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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集(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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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
千百年来
英雄末路的悲剧感召着一代又一代
人们不仅向往英雄
亦似乎更有其末路的情节

(2)
原来我活着的
是一个痛苦与快乐此消彼长的世界

(3)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但你确定自己所建的便是罗马?

(4)
愚蠢的人是没有生气的资格的

(5)
人们总喜欢用“各自拥有不同的价值、不同的观点”来否定掉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存在实质高低的区别。

(6)
看看我们的良心吧,保证它的即使有那一永恒天国的证书,然而具体的实施上真正确保它的却是:我认为。

(7)
在阅读完所有的悲剧学说之前,我试图根据人们生活中幻想自己为悲剧的主角的经验来简单地猜测悲剧快感的问题:由于同情的共感而使主角与观众合二为一,同时也便占据了主角的正义为己有,这种正义使审美者问心无愧从而获得一种自我肯定,自我肯定能够产生快感。但是即使是非悲剧,也同样是自我肯定,何须必将是毁灭性的才有其独特之处呢?关键我以为在其震撼的不同,其本质与童话的美好结局一样是一种自我肯定。

悲剧的破灭之结局为什么比童话美好之结局更具震撼力和感染力,我以为这涉及到为什么艺术之形式中的悲比乐的境界更高。可以想见的是乐比悲更私人化,那么为什么悲更具“同情”(非私人化)便更具感染力呢?我以为这当于悲剧之情节中去探讨。

(8)
到处都是没完没了的宽容,这是变了相的鲁迅所批判的麻木。或者这比麻木更严重,

(9)
有一种人这样认为,我喜欢这一作品,而另一个人未必喜欢,审美是因人而异的,所以没有真的优与劣的区别。那多数人所公认的也仅是多数人的喜好而已。这种人最好否认掉他自己在不同时期文字存在成熟与未成熟的区别,而仅是个人趣味变化而已。也最好说,任何一个孩童的文字也不存在优劣,只需找到合适的读者。

我认为审美有两个自我,兴趣自我与客观自我。在一不成熟的孩童的文章面前,你或许会从孩子的眼光与水平去欣赏而得出优秀的评价,然而除非这孩子是个天才,或文字已经熟练到一定程度,否则你恐怕不会在真正的客观上认为这是件不错的作品。而相反,一个历经历史,公认的经典的作品,你或许会认为自己并不喜欢,但绝不会轻易会在客观上认为这是件垃圾作品,除非你够自大。所以我认为审美存在质的差别,具有高低之分,而决不是像那些给自己作品找开脱的理由(在他们,一方面自大的认为自己的作品不错,只是读者没眼光,另一方面又说作品只有兴趣的差别,既然如此,为何不投大众之所好呢?反正两者之间皆无优劣之分)。

虽然仅是经验之谈,也或许我会被论证为错误,但从我个人的经历出发,我认为存在这种质差别(但似乎因为这一问题难以下定论,什么才是质的评判标准,最终给这些绝对的相对主义者留下了口实)。

另外,我想再顺着谈下在创作过程中的创作主体的误区。正如自己亲自下橱(只要味道不是很难吃),做出来的东西总觉得会好吃一点,这里起主导作用的是成就感。然而这种成就感却会妨碍你对作品的审美。

(10)
如果你说宽容与否的标准是主观认为自己对的那么就应该宽容,当然包括了作者所言的三个条件(差异环境、否定条件、能力条件、克制条件),而事实上对错的问题,如果对方错而克制,叫“宽恕”。换言之,作者的意思是如果是客观事实上确实错的,那么就不应该宽容。但是一个人如何认为自己对又发现这仅是主观性的,或许作者举的同性恋的例子勉强可以,可是有多少人能发现自己所坚持的对错是主观的而非客观事实,如果他认为这是主观习惯等原因造成的,他还固执己见么,难道不会立刻转变为事实上的对错么(即使自己的行为依然按照习惯,如对同性恋的态度中依然保持自己的异性恋取向)?事实上,主观的认为对错与客观上确实对错在绝大多数关于生活中涉及宽容的场合是分不清的。而这正是宽容与否的真正问题。即使是事实上错了难道会责怪一个几岁大的孩子吗?我以为这一标准根本不适用于宽容与否的问题。

