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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之误:谵妄》(一)
一日监考,看到黑板上有几行稚嫩的字:“我的家是大自然,大自然就是我美丽的家”,忍不住心中暗笑,且伴以一丝悲凉,继以一阵惆怅。
这几行字,无疑是教化出来的。但我不能肯定写下这几行字的人是不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再深入一点想,我也不能肯定教她能写下这几行字的人是不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推得更极端一些,那就是我不能肯定能写出和说出这几行字的所有的人是不是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说的是什么。而假如我不能肯定,我便不免心生疑虑,便要揣测那不过是几行粘在黑板上的粉笔灰或是几句有如呵气般的无心的呓语罢了,那实在是当不得真的。
不当真写下或说出的字或话,我能当它们是什么呢?我就权且把它们当成是一种谵妄吧。只是有些谵妄是可恶可恨的,有些却可悲可怜,当然也还有些在此之外。“我的家是大自然,大自然就是我美丽的家”,是谵妄的。人何曾把大自然当成了自己的家?人们正拼命地从大自然中挣脱出来并把它当成敌人来征服。大自然又何曾把人类当成了自己的家人?大自然正在人类的重压下发出沉闷的喘息并随时给予突如其来的袭击。这绝对不是家人和家的关系,除非你愿意承认家人和家是敌对的,要互置对方于死地。
这样的谵妄一直蒙蔽着人与自然的真实关系,使人类自以为真的以大自然为家,自以为大自然会把自己当成了家人。当然,倘若真的有这些想法,那也无非就是便于掠取和免于罪责的借口。因为是家人,当然可以随意取用;因为是家,当然就应该供给,所以一切都变得天经地义。是的,人类是卑劣和怯懦的,必欲以自欺而欺人的方式使自己永远可以心安理得,必欲使一切有意识和显意识的异常变成无意识和潜意识的正常。当人们写下或说出这几行字的时候,人们甚至真的以为人类是这样的人类、自然是这样的自然了!这不是痴人说梦,这是无知无畏者互相渗透和粘合以后的自觉不自觉的选择。
所以当有的人真的想和大自然交好的时候,请选择其他的文字方式,或者摒弃文字的方式。因为谵妄的语言文字,不能成为真实者的表述。
2008.7.11
◆《不以诗发言》
写诗的时候,你不得以诗发言,你必须记住你是一个人,以一个人的身份而不是以一个神的身份来写诗和发言。你只需也必须以生命或生活的名义而不是诗歌或艺术的名义来写诗,你可以经由一个人而成为诗人,却不能以诗人的名义自高于人。
有许多获得成功和荣誉的高招,你应该坚持不用,并在适当的时候或者迫不得已的时刻将之揭穿。你应该老老实实把自己的肉体凡胎表现出来、描绘出来。凡俗比神圣意义更加重大——如果我们足够多地看重真实并有足够多的真诚的话!凡夫俗子,记住,凡夫俗子才是我们真正的根基。我们不属于可以在天上飞的生灵,我们身上不长翅膀,甚至心灵也是如此。所以不要轻易说出“心灵的翅膀”这样的话。请记住,说这样的话的时候可能正是我们成为罪犯的时候,成为一个假证人的时候。记住,我们首先是而且只是用双脚行走的人。血肉之躯,终归尘土,而灵魂从未并外在于我们的躯体。
不要把生活的语言损伤和破坏,不要装神弄鬼,要做一个健康的人,说出一个健康的人对于生活和生命的感受和理解。把所有诗歌的语言都忘记,记住:语言不能是自我的生成,语言世界不能是我们真实的世界。语言只是我们的生活和生命的从属部分,一如我们分泌出来的汗或散发出来的气。写诗的人,一定要防备语言对言语者的异化。
其实,异化早已存在。并且
诗人被语言所异化的现象普遍存在着。所以
诗人的语言应该受到清算。并且
诗人应该受到清算。
在语言世界中生活(生存)了那么久的人到底应该生活在语言世界中还是非(无)语言世界中?是否可以提出:前语言世界(时代)与后语言世界(时代)这样的概念?而或者这样的提法本身也正是语言的异化的一种表现:因为或者根本就没有前语言世界与后语言世界这样的存在?它们只不过是两个虚假概念(或者说空概念)而已。
语言与语言者的关系必须得到批评。
人借助于语言到底得到了什么?还将得到什么?
语言会把语言者带向哪里去?
写于2007年8月14日凌晨。我的生日。
◆《自律与他律》
人这种生物在这个时代越来越失去自律了,所以不要以为中世纪就是绝对的坏时代。黑暗的时代经常都会有,禁欲时代难道就是最坏的时代?当人欲横流的时候,道德生活也令人怀想呢!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说毛*东时代的好,这不是怀旧或奴性这些词语就完全解释得了的。
可供享受和利用的东西逐渐多起来以后,或者说社会资源或资料丰富了,欲望就有了更多释放和满足的基础和机会,也包括方式方法。禁欲时会显露出人性之恶,在纵欲时人性之恶一样也会显露。今日的世界和中国,都在放纵着。
其他人的自我节制不是我所能谈论的,我只能说说所谓的“文人”——以文学性的文字来表达或表现自己的人群。在我看来,这也是一群随波逐流放纵着自己的人,我是其中一个。
一、不要糟蹋语言文字本身,随意将它们进行搭配和组合,类似于强行进行生物的杂交,后者违反了“生物伦理学”原则。针对医生进行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人类已经有了一个几经修改的《赫尔辛基宣言》,但这远远不够,还必须有更多的宣言,对生物和非生物研究作出制约和指导。其中应该包括一个针对文人进行语言文字学研究和运用时的宣言,成为“语言文字伦理学”的原则。
二、不要糟蹋别人的语言文字,随意将它们据为己有或歪曲篡改。剽窃有多种,不管是哪一种,不管明显还是隐秘,都不能说是无意的或不自觉的,都是可耻的。
三、不要糟蹋自己的语言文字,自作孽不可活。
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渴望得到满足,这没错。可是每个人也都必须自律。
己欲立而先立人,己欲达而先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是古人说得好,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告诉我们做人应该怎么做的道理。
2009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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