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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尘冰

长篇小说《沉入喧嚣》(第四届胡风文学奖唯一一等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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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得不得奖倒不重要,无意看到一位读者的评价最让俺欣慰

http://hi.baidu.com/justlovezhuz ... ffa86a55fb9611.html

一个通宵加白天把这本书看完了,精神振奋!原来看书也能有高潮,神了。

        作者不是很出名,书也不是很出名。我怎么就哪天稀里糊涂的看见了这本书,啊,缘分哪~~~

        看完书觉得很像《奋斗》,但是我不是太喜欢那片子,这书比《奋斗》好看。

        一群刚毕业不久的男男女女,相遇,恋爱,工作,酒吧,撩菜,分手,前进,迷失,继续。。。。。。

       发泄,忘却,迷醉,沉思,惊醒

        什么时候清醒,什么时候沉醉?

        石头和艾米,木子和小芳,小同和艾丽丝,“我”和阿媚。

        最后,石头做了鸭,艾米被包养,木子回台湾,小芳生了个女儿,小同和艾丽丝结婚去了法国,阿媚戒毒后焕然一新成了女强人,“我”辞了职,帮阿媚一起搞休闲屋。

         书看完让我想起两件事:

        一是慕容雪村的《伊甸樱桃》,人性,贪婪,虚伪,出卖,迷失,同化,残酷,颓废。。。。。。书里刻画的入木三分。

        资本降临到人间,每个毛孔都流着肮脏的鲜血。

        二是前阵子电视里放的《纸醉金迷》,陈好这大屁股总算摆脱花瓶形象了。电视拍的不比张恨水写的差。

        名利场,社会浮华两生花。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有着太多挡不住的诱惑,令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却又非常容易磨灭最初的梦想。也许,就在不知不觉中,我们渐渐地迷失了自己。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自己的梦想,迷失的心不管失落多久总会找到回归的路。

        在人群越来越拥挤人情越来越淡薄的现代社会,出没于钢筋水泥丛林中的现代人更要像野兽那样,学会在受伤后自己舔净伤口继续下一场争斗。

        在蜕变中成熟,在成熟中蜕变。当我们被物化得面目全非时,我们为自己打造出一副狼的面具,并学着像饿狼一样嗥叫,叫出的却依然是羊的向往。

         乱花渐欲迷人眼,一半清醒一半醉。

        回家的路有多长?回家的路很长.

[ 本帖最后由 尘冰 于 2009-11-26 1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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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望远老哥,人挺好的。他来读,评也认真。只是,妙妙能力有限,没有发动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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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和老公(84年出生的鼠)、老公的朋友一个(89年蛇);另一个(86年虎),外加我小姐妹一个(84年鼠)去快乐迪。
只是唱歌,我不过瘾,虽然我是(65年蛇),还是特爱去DJ耶~!当然,别的舞也喜欢,小我19岁的老公却怕怕,说什么跳舞会跳去床上哈*^-^*
我们夫妻,年龄和性格正好相反?有兴趣可读我新出版的20万字长篇《打开幸福的盒子》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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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恩节忙碌了一天,所以今天我得第三、四章一起读,你管自己来续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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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2# 妙妙 的帖子

谢谢!这本书出版已四年了,销量已有几万册.版权也卖给了出版社,不需要再炒作.在这里有你们用心读我就满足了,不用太热闹.并且这是我第一部长篇,还是有很多不足的.

[ 本帖最后由 尘冰 于 2009-11-27 09: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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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 妙妙 的帖子

心理年龄更重要,我很有兴趣拜读你新出版的20万字长篇《打开幸福的盒子》!这样吧,你送我一本书,我送你<<沉入喧嚣>>与<<向上堕落>>两部长篇,外加我主编的<<锋尚>>杂志和<<七零八落>>新锐作家丛刊各一本.

[ 本帖最后由 尘冰 于 2009-11-27 09: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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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流浪的小狗

