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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登山

【人间情话】写作专栏,第二期启动(活动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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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5、天堂

父亲在病中,我去看父亲,父亲握着我的手,拇指在我的手背上轻轻的滑动,就好像握住了父亲自己的生命,我便不能再说出什么,传遍全身的哀伤和泪水瞬间封锁了我。

      父亲是我最崇拜的人。因为病的缘故双腿不能再行走的父亲,因为病痛的折磨在呻吟的父亲,因为病痛想要放弃生命的父亲,都是我生命里最景仰的山峰,并不陡峭,却很高大。我知道那是太痛了,父亲流着眼泪在极度痛苦的呻吟中告诉我:这样让我活着是不人道的。我不能也无法再用欺骗的语言安慰我的父亲了,我知道、父亲也明白这将是他生命中最后的一场战争。

      我的将军的父亲,你把从战争年代带来的荣耀和随荣耀一起来的坚强的尊贵给了孩子们,你却平静从容毫不奢华的生活,在这个和平的年代,我也总是能在你那里找到人性的光辉,照耀着我面对这浮华浮躁的人生,虽然你说过:和平时期的兵没当头。

      我的绅士的父亲,永远有着宽容善良的微笑,我总是无法学会像你那样坚定、从容、睿智,在轻描淡写之间就赢得了让我无法企及的尊严。

      女儿总是惦记着爷爷病好了和她一起去划船,这是我替父亲给女儿许的愿,女儿总是天真的问:爷爷什么时候就好了呀,爷爷什么时候就可以回家了呀。

      父亲告诉我们:如果我走了,就像周总理那样火化后将骨灰撒在黄河里。我们还是为父亲选择了一处向阳的山坡。有一天父亲在天堂之上,我知道父亲也是天堂里最善良、最有尊严的神灵。

天堂很安静吗

天堂是不是很黑暗

爸爸临死前为什么总是害怕光线讨厌噪音

他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尘世吗

他是在逐渐的去习惯和接近天堂吗

天堂里有和煦的风吗

天堂里有人说话吗

爸爸决定走的那天我能给他带上一个半导体收音机吗

即使天堂很远我也想让他知道我们的消息。


[ 本帖最后由 花儿红 于 2006-10-9 02: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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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先发一个,已实际行动支持这个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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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的支持!

另请花儿红、韵雅在线时多发现一些和本次活动有关的文章贴进本贴或鼓励其作者参加。(做为这个活动的主持人之一,请多辛苦点!问候。)

外注意:在主题贴中发现的贴子请直接把【人间情话】字样编辑在主题前,然后把主题贴设置为活动专用的“绿色”高亮。并且,把其贴子链接到2楼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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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蟑螂的错误

(原创)蟑螂的错误

魏晋风度





(上)

那一夜,我拥别生命里最不可别离的最年轻的只有四岁的女人。在她迷茫的眼神的逼迫下,我的心收缩为一柄利剑,将夜色划破。挤进浓浓的夜色里我的灵魂已冰冷,我彻悟到这世界如果有爱情,那一定在我和这四岁小女人之间,这一刻注定了今生的独行。

这所房子很大。但我却不知是它本身就大,还是因为人少,少到唯我自己。后来我发现自己在这大房子里并不显得渺小而孤独,因为在空气里我找到了几个同伴与旧识,她们在往后的日子里如约而至。很多年以来,我始终不能忘却她们优雅的芳名:寂寞凄凉与冷落。而她们的故乡,却远在李商隐和李清照那里。

这幽居还有一个很合我意的妙处,那便是阴暗。多少年以来,我养成了一个很别致而浪漫的习惯,就是不很欣赏灿烂的光线,喜欢有朦胧的意境将我包裹,以便令我的身体略有暖意。开始的时候我误认为是天意的关照,心想,好在我有祖传的善良,果得善报。后来发现自己错得很美丽。这朦胧是因为周围皆有高可摘星的水泥森林,且又处底楼,环顾四周,又有从泥土里长出的许多参差不齐茂密的乔木和夜来香之类的灌木。尤其令我体味艺术魅力的是,就在我窗外,居然很写意的迷离着一大簇芭蕉和几棵穿着很时尚的梧桐,省却我手捧唐诗与宋词略嫌手酸的烦恼。

其时,又有一位极谙古典诗词的曾相逢而曾相识的朋友来探望——秋天。此时已恰逢暮秋,天空中连悲鸣也寥寥,世界里寻不到梵高的色彩,终日秋雨缠绵而秋风瑟瑟。我方觉自己乃处于混沌之中,不知今夕是何年。于混沌处,有一点在意料之中。每当清冷的夜弥漫,则秋雨便悄然而至,雨打芭蕉和梧桐更兼细雨的形象诗也就令我禁不住要去阅读。我似觉古人之所谓“天人合一”恐怕另有一层意蕴,那即是自然乃颇解人意,故古人每至肠断处,秋风秋雨秋叶马上前来关照有加,然我此时还未闻寒蝉凄切。