(11)
叔本华的同情说建立在同一意志之下,一旦意志问题被悬疑,则同情说亦将崩溃。换言之,对他人痛苦的理解为什么能转化成同情(这或许与为什么对他人的痛苦的感受比他人的幸福的感受来得强烈)①。再换言之,为什么“己所不欲”就要“勿施于人”②。利益论能解释②却不能解释①。或许我们可以从如何能理解他人痛苦的机制上找出同情的原因。

(12)
文学为什么总是悲的美,似乎与悲剧之快感有关

(13)
对自私的否认是公认的,但问题是自私的人并不认为自己自私,而事实的可怕之处又在于,这样的人充斥着人间。

(14)
哲学家都讲天才,可惜他们承认自己就是,然而我们会发现天才的难度不在于如何天生有才,而是如何看懂他们的著作而成为天才。

(15)
叔本华的艺术的直观或说“自失”让我联想到看小说的“入神”与上课的“出神”。我估计也就一回事。没他说的那么高尚

(16)
我们应当清楚地意识到,行为效果与行为动机的分离,一颗善心(行为动机)未必不能干出些什么恶事(行为效果)来。那么当我们评价一个人善与恶的时候是就其动机而言呢还是效果而言呢?而且一个人能够意识到自己是在“无意识地吃人”的唯一途径便是反思。然而这是极其困难的,这世间依然故我吃人。

(17)
人活着很明显不是为了幸福
因为你的幸福很有可能带有强加于他人即带给他人痛苦的成分
无论这种幸福是多么的集体化
换言之,幸福与道德矛盾了

(18)
我以为明显可以认为审查(审美)能力与现实拥有的能力是相分离独立的,没有人会认为能够去欣赏女人首先的前提条件是成为女人。然而现实中就是有些人认为二者是同一的,他们批驳他们喜爱之小品的反对者,要求那些人同样具有现实拥有的能力(小品表演的能力)。我们或许也真的会以为这两钟能力是同一的。例如不懂书法的人就不怎么会欣赏字,不懂绘画的人就不怎么懂画。然而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不是娴熟的书法能力附带产生了欣赏字的能力,而是练习书法的同时,审美与审字的能力同时得到了提高,他们拥有的只是更多的与字打交道的审美时间。当然审美的评价着眼于质的把握,正是质的不定性,使人们陷于无休止的争吵之中。但问题是审美与拥有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统一的,又如何能够实现这种评价呢?

19(快乐推不出痛苦)
  我们有时候可以根据自我的某种感受推出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而同本质的这种感受所包含的不同种类。比如痛苦,我们可以根据自我过去经历过的痛苦(专指心灵方面)而推出他人与你这种痛苦不同性质与程度的痛苦。我们经常在电视剧中看到有人(A)安慰因失恋而痛苦的人(B),B则往往会说“你不明白这种痛苦”,其理由往往是说A没有经历过失恋或这么刻骨铭心的失恋。而这一情节中A则往往说“不,我了解你的痛苦”,A或许会举出曾经经历过类似的例子来告诉B自己能够体会到B的痛苦。事实上,生活中亦是如此,即我们能够根据自我与他人相同本质而不同性质与程度的感受推理出他人的感受。但能不能说能从肉体的痛苦推出心灵的痛苦呢?这很难说,但我持否定态度,因为人们在进行心灵方面的推理时,往往根据的也是心灵方面的,即根据最贴近的方面来推理。我想很少会有人用跌到的疼痛来理解他人的失恋吧?!

