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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千朔

挑战者2010-2011年赏评诗及诗歌理论匯集总帖(请勿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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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七夕情人节看诗人凉风「暗器」之另类情诗之有感

作  者:千朔
发表时间:2010-8-15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20919&highlight=

  一年一度的七夕情人将至,许多情人节相关的写作纷纷在部落格出现,两岸部分文学论坛也举办关于「情人」或「爱情」等写作活动,如大陆『诗歌报论坛-红颜诗国』,就举办「红颜诗国迎七夕爱情诗大赛」,从前夕的接龙诗到正式活动,就有二重性的爱情诗写作。另外,在网路各大论也常见有「新国风华夏网」于2010年6月初举办首届「梁祝杯全球华语爱情诗文大赛」,其截稿日就在七夕。

  关于爱与情,一向是人们精神生活所不能欠缺的,天才达文西曾说:「爱能征服一切」,「(生命)除了爱,还能有什么。」而拉丁美洲诗人聂鲁达有十四行诗人之美誉,他亦曾云:「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今夜我可以写〉」之感叹。而中国宋朝大文学家苏东坡的<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更是柔肠寸断的情诗经典。当然,千古传诵的爱情之文一直是不乏人们的写作。但除了传统式的直观写作外,另类的情诗写作,亦是现代文学作家或诗人的创作方向。在此,千朔从阅读『诗歌报论坛-挑战者』中诗人凉风<暗器>一诗,试述对于情诗另类创作的阅读心得之感。

  「暗器」在中国传统武侠的经典里,常有一种伤人于不备之时;有时,更有伤人于无形而致命的一种武器。多数的暗器是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且在使用极具威力,或可掷出十几米乃至几十米之远,速度快,隐蔽性强,所以有时也就相对性的伤害性大。而在中国传统的武林江湖中,打斗多数是一对一,或一对少众;彼此距离近,于是暗器的使用就更为方便。而从此发想,亦可窥见诗人凉风所写的《暗器》,其所表现的意涵。

  但诗人所要表现的暗器,也并非是有形有象的伤人兵器,正如老子所云:「上善若水」;人类从古至今,从东至西,任何再刚强的心,都会在似水的爱情上「中箭落马」,所以西方的文学大家莎士比亚才有罗密欧与茱丽叶的经典传唱,中国的传统戏曲里,也才会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牛郎织女的七夕之约。因而,诗人虽然在诗中以「袖箭」为暗器的喻体,实则有「红袖招」之意,「袖箭」实非真箭,也非真实的可伤人之暗器。

  就诗人的写作诗体,从结构来看,似「小说」体。全诗共分第五小节,第一小节诗人并没有标为段落,开头及写:
   十里岗外,有妖暗伏
   你丢缰散马,碎步而来
   有些江湖事,也只配马上小饮,月下轻唱
   一只袖箭来得温柔,来得奇巧
   你倒在马下,还不忘把曲唱尽     ──《暗器》第一小节

由全诗的阅读后,读者可立即联想到此一小节即是一段序文,诗人在此写明了「你」这主角的主人翁,在爱情的埋伏下,应声倒地的中箭,然而面对爱情的袭来,主人翁却是心情愉悦且高歌爱情的到来了。虽序文仅短短五行六十三字,然则内容交待清楚且画面情节有明朗亦有朦胧,最后一句「还不忘把曲唱尽」,连声音都出现了,写作的技巧相似于电影手法,先以远景开拍,再取近景见马、见主人翁(你)、见月亮,最后见到女主角(袖箭)。同时也将画面的配乐(曲唱)从这里开始播放,是一组非常精巧的写作。

  从开序之后,再展读入诗人所安排的四个小节,即可发现文本的写作是以「倒叙法」进行内容的阐述;因而诗人在进第二小节(诗人标(一))的第一行字即写「那只袖箭追寻一千里/穿林而来/切了月色,散了侠气/直奔你冰封已久的柔肠」(《暗器》第二小节)。这一部分诗人以女人的柔情拟写成箭;诗人认为「情虽柔,意却刚」,所以「柔情刚意」的爱,能够追逐千里,不畏坚难地斩开月色和侠气,「月色」「侠气」在此代表两人之间的爱情阻扰,是一种困境。但因为柔情的坚贞,所以突破任何困难,最后打动对方,进而获得了爱情的本身(直奔你冰封已久的柔肠)。

  行笔至此,诗人再以补叙手法来倒写主人翁这一部分的情节「你眯眼看自己/就看到一只梅花鹿/就看到丛林里的苍凉/和心头泛起的悲」(《暗器》第二小节)。就文本的章法来看,此一节分为二段,前段是现代进行的故事,后段是记忆回想往昔的故事;诗人以一新一旧来对比主人翁的心情,创作出时空的交迭,同时也将故事情节做出一个转折,让读者可以快速从间隔弥补行文间的空白,使之读诗时,不会间隔太远,乃至接连不上情节。从其写作所插入的视角来看,诗人掌握到情节段落,镜头里面所捕捉到的画面,配合其剪接的淡化转镜,让人不感画面的失落。

  之后的第三、四、五小节,诗人开始进行主人翁的爱情心境描写,在此诗人以第三小节的「马去」之后「又送五百里」,来表达主人翁对过去的眷恋与不舍,再又「舟/五百里」表示人性里的犹豫不决,亦或表现人们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一段适应期;最后诗人以「江湖瘦弱」、「剑如蚯蚓」等象征来表示对过去的一种改变。

  第四小节主要描写主人翁对女主人翁的爱情,画面从窗到桥又转见花,是一种对女主人翁的画面捕捉,然后以「三分羞涩,七分娇媚」来形容女子的美貌,进而阐发主人翁对女子是如何的倾心,虽然文字看似传统了,但在全文的写作表现是贴切而不失美感。全小节文字含蓄却又灵活,典雅又不失情趣地来呈现男女情感的写照。第五小节可说是一种结局式的写作,诗人以层迭式的写作来表现主人翁对过去的割舍,他写「你写再长的诗/不及琴弹一指/不及一次回眸/也不及袖箭穿心」。诗人以「袖箭穿心」来呼应第一小节序文的「一只袖箭来得温柔,来得奇巧」。

  全诗写作,不因写情而漫无目的地发展,诗人以合理的写作逻辑,再加上电影小说的剧情铺排,串连文本的架构,让男女主角爱情的情境在各小节里呈现不同的「心境」,虽然本诗是以男主人翁的视角为主轴,且女性的描写也偏少,这有别一般市场写作爱情类作品的观点,但这也同时表现出诗人个人独有的思想,且整体而言,仍不失一首小说诗的完整性,此外,从诗人的文字表现,亦可看见中国传统文学结合现代新诗作的艺术,熠熠生辉。

  从古至今,中国文人对于每逢七夕而写作情诗的创作都不算少,但如何写出新意和巧思,就必须由创作者自行去思考,新诗的写作不单只是在词句上有新意,在题旨构思与章节铺陈的架构里,也是必须掌握在诗人的创意里。

附录本文,转引自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amp;extra=page%3D2#

《暗器》 文/涼風
  十里岗外,有妖暗伏
  你丢缰散马,碎步而来
  有些江湖事,也只配马上小饮,月下轻唱
  一只袖箭来得温柔,来得奇巧
  你倒在马下,还不忘把曲唱尽

(一)
  那只袖箭追寻一千里
  穿林而来
  切了月色,散了侠气
  直奔你冰封已久的柔肠
  你眯眼看自己
  就看到一只梅花鹿
  就看到丛林里的苍凉
  和心头泛起的悲

(二)
  你对马儿说,你去吧
  他又送你五百里
  你对轻舟说,我不上
  他也载你五百里
  你知道自己被那只
  湛蓝的袖箭伤得不轻
  你的江湖开始瘦弱
  剑也软如蚯蚓

(三)
  你将窗子打开
  小桥就伸进来
  桥上站着的那朵花
  三分羞涩,七分娇媚
  你的灵气还来不及叹息
  就融进芬芳,一脸陶醉

(四)
  罢了,罢了
  那些唐宋的玩家们
  把春花说进冬里
  还给秋一碗酒喝
  你写再长的诗
  不及琴弹一指
  不及一次回眸
  也不及袖箭穿心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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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歌库——穗穗选诗和点评

作  者:紫穗穗
发表时间:2010-8-20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21495&extra=page%3D29

经典诗选(一)

默温(W。S。Merwin)诗选


距离

当你想起距离
你想起
我们是不朽的

你想起它们是从我们出发的
所有的距离
都是从我们出发的
没有一个死去,没有一个被忘记

世界上各地都有母兽
仰天躺着
想起海

穗穗点评:这不朽在于“想象的距离”——要多远就有多远。这诗空灵、开阔、有力!
阳光说:距离之间的不朽--------超级浓缩,极大的承载。
打火机说:所有的距离都从我们出发,没有死亡没有忘记,距离构建出所有的空间。瞬间的光芒在于母兽,它们拥有海,拥有永生。而这些来源于默温的超现实主义空间关系的组织能力和认识能力,要使我们的诗歌站立起来,我们得研究空间和现实与超现实的组织方式。

曙东方感觉:诗人描述了一种状态,而这种状态很多人都曾发生。于是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而且这种状态一经诗人提示,便会让人产生愉悦思维。原来这个状态是可以这样来描述的!
又一村语:我想这首诗歌和我有足够的距离。尽管是名篇。没有激动也没有感悟。可能是阅历、环境,可能是翻译后改变的味道。诗人的着力点可能在最后一节,与我同样是距离。


穗穗的补评:

本来这的确就是微型小侧面的点评,极其浓缩地简评。但是因钓雪斋主的质疑,所以我就来打个大补丁。呵呵,这样的话,这个解读,已经不是一个小点或线了,而是一个面。若可以这样也是不错。我说阅读和评论本身,可以双向,形成互动。

我把他质疑的“母兽”意象的选择,自己的这个解读,随便也贴来,给大家点批。

好的,可以,当然这是我的解读和认识,未必对。供你参考!

母兽,这个意象,我第一次阅读到的时候,也在想或琢磨,作者为什么用到了“母兽”,而不说“公兽”,或别的什么确定的动物呢?!想归想,读了N遍后,我终于领悟了其中的妙。你只要把这首诗歌,再读上几遍,就会发现,母兽这个意象的确用得好啊!它让我想到天地之始,宇宙混沌的状态。老子的道德经其六说过:“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他的意思无非说宇宙初始、天地的元始,是阴性的,好似生育万物的神母,乃是天地之根。玄牝里的“牝”其实,就是指女性的生殖器。此处的翻译是:谷道中真炁不脱,才能成为化生大道的母体。化生大道母体的门户,就是天根和地根。任其真息往来,缠缠绵绵,若有若无,不可刻意求之。“守中”的目的在于使“谷神不死”,自我之所以能够孕育真朴,全赖此火候。

我之所以提到老子,不是想解说道德经的某一个白话译意。而是想说,一切精神的门户,恰恰在于其包容的母性特征,就像大地一般,具有“厚德载物”的本质。

那么你就不难理解,作者用到了“母兽”这一喻体,来代表一种人类的精神实质,并且和后面出现的“海洋”意象,自然呼应。海洋和大地一般,也是母亲的代名词,象征的最直接所指。

我们再回头看看作者吧,你看他写得多么有趣而坦荡:世界各地都有母兽,仰面躺着,想起海。说他有趣,因为他用了“母兽”,并且肯定地说世界上各地都有,也就是说世界上各地都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文明的根脉;说他坦荡,是因为仰面躺着的姿态,还有“母兽”想到的海。这都是一种精神映射的物象和场景。

我想,谁能第一个写出这样大气开阔又耐人寻味的句子,谁就是真正的诗人啊。


冰河上的脚印

一年四季
风从峡谷里吹出来
磨亮万物
脚印就冻在那里,永远
向上指进寒冷
与我今天的脚印相似

昨夜,有人
在烛光上走动,走动
匆匆地赶着
痛苦之路
很久以后,我才听见那回声
与我的联在一起,消失

我凝望山坡,寻找一块黑斑
最近在这里
我的双手像盲人
在熔蜡上移动
终于,一个接着一个
他们走进自己的季节
我的骨骼面面相对,试图想起
一个问题

当我观望时,万物静止
但这里,幽黑的树林
是一场大战的墓地
我转过身
听见越来越多的名字
离开树皮,向北飞去


穗穗点评:从一个“小我”出发,从一双冰冻的脚印出发,作者看到死亡、墓地、战争等诸多人世悲苦......
阳光说:时空的穿越,在声音和形态上,产生了有效的穿越,并且同时构建了极大的空间~~


请再说一遍我爱你

伊丽莎白•勃朗宁(英国)

说了一遍,请再对我说一遍,
说“我爱你!”即使那样一遍遍重复,
你会把它看成一支“布谷鸟的歌曲”;
记着,在那青山和绿林间,
那山谷和田野中,如果她缺少了那串布谷鸟的音节,
纵使清新的春天 披着全身绿装降临,
也不算完美无缺,
爱,四周那么黑暗,耳边只听见
惊悸的心声,处于那痛苦的不安之中,
我嚷道:“再说一遍:我爱你!”
谁会嫌星星太多,每颗星星都在太空中转动;
谁会嫌鲜花太多,每一朵鲜花都洋溢着春意。
说你爱我,你爱我,一声声敲着银钟!
只是要记住,还得用灵魂爱我,在默默里。


穗穗点评:勃朗宁夫人是幸福的,不然她不会写下十四行情诗的诗集。这样的诗是让灵魂在爱着,也是让灵魂在听着。一切的自然都是爱的景色,一切的声响都是爱的天籁。
阳光说:她只要说爱,周围的一切都会跟随起来


礼物

米沃什(波兰)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穗穗点评:心态决定人生,而人生的礼物是什么呢?作者已经精彩地回答了:“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要知道这样的胸襟和见识,是需要经历后舍得时,才能领悟的人生境界。“蓝色的大海和帆影”就是他——人生理想和信念的比对物,意象传递的所指。
阳光说:自省、隐忍、热爱、大度、领悟与认识能力,这些是诗人必须具有的~

南方

博尔赫斯(阿根廷)

从你的一个庭院,观看
古老的星星;
从阴影里的长凳,
观看
这些布散的小小亮点;
我的无知还没有学会叫出它们的名字,
也不会排成星座;
只感到水的回旋
在幽秘的水池;
只感到茉莉和忍冬的香味,
沉睡的鸟儿的宁静,
门厅的弯拱,湿气
——这些事物,也许,就是诗。


穗穗点评:个人极喜这首诗。想起了我的一生,或许“仅仅是诗”,那么在这里“我的一生”就是他感受到那些香味、气息和种种物象。“南方”变成庭院,所以说作者的心,要多大就有多大。我读到是自己的灵魂在其中热爱的浮现。因为我们都爱着——这平凡的一切。
阳光说:无论我们的生活遇到什么,在我们生活之外的美是永恒存在的,在于我们去感受,去与自然沟通,当我们沉浸在自然的美丽之中时,我们生活的每个痕迹都是美丽的~

时代

伦奈特•司图亚特•托马斯(威尔士)

这样的时代,智者并不沉默,
只是被无尽的嘈杂声
窒息了。于是退避于
那些无人阅读的书。

两位策士的话
得到公众倾听。一位日夜不停地
喊:“买!”另一位更有见地,
他说:“卖,卖掉你们的宁静。”


穗穗点评:这是寓言式的哲理诗。作者极为幽默,他说智者被时代的喧哗窒息,因此退避书屋。其实是影射真正的智者,是在暗处博览群书的沉默者。策士是指善长筹谋、献策的游说之人,或许通过他们的对话,揭示了真理本身——从来不在喧哗处。
阳光说:大处入手,醒世警句,也是诗歌必备的。诗歌在于认识,因为只有诗歌可以去挖掘事物另一种全新的组合形式,并且把它表现出来~~
穗穗说:大处入手,醒世警句,也是诗歌必备的。诗歌在于认识,因为只有诗歌可以去挖掘事物另一种全新的组合形式,并且把它表现出来

回到自我

巴勃罗•聂鲁达(智利)

有一个人回到自我,像回到一间
有铁钉和裂缝的老屋,是的
回到厌倦了自我的自我,
彷佛厌倦一套千疮百孔的破旧衣服,
企图裸身行走于雨中,
有一个人想让洁净的水,自然的风
淋透全身,却只再度
回到自我的坑井,
那古老、琐屑的困惑:
我真的存在吗?知道该说什么,
该付,该欠或该发现什么吗?
——彷佛我有多重要
以致世界连同其植物之名,
在它四周黑墙的竞技场里,
除了接纳我或不接纳我别无选择。


穗穗点评:“自我”,是人生道路上一个永恒并随时出现的哲学命题。你即便不懂哲学或诗歌,你也会时常在迷惑或痛苦之时,询问自己:我是谁?从何来,去何方。能用诗歌的方式,来写“回到自我”的一个过程,作者这首诗歌无疑是成功、丰满的。结局是:除了接纳或不接纳“此时此刻的我”,人生别无他路可走。
阳光说:我经常说,聂鲁达的眼神与黄金指数一样神秘而迷离,卡夫卡说,一切障碍在摧毁我。聂就是正视这些障碍的勇士,诗歌是要产生力量的,所有的情绪不是为了摧毁自己,而是为了消除一些障碍~~~
穗穗说:这个好!面对生活,还是创作诗歌,聂鲁达无疑都是一个真正的勇士。所以诗人比小说家,更具有勇士精神,不是逃避,不是在城堡里幻变,也不是成为一只可怜的虫虫。而是接受命运赋予的一切。

阳光说:诗歌是为了建设生活的,不是为了摧毁自己的~~
穗穗说:精神的向度。只是也有许多的诗人,成了诗歌和艺术的牺牲品,是诗歌圣殿的祭品。他们是把自己的躯体,连同灵魂一起,交给了诗神和死神。无论出自什么原因的自杀,都是将诗歌中虚幻因子,带入了生活。。。
阳光说:意识在诗歌中表现的分裂,是一种潜质,而向度的把握是来源于思想的~~


冬晨

奥拉夫•H•豪格(挪威)

当我在这个早晨醒来,窗玻璃已经结霜,
而我发热于一场美梦。
火炉从它欣赏过的一块木材中
彻夜倾倒出温暖。


穗穗点评:一个小小的场景,却将人生最深刻的道理揭示出:在寒冷的日子里,我们依然有梦,熊熊地燃烧着,让我们看到希望的火炉,好似卖火柴小女孩擦亮的“美好人生”。这诗更深刻的意义还在于,他并未停留在这个表层的认识,而是看到了希望的火炉里“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是其中的好木材”。
阳光说:凡是发生在你周围的,相关和不相关的,必定有其内在的联系,诗歌的目的是发现。奥拉夫从一写简单的事件中把生活表现进去,使得周围完全的生活起来,这个手段是我们要学习的~

穗穗:不断地读好诗,就是熏陶自己,让自己视野、视角及其内在的涵养,无形地提高着。

秋日

里尔克(奥地利)


主啊,是时候了。夏天盛极一时。
把你的阴影置于日晷上,
让风吹过牧场。

让枝头最后的果实饱满;
再给两天南方的好天气,
催它们成熟,把
最后的甘甜压进浓酒。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路上不停地
徘徊,落叶纷飞。


穗穗点评:我看过《秋日》翻译的九个版本,这个是北岛的。我个人也最欣赏北岛,还有冯至先生翻译的版本。或许只有诗人,才更适合翻译诗人的作品。这首经典的作品,即便再过百年千年,依旧会是经典。
全诗是推进式的阶梯结构。解析此诗的评论太多了,我对这首诗歌的感觉就是:你就不停地读吧、读吧、读吧。直到你的唇齿间真的感觉了甜、香、糯的气息,还有那金黄的落叶,从你的灵魂的窗口悄然飘落……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这是诗人的名句,也概括了里尔克一生的寻找与漂泊。

又一村语:全诗是推进式的阶梯结构。解析此诗的评论太多了,我对这首诗歌的感觉就是:你就不停地读吧、读吧、读吧。直到你的唇齿间真的感觉了甜、香、糯的气息,还有那金黄的落叶,从你的灵魂的窗口悄然飘落……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这是诗人的名句,也概括了里尔克一生的寻找与漂泊。



——在巴黎动物园

里尔克(奥地利)


它的目光被那走不完的铁栏
缠得这般疲倦,什么也不能收留。
它好象只有千条的铁栏杆,
千条的铁栏后便没有宇宙。

强韧的脚步迈着柔软的步容,
步容在这极小的圈中旋转,
仿佛力之舞围绕着一个中心,
在中心一个伟大的意志昏眩。

只有时眼帘无声地撩起。——
于是有一幅图像侵入,
通过四肢紧张的静寂——
在心中化为乌有。


穗穗点评:此诗发表于1903年,后收入《新诗集》。是“咏物诗”的代表作,堪称里尔克最负盛名的佳作。“豹”这一形象,是和作者本人的心境合而为一的。豹的灵魂、知觉,也是人的灵魂和际遇。记得袁可嘉曾将里尔克的创作方法归入“思想知觉化”
奥古斯特•施塔尔对本诗曾有一句评语:“自然的生活空间的丧失或者对它的威胁是世纪更替时的一个重要题目。”其实本诗,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在探索人生意义时,极度迷惘、仿徨和苦闷的心情。”
(对他的许多诗歌,我都极为喜欢和了解,所以我就多啰嗦了几句。早期阅读他的诗歌,曾对自己的写作,有过影响和启迪。)


穗穗补述:还因为里尔克和我喜欢欣赏的一个女子曾是情人关系。这个“能让男人受孕的女子”叫作莎乐美,是我极其喜欢和欣赏的~~~智慧和美貌集于一身的女子。呵呵,若说我此生还有什么奢望,那就是我渴望未来也能被别人如此谈论和认可吧。


1875年12月里尔克生于捷克的布拉格。
1893年第一次堕入情网,并由初恋情人资助出版第一部诗集《生活与歌》,两年半后分手。

1897年5月里尔克结识了俄国将军的女儿莎乐美。那年她36岁,比里尔克大14岁,里尔克一见到莎乐美就堕入情网,并在一个月的猛烈进攻下莎乐美投降。整整三年,莎乐美就是他的全部的生活中心,在一切之上,莎乐美给予了他最具穿透力的爱情,给予他真正的安全感和自信,虽然在1901年中断了通信,并在1902年与画家克拉克结婚并认识了罗丹,在1903年又恢复了通信,此后,里尔克和她从原来的耳鬓厮磨相互影响转为相敬如宾,友情持续一生。

《秋日》就是在1902年新婚不久,他去巴黎为一家出版社写关于罗丹传记之后一个月写下的,应该是在九月。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尼采向莎乐美求爱,却遭到拒绝,然而尼采却说:她是目前他所认识的最聪明的女人。

与此同时,莎乐美还是弗洛伊德的好朋友,曾两度与里尔克拜访过列夫•托尔斯泰,她应该是一个非常不简单的女人,有着绝代风华的美丽,又有着超然脱俗的智慧。而且里尔克因她而改变不少。


其实里尔克的一生都很窘迫,他始终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游荡在故乡之外寻找艺术的给予。沉淀于他体内的——更多的是对漂泊生活的忠诚和完全内心孤独的自我对话。

里尔克在外行走的岁月里,他既渴望交流又喜欢保持自身的孤独状态,既由于经济原因只能辗转于廉价的小客栈,又极其渴望乡村别墅、贵妇人和大自然的风情。事实上,里尔克的世界也是一个矛盾重重的世界。

当他写下《秋日》的时候他自己想到的只是记录他的心情,却根本没有想到会像是天赐一般给予了他诗人的精灵。也许有些诗人一生写了上万首诗歌都是平庸之做,只要有一二首精灵般的闪光,那么就能真正进入到高境界诗人之列。里尔克应该就是这样的一种诗人,当然他一生没有写出上万首诗歌。


经典诗选(三)

潜鸟的鸣叫

罗伯特•勃莱(美国)
            
从远远的无遮的湖泊中心
潜鸟的鸣叫升起来。
那是拥有很少东西的人的呼喊。


穗穗点评:勃莱的代表作。他曾说:“贫穷能够听到风声也是好的。”这浅鸟的鸣叫无疑就是穷人的呼喊。他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把我们的视角带向了最底层的人民,那被漠视的最低贱的群体。这首诗歌极短,但是视野却极为开阔。几乎所有的好诗,其意境的呈现,都具备这样平原地貌的特质!
阳光说:这首诗歌,只用六个字便撬动起整个诗意---------“拥有很少东西”,这里反映了一种追求,反映了对“拥有”更大的思维,是以思想性为主要动力来进行创作的。短制,必须有很沉的思想性来平衡文字~

黑水塘

玛丽•奥利弗(美)


雨下了一夜之后
黑水塘翻腾的水安静下来。
我掬了一捧水。慢慢
饮下。它的味道
像石头,叶子,火。它把寒冷
灌进我的身体,惊醒了骨头。我听见他们
在我身体深处,窃窃私语
哦,这转瞬即逝的美妙之物
究竟是什么?