也许是四周的树丛过于热心的呵护,这房子已朦胧至于白天需要以灯光来点缀的境界。在这境界里,我未曾预约的来到了,这是一支正在逐渐走向名门望族的蟑螂家族。虽说有水井处便能歌柳永词,却也恐怕必与此家族为邻,但不速之客的来临还是赠予我不安。我喜欢宁静,而她们却忙于奔波,很浮躁,已达奔命而不厌倦的地步。我开始疑心她们是否在潜意识里将底楼误认作底层,才有此肆无忌惮。于是我变得很残忍,残忍的结局是她们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四处光顾,还清点我有何藏品以资洗尘。我的杀机顿起,大开杀戒了。大开杀戒的大团圆结局是我累倒在沙发上疗治失眠症,她们获得再生的喜悦作鸟兽散。我始料未及,其奔跑的速度会如此之快。我现在想起“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 的杜甫,那时于浣花溪处言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此情此境倒也是一种真实的呈现。 我有些非英雄而末路的孤寂了。

四岁的小女人脸上可还有灿烂否?



(中)



暮秋的霏霏淫雨飘落依旧,烘托出大地的无奈,那沙沙的声音并非有以动衬静的王维诗的美感,倒似乎在急切邀请冬天的降临。而在我,却对冬天毫无情感。南方的秋天,没有枫叶的绚丽,冬天也无大地白茫茫的静谧,美便达不到极致,使人欲罢不能。美的领略只是落寞。于是我很羡慕王维能有雅兴于终南山深处建筑辋川别业,又遍种桃花,还养着梅花鹿,而且能“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我隔着玻璃窗望去,芭蕉与梧桐以白描手法画在那里。秋雨的哀婉消解了芭蕉那裙幅的灵动之气,梧桐的外衣色调已面目全非,此时的秋意是很蹩脚的设计师。穿过如烟的芭蕉与梧桐,有几辆颜色很尴尬的车顽固的泊在那里。关车门的声音很沉重,震动了梧桐的寂寞,但没能反衬出秋雨黄昏的宁静闲适。车上下来一男一女,我很敏感地扫描到那男人的皮鞋很脏,大概有一个月没擦,皮鞋里躲着的两只袜子,居然是白色,还是运动型的。我便想,难怪我们老要学外国人,连火柴也不例外。那男人下车后便很绅士的模样整理一下西装,我看见那西装的背后,下边往上翻着褶皱。他整理领带的时候,我感觉那领带是化纤的,毫无质感,色彩很黯淡,领带的结打成很猥琐的三角形,我的嘴角不由自主地画出一个笑意,那笑意暗示我,自己还不算潦倒。

我于是想到了费雯丽。她母亲快要生她的时候,在印度眺望喜玛拉雅又珠穆朗玛,当地传说,生女可为美女。难怪印度美女如云。后费雯丽回到英伦乃就读于教会寄宿学校,校规极为严厉。每天睡觉前必须将脱下的衣服之类,按先后顺序折叠整齐放好。这习惯一直保留到费雯丽精神分裂而亡。慢慢地我也有了这让别人感觉很累的习惯,而在我,却乐此不疲。有时候,我光整理折叠西装衬衣和领带并加以欣赏,就可以耗费几个小时,很象《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性别不同而已。这一举措恩赐与我的好处是,我用此妙法度过了人生的很多个不眠之夜。所以,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意大利的罗马,顺便还可怀旧奥黛丽.赫本在《罗马假日》里去过的地方。

帘外还是雨潺潺。此时,那雨和乔木灌木已交融在一处,朦朦一片。声响并不婉转,王维的意境已俨然消退,潜藏着寒山的孤冷。夜来香的气息被惆怅的雨洗淡以至消散于苍茫。在我和芭蕉梧桐达成共识,落寞一处的时候,那名门望族正在戮力实施其三代可造就一个贵族的计划。然而,这计划犯了我的忌讳。我对动物的爱是有限度的,可以吃我的食物,却万不可动我的衣服。当然,我也有不足之处,准备的零食太少,但这不可成其为为盗的理由。贵族是应该有教养和风度的。零食太少是我的错,但爬上我的折叠整齐的衬衣领带是很无教养的恶习。其中有一只小的,也许就是将来的王储之类,居然在领带结下面的 “男人酒窝”处弄下一点痕迹!我伤心欲绝。这一次我加大了打击力度。由于这些日子她们在我这里就餐之后导致营养严重不良,有几只的行动速度已大有减慢,阵亡矣。

天色愈阴沉了。我在冷寂里奔驰,咖啡是最好的伴侣,失眠也是伴侣。凌晨四点,我出门,去到河边扔掉失眠,走过公园那座长长的廊桥,却没能感受“人迹板桥霜”的诗意。现代人难为。



(下)



我每次走过这座廊桥,带回的总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命的悲怆。仿佛由桥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即是走向生命的终点。黄昏日落,烟柳画桥,在艺术则为美,在人生则为苍凉。桥上散坐的,往往是老者,神态如枯树,一坐便是老半天,似有言,又似无语。言与不言,皆无分别。我忽然想到了拿破仑。不知他被禁在大西洋中那孤独的圣赫勒拿岛上是什么感受,恐怕也是人生如梦,转眼就是一百年吧。如此,人的生命倒和蟑螂的生命毫无二致。我开始想念我那可怜的蟑螂了。

我常常感到自己的生命仿佛被一层艺术的薄纱所笼罩,然而又不可称之为艺术人生,因为它赐予我的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恼。幽居如此,又体察出这世界的事知道得越少便越多闲适,以至于要恬淡了。王摩诘安在哉?