  其次,以痛苦为例,痛苦的上级概念为“感受”,上一段我们用“某种感受”,特指“痛苦”并谈了例子,那么,在“感受”之中是否可以进行互相推论呢?比如可以从“快乐”推出“痛苦”么,或反之?注意,我这里不否认痛苦与快乐之间有相互影响,我是承认对痛苦的认识能够加深对快乐的认识的,反之亦然。但是如果并假设一个人永远活在快乐之中,他会理解痛苦么?一个人如果不是永远有鱼有肉,他还会在老百姓饥饿的时候说出为什么不喝粥的话么?我的意思是说这同肉体的痛苦推不出心灵的痛苦一样,快乐是推不出痛苦的,生活中,我们对他人痛苦的理解(推理)也不是建立在自己的某一快乐之上的。

  我这里讲的理解或推论不是指道德上的同情,B如果正进行着痛苦,而A根据自我的价值观并不同情(道德上的)B,但同时其实并不否认A能够知道B在痛苦,只是A否定的是B在痛苦的价值。所以所谓非道德上的同情,只指能够理解到对方的感受与我以之用来理解的感受是同一本质的,而在性质与程度上存在着差别。

  推而广之,我们如果没有与对方的感受有着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而同本质的这类感受便推不出这类感受之下所包含的其他感受,并不是所有的感觉都如“快乐”和“痛苦”那样具有普遍性,几乎人人都曾有过经历。事实上,在生活中我们有时候往往不能体会到他人的一些行为的理由。

但有时候,我们要会发现,即使是同本质不同程度的感觉因为程度的不同而发生质的变化,例如你觉得感冒两天鼻子塞下无所谓,用嘴巴呼吸就好了,但是如果你得了鼻炎,几乎长年这么塞,白天塞,晚上塞,你就会发现,同样是鼻塞,则造成生活极大的困扰。所以程度不同,也会造成质的变化,而只塞两天的人很有可能无法理解长年塞的那个人的痛苦,而觉得鼻塞根本就无所谓。然后这里我们已经发现,有的人觉得长年塞跟原来的两天差不多,久而久之也适应了,有得则不同,这已经关系到一个态度问题,或者我们将之归因于个人体制问题。

总得来说,感觉之中进行推理,不能超过质的界限,即不能是不同质的,第二虽然可以按照原来的感觉同质之间进行不同量的推理,但只能是推理,却完全不能感受到那种感觉,即比如在我们感受过的最细微的疼痛与最剧烈的疼痛之间进行体会他人的感受,却不能超出之外,虽然可以进行推理,可是比最细微的疼痛再细微的一些的疼痛只能想象,却不能成型,即没有那种感觉。

20(谈尊重)
  尊重包括信任、支持、不侵犯。尊重建立在理解之上,理解建立在认真对待之上,包括倾听、接受与对话。

  那么对陌生人是否也有尊重呢?如果有,则尊重的基础就不仅仅是理解。因为这里的理解是既成事实,而不是理解的过程。应该说对陌生人看似同朋友表现出相同的尊重行为,仅局限于不侵犯,其动机为“礼貌”。而且对陌生人熟悉之后有可能连这种不侵犯的行为也会丧失,从而交恶或成不了朋友,但是你还是熟悉了他,所以真正的尊重只能在广义的朋友之间。

  这样看来,尊重似乎只应用在表述方面,即谁尊重了谁,而不是谁要(应该)尊重谁。所谓谁要尊重谁,只不过是在谈尊重的基础,即理解及其三部分。尊重是既成事实,而不是说你要信任他,你要支持他,你要不侵犯他,光这么说是空口无凭的,一个人不可能没有理解就无条件地尊重。