穗穗点评:我在想这“黑水塘”里究竟有什么呢?值得作者俯下身体,掬起一捧水,来品尝?显然这黑水塘,不仅仅是黑水塘,它实际上是人生的参照物或命运的喻体吧。于是作者品出了其中千百滋味。关键是她物化了这些滋味:石头、叶子、火。让滋味有了形体,或许这就是特质本身。

再有结尾的妙悟:用寒冷,唤醒内在的良知。并且让自我无穷分裂,成为议论的群体。转瞬既失的美妙之物——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大家各自去找吧。因为每个人的答案绝不相同。所谓你在意什么,就会失去什么!!


阳光说:事物在变化,而任何变化都应该在我们的认识之外,有一种新的组合方式,这首通过意向进入体内后产生组合起奇妙的变化,这些新的组合产生出来的运动力量支持了文字,支持了诗歌从而产生诗意被阅读者接受~

穗穗说:阳光将“拥有很少东西”借用到了写作中了,好似无技巧的技巧。最少的装饰。而阳光所说的:一切都在变换。好似中国的“易”文化!

经典诗选(四)

禅寺春夜

加里.斯奈德(美国)


八年前的这个五月

我们深夜漫步在俄勒冈
一个果园的樱花下。
那时,我想要的一切
早已忘记,只有你除外。
在这夜色里
在故都的花园中
我感到幽灵的颤动
我记得你冰凉的胴体
在夏日的衣裙下裸露。


穗穗点评:这个禅宗信徒、环保主义者、BG代表人物之一,有着众多头衔的美国诗人加里.斯奈德,2003年当选美国诗人学院院士,先后出版了十六卷诗文集。他的《龟岛》获得了1975年度普利策诗歌奖。斯奈德是“垮掉派”目前少数硕果仅存的诗人,也是这个流派中诗歌成就最大的诗人。
之所以要说明他是一个禅宗信徒,你就可以明白此题题目的所指和美妙内涵。多么含蓄的诗作,简练、清爽,却蕴含着巨大时空的跨度。而那隐藏着樱花夜色内,微微颤栗的灵魂,让作者已经忘记了人生,此时此刻还需索求什么。那幽灵的颤动——美好,冰凉,“短暂”地永恒,定格在八年前那个五月的花香里......

说起这首,比较起来,我更喜欢他的《龟岛》诗集里的《松树冠》一诗。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读。



水怎样开始演奏


休斯(英国)

水想活着
它走向太阳它又哭着回来
水想活着
它走向树木它们燃烧它又哭着回来
它们腐朽了它哭着回来
水想活着
它走向鲜花鲜花皱皱巴巴它又哭着回来
它想活着
它走进子宫它碰见血
它哭着回来
它走进子宫它碰见刀子
它哭着回来
它走进子宫它碰见蛆虫和腐烂
它哭着回来 它想去死

它走向时间它穿过石头的门
它哭着回来
它穿越所有的空间去寻找空虚
它哭着回来 它想去死

直到不留下一声哭泣
它在万物的底部躺下
彻底疲惫 彻底干净


穗穗点评:彻底干净,彻底疲惫。哭完了,没有留下哭的水迹。水或许可以这样演奏完“它的一生”。那么人能否呢?
水的六次走向,其实算是八次走向,因为其中的两次走向是同一物的“子宫”,在我看来,那是最原始的母体——混沌之初的状态。作者,用水的脚步,叩问一切,自然、母体(初始状态的宇宙)时间、空间。这就无形地构建了一个多维的诗意空间。而这所有的走向,都是以“哭”的主旋律,回转串联起来的。于是就完成了题目的意旨“水怎样开始演奏”
万物中,水是最具灵性和音乐性的。这水~~最终疲惫了,也彻底干净了。它在最低处,死去。不留下一点可供寻觅的哭泣。
这让人全身都疼的诗句,如水一般,居然找不到原始的骨骼。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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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歌库——穗穗选诗和点评

作  者:紫穗穗
发表时间:2010-8-20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21495&extra=page%3D29&page=4

经典诗歌(五)

我洗衬衫


斯威尔(波兰)


最后一次我洗衬衫
为死去的父亲。
衬衫带着汗味,我自
童年起就记得这汗味,
这许多年
我洗他的衬衫和内衣
我把它们在工作室的
铁灶上烘干,
他喜好不用熨就把它们穿上。


世界上所有的身体里,
动物的,人的,
只有一个流着这样的汗。
我深吸一口,
最后一次。洗涤这衬衫
将把它销毁,
永远。
现在
只有他的画作比他活得久,
它们带着油漆的味道。


穗穗点评:洗衬衫,不是最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通过这一事件,抒写了作者内心的缅怀之情。这衬衫上唯一的味道,是父亲的。但是它也即将消失了,因为作者需要洗净“衬衫”,然后销毁。所有的怀念,已经不在汗味的气息刺激,所带来的记忆画面,而是变成了父亲的画作,那带着时光永恒气息的油漆味。
某种意义上,这爱和思念,已经升华成了活着的意义本身,暗含着某种艺术的传承。这是我猜测的诗歌能指。希望是误读的分支。



离别

阿赫玛托娃(俄罗斯)


一条暮色里的倾斜的路
呈现在我的面前。
昨天,恋人就在央求:
“不要把我忘记。”
而现在,只有阵阵的山风,
只有牧人的喝嚷,
只有激动的雪松
伫立在净洁的泉水旁。


穗穗点评:阿赫玛托娃总是信手拈来,浑然天成。她善于随性取物,借喻内心的情感。此诗是:“不说别离,甚说别离。”一条暮色中倾斜的路,代表了离别的千言万语。或许这离别里,还暗含着更深的寓意,所以作者才会回忆起昨日恋人临别时的殷切嘱托——不要把我忘记。嗯,想起了一首中国的老歌~~《知道不知道》

曲径通幽的表达。这个有着“俄罗斯诗歌的月亮”之称的安娜•阿赫玛托娃,她俨然是一个写情的高手。这个“敢于在平凡简单中寻找伟大”的女子,始终是爱情的百灵鸟,执着的歌者。她的诗以短诗见长,充满人文精神。每篇都是平中见奇。如:常景见奇思,常物见奇意,常事见奇情,常语见奇趣……


经典诗选(六)




雷蒙德•卡佛(美国)


昨夜,一场风暴袭来,毁坏了
电路。我从窗子
向外望,树木半隐半明。
低垂着,覆上了白霜。广袤的宁静
笼罩着乡野。
我向来深知。但在那一刻
我感觉到,我这一生从未许过
虚妄的承诺,也未做过
逾矩之事。我的内心
尚且纯净。后来那天早上,
当然,电路重新接通。
太阳从云层后步出,
融化了白霜。
万物和从前一样。


穗穗点评:我要说此诗,无论题目的意旨,还是内容的铺述,都是一次灵魂的自我检阅。风暴、短路后的黑暗景致。他们都指向了一种不幸事件的浓缩。坏时光里,作者想到回顾这一生。于是这样的灵魂检阅,无疑是成功和纯净。

这扇灵魂之窗,必须时时开启。这样才能让太阳新生,万物恢复原形。



又一个梦

默温(美国)

我踏上了山中落叶缤纷的小路
我渐渐看不清了,然后我完全消失
群峰之上是夏天

穗穗点评:默温的诗歌语言,给人感觉总是很松散,但弥漫着神秘的气息和自然的抒情格调。他善于捕捉平常趣味里的不寻常。具有开放、洗炼的形式,深邃而广远的想象,并通向一个隐蔽的世界。
他的诗,和许多经典的诗歌一般,都适合反复阅读,意思层层渗透。此诗,也是他的经典代表作。我称之为“不说之说”。不说梦境,甚说梦境。并且突出了题目的“又”字。

第一句,画面中的我,本身就给人梦的感觉,接着。这个“我”看不清,于是消失了。这是多么有趣的陈述——好似一个旁观者,看着另一个我消失了。他最精彩的一句,就是结尾,我称之“画龙点睛”之句。
诗歌的转身很漂亮、简洁。“群峰之上是夏天”——这是第一个梦的所指,另一梦的所在。他把我们的视野,带向了多么开阔的地带。这诗,中间省略了“我”是如何登上峰顶的,就是山中的小路,然后我消失了,接着这个“我”再次在峰顶出现,一点也不唐突。

自然而然。作者的匠心啊!!别看这三句,其中始终有关联。既开阔,又连绵,好似“群峰”。我们读好诗,犹如喝鱼片粥,要小口小口地喝,慢慢地品味它的鲜美,就一定能体悟诗歌其中的妙处。

(呵呵,我特意多点评了几句,因为极其喜欢这个小短诗。正好挑战也在写同题经典诗。我也就多谈了一下观感。)


幻中行说:第一句,画面中的我,本身就给人梦的感觉,接着。这个“我”看不清,于是消失了。这是多么有趣的陈述——好似一个旁观者,看着另一个我消失了。他最精彩的一句,就是结尾,我称之“画龙点睛”之句。
诗歌的转身很漂亮、简洁。“群峰之上是夏天”——这是第一个梦的所指,另一梦的所在。他把我们的视野,带向了多么开阔的地带。这诗,中间省略了“我”是如何登上峰顶的,就是山中的小路,然后我消失了,接着这个“我”再次在峰顶出现,一点也不唐突。

自然而然。作者的匠心啊!!别看这三句,其中始终有关联。既开阔,又连绵,好似“群峰”。我们读好诗,犹如喝鱼片粥,要小口小口地喝,慢慢地品味它的鲜美,就一定能体悟诗歌其中的妙处。

(呵呵,我特意多点评了几句,因为极其喜欢这个小短诗。正好挑战也在写同题经典诗。我也就多谈了一下观感。)

经过穗穗这么一解说,更能体味其中之妙了。可是还有点不明白 ,这首诗里的“又”,不知从哪里突出了来呢?


穗穗说:诗歌的转身很漂亮、简洁。“群峰之上是夏天”——这是第一个梦的所指,另一梦的所在。他把我们的视野,带向了多么开阔的地带。

站在高处眺望,群峰之上,是夏天,夏天是什么?是绚烂、热情、奔放的季节。这里代表繁花似锦。那就是说人生境界的梦想就在这里了、在这最高处,而这一切,居然是作者梦里所看见的。

你试想,一个人在梦里,都看到自己,登上了群峰,然后俯瞰。他是不是在精神世界的最高处
也即在梦里,他都在寻找到自己的梦想的制高点。这夏天,包括的太多太多的。



经典诗歌(七)


松树的树冠

加里•斯奈德(美国)


蓝色的夜
有霜雾,天空中
明月朗照。
松树的树冠
弯成霜一般蓝,淡淡地
没入天空,霜,星光。
靴子的吱嘎声。
兔的足迹,鹿的足迹
我们知道什么。

穗穗点评:这首诗歌,就是我前面想向大家推荐的《松树冠》,因为喜欢,我就打破最初“迷你”诗评的本意,不再是简单地点评,而是将我内心所有的感觉,毫无保留和隐私地倾泄给大家吧。

这首诗作,也是加里•斯奈德自己颇为得意的作品。此诗所展现的景象,会让我联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典诗词,它们所描绘的场景。比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的小令。(全诗五句28字,语言凝炼,容量巨大,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一幅悲绪四溢的游子思归图。)还有寒山的《吾心似秋月》,我的记性不好,但我至今还能背诵寒山的这首禅诗:“吾心似秋月,碧潭清皎洁。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之所以要背诵这首禅诗,是想让大家参照着这首古诗,和作者的原诗相比较一番。大家就会发现,它们居然殊路同归。最后的意境和诗境,好似不同的溪流,却汇聚到同一条江湖。正所谓不谋而合。

一首好诗的共同特点,不外乎开阔、空灵且舒畅、神秘。如佛家的禅境、道家的内丹修炼和儒家的格物致知。

斯奈德是学东方语言学的,他参加垮掉派的期间,曾翻译过寒山诗,并在日本出家为僧三年。因此,从这首诗歌中,你就能透过语言,看到这样浸入的痕迹和密码。他十分喜欢中国的古诗,尤其对禅宗研习深邃。这就让他的诗歌,无时无刻,不在崇尚自然、表现自然,在自然的氛围里表现诗情诗意。也让他的作品,与其他垮掉派诗人张杨的特性,形成隔离。有着极为明显的差别,那就是“内敛”的特质。

司徒空的《二十四诗品》里其二的诗歌风格:冲淡之质——“素处以默,妙机其微……” 可以概括斯奈德的整体诗风。他的诗更接近于事物的本色,并以此来“对抗我们时代的失衡、紊乱及愚昧无知”。

分析完他诗歌的总体风格,我想大家就能很好地享用这首妙诗了吧。前七行诗,他给我们展现了一副和谐、精美且朦胧、虚渺的冬夜场景,这用淡淡水墨水彩,所勾描的唯美画面里,自然飘溢着一种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那就是——虚实相间、动静相契的冲淡意境。

我想说,此诗的结尾,才是点睛妙笔——“我们知道什么”,一切空灵之境和自然之美的呈现,面对这些天地之间的无言大美,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类,的确是什么也不知道。

全诗含蓄,凝练,深刻。读完的诸多感觉,也如佛性一般自然,是不可言说,是无语可以描绘和摹状的。


经典诗选(八)

十月的罂粟花(经典诗歌库版本)翻译者:未知

西尔维娅•普拉斯(美国)


今晨的云霞也做不出这么漂亮的裙子,
救护车里的女人也没有
她红色的心穿过大褂,怪怕人地开花——
一件礼物,爱情的礼物 完全是不请自来,
来自

苍白的,火苗闪闪地
点着了一氧化碳的天空,来自
礼帽下呆滞的眼睛。

哦上帝,我是什么人
能使这些迟来的嘴张口大喊,
在凝霜的森林,在矢车菊的清晨?


十月的罂粟(翻译——赵琼、岛子版本)


即便是阳光里的云层,也难以制成这样的衣裙
也决非救护车里那个女人
穿透外衣的红色的心盛开沁人魂魄的惊异——

一件礼物,一件爱情的信物
却根本不为天空
所求

天空只有苍郁,炽热地
灼烧一氧化碳,也不为
礼帽下黯然失神的眼睛所祈求

哦,上帝,我正是
那些在落霜的森林里,在矢车菊催开的黎明中
迟迟张开喊叫着的嘴。


穗穗点评:我由这首小诗,想到了其作者普拉斯。而说到西尔维娅•普拉斯,我就会想到她临死之前的场景,她那样果断从容,处理好一切事物,然后决绝地走,好似转身,不是扑向死亡,而仅仅是离开人群一小会儿那样从容、宁静。我的内心,每想到这一幕,都如同刀绞般,难过得写不下一字。

现在,我的手里,正好有一本她早期的诗集,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是美国自白派诗人代表中最有灵气、最具艺术才华也最年轻的一位。我十七岁时,阅读她。或许,那时我还不能真正地读懂她。想着她活得好好地,才三十出头,为何要让自己的死,成为艺术行为的一次真实实践呢?有必要用自己的生命殉情于诗歌或艺术吗?

这个女子让我隐疼,让我心口的疼年复一年的加重,那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创口。我知道,若干年后,我经历了生死起伏、大得大失之后,终于懂得了她。其实我和她离得很近很近,只有一步之遥。好似阴阳,有时只有一步。

在我看来她不仅仅是把死当成了艺术来实践了,而是她把诗意的唯美和完美实质,无条件地带入了生活。她的内心世界和精神世界,都太过完美主义了,所以她容不得——感情的背叛和爱情的消逝。于是她在诗歌里坦率地将个人隐私,家庭矛盾,内心创伤,自杀情绪等等,都通过诗歌载体传达出来。其实这是一个多么率性、真情、唯美、多愁的女子啊!好似人世间容不得的一朵变种的白莲花。

死是神秘的,赴死的念头和决心,也是神秘莫测的,这里我不想探讨她为何选择死的缘由。还是说说普拉斯的诗歌吧。

我少女时,喜欢她,二十年后,依然喜欢她。这喜欢的方式,已经变了。唯一不变的喜欢,就是喜欢她的诗歌语言。一个诗人的语言特徵,就是她的才情所指。若作者的诗歌语言空乏,则说明他的想象力空乏,我想一个没有丰富想象力的诗人,即便写上数十年,也是成不了好诗人、大诗人的。

普拉斯,这个个性羞怯的女子,却有着超一般的女性独有的敏感气质,有时如海妖般的阴冷,带着女巫阴森的超验感触。在诗歌里,她能把歇斯底里和创造性的行为杂糅在一起,成为有机的一体。她在自白派构筑的金字塔的顶端,粲然地伫立着,永远让我们为她诗歌里传递的神秘和精神膜拜着。她是诗歌墓志铭上一朵最绚烂的“金色的莲花”,谁也不能抹杀她短暂生命,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和光芒。普拉斯的诗歌是二十世纪的一个奇迹。

这首《十月的罂粟花》,实在不算是她最为优秀的作品。请大家有空读读她的《拉扎勒斯女士》(也有翻译成《拉撒路女士》)《高烧103度》、《话语》、《爹爹》、《巨神像》、《燃烧的女巫》等。我写下这些,只是想大家能够更多地了解她和她的身世背景。这样大家在阅读诗歌时,就能很好地进入,进入作者给我们营造的瑰丽诗境。

这首诗歌,本是经典诗歌库提供的,我不知道是谁翻译的,如果知道,我就会标注,而我原先阅读的是赵琼、岛子的版本。阅读的版本不同,展现的阅读风貌,也就不同。比较两首翻译作品,应该说我都喜欢。喜欢前者,因为它更贴紧我们的白话习惯,也似乎更贴紧诗歌中呈现的直白热忱的爱情。我喜欢后者,或许是原先的先入为主吧,那是我八十年代最早我阅读的版本。

比较两首诗歌的差异,经典诗歌库提供的这首译作,我感觉已经淡化了作者的原有语气,也就是语言和语气的力度稍稍减弱了。也即:将她精神的内质,也就是蓬勃抒情、内中鼓荡的疯狂性、巫魅之气的丧失或减弱。由此可见,翻译的人实在是太重要了。他们都加入了自己对诗人独特的理解和认识。尽管如此,通过这两首译作的对比,你依然能感受到普拉斯不可一世的才情才气。

我说过:每一首诗歌,都有作者的灵魂和精神的指纹,在其中隐现出没。你可以触摸到作者的心跳、血脉、神经和思维。这是一首充满激情,描绘一个女人正处在热恋状态的心情诗歌。一个昨夜发生过的甜蜜故事,带着隐秘的欢乐,不可言说的神秘气息。罂粟花是爱情的象征,这种美丽而包含毒性的植物,隐含着爱情的丰富性,它不仅美好、甜蜜,同样包含危险和代价。普拉斯,天才画家和诗人,8岁就发表了第一首诗歌和钢笔画,18岁发表小说和组诗,随后又出版了诗集。和张爱玲一样,这是一个成名极早、心气高傲且风姿卓越的女才子。

这样的句子,这样的宣誓“死/是一门艺术,和其它万事一样”,她最终实践了自己的诗句。她的诗作,总是有力地、率性地表现了她的生活,一些句子和诗歌,深刻地展现了她精神分裂的一种前兆,其中最大的痛苦,极度痛苦的来源,就是她不幸的婚姻。她的丈夫是美国著名的诗人特德•休斯。爱情的悲剧,导致普拉斯精神的极度痛苦、寂寞,最后终于精神分裂选择了死亡,而且是从容地赴死。她曾把一些悲恸和恐怖的体验,写进了她的小说和诗歌中。在她三十岁那年,她安排好一切,丢下两个孩子,然后吸煤气自杀了。

我在这里,已经不是在进行经典诗歌的“迷你”点评了,更不是仅仅从解读一首诗歌出发,去旅程那么简单,我已经忘记了我最初的本意,完全地牺牲了自己。我的身心,都毫无抵抗,或者说,根本不想抵抗,完全进入了她的世界,她的生活、她的经历,以及她的痛苦和她的诗歌里去了。我看过《苦涩的名声》传记作者——安妮•史蒂文森,她曾阐述自己撰写此传记的意图:“考虑到面临她的流星似陡升的名气,因而产生的种种误解中的一些问题,尽可能以客观事实的叙述来拨开笼罩在诗人身上的迷雾疑团,刻画初这位非凡的才女如何顽强地投入到诗歌创作中去,通过夹叙夹议富有传记意义的偶然事件和坚定不移的理想,以及远大抱负,栩栩如生地凸现出传主的真实风貌,”她还曾如此评价:“25年以后,我对普拉斯惊人的文学才华的崇敬丝毫没有降低,而我恰恰认识到短促的人生,不允许她趋向创作的成熟期。”

这位非凡的才女,把她短暂的一生,所有的光芒都顽强地投入到诗歌的创作中去了。我之所以感觉到内心的疼,也之所以如此爱她。因为那些疼痛和热爱,它们以敞开的创口存在多年。那就是我自己的诸多人生阅历,以及对诗歌怀抱的虔诚、忠贞、痴情等等的韧度和热度。这些也曾将我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过…….有诗友曾给我留言,说:穗穗啊,你不是北岛类的诗人,你是昌耀那样的诗人,你是用整个生命和光芒,呕心沥血地去呈现诗歌,而不是用笔墨。这样的评价,我是多么地害怕啊,因为“死”,那个烟头一般闪烁的念头,时时都在暗影里窥视着我美丽的面容……某个时刻,它总想带走我。

难道非得精神分裂,才能造就一些伟大的天才吗?比如梵高,比如普拉斯,比如卡夫卡,比如......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写完这些,我只想沉默、沉默。我已经不想再说一字。


钓雪斋主:世界上各地都有母兽
仰天躺着
想起海

穗穗,这几句我不明白,请解解哈,谢谢! 好的,可以,当然这是我的解读和认识,未必对。供你参考!