我们的新世纪花园里除了白领之外,还居住着不少外籍人士和港台老板。因此,在娱乐消费和生活方式上颇沾了几分贵族气。其中蔚为大观的莫过于宠物大都是形态各异的名种犬比人还多。尤其早晚遛狗的人遍布角角落落,简直令人怀疑这儿到底是人的社区还是狗的天地。风和日丽的天气,白天也会有一些风姿绰约的妙龄女郎手牵身价不凡的宠物狗在花园里游荡。这种景象曾被小同笑称为“美女与狗”的黄金搭档,而这些美女则不外乎是被包养起来的小蜜,本身也属“宠物”之列。她们的主要生活是消费,主要伴侣则是狗。一只小狗不仅能排遣男人不在身边的寂寞,还能体现出所吊大款的实力和对自己的宠爱程度,因而她们闲极无聊在狗身上下足功夫。有一次,石头看着那些挂纯金项链穿名贵狗装吃高档食品的宠物狗们,大发感慨:“这个年头,真是人不如狗。”
    我不太喜欢宠物狗,虽然大家都说狗通人性,但我发现将人比狗的都不是好话,不过狗的忠诚倒挺让人欣赏,可我比较偏爱狗类中的猎狗。而被当作宠物的狗无不媚态十足,身价虽高在我眼里却连看门犬也不如。
    说来也怪,阿媚似乎颇有“狗缘”。那些宠物狗见到她总象遇见亲朋故旧一样挣脱主人的掌握扑到她面前亲热一番,临别时还恋恋不舍,而她每次碰见狗类,也都会兴致勃勃地加以抚慰。并且她对狗比较博爱,中国狗外国狗家狗野狗大狗小狗只要是狗她都喜欢。因此,我曾让她养一只宠物狗,但她认为爱吃某道菜不一定就要把做菜的厨子请回家,狗虽可爱养起来都太麻烦她才懒得侍候一只狗呢。
    马克思哲学讲得一点没错,万事万物总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一天晚上,说过不养狗的阿媚突然带回一只脏兮兮的小狗,宣布从此以后这只狗就是我们的新成员,我不由大惑不解,问她从哪儿捡来这么一只野狗。她说你有没有搞错啊这可是名贵的正宗“京巴”狗,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流浪狗。
    我说没准是因为主人落难没钱好吃好喝地侍候这畜生,它就离家出走了呢。
    阿媚说一派胡言没听过“狗不嫌家贫”这句话吗?
    我说世道不同了,如今是笑贫不笑娼,人心不古狗心自然也不古。
    她说别瞎扯啦,反正这个家伙同我挺有缘份,跟着我转了好几天也怪可怜的,还是收养起来吧。
    我看着那只小狗在她脚下撒娇耍欢的狗态不由笑道:什么“京巴”狗,我看纯粹是只哈巴狗。
    阿媚回道都说狗眼看人低,你呀偏偏人眼看狗低,不管怎么说,反正这狗我养定了。
她果然说到做到,并为这只流浪的小狗取了个小名叫“SONE"。
    "SONE"似乎真是一只名种犬,经过阿媚给它梳洗打扮一番之后,再也没有了那副落魄样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但无论如何,我依然看它不太顺眼。它好象也知道难讨我欢心,对阿媚,小同和艾丽丝都热情洋溢万般讨好,唯独和我不怎么亲近。
    艾丽丝也很喜欢小狗,自从“SONE”来了以后,她与阿媚两个女人万千宠爱集一狗,令我和小同几乎有些失落感,但只要我们对“SONE"稍假冷脸,便会招来她们的冷眼,“SONE”亦知恩图报,在她们面前俯首贴耳亲亲热热,每天都摇头摆尾地送她们出门迎她们回家。她们自然更加疼爱“SONE”,以“狗妈妈”自居轮流遛狗喂狗,对“SONE”照顾得无微不至。
    木子和小芳有天晚上过来玩,“SONE”或许是人来疯,上窜下跳颇不安份,碰翻了一杯茶水又摔坏了一只花瓶,气得我轮起扫把想揍它一顿,阿媚却坚决不让我动手,反而把“SONE”抱在怀里柔情似水地说什么宝贝乖,不要胡闹等等,见此情景木子兴致大发,提出给大伙儿讲一则关于狗的笑话——
    小芳对阿媚说:“艾丽丝真可怜,刚失恋不久又丢掉了心爱的小狗。她现在很孤独需要你的帮助。你能不能把你的小狗“SONE”送给她让她得到一点安慰呢?”
    阿媚为难地考虑半天,才开口道:“哎,我可不可以留下小狗,把我的男朋友送给艾丽丝?”
听完笑话,三个女人笑得前仰后合,我和小同则好笑又好气,双双抓住木子
扬言要教训他一顿,当然只是闹着玩玩。

    一天周末,我正在睡懒觉,传呼机突然叫个不停,我睡意朦胧,随手关机不予理睬,可不一会手机又响了,没好气地接通一听,原来是石头,这家伙不知怎么头脑发热,居然要请我去燕舞娱乐城观赏东方舞。
    埃及的东方舞早就令我心驰神往,只是没有机会一饱眼福唯有望洋兴叹,如今有此良机虽然在上海看到的东方舞并非原汁原味,但依然机不可失,于是我睡意全无,挂过电话立马蹦起来直奔燕舞娱乐城。
    石头正在娱乐城大堂里等候我,他身旁还站着一位性感艳丽的女郎,远看我还以为是艾米,走近了才发现看错了人。在向女郎介绍过我之后石头告诉我说女郎是他们迪厅里的伴舞小姐梦娜,我很奇怪艾米怎么没来但又不好当着梦娜的面发问,只好待会儿找机会再问石头。
    东方舞起源于中世纪阿拉伯帝国的宫廷之中,是一种以扭动胯部为主要动作特征的宫廷舞蹈,后来在奥斯曼帝国时期从宫廷流传到了民间,如今在埃及盛行一时。
    由于东方舞的表演者多是妙龄女郎,其动作主要以腰腹为主,因而俗称“肚皮舞”。只见华丽的舞台上,一群身着闪亮丝绸阔腿舞衣裸露出平滑腹部的舞女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透过舞台的灯光,我们这些台下的观众可以看出舞女们傲人的曲线在舞衣下若隐若现,十分迷人。
    当洋溢浓郁阿拉伯风情的伴奏响起时,舞女们开始扭动腰肢如痴如醉地表演。随着音乐节奏的加快舞女们的腰腹、胯臀的扭摆频率也随之不断加快。她们从头到脚佩带的耳环,项链,手镯,脚铃等各种金属饰品闪闪发光叮噹作响,更为那优美的舞姿增添了无穷魅力。舞蹈渐渐达到高潮,舞女们全身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有节奏地随着旋律快速抖动,同时发出一阵阵煽情的呼唤,令人眼花耳鸣心神荡漾,仿佛置身于《天方夜谭》故事中所描述的神秘世界。
    观看舞蹈的过程中,石头几次想同我交谈但我正陶醉不已,没顾得上搭理他。
    表演终于结束了,从沉醉中清醒过来,我仍余兴未尽,便与石头交流观后感时他却心不在焉,梦娜倒是同我一样兴奋不已,喋喋不休。难怪艾米没来,可能石头找我并非单纯是请我看舞蹈。
    果然,随后石头让梦娜先走了,又请我去喝咖啡,我们来到附近一家小咖啡吧,品着香浓的咖啡,听着舒缓的音乐,久久无语。
    喝完了一大杯咖啡,石头还没有开口,看着他心事重重愁眉苦脸的样子,我不由有些不耐烦了,主动发问:“你和艾米出什么事啦?”
    “没错”,石头点点头:“我们之间出事了,并且事态比较严重。”
    “究竟怎么啦?别跟我绕弯子!”
    “你还记得上次艾米提过,有一个包工头庄老板一直在泡她吗?”
    “好像听说过,怎么,艾米跟他走了?”
    “暂时还没有,不过以后保不准。”
    “艾米不会是这种女孩吧?”
    “人总在不断变化,金钱的魔力不可低估。”
    我顿时沉默了,当初我总觉得阳阳决不会被金钱的光芒所迷惑她自己也屡屡向我这样表白,可结果呢?
    石头说我知道艾米心中有我,可她和我在一起缺乏安全感,目前我还一无所有,庄老板却有房有车,至少能在物质上给她保障。
    我说所以你无权责怪她动摇,希望越高失望越大,还是面对现实的好。
    石头说我是不能怪她,况且我自己也有责任,刚才那个梦娜你见过了,她一直在纠缠着我,前几天她来找我,艾米正好不在,我一时头脑发热……
    我说既然如此你更只能自作自受了。
    石头说可我真的很不甘心。
    我说那么你就再努力一把吧,不过需要调整心态作好最坏的打算。
    石头说我该怎么做呢?
    我说别死要面子活受罪,赶紧去向艾米认错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好好谈谈,如果她实在不肯原谅你,就趁早死心吧。还有,与什么梦娜梦露的,一律断绝关系不要拖泥带水。
    石头连连点头称是。
看着咖啡的玻璃厨窗上的“STARBUCKS  COFFEE”字样,我忽然感到一丝淡淡的惆怅:“STARBUCKS  COFFEE”理念是告别速溶时代,远离罐装束缚,演绎经典咖啡,可在这个速配年代,真正流行的是快餐文化,包括感情在内。梁祝、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典爱情早已是尘封的传说,现代人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还有什么可以留恋和挽回的呢?!