英国女人莎拉布莱曼的如天籁的歌声在浸润这幽居里的气息——Time to say goodbye.我近日被这忧郁的英伦女人折磨得很有情调,想离开她,又念念不忘。窗外的雨,酣畅淋漓地也来烘云托月。我快与外面的世界隔离而为另一世界了。宛如李清照之言“词别是一家”,人生亦如此长短句乎?然谁可见雁字回时?而此刻我才蓦然想起,好长时间没人光顾,此地已人迹罕至,门可罗雀。偶尔有一小群不知名的小鸟在梧桐的枝头嬉戏觅食,胆大的在窗头跳跃,小眼睛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一位老太婆,每天在那里无休无止地收拾垃圾桶,好象这世界的垃圾全堆放于此。脚下一只小小的蟑螂,无力爬上领带,只能爬到我的鞋边,我踹了一下,她便被翻过来,很多条腿在晃动在挣扎,很久没能翻身,不能逃遁。我的内心隐隐有一丝悲悯掠过,深感这蟑螂选错了世界,我是那种善于想得远如艺术而不善于想得近如吃喝的懒惰者。这让我联系到一个美国杀人狂魔。在亡命途中,后面警笛乱响,他却在高速公路上停了下来, 因为看见一只小动物正在横过。 这是这个世界的悖论。

我的思绪在发散,令我恐惧,因为蟑螂的可怜又很使我去悟想梵高。

向窗外眺望,心绪便可平静。中国文化的伟大并非子虚乌有,每每可让人沉下去沉下去。这促使我去缅怀一生钟情的王维。在以“亦官亦隐”为时尚的唐王朝,终南山深处的辋川别业成为当时最具影响力的文化艺术的沙龙。而王维竟可达到闻皇命才入朝的境界。当王维打马扬鞭西入长安的时候,他孤独的母亲正站在远处高高的山头。文革时期,红卫兵开着轰鸣的巨大推土机将王维与其母的合葬墓夷为平地,又既而推倒王维手植的参天古木,王维遗迹不复在矣。然王维毕竟伟大,其审美价值观成就了中国古典美学,至今绵绵不绝。——难怪我眼观窗外芭蕉与梧桐,内心禁不住怀想的总是王摩诘。

那只小蟑螂依旧在死亡线上往返,将至奄奄一息,往日的张狂情怀不再,唯有生之留恋。我感到自己快要触摸到晚年信佛的摩诘的灵魂深处了,于是小心将那蟑螂拾起,待她缓慢无力的爬向墙角以至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外面的雨由酣畅渐为私语了,这倒极象王维晚期的诗,多有禅宗之意。然王维毕竟是王维,意境里没有失去的是活力的点缀,不会以致走向寒山的冷峭。这一点给了我微弱的温暖。

然而,冬天将至了。虽历经残冬,我还是没有料到这季节现在来得如此之快。窗外的风开始凛冽,空气里的水分被无情地吸尽,芭蕉已枯干,梧桐的叶被西风摧残而簌簌掉入泥土,于是树影变得很单调,失去了往日的朦胧感。有一只形如乌鸦的鸟瑟缩在树叉,冷漠地看着我。

冬天是最能令我联想童年的季节。而每次将要产生这联想的时候,我就强迫自己去想别的。冬季的月有一种可怕的美,寒意很浓,不似《春江花月夜》那淡淡的忧伤,而有一种撕裂的疼痛。这疼痛阻止我去摩诘处回味“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空灵,也令我无暇顾及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的清朗与喜悦。这一夜,我又将面对失眠的入侵。我用不停滞的思绪来填塞房子的空旷。莎拉布莱曼Time to say goodbye不知到多少遍了,这月光女神很有女人味。

在月光女神的天籁声里,那只小蟑螂仿佛寻到母爱般,又蹒跚而来了,褐色富有光泽的翅膀早已消去了先前的美丽,变得很难看。我这才发现,这庞大的名门望族其余的老小统统被我的懒惰饿死掉,遗留下仅此一只矣,是为最后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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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8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支持!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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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8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7.《 儿子,爸爸永远在你身边》

               文/尹子

昏暗的灯光下,还有十几位客人在细细地品酒,慢慢地吞云吐舞,还小声地嘀咕着什么。我发了个短信给演出总监,告诉他我今晚要提早收班。

匆匆地从吧台把老板一个月的签单换成钞票,来不及卸妆,来不及擦干湿漉漉的自行车坐垫,来不及披上雨衣……

儿子明天该上幼儿园了,我答应他,今天晚上早点回家,带他睡觉,明天早晨,送他去上学。

与往常一样,反锁好大院的门,轻轻地推开爸爸妈妈的房门。

儿子已经在他奶奶的臂弯里睡了,我习惯地摸摸他的小脑袋,给他掖了液身上的大毛巾。


儿子的妈妈住这个城市的另一端,一年前,她离开了我和儿子,可能,有了一个新家。自她离开的那一天起,我便决定结束我漂泊卖艺的江湖生涯。

儿子的生活起居,完全有他奶奶料理,爷爷每天都会教他简单的读书识字,而我,每天中午去几家酒店主持喜宴,或唱两首歌,晚上,与几个朋友一道,作为临时组建的乐队的成员,在酒吧或者其他的娱乐场所演出。