穗穗说:
母兽,这个意象,我第一次阅读到的时候,也在想或琢磨,作者为什么用到了“母兽”,而不说“公兽”,或别的什么确定的动物呢?!想归想,读了N遍后,我终于领悟了其中的妙。你只要把这首诗歌,再读上几遍,就会发现,母兽这个意象的确用得好啊!它让我想到天地之始,宇宙混沌的状态。老子的道德经其六说过:“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他的意思无非说宇宙初始、天地的元始,是阴性的,好似生育万物的神母,乃是天地之根。玄牝里的“牝”其实,就是指女性的生殖器。此处的翻译是:谷道中真炁不脱,才能成为化生大道的母体。化生大道母体的门户,就是天根和地根。任其真息往来,缠缠绵绵,若有若无,不可刻意求之。“守中”的目的在于使“谷神不死”,自我之所以能够孕育真朴,全赖此火候。

我之所以提到老子,不是想解说道德经的某一个白话译意。而是想说,一切精神的门户,恰恰在于其包容的母性特征,就像大地一般,具有“厚德载物”的本质。

那么你就不难理解,作者用到了“母兽”这一喻体,来代表一种人类的精神实质,并且和后面出现的“海洋”意象,自然
呼应。海洋和大地一般,也是母亲的代名词,象征的最直接所指。

我们再回头看看作者吧,你看他写得多么有趣而坦荡:世界各地都有母兽,仰面躺着,想起海。说他有趣,因为他用了“母兽”,并且肯定地说世界上各地都有,也就是说世界上各地都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文明的根脉;说他坦荡,是因为仰面躺着的姿态,还有“母兽”想到的海。这都是一种精神映射的物象和场景。

我想,谁能第一个写出这样大气开阔又耐人寻味的句子,谁就是真正的诗人啊。


经典诗选(九)

第三奇迹


爱德文·马克翰姆(美国)

“两件事,”康德说,“使我凝神静气地敬畏:
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我知道一件事,更令人敬畏、更不为人知--
被掠夺的穷人长久、长久的忍耐心。


穗穗点评:康德老哥的确说过,这样深奥、动听的两件事,也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感。”,也是人一生该敬畏的两件事。

你看作者接着说出了第三个奇迹:那就是忍耐,而且是被掠夺的穷人长久、长久的忍耐心。

这题目,的确有讨巧的意味,但作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人文主义精神,也就是站出来,替底层的人民说说话,他说出弱势群体的共同特性:忍耐力。这就是奇迹,除了康德提出的两件事,再加上这个,就是第三件,第三奇迹了。

如果一个诗人,不懂人民疾苦,不为百姓说话,那他还写诗做什么呢?




捍卫诗歌

亚当·扎加耶夫斯基(波兰)


是的,捍卫诗歌,高贵的文体,等等,
但同样夏天的傍晚也在一个小镇,
那里花园飘香,猫安静地坐在
门前的台阶上,像中国的哲人。


穗穗点评:我已经读了不少外国的诗人作品,其中各个国家的都有,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许多获奖的作品,以及许多诗人,他们所写的诗歌里,都弥漫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中国气息,这里面许多人,都曾借鉴了中国许多古诗的意境和禅意。他们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

你看这首诗歌,作者更直接、彻底、真挚地屈服于这种东方文明的博大和精深。他在诗歌中,直接提到花园台阶上安静坐着的猫,在花香里端坐着,就像是中国的哲人。

《捍卫诗歌》,这题目就是宣言。作者开头,好像是跟着题目,在议论这件伟大的事情。但是他一转身,就用一个意象群体,构建一幅宁静的夏日傍晚的水墨画,他用议论之后的比对,形象地说出捍卫的态度。“中国的哲人”所包括的衍生意不言而喻的。这样的结尾,新鲜、深邃、空灵、开放,会让人跳出了最初捍卫诗歌本身,空荡的宣誓,而是用全身心地感受着一种安静、空阔的气息,以及如何去捍卫的坚忍姿态。


经典诗选(十)


穿过雨


加里•斯奈德(美国)


那匹母马伫立在田野里--
一棵大松树和一间厩棚,
然而它伫立在开阔地里
屁股迎着风,被溅湿。
我在四月试图抓住它
骑上裸背奔驰,
它蹶蹄,狂奔而去
后来在山岗上倒下的
桉树的荫影中
啃吃着新发的嫩苗。


穗穗点评:因为读过,我知道这个译本是董继平翻译的。我感觉他翻译的诗,似乎将作者的诗意,淡化了些。(有人曾对他的翻译,不放心)但是尽管是如此,我们还是能在诗人描绘的场景里,强烈地感受“雨”的诗情,乡野的风光。这是一场好雨,春天的丝雨。
这里面最关键的意象是“母马”,横穿了整首诗歌的内容,也给我们带来探寻其意义的渴望。是什么缘由,作者想在四月的春光里抓住它呢?“骑上裸背”,这说明这匹母马,是匹野马。我想作者,想表达的含义里,一定包含着驯服野性,心中的、他人的、动物的,三者都可解释。可是“它蹶蹄,狂奔而去”,在一处桉树的荫影里,快乐地啃吃新发的嫩苗。呵呵,我都可以想象,这母马是如何逃脱一种人为力量的驾驭,一路奔驰,然后快乐地在自然的场景里,在春雨如油的好时光里,自由自在地吃着新发的嫩草。这是多么惬意的一幅春光乡情图啊。
这就是诗歌谜语隐喻的第一层意思吧。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的领悟,我想一定有。我想这需要大家自己去领悟或参与。只想说,诗中的感觉,一定会在你人生某个阶段与你重逢或邂逅。记得那时,一定要重新读读斯奈德的这首《穿过雨》。
加里的诗,他的语言和句子,深受日本俳句的影响,所以有时读起来有着自然而然的叮咚作响的清透,很是爽净。


注:经典诗歌库,提供的诗歌,其翻译,有两处错误。1)非“木马”,是“母马”。2)不是“她”,是“它”,我特此更正一下。因为一字之差,有时理解差之千里之外。这里有阳光,挑战首席版主,记得更正一下。


经典诗选(十一)


当你老了


叶芝(爱尔兰)袁可嘉 译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穗穗点评:当你老了的时候,你会做什么呢?提完问题后,我们还是回头看看叶芝的这首经典老诗吧。我遇见了自己喜欢的诗歌,我遇见了经典的老歌,我忍不住,要繁芜地点评,而不是迷你的简评,请大家原谅我这诗歌里的小爬虫,七星瓢虫的执着吧。

当你老了,当你老了……有多少恋人,曾将叶芝的这首《当你老了》的小情诗,在爱人的耳轮边,翻来覆去的轻颂着、呢喃着、宣扬着。这首爱情诗写于1893年,叶芝当时年仅29岁。这首《当你老了》的诗歌,绝对是适合经久朗诵的好诗歌,他的韵律感极好。犹如经典老歌。

它那音色优美的主旋律,曾让许多诗人,爱不释手、心旷神怡……在幽暗的烛光下,在雪后的晌午,或在冬日的小屋里快乐地朗诵着。是的,未来,未来的我们,也就是一代又一代的新成长的诗人,他们还是会从时间的抽屉里,时光的灰尘里,藏书的高阁里,将它快乐地捡回,然后再用牙齿,咬着每一个芳香的文字,轻轻地吟诵着、沉醉着、回味着。

那美啊!从不过时。

只有爱着的人,才能懂爱着的心。那在热烈的单恋里无穷煎熬的忧伤灵魂,就是叶芝留下的首首情诗。里尔克曾说:“只有那种终极的爱,才能使人达到在无限中去爱一个人。”叶芝的这首情诗,以及他的一生爱情观,都体现了这句话最深刻的内涵和背景。

回头看看,将书翻到——叶芝写下这首诗歌的五年前。我们伟大的诗人,叶芝遇见了他一生最爱的女子,那个日子,是值得纪念的“1889年1月30日”,23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22岁,是一位驻爱尔兰英军上校的女儿。茅德•冈不仅美貌非凡,苗条动人,而且她还是爱尔兰民族独立的运动领导人之一。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也一往情深,叶芝曾这样描绘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

叶芝深深的爱恋着她,而茅德•冈对叶芝始终若即若离。1891年7月,叶芝误解了她在给自己的一封信的信息,以为她对自己做了爱情的暗示,立即兴冲冲的跑去第一次向茅德•冈求婚。她拒绝了,说她不能和他结婚,但希望和叶芝保持友谊。这之后,茅德•冈始终拒绝了叶芝的追求,而叶芝却为她神魂颠倒,不能自已,并一直怀有深切的爱慕,忠贞不渝地痴情等候着。后来茅德•冈嫁给了与她并肩战斗的麦克布莱德少校。二十三年后,也就是1916年,少校在斗争中去世。这时叶芝再次向茅德•冈求婚,依旧遭到拒绝。

叶芝对于茅德•冈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他写下许多献给茅德•冈的诗歌。

一个写下很多情诗的诗人。不外乎两种遭遇,一种是幸福的甜蜜,如勃朗宁夫人,一种是甜蜜的痛苦,如叶芝这般。正因为茅德•冈的一再拒绝,反而激发了叶芝充沛的创作灵感,他这多年来纠结的爱恋里,充斥着极其复杂的情绪:有宗教的虔诚,有深情的细语,有绝望的怨恨,许许多多爱和恨交织,就形成了一张巨大的情绪网。

除了《当你老了》,叶芝为茅德•冈写下的名篇还有:《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白鸟》、《和解》、《反对无价值的称赞》……

我们还是回到这首《当你老了》的诗歌里来吧。这是作者还在痴迷的爱情里,独自沉浸、独自徘徊时写下的经典诗歌。这诗,怎么看,都是让人欣喜和快慰的。全诗纯美、轻盈、舒缓。此诗以一个假设性的时间状语开头,打开了绚烂的人生画卷,这些阅读、这些回忆,全部,都是假设的,是虚拟的情景和人物的畅想曲。

在这些极为朴实、真情、光滑的诗句里,我们始终能感受到作者近乎宗教般虔诚的痴迷和爱恋。一种超验、神秘的气息,在词句的滑翔中慢慢晕染开,弥漫开。

我不想过多地解释此诗的内在涵义,只想说,当你的眼睛,看多了诡异的、新潮的、前卫的那些诗歌之后,回头再读它,你会发现朴实、真情、优雅,永远是硬道理。这样的阅读,始终让你口齿留香。他的诗歌语言含蓄质朴,诗歌情调优雅舒缓,叶芝在流动、飘逸的画面中,渗入一丝半点寡淡的似有似无的伤情,却让人在重复的阅读中,更加怜惜,感到词语的无华贴心,好似亲人的怜爱和疼惜。

这里没有火苗热烈的颤舞,没有口号宣泄的“底里”,只有平静、真挚、微带忧伤的倾诉: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这样的爱情观,何其深刻脱俗,撼人心魂啊。我想象不出,那个“她”——茅德•冈,居然能如此理智地拒绝一个倾情一生爱她的爱人。但是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爱,是让被爱着的人,幸福到老。而爱着的人,不管结果如何,却是至死不悔。这个时候,我又一次,联想到——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恋。他们同样是至死不渝的。往下读吧,读吧,诗人柔情似水的诗句,还在引领我们,继续地遐思不已……

诗的结尾有一种接近“圣洁”的悲剧之美,犹如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过滤了复杂的情感,诗人的爱,正向着一种纯净、自省、无比空阔的崇高境界升华过度。好似一次贴近神性的旅行和开悟,又仿佛要把短暂的犹如“花火”的人生,这里面最绝美的爱恋,最绝望的绽放,融汇到自然泼墨般无垠的星空……


2010年8月26日作


经典诗选(十二)

力量


德瑞克•沃尔科特(圣卢西亚)(西川译)


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

我羡慕这暴力;
爱情是铁。我羡慕

碎浪和岩石之间的野蛮的交易。
它们之间互相理解

我甚至可以理解
奔跑的狮与惊惧的雌鹿之间的约定,
她眼中含着某种对恐怖的默许

我将永远不能理解的
是这只野兽,他写下这一切
并且自诩为生命的核心。


穗穗点评:说自己是被“两种血液所毒害”的沃尔科特,生于西印度群岛的圣卢西亚。它位于北美洲南端,是加勒比海地区一座小岛,是一个风光迷人却“没有民族”、“没有历史”、“没有书籍”的地方。
沃尔科特曾在美国任教。出版诗集和剧本各二十余种。他的许多剧本曾在伦敦和纽约上演。主要诗集《海难余生》、《海葡萄》、《星苹果王国》、《幸运的旅客》、《仲夏》,长诗《另一生》、《荷马》等。199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沃尔科特曾说,他度过了“精神分裂的童年时代”,过着双重分裂的生活:“诗的内部生活和行为与方言的外部生活”。作为在殖民地长大的混血儿,他的“精神分裂”是终其一生的。他的血统和文化互相排斥,在黑人与白人、臣民与宗主、加勒比本土与西方文明之间来回晃荡,时常是“二元对立”,这种矛盾和分裂性,在他的创作主题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在他早期的诗作《远离非洲》中,沃尔科特直白地说出自己——身心,都处于种族与文化混战中,身不由己,矛盾重重。

交代完这些背景资料,我想,我们就不会对他和他的诗歌,感觉到陌生了。我的诗友鹰之,曾在一片文章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他说:诗歌鉴赏,要从认识一首诗的“身体性”开始!这让我想到诗人写诗时的状态和感受,也就是诗人叶慈所说的“身体在思想”。那么,他们两者之间无形地契合了,相遇了。如写作者——诗人,阅读者——评论员,他们之间就有了无形的桥梁,那就是“身体”可触摸的实体因素。

解读这首《力量》的诗作,或许也可从认识这首诗歌的“身体性”出发。“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这第一句里的动词“砸”,十分有力,我们很快就能触摸到作者,给我们提供的直观画面和力道。好像,真有一双粗壮的手臂,正在蛮力地不停打桩,将生命的草叶纷纷砸入黝黑的泥土深处......

这接下来的句子,更漂亮迷人:“我羡慕这暴力;/爱情是铁。我羡慕”。爱情是铁,这是多么暴力,又充满力量,下坠的,让人迷恋的、玩味的比喻。我们几乎可以跟随着作者的诗句,来到他提供的任意方位和角色。

无论是两个他曾进一步诠释“力量”所在的排比——所谓的“理解”,还是他最后转身,阐述的不可理解的野兽,都充满着作用和反作用力、猎人和猎物之间的矛盾统一性。所谓天道循环。这里——作者的身体,果然在思想。而我们读者,阅读中,也能不停地触摸到作者~~隐藏在文字背后的身体。

在我看来,诗中的“野兽”,或许就是作者自身的象征。如此理解,我们就能明白被誉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布罗斯基语)的沃尔科特,他内心的孤独矛盾,及其反射出的与当地生活习俗的某种不协之音。

在诗歌中,他既是力量的见证者、旁观者,同时又是身在其中的“碎浪和岩石”、“奔跑的狮与惊惧的雌鹿”它们中的任何一方。这种矛盾冲突,即对立,又妥协,是统一性的认知和自我发觉的存在。以生命核心自居的野兽,其实就是沃尔科特!他的诗,总是具有巨大的启发性。

诗歌也是魔镜,我们能透过文字的水银,照见沃尔科特无比矛盾的心理背景,这是他的身世,以及多文化传统的熏染,所造就的神奇的却精神分裂的大脑。正是带着流散族群气质混血的沃尔科特,给我们留下许多极为优秀的作品。

譬如,他的叙事长诗《奥梅洛斯》是沃尔科特的代表作,长达三百多页,分六十四章。作品借鉴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框架,气势宏大地叙述了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和风情,描绘了加勒比地区广阔的社会生活图景,也反映了加勒比人民在向人类文明迈进过程中的命运和所遇到的挑战。这部作品被称为“加勒比的庄严史诗”,沃尔科特也因而也被誉为“当代荷马”。


经典诗选(十三)


透过树枝


雷蒙德•卡佛(美国)


顺着窗子向下,在露台上,几只乱蓬蓬的
小鸟聚集在食槽边。相同的鸟儿,我想,
每天都来吃食,吵嚷。时间是,时间是,
它们叫着,相互挤撞。叫的几乎就是时间,是的。
天空整天阴暗,风从西边来,
不停地吹……把你的手伸给我一会儿。握在
我的手上。对了,就是这样。紧紧握住。时间就是我们
以为时间就在我们身边。时间是,时间是,
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


穗穗点评:读了三遍这首诗歌,我好像看见~~~那细碎的阳光,如小鸟一般,叽叽喳喳地从枝桠间纷纷落下,落在我想象的露台上。原来,时间,时间就是这样逝去的。这首诗歌,忍不住,让人想到孔夫子在河边的叹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雷蒙德•卡佛曾言:“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卡佛是这样写的,并且身体力行。

你看这诗多么有趣,将“时间和鸟儿”,将“时间和我们”,两个名词并置,放在同一位,它们可以,互为替代,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时间旋窝或陷阱。你一不防备,就被他的精神指导,带入了诗歌的黑洞里,找不到方向,出不来了。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叫着,我们的眼睛啊、视野啊,请放开些,——“透过树枝”,向着远方……



面对诗歌,我的沉醉,是可怕的。这快乐是呕心沥血的甘之如饴。

我要放缓我的步子。因为在收集资料的同时,我越发感觉自己的浅薄,过去所读的、所看的诗歌,还是太少太少了。

这让我又一次产生了沮丧和敬畏,沮丧是:天下之大,才华横溢者多如牛毛,我实在是井底的小青蛙。
敬畏的是,无论是翻译诗歌的人,还是诗作的作者,他们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却在一首诗作里粲然相遇了。这个缘分,促使我敬畏自己,遇见一切优秀诗作。不仅是作品本身,还因为作品本身所蕴含的隐身的作者,以及翻译者默默的辛劳,这些看不见的心血,摸不到的痕迹,值得我们每一个读者敬畏它们!

我能做的就是,用我毕生的真诚、阅读它们,努力以最精彩的方式,展现自己的阅读感受,从欣赏开始,然后再到批评。我对于一篇诗作的阅读理解,它的完成过程,一定是一个结构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矛盾统一,利弊兼顾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我还没有能力,去批判一个优秀作品之前,我选择欣赏的解读,也就是跳出诗作中优秀的品质,呈现给大家。虽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我只想给大家提供一个阅读范本和途径。

而我未来要的事情,或许是继续对同一个诗作的批评,也就是找出诗歌的缺陷和不足。因为没有一首诗歌,可以兼顾一切。这样的挑剔,会让自己向往着诗歌的最上层——纯诗的境地,尽管这本身就是一个乌托邦的梦想。但是诗人的一生,不就是无悔地走在,这条明知无穷尽的康庄大道吗?!

多谢大家!我还会继续我这浅薄的解读。也欢迎大家多来交流随后的阅读感受。通过近一个月的阅读和沉浸,我感觉自己的体内某种潜能在不断地上升。通过自身的体验,我真的相信,若是大家都能把这些经典,好好地阅读,仔细的揣摩,你们一定会有意外的惊喜和收获。

我在这里不是宣扬国外的诗歌,有多好多好,而是想说经典之所以为经典,这绝对不是偶然的事情。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一定有它的硬道理。你要相信时间和大多数人的眼光。我的阅读经验告诉我,大量的阅读,就好似“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能吟”。

那么你们还等什么呢?读这些诗作,有时比你胡乱写上一年,要好上百倍的。

经典诗选(十四)


海滩余生
(飞白译)


德瑞克•沃尔科特(圣卢西亚)


饥饿的眼睛贪婪地吞吃海景,只为一叶
美味的帆。

海平线把它穿上无限的线。

行动滋生狂乱。我躺着,
驾驶着装上肋木的一片椰影,
生怕增多我自己的脚印。

吹着沙,薄如烟,
腻烦了,移动一下它的沙丘。
浪潮像孩子似的厌倦了它的城堡。

咸的绿藤和黄的喇叭花,
一个网缓缓移过空无。
空无一物:充塞白蛉子头脑的愤怒。

老人的乐趣:
早晨,沉思的后撤,想着
枯叶,自然的安排。

阳光下,狗粪
结了硬壳,发白如珊瑚。
我们结束于土,开始于土。
在我们的内脏里创世。

细听,我就能听见珊瑚虫在营建,
两个海浪击出一片静默。
掐开一只海虱,我使雷霆爆裂。

像神一样,我歼灭神性、艺术
和自我,我抛弃
已死的隐喻:杏树的叶形心。

成熟的脑烂得像个黄核桃
孵出它
乱糟糟的海虱、白蛉和蛆,

那个绿酒瓶的福音,被沙塞死了。
贴着标签,船的残骸,
握紧的漂木苍白而带着钉,如一只人手。


穗穗点评:一个诗人最优秀的品质之一,就是诗歌语言所释放的能量。被誉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的沃尔科特,他的诗歌语言,呈现向内诘问,向外发散的魅力。好似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迸发的光芒。在他的笔下,一切有情,一切也无情,如同人的良心和品德。

这篇《海滩余生》,充满着多种艺术手法和意象能指。开篇,从主观镜头出发,用作者的“眼睛”替代了人的整体,灵魂的渴望。人类面对海洋,渴望出航,寻求未知领域,影射人生不懈的精神追求,好似一次又一次的航海,企图征服精神之海。但题目“海滩余生”某种意义上,已经暗示了一种结果。这带着悲剧性的命名,从一开始就奠定了追求过程和结果的小悲调。

即便是如此,并不妨碍作者继续行动,于是他用一片不动声色的“椰影”,继续替代他的思想之旅,这不是一次真的出海航行,而是作者用意念进行的一次精神之旅。由此才有后面无数的感慨丛生。

作者是多么的可爱,像个沙滩上嬉闹的顽童,吹着细沙,腻烦了,移动沙丘,看浪潮像兴奋的孩子,推倒了自己一手建起的城堡。这些小细节的描绘,拓展了诗歌的意趣。有趣的是,作者后面的画面展示,他并没有停留在一颗童心光顾的幼稚行径,而是继续淘洗内心的矿石,于是,他的眼睛,又看到了“咸的绿藤和黄的喇叭花”。“咸”字,是味觉的感官,作者用于修饰沙滩上看见的植物绿藤,这实在是一种绝妙的通感手法。而且合情合理,附合海边出现的植被景象。

随后,由“网移向空无”“白蛉的愤怒”,引出了作者老人的思索。这里已经将时间的跨度展现。好似看幻灯片,通过一两个关联的画面,转到戏剧的下一幕场景去。全诗的结构,是层层推进的,其中情绪作为主线,用各种目所能及的画面,展示《海滩余生》的旨意。这首诗歌,行进到“老人乐趣”,也就是第六节开始,全诗,正式进入了诗歌的华彩章节。这优美、激扬、跳跃且睿智的音符,组成了全诗高潮身后悲壮的主旋律。

作者的思绪,始终扣紧着海滩景色。“沉思的后撤,想着/枯叶,自然的安排。”这里就将沉思的状态,暗喻成海浪的姿态,至于留下的“枯叶”,这里象征着思想的残羹,无数不成品的凌乱小泥偶,就听凭自然的安排吧。这是多么惬意、达观的念想啊!