    我把石头和艾米之间的事告诉阿媚时,她正抱着“SONE”逗乐,漫不经心地听完之后,她一边怜爱地抚摸“SONE”,一边伤感地说:“其实我早就预感到他们不会长久。”
    我说没想到你还能未卜先知。
    她说那倒不至于,只是凭女人的某种直觉罢了,有时我的直觉真的很准。
    我说就算是直觉也总该有点依据吧?
    她说你没感觉到石头和艾米缺乏最起码的生活基础吗?女人不可能不考虑自己的明天。
    是啊,我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醒来依旧愁,不过艾米好象不是那种说翻脸就翻脸的女孩,虽然石头的确有些对不住她。
    阿媚说出现这种事情不能怪谁绝情,也没有什么谁对不起谁的问题,好说好散吹。
    我说女人这东西真是善变的动物。
    她回道你们男人更不是好东西,喜新厌旧朝秦暮楚,我看甭管男人女人都不可靠,还不如小狗对你忠诚,说到这儿她还亲了“SONE”一口:“宝贝儿,我说得没错吧?!”
    我只好保持沉默,阿媚的话的确很对,你对一个人再好他都有可能恩将仇报,而狗则不然,只要你好好喂养它,它必定对你忠心耿耿。
    后来我又找小同商量怎样帮石头度过难关,小同也认为我们爱莫能助只能劝石头顺其自然。他还表示自己目前已无暇顾及别人的事,因为艾丽丝再过半年就将毕业回国并且已答应到时候带他一起出去,所以他既要抓紧办手续作准备又要考虑出国后的生计。
    我问他有何打算?
    他说自己已想好了,反正出国后不会让艾丽丝养活自己,但据说在法国找工作挺难,因而他计划过几天去参加调酒师培训,争取拿一个专业等级证书。
    我说这个想法倒是挺对头。
    他说我去培训期间,休闲屋就麻烦你多照应了,还有木子。
    我说没问题,咱兄弟谁跟谁呀。
    不久,小同果然报名参加了希尔顿大酒店主办的等级调酒师培训班。这么一来,休闲屋的生意自然交给我和木子打理了,白天我们一个要上班一个要上课,不过白天的生意本就比较清淡,晚上我们可就忙得不可开交,整夜难得脱身每天都很晚才能休息,反正阿媚自从养了“SONE”之后,下课伴酒回来后只顾与它亲热,越来越冷落我,而我也落个清静。
    偶尔偷闲,我会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和阿媚,石头和艾米,小同和艾丽丝以及木子和小芳之间的事。虽然我“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但我还是希望石头顺利过关,小同能够出国,木子不要辜负小芳,毕竟大伙儿都不容易,然而事态的发展谁也无法预料。
    初恋失利的那阵子,我曾决心化悲痛为力量,正如小同把失恋的伤痛化为出国奋斗的动力,可我缺少他那种不择手段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韧劲,更没有象他那样因爱生恨一心复“仇”。当然我也很想以成功人士的形象有朝一日出现在阳阳面前,但我的成功并不一定需要对她证明让她接受,回头想想自己当初那么急于给她一个良好印象实在有些幼稚,为她的一言一行而大悲大喜的日子已经过去,所有的狂热不过是青春期的躁动。的确,如今的我有足够的免疫力和承受力去应对任何情感的冲击波,不会再像当初那样患得患失庸人自扰。可惜石头尚未能同我一样“修成正果”,没准难逃一“劫”。也许,我应该找艾米聊聊,就算不能劝说她回心转意谅解石头,至少请她给石头一段时间逐步适应过来。
    本想让木子和我一道帮石头出点力,可见到他与小芳甜甜密密粘粘糊糊的幸福劲儿,觉得还是不要破坏他的好心情,幸福的人啊,祝福你们!烦恼的人啊,忘掉悲伤!
    抽空给艾米打手机,约她单独出来见面。她朗朗笑道,你撇开阿媚找我约会不怕她知道了吃醋吗?
    我说只要石头不吃醋就成。
    她哼了一声说,他有什么资格吃我的醋。
    我试探着问她和石头是不是出事了?!
    她立马警觉地说,你约我见面该不是就为帮石头说话吧?
    我说你和石头都是我的朋友,你们的事情我不该关心吗?
    她说这种事情越讲越不明白,你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
    我说可我偏偏难得糊涂,只好和你捣捣浆糊。
    她沉默了片刻说既然如此我们周六下午在立陶苑陶吧见面再谈。
    我说就这么定了,周六下午两点不见不散。
    周六,我准时赶到位于华山路的立陶苑,艾米已经占好座位等着我。好久不见,她的变化的确不小,打扮得珠光宝气,少了一分清纯,多了一分成熟,少了一分狂放,多了一分妩媚。刚见面她就笑道:“都说女人不守时,我特意提前十分钟到了,够意思吧。”
    我也笑着回答:“幸亏我没迟到,否则岂不让你笑话。”心想艾米实在是个聪明的女孩,知道先把气氛搞活,不然我们的交谈难免尴尬。
    立陶苑的整体布局类似一般的茶坊,只是多了一间手工作坊,制作台上摆放着一些陶制的盆、罐、人物模型供顾客参考,还有制陶师傅从旁指导,即使对制陶工艺一窍不通的顾客也可随心所欲捏出自己心中想像的东西让师傅帮忙上色打磨,做成一件自助式的工艺品。
    艾米提议我们边玩陶边聊天,我欣然赞同了。在听过我的看法和想法之后,艾米一边捏着一只小碗一边幽幽地说:“我明白石头是真心喜欢我,有哪个女孩子不渴望拥有一颗真心呢?可谁都知道物质生活是基础,我在上海就象一朵浮萍,石头也好不到哪儿去,你说就目前这种状况,他能给我一份依靠和信心吗?”
    “也许,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苍白无力地说。
    “但我好像看不到这一点。”
    “那么,你已决定离开石头了?我不想也不能勉强你,不过但愿你能让他慢慢接受事实,以免做出什么傻事。”
    “不,还没最后决定,但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故意伤害石头,其实我一样伤心难过。”艾米举起做得奇形怪状的小碗:“你看,我想自己做一只饭碗却无能为力,只好去找一只饭碗了。”