圈子里的好友,还会经常打电话来,邀我去广州、深圳、厦门这些地方的演艺场所重操旧业,每次都被我婉言拒绝,尽管,那里的收入是我在家收入的近十倍,但是我宁愿放弃,因为我的儿子——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经常坐在小凳子上,手托着腮,怔怔地望着远方,忘记身边的一切……我不能离开他,我要天天在他的生活里,我要让他永远都快乐的着,永远不要发呆……我对自己说,我要让儿子每天都能看到他的爸爸。


儿子在他奶奶的臂弯里,翻了一个身,妈妈抽回胳膊,轻轻地把他放好,我把大毛巾往上面拉了拉,问妈妈明天儿子开学用的东西准备好了没有。爸爸拎来一只小书包,笑嘻嘻的说,孙子真的很能干哦,书包里的东西,都是他自己收拾的。

我抑制不住高兴,心里在想,儿子真的懂事了,明天就开始正式上学了,忽然就和以前不一样了。我忍不住打开书包,准备好好地欣赏一下他的杰作。

书包里整齐地摆放着文具盒、练习册、图画识字本,呵呵,还真不少呢!我忽然看到练习册里好象夹着一张卡片,拿出来一看,是一张相片,相片上有我、有他、还有他的妈妈,儿子站在中间,两只小手被我和他妈妈牵着。

我记得,那是儿子周岁生日时拍的,那天,他歪歪扭扭可以独自走路了……

我依稀听到爸爸妈妈长长的叹息,我已经拒绝不了眼睛慢慢地潮湿,我在心里呐喊,“儿子!爸爸永远不会离开你”。我低下头,把相片放回原来的位置,我知道,我试图掩饰落泪的动作,并没有骗过爸爸妈妈的眼睛。

夜里,我睡在儿子的身边,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和儿子在一座碧绿的山峦上放风筝,我们的欢笑随着风筝飞得很高,很远……

[ 本帖最后由 尹子 于 2006-10-8 19: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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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8.金手链

文/韵雅

  大多数女人都会拥有一套甚至是几套自己心爱的首饰。我天性懒惰,疏于打扮,便每每自己振振有辞地宣称:简单的,自然的,就是最美的!柜台里那琳琅满目、珠光闪耀的金镯钻戒,我根本就视而不见,我想老公不知要偷乐多少次呢。可你意想不到的是,我也有一件首饰——金手链。
              
  跟老公的恋爱是典型的柏拉图式浪漫之旅,似乎与钱沾上边就褒渎了我们纯洁的爱情。只凭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想象,踏入了婚姻的殿堂,真正从零开始了我们的人生之路。

  相牵走过才明白,生活并不是预想的那么简单,象一条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而是沟沟坎坎,酸甜苦辣,五味俱全。可年轻不言愁,什么困难,什么羁绊,统统踩在脚下。我们的乐观,我们的勇气所向披靡。经过八年的抗战、打拼,我们终于稳定下来,有了自己的小小蜗居,还清了所有的债务。到春节前,还有了自己的第一笔存款――5000元。我和爱人欣喜若狂,双手紧紧握在一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傻笑。儿子忽闪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看着我俩的憨样儿,莫名其妙,迷惑不解。我拉过儿子,在他红苹果似的小脸上连亲几口:“儿子,我们有钱了。今年春节妈妈给你买最漂亮的衣服,你最喜欢的书,再买好多好多好吃的,怎么样?”

  老公看我疯颠颠的样子,笑嗔道:“看你那傻样儿,穷人乍富,找不到北了吧!以后我们的钱会越来越多的。”
 “哈哈!哈哈!!我不欠别人帐了,我自己有钱啦!”

  “好了,翠儿。说真的,结婚这么多年,连件象样的衣服,一件首饰都没给你买。虽然你嘴上不说,可我明白,看到别的女人佩戴的金光闪闪的,你心里肯定也羡慕。明天,我们拿出4000元,挑你自己喜欢的花型样式,买条金手链,你戴上肯定漂亮。”

  “得了吧你,肉麻兮兮的,就好象这些年我们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似的,这不纯粹想赚我的眼泪嘛。再说,金玉配饰戴在我身上不搭调,我好象跟它们无缘的,还是免了吧!”