我们再看看作者,打岔和干预的本领吧,跟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了阳光下发白、结壳,像珊瑚的狗粪堆。最初读到这句,我还在疑惑,为什么作者的思绪,要转到这一画面上去呢?如果我们接着往下阅读,我们就能明白作者的苦心了。沃尔科特实在是一个借物说话,借景造境的高手。“我们结束于土,开始于土。在我们的内脏里创世。”。这一小段是作者的内心私语,是他看到一些景象后,思考的结晶体,哲学意义的探索结论最诗性的佳句表达。

我非常喜欢这一节经典且精彩的领悟。“在内脏里创世”,只此一句领悟,可想沃尔科特其人,是一个多么具有灵气、思维敏捷的诗人。这之后,作者继续他的精神之旅。他没有停留在表层的思索,而是继续借用“珊瑚”意象说话,引出海浪和海虱,两者所营造“静默”和“爆裂”瞬间的隐形对比,动静相宜,虚实相间。此时的作者,的确化身为神,他用上帝的姿态歼灭神性、艺术和自我,并抛弃那已死的隐喻:杏树的叶形心。

我想说最后两节,所呈现的混乱、颓废、萎靡的状态,犹如“恶之花”,犹如垃圾场地到处泛滥的铜绿、腥臭和不堪,这正是作者精神之旅的尽头,海滩余生的惨败画面。也是他内心矛盾、思想残骸的浮世绘。

我无意于谴责,作者结尾的颓废灰调。一个忠实于自己内心思考的诗人,最有魅力的一点,也在于他的诚实姿态,他诚实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不堪,一种理想破灭的覆灭感。解读完这首诗歌,我也有劫后余生的庆幸。这个我未曾谋面,或许终生都不会相识,但已经成为我熟稔的老朋友——沃尔科特,实在是不够哥们,也不厚道。他将我解读的喜悦,领悟的快感,全部消解了,定格在一个极为疼痛骇人的意象上。这个视觉焦点,就是那“一块带着钉子苍白的漂木”,这一刻,仿佛带钉的漂木,一只人手,就是我——沉迷于阅读、思考或反省的那只右手了……



经典诗选(十五)


弗罗斯特的两首诗作


雪夜驻足林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我深深知道这片树林的主人,
虽然他的家远在那边的山村。
他不曾料到我竟在这里停马,
只为观赏那树林的瑞雪纷纷。
我的小马驹似乎有点诧异:
为何停留在荒芜村舍之地。
这边广茂的林,那边冰冻的湖,
一年中最黑的夜晚,夜黑如漆。
小马驹摇摇颈上的铃铛,送来声响,
好像在问我是否出现了什么异常,
四周俱寂,只有微风和雪花在飞扬。
静谧的树林如此可爱、深邃和幽暗,
我虽向往,但我得恪守我的诺言,
临睡前仍然征途漫漫,
路迢途远岂敢酣眠。



荒野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夜色渐渐降临,瑞雪纷飞,
在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
大地银装素裹,被皑皑的雪笼罩,
只剩些杂草与树根裸露着。
在旁边的树林丛中,
所有的小生灵都躲在巢穴里冬眠。
可我无心去浏览,也无意去欣赏,
只有那寂寞出其不意地包围了我。
使我感到周围的寂寞挥之不去,
会变得强烈还是淡然,
伴随苍白无力的雪,
我停止思维,无以言表。
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
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
在更贴近自家门前,
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


穗穗点评:我把弗罗斯特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几乎当成一首诗歌来阅读和解读它们。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描绘美丽乡野的风景诗作。在我们阅读一首诗歌之前,若有条件,就一定要对作者的出生、阅历、从事的职业等等做一番彻底的调查。这会影响到你是否能对一首诗歌,做出准确的判断、理解和价值赏析。你也会在资料的调查进行中,情难自禁地爱上了调查的对象——诗作者和他文字背后,隐秘的内心世界。我想,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吧。

文字就是密码,诗歌就是电文。我们阅读诗歌,就是解读密码的全过程,我们阅读者、欣赏者或者批判者,就是解读诗歌电文的最前线的谍报人员。一首诗作,赏析的好坏,全在我们的一念中……

有绿色田园诗人之称的,一位“自己苦恼,也让他人苦恼”的,聪明睿智、质朴像泥的农民“老才子”——罗伯特•弗罗斯特,他出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是20世纪美国文坛上,一位风格独具的诗人,他与同时代的一些主流诗人诗风醺然不同。弗罗斯特的诗歌,大多以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为背景。他喜欢用质朴的语言,清新的笔调,描绘乡野的自然景色,普通百姓、劳动人民那些朴实无华的生活场景。他通过泥土本色的诗句,展现一个“新英格兰农民诗人”内心返璞归真的原始气质。

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两首诗作中来吧,只有了解了一个诗人的语言风格,擅长的题材,我们才能更好地领会其诗作的魅力所在。弗罗斯特在这两首诗歌里,依然是以描写乡村生活和自然景色的为主线。他把自己的位置和视角,一直摆的很对,他就是农民的儿子,一个和自然无比亲近,时时不忘赞美自然的乡土诗人。要解读他的诗歌,就要首先了解作者骨子里浓郁的乡土情结。

大家看,他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仍以描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野风光森林、荒野为主题,两首诗歌,都给我们展现了乡村冬夜的雪景,一个是作者在自家的门前,观察荒野雪景,由此想到自己的荒野,是令人恐惧的事情;一个是某个雪夜,作者驻足森林,所想、所看,所思。对于弗罗斯特的诗歌,我的阅读体会是,这是一个渐悟的过程,你可以从最初的期望,感受到失望,然后再逐渐理解,最后是恍然大悟。这个理解过程,或许是很多人对一些优秀诗作、文章的真实体会。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十分流畅自然,一点也不晦涩,他在叙述事物的过程中,始终是一个冷静、木讷、诚实,从不油嘴滑舌的智者。质朴的语言,蕴含泥土的深邃,直白的叙述中,藏满冷静的思索。他代表着一个平凡而特殊的群体,是农人整体智慧的象征融合,是本色的、自然的、毫不造作的自然主义现代派诗作。如果非要给他一个光彩标签的话,我认为他就是自然主义诗人,农民的“形象代言人”。

我们不要小瞧了农民的智慧,一些哲学理念,如果和本质的生活,完全脱离开阐述,就都是空洞的理念文字和教条思想。

众口难调,我想说,阅读诗歌的喜好,也好像吃饭的口味和癖好一般。喜欢辛辣、诡异、神秘作品的某些读者或诗人,也就是口味偏重的诗人读者,他们第一眼阅读弗罗斯特,一定不会觉得十分兴奋或特别喜欢的。因为他的诗歌真的就像泥土一般,黑不溜秋,毫不起眼,你稍微不注意,就会一目带过,从你的视线里消失。弗罗斯特的诗歌,表面似乎浅显直白,初读一遍,你好像已经全部明了。

他的诗作描绘的对象,多为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事物,缺乏让人眼前一亮的特殊性和典型性。但是别慌,正是因为常见的事物,我们往往会忽视这些事物背后的内涵所指。《雪夜驻足林》,最关键的旨意,就是在这个“一年中最黑的夜晚”,作者突然明白了,自己的职责,那就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条路漫漫人生求索的长征路,让作者无法安眠,所以才在夜深人静的雪夜,驻足在作者向往的“可爱、深邃和幽暗”的静谧森林里。

而《荒野》,从字面上,我们就能感受到袭人的寂寞,这如雪花,四处纷飞的寂寞,因夜色的降临,更加的深重、幽暗了。这里的“雪”其意象里,包含了极其复杂的情绪混合体。它不仅是轻扬的,也是阴寒的。它不仅代表着某种人力无法实现的苍白和无力,也代表着面前的景色——人迹罕见,和内心的荒芜空荡。我要赞叹作者的姿态,那就是尽管他感受到了季节的荒凉和阴冷。所追求的某种精神领域的局限性,让他随后堕入的虚无和虚妄之念。比如面对这样的雪景,作者“停止思维,无以言表”。但在这矛盾异常的时刻,作者依然用决绝的“荒野”,而且是自己的荒原,将军,将自己的军!所以作者结尾,点题、总结发言,并感慨:“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在更贴近自家门前/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他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仿佛孤独思考的本身一般。他的忧郁,表现在诗歌里,就是一种无畏的自我追问和探寻。他并不回避内心的矛盾两重律和虚无感。

我想我喜欢这两首诗歌,而不厌其烦、翻来覆去地解说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特点,及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可想而知,这位诗人,为何在其有生之年和之后,都能倍受美国人民的喜爱和爱戴。1874年出生的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他的诗歌朴实无华,耐人寻味,具有自然主义风格,传统价值观的理念认知,并富有一种返璞归真的哲学意味的寻根情致。

有人说:它诗歌中透露出逃避现实,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无穷韵味,这里的“逃”和“面对”,当然是相对而言的。这种特点,大家可以在《荒原》里,看直接醒目地读到。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可以说我们的祖先,乃至我们都是农民和农民的后代。我的感觉,弗罗斯特的诗歌,必然会获得中国大多数诗人和读者的喜爱。我们可以在他的诗歌中,找到一种久违的极其熟悉的情怀和景致。比如中国古代田园派诗人的那些代表作,它们都是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以自然风景为题材,以平易的生活场景为主旋律,以百姓的民俗民风为诗歌土壤。

他从来不曾离开,尽管他已经去世,但他泥土的骸骨,精神的诗作,永远都和我们的寻根意识农人的“锄头”连在一起。但愿我们也能像他那样淳朴、自然。他曾说:现实派有两类,“一类是拿着满是泥土的土豆给人看,以示其货真价实;另一类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在他看来,“艺术对于生活的作用,就在于把脏土豆刷洗干净、去其皮、显其身”,透过他的言论,我可以简练成两句真理,那就是:“去伪存真、净化生活”。

从弗罗斯特的诗歌叙说风格来观赏,大家,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十四行体和传统诗歌,曾对他的影响。所以弗罗斯特又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思是说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犬齿交错的交替时期。在当时的美国,他与艾赂特,同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之一。他的著名诗集,有很多,这里,我就粗略地,记录一些:《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他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有新作陆续发表中。


经典诗选(十六)

宁静的野生世界

温德尔•贝里(美国)


我对尘世日渐失望
夜间
最轻微的声音
也会把我惊醒
我为自己和孩子们的生活担忧

我在林中彳亍,
水鸟在湖面上展示自己的美丽
苍鹭给孩子们喂食。
我走进宁静的野生世界
它们不以悲伤增添生命的负担

我走进前面平静的湖水。
在我的上方,白天隐藏的群星
正闪耀着光芒,这时
我在仁慈的大地上休息,自由自在。


穗穗点评:一首经典的诗歌里,一定有作者呕心沥血藏匿的火焰。而这火焰就是火种,有时你并不一定,能在第一和第二遍的阅读中,就能寻找得到。我爱这《宁静的野生世界》,我爱温德尔•贝里,爱他的坦白和仁慈,爱他的虔诚和担当。尽管我不知道,是何缘由,让他对尘世日渐的失望,但作为一个父亲,他是一个合格、慈祥和细腻的长辈。

1934年8月5日,温德尔•贝里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亨利郡附近的一个乡村,这也是他祖辈们生活和务农的地方。在他的骨子里,有着一种对土地与生俱来的亲近感。因为我想,他被誉为美国当代杰出的生态文学作家和生态思想家。这样的盛誉,并非空穴来风。美国作家华莱士•斯特格纳,曾这样高度地评价贝里:“不管称他为诗人、散文家或者是小说家,我都很难说出哪一个更贴切。因为在这三个领域里,他均达到了很高水准。”

贝里曾先后在肯塔基大学和斯坦福大学学习,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来又任教于纽约大学和肯塔基大学。1965年,贝里携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回到出生地亨利郡附近乡村定居。年过七旬的贝里现在依旧住在肯塔基的乡下,用最传统的耕种方式务农,他拒绝使用电脑、电视等一切现代设备。

贝里永久定居乡村的选择和他与众不同独特的生态思想是分不开的。处所(Place)意识与家园(Home)意识是贝里生态观的核心所在,处所意识贯穿了贝里许多作品的始终。了解了贝里的出生、生平和思想意识等,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作者的作品。领会他诗歌中,想要彰显家园意识和诗歌能指。

《宁静的野生世界》,正是贝里生态作品中优秀的一篇,他以一个“担当”者的姿态,也就是父亲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前面五句,让我看到了一颗善良、敏感、颤栗、细致的灵魂。这是“润物细无声”父爱,是人间的大爱。

我爱温德尔•贝里,并非毫无缘由,有时你喜欢上一个人,很简单,那就是他诚实、晶莹的文字打动了你。你无需真得和文章或诗歌的作者见面,只要透过他的文字,你就能找到他藏匿的火焰。这种精神的火种,就是文明的承接。就是在细细的阅读中,无声地传递,无形地燃烧,连绵成炽热的世界的精神家园。

这首诗歌的题目是《宁静的野生世界》,所以作者从第六句开始,才真正地触及题目。正因为心里有担忧,有心事,所以贝里夜间,才会因为一点点细碎的声音,就惊醒了。而惊醒之后,他的担忧还在加剧,他无法入眠。这才会走出自己的小屋,去林中漫步。接下来的五句诗歌,是贝里给我们展现的野生世界的温馨画面。

无论是水鸟在湖面上展示自己的美丽,还是苍鹭给孩子们喂食的画面,这都是贝里平时,积累的观察画面,是这一刻他在夜色中的遥想,而不是真实的画面。当然这是我的一种猜测,因为作者在诗歌中,所表现的此刻时间,应该是在深夜。他给我们展现这些画面的缘由,是因为作者的内心,已经从一种不安的、担忧的喧嚣,转向了一种湖水的宁静和安详。这些感受,是作者自身的修养,是自然宁静的启迪,是头顶星光的昭示。他从动物们安详的姿态里,体悟“我走进宁静的野生世界/它们不以悲伤增添生命的负担”。很多时候,一些人生道理,是说说容易,做到难啊。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生命的进程中,领悟生命的真谛。

这首诗歌,最精彩的部分,就在于诗歌的最后四句。我不知道,作者的原诗,是如何的结构,我是根据自己的阅读感觉,和内在的气息停顿,将此诗分成了三段。也就是前五句一段,中间五句一段,最后四句一段。虽然诗歌中,有两个排比式样的“我走进”,但是在这里,根据语调和意思的内蕴,我觉得可以截开,分在两段里。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阅读和分析方式,并不作为一种标准。

我发现几乎所有伟大的诗人,都深爱着头顶上空白天隐匿的群星。也就是康德所说的人世间最该敬畏的事物之一“天上的星空”。在我的理解里,这头顶的星空,就是宇宙的象征,是无穷尽的未知,是我们该敬畏的自然盛景。而诗人们喜欢用到这样的意象,则暗示着一种浩渺的胸怀,一种探寻未知的追求姿态。如果说作者,开篇的姿态是烦躁不安、忧虑深重的,那么结束时的姿态,却是安详踏实、自由自在的。这样转变,是从浮躁走向宁静的一种渐悟。这非常附合题目的暗喻和启迪,这也是自然赐予贝里的精神抚慰和一种家园的安宁。

这头顶的星空和自然界的安详,仿佛神谕,让一颗人世间骚动的灵魂,皈依自由自在“仁慈的大地”。在这短短十一句诗行里,我还读到一种近似于宗教气质的圣洁和无边的祥和。应该说贝里不仅仅是一位田园生态诗人,一个忠实于土地的农民诗人,更是一位皈依宗教信仰、返璞归真的传统诗人。有人曾说《宁静的野生世界》这首诗歌,正好体现了《圣经》马太福音6章的几个章节。

我在这里也列出这些资料,让大家在我解读的基础上,更好地理解此诗。

耶酥教导他的门徒说:“你们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马太福音第6章第26节)
耶酥又说:“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你们需要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马太福音6章31——32节)
耶酥说的天父就是上帝。贝里的诗《宁静的野生世界》正体现了《圣经》中这几节经文的思想。

其实即便不参照这些资料,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贝里内心宁静的火苗,那蓝色安详的火种。这首诗作里,与自然和谐相守的姿态,和贝里在他的散文集《吊脚楼》(The Long-Legged House)中,所提出的问题:“人类将如何归属于大地?”,有着殊路同归的认识归途,和顽固的家园意识。那就是要做土地的栖居者,灵魂家园的看守者。

温德尔•贝里以他近50年的创作和身体力行的定居,向世人表明:人,是可以通过在某个处所长久栖居和深入的了解,来最终实现归属于某一处所的事实。贝里曾说过:“尽管大部分美国作家——甚至我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美国作家都是漂泊者,我依然是一名处所者。”我由衷地佩服贝里,在这个人人向往“远方”,背弃故土,寻求精神依托的时代。他是唯一精神使者,土地的栖居者和家园的守护神。




优雅


温德尔•贝里(美国)

  
今天清晨,林子里格外绚丽。
红色、金色、绿色的叶子
洒落在大地上,有些正在
飞舞,有些仍挂在空中。
色彩斑斓,婀娜多姿, 
把它所在的那个地方带入永恒。
这里无须匆忙,也没有停滞。

看,它确实在寻找自我,
根在土壤里高傲地穿行。
看,它没有一丝困惑,
这就是它的全部,完美无缺的
姿态。以相同的姿态,或跑步,
或行走。静下来,静下来。
它进入你的体内,路线是那样清晰。


穗穗点评:诗歌的题目《优雅》,本是一种姿态。这里贝里,是用来形容他看到的自然之景,林中的树叶。毫无疑问,能欣赏到叶子的飞舞,这个时节一定是秋天。

让我们跟随作者的镜头语言,去看看贝里眼中的秋天吧,美国肯塔基州亨利郡的乡村风景。林中的绚丽,是由“红色、金色、绿色的叶子”组成的秋天的色彩乐队和舞蹈队。这些叶子神采各异,好像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般。在作者的眼里,秋天林中的叶子,都是优雅的人间尤物,它们遵循着自然的规律,不叹息自己的飘零,不匆忙,不停滞,而是优雅地舞蹈,去向它们该去的永恒之地。

诗歌的前七句,就是这样一种优雅的心态。所谓明心见性,作者无时无刻不在自然的怀抱里,汲取养料,感受安详,将自己的心镜擦拭明亮,不染尘埃。

我喜欢阅读温德尔•贝里的诗句,喜欢他文字里透露的安详气息。这是一种可以治愈焦渴和烦躁等现在病症的良药。我觉得读他的诗句,可以抚慰不安、窃窃的灵魂。

我又根据自己的喜好,将贝里的此诗,分成了两节。前七句和后七句诗歌,都可自成一体。如果说前七句诗歌,是描绘风中的秋叶,那千姿百态的风姿和安详的陨落。那么后七句诗歌,就是进一步的探寻和烘托,这种优雅姿态的缘由。这其实就是诗人,自我心境在物象上的返照。

看树叶在风中寻找自我,它们的根也在土壤里高傲地穿行。看树叶安详地等候命运的安排和差遣,没有一丝困惑和不满,以完美的姿态,也就是优雅的姿态,“或跑步,或行走。静下来,静下来。/它进入你的体内,路线是那样清晰。”我要说贝里,是造景造境的高手。他完全把秋叶拟人化了,让树叶拥有了人类的姿态。可是某一刻,它又突然静止,回到了植物的静态中去了。它就是这样进入了贝里或我们的体内。一些树叶的脉络和纹路清晰可见。这一刻,我们分不清树叶是肉体,还是肉体是树叶,物我难分,似幻似真。总之贝里,用他独特的人生领悟,给我们展现了一首特殊的诗歌《优雅》。我们没有理由不喜欢这样的心灵之作。



经典诗选(十七)

断裂

温德尔•贝里(美国)


我以前是否具有清晰的思维能力
就像那在结了冰的河上流动的浅水?
现在,河里的水冲破冰层涌上来,
我明白了,我过去对光的思考
它是黑暗的一部分。


穗穗点评:拿到一首诗歌的题目,你就会首先琢磨,这个题目到底要呈现什么样丰富的内涵,而随后阅读或解读的诗歌,是否能最好地阐述诗题的所指和能指。

温德尔•贝里的诗,我已经不再陌生。这首《断裂》是他的思想短制。他通过结冰的河流,和河流里的破冰的水,来展现一种思想的断层。这样的断裂,就好似他开头的诘问:我以前是否具有清晰的思维能力?但是作者一上来的提问,并不是断裂的结果,而是他自我解决的一种途径。诗歌最后的结尾,已经回答这一提问。那就是“我过去对光的思考,它是黑暗的一部分”

若思考本身,就是黑暗的一部分,我们如何能在不断的思考中,形成思维的断层,也就是某一个时刻,顿悟的断裂。河水冲破冰层,向上的涌动。这当然是我揣摩的诗意。我遇见温德尔•贝里,第一眼就喜欢上他的诗句,因为他总是用各种客观事实,给我们展现虚无思想和虚渺思绪的内质。



多年的渴望

温德尔•贝里(美国)

  
当年我是一个终于长大成人的
小伙子,我比幼年时长大了许多!
我是一棵树,一棵高大的树,但
还没有长到预期的高度。
我会努力达到那个高度。
三十多年的积累,
我达到了我不曾意料的高度。
现在我向下长,越来越矮小
成为小草中的一员。


穗穗点评:温德尔•贝里,他《多年的渴望》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然后,他又俯身,甘愿成为“孺子牛”般的小草。我在想,作者总是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自然的万物中去比拟人生的。《多年的渴望》这一诗作中,作者的成长过程,就好像一个大树的成材过程。作者在诗歌中,从幼年到成年,就是一棵树,一棵向往高大、健壮、成年的树,而且渴望长到自己期盼的高度。于是作者说:“我会努力达到那个高度。/三十年多年的积累”,于是他就真的长到了意想不到的高度,成为了参天大树。

如果说作者到这里,就结束叙述和感慨,我想这首诗歌,是不值得称颂和流传的。恰恰是这样的时候,作者选择了方向生长。那就是向下长,越来越矮小,最后,他成为小草中的一员。