    经过三个月的强化培训,小同终于考取了中级调酒师证书。他们的培训班结业典礼十分别致,同时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浓情之夜调酒秀”表演。由于小同也参与了演出,我们得以跟着沾光大开眼界。
    对于经常泡吧的我来说,调酒可谓司空见惯,但这次调酒秀仍令我叹为观止:原来调酒可以如此表现,给人如此强烈的视觉冲击。
    大厅中央,摆着几只银色的吧台,堆满了五颜六色的果酒和高极苏格兰威士忌,调酒师们一律身着闪闪发光的银灰色劲装。
    灯光渐暗,随着火爆的音乐声起,在调酒师双手的舞动中,一只又一只酒瓶忽地跳跃起来,划出一道道晶亮弧光,飞旋在调酒师银光闪闪的身体周围,令人眩目,与其说这是调酒不如说这是融汇劲舞与杂技的现代艺术。通过调酒师们狂放刺激的肢体舞蹈,调制出的鸡尾酒似乎已被赋予独特的韵味,散发出浓郁的前卫气息。
    小同的表演虽然不算出色,却也很精彩。调酒秀结束之后,我们纷纷围上去对他表示祝贺,艾丽丝更是一个劲儿竖大拇指连连称赞“OK!”他自己也兴奋不已地说:“你们看我们表演很爽,我们调酒时的感觉更棒。现在的调酒秀越来越艺术化,我学着学着自然而然就入迷了。当众展示调酒艺术的整个过程,真是一种享受!”
    “调酒的确很有意思。”阿媚接口说:“把各种酒和饮料搅和在一起,居然调出了更美妙的味道,如果我们过日子也能象调酒一样把平淡的生活变得不再乏味,那该多好。”
    “傻丫头,你以为生活是道菜呀,还讲究个色香味俱全。”我点着她的脑袋笑道。
    “没滋没味的生活多没劲,活着还不如一条狗。”阿媚继续大发感慨。
    “那倒也是,我看你的“SONE"活得就挺滋润的。”
    “我的“SONE”怎么啦,有时候小狗就是比有些人更可爱。”
    “我情愿做一只小狗/偎在你身旁/让你用那温柔的双手/摸在我身上。”木子突然打趣地唱了起来,惹得大伙儿哄堂大笑。
    石头和艾米也应邀相伴来为小同捧场了,看上去似乎关系缓和了,但我总感觉他们实质上貌合神离,所谓破镜重圆,其实不过是人们的一种美好心愿,在我看来,与其枉费心机去修复一面残破的镜子,还不如干脆彻底把破镜摔烂,重新打造一面真正圆满的镜子。
    随后,小同余兴未尽,又请我们去“川王府”吃火窝,我们都很为他高兴,自然吃得热火朝天,并且边吃边喝边行酒令助兴,玩的是一种“开火车”的游戏。
    所谓“开火车”,即在座的每个人代表一个城市,如我代表北京,当别人问我北京的火车往那儿开时,我便要迅速答出“北京的火车往某地开。”紧接着又问代表“目的地”的那个人“某地的火车往那儿开。”被问者同样回答和发问他人,依此类推有谁答错或反应不够快就罚酒一杯。
    刚开始大家都很少出错,随着酒意渐浓便越来越混乱,有的回答牛唇不对马嘴有的忘了自己所代表的城市名有的半天想不好该往哪儿“发车”……
小同代表上海,艾丽丝代表巴黎,最后我们异口同声发问:“上海的火车往哪儿开呀?”小同大声答道:“上海的火车往巴黎开哟!”于是大家举杯共庆,祝愿他的“国际专列”顺利抵达“梦幻之都”。