  “不行,听我的,一定要买。我们也做一次有钱人,潇洒一回。再说,回你娘家,不也风光嘛!让你父母看看,心里也舒服。恩,还行,这小子没亏待我女儿。”
  “好,听老公的,跟党走,没错!”
  就这样,买下了我的第一件,也该是唯一的一件首饰――金手链。
  老公问儿子:“儿子,你妈漂亮吧?”在儿子眼里,妈妈永远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恩,我妈妈最漂亮了。”
  “那是,你妈妈是谁,那是你老爸我眼里的西施加才女。包装起来,绝对一小富婆,大美人。”
  “贫嘴,没正经。”

  老天似乎在跟我们开玩笑。几天后,我被查出有病,要住院手术。爱人日夜守护,寸步不离左右,到农历腊月29下午才勉强出院,还好,能回自己的小巢过年了。看着爱人由于劳累而消瘦的脸,再想想自己在十几天之内竟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又是心疼他,又有些内疚,眼泪就落下来了。爱人还以为我想家:“都这么大人了哈,还想家哭鼻子。我们今年享受二人温馨世界,多好哇!”
  “我不是,我……”
  “喂,喂,喂,傻瓜!该不会说是因为心疼钱哭了吧?!千金散尽还复来嘛。只要你是完好健康的,就是我最大的财富了。”
  我懂了,我不用再说任何语言。

  几年了,那条金手链很少戴在我的手腕上,基本是呆在盒子里做它的大家闺秀梦。可透过它让我感受到的是爱人那份平实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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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蓝玫瑰

蓝玫瑰

                                                                                     魏晋风度


        写汉字写到一定时候,我才诧异地发现,自己虽喜欢写女人,却极少写到爱情。于是我方体味出一点失落,深感自己背离了永恒的传统与主题。况且,爱护我的女士很盼望我有此追求。

       我平素想,中国自古就有男人写“闺怨诗”的坏脾气,这流毒流到现代,很多东西都装饰成为“中性”。比如看电视,潘安式的男人已平分了秋色;时装,女人的竟可能比男人的更具阳刚。所以,我揣测这是否是女人在暗示男人要“大漠孤烟”而“长河落日”?因为女人的意图与表达方式常常取相反,所以我倘若还要继续“月黄昏”,恐怕要进入理解的误区。可是我又很唯美,唯美则容易好浪漫。而现代的浪漫又很难实现,每每要劳神把电灯换成蜡烛,装点一些怀旧,逼得时装界也乱了方寸,给时装照所配文字乃“怀旧男孩”。我想,除非这“男孩”已四十,否则便无“旧”可“怀”。

        那一天有一位声音很让我迷醉的女人很动情地对我说,可否借你的肩头一用?在遭遇了一些互相重创的情感之后,我仿佛要被女人塑造成完人,有的希望我“有成”,我也就去“有成”;有的要我学天鹅的忠贞,我赶紧去读鸟类学;有的愿意我超脱不功利作为她的精神偶像和她宛如橡树与木棉般地站在一起,而我已经感到自己离庄子的“观鱼”不很遥远。然我未曾心仪浪漫又一次来得比落花掉入流水还快,而此时我正思虑着在“大漠”与“孤烟”之后配以“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之类,已经将自己的心绪浪漫达到“金风玉露一相逢”。未曾料想浪漫已超越了一定限度,将舒婷的诗已篡改为“我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了一晚,却发现自己依然要回到悬崖上屹立千年”。

       悲情如此,我好了伤疤忘了痛,迫不及待想拥抱浪漫情调了。献以红玫瑰,略显普通,普通则流于俗;黑玫瑰,不易寻觅,也不吉利,破坏氛围。于是我献以蓝玫瑰,并且赋予情调,说,送给你蓝玫瑰,是被多瑙河的水染过的。可爱的女人便有些迷茫,她在彷徨,我以为她被感染,便有些“窃喜”。我从灵魂最底层酷爱蓝玫瑰,一方面深受约翰.施特劳斯的影响,另一方面蓝色和紫色一样,历来被视为高贵典雅的象征,而且具有梦幻之美。被自己的极致浪漫幻梦所牵引,正待欲将中西合璧之爱情模式拓展至“西窗共剪”和《此情可待》,如塞林格般我站在爱情的麦田埂上守望静女 “贻我彤管”,温润如玉的女子的美妙乐音款款而来:你在说什么呀?

        这可真是:我和树站在一起,树是风景,我是风景。我和你站在一起,你是你,我是我。我顿感如被冰雪,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的多瑙河》凝固了。 我岂非生不逢时? 宛如唐.诘诃德欲搏大风车。

        我曾经认为自己早炼就至于不用问世间情为何物的境界,然冥冥之中免不了中文学之毒,现在要问的倒是文学为何物。茜茜公主的国王表兄可谓艺术天才,玩味浪漫也臻极致,乃于巍峨之崇山峻岭处建构“梦幻城堡”,实在令人艳羡。于是我便将爱情如塞尚的印象画一般高挂于墙上,且辅之以精美的画框。 又诚惶诚恐忧心它掉下而落入现实的污水里,模糊了风景,淡去了色彩,化作一片美的废墟。

        有一段时间,爱情于我则如月挂中天,为审美起见,我愿它不必象流水一般泻下,而是隔着疏朗的树影依稀而来。可每当低眉之处,映入眼帘的却只是树影班驳。树影固然也为风景,没有它,月光稍嫌直露而无朦胧;有了它,却又将月撕裂成点点碎片。

