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醉月思笛 于 2012-6-25 09:54 发表 诗与生活必然存在距离,否则不足以称之。 客体,万象叠陈;主体参差犬牙。主客相偕,神难践行。 但,诗还是应当有基本规律的:言志,咏情而已。 于是便发生:1,写什么。2,如何写。3,如何评。 三者历来百家纷纭,莫衷一是。但,开卷有益,入网皆收,见言当友,岂不乐哉? 早上好!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查看 »
微信扫一扫,加入诗歌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 ) 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5-11-12 01:4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