21(人为什么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
人们的良心
与其说是一种先天存在的某物
不如说是一种不得不的自我肯定。
这种肯定完全走到了道德良心的对立面——盲目、麻痹。
这种肯定不仅在道德上
在认识上更是体现无疑:
人们的思想影响着他们的行为
这些思想是他们个人所接收并形成的
人们所接收的,不论是怀疑、肯定、否定和不知
前提都是去肯定(一种比上一行里的“肯定”更原始的“肯定”)
即:
我“认为”(即原始的肯定)这是肯定的
我“认为”这是否定的
我“认为”我对于此是无知的
我“认为”这是值得怀疑的。
换言之,人们所接受的一切之思想皆被主体所认可。
无论它们是否矛盾,只要接收者不认为矛盾,这些思想便呈现出接收者所认为的那样,否则,则于“肯定”、“否定”、“怀疑”、“无知”之间转换。
他们的行动准则便依据这些思想去行为并在个人的理解能力或暂时理解内不产生矛盾与冲突。
  
当他们的行为产生后,如果要想去检验行为的正确及合理性时,所用的工具正是那产生行为的思想,用产生行为的思想去检验该思想所产生的行为,这无疑等于用A去检查A是否是A,结果只能是A=A。换言之,人们根本无法在新的思想及深入的思想形成之前检验出行为的盲目。
  
这一现象在现实中表现为,大多数,或绝大多数,或几乎的人们只要一旦“扪心自问”,得出的结果就是“问心无愧”。
  
但行为的发动并不只有由思想数据所启动。行为的发动因包括:反射、冲动、考虑和习惯。反射是迅速而似乎并无意识参与其中的,也毫无对错可言。冲动则由情感的驱使而产生,正常情况下,人的冲动是有的,但基本参杂在习惯与考虑之中,完全由冲动占行为的主要作用的,很少,除非那人“感情用事”,而且冲动往往使人在事后反悔,这就与我们刚才讲的——只要人一扪心自问就问心无愧相冲突。考虑其实与冲动一样,在一行为中占主导地位的时候并不多,对多数人来说,考虑只是在根据个人已形成的思想去考虑,很少将考虑作为思考而进行新的学习,以深入参考自己的行为。在绝大多数下,人们往往是通过受“教育”(广义)进行习惯性行为的,这些习惯的形成,则是原先“教育”不断积垫的思想在惯性下发动的。

这样看来,行为的发动因中,考虑与习惯属于由原先思想所发动,而此两者在行为的发动因中又占绝大多数,那么我们说人只要一扪心自问就问心无愧,也同样绝大多数情况下是成立的。

22
我想震撼可以大体分为两类:美学的震撼与思辨的震撼。然而人们往往混淆两者,将美学的震撼作为思辨的震撼,原因可能是因为没有接受过思辨的训练。比如有人把手掌的三条线比作爱情、前途、寿命,并以握手来表示命运掌握在你的手中。这种纯粹形象,没有增加任何知识的比喻,大概也只有思想的侏儒才会“恍然大悟”吧。这种比喻和“红的是红的”这类废话不同,他前提就肯定了命运完全掌握在你的手中,谁若接受这样毫无思考过的结论,大概教育对它便无所意义。

23
我有时候不得不猜想,感性的诗意教化是人类教育的第一步。然而它对于它所要传播的内容却毫无帮助。并且反过来,如果以感性的诗意的方式去探索教育的内容,也即“道理”,恐怕将陷于朦昧而不能自拔。然而我不得不感叹这种方式对民众所起的说服力量是如此的强大和它曾经在我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今天,我却带着极其反感的情绪以及无法再吟听它的教诲的态度试图去摧毁我曾经的胎盘。

24
几乎所有不爱看书的人的推论都是这样的:爱看书才会去看书,于是这只与兴趣有关,所以有兴趣则爱看,无兴趣则不看。作为他们推论的额外补充又是这样的:没有书,我的生活也照过,甚至过得还不错。这些人其实并不是没有接触过书籍,其经历可能是被哪个不配为人民的教师误导外,便是从小被埋葬了其好问好追索答案的天性。我一律称之为“迟钝之人”及“机器人生”。

