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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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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穗言穗语
1、写下了伟大的诗歌名篇《不朽颂》的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一定没有想到百年之后,有一位诗歌批评家布鲁克斯,会以他的此诗为细读的案例文本,分析他诗歌中出现的象征统一体、存在的悖论语言、隐喻互为交叉造成的含混效果、流露出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反讽等。
早上起来,第一节的必修课,就是朗读部分。朗诵的好处,第一就是强迫性加深记忆,其二是阅读的快感,即可检验书籍语句的韵律和通畅,也可享受词语组合而成一种声音,在自己口舌的指挥棒下,悦耳的演奏。其三那些通过朗诵的段落,有时如隐藏的恋人,在你想念的时分突然出现。回味和回忆这一时分,很是美妙。
今天早晨,我读完了《不朽颂》后,感觉口齿生香、心胸辽阔。对于诗篇,只要其中有能启迪我思考或遐想的诗句和章节,我总是很容易的就爱上一首诗,一个人、一种流派。我这“博爱”的陋习,如同读书的“狄德罗效应”一般,是无药可解、恍若春梦的陶醉。《不朽颂》的结尾两句诗句是这样的:
一朵摇曳的小花都能动我心旌
牵起非啼泣所能尽的深沉思绪
你若不朗诵完全篇,感受诗歌里的起伏跌宕的旋律和悖论纠结、含糊不清的哲思,你就不会领略这样结尾的深刻蕴涵。
《不朽颂》这首诗歌共十一个章节。美国新批评派的布鲁克斯,在《精致的瓮》里辟出了单独的一章,用了整整24个页码,来仔细深入地分析《不朽颂》这首诗歌的语言、技巧和结构。这的确不是一般意义上写成的诗评,而是具有专业水准、慢慢梳理的细读范例。以他倡导的“以诗为诗”的解读模式开始,先撇开作者的生平、书信、笔记和著作等(有助于理解的)附加的印象和意义,仅仅从诗歌文本的语言、句式和结构上,探寻文本的秘密、价值和意义。当这些解读完成后,再去寻找附加的意义和价值。
要真正读懂一首诗歌,除了布鲁克斯这样直观的作品分析,作为读者的我们,就必须知道历史发展中的作者,他的出生、经历、朋友、作品等简介。以便得出一个完整、公正、宏观的诗人印象。
2、学习的过程,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探险和揭秘。我们从书籍中的某一个点出发,却可以同时到达无数个港口。一首诗歌,其文本意义上的解读完成后,我会透过作品,触摸藏身在文字背后的作者。我渴望知道这首诗作,是什么时候完成的,他当时写作的心态和目的。由此,你就会去寻根问底,找出和作品相关的所有线索来阅读。
这是一件好事,可以培养自我“立体阅读”的能力。我通过立体环形叙述,创造了阅读思维上的立体网络。希望自己在这个开放的网络里如鱼得水,自由自在的沉潜和飞越……现在,我要去细致的了解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的生平和故事去了。
3、英国诗人华兹华斯,他出生于律师之家。1783年他的父亲去世后,他和弟兄们就由舅父照管,他的妹妹多萝西由外祖父母抚养。多萝西与他最为亲近,并且终身未嫁,一直与他作伴。
1797至1807年是他创作生命最旺盛的10年。1798年9月至1799年春,华兹华斯同多萝西去德国小住,期间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短诗《露西》组诗,同时开始写作长诗《序曲》。1803年华兹华斯游苏格兰,写了《孤独的收割人》和记游诗。1807年他出版两卷本诗集,这部诗集的出版结束了他最为辉煌的创作生涯。
华兹华斯与柯尔律治、骚塞同被称为“湖畔派”诗人(Lake Poets)。他们是英国文学中最早的浪漫主义作家。他们喜爱大自然,描绘宗法制农村生活,厌恶资本主义的城市文明和冷酷的金钱关系,他们远离城市,隐居在昆布兰湖区和格拉斯米尔湖区,由此得名“湖畔派”。
“湖畔派”三诗人中成就最高者为华兹华斯。他于1789年和柯勒律治合作发表了《抒情歌谣集》,华兹华斯和柯尔律治从拥护法国革命变成反对,于是前者寄情山水,在大自然里找慰藉;后者神游异域和古代,以梦境为归宿。两人的诗歌合集,题名《抒情歌谣集》,于1798年出版,《抒情歌谣集》宣告了浪漫主义新诗的诞生。两年后再版,华兹华斯加了一个长序,在这篇序中,华兹华斯详细阐述了他的浪漫主义文学主张,主张以平民的语言抒写平民的事物、思想与感情,被誉为浪漫主义诗歌的宣言。