    阿媚眼看就快毕业,本该急着自我推销四处求职,可她似乎一点儿也不紧张,如今的就业压力非常大,刚毕业的大学生想找一份好工作十分不易,连我都有些为她担心,真是“皇上不急急死太监。”我还试探过问阿媚毕业后有什么计划,但她却轻描淡写地回答说计划不如变化,反正车到山前必有路,她这么一说,倒显得我纯属瞎操心了。
    有时候,我简直羡慕阿媚精心喂养的“SONE”。这只流浪的小狗自从被阿媚收容后,可算找着好主儿了,享不尽的清福说不出的舒坦,心宽体胖越养越肥整个就象一只圆溜溜的小雪球。说来也怪,野狗很容易被人驯养成家犬,与狗堪为近亲的狼却天生野性怎么也不会被人驯服。
    一天晚上已经午夜三更了阿媚还没回来,我正考虑着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她,突然电话响了。接通电话,听筒里传出一个陌生的男声:“你好!请问是阿媚的家人吗?”
    我不由奇怪地反响:“你谁呀?”
    回答吓了我一跳:“我是徐汇区公安局治安科,阿媚参与集体吸毒被拘留了,需要通知她家人来办一些手续。”
    “吸毒?不会吧?”
    “难道我们会冤枉好人?她和一些半大孩子在迪厅集体服食摇头丸,被我们的检查人员人赃俱获。”
     我不敢怠慢,挂上电话赶紧打的直奔公安局,一路上心里还直打鼓,虽然本人小比较顽劣,挨个校内警告处分什么的不在话下,可也算安份守法的良民。从来没和神圣庄严的执法部门打过交道,这当儿要说不发怵那是假话。
    还好,公安同志没对我摆出人民专政的面孔,一位一身戎装一头短发飒爽英姿帅气十足的警察小姐接待了我,端庄秀丽的面庞始终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而且声音柔和虽然问话有些例行公事,依然可谓动听。
    她问我是阿媚的什么人。
    我说自己是阿媚的表哥。
    她又问阿媚的爸妈怎么没来。
    我回答说我姨父姨妈都凑巧出差了,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滥竽充数,看来我天生胆大,对着人民警察谎话连篇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
    警察小姐似乎有点儿怀疑,但既看不出破绽又拿不出证据,只好验明我的身份证之后让我代表阿媚的家长在一张什么文件上签字。
    难得认真地工工整整地签好自己的名字,我又问她阿媚算不算犯罪,会不会判刑。
    她笑着说哪有这么严重,鉴于他们都是初犯,情节也较轻,应该不会处罚很重的,不过是拘留几天加强教育,你们家长要密切配合啊,吸毒的危害太大啦,很容易毁掉一个人。
    我频频点头连连称是,事实上亦口服心服。
    随后他们让我见了阿媚一面,阿媚被带出来时脸色苍白,神情木然,精神不振,与我平时的印象宛若两人。一见到我,她的眼泪“哗”地掉了下来。
    我也不由一阵心酸,暗自责怪以前对她太漠不关心了。的确,以前我总觉得她是一个独立要强,自主任性的酷女孩,压根不需要别人关心,过问多了反而会让她不耐烦。其实我错了,没有人会拒绝他人的真心关爱,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我憋着一肚子问题和话要对阿媚讲,但当着公安的面毕竟不太方便,因而只是安慰了她几句,并说了些让她自我反省认识错误尽快改正之类的话。最后,我对她说:“过几天我来接你,一切都会好的。”
    阿媚平静地听完了我的废话,临别时只说了一句:“千万别忘了,帮我照顾好SONE。”
    当晚,我彻夜未眠,前前后后想了许多,越想越觉得对不起阿媚,同时还产生了一些以前从未想过的疑问:相处这么久了,阿媚一直没对我提过她的家庭情况,作为在校大学生她的行为称得上放纵,难道她家人毫不知情吗?还是放任自流?另外,她吸毒究竟多久了?除了吃摇头丸还吸别的毒品吗?除了吸毒还会真如艾丽丝所言在贩毒吗?如果一切比我想像的更糟,我又该怎么办?……
到现在我才明白:自己与阿媚虽然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却始终在相互吸引的同时又相互排斥着,至多是在维持一种微妙的关系,可我们终究不能相安无事,也许日后事情怎样发展不是我们所能预料,更不是我们所能把握的。