25
中国人有一种思维,认为遵循规律就能得到好报,得不到好的效果就是违反规律,是对规律的破坏。然而一切皆在规律之中,那破坏自然的力量也必须依规律而取得,规律存在于表象之中,世界是表象的世界,那么,也即规律的世界。表象之中只有必然。或许我的认识还不够深远,然而中国人起码应该把思维往前进入到这一境界。《老子》的道,儒家的天命都是如此,把好的都当成规律,把坏的则斥为非规律。而从把这些好的概念集于一个概念之下,大概与西方把一切好的概念集于“上帝”的行为也差不多。然而事实正如我在9中所提到的:坏的也是规律,而这规律又似乎必将来临,我们首先需要知道的是它为什么势不可挡地来临并起着破坏着作用,其次才能找到良善之方来解治,而不是一开始就否定对立面,并干着否定对立面的勾当,实际上毫无作用,反而自己也无意识地站在了对立面。

26
中国人的习惯思维很白痴(没见过老外不清楚),认为大家都争名夺利,不好,于是就说反面,即知足常乐就是好、是对。既然这个世界缺乏爱,那人人献出爱就得了。然而事实上是;为什么争名夺利与缺乏爱像社会必将跳出原始部落那样拥有着不可阻挡的力量?

27在我看来,没有任何知识是无用的,即使是那些没有答案的知识。可懒惰的人说:我不需要手指头活动的任何原理的知识,一样能发动并使用手指。然而问题是知道了指头的运用的原理难道一定要在指头的活动上起作用而非其他方面吗?还有一种懒人认为光靠实践便可获得知识,我们必须注意,他们获得的是经验,经验只是知识的部分及前提,说的难听点,不过是原始状态。
28
孔子、老子似乎都把经验性的、他们自认为是真理的种种思想融于一个概念,或“仁”或“道”,而对“仁”或“道”却并无形式的抽象语言。似乎他们对这些经验性的思想与行为的肯定是既予的事实。概言之,时间上,从“仁”或“道”的概念形成来看,是先有他们的思想,后形象化地集于一字即一个概念,然后又认为是逻辑上在先的。

29
中国人学中国哲学(思想)有个毛病,学什么信什么,这是由于中国人的特性所致呢,还是文本的原因?应该说西方人学他们的哲学也会出现学一文本就相信它的现象,中国人学西方哲学也会出现这种现象,应该说几乎所有的文本都宣称自己发现了真理,然而西方的哲学史一直在批判中渡过,而中国的思想除了儒道释之间互有攻击外,几乎是传承式的。这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30
当一个人劝说你“水至清则无鱼”时,已经下了结论,即你这种“水至清”的思想或行为会引起“无鱼”的结果。除非他的理由充分,否则以喻体的结论代替本体的结论是极其错误的(即对方认为他的这种比喻是恰当的,但问题终要回到文本上来)。而且以结果的效果来评价事物本身就局限了对错的范围。

31
有一种文章,打着“文以载道”的方式,通过形象化的语言表达肤浅的思想或作者一时的感触。他们往往通过一个亲身经历的故事来说明他所要提出的道理有多么正确,然而通篇并没有在分析这个道理本身是否正确,而是这一道理在他的身上有多么实用。

32
或许我们有必要反思下良心与理性在道德中的地位,所谓良心,就是一个人客观地自己问自己的时候,内心中一个回答的声音告诉你这样做是对还是错。然而事实是,一个人能客观到什么程度?在简单事件下,或许很容易判断出对错,以至于感觉这是直接的自诉而得到的结果(所以才有“良心”一词),而他们认为这里的困难之处只需克服肉体的冲动。然而事件一旦复杂或超出个人的忍知及判断范围,则良心则显得盲目自大而任性而为,自以为完全正确,缺乏能够自我超出原有认知的能力。于是理性开始参与,然而最终理性仅在公众所认同的有罪与否之间作出区别,它既未得出一个评判的标准,也无力去处理。或许我们认为具体事件可以具体分析,甚至一件事对一方是善对另一方是恶。