他认为“所有的好诗都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主张诗人“选用人们真正用的语言”来写“普通生活里的事件和情境”,而反对以18世纪格雷为代表的“诗歌词藻”。他进而论述诗和诗人的崇高地位,认为“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同人心一样不朽”,而诗人则是“人性的最坚强的保护者,是支持者和维护者。他所到之处都播下人的情谊和爱”。
此后,华兹华斯的诗歌在深度与广度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描写自然风光、平民事物之中寓有深意,寄托着自我反思和人生探索的哲理思维。完成于1805年、发表于1850年的长诗《序曲》则是他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
华兹华斯诗才最旺盛的时期是1797至1807年的10年。其后佳作不多,到1843年被任命为“桂冠诗人”时已经没有什么作品了。然而纵观他的一生,其诗歌成就是突出的,不愧为继莎士比亚、弥尔顿之后的一代大家。
4、对于许多中国读者和诗人来说,华兹华斯并不是一个十分熟悉的名字。能读英文的人,或许看过他的若干小诗,如《孤独的割麦女》。但是不懂英文的人,却对他的诗没有多少印象。原因有二。其一是他的诗并不好译,其哲理诗比叙事诗更难译,而华兹华斯的诗歌,又写得极为朴素、清新,反而更不好译。
其二是,他曾被评为“反动的浪漫主义”的代表,因此不少人没有读他的作品之前,就已对他产生反感。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他写的那类大自然的诗,在中国并不罕见,他的思想也类似于老庄,因此人们对他无新奇之感。
但他的诗歌,仍值得一读。除了历史上的重要性之外,他还有许多的优点。例如诗写得明白如话,但内容并不平淡,而且常有神来之笔。一个看似普通的道理,却和高度的激情相结合的。在十四行诗方面,他将弥尔顿的豪放诗风,继续发扬光大,用雄迈的笔调写出了高昂的激情。
总之,华兹华斯的诗路很广,意境也高。文思精辟,深刻,令人沉思,令人向上。而且文字清新、质朴,确是英文诗里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只是他后期的才思逐渐枯竭,作品冗长沉闷,让人无限惋惜。
5、“诗歌不应该是释义,而应该是存在。”这是美国诗人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的格言。而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可以说通过作品,诠释了这句格言的本意。让这首诗歌成为“明显可知但又难以言传”,是写在石头上的一首诗。
这首《古瓮颂》和济慈的其它颂诗不同,它以陈述告终,而这个陈述带着格言的性质。它让古瓮直接代言“美即是真,真即是美”的想法。这智慧的火花,概括了人类知识的全部。
关于这点格言般的陈述,几乎后来的诸多评论家和诗人,都曾探讨和批判过。譬如艾略特、默里和加罗德都认为“美即是真,真即是美”损害了整首诗。但这并不是批评家布鲁克斯所关注的问题,他觉得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以一种更加普遍的方式,来关注的美和真。也就是说诗歌中的美和它要断言的真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简而言之,就是我们每代人困扰的、关注的信仰问题和危机。
而《古瓮颂》将美和真,在诗歌中大胆的等同起来,以肯定的方式,尖锐的形式,提出了这个问题。这首诗,已经上升到对于诗歌本质以及广义的艺术领域上的一种寓言:人们强调美即是真,从而把济慈归入了纯艺术的阵营,这是一个普遍的看法。但是,同样正确的是,人们也能够强调真即是美,与赞同宣传艺术的20世纪30年代的马克思主义文论家进行论战。因此:“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一陈述的含混性,提醒我们警醒——不要过分孤立地坚持这一观点,它会让我们回头认真思考这一陈述过程的语境。
《古瓮颂》这首诗歌的真正意义和价值,并没有因为布鲁克斯的仔细分析和小心验证,就结束了它未来的意义之旅。他通过这首诗歌,阐述了济慈是一位“田园史学家”,写下了“没有注脚的历史”。而这首诗歌的意义,我愿意保留自己的一些看法,有待未来自己进一步的思考和分析。
6、(先去医院看病,回来继续)
(未完待续)
2012年3月8日晨时整理和涂鸦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2-3-8 10:5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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