    阿媚的问题尚未解决,我正焦头烂额心烦意乱之际,石头又打电话约我去唱歌,压根就没这份闲心的我一口回绝了,可他却死皮赖脸缠着我,说什么最近比较烦而且有话跟我讲,要我务必赏光。我冲着电话嚷道:“你烦我更烦,不去!”这小子还是不死心,愣说既然我们都挺烦更应该出去散散心。在他的纠缠不休之下,我只好勉强答应了。
    一见石头那副垂头丧气半死不活的熊样,我就知道他准是又与艾米闹矛盾了。他这次倒没带着梦娜,但却把我领到一家位置偏僻门面也不大的歌舞厅。我问他怎么挑了这么个鬼地方,他神色诡异地说不是我小气其实这儿开销比别地儿只多不少,不过包管你彻底放松一把,进去就知道了。
    果然不进不知道,一进真奇妙。
    没想到这家看似简陋的歌舞厅里别有洞天,一进门就是与星级宾馆毫不逊色的大堂,长长的吧台后站着一群千娇百媚搔首弄姿的妖艳女郎,看见我们仿佛见到猎物一般双目放光媚眼纷飞,我顿时感觉有些不大对劲,可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石头,一位西装革覆油头粉面的小男人已迎了上来,“两位先生唱歌还是跳舞?”
    石头挥挥手说:“我们包一间KTV,找两位小姐陪着唱唱歌。”
    小男人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欢迎欢迎,就请两位先生自己选两位小姐好了。”
    那帮守株待兔的女郎一个个抖擞精神昂首挺胸,迎接着我们的挑选。
    面对这些卖笑为生的庸俗脂粉,我实在提不起兴趣,却又感到几分新鲜刺激。本想拿出英雄气慨痛斥石头居然堕落到如此地步之后,拂袖而去,转念一想又觉得“既来之,则安之”,不妨留下来见识见识,只要关键时刻立场坚定把握分寸,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就在我一转念的功夫,石头已选定了一个白白嫩嫩丰满高大的短发女子,并催我尽快定夺,这时一位长发披肩身材修长的女郎调笑道:“先生,乱花渐欲迷人眼,可别真挑花眼哦。”
    “好,就冲你能念出这句诗,我就选小姐你了!”我不由对她另眼相看:“小姐怎么称呼?”
    “你不是称呼我小姐吗?”
    我心中暗道:“果然厉害”,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小姐请!”
    穿过窄窄的走廊,我们被引入一间光线暗淡面积狭小的KTV包房,房内除了彩电VCD之外,只有两张三人沙发和茶几,四周包括窗户在内都遮挡得严严实实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我顿时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憋闷。
    石头刚落坐,胖小姐就一屁股坐到他怀里,他也毫不在乎地搂抱着她,开始点歌。
    瘦小姐同样大大方方地准备把我当座垫,但我表示自己不习惯这样,让她坐在我旁边,她便紧挨着我的身体坐下了。
    应该说石头这小子歌喉还不错,他首先唱了一首《爱一个人好难》,两位小姐欢呼雀跃强烈要求他再来一首,他又唱了一支《心太软》,然后便让我唱。
    我唱了一曲自己比较喜爱的老歌《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两位小姐亦鼓掌不断呼吁我“再来一个,”我响应呼声又唱了一首《忘情水》。
    胖小姐紧接着唱了一支《月亮代表我的心》,拿腔作调唱得实在不怎么样,因而我们虽照样鼓掌捧场却没让她再接再厉。
    瘦小姐出乎我意料地唱了一首校园民谣《同桌的你》,虽是女唱男声却也别有一翻韵味,并且勾起了我对大学时代的记忆。记得毕业晚会上,我弹着吉它动情地高唱《流浪歌手的情人》,这首歌使不少女生掉下了泪水。
    于是,我接下来点唱了《流浪歌手的情人》,然而怎么也唱不出当初的感觉,不过我依然自我陶醉在歌声中:“我只能一再/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那就是我/在人们传说中/苍凉的远方/我和我的爱情在四季传唱……请你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
    一曲唱毕,我发现石头和胖小姐不知何时离开了,便询问瘦小姐。她露出满脸媚态说:“他们呀,逍遥快活去了,先生你要不要我为你贴身服务?我很够味的。”
    我不由大吃一惊,想不到石头这小子还真敢玩:“不对,我没见他们出门。”
    “你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儿吧?”小姐神秘兮兮地笑道:“我们的每间包房都曲径通幽,绝对安全。他们走的是暗门,你当然没注意啦!”她边说边拉起我的手放在她胸前揉搓着,并作出种种诱人的姿态。
    对这位小姐我最初印象还不错,觉得她不象一般坐台小姐那么粗俗。可此刻面对她赤裸裸的色相诱惑,我却感到厌恶,不过我也不忍心过份伤害她,便慢慢地把手收回尽量保持微笑:“不好意思,我今天精力不济,只想唱唱歌,下回再来吧。”
    “凭我的直觉,先生不会来第二次。”小姐一脸失望和不甘:“说真心话,我很愿见到你这样的客人,只要你愿意,台费可以减半。”见我不动声色,她又说:“我对你真的很有好感,台费分文不收,够意思吗?”
    “谢谢!”我冷冷地说,“没什么好商量的。”
    小姐再也无话可说,室内气氛顿时紧张起来了。还好没多久,石头和胖小姐就打情骂俏地从屋角一个小暗门钻了进来,我一见他就催着要走,他却又与胖小姐对唱了一首情歌《心会跟爱一起走》,才恋恋不舍地被我拖出了包房,结帐时,我看他整整付了一千元人民币,出门后忍不住问他怎么会这么贵,他轻描淡写地说:“包房费两百,小姐的台费各三百,小费各一百,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又问他是不是常来这儿鬼混。
    他说哪能常来,花费这么大。
    我接着问他什么时候开始来的。
    他迟疑片刻说头次来的那天晚上是与艾米吵架后喝醉了独自到这儿被小姐拉进去的,后来又来过几次。
    我说你纯粹是找刺激。
    他说不找刺激又能怎样,反正艾米已经变心了,没想到我们的感情这样经不起考验。
    我说感情没有变而是人变了。
    他喃喃道是啊感情这东西不可信人更不可靠。
    我说其实做人应该随着环境变化不断改变自己,否则怎么能适应呢?
    他说可我真的离不开艾米呀。
    我说你小子别把自己弄得龟孙子似的,谁离不开谁呀?一条狗离开主人还照样活呢!
    他突然恶恨恨地骂了一句“臭婊子!”
    我说别总怨天尤人,说到底艾米也没错,你小子他妈更不是个玩意儿。
    石头低下头,一言不发地加快了脚步。我也不再开口,在他身旁沉默地漫无目的向前走着。