我一直怀疑,温德尔•贝里,他就是一位时光的魔术师(呵呵,这个词是借用了汤养宗师兄的),你看他在“多年的渴望”,将自己渴望变成了实践的事实,其实他多年来也的确是身体力行的实践着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坚守住精神的土地和灵魂的家园。他是土地的栖居者,也是家园的守护神。在这里我依然要如此的称呼他,他和自然的一切都息息相关,你拒绝机器时代的喧嚣,而将精神寄托于踏实的泥土。而他隐居乡下的姿态里,从来不是一个把自己置身事外、逍遥人世的隐居者,而是看护家园文化,驻守土地文明的最虔诚的守护者。



2010年9月6日作


经典诗选(十八)


坛子轶闻 (飞白译)

华莱士•史蒂文斯(美国)

我把坛子置于田纳西州
它是圆的,立在小山顶。
它使得散乱的荒野
都以此小山为中心。

荒野全都向坛子涌来,
俯伏四周,不再荒野。
坛子圆圆的,在地上
巍然耸立,风采非凡。

它统领四面八方,
这灰色无花纹的坛子
它不孳生鸟雀或树丛,
与田纳西的一切都不同。


穗穗点评:如果说,我不知道史蒂文斯的“坛子”里究竟卖的什么药,装着什么样神秘的宝贝,让后世许多的学者,趋之若鹜,为它沉醉、痴迷,如猜谜般的集体解惑,那是可能的事实。这只被可爱的史蒂文斯大人,有意放置在田纳西州的“坛子”,好似一种美学意义上的象征符号,一个浪漫主义人士——行为艺术的精彩实践,神秘地烙印在美国众多学者的心目中。

这只田纳西州与众不同、统领着四面八方的灰色“坛子”,来到了中国,也让更多的中国诗评家,感到了头疼。人们绞尽脑汁,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从各个角度,不停地解读“坛子”这一意象,到底指向了我们生命进程中,哪些神秘的领域、关键的哲学或美学意义呢?!我们拿到这样一首歧义纷呈的诗歌,就仿佛面对中国的千古谜诗,李商隐的《锦瑟》一般令人迷惑,我曾说一些人的诗歌,是半可解和不可解的。这里的“不可解”性,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可解。而是说:诗歌中,似乎多条道路都能通达了“罗马”,又似乎条条大道都在进城中,被截断不通了。想到这首诗歌的复杂性,我们还是先别忙,急着来解读这首诗歌的内在含义和哲学深度吧。我们先回头,来看看华莱士•史蒂文斯,他的生平、简历和一些评论资料吧。

在美国现代诗坛上,史蒂文斯无疑是一位“外星人”般传奇色彩的闯入者。他以一个保险公司的高级职员的身份,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高白领“金领”的角色。他在远离纽约文艺界、文学圈的康州小镇上居住,却意外地将自己的大名,光彩照人地写进了美国的文学史。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早期声名稀松的很,并不受人关注和看好,他的第一本诗集《簧风琴》于在1923 年出版。印数很少,只有1500册,而且大多是赠送给了友人。当时的史蒂文斯已经44岁,他的诗集在公众中几乎毫无影响。没有影响也就罢了,直到1931年《纽约时报书评》才刊载了此集的一篇书评,书评的评论者,显然极度看不起史蒂文斯,也就更看不上他的诗歌了。他说:“诗集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思想能真正作用于人的心灵,没有一个词能唤起人的感情。它是冰柱垒成的耀眼夺目的大厦。史蒂文斯成就了一项失败的事业,不幸的殉道者。”

这篇评论实在是糟糕透顶。也让史蒂文斯的自尊心,受到了严厉的打击和创伤。从这件意外的事件上,我不仅要联想到中国的诗人——海子。他生前的悲剧,他曾拿着自己自制的的诗歌集,给当时的一些名家诗人看。可想而之,他也同样遭受了无情的嘲讽和不屑一顾的打击,让他了无生趣的其中一条罪状,一定和这个事件有关。无名者的诗歌,被人忽略也就罢了,再加上一些话语中心集体的遗忘、嘲讽、不认可的诸多打击,这是多么让人心碎的事情啊……我还是言归正传,受到这样的打击之后,史蒂文斯在《簧风琴》出版之后,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创作枯竭期。任何一种打击,都会给作者留下创口、阴影和后遗症。(这个体会,我也深有感触。)后来,史蒂文斯在他重要的文论《高贵的骑手和词语的声音》中,几乎通篇为自己的创作倾向,进行了一次清算的辩护:“我不认为一个诗人负有的义务作为一项社会责任比作为一项道德责任更多,而如果存在人们有共识的任何关于诗歌的东西,那就是诗人的角色无法在道德中找到。”

现在,我们知道的事实,和当年那位书评人极度嘲讽的武断,完全背道而驰,当下的《簧风琴》已经和艾略特的《荒原》、庞德的《人物》以及乔依斯的《尤里西斯》一起成为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作品。我们的史蒂文斯先生,似乎和中国的海子有着一些雷同的遭遇,只是他比大洋彼岸的海子小兄弟,实在要幸运的多。1879年出生的他,有着光彩的求学经历,他就读于哈佛,后在纽约法学院获法律学位。1904 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在康涅狄格州就业于哈特福德意外事故保险公司,1934年就任副总裁。他于1955年在美国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市去世,享年76岁,也算是高寿了。他死后,名声鹊起,成为美国现代最重要的诗人之一。

随着学者研究兴趣的深入,随着大家对现代派与后现代派研究的深入,随着文学理论、研究视野的发展扩充,人们对史蒂文斯的兴趣逐步上升,对他的诗学和诗歌的价值重新认可并定位。所以,他被后世的学者,进一步美誉为“诗人的诗人”或“批评家的诗人”。看来这种马后炮的行为,“生前忽略,身后鹊起”的事件,不仅放眼中国这样,连美国最先进的国家也不例外,估计世界的视野也是这样“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流氓吧。

史蒂文斯1951年和1955年,曾两次获得“全国诗歌奖”,1955年因《诗选》获普利策奖。他对于中国当代一些诗人来说,也是影响深厚。如王家新、西川、于坚等一大批优秀的诗人,都曾或多或少地受到他理论和观念的影响。史蒂文斯的作品中文译本,并不多见。他的《最高虚构笔记》是诗人陈东东、张枣编选的,几乎囊括了他最重要的诗歌,他的文论《必要的天使》也在中国翻译出版了。大家如果感兴趣,喜欢他的诗和言论的话,不妨找来一读。

介绍完史蒂文斯一些关键、有趣的资料后,我们再来阅读《坛子轶闻》一诗,或许会感觉轻松的多。此诗,也曾翻译成《田纳西州的坛子》。我自己偏爱《坛子轶闻》的这个诗题。轶闻,轶闻,坛子的轶闻,显然这个翻译的内涵所指,要妙趣横生的多,也带有中国特色。这个题目翻译的水准在于,将作者一些想说的话,都交付给了诗题。我想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以一个“隐居的天鹅”露出的高傲洁白的颈脖,来理解,来解读,这只来自美国田纳西州的“坛子”。

一个“坛子”意象,一首《坛子轶闻》的能指,就像一场经典的猜谜会,娱乐了美国诗坛,也傲睨了整个世界诗歌史。我敢说这样说,也敢这样猜测。因为在这首《坛子轶闻》的诗歌里,我闻到了一股不屑一顾、傲睨群雄的领袖气质。短短十二行诗歌里,作者虚构了一种可能,一种现实生活中近似荒诞的行径。他描述了自己放置一个圆坛的全过程,以及在放置过程中,所看到的一切景象和感受。

我要说,也只有他史蒂文斯,才敢在诗中,如此大胆地虚构,敢将一只“灰色无花纹”的坛子,摆放在田纳西州的某个“小山顶”上,让小山一下子,就放射出了——类似与佛光啊上帝之光的光彩,成为一个中心。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中心呢?作者没有说,我们也不必问。我们就在一种无声的默契里,体会并领悟着作者的言外之意。这就是不可言传,只可意会的美妙感悟。

随后作者,让这只圆圆的,风采非凡的坛子,赋予了歼灭“荒野”散乱的使命,然后接着,它就统领了四面八方。这灰色的坛子,不起眼,无花纹,也就罢了,偏偏它和田纳西的一切,都是不同的。这真是要命啊!我说朋友们,当你们读到诗歌的最后结尾处,一定会不由自主地遥想一下这只圆坛。从这只不可一世、甚至有点飞扬跋扈的“坛子”身上,你们一定能感受到史蒂文斯,他强大的内心世界,他极度自负的与众不同。我一直猜测着,这首诗作的写作日期。这点非常关键,估计正是因为那次诗评的打击之后,史蒂文斯才会敝帚自珍,隐居起来,不和那些自以为是的圈内人士“天才们”多接触吧,这是我无心有意的揣测。恰恰是他的避世,独自在康州小镇“辟谷”般的自修,反而无形地成就了他诗歌的魅力。那独特的想象力、哲学的光彩和与众不同的诗学实质。

作为一个优秀的读者,我们一定要有很快地进入诗歌内部的本领,同时也能很快地脱离诗作,进行游离于作品之外的畅想。而经典的诗作,往往给读者留下了无数的通道、出口和入口。史蒂文斯在诗中,用“坛子”为主要意象,然后让这个意象反复出现,构成了一个稳定的象征体系。我们仔细体会贯穿全诗的坛子“意象”,就不难发现,谜底:就是作者本身。因为他要借这首诗歌,来表达和泄愤。坛子已经不仅仅是坛子,而是他内心深处,某种精神的象征物。就是这只灰不溜秋的毫无花纹的“坛子”,成为了一个统领四面八方,气焰嚣张、气吞山河的王者。这也是作者某种自尊心的象征,一个隐居的“国王”,与众不同的“天鹅”,从不合群的“智者”。我几乎把我能想到的所有溢美之词,都奉献给了他。

赏读完这首《坛子轶闻》,我由衷地感到欣慰,毕竟历史是公正的,时间是仁慈的,他生前的忽略,有他死后的荣光来一一偿还。这首《坛子轶闻》,我不从学术价值上去研究探讨,而是被我荒唐地解读成,诗人对整个美国诗坛的一种藐视和泄愤。如果说作者的初衷,真的如我猜测的那般,其实这首诗歌的真正的价值,早已超越了狭隘的泄愤和含蓄的“愤青”色彩,已上升为学术研究和美学价值的高度。因为他的许多诗作,象征意味浓厚,歧路纷呈。你的解读,也仅仅是其中的一条通道。我想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学者和诗评家,想要研究他的诗歌和诗论的缘由。正是他迥然不同的异质,让我们“失而复得”地认识了这位“隐居”的“天鹅”。

史蒂文斯的语言风格,受到法国象征派和华兹华斯、济慈等浪漫主义诗人的影响。比之庞德、艾略特、弗罗斯特、威廉斯这些多年生活在欧洲的诗人,这个终生没有离开过美国的诗人,骨子里更富有异国情调,更能接受欧洲的诗学理念和美学观念,他认为,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向大千世界的繁复经验,开放自己的感官。而他自己,恰恰是“浪漫”派的传人,象征派的“种子”,要知道美国诗歌的黄金时代是后期才渐渐形成的中心,早在20世纪初,几乎所有美国的名家,都在向欧洲诗歌学习、研究、竞争并进取。中国80年代初朦胧诗的流行,也和欧美的西学东渐的潮流有关联。

纵观史蒂文斯的诗作,可以将他称之为玄想诗人和象征诗人,他以晦涩、瑰丽、怪异、神秘等诗歌形式著称,有时甚至连一些诗评家,也难以对他的诗作进行透彻、明朗的诗学分析。米勒学者就曾说过:“史蒂文斯的诗全集是一首漫长的沉思诗。”

我想说:暧昧难明的状态,有时蕴含着诗歌——奇妙无言的触觉和感官体验的神秘。如果诗歌创作,果真是“身体在思想”的过程。那么史蒂文斯就是济慈诗论的异国的最好实践者。诗人用感官来虚构一切的存在。在他的诗歌里,在他用想象构建的王国里,他探讨一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病,比如——贫穷、战争、社会变革、欲望、老年、宗教信仰、秩序、人的意识与自然、死亡、力量等等。这些诗歌,虽然是虚构真实,但却真实反映了现实存在的问题,也成就了史蒂文斯瑰丽、诡异、晦涩难懂的“诗意”价值。(注:这些感觉,大家可以在阅读完他的大部分诗作中,就能感知和获得。)

从《坛子轶闻》一诗里,我们更能深刻领悟到,他的诗近于纯粹艺术,是一种形而上的思考。他用一生隐居的时光,人为地虚构了全部诗作。他强调“想像力”的作用,认为想像力能使混乱的世界,真正获得有序的秩序。我想每一个诗人,一生都无法抛弃想象力,如果想象力的干涸,语言平庸乏味,都将是创作生涯中最致命的一击。诗人的一生,都是借助于想象力、阅历的丰厚和经验值的积累,和语言游戏,和形式叫板,和一切的技法,进行智力大比拼,才华斯洛克,思想七巧板。

现在,我在阅读和解读《坛子轶闻》的同时,已经走向了坛子所处的“小山”,在它的中心地段,感受史蒂文斯“巍然耸立”的不凡风姿,我在坛子里,端坐,如老僧入定。一遍又一遍地思索着史蒂文斯《最高虚构笔记》里的精彩言论“诗歌是最高形式的虚构”,“朝向最高的虚构”……随后我又想到自己读到此诗的美妙感觉,能让大脚趾都有冲动的分分秒秒,这美好时光啊,我真渴望可以长久地沉浸……



2010年9月7日作


经典诗选(十九)

将有一个未来 (韦白 译)


扎加耶夫斯基(波兰)


将有雨,将有宴会,将有
篝火,栗子壳将裂开,
将有喊叫,某人将藏在树丛里,
某人将绊倒小蛤蜊,
空气里将散发煤气和丁香味。
将有大笑者,将有哭泣者,祈祷者,庄重
而寂静的谎言,将有一个未来,
只要逗留在这里,在这个火车站的
二等候车室,被香烟
熏黑,在奥地利皇帝的肖像下


穗穗点评:将有怎样的一个未来,在扎加耶夫斯基先生的视线里出现呢?是一场雨,是宴会,是篝火中爆开的栗子壳;还是某人藏在树丛中的喊叫,绊倒的小蛤蜊,空气中散发的各种气息,大笑者、哭泣者、祈祷者等,那些庄重而寂静的谎言。这是怎样一个杂乱不堪、温馨又冷酷的未来蓝图。

其实这些场景,不过是作者在火车站二等候车室,在熏黑的奥地利皇帝的肖像之下,所遥想的几幕场景的拼图。好似浓缩的人间烟火生存大图景。这样一个时而温馨,时而悲伤的未来,作者究竟期盼它带来什么样的启迪呢?反复阅读全诗,我找到诗歌中最为关键的一句:只要逗留在这里。

是啊,只要我们还在人生的火车站上逗留,逗留在这人间,我们就无法逃脱这些繁琐、无序、杂乱的生存图景,这些生活的场景是琐碎的、细腻的、温馨的小图片。正是这些小图片,拼贴出了一个未来巨幅的“广告牌”。这将有的未来,是一个酸甜苦辣具备,哭哭笑笑的,冷漠和尖叫都成立,祈祷和谎言并重的苦海人生。

小诗歌,小场景,大寓意,大拼图。

若只看题目,我们的扎加耶夫斯基,他用一个满含展望和憧憬的诗题,先给我们一点精神鼓励的小甜点和小安慰,其实他诗歌的内容,真实的意图,都是展现一幅杂乱且黯淡的人世长卷,暗示人生中必然到来的各种严峻的局面和不幸遭遇,结局还不得而知。他用场景并列、场景分置的陈述手法,层层推进,层层剥皮,展开这幅混乱不堪、但有时又温馨喜人的人生画卷,然后将拉远的镜头,摇回一处火车站二等候车室,定格一个特写镜头,将视线的焦点引向:被香烟熏黑,奥地利皇帝的肖像之下的某人。



挖掘者 (沈睿译)

默温(美国)


如果一个男人扛着铁锹来到路上

如果两个男人
扛着铁锹来到路上
如果八个男人扛着铁锹
来到路上

如果十一个男人扛着铁锹来到路上
而我要藏起来
那时我想看这里的一切
像这只手正好挡在
我的眼前

而我愿试着把它放下来
在他们透过它并发现我之前


穗穗点评:默温是一个喜欢营造梦境的诗人,他在诗歌《又一个梦》里,成功地引导我们登顶,朝向人生的真实梦想——群峰之后上的灿烂夏天挺进着。

在《挖掘者》的诗歌里,作者用数字一、两、八、十一四个量词,游戏般地变魔术,一再重复地说明——扛着铁锹,来到路上的挖掘人数。用这样游戏的格调,继续给我们营造新梦境。这一切的重复,都是一种强调和深化,都是为了主角“我”的出场,而做出的豪华铺叙。这个出场的主角,很有意思,不是像诗歌“又一个梦”中的我,那样自信和野心勃勃,而是胆怯地像个兔子先生,那般藏匿起来。

我一直弄不清,究竟是谁的手,谁的“这只手”挡住了作者的眼睛,挡住了作者那时,想要看到的一切……我在不停的阅读中,翻来覆去的思索、考证着,连夜色也无法挡住我四分五裂的想象轴轮。这只遮蔽真相的手,是不是上帝之手,命运之手呢?可能吧。

作者真正的目的还不仅仅是将自己藏匿起来,就罢休了,而是想把那只挡住真相的手,放下来,还原真相。并且在挖掘者,发现他之前,就把这件伟大的事情干完。不过作者最后的愿望,还是一种企图,是他实现目标之前的渴望愿景。尝试之后,最好的某种结局。

读到这里,从诗题到内容上,从手法到结构,整体的怀想和整合,我依旧一头雾水,有点找不到北的恍惚。我说过,我总是忠实于自己的阅读感觉和体验,哪怕这是经典的诗歌,天王老子他大舅的佳作也罢,我还是我,始终是我。我读到什么感觉,就会写出什么感觉,不会生搬硬造,非要得出一个标准或光明的答案不可。

尽管这阅读感觉和体验,怪怪的,令我恍惚和彷徨。我还是大呼神奇。这种阅读体验里,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意趣和极度含蓄的调侃气息。

我想作者不仅和诗歌中众多“挖掘者”,打着哑谜,也和我们这些异国的读者们,打着哑谜。他用这只渴望放下的“手”,要告诉我们什么不朽的真理呢?而这真理,又不能给诗歌中的挖掘者所看见。

神奇啊神奇,作者用奇妙的语言逻辑和递进的量词空间,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多解或无解的谜面。我想说,此刻,不是我在解读它,而是它眨着狐狸眼,正在迷惑我哦。

那我就做第一个被默温梦境捉弄的中国红颜吧,我不停地叫喊着:神奇啊神奇,恍惚啊恍惚,然后坚定地走出了默温的“梦”。因为我的肚子真的饿了,它提醒我,此刻我还活着,我一天的饭菜还没有好好地享用,我还不能,也没有资格在“挖掘者”的视线里,出现哦……


2010年9月7日作




飞蛾 (桴夫 译)

扎加耶夫斯基(波兰)

透过窗玻璃
飞蛾看着我们。坐在桌旁,
我们似被烤炙,以它们远比
残翅更硬,闪烁的眼光。

你们永远是在外边,
隔着玻璃板,而我们在屋内
愈陷愈深的内部,飞蛾透过
窗子看着我们,在八月。


穗穗点评:从来都是我们的眼睛,去看世界和自然。如果有一天,飞蛾变成了主人公,他们透过窗子,看我们这些围着火光飞舞旋转,愚蠢且渺小的人类,那将是怎样的一出荒诞启示录?!

波兰诗人扎加耶夫斯基,他的诗歌语言,透着一种无情的寒光,具有一种悲剧性质的揭露性。他在黄金的八月,给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冷酷的“电影海报”,这种以物观我的视觉手法,本来就是借用了电影语言,也就是镜头语言,进行一些场景的描述和穿插。

作者用飞蛾的视角,观察人生和人类。用这种视角观察事物和人生的外国诗人,其实非常之多,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也擅长这样的叙述语言和视角。“你们永远是在外边,/隔着玻璃板,而我们在屋内/愈陷愈深的内部……”这一段夹叙夹议的描绘和总结,具有浓重悲剧色彩的基调和宿命论的沦陷感。这样的独特体悟,是扎加耶夫斯基善于穿透事物的表层,用昆虫的视角,荒诞的想象,虚构的真实,给我们展现的换位思考的矛盾辩证的人生悲剧感触。比如他前一首诗歌《将有一个未来》,也有这样的镜头语言呈现。

窗玻璃,就是隔离带,代表着两个各自独立的世界和空间。上帝缔造了万物,万物皆有灵性,不要以为只有你人类,才是自然的主宰,某个时刻,我们也在灯火的中心,身受灼烤,愈陷愈深,成为一只精神困顿小“飞蛾”。作者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警示我们的日渐荒凉的心灵和优越感正在丧失的无形危机。

我妄自揣摩,按照自己的理解和索引,来解读这首短小精悍的寓言格式的小诗。



2010年9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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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夜,副作用极大》附文友的点评

作  者:冷焰(风浩荡转載)
发表时间:2010-8-31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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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副作用极大》作者:风浩荡

在湖的上空,一律放行
只要是有翅膀而要过夜的
可掠可点,掀起涛声
或拉皱波纹
一律放行

除了失足
从云里落下的月亮
在湖底
抱着一把水草
惊扰了宁静,须拘留一夜

沉默较想当然里,更受煎熬
一到清晨
叫嚷寂寞的蛙,就跳进湖里
抓起彤日,托到湖边山坡的树枝上挂着
让中午清闲时分聊起的话题,变得模糊不清
即使下午无事泡在洗脚城里
那两只翠鸟,也相视无言

湖一隐入黄昏
就开始发力,用劲向上
拔水草里的月,浮出水面像一枚枯的叶
释放本是一种鼓舞心灵的欢欣
天空上飞过的翅膀
用影子在湖中狂欢过
能说明什么
风趁此刮去湖面上突起的浪花
留下一首晦涩的诗
好懂的一句是:夜是粒药
副作用极大

时间往返昼与夜之间
只是梦,会偶尔周期性发作
潜进湖底,去问泥
关于月亮那晚被拘留时录下的口供
是不是与伸出水面的荷有关
是不是与那莫名吹来的风有关
涉及的,梦里说得很多
而醒来,就仿佛湖水
清澈见底又无踪可寻

-----------------------文友冷焰点评如下:

《整体象征,将夜放行》

深夜来读,偶然撞见的一首诗,却觉得默默中暗合了某种相似的梦境。感谢诗作者的完美呈现。既然你用漠然冷淡又好玩的表情来写这首诗,那请允许我用夜的醉意来胡乱读这首诗。  

在湖的上空,一律放行
只要是有翅膀而要过夜的
可掠可点,掀起涛声
或拉皱波纹
一律放行
(呵呵,好慷慨的主人。一律放行,莫非以前过路要收费,还是拦着不让走?哈哈,笑谈了。
如果可掠可点,掀起涛声或拉皱波纹的,你通通放行。什么是你不会放行的呢?我猜不会太多。世事如浮云掠心而过,人生真正值得在意的事情果真那么多吗?真的,那么重要吗。比如人前人后对你的评价与指点,曾令你勃然大怒也曾令你灰心丧气;比如今日短暂的得与失,算来又算去自觉受了愚弄;比如,昨日的伤心难过万般想不开。嗯,想想,放下吧。对,放下吧。你不再对浮云的变化再无谓的激动愤怒,你只以平常心处之,你但以恒常心处来。我想,放下了,就像你说,让它们,一律放行。

除了失足
从云里落下的月亮
在湖底
抱着一把水草
惊扰了宁静,须拘留一夜
(拘留一夜,呵呵,你假装严肃的表情后面是什么呢?是人生真实的爱意。这个失足落下的月亮惊扰了宁静,它是真正刻入心里的美好事物。这或许只是起于偶然,因为它只是失足从云里落下,但却是一场美丽意外。只让这些美好的事物长留在我们心间吧。那你会记住的都是美好,就像水,萦绕一亩梦田)

默较想当然里,更受煎熬
一到清晨
叫嚷寂寞的蛙,就跳进湖里
抓起彤日,托到湖边山坡的树枝上挂着
让中午清闲时分聊起的话题,变得模糊不清
即使下午无事泡在洗脚城里
那两只翠鸟,也相视无言
(沉默较想当然里,更受煎熬。这样的句子你是如何想的到,让我忍不住感叹。完全不符语法,不合句式,却朗朗上口斫然有声,我暗想,也许它是符合音律的规则或者潜意识的规则。
这段甚妙。从清晨到黄昏,一天的过去,仿佛也只是云在天空掠过而投下的几道阴影而已。从清晨到中午清闲时分再到下午,句句不落一气呵成。居然想到两只翠鸟站在树枝上投在湖面的倒影像泡在洗脚城里,估计是诗作者刚去过洗脚城。不过信手拈来妙趣横生的本领,着实让人折服。这是写法的精妙。
其次内容。写一天。也是写一生。煎熬里不甘寂寞,清晨象征青年时迫不及待欲有所作为;中午时分,是中年心态,话题开始含糊不清闪烁其词;到下午,是中年后的沉默不语。(此番分析纯属个人读法,希望其他读者不要受我影响,请始终保持诗歌语言本身与引申义的弹性关系,文邹点的说法是所指与能指的关系。如果有更好玩的读法,亦可!)

