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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沉入喧嚣》(第四届胡风文学奖唯一一等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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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2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10月珠海出版社出版
第一章:午夜迪厅1

午夜2时,半梦半醒的城市里,最沉醉又最清醒的是我们这群在迪厅里狂欢的年轻男女,他们称我们为“新新人类”但我们并不在乎别人的眼光。

     我们永远精力旺盛,午夜时分更是我们精力和体力的最佳时刻。每个夜晚,都是我们的狂欢节。就说本人吧,白天在一家公司做着规规矩矩的小白领,半夜经常来到“精灵迪吧”——这座城市里最热闹的迪厅,发泄自己过盛的精力。

     今夜不知为什么,才跳了不足一个小时我竟感觉有点累了,也许是白天加班的缘故吧。于是,我停下舞步坐到迪厅角落的一张小桌旁向待者招手要了一杯百威啤酒,边喝边欣赏着池里的人群。迷离的灯光下,一群衣着时髦发型前卫,嘴嚼口香糖眼神飘忽的男女在不断的扭动中发出阵阵尖叫声……

    “萧哥,怎么不跳了?”一位染发,穿黑色紧身衣,象美女蛇一样扭动着的女孩子远远地冲我喊道。

    “累!”我懒洋洋的回答。

    “是吗?我还以为你永不言累呢?”女孩边说边踏着舞步向我这一角靠过来。到了桌旁,随手操过我刚喝过一半的啤酒,嘟嘟地灌了两口,身子依然随着强劲的旋律扭动着。

     女孩叫阿媚一位大三学生,但浑身上下没一点妩媚女人味,反而从里到外透出一种酷劲,穿很时尚的服装,化挺另类的淡妆,喝酒抽烟比男孩子还爽。有一次我同她开玩笑说阿媚叫起来就象阿妹,她便难得认真地提出要同我拜把子认我做大哥,并且从此还挺象那么回事地关心着我甚至闹着要在她的同学中给我介绍一位女朋友,但我总是一笑了之。包括阿媚在内,没有人知道我喜欢一个女孩子已有八年之久了,这件类似琼瑶剧情节的事发生在我身上,说出来不仅别人难以置信就连我自己也感到奇怪,在快餐爱情盛行的现代社会,我的情感恐怕没人能够理解甚至只会让人笑话,尤其是在我这群迪友当中,也许,我骨子里和这些以另类青年自居的迪友们并非同类。虽然我溜冰蹦迪喝酒,偶尔也装扮得很反叛很前卫,但我从不游戏人生玩世不恭,说白了,我是一个双面人,从小到大总在传统与现代的交接线上打滚,一方面极力想做乖孩子好学生积极上进的热血青年,一方面又常觉得压抑和沉重,不得不借蹦迪等方式来寻求发泄和解脱。

    “嗨,老土,你今儿怎么啦?”阿媚刚离开,身后又有人拉起我的手臂,“别胡思乱想了,接着蹦!”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石头”。石头系别名,因为他姓石,正如我名叫萧尘,不少朋友便喊我“老土”。我,石头,还有小同,木子四人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白领公寓,虽然不在一起上班,下班后却共同寻欢作乐,一道喝酒一道蹦迪一道泡妞。石头乃中原人氏,却长着一副江南才子式的清秀面孔,小同来自古城西安,虽无西北大汉的剽悍却也颇有几分豪气;木子则是台湾人,随来大陆经商的父母寄居上海求学,我们四位难兄难弟偶然在迪厅里相识之后,彼此臭味相投便干脆住到了一起。

     认识阿媚那天晚上,我们“四大金刚”情绪都很糟,小同失恋了,我与女友阳阳也出现了危机,石头刚被老板骂个狗血淋头,木子考试亮了红灯,借酒浇愁愁更愁,我们又带着醉意去蹦迪。

     走进迪厅在4号台就坐之后,我漫不经心地扫视了一眼整个迪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对面8号台坐着四位辣妹正向我们指指点点,几乎就在同时,石头三人也注意到了她们。一般来迪厅跳舞的大都男女作伴,象我们及8号台这样纯粹男孩或女孩的组合并不多见。于是我灵机一动,提议我们四人猜出她们四人的身份,然后邀请她们共舞。我猜她们是大学生,石头认为她们是打工妹,小同说更象白领丽人,木子则感觉她们系坐台“小姐”之流,由于我们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我便提议在交谊舞时段四人同行去邀请她们作舞伴,借机“验明正身”。四位辣妹中有三位爽快地接受了我们的邀请,唯独一位冷若冰霜地随烟圈一道吐出两个字“不会”摆出了一副恕不奉陪的架势,脸皮稍薄者准会知难而退。本人却天生胆大皮厚不畏艰难,干脆一屁股坐到“不会”小姐身旁没话找话地套磁,“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早已过去,小姐别把阶级斗争的弦绷得老紧嘛。”

     “这年头虽没有阶级斗争,披着羊皮的狼却到处乱蹿,不得不防啊!”小姐冷笑道。

     “别,透过现象看本质,我充其量也就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小姐多虑了。”

     “嗬,你还挺能捣浆糊的”

       “过奖了,我可是一向明明白白做人,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小姐怎么称呼?”