        这令我回想起那天见过的一只法国进口的水晶花瓶。我驻足屏息,凝视良久,来不及赞叹法兰西对完美的追求便设计着将那蓝玫瑰和这花瓶联姻,而且蓝玫瑰上的露珠所映射出的迷离光芒正与这水晶的玲珑剔透交相辉映。我被这美吸引而折磨,最终选择了Time to say goodbye,从而也感悟了莎拉布莱曼当年唱响这歌的时候,所有的人失声而痛哭。美之为美,在于超乎现实的尘埃之上,脱去了大地的纷繁芜杂,幻化为纯粹。正因如此,便美得理想,美得脆弱,美得让人在爱与恨之间徘徊。倘若因为爱而倍加小心却又因过于小心将那玲珑摔破,那么,美遭遇破而坏的悲伤尚未结束,拾起碎片也会划伤自己的手指,鲜血流淌的时候,爱即为悲剧.

        蓝玫瑰固然美得惊人,我却再也不想念着将它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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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10.今晚,傻瓜想你了

文/寒山依依

早春的夜,渗着丝丝的凉意。路两旁,灯已透亮。看着华美的崭新街道,我几乎已经忆不起了它旧时的模样。一样的人群熙攘,一样的华灯闪闪,不一样的,是早不见了我们携手流连的浪漫。

十年,那是多么漫长的三千六百五十个日子?我走过来了,一个人。我知道,你也一样。

春意悄悄开始荡漾,我的心海,终于也起了微微的波澜。这十年,你始终就在不远的那个地方,可除了张望,我却不敢有任何的遐想。我知道,你也一样。

春花快绽放了吧?一定,它们还会一如当年地那么灿烂而散发出醉人的香。那朵,你曾微笑着别于我襟上的兰,仍旧静静地睡在我的心房,愈久,而弥香。

夜来了,真的来了。这样的夜晚,你是否也会忽然地想起些什么?那破旧单车的幸福歌唱?那狭窄板凳的甜蜜畅想?那无人林荫的醉心哭喊?还是那车声隆隆时的绝望与悲凉?快乐浸透双颊的那段时光,花也仿似分外地香,路,也好象总那么短。你一遍一遍说着的那些软软情话,让我分分钟,都犹如在阳光里徜徉。

朋友说,爱着的女子,就犹如傻瓜。于是你真的从此,一声声唤着我,傻瓜,傻瓜,我的美丽的傻瓜。傻瓜问你,天为什么会亮,你说,因为它要等着黑啊;傻瓜问你,雨为什么老下,你说,因为要给彩虹露面的机会啊;傻瓜问你,傻瓜为什么没有翅膀,你说,因为有你傻瓜就可以飞翔;傻瓜问你,傻瓜为什么总这样多愁善感,你说,因为傻瓜是一个傻瓜……

你喜欢拨弄我长长的头发,说那就是我温柔的根源。于是,从那一刻起,我的每一根发,单只为你,而飞扬。你喜欢摊开手掌,静静地看我的指,在你的掌心勾勾划划,说那里就是我此生要逗留的地方。于是,从那一刻起,我的手指,再绕不开了你的天堂。

一切的一切,都已是那般久远。而就在今晚,我却再度沉醉于那些过往的醇香。此刻,我多想化身为兰,一路撒欢,奔向你凄凉的梦乡,告诉你,我已经忘了那些不愉快的片段,如今,我只想,听你再一次把那“大花轿”,唱到天亮。

然而,你一定知道,我也只是这样想想。

夜了,别又忘记关好门窗,小心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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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9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尹子够心细,负责啊,我汗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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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0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花儿红说的。问好!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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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11、【人间情话】再来一碗稀饭

  “老板,来碗稀饭。”走在都市街头,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暴晒了一个上午,脸上的汗珠如大豆一颗接着一颗地往下滚。心里闷得很。我抬起头,眯缝着眼瞅着天骂:这鬼天,真毒!
  
  边喊,我边挑了个没人的地儿背对着空调坐下。说来,这空调还真是个好东西。坐下不到两分钟吧,心里就不再那么闷了。我耸了耸肩,身子也觉得轻松了许多。这时,老板端上一碗稀饭来说:“小伙子,这是你要的稀饭。不够,再叫我?”
 
  “好的,谢谢!”我边说边端起碗一口把稀饭往嘴里倒。有点像喝水,把嚼的过程省略了。这碗,我可是三两口就下肚了。

  “哇!真爽。”一股凉意从心里往外散来,从头到脚整个的轻松了。经过冷冻的稀饭,就跟冰淇淋一样的凉透了心底。

  记得那是我小的时候。一场忽入其来的大水在一夜之间淹没了低处的庄稼地和池塘,涌进了院坝和房屋。两天两夜下不去。有的房屋踏子;;池塘的鱼跑尽了;淹没的庄稼地里,洪水一浪又一浪虎视眈眈地望着高处的田坝,意欲漫进。

  终于,水退下去了。可黄沙积累成堆,厚厚地把粮食埋在地底下。我家被水淹得还不算惨,至少房子是没事的。可地里的粮食就遭殃了。等到把黄海一担一担地挑出地里,粮食早已经变成种子了。发了芽,也生了根。它就像把愁绪种在了父亲的心里,收获的只有叹息!