湖一隐入黄昏
就开始发力,用劲向上
拔水草里的月,浮出水面像一枚枯的叶
释放本是一种鼓舞心灵的欢欣
天空上飞过的翅膀
用影子在湖中狂欢过
能说明什么
风趁此刮去湖面上突起的浪花
留下一首晦涩的诗
好懂的一句是:夜是粒药
副作用极大
(终归是隐而不发。隐与显,寂寥与不甘。就算用释放或者狂欢,并不能收获更多,留下更多。只留下不解题,留下一句语焉不详的总结陈词:夜是粒药/副作用极大。像含义丰富的古代文书,像艰难考古发现的只言片语却又隐含了大量信息。只能初步判断:这夜,太多事曾经发生。)

时间往返昼与夜之间
只是梦,会偶尔周期性发作
潜进湖底,去问泥
关于月亮那晚被拘留时录下的口供
是不是与伸出水面的荷有关
是不是与那莫名吹来的风有关
涉及的,梦里说得很多
而醒来,就仿佛湖水
清澈见底又无踪可寻
(时间往返昼与夜之间,是在两种现实世界中不停转换。梦里去寻、去问那夜月的口供,你设想梦里曾经得到答案。也许关于人生你有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许多领悟,但是有些领悟却转瞬即逝,你曾有一千种答案,如今却只能清醒的去猜。终归梦一场,清梦了无痕,无迹,可循。是遗忘,还是释然?)

                                                                                                                            冷焰      
                                                                                                                    201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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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心的荒原,自己的荒野

作  者:紫穗穗
发表时间:20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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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诗作里的乡土情结和精神密码

弗罗斯特的两首诗作


雪夜驻足林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我深深知道这片树林的主人,
虽然他的家远在那边的山村。
他不曾料到我竟在这里停马,
只为观赏那树林的瑞雪纷纷。
我的小马驹似乎有点诧异:
为何停留在荒芜村舍之地。
这边广茂的林,那边冰冻的湖,
一年中最黑的夜晚,夜黑如漆。
小马驹摇摇颈上的铃铛,送来声响,
好像在问我是否出现了什么异常,
四周俱寂,只有微风和雪花在飞扬。
静谧的树林如此可爱、深邃和幽暗,
我虽向往,但我得恪守我的诺言,
临睡前仍然征途漫漫,
路迢途远岂敢酣眠。



荒野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夜色渐渐降临,瑞雪纷飞,
在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
大地银装素裹,被皑皑的雪笼罩,
只剩些杂草与树根裸露着。
在旁边的树林丛中,
所有的小生灵都躲在巢穴里冬眠。
可我无心去浏览,也无意去欣赏,
只有那寂寞出其不意地包围了我。
使我感到周围的寂寞挥之不去,
会变得强烈还是淡然,
伴随苍白无力的雪,
我停止思维,无以言表。
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
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
在更贴近自家门前,
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



内心的荒原,有时就是“自己的荒野”。这里面有双重的隐喻和叩问。这也是一个古老的和生存、思考有关的哲学命题。我是通过解读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这两首诗作,开始这样的哲学思考和精神之旅的。

我把弗罗斯特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几乎当成一首诗歌来阅读和解读它们。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描绘美丽乡野的风景诗作。在我们阅读一首诗歌之前,若有条件,就一定要对作者的出生、阅历、从事的职业等等做一番彻底的调查。这会影响到你是否能对一首诗歌,做出准确的判断、理解和价值赏析。你也会在资料的调查进行中,情难自禁地爱上了调查的对象——诗作者和他文字背后,隐秘的内心世界。我想,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吧。

文字就是密码,诗歌就是电文。我们阅读诗歌,就是解读密码的全过程,我们阅读者、欣赏者或者批判者,就是解读诗歌电文的最前线的谍报人员。一首诗作,赏析的好坏,全在我们的一念中……

有绿色田园诗人之称的,一位“自己苦恼,也让他人苦恼”的,聪明睿智、质朴像泥的农民“老才子”——罗伯特•弗罗斯特,他出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是20世纪美国文坛上,一位风格独具的诗人,他与同时代的一些主流诗人诗风醺然不同。弗罗斯特的诗歌,大多以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为背景。他喜欢用质朴的语言,清新的笔调,描绘乡野的自然景色,普通百姓、劳动人民那些朴实无华的生活场景。他通过泥土本色的诗句,展现一个“新英格兰农民诗人”内心返璞归真的原始气质。

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两首诗作中来吧,只有了解了一个诗人的语言风格,擅长的题材,我们才能更好地领会其诗作的魅力所在。弗罗斯特在这两首诗歌里,依然是以描写乡村生活和自然景色的为主线。他把自己的位置和视角,一直摆的很对,他就是农民的儿子,一个和自然无比亲近,时时不忘赞美自然的乡土诗人。要解读他的诗歌,就要首先了解作者骨子里浓郁的乡土情结。

大家看,他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仍以描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野风光森林、荒野为主题,两首诗歌,都给我们展现了乡村冬夜的雪景,一个是作者在自家的门前,观察荒野雪景,由此想到自己的荒野,是令人恐惧的事情;一个是某个雪夜,作者驻足森林,所想、所看,所思。对于弗罗斯特的诗歌,我的阅读体会是,这是一个渐悟的过程,你可以从最初的期望,感受到失望,然后再逐渐理解,最后是恍然大悟。这个理解过程,或许是很多人对一些优秀诗作、文章的真实体会。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十分流畅自然,一点也不晦涩,他在叙述事物的过程中,始终是一个冷静、木讷、诚实,从不油嘴滑舌的智者。质朴的语言,蕴含泥土的深邃,直白的叙述中,藏满冷静的思索。他代表着一个平凡而特殊的群体,是农人整体智慧的象征融合,是本色的、自然的、毫不造作的自然主义现代派诗作。如果非要给他一个光彩标签的话,我认为他就是自然主义诗人,农民的“形象代言人”。

我们不要小瞧了农民的智慧,一些哲学理念,如果和本质的生活,完全脱离开阐述,就都是空洞的理念文字和教条思想。

众口难调,我想说,阅读诗歌的喜好,也好像吃饭的口味和癖好一般。喜欢辛辣、诡异、神秘作品的某些读者或诗人,也就是口味偏重的诗人读者,他们第一眼阅读弗罗斯特,一定不会觉得十分兴奋或特别喜欢的。因为他的诗歌真的就像泥土一般,黑不溜秋,毫不起眼,你稍微不注意,就会一目带过,从你的视线里消失。弗罗斯特的诗歌,表面似乎浅显直白,初读一遍,你好像已经全部明了。

他的诗作描绘的对象,多为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事物,缺乏让人眼前一亮的特殊性和典型性。但是别慌,正是因为常见的事物,我们往往会忽视这些事物背后的内涵所指。《雪夜驻足林》,最关键的旨意,就是在这个“一年中最黑的夜晚”,作者突然明白了,自己的职责,那就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条路漫漫人生求索的长征路,让作者无法安眠,所以才在夜深人静的雪夜,驻足在作者向往的“可爱、深邃和幽暗”的静谧森林里。

而《荒野》,从字面上,我们就能感受到袭人的寂寞,这如雪花,四处纷飞的寂寞,因夜色的降临,更加的深重、幽暗了。这里的“雪”其意象里,包含了极其复杂的情绪混合体。它不仅是轻扬的,也是阴寒的。它不仅代表着某种人力无法实现的苍白和无力,也代表着面前的景色——人迹罕见,和内心的荒芜空荡。我要赞叹作者的姿态,那就是尽管他感受到了季节的荒凉和阴冷。所追求的某种精神领域的局限性,让他随后堕入的虚无和虚妄之念。比如面对这样的雪景,作者“停止思维,无以言表”。但在这矛盾异常的时刻,作者依然用决绝的“荒野”,而且是自己的荒原,将军,将自己的军!所以作者结尾,点题、总结发言,并感慨:“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在更贴近自家门前/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他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仿佛孤独思考的本身一般。他的忧郁,表现在诗歌里,就是一种无畏的自我追问和探寻。他并不回避内心的矛盾两重律和虚无感。

我想我喜欢这两首诗歌,而不厌其烦、翻来覆去地解说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特点,及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可想而知,这位诗人,为何在其有生之年和之后,都能倍受美国人民的喜爱和爱戴。1874年出生的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他的诗歌朴实无华,耐人寻味,具有自然主义风格,传统价值观的理念认知,并富有一种返璞归真的哲学意味的寻根情致。

有人说:他诗歌中透露出逃避现实,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无穷韵味,这里的“逃”和“面对”,当然是相对而言的。这种特点,大家可以在《荒原》里,看直接醒目地读到。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可以说我们的祖先,乃至我们都是农民和农民的后代。我的感觉,弗罗斯特的诗歌,必然会获得中国大多数诗人和读者的喜爱。我们可以在他的诗歌中,找到一种久违的极其熟悉的情怀和景致。比如中国古代田园派诗人的那些代表作,它们都是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以自然风景为题材,以平易的生活场景为主旋律,以百姓的民俗民风为诗歌土壤。

他从来不曾离开,尽管他已经去世,但他泥土的骸骨,精神的诗作,永远都和我们的寻根意识农人的“锄头”连在一起。但愿我们也能像他那样淳朴、自然。他曾说:现实派有两类,“一类是拿着满是泥土的土豆给人看,以示其货真价实;另一类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在他看来,“艺术对于生活的作用,就在于把脏土豆刷洗干净、去其皮、显其身”,透过他的言论,我可以简练成两句真理,那就是:“去伪存真、净化生活”。

从弗罗斯特的诗歌叙说风格来观赏,大家,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十四行体和传统诗歌,曾对他的影响。所以弗罗斯特又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思是说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犬齿交错的交替时期。在当时的美国,他与艾赂特,同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之一。他的著名诗集,有很多,这里,我就粗略地,记录一些:《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他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有新作陆续发表中。


附录:诗人小资料

1)弗罗斯特,R•(Robert Frost 1874-1963)

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做过校长与新闻记者,在他11岁时逝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2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末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

2)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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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懒人读诗之刘家魁《水调歌头》

作  者:方悄
发表时间:2010-9-30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amp;extra=page%3D28

旧瓶装新酒能装成这样,在当代除聂绀弩、启功、张中行、钟叔河、邵燕祥几位先生外,就数这首给我印象深刻了!佩服佩服!此诗可作为国庆献礼,这是一个关心民瘼的真正的人民诗人!当年歌德与贝多芬同行,路遇魏玛高官,贝多芬赶紧转身假装没看见,而歌德却脱帽致敬,从此贝多芬与歌德绝交,所谓道不同不相谋也。当年是谁不把这位大诗人翻译成戈得而译成歌德——歌功颂德,真是知人善名(善于命名)。如果一个舞文弄墨的人以看见高官为一生荣耀,甚至写成日记传诸子孙,更甚至写成文章公布于世;或者如《红楼梦》中的阿桂看见老爷就脚发软,自由落体般不可控制地双膝下跪,屁就不敢放一个,甭提说一句真话了;那不如干脆改行当官,如果不是贵二代,又没有跑官要官买官的本钱和厚黑功夫,最终没有人给一个哪怕是芝麻官,一番当官的抱负终成黄梁一梦怎么办呢?我可以指一条路,那就是去当义务喉舌,生前有可能成为精神文明的标兵,死后有可能进无名英雄纪念碑,赶快试试看吧!不过我还是坚决站在刘家魁先生一边,固然我知道他的诗对强大粗鲁的现实来说,是毫无作用的牢骚,其实真正的文学无不是毫无作用的牢骚,就连文人也是毫无作用的人,但愿作毫无作用的人古今不少:
比如古人贾凫西说——
太仓里的老鼠吃的撑撑饱,
老牛耕地使死倒把皮来剥!
河里的游鱼犯下什么罪?
刮净鲜鳞还嫌刺扎。
那老虎前生修下几般福?
生嚼人肉不怕塞牙。
野鸡兔子不敢惹祸,
剁成肉酱还加上葱花。

比如今人邵燕祥先生《咏史赠友人》云——
问谁医国管兴亡,煎药缘何用老汤?
禄蠹层高争老大,客卿班底属三帮(帮闲,帮忙,帮凶也)。
共和国变专权国,退位皇拟太上皇。
倦眼迷离歌盛世,不知何处是膏肓。

比如今人聂绀弩先生的《慎之来函论老与画甚辟赋此答之 》云——

四十岁人该杀头,
意谓世多老混蛋。
如老不死定为贼,
百年谁有两头半?
画家学诗理或然,
诗可使画脱庸暗。
天下恶诗岂少哉,
学诗亦反被诗乱。
真理每在偏激中,
不过正则枉难办。
吾今欲辨已忘言,
而所言者皆河汉。


最特出的是项鸿祚,公然宣称:“嗟乎!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时异景迁,结习不改。”不过,同为无益,恐怕今人的无益比古人的无益更加的无益罢了,因为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之最特出的是项鸿祚,公然宣称:“嗟乎!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时异景迁,结习不改。”不过,同为无益,恐怕今人的无益比古人的无益更加的无益罢了,因为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之芜杂散乱以及漂泊无归宿远远超出古人十倍百倍,不得不惊叹当惊世界殊了!

附:

水调歌头
——用苏轼韵

作者   刘家魁

又失众生望,
风雨正弥天。
团圆美满之梦,
只好盼明年。
床下蛩声凄切,
窗外秋花颤抖,
低处不胜寒。
上帝可知晓?
苦难满民间!

半包烟,
半壶酒,
伴无眠。
不应有恨?
双眼偏对夜睁圆。
问我新磨长剑?
看那憧憧魅影,
小命可安全?
不信阴霾厚,
永远困婵娟!

2010、9、22  中秋节


方悄2010年9月30日于不出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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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车延高无愧于鲁迅文学奖

作  者:方悄
发表时间:2010-10-24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28537&highlight=

一、何谓鲁迅文学奖

鲁迅文学奖不是鲁迅生前留下遗嘱,奖励那些在文章中有鲁迅精神的人,而是由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的作协等之类的机关,借鲁迅的名字而设立的,奖励那些不过分低俗又不违背主旋律的作品,正如诺贝尔奖不一定是发给制造炸药、贩卖炸药和用炸药去搞自杀式袭击的人一样,是不言自明的。

二.评委无过错

评委不是民间寻宝鉴宝专家,走遍中国的山山水水,寻找“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宝贝儿,而是从规定的两年内的有正式书号的出版物中来评选,诸位也不想想,我、风筝没有风、李飞骏等的诗在诗歌报论坛也曾被定为反诗移走删除,而经过远胜于诗歌报论坛管理者的文化钦差们阉割过的作品,正如割掉卵子才能进宫为皇帝服务一样,你还指望他那玩意儿坚韧挺拔吗?这也是不言自明的,如果居然有人指责割掉卵子的人没有制造出优良后代,只能说明自己是天下第一的傻蛋。

诗歌评委会主任谢冕先生,当年冒大不韪,为朦胧诗振臂呐喊,是新思潮的理论旗手,别以为他就那么容易被几个钱子儿蒙住眼睛,看不见闪闪发光的珍宝;现在连北岛当年获奖的《北岛诗选》那样的比较无碍的作品,恐怕是只能在网络上默默自生自灭了,决不允许随意生长在正式刊物上,奇怪的是北岛先生去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重新选择的话,再不会写《回答》等关注现实的早期作品了,人们常说人老了犯糊涂,而北岛先生是人未老,心糊涂了,他也不想想,没有他那些早期诗歌,诗歌史上还会有北岛吗?要断定车延高的《向往温暖》不该获鲁迅文学奖,就应该粗略的读一读历届的获奖作品,看是不是最差的,更应该举出哪些没获奖的有正式书号的作品,比他的作品更好,要高出一个或几个档次。读诗时应该忘记作者是谁,从事何种职业,就作品讨论作品,不要认为当官的人的作品就一定比没当官的人差,官中也有有思想有文采的人,毛.泽.东不论矣,就是温.家.宝在1989年身为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陪同赵.紫.阳总书记到天安门广场劝说静坐的学生要珍爱生命,尽快撤离广场,谁知道他胸中有没有汹涌的波涛?!他要么像文化部长王蒙那样辞职,要么坚持着,他选择了后者,直到今天;他2007年写的一首《我仰望星空》,其中有“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自由而宁静/那博大的胸怀/让我的心灵栖息、依偎”,能说这不是诗吗?不比许多自诩的诗人更有诗的本质的东西吗?此外的部长级的高官,如李锐,李慎之先生,他们的文章恐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连想都不敢想,甭说写成文章公告天下了。不信去看看李慎之先生的《风雨苍黄五十年》,或李锐文章说“六宫粉黛无颜色,三峡工程有问题”,说毛.泽.东建国是“功劳盖世”,治国是“罪恶滔天”,他们写作时是做了坐牢的准备的,放眼当下,有几人有这样的为天下苍生不惜投身伺虎的胸怀?只有伟大的胸怀才能写出伟大的作品,文字技巧永远是次要的。所以不要认为一切老人和官员都是糊涂蛋,经过几十年的洗脑,我觉得后来者脑残的很多很多,不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是如鲁迅小说中九斤老太太叹息的一代不如一代了(当然敲键盘的速度比老人们要快),不要顾盼自雄了,记住: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记住:不顾当时历史事实的慷慨激昂的大言炎炎,是文人的陋习之一,或许是主要的陋习。

三、写莫名奇妙体易,写口语体难

口语体历代都有,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不就是口语体吗?现代口语体的肇始者,应该是叶芝吧,他正是凭借中晚期的象征体和口语体诗,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种诗就是絮叨一些身边琐事,将自己的一些感悟和见解看似不经意的穿插其中,其实是很讲究的,要高超的剪裁技巧的,比如他的《本 •布尔本山下》,整篇诗似乎在拉家常,在结尾处突然来上三行雅致的“冷眼看待/生与死/骑士们,前进”,这也成了他墓碑上刻辞。写这类诗的英国后来有拉金等人,美国有奥哈拉等人,中国有梁晓明,伊沙等人, 车延高的这首《徐帆》,有人说这首诗是写对徐帆的意淫,这是连作品也没有读懂,扯淡得十万八千里远了,这首诗前面的絮叨只是铺垫,作者的本意只是想说出:“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泪 /省着点 /你已经遇到一个情感丰富的社会 /需要泪水打点的事挺多,别透支 /要学会细水长流”,能在举国的和谐中,看到并说出让人伤心流泪的事太多,已有了诗人的良知了,难道还要诗人去枪杆子里出政权吗,那是政治家的事了,何况枪杆子里出的政权不一定是最好的政权,历史已证明人民的选票出的政权,更能倾听人民的呼声,更少干劳民伤财的蠢事,更少滋生腐败。另外,受人指责较多的还有伊沙的口语体诗,比如新作《梦(71)》,梦中见到了徐江,醒来知道此人不在了,于是写下“惘然想起/此行终点/断无徐江/天又黑了/一盏廊灯/孤独亮着/仿佛月亮”,这种淡淡的怀念伤感不是很好吗?正是苏东坡所谓的“不思量自难忘”。我对伊沙先生也有意见,是他少了早期的批判现实的锐气,变得有些玩世不恭了,而他的口语体形式是没有问题的。不要以为写口语体的是心中无墨水,没见过清言丽句、美辞华澡,错了,大错特错了,他们中不少人是名牌大学的科班出身,只有心中墨水少的人,才写些酸掉牙的陈词滥调。总之,写让人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体易,写明白如话又有诗意的口语体难,难于上青天!

昨完我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发了大财,成了世界级富翁,在临终时留下遗言,设立方悄文学奖,然后在梦中断气了,在现实中醒来,幸好那只是梦,人在梦中是会干傻事的,醒着多好,不知有多少诗人在现实中是醒着的?!

最后,附上一首我近日写的口语体诗《上面》,假如鲁迅先生还活着,而且他已移居到欧美等国,或者是日本(他是很喜欢日本人民的那种简朴生活的),不是住在和谐的盛世中国,在这个前提下,由他本人来评鲁迅文学奖,我想多半他会把该奖颁发给我。真主!阿门!阿弥陀佛!