    阿媚终于出来了。
    我,小同,艾丽丝,木子及小芳一道去接她回家。大伙儿都故作轻松,希望让她高兴起来。阿媚似乎懂得大家的一片苦心,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好象不过是出门旅游了一趟。并且她虽然明显瘦了,精神状态却显然回升。
    小狗“SONE”几天不见阿媚,居然没忘记她,一见她就扑过去撒娇献媚十分亲热。阿媚也热切地抱起它又亲又摸无限爱怜。
    木子在一旁开玩笑道:“嗨,看你们这股亲密劲儿,我们简直吃醋了!”
    小芳捅了他一下说:“要吃醋也轮不着你呀。”
    艾丽丝笑道:“谁也用不着吃醋,我们来吃顿团圆饭吧!”
    我说好哇到哪儿去吃,我请客。
    小同说还是让阿媚来决定。
    阿媚淡然一笑,说我们就在家里吃好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于是我们买菜的买菜,下厨的下厨,分工协作各显神通,忙忙碌碌地做出了一大桌中西合璧风味各异的饭菜。
    饭桌上的气氛热烈而张扬,大家心中都有数,这样的聚会将会越来越难得,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的盛宴再热闹,狂欢的气氛再浓厚,最终依然要面对曲终人散的落寞。
    即将酒足饭饱之际,小同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叹道:“很可惜,今天石头和艾米没来。”
    我说我给他们都打过传呼,但都没有复机,也不知忙什么去了,手机也都关着。
    大家都默默无语,各自想着心思。
    很快我们就散席了,收拾完残局之后,我和阿媚都已不胜酒力,便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我虽醉意朦胧却怎么也睡不着。看看阿媚也迟迟未入睡,而是睁大眼睛瞪着天花板发愣,不知在想些什么。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碰碰她,试探着问:“哎,这次的事情,你爸妈会知道吗?”
    “就算他们知道了又怎样?”阿媚淡淡地说。
    “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怕他们生气?还有伤心?”
    “哼!”只有一声冷笑。
    “你怎么不说话?”
    “告诉你,”阿媚忽然冲我吼道:“甭提我父母,我没有爸爸妈妈。”
    “你……”万万没想到她会有如此剧烈反应,我只好命令自己闭嘴。
    可沉寂了不一会儿,阿媚又转向我,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身体:“对不起,我太冲动了,都怪我从来没对你讲过我家事。”
    “没关系,现在讲也不晚啊!说真的,我很想听听,当然,如果你实在不想提或想起来就伤心,也不必勉强。”
    阿媚迟疑了几分钟,慢慢地说:“其实也没什么,我爸爸妈妈早就离婚了,这种事情现在很平常的。”
    “那么,你跟你爸爸还是妈妈呢?”
    “他们都只顾自己,谁还要我呀!”
    “谁让你不乖一点呢!你是不是老惹他们生气?”我故意和她开玩笑,以活跃气氛。
    “我怎么不乖啦?”阿媚认真地说:“小时候的我,绝对是人见人爱的乖乖女,又聪明又听话。”
    “打死我也不信!”
    “真的!那时候爸爸妈妈感情也很好,全家人整天都开心得不得了。后来,妈妈下海成了女强人,正当她事业兴旺发达之际爸爸却下岗了。妈妈开始瞧不起爸爸,爸爸也越来越自卑,两个人一见面就吵架,吵得我不得安宁,终于在我考取重点高中时他们正式离婚了。当时,我捧着录取通知书,他们却一人手拿一本离婚证书。我被判给妈妈,可她不久又嫁人了,而且忙于生意压根就没空照顾我,只知道给我钱。爸爸分割到一笔财产,也与别人结婚了,只有我,就这样成了没人要的孤儿……”
    阿媚的声音越来越低,我的心却越来越沉。难怪她有家不归,难怪她自我放纵,难怪她习惯于他人的漠不关心。
    了解到阿媚的故事之后,我暗下决心从今以后要尽心尽力好好待她。反正她现在是毕业实习期,用不着去学校上课也不急于找工作,我便劝她在家休养一段日子,她也爽快地接受了我的建议。
    无所事事的日子,阿媚过得十分自在,有小狗“SONE”相伴,表面看上去她亦如那些被人包养的小女人一样吃饱喝足遛遛狗,不要太悠闲哦!但我深知她不过是暂时性地调整,因为她曾指着一个“小蜜”的背影对我说:“要真让我象她那样生活,我肯定会闷得发疯。”