  所以,在那一年,稀饭成了我们家也是全乡人一日三餐的主食。大家把青菜、四季豆、虹豆等和着政府分发下来的口粮煮,是没得啥子讲究的。想的,也只是填饱肚子罢了。

  而近些年不同了。稀饭,不但有个雅名——粥;而且,其种类繁多。如:白粥、绿豆粥、香茹粥、海鲜粥等等。还有出书介绍其搭配方法和做法的。一碗稀饭不但做出的营养,也有了属于它的文化。

  想到这里,看着这碗神奇而普通的冰冻稀饭,我不得不感叹今天的生活和生活方式。我笑了。然后高吼道:“老板。麻烦你再来一碗!”

[ 本帖最后由 登山 于 2006-10-14 08: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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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0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12.感念一种微笑的富足

文/寒山依依

(一)
  今天是来妮家的第二天。
  午餐是在外面吃的,四个人,妮两夫妻,还有妮老公的一个王老五朋友。玩了好些地方,买了好些吃的用的穿的,很累。
  我坚持要回家吃晚餐,因为昨天尝到了妮老公的厨艺,很合口味。
这会儿,妮和她老公正在厨房有条不紊地准备晚餐,我被妮粗鲁地拒之厨门外,呵,说是让我考虑和沙发上坐着的那位感觉感觉。晚餐准八点开始。
我不假思索地向妮申请了晚餐前的所有时间,当然是私人的。走过客厅的时候,笑着和那人打了个招呼,一溜烟就进了他们的书房。
不必申明请勿打扰,能和妮做九年的朋友,不是一路误打误撞来的。我们彼此非常了解对方。
和妮是大学同学,上下铺的姐妹,三年的共处,培养出了我们太多的相似点:情绪一样是大起大落;可静若处子,也可动如脱兔:人多的时候,可以最活跃,也可以最沉默;枕边放着泰戈尔的诗集,三毛的流浪踪迹,枕底压着幽默大师,压着朱德庸的漫画......
那是一段我万分珍惜的岁月。

妮与他因是两地相恋,他工作又比较忙,所以除了几次抽空去苏拜访她的父母外,他几乎是没在苏州待满过一天。都是妮来的南京。在他老家举办婚礼的那天,我也因为某些原因没能去,所以对他的印象,只在妮传来的几张照片和妮的一些零碎的描述。
他大妮八岁,37。有稳定的事业。架着斯斯文文的眼镜,目光深邃而沉稳。当妮突然说要嫁的时候,我很是为他捏了一把汗。因为我真的不能相信妮居然在那么短的时间认真了,也无法想象感觉里那般沉默的他,该如何与其实还很孩子气的妮共同生活。他要如何才能包容了妮一如我的顽劣与敏感。
而妮却是一句话不多说地放弃了苏州,放弃了我们曾说好的要待上一辈子的这座天堂。
我唯有为她祈福!

(二)
  这次来,其实并不是来逛南京城的。
我只是很想知道,妮可习惯两个人的生活,妮是否真的如她电话里所言的真的快乐而幸福着。
在出站口见到妮的那刻,我傻傻地热泪盈眶。
妮在外表看来一点儿也没变,短发,短衣,短裙。呵,臭丫头,竟就是做了别人的妻了?!一下子,我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妮一如往常地上来拥抱我,淘气地把鼻贴在我的脖子上:“好香!”
我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因为身边已经开始有人在有意识地看着我们了。
“好了,香什么?香水香!麻不麻?”妮很乖地放开了我。
其实每次妮在公共场所那样抱着我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的头发太长,裤子太长。想着什么时候可以再潇洒地理一个平头,或是考虑再穿一次裙子,也来露露美腿。呵呵,不过一直也只是想想而已。
去妮家的路上,唧唧喳喳的妮突然沉默起来,脸色很凝重。我很小心地问她是不是过得没有原先想象的好。妮抬起头,给了我一个诡异而真挚的微笑:“我感觉好幸福,真的。”妮认真而生怕我不相信的模样让我又爱又怜。这哪里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妮了?她修眸含水,分明陶醉在了爱情里。

到妮家的时候,她老公也刚刚进门,第一次见到他,很意外地,没有很陌生的感觉。他比照片上显得年轻许多,笑的时候很含蓄,但却是把热情都恰倒好处地表达出来了:“你的名字我每天至少要听到十遍,你总算来了!”
这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

妮坚持要在家里用餐,而且已经准备好了食物,只等她老公把生的变成熟的了。
我没有在他的脸上看到丝毫的不悦,在他轻轻刮妮鼻尖的时候,反是体会到了一种别样的温柔。
他始终微笑着看妮说每一句话,我开始感觉到了妮所言的幸福。

其实妮烧的一手的好菜,当然是我教的。当她撒娇着要他主厨的时候,俨然是在耍赖,呵,可爱的妮!
我想我确是体会到了一种叫作爱的东西!