上面

为应付上面不切实际的
农民增收验收,基层干部
想出好点子,把各乡镇的
牛、羊、鸡租来一起住

就这样,上面满意
就这样,新产业诞生
多少GDP,全面实现
多少人为灾害,全面降临

人民不能追究上面的责任
十三亿神州赞歌如海
经过上面的持续洗脑
终于全民痴呆

终于全民拒绝精神导师
疯狂于升官导师,发财导师
我累,我倦,我厌
静静仰望天的上面

今晚的月亮
明亮,肉黄,丰满
多像她浑圆的乳房
我的女人,她可曾看见

我像爱天上的月亮一样
爱她浑圆的乳房
我像爱她浑圆的乳房一样
爱天上的月亮

只有天上的月亮远而真
只有她浑圆的乳房远而真
其余都他妈的虚假哄骗
其余都他妈的混账扯淡


2010年10月24日方悄于不出门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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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赏析千朔《单向度的爱》、《爱的关键字》

作  者:廖孚嘉
发表时间:2010-10-31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29296&extra=page%3D21

第一首:《单向度的爱》

是的。故事的结局不全是喜剧
一枝孤独的黄昏菊
让秋天的温馨更显得清冷

夜色浓重的日子
我找到一句诗可以射月
想要证实世界从此可以热爱和平
孔雀东南飞,GPS的卫星定位
爱,仍漩在一杯蓝色爱琴海里
失去呼吸

明天,还要剪下多少颗滿天星
才能让风花雪月的心覚得浪漫
我们眼中的爱情
暴走在创意百发的街头橱窗
你是飘流城市冈咖的鲁宾逊
我是宅在字里行间的长发公主


     第一首点评:千朔似乎对秋天的意象很独爱也很有独解,因此散发的秋天意象的韵香,也总是让人在奇崛而忧悒的清灵的感觉中有点怜花惜玉抑或魂不守舍。这首诗以“一枝孤独的黄昏菊”作为垫基意象,抒发了现代高科技与当代爱情的断裂、非衡以及悖逆,体现了诗人的苦闷与彷徨————孔雀东南飞,GPS的卫星定位/爱,/仍漩在一杯蓝色爱琴海里/失去呼吸——孔雀东南飞,暗示传统坚贞不渝的爱情;GPS的卫星定位,象征高科技;后面两句,暗示爱情的失落与窒息(失去呼吸),而“一杯”量词用的很好,象征肤浅;这几句连贯起来,意思更深刻了一层,虽然即或像GPS的卫星定位,能随时找到你(爱的对象、爱情承载者),但又怎样呢?科技越发达,爱情较之传统越是虚假肤浅。
     你是飘流城市冈咖的鲁宾逊/我是宅在字里行间的长发公主——结尾两句,正是对主题的呼应与提升:似乎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角色,或者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总之,他们似乎是不相干的——爱情的主体与客体,在这里进一步升华。
      写实与写虚,奇俏与凄美的风格以及时空交错,中西合璧,传统与时尚糅杂,自出机杼。所以,这首诗写的很成功。很欣赏,喜欢,并学习。



第二首:《爱的关键字》

秋天已经完整撤离
两张并肩的爱情宣言
还系着藕断丝连的
红丝线,定焦又隔放的巨大特写
却比不上你手上很轻
很轻的剪刀
  
阳光很干净地擦亮初雪(我说的
是那种刚走入冬天里的想象
一种呆得很空白的思绪)
那些看不见的爱
还在心里闪烁着千军万马
虽然我们未必当真
如今也各自鸟兽散去
你是否还会
再回头看看坐在这里的我呢?

有人说情诗是专属于你的殉情记
两只蝴蝶却是我的
关键字,追逐爱情的一生
key in。按下。连结
原来爱,是一场重感冒后
的误会

       第二首评析:千千这首诗有点费解的,琢磨了好几遍,才算走进你的诗歌空间。理解的关键字眼:我们、我、剪刀、初雪、感冒后的误会。很明显这是一首爱情诗,是诗人面对时光流逝、青春将不在与恋人对自己感应变化的喟叹、忧伤与无奈以及对未来的浮想翩然,可以说是一首现代版“伤春”的“闺思”诗。
“秋天已经完整撤离”为起句,与第二段“阳光很干净地擦亮初雪”是行文结构的呼应,也是季节变化的链接。是诗人面对秋天过去,初冬来临的触景生情,有感而发,这里跨段处理得很紧凑圆满,足见其技巧上的功夫。
      你手上很轻/很轻的剪刀,这句的“你,剪刀”是理解全诗的关键字。你,一是可能指恋人,一是指时光、岁月等意向,但指向后者更容易理解;剪刀,象征“春风”,借代春天、青春,因杨万里有诗“二月春风似剪刀”之诗句。呈上两句,即或“两张并肩的爱情宣言/还系着藕断丝连的/红丝线/定焦又隔放的巨大特写”,但结果何如?还是抵不过岁月的无情流逝,或者抵不过恋人心目中定格青春形象与现实反差之无奈的最终悖离(对剪刀意象的逻辑内涵的理解、发挥),从此与过去的青春年少抑或与恋人天各一方。这里用了反衬的修辞手法,使主题意蕴更加深刻。
       紧接着第二段,在意境上更进一步提升与推进。这里“初雪”,象征年老(白发初上头),并成为这段的铺垫意象。这是诗人关于未来的设想与猜测:很多爱情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心里闪烁着千军万马),但还是一种宿命:“如今也各自鸟兽散去”。这是就很关注一个焦点:你是否还会/再回头看看坐在这里的我呢?————言外之意,岁月啊是否将我遗忘?大有感慨:“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第三段继续深化主题:有人说情诗是专属于你的殉情记————青春涌动的情诗,正是豆蔻年华的爱情圣物。但无情之岁月,正如老子说,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不管人类爱的如何,对岁月而言都是熟视无睹的,对于一个多情多感的诗人来讲,只能自叹“殉情记”了。
两只蝴蝶却是我的/关键字/追逐爱情的一生。这是诗人最美好理想的表述。蝴蝶是诗人爱情理想化的象征物。蝴蝶一直是爱情象征的传统意象,今古有关蝴蝶之情诗亦很多,尤其是《梁祝化蝶》,更引人心仪,显然这里隐伏了一个典故。
        key in。按下/连结原来爱/是一场重感冒后/的误会————这几句很不好理解,尤其是最后两句。key in。是“关键字”外文的强调。按下/连结原来爱/是一场重感冒后/的误会。可能是诗人对整个一生爱情的总体看法,显示出一种从容与豁达。尽管过去爱情的曲曲折折,惊心动魄也好,伤痛无奈也罢,但都过去了——往事不可追,云淡风轻,那只不过“是一场重感冒后的误会”。这里诗歌的境界提升了,诗人的境界也提高了。综合前后文,诗文中“你”理解为“时光、青春、岁月”等应该比“恋人”更丰富具体。
千千这首诗很成功,显示出很高的写作技巧。与上一首诗堪为“双剑合璧”。是以不自量地,乱评一番。拙见,不当,不必在意。这两篇评析,权且算给你的礼物罢。
      附:千朔补析:
    key in。在中文番译上是键入或输入的意思;在这首诗的第一个用意也就是”输入关键字”。当初在琢磨这个字有想过大家对外语的理觧,但在最后我还是选择用外语原文来表示,一是为了节奏,二是它本身尚还有语意如”关键在”;原文的使用,可以让读者自行觧读是当名词或动词,三是为保留诗的一种趣味,四是动作的体现,因为生命是无形,生活是透过动作体现而表现生命的狀态,所以~这就是我最后选择用"key in"这个字的原因了感谢   嘉嘉的觧析,补上我选择key in的这个想法说明
    附:代容提议:孚嘉,把你的这个解析文字单发出来大家学习,非常的棒!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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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千朔诗赏析引发的辩论整理

作  者:廖孚嘉
发表时间:2010-11-3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29564&highlight=


          关于对千朔诗歌评析的讨论总结:看了以上很多诗友的参与讨论,有必要小结一下(可分为甲方与乙方、中立方,各方不代表谁正谁误),为了叙述的方便,省去了持观点诗友的姓名,在个别字句略作改动,但不失原意。希望大家继续参与讨论。
    甲方观点:   
    1、千朔这两首诗是“双剑合璧”,都显示了很高的创作技巧,值得大家一读,作为评析者我自己非常喜欢;
    2、写实与写虚,奇俏与凄美的风格以及时空交错,中西合璧,传统与时尚糅杂,自出机杼。
    3、平常入手,诗歌意象层层推进,多种手法的参杂运用,提高了艺术感染力;
    4、从创新角度而言,第一首比第二首要好。
    乙方观点:     
       1、第一首诗歌颇为出色,第二首白化了,美感不足;作为图解诗歌很扣题,但以诗歌本身角度看,我认为确实白了;
    2、第一首评论我比较信服,但第二首很持有怀疑:那就是源自诗歌本身的问题,不在于你评论的好坏,这使我想到“联想”这个词,但内在的联系呢?颇值得我们考虑。我想一首好诗歌所表达的往往不是评论就能到尽她的好的。
    甲方观点:   
     1、第二首并不浅白,关键在于诗文中意象与象征、暗示的运用:一是,阳光很干净地擦亮初雪———阳光象征什么?初雪象征什么?;二是那些看不见的爱/还在心里闪烁着千军万马——这句话又如何理解?千军万马是一种状态和气势,暗示爱情的轰轰烈烈、惊天动地,谁不想自己的爱情很荣光,流传百世呢,这是一种心理描摹,读者也可以另外理解,因此,这里也并不直白,倒是有点含蓄,更不是大白话;
    2、一首诗的好与坏,最关键在于你对诗歌整体的把握与理解,看你的切入度怎样?
    3、我以为第二首赏图诗不错。不错在于,画里的视点选择得好,画外的空间延伸得好。简单讲,扣题而有新意。
   乙方观点:     
      至于嘉嘉所说的意象的表现,勉强可以那么理解,但我个人认为是君自己附加上的因素或者意想的居多,诗歌本身并不能很好的体现。
    甲方观点:   
        1、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对一首诗歌的理解。这跟个人喜好,阅历,欣赏角度以及切入点等等有关。有不同理解是很正常的事。
    2、读诗,评析诗,其实也是一种再创造、再发挥的过程,有时候,在灵慧的作用下,作者超常智的发挥,他(她)能写到的,但他(她)也不一定能理解,这种情况是经常存在的;还有就是作者所写的以及他(她)自己所理解的,可能与读者、评析者所理解的,也并不是完全吻合,这种情况也是很正常的。当然最多情况就是作者与读者产生的共鸣的时候更多;
     3、最关键的在于,读者尤其是评论者,你是否打破了诗的现有的物理结构,按照作者的诗歌逻辑,重新建构自己的诗歌逻辑,并再以物理结构的简明方式呈现给读者。自己建构的这种诗歌逻辑,不是虚妄的撰构,而是在作者诗歌意象的单元组合、创作思路与表现技巧以及语言质地等诸诗歌因素的整合指向的一种把握的判断与概括。很简单的就是你的评析你是否慧眼识英雄?是否有独到发现?能否解释的通?能否让作者读者信服。这才很关键。
    中立方观点:]对千朔的阅读解析与读者多角度的认识正好说明诗歌存在的空间和内涵。
    乙方观点:   
     个人认为千朔姑娘的这首诗歌(指第一首)相当出色,但有一些小地方也有我所提到的问题————也是很多人经常性地犯这样的错误,连接词太多(评者批注:就是练字的问题。个别字:譬如:还、虽然、如今——转折词、副词、形容词等,是否可以省略?)
甲方观点:   1、其实我倒认为,这些字在转接上起到开关的作用,如果全部拿掉,诗歌的情绪和节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2、在写诗的最初,都会刻意去避免,但到最后我觉得,写现代诗的思想还是拘於古典写作的思考,那么怎么写诗都不會进步;有时候太注重形式,就会忽略创作与艺术的本质;还有,就是现代人语感的问題,要注意到整体诗意的流动,不是让语句白话后,也诗意无存。  
     3、不过乙方观点,日后得注意一些;不过,我还是觉得要与不要,还是必须留意整体的节奏,不能为了让诗更象而让诗的节奏不协调,或者失去我语意上的本意,对于这些,我只能说抱歉,写诗还是不离诗人的写作动机与目的,我想这才是真正一诗的原创精神。
    乙方观点    那就在于千朔姑娘的处理问题了,或者说她的语言只是看似成熟,实际上升空间很大,能够做到不留痕迹说明她足够优秀了。
    甲方观点:      
       1、写作关键要做到形神兼备,二者都不能荒废。一味追求语言形式,就会神消散,显得苍白无力;一味追求内容,没有美的载体,形式就失去美感。
     2、无论如何,叫人进得去,出得来。带或者不带都是很难的事情——————本质上没有带不带的问题,只有用得巧不巧、妙不妙的问题————诗不同于音乐、不同于绘画,诗就是语言,语言的作用就是传达。连接词只是多和少的问题。
    3、有时太像诗,反而不是诗。
    综合讨论(甲乙方观点)    
       1、我们写诗歌多年的人很容易发现诗歌的缺点:句子很不简练,表达也不含蓄,文字上也有待推敲的地方。
     2、好诗需要不受时代的局限,不能成为时代的陪葬品,我认为唐诗、宋词之所以经久不衰在于自身所散发出的诗歌魅力,意境和语言。
     3、因为意境和语言,是诗的情感。当我们思乡的时候,就想起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当我们被友情感动的时候,会想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4、我们也在文里反观在历史中所流传下的经典作品的发展,在中国文学属诗的范畴內有诗词骈赋,其中駢体和賦文算是较富艺术技巧的写作,然则在现今之中,最令人可以琅琅上口的,卻是最口语化的诗与词,尤其我们所能熟知的作品,也几乎是最浅白的,这个问题我想,是每个创作者都必须思考的。
     5、另外,外文诗真要讨论时,不能以中文翻译版为标准,而是要考量到外语本身的语言,如果是看中译版那些优美的词藻,我想,要看的是翻译者的中文写作能力,而不是创作者的语文能力。
     以上感谢很多诗友的支持参与,尤其感谢千朔、省堂能够提出很多新鲜的观点。这里值得关注的是省堂君,自己的乡土诗歌写得很出色,而且还公益于论坛的活跃参与。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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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赏析并讨论代容诗歌《月下凉风(2个)》、《单向度的爱》、《等待》

作  者:廖孚嘉
发表时间:2010-11-7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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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凉风(2个)

给凉风(一)


风中的晃悠
凉风在七月睡去
八月,风醒
吱吱呀呀
挂满青石板的小巷

巷口向西
是那年笛子丢失的地方
那年雨很多
那年路很滑

那年,三月失了颜色
一柄伞撑开
飞起八月荻花

风说荻花似画
风用笛声做歌
一曲罢,泪眼婆娑

月下凉风(二)]

昨夜醉酒,湖边寻秋
秋说
蝉声恼人
不如湖心小坐


湖心花园有一片紫薇
水波之上
种着月亮
风踏花香而来
着美衫,提唐刀
月下饮清酒


酒中的甜是袖箭的
那影子,一晃
几十年
酒中的涩是日子的,围着发丝
饶啊绕
酒里,常常有一件花花衣
拍打风的睡


有雨来叩门
轻轻的叩,风醒   

  廖孚嘉评析第一首   
       很喜欢第一首。觉得是叙述了一个优美而有点哀伤情绪的爱情故事。背景是:挂满青石板的小巷,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最后记忆,也是中国古典爱情的最后终结点,而笛子丢失的地方,可能就是这种象征与暗示;那年雨很多/那年路很滑,————就是在那种文化背景下的少年人,最容易多情,但于经济浪潮席卷下,也最容易遭受挫折、迷失。所以“三月失了颜色”————这如果说有少年“恨别鸟惊心”的话,那么“飞起八月荻花”,就更有“挥欲不胜簪”了。青丝变白发,情侣聚首,也只能“风说荻花似画/风用笛声做歌”了。“一曲罢,泪眼婆娑”,是有情人爱情无奈的“时光返照”。
     我认为,诗的境界之一,就是无情节的戏剧化。 没有具体情节,但读者可以发挥构造很多情节,或许这就是诗与戏剧的本质区别。这首诗,就是一出精短的诗剧。让人深沉,哀叹命运,具有淡定从容下的“悲剧美”的特色。

廖孚嘉评析第二首:   
         代容的第二首,写的是秋日在湖心上休憩的独特感受。相对于第一首而言,没有隐伏的情节,也没有故事悲剧性的凸显,但全诗字句极为优美,很有创建性和个性,将情绪融于字里行间,营造了一种清丽、飘逸的唯美风格,传达出淡定、从容、悠闲的情绪,颇有些像当年李清照泛舟荷花湖的那种感觉。
这首诗成功在于两点:
     一是文字的优美与独创性:水波之上/种着月亮、风踏花香而来————拟人、通感、象征手法的运用,营造了很唯美的意境;接下去:酒中的甜是袖箭的/那影子/一晃/几十年/酒中的涩是日子的/围着发丝/饶啊绕,酒里,常常有一件花花衣/拍打风的睡_————这几句不但很精彩,优美,而且很有创新性。酒中的甜是袖箭的,酒中的涩是日子的,很有新意,而且凸显出诗人对人生和生活所体悟的细腻和深刻性。
     二是体现出诗歌时间上的深度和空间上的厚度。那影子/一晃/几十年/酒中的涩是日子的/围着发丝/饶啊绕,酒里,常常有一件花花衣/拍打风的睡————这是一种时间跨度的联想,并巧妙地融入到营造的意象链之中,显示了生命在时间上的纵深度。风踏花香而来/ 着美衫,提唐刀/月下饮清酒————这既是时间的跨度,也是空间的跨越,诗人由此及彼,从当前进入到历史状态————唐刀,可以借代唐朝,是中国古代文明的全盛时期。美衫————按语境可以借代为“美女”、也可以理解为“风流儒雅的装束”,借代为“书生才子”,这样,读者就可以在作者营造的诗意空间里,联想到那个 “歌舞升平、四海夷顺”的太平盛世,以及所发生的“红尘别恋”的缠绵故事。增加了诗歌的厚度。
     第二首评析属新补析的。

     代容回复
     第一个解读得真好,我喜欢的,孚嘉的解析文字有着孚嘉诗歌的特质,谢谢孚嘉~~~
       问候孚嘉!

    凉风评析:
    阿容的笔触还是一样的轻巧有致
    读着读着就羡慕你思绪的清纯
    真是喜欢
    凉风一首赚来两首
    真是喝酒的时刻啊
     阿容,谢了

附:紫穗穗评析:
        (一)
湖心花园有一片紫薇
水波之上/种着月亮/风踏花香而来
着美衫,提唐刀/月下饮清酒
————————
      酒中的甜是袖箭的/那影子,一晃/几十年/酒中的涩是日子的,围着发丝/饶啊绕
      酒里,常常有一件花花衣/拍打风的睡/有雨来叩门/轻轻的叩,风醒
——————
     评析:舒服~~~真好似凉风袭袭,细雨绵绵,情漫春江花月夜。
     代容啊,这一节,你知道吗?要多美,有多美。只有心思清透的,不染一点尘土的心,才能写出这般水灵、温婉的小句子。
     (二)
     酒中的甜是袖箭的/那影子,一晃/几十年/酒中的涩是日子的,围着发丝/饶啊绕
酒里,常常有一件花花衣/拍打风的睡/
        评析:
     这里面,自然而然有了时间的跨度,并且,将岁月的甜和涩,短暂和长久,都用酒呈现出来了。这里面的好:甜是袖箭的,短暂的,涩是日子的,几十年啊。最可爱的是酒里的花花衣,多趣味、亲昵的口吻和比拟啊,拍打着风的睡,好似风是孩子,微醉的时分,如一件花衣裳。你看,你将酒的滋味,写出神奇了。
大家一起来练笔15 《单向度的爱》《等待》

单向度的爱

种子的名字她不知道
秋天的最后一个雨夜
她把它种进土里
种下以后她数下8颗星星
8是他喜欢的数字

第二年的春天
种子长出了第一枚绿叶
刀型叶子
亮得像荷叶上的露珠

她站在露珠上舞蹈
一舞多年
她期待的那片叶子
始终没有出现

等待

有一些东西是要发霉的
比如爱
比如等待
比如你
比如誓言

你说这不是一个霉雨的季节
我笑
我一直笑啊亲爱
你不明白的
今年没有秋天
此刻也不是夜晚
你只是我头上正飘过的那朵云
无论怎样的明与暗
都与我无关

如果真要抓住什么
午夜梦回
我会把影子
摁在椅子上面


廖孚嘉评析之三:
     
       好久未读容容的诗了————一种很熟悉的格调与吟唱。熟悉的是那种不经意间的刻意的象征指向与隐伏的“悲剧式的情节”。
    第一首她喜欢“8”,就是谐音“发”暗示与期待“发芽”;“刀型叶子”句,定语刀型用的极妙,象征与暗示事态发展将对她的“伤害或伤痛”;紧接着“亮”字用的很好,因为是看见“长出了第一枚绿叶”,所以她格外动情,可能眼前一亮(然不知道这叶子是刀型的)。她站在露珠上舞蹈/一舞多年/她期待的那片叶子/始终没有出现————露珠美丽亮色,但是脆弱的,承载不起岁月无情啊!舞蹈的暗示内涵却促人联想了,究竟是风那样地摇摆不定,事情无着落的迷惘,还是不甘容颜凋零而“欲学少年狂”的无奈寂寞,结果仍旧是一种逃不掉的宿命:(他)始终没有出现。这里刻画了一个古代式的现代版的怀春的“思妇”或“怨妇”形象,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如果说第一首是悲剧式的,第二首就很喜剧化,写了一个“他”对“她”的钟情,甚至表白“这不是一个霉雨的季节”。但她就是一笑了之,觉得他“你只是我头上正飘过的那朵云/无论怎样的明与暗/都与我无关”,到了最后她更加“残忍”了————
        如果真要抓住什么/午夜梦回/我会把影子/摁在椅子上面————连自己做梦,也要把影子摁倒在椅子上面,害怕也不想让他“抓住什么”。呜!太绝情了,血淋淋的残忍!
   “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其实第二首的本质也是悲剧式的爱情。
    第二首,觉得起笔与后文紧扣的不是太好,似乎软了点。
    问好,个见,不当,望谅。谨祝周末愉快!