换个角度看,理性判断的动力自于良心,良心进行判断的工具是理性,二者根本是一件东西。只是在简单情况下,理性迅速地作出了判断,以至于认为内心世界中有一个标准,这些人是卢梭式的“天才”人物,似乎要把自己比作太阳,道德未必是理性的,但缺乏理性必定是不道德的,尽管有些人运用了理性却要说自己靠的是“良心”。

33
人们往往认为《老子》是在教我们应该按照“道”去行事,或者说“自然规律”行事,就好像好的、对的就是自然规律、就是“道”(因为“道”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而坏的、不对的就不是自然规律就不是“道”。按《老子》原意,我们可以说好的对的就是道,而坏的不对的就不是道。但我们在今天的科技水平上能这么说么?难道坏的或者说过度欲望就不是自然规律发展成的么?难道过度欲望是横空出世的、不是按照规律的么?西方哲人在这一点上要比我们思考得多,他们认为一切必然性都是自然规律,现象的世界就是规律的世界,无论你欲望适度还是过度欲望。所以,我们可以把“道”理解成《老子》所认为的自然规律,却不能把自然规律理解成《老子》的“道”。

[ 本帖最后由 静仔 于 2010-10-6 22:25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6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是灌水,一段段的思索,连起来就是一篇篇的文章了。可是懒到不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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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了张小瘦脸,充满敌意/或者想哭,眼眶发红。
不过我没扫描仪,也没摄象头,不然,你的脸只能算很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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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一天读一二条慢慢消化吧,但今天读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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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知足常乐就是好了呢?这孩子,真偏见。没办法才知足常乐呢。总不能在不满足中折磨自己致死吧。中国人有阿Q精神,这并非是完全的丑陋。基督教何尝不是靠精神支柱呢,虽然它还是教信徒去杀去抢,占个古老圣经里早就有窝儿(方言)的地方。我缺少的正是他们所有的,我们所有的,可能也是他们缺少的;但我们和他们总是顽固地坚持自己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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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算随笔了?乐啊,赶紧塞进我的楼里去。不过我得加个主题。顺便可能,丰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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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6 22:34 发表
这也算随笔了?乐啊,赶紧塞进我的楼里去。不过我得加个主题。顺便可能,丰润一下。


随笔对我来说就是随走随记,等思想成熟了就过渡到“论集”中去。

关于你说的“主题”,我似乎没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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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6 22:27 发表
换了张小瘦脸,充满敌意/或者想哭,眼眶发红。
不过我没扫描仪,也没摄象头,不然,你的脸只能算很有肉。

所以我是娃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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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6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你两脚,不说理由。
不过看到你的笑脸,下次再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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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7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10-10-6 22:26 发表
基本是灌水,一段段的思索,连起来就是一篇篇的文章了。可是懒到不

用主题。


我倒不觉得能联起来,或许有一些能,不过大多是主题不同,思想不成熟的文字,如果连起来的话其中要穿插很多问题的探讨,就要写论文了,像你对非树说的,需要不一般的才学才能做到。

不过轻云不妨指出几篇,好让我知道大概哪几篇是你所说的可以连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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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文字多谈的是思想,彼此之间都有一定的联系,所以想汇集成文应该是不难的。

比如说22.到25;27到33,都有一定的关联,至于怎么成文,是你的事,不是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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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个见,即便是没有关联,通过人的思维也是可以创造出关联的,当然这需要再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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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写过个香烟与大炮,虽然是无聊游戏性的,但也确实做了尝试把两个没有关联的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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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三条,很有味道。我很喜欢。

(1)
千百年来
英雄末路的悲剧感召着一代又一代
人们不仅向往英雄
亦似乎更有其末路的情节

(2)
原来我活着的
是一个痛苦与快乐此消彼长的世界

(3)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
但你确定自己所建的便是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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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4、5条,和我的观点是不同的。

(4)
愚蠢的人是没有生气的资格的

(5)
人们总喜欢用“各自拥有不同的价值、不同的观点”来否定掉对同一事物的看法存在实质高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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