    一天深夜,小狗“SONE”突然离家出走了。奇怪的是,我们居室的门窗都紧闭着,不知道这家伙从哪儿跑掉的。
    第二天早上,阿媚起床后象往常一样准备带着“SONE”去散步,却发现它的小床上空空如也,她以为这家伙又溜到哪个角落捉迷藏去了,便边叫唤边寻找。可把屋内角角落落都找了个遍也不见“SONE”的一根狗毛,她不由急得把我们都吵醒帮她搜寻,结果仍然一无所获。我们又出门在花园里分头搜索,还是白忙乎了半天。最后,我们只好贴出了“寻狗启事”。
    “SONE”刚失踪的几天,阿媚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它自己迷途知返或有人送它回来。但它却一去不复返,她和艾丽丝伤心地再三探讨一个问题:“sone”到底去了哪儿,身在何方呢?该不会是遭遇不测了吧?讨论到痛心处,她们居然泪水涟涟,女人啊!
    有一次实在听得不耐烦,我忍不住插嘴道:“我看这只小野狗准是被小母狗拐跑了。”
    小同也在一旁帮腔:“是啊,你们就别再念叨这个忘恩负义的狗家伙了。”
    阿媚一听大为光火:“胡说八道,你们以为“SONE”象你们一样啊!”
    艾丽丝亦颇不服气:“简直胡说九道十道,不许你们侮辱“SONE ”!”
    我们只好乖乖闭嘴,难怪有人说女人都不可理喻,跟女人讲道理的男人全是傻冒,因为在女人面前,男人从来就没有道理。
    不过,活虽这么讲,阿媚和艾丽丝终究还是渐渐接受了“SONE ”出走的现实,提起它的次数越来越少,只是阿媚偶尔碰到别人遛狗时,难免触景伤情。
    从公安局回来后,阿媚一直很少出门,晚上更没有出去陪酒或狂欢,我也尽量每天下班便赶回家,陪她度过一个个漫漫长夜。
    这天夜里,我们看过电视洗濑完毕正准备休息,阿媚突然表示想出门走走,虽然夜色已深但我不忍让她扫兴,就与她手牵手走出花园,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信步闲游。
    走到一个空无一人,唯有红绿灯闪烁不停的十字街头,阿媚停下脚步注视着变幻的红绿灯,自言自语地说:“有时候,我真想做一只流浪的小狗,满世界到处乱跑,可我总感觉自己走到哪儿都是十字路口,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儿走。”
记得我高中时,一位老师在思想政治课上讲,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能够独立思考,因而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动物只会混混沌沌地活着,再强大的野兽也战胜不了人类,例如野猪被人驯养成了家畜,野狗被人驯养成了家犬。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又有几个人能真正拥有自己的思想把握自己的生活?也许我们亦不过是社会化的机器人,被某一只看不见的巨手操纵着。



午夜十字路

徘徊在午夜的十字街头
把一种心境默默感受
黑夜比白天更为真实
在这个时候哦,这个时候
总想远离这个地方
却不知该往哪儿走
总觉得不能这样两手空空
却不知道该把什么寻求
也许我想要的永远无法得到
也许我想要的已经足够
在这午夜的十字路口
我还有些事情要做
有些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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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青春小说,新锐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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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无哲 的帖子

问好,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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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尘冰 于 2009-11-27 08:55 发表
心理年龄更重要,我很有兴趣拜读你新出版的20万字长篇《打开幸福的盒子》!这样吧,你送我一本书,我送你与两部长篇,外加我主编的杂志和新锐作家丛刊各一本.

你把地址给我,我把前面一本长篇小说《我从灵魂深处爱你》一并寄去。我的一本诗集和随笔集,就暂时不寄了。近来也更迷小说的。
你的到来,对我写小说很有帮助的。我这儿发的一个中篇小说《爱上你的眼睛》,在第二页抽空时你最好读一下,谢谢~!

[ 本帖最后由 妙妙 于 2009-11-27 12: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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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7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0# 妙妙 的帖子

两本小说已寄出.我也有一本诗集和一本随笔集,不过都是十几岁时的作品,更不好意思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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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尘冰 于 2009-11-27 15:33 发表
两本小说已寄出.我也有一本诗集和一本随笔集,不过都是十几岁时的作品,更不好意思示人.

我们会是好朋友,真的很谢谢你噢*^-^*
说句老实话《爱上你的眼睛》,我自己特别喜欢的纯情小说,也有很多朋友辛苦的跟贴。我在出版《打开幸福的盒子》前,很想出版这个小说,并更名为《爱情DJ》,加上朋友的BBS和我创作时的书信与回贴,也应该是很不错的了。
我相信缘,一直在等,也许机会在你身上。无论结果怎样,你最好每一楼都好好读,网络写作的互动有时力量是惊人的。
如果有一天真能成书出版,今生也了个小小的心愿!……

[ 本帖最后由 妙妙 于 2009-11-27 1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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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佩服写长篇小说的人了,功底扎实不说,还很有毅力!

看了前面的一些部分,感觉有点上海版《奋斗》的意思,不错~

在上海书城有得卖吗,有空可以买一本,这样就可以随时阅读了~

问候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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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2# 妙妙 的帖子

我会抽空细读,合适的话还会签下来或推荐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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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3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雨儿 的帖子

前两年上海书城有售,现在不知道,毕竟已出版四年.各大网络书店或许还有,如果没有你可发个地址给我,我送一本给你.因为版权卖给了出版社,我自己的存书也是向出版社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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