躺在他们家大大的浴缸里,我忽然莫名地有了家的感觉,是呵,这是妮的家,应该就是妮一辈子的家了。

食物上桌的时候,我很吃惊,都是我和妮共同钟爱的那些。
“她每天逼我学烧这些菜,说是等你来的时候,好先贿赂了你的胃!”这是他说的我印象破深的第二句话。
妮只顾哈哈地笑,疯如从前,我望向他,眼里,很分明地流露着温暖和小小的嗔怪。
  那晚,我们说了好多话,喝了好多酒。他原来还很健谈的,只是酒量很差,妮一改往日作弄人的调皮,时不时地问他:“行不行啊?不然就喝点橙汁吧?”天呐,这丫头!

那晚妮跟我睡的。想多说说话。
“她晚上卷被子可凶了,你多多包涵!”这是他一样让我很难忘的第三句话。其实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妮的德行呢?只不过不能告诉他,和我抢,她还不是对手!

妮幽幽地对我讲了好多私房话,时笑,时掉泪。笑他们在一起时候的欢快,泪他们在一起时候的幸福。呵呵,妮象泡在了蜜里那样甜蜜。笑容里,多了以往没有的满足和温暖。

  (三)
  华灯初上,街道人群熙攮。
心底里,莫名地升腾起一股暖流,想想,应是因着妮吧。

我又坐回到了自己的闪着暖灯的店堂里。
今天特别冷,没有什么意外,已是冬了,该冷的了。
不在的这两天,姐姐在店里添置了一个盆栽,就放在收银台上,很小的一株文竹。茎叶很细,脉络却是清晰的很。绿绿的,添了不少新意!

昨天下午就回的苏州。妮生活地很好,我也就安心了。
妮和她老公一起送的我。
站台上没有阳光,妮有些恋恋的,我又傻傻地眼泪满眶。
“要常来,妮想你的时候,我都快疯了!”他边戏谑地说,边无比柔情地拥了拥妮。这是我将一直记着的他说的第四句话!
妮瞬间似满脸都洒满了阳光,很美。
火车徐徐地动起来,妮使劲地笔划着,要我打电话。
我终于泪如雨下,傻极了。
他们的身影渐渐迷糊,渐渐远去,我放松地靠在椅背上,忽有种出奇的平静。
是呵,我正在慢慢离开南京城,而这南京城对我而言,将不再是陌生的了。因为南京有了妮,有了妮的一个家,一扇门,那门里,有着妮小小的幸福,有着妮老公浅浅的笑容,有着妮因那浅浅的笑容而获得的满满的富足!
闭上眼,合十了双手,我默默祈祷,愿那浅浅的笑容,一生,都会为妮而幽幽地绽放!

夜色正浓,妮此刻,该是偎在老公暖暖的怀里吧!
呵,我那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疯妮!我那已是小女人味十足的傻妮!
一定要一路幸福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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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1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13.过失

文/白冰儿

      天边滚过一阵闷雷,把我从甜梦中惊醒,接着一道闪电,划破这 黑暗的夜。就着弧光,我看见窗户未关,那盆我最心爱的月季花 尚在窗户外,我怕它被即将到来的雷雨浇坏,赶紧下床,打算把 它搬到室内。 刚刚抱起花盆,突然又是一道闪电,猛的一个炸雷 ,我心一惊,手一闪,花盆从我手中飞出,急速落到地上,只听 “啪”!的一声,我心一沉,赶紧套上外衣,三步两步冲出房间

     花盆已摔的粉碎,那枝我最心爱的月季悲哀的.孤零零的倒在地 上,鲜艳的花朵已脱离母体,飘飘散散,溅的满地是红,随着微 凉的风上下翻腾,似指责我的过失,又似述说它那本不该早被人 夭折的.短暂的生命.掏出手绢,怀着负罪的心情,我把花瓣一片一片拾于手绢包好, 然后拾起花枝,用撒在地上的残土包好它的根部,准备将它重新播在盆中。  

  我爱这盆月季,不单因为它开的花朵又红又大,又娇又艳,起 着点缀生活和供我欣赏的作用,更主要的是,它曾伴我度过多少个日夜春秋,甚至当作我的恋人,它听到过我对未来的憧憬.爱情的独白,高兴时我给它唱歌,它总是迎着歌声,尽自己最大的努 力张开的花瓣,好像要把这歌声从年装进它的花蕊,郁闷时我对它诉说,它总是摇着它那婀娜的枝杆,抖掉它身上的残花败叶,叫我像它那样丢掉忧愁,然后用它那迷人的姿态,抚摩我心灵 的伤痕,给我留下美的享受...... 如今偶因我的过失,使它过早的夭折,我恨我自己这双手,你不是在扼杀美丽的,娇嫩 的生命吗?  

    花枝上生满了许多小刺,我用那些刺狠狠地扎我的手,直到滴下殷红的血,仿佛这样心里还好受一些。可是,这样的惩罚,也不 能使花朵复活或回到枝杆,我还是忧郁。 沉思良久,我有了一个想法。我将把这枝月季作为母本精心 培育,使她繁衍出无数的.新的生命,我将去置一片花圃.或开 一家花店,将我的月季花儿最美的姿态展示给热爱生活的人们。 生活中的不经意的一点点过失,却促成了我做出这么一个美好的决 定。哦!我不在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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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1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登山和尹子,我想知道具体该怎么评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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