   注: 以上是代容8月下旬与最近在诗歌报论坛发表的两首诗,人气极旺,被评为精华。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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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赏析阳光经典作品同题第二期】《冬晨》

作  者:廖孚嘉
发表时间:2010-11-18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31263&extra=page%3D18

谁在海面撞碎初冬的第一场冰
卢沟桥的弹痕里
有一只诡秘的眼睛,当年

我贴上咒语,用泥灰封死
雨花石的血与神社的红,彼此永不穿越

谁在预测海岛的高度
和跨跃的距离
在这个初冬的早晨
我的前颚长出獠牙

       自来论坛,笔者就一直很喜欢读阳光的诗。也一直试想解读一下,但限于时间以及他诗歌本身隐深的特点,所以就一搁再搁。
      读阳光的诗,无论你读懂或没有读懂,或半懂不懂,但你都会为他诗歌震撼的外在形象和内在气质所征服。这就是他诗歌的魅力。
    为了与大家分享,我特地选了一首自认为他很有代表性的诗歌进行赏析。
    《冬晨》,无疑是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的馈献之作。这首诗取材的背景是九一八事件、七七事变和现在,时空跨度极大,前后80年时间跨度,在表现视角上,分别截取了几个不同历史镜头:海面、卢沟桥、雨花石、海岛、冬晨。这几个意象的链接理清了中日之间近代史上的恩怨关系。诗中不仅阐述了自己不忘屈辱的民族历史以及与外族侵略者水火不容的观点,同时也讴歌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第一个镜头:铁蹄过江               
谁在海面撞碎初冬的第一场冰。
         这是呈现在读者面前第一个历史镜头:这个镜头可能是指九一八事件,远点可能是日俄战争,更远一点,可能是指黄海甲午中日战争,再更远一点可能是戚继光沿海抗击倭寇骚扰等,这里作者没有说明,正如此,才给读者很大的联想空间。这正是诗歌的艺术魅力,也是作者处理的高明处。总之,这个海面,是链接中日往来的界点,也是中日历史恩怨的见证者。
      撞碎初冬的第一场冰,这里的初冬可以实指,也可以虚指。撞碎,可以象征越过海面的侵略者的铁蹄;初冬,象征中国人民进入了灾难的开始;如果说实指为九一八事变,东北则正好刚刚进入了寒冷时节,讲得去;虚指,时空可以推得的更远更宽,就是上面所说读者可以联想的空间。
      第二个镜头:切齿痛恨
       卢沟桥的弹痕里/有一只诡秘的眼睛,当年/我贴上咒语,用泥灰封死。   
       这里写的著名的卢沟桥事件以及之后的抗日战争,表达了“我的愤怒与仇恨”。 有一只诡秘的眼睛——————象征历史的见证者,诡秘,表达了对侵略者的嘲笑与蔑视。当年/我贴上咒语,用泥灰封死————表达了铁蹄下的人民对侵略者的切齿痛恨,并祈望永远的和平。同时,也似乎隐隐透达出弱者无力反抗法西斯暴力的一种无奈之举。
      第三个镜头:历史评判
雨花石的血与神社的红,彼此永不穿越。
        这句是对倭寇的宣判,也是诗人对历史的评判。
     雨花石这里只能这样说,作为南京的特产,借代南京(但现在实际是***烈士纪念碑);抗日军民的鲜血与“靖国神社的红”,象征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战争。作为历史受害者,我们永远不能忘记历史,也不能容忍倭人朝拜这个沾满鲜血的神社。
     但这里我觉得雨花石一词,从真实的历史角度而言,很不合适,容易理解为内战以及***的单独抗日,不太符合历史事实。作为如此出色的一首诗,放在历史天平山,这里就成了一个疵点。
      第四个镜头:钓鱼岛之争
谁在预测海岛的高度/和跨跃的距离。   
      这是诗人联系当前所发生的钓鱼岛扣船事件所发表的看法。这里是说从地理位置(海岛高度)和历史角度(跨越的距离)而言,钓鱼岛究竟属于日国还是中国?  
      第五个镜头:民族精神
在这个初冬的早晨/我的前颚长出獠牙。
      这句极具语言张力和艺术张力。“我的前颚长出獠牙”这句直教人拍手称妙,像一幅漫画的夸张。这两句也是全诗的升华。
     在这个初冬的早晨,是与历史事件的那个初冬的早晨,是时间点上的重合。这是诗人触景生情的因由。
我的前颚长出獠牙————这句最不好理解。但实际看作是中国古代神话““刑天复仇”与“精卫填海”的现代创新版本。
    “刑天舞干戚, 猛志故常在”。 刑天被皇帝斩杀,没了头颅,却再次站起,把胸前的两个乳头当作一双眼睛,把肚脐当作嘴巴,左手握盾,右手持斧,又冲了上去,与黄帝继续战斗。
精卫填海,炎帝宠爱的女儿被东海淹死后,化作精卫鸟,去西山衔来石子儿和树枝,要把东海填平。
      前额,象征智慧与视界;獠牙,象征勇敢的护卫。
      正是这个怪异的意象,表达了诗人的爱国思想,阐释了诗人爱国的理念与方式,讴歌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

      综合上述和阳光其他诗歌,笔者特总结如下————
      阳光诗歌特征:   
      1、构思诡异、想象奇特,语言奇峭,意象瑰丽,像看高科技美国大片,以其雄浑的气势征服读者;
      2、善于打破常态物理结构,以“漫画式”的真实与“哈哈镜”的虚幻交织在一起,重新筑建自己的诗歌逻辑结构,再以奇异的物理结构外观呈现出来,使诗歌透释出一种朦胧色彩和魔幻色彩,所以阳光是一个古怪高明的工匠。
      3、语言风格质朴简练,但寓意含蓄蕴藉,甚至深奥隐涩难懂。其实阳光的语言并没有深奥的词语,而是采用了很寻常的语言来抒发他的感情的,但经他重新组合、整合之后,就发生了强大的语言效力:你会为某一个怪异的意象而费尽脑汁地想。但他的诗又不是晦涩难懂甚至不知所云的那种,你想了很久,终于悟出明晓了,有一种痛快感觉。
      4、手法独特,多运用蒙太奇和意识流进行空间转换,跨度大,意境开阔。
      5、诗歌象征意味浓郁,极富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先锋性,并自成一格。
   
          鉴于时间问题,对以上特征不展开详细阐述。
      以上对与不对,愿与作者及诗友广泛讨论。不当之处,请作者原谅。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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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组诗和评如何?请大家批。

作  者:方悄
发表时间:2010-11-3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amp;extra=page%3D12

《飞翔的鱼》

徐德金诗作  
毛  翰点评

阳光午后

这样温暖
是从哪里归来

如果有杯乌龙茶
(不要化不开的那种浓)
午后可以非常惬意
阳光从一排有些萧疏的树林穿过
(不是奔流而下的那种激)
春水开始向岸边浸袭

或者把思绪寄走
当邮车出现大楼的拐角
我的新春贺卡
该补贴一张邮票
弗吉尼亚的雪很白
把去年冬天覆盖

阳光是春天公开的秘密
午后是生命迟到的恋情
天空仍很辽阔
象我青春的厦门海边

这样耀眼
把整扇窗照亮

2001/02/03北维州

在西半球的美国,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诗思忽然活跃起来。乌龙茶与乡思乡愁有关吧,那茶是闽南的,也是中国的。但诗思并不固执于故乡故国,树林、春水、邮车、冬雪,一组意象随意地剪辑着,“阳光是春天公开的秘密”、“午后是生命迟到的恋情”——诗题的两个关键词衍生出的两个满是哲理的句子潇洒地对仗着。然后,让“青春的厦门”一闪而过,他乡、故乡,今天、昨天,时空随意勾连,诗思灵动。


西窗

西窗点缀我们的屋子
除了午后阳光
有时有雨,有时有霜
西窗挂满了我们远眺的眼睛
看似一副画框
有时迷朦,有时辛酸

晨光几乎是在中午时开始蜿蜒
当我们从儿子的梦里醒来
在我们的前方
已经铺满阳光的碎片
也许就是儿子夜晚的星光

青草
在我们的思绪中变得非常柔弱
大雪翩然从很远的地方
几次开窗秋声已更远
已更加寂然

青草
又开始返青
而所有的绿叶
都在西窗的眉目间传情
曼妙得有些突然

其实没有人留意西窗
也没有人从西窗外路过
我们在没有鸟叫的夜晚听到
儿子晨起的歌唱
儿子在西窗的西面应该是东方
儿子在我们的南方名字叫北城
可是
我们不敢站到天亮
有时我们真想跨出去
想有一对翅膀
 
或者就倚窗
把所有的想法都浓缩成一缄信函
写了又改改了再写
让所有的鸟儿都学会思念

2000、4、14凌晨于维吉尼亚

诗题《西窗》,隐含一典。安史之乱平定后,避难蜀中的诗人杜甫归思浮动,见西窗千秋之雪,想东吴万里之船。千年之后,诗人徐德金身在美国,其眼中的西窗,恍如画幕,景物变幻多姿,霜、雨、阳光、星光、青草、绿叶、鸟语……所有这些,勾起的仍然是乡思,窗外景物多童话色彩,对应着诗人心中关于故乡爱子童年的遐想。时至今日,世界已经变得很小了,所以“西窗的西面应该是东方”;故乡不再遥远,所以乡思不再沉重,尽管也会浓烈,以致有插翅之念。


四月,维州北部

春天的花开
终究只是春天的语言
一种形式
我不能理解森林中的鸟啼
就连它们飞翔的姿势

杂草这样茂密
它们一年四季都在生长
即使是在冬天
仍然从心灵出发等待召唤
周围巨大的楼群
吞噬了一个又一个躯体
它们刚刚解放出来
从福特车和州际公路上
我从午后坐到午夜
我听到身上关节在叭叭作响
在窗外,鸟啼被夜色吞没
春天的语言
只是我的内心独白

这儿离太平洋很远
在整理行装时
发现我的一部分还没有到达
那可能是我身体的一些发肤
也可能是一部分灵魂
我有些恍惚
常常从午后到午夜
喝很浓的茶

我也常常在群楼之间盘桓
这花去我许多无聊时间的一部分
公园的木凳总是空在那里
但我宁可行走一直往前
一直往前
生命正在无法控制地喘息
至大汗淋漓
我只是在这片森林的一条小径上行走
只有这条小径
通往春天

有时,一些早已腐烂的树叶
散发出土地的原味
柏油路面有了些龟裂
我感觉是树根
在地下蜿蜒奔突
摸索太阳的光线
当一些树倒下去的时候
这些根茎成长为森林
四月开始了
繁花铺陈开去
从一个窗前到另一个窗前
波多马克河水袅袅
漂流着樱花残落的唉乃
它们的叹息
春天作出多种手势
一边向冬季告别
一边招手朝着前方
欢乐是从前的记忆
生命永远在未来的选择之中挣扎
我该选择一种回归的方式
回到未来

这儿离中国很远
中国是时空的概念
那儿四月也开始了吧
那儿的花儿都香艳了吧
我的一部分
正行走在南方靠海的城市
从城市到乡村
到春野
我在夜晚的躯体中
窥视我的灵魂
在窗外,灯火闪烁
我已不能读懂璀璨的语言
2001、4、8美国维州

四月,花香鸟语,春意盎然,古典的诗人该是踏青归来、诗囊满满了吧?今天这个浮躁喧嚣的世界上,谁还有这份闲情逸致,还有余暇去体验这份生命的本真呢?在城市的钢筋水泥的挤压中,我们甚至忘记了春去秋来斗转星移和生命的本来意义。作为驻美记者,陷在关于政治经济军事等等世俗人物事物的采访报导中,还会在意路边的春草,窗外的鸟啼,还“发现我的一部分还没有到达”,这便是诗人。是的,“中国是时空的概念”,中国的时空毕竟是很诗意的,那里“池塘生春草”,“月出惊山鸟”,那是让我们魂牵梦绕的另一个时空境界,是我们的精神家园。躯体在此,灵魂在彼,所以“我已不能读懂(这西方物欲世界的)璀璨的语言”。


故乡
 
不眠的夜里想起故乡
在河边水草边
在田边油菜花边
遥遥沓沓有多远
断了线的纸鹞
在天边
一如水车
一如牧歌
唤我
晚归的母亲
在夕阳下边
在耳边
岁月也有皱纹
在额前日历前
我的归途
都是补丁
故乡在想不起来的地方
等我
在路边思绪边
纵是迷航的帆
纵是无言的雁
纵是红叶乱眼
纵是清影弄剑
故乡
就在灯边枕边
在梦边大海边
2001-02-11维州

有爱就有家,有母爱就有家乡。乡思乡愁是诗歌的永恒的主题。在空间意义上,故乡是我们人生旅程的起点;在时间意义上,故乡是我们的天真无邪之所在;在文化意义上,故乡是我们的灵魂皈依之所。一个古老的诗题,诗人信笔写来,水车、牧歌、岁月的皱纹、归途和补丁……不刻意求新,而新意自见。


飞翔的鱼
 
儿子,爸爸在遥远的天空飞翔
没有翅膀,没有羽毛
爸爸是一条淡水鱼
——象你见过的那种
但遥远的天空都被海水淹没了
有时候,爸爸用双手拍打水面
呼或者吸

其实,爸爸不会飞翔
他是一条淡水鱼
——象你见过的那种
爸爸怎么会飞呢
那是在你的梦里
儿子,爸爸学习用嘴巴呼吸
他还要学会
在海水中游泳的姿势
——可是,爸爸是一条淡水鱼
象你见过的那种

爸爸要是一条咸水鱼
就好了——既可以转身,又能够歌唱
和那些白的鱼,黑的鱼
一样
他就出生在海里
但是,
在你的梦里,儿子
爸爸肯定会飞的
那些水——是淡水,还是海水
都被爸爸一跃而出

2000、4、30儿子北城18个月,北维州

在咸涩的海洋世界里,宣称自己是一条淡水鱼;在整个水的世界里,宣称自己是飞翔的鱼。诗人讲给儿子的这一番童话、呓语,像是对儿子未来的期待,也像是自己心灵的独白。但如此不肯流俗、不肯落水的人生姿态,在这个世界上,究竟能坚持多久呢?我们为诗人喝彩之余,也不禁为诗人担忧。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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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整理并关注讨论话题:我们应该写什么?

作  者:廖孚嘉
发表时间:2010-11-25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amp;extra=page%3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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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堰鹤学堂:第一课:桑间濮上的《诗之葬礼》

作  者:堰鹤
发表时间:2010-12-28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extra=page%3D3

作者/桑间濮上

天丢失了蓝
海丢失了水
鱼丢失了双鳍
种花的人丢失了绿手指

…………   

这失去的一切
正如他所失去的

一个自称诗人的人
再也写不出什么


自那天 他就死了
成了天的蓝
海的水
鱼的双鳍
种花人的绿手指

…………

堰鹤评语:   

第一段很好,关键是第二段之后写的比较突兀,没有起到桥梁的作用,此岸还是此岸,彼岸还是彼岸,仰望的人还是仰望的人,跳跃的过甚,使诗歌失去了土壤和根茎,不能给读者更为清醒和深刻的认知建议修桥筑路,完善诗歌的腰身,才能显现诗歌的妩媚和体型之曲线,给人美不胜收的感觉!
  

这里有阳光 :   

这失去的一切
正如他所失去的--------------------确实,这里的转接有些小问题~

堰鹤评语:   

诗歌中空了,就有点如同减肥过甚的女子
跳跃不要太大,而且要合理

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 ... page%3D3&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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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探索者客栈-千朔掌柜-01菜单读这里有阳光《街角》

作  者:千朔
发表时间:2010-12-27
发表版面:挑战者诗版
作品连结:http://bbs.shigebao.com/viewthread.php?tid=335285&highlight=

挑战的【探索者客栈】对于诗的探索,主要不是针对诗人作品的赏析,而是希望透过由一个人引导诗友们,探索一首诗的写作方法及其优缺点,因而希望各位诗友和詩作作者,大家可以积极参与讨论,从其诗的写作形式、架构、修辞、字词等等,或者是意象、意境和思想的传达,都可以讨论。以下,千朔先试述客栈开张的第一道菜单《街角》(这里有阳光提供)
 
《街角》
 切•格瓦拉咖啡厅,不是我愿意去的地方
 老板的雪茄始终那么长,像烧不死的古巴
 他有一张周立波的方脸,太多的微笑
 让空气颤抖,烟草和咖啡的气味
 使我想起乌云和风

 一个穿西装,双手抱紧自己的人
 站在拐角。他与旁边的切•格瓦拉像一样
 瞭望同一个方向。这是我的朋友,他曾经拥有十个战斗队
 在一个清晨开进城市所有的院校
 并且以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
 而夕阳等了很久,撒手而去

 几个人眼睛看着你,向周围的人蠕动嘴唇
 他们太干净,指尖泛着白光。
 他们在采购某一个抽屉,里面也许有一方玉玺
 匡一声就能印出房子


掌櫃阅读:
从这首诗里,我所阅读到的是经济主义与共產主义思想的一个对比,诗人以”切•格瓦拉”这位革命者具体象徵,透过老板手中的雪茄牽引至古巴,再以烟草和咖啡转至乌云和风,引发人们回想往昔革命的心情;但在第二段时則藉由诗人之友,从往昔回到现況;诗人引述街角情景,对比两种思想下,最后人们在整个大环境下的因素下,以及经济需求趋势下,还是走入了个人主义的经济环境;至于前者的革命精神与当时革命所发生的事件,在时间的遷移下,卻人事已非;且不管当年是多庅的少年壯志,而今也只是感慨~(纯个人猜想,若与诗人原意有所不同,请多包涵)

掌櫃看法:

首先,对于这首诗先谈一个观念。这首诗在开头处即引用「切•格瓦拉」这个专有名词(又于诗中第二段再引用二次),另又引用「古巴」「周立波」这两个地名和人名,也是专有名词。我想这三个专有名词,在这首中对诗人是极具意涵的;但在此,也请诗人留意,凡在诗中引用专名名词都必须注意,这样的引用势必成为诗的关键词,因为它们会成为读者的阅读焦点,并使之引发读者的联想或解读的线索;因而,在引用时最好能考虑到读者是否具有相关的理解知识能力,倘若不能,最好的方式是附注说明,以免让读者对这首诗产生阅读隔阂。

第二,这首诗共十五行;但在「切•格瓦拉」这个名词就引用三次,就其影响了阅读节奏,个人认为:
  1.除了开头的第一句外,二、三次的人名虽然可以加深读者的印象,但也使阅读的节奏中断,且渐次明显,个人认为效果不是很好。
  2.三次的人名使用,在反复阅读后发现并不是每次都非用不可,或许在第三次时可以以名词的意象借用,比如以「雕像」这个字词来取代,当然,若诗人认为只有人名出现才足以象征,那也尊重诗人的选择。

第三,从三段的文字内容来看诗的形式,只有第三段读来是较符合的;一、二段的文字可能是诗人在描叙上太过密集,致使留白的空间的太少,使之读来有散文分行成诗之感,如第一段
  切•格瓦拉咖啡厅,不是我愿意去的地方。老板的雪茄始终那么长,像烧不死的古巴;他有一张周立波的方脸,太多的微笑让空气颤抖,烟草和咖啡的气味,使我想起乌云和风。
当我把适当的标点符号加入再阅读后,就可以发现这段文字像是小品文的叙述,也因此可以感受散文化的形式,而第二段
  一个穿西装,双手抱紧自己的人站在拐角。他与旁边的切•格瓦拉像一样,瞭望同一个方向。这是我的朋友,他曾经拥有十个战斗队,在一个清晨开进城市所有的院校,并且以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
  而夕阳等了很久,撒手而去。
这一段,只有最后一行,可以让这段成为诗的真正形式,从上述二段的例举,再直接以第三段来看
  几个人眼睛看着你,向周围的人蠕动嘴唇。
  他们太干净,指尖泛着白光。
  他们在采购某一个抽屉,里面也许有一方玉玺,匡一声就能印出房子。

第三段的第一行与第二行,在衔接上就已出現独立意象的呈现,再下来的第三、四行虽然可以连成一段,但其意象又是独立存在,之后诗人让读者透过这些独立的意象去串连诗人心中所要表达的意涵,这也就是所谓诗的留白与想象。同时也是诗与散文真正的分界点。

第四,这首诗从文字的简洁度来看,尚有一些可修改的空间,比如:
 切•格瓦拉咖啡厅,(不是)(不)愿意去的地方(把”不是”改为一个”不”字,置于我的后面,应可更简洁些)
 老板的雪茄始终那么长,像烧不死的古巴
 他有一张周立波的方脸,太多(的)微笑
 让空气颤抖,烟草和咖啡的气味
 (使)我想起乌云和风

 一个穿西装,双手抱紧自己的人
 站在拐角。他与(旁边的)切•格瓦拉像一样
 瞭望同一(个)方向。这是我的朋友,他曾经拥有十个战斗队
 在一个清晨开进城市所有的院校
 并且以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这里要用造型吗?或者改以姿态更好呢?)
 (而)夕阳等了很久,撒手而去

 几(个人)双)眼睛看着你,向周围的人蠕动嘴唇(如果改为”双”可否可以避免都是”人”)
 他们太干净,指尖泛着白光。
 他们(在)采购某一个抽屉,里面也许有一方玉玺
 匡一声就(能)印出房子

文字的简洁的,通常是影响诗的阅读节奏;当然,不能为了简洁而使阅读的节奏不顺,而是在节奏順畅的情感下,使文字简洁。

掌櫃欣赏:

 切.格瓦拉咖啡厅,不是我愿意去的地方        
切.格瓦拉咖啡厅,是我经常去的地方
 老板的雪茄始终那么长,像烧不死的古巴        
老板的雪茄始终那么长,像烧不死的古巴
 他有一张周立波的方脸,太多的微笑   
 让空气颤抖,烟草和咖啡的气味            
烟草咖啡的气味
 使我想起乌云和风                  
使我想起乌云

 一个穿西装,双手抱紧自己的人            
一个穿西装,双手抱紧自己的人
 站在拐角。他与旁边的切•格瓦拉像一样         
站在拐角。这是我的朋友
 瞭望同一个方向。这是我的朋友,他曾经拥有十个战斗队 
 在一个清晨开进城市所有的院校            
 并且以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          
他曾经以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
 而夕阳等了很久,撒手而去              
夕阳等了很久,撒手而去

 几个人眼睛看着你,向周围的人蠕动嘴唇        
几个人眼睛看着你
 他们太干净,指尖泛着白光。             
他们干净,指尖泛着白光。
 他们在采购某一个抽屉,里面也许有一方玉玺      
他们在采购某一个抽屉,匡一声
 里面也许有一方玉玺
 匡一声就能印出房子                 
就能印出房子阳光第一次修改)


写诗不单只是一些文字的造句或结构,最重要的是一个诗人的综合创造能力;因而,阅读一首诗不会全完只有缺点,它也会有其个人所長的优点,以这首《街角》来看:

第一次初写,诗人的文字魅力便极具空间感,他以「切.格瓦拉咖啡厅/老板的雪茄/烧不死的古巴/周立波的方脸……的微笑/烟草和咖啡的气味/乌云和风」將街角的景观立体化,读者透过他的文字把远方的事物连接,进而參与联想。在此,诗人也不仅只是透过视覚的建构,同时,他加入了”嗅覚”的引导,让读者在一种多感的知覚中,建立自身的參与,使之现场感立现的更明确,情感易能快速建构,这种艺术手法,象极了电影的剪接手法,在现代诗的写作中,这种後现代艺术表现技巧是魔幻镜头写作的第一步哦~

接著,诗人很快让主人翁登场,「穿西装,双手抱紧自己的人/他与旁边的切格瓦拉像一样瞭望同一个方向」(在这里因为与「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重复造成冗句,所以诗人在修改直接修剪为「我的朋友/他曾经以切•格瓦拉的造型向远方眺望」让句子精简且更有明确的指向与联连),之后,以「夕阳」作为转场的鋪设,使得诗的戏剧增强,而达到情绪氛围的渲染。


以上,是千朔读诗的个见,提出与大家參考看看,欢迎大家讨论,使得大家对诗的创作思考能更加了觧,诗艺精进。继续待续一下~~~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1-18 02: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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