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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柏相

【诗功夫第一期】用自己的方式推敲中国(浅读皮鞋《笔尖下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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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柏相 于 2012-6-29 11:34 发表

  你说得这个话题,离这次活动的初衷太远了,离皮鞋的那首诗就更远了。看来,我觉得你是捣乱的最初感觉,简直是是对的。
  时间和主题关系,恕不回复
  不过,还是要握一下的


呵呵,很对。有时我觉得你是一个真正有涵养的人啊,虽然激情四溢,却又冷静异常。这点非常难得!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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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3:04 发表


我可以告诉你,你再去诬蔑中国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我慢慢跟你逗下去。你自己做过多少此类事情,你自己很清楚。


晕,怎么又扯向阳光了?感觉你好像国安局的……

问好,就诗论诗好了,我想你来这里也不是找气和煽风点火的,本来大家来诗歌报是开心写诗,痛快砍诗的。还请你多理解,顺祝午安。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2-6-29 1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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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0:39 发表
今天讲讲汉奸,远的汉奸不说了,说近的汉奸。四个汉奸加一个汉奸头,一个汉奸说“斑纹的兽皮”,接着一个说苦水的“井”,第三个汉奸说“警察和打火机”,最后一个汉奸说,“还好,有一群汉奸”。汉奸头来自哪里就不好说了,听说这个捂你开希和什么丹的跑到美姑那里屁眼都发炎了,长满了同性恋的脓包。想想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当年他们大口一开,没把那些自由的菜鸟们害死。大一点的汉奸算是喇嘛了,原来是个美姑中央情报局的特务,天天拿特务的津贴。这个老喇嘛快死了,死了就投胎,投到猪栏里,要成为新时代的猪八戒。这些汉奸个个也是猪栏里的活,猪鼻子插根葱,装。装的功夫叫诗功夫,一个开始脱毛,一个跳到井里做了一次苦水,第三个跑到警察面前意淫,第四一个大讲文字狱,最大的汉奸头扮演的则是女优真善美。中国盛产汉奸,伪军比国军多,国军跑到了小岛,也成了汉奸。后来生产了很多小汉奸,在三座大山上隔着岸摇旗呐喊,或者钻到乌龟壳里做王八,头一会缩,一会伸。这些鼻子插根葱的猪会长翅膀的,风吹草动就飞走。

请火茑兄为自己的话说声道歉,並修改自己贴子里的言辞,下午18:00以前请务必一定前来
倘若沒有修改,千朔就在此先说声抱歉,未免日后大家伤及和气,將请求无站封此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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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3:04 发表


我可以告诉你,你再去诬蔑中国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我慢慢跟你逗下去。你自己做过多少此类事情,你自己很清楚。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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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3:04 发表


我可以告诉你,你再去诬蔑中国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我慢慢跟你逗下去。你自己做过多少此类事情,你自己很清楚。



要想搞乱什么,也别拿这么下三烂的办法来,俺祖宗三代都是红透了的革命者,你何来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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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千朔 于 2012-6-29 13:12 发表

请火茑兄为自己的话说声道歉,並修改自己贴子里的言辞,下午18:00以前请务必一定前来
倘若沒有修改,千朔就在此先说声抱歉,未免日后大家伤及和气,將请求无站封此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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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3:44 发表


我有必要来这里“找气和煽风点火”吗?汉奸也别太放肆了,悠着点来好,还以为他可以是隐身人呢!


你又来了,我可以精确地告诉你,你搞不乱我们更搞不乱我,别白费心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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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4:12 发表


我来搞乱你们?你也太自作多情了吧,找了那么多人做你陪葬品,你也够阴险的了。你乱不乱,我管不着呢,还真的以为我把你当一回事?

我也不把你当一回事啊。你和乌有之乡那些人差不多吧?但是又像专业五毛,又像脑残愤愤,精神分裂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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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4:51 发表
瞧你,滑得象条泥鳅,我还很少见过那么虚伪的人。

听说乌有之乡倒了。树倒猢狲散,有些去了天涯,有些去了猫扑,怎么还有流浪到诗歌论坛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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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经常看到那些论坛骂架,你骂他卖国贼,他骂你爱国贼。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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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天,我百度“爱国主义”,看到有人说: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避难所。
哈哈,又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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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茑 ,你是不是来宣传爱国主义的?如果是,我会把你当做流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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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火茑 于 2012-6-29 15:13 发表


那我就做一次爱国主义的流氓吧,专门对付虚伪的汉奸。

看来你果然是脑残,你该遗憾的是人们越来越清醒和聪明的头脑,任何打着“爱国主义”幌子的流氓都会被识破的。得,你就继续表演吧,戏台上正好缺一演小丑的角色。
爷在台下观看着,不许你演砸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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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白小宇 于 2012-6-29 11:44 发表

增重是相互的,希望你谨记!



小白有错字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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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圣歆 于 2012-6-29 00:22 发表
谢谢阳光总版教会我那么多。热烈地拥抱一下



呵呵,不必客气,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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