     “你叫我阿媚好了”

      一场舌战,我们终于不打不相识。

[ 本帖最后由 尘冰 于 2009-12-3 11:3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迪厅2

与初恋女友阳阳相识那年,她才十二岁,我也不过十六岁。当时我们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她上初中我念高中,回想起来细节已模糊不清,但我清楚地记得自己一眼看到当年那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时,不知为什么竟有一种心跳的感觉,不过,三年师兄妹,我和阳阳并没有上演“早恋”的故事,一切都平淡乏味,并且毕业后我去北京上大学她到省城读中专,从此整整四年彼此杳无音讯,虽然这四年里我一直在打打探阳阳的消息,可我并未想到自己早已对她暗生情愫。

     在别人眼中,我绝对不象多情种子痴心汉,事实上我也从不把所谓的感情当回事儿,大学期间,不少女同学其中有几位还顶着校花、系花、班花之类桂冠,对我或多或少真真假假地表露过好感抛洒过秋波,但本人始终不为美色所动,至多只在感动之余空虚之际逢场作戏,因此,一位女孩说我一点儿也不懂得怜香惜玉;另一位则认为我纯粹已被女孩宠坏了;还有一位受伤后痛骂我是“冷血动物”。被骂成“冷血动物”我心里当然不太舒服,便蓦然回首搜肠刮肚,试图找出一两位曾令自己动过心的女孩,这才发觉自己心中一直隐藏着一个小女生的影子,我不由被自己如此纯真的初恋情怀感动了,开始一厢情愿地编织起浪漫的爱情故事。此前,我就在不经意地寻找阳阳,打算认她做妹妹,因为我印象中的她是一个蛮惹人怜爱的小丫头,自从发现自己对阳阳有一种特殊感觉,我更是加大了寻找她的力度,而且改变计划准备一找到她便向她大胆表白从头说起。可阴差阳错,直到大学毕业我仍未能与阳阳重逢,得到的一些消息也只是捕风捉影。

大学毕业后,我放弃安置独身闯荡大上海求职,还算顺利地进入了一家知名大公司。单调的工作环境,敏感的人际关系,一切的一切不断消磨着我的书生意气,满腔激情和雄心壮志不足半年时间就日渐同我的名字一样消沉了。于是,我成了“精灵”迪厅的常客。

     某天晚上我乘地铁去蹦迪,突然发现前排座位上有一位高个子女孩十分眼熟。但绞尽脑汁却想不起在哪儿见过。鬼使神差一般,我竟尾随女孩下车走了挺长一段路。女孩发觉有人跟踪后猛然转身对我摆出了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又惊呼道:“萧大师兄,是你?”我稀里糊涂地点点头,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女孩一番,才半信半疑地问她:“你,你是阳阳?”

    虽然我认出了久别重逢的阳阳,但同时我也出现从长大了的阳阳身上已很难找出当年那个小女生的影子。然而我们能够戏剧性地重逢不可不说有缘,我当时仍激动不已,当晚我没去迪厅,而是同阳阳泡在一间酒吧里追忆往昔。阳阳告诉我,她中专毕业后在家,工作不太理想便辞职来到了上海,现刚进一家商务公司做文员。我则带着三分酒意添油加醋地向阳阳表白了自己对也多年的思恋,可让我大失所望的是她并没有象预想的那样被深深打动,只是淡淡一笑。

    也许,阳阳反应的平淡,反而刺激了我对少年往事的记忆和走进她情感世界的渴望。当年与阳阳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似乎一夜之间全部复苏过来,我如同一只作茧自缚的蚕儿一般日渐被自己吐出的缕缕情丝包裹起来了。以前同女孩子交往时,我从不敢放纵自己的感情,始终坚守着一道坚硬的心理防线。并非我真是冷血动物不懂真情,而是因为我害怕一旦付出真心无法收回,只能面对一无所有的伤口,我深知在这个越来越多的人把感情当成一种游戏的年代,所谓天长地久的爱情往往不过是一种传说,然而,在与阳阳重逢之后,我却走火入魔一般决定拆除一切感情防线,全心全意地投入一回,即使飞蛾扑火也无怨无悔。

    从一开始,我的狂热和阳阳冷静既是一种鲜明反差,又注定了我们这场恋爱必将以悲剧结束。的确,半年来我用心良苦费尽心机,对阳阳展开了全方位的热烈追求,整个过程就象一场言情电视剧,三份浪漫七分无奈。我为阳阳所做的一切,乃至打动了她的每一位女友,可唯独她本人却无动于衷。就算我是不折不扣的白痴我也能看出,她之所以默认我这个男朋友,只是因为她目前还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且我在一定程度还能够满足她的虚荣。然而我宁可稀里糊涂地把爱情进行到底,也不愿意清醒理智地自动撤退。跟着感觉走,不撞南墙不回头。反正我还年轻,大不了一错到底再从头开始。就算我对阳阳的感情只是一种错觉。这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不过,为了避免朋友们的笑话,我追求阳阳的方式虽然轰轰烈烈,却始终瞒着自己那帮狐朋狗友,就连石头等人也认为我只是在泡妞而不是在恋爱。

     半年苦恋时间虽短,却令我心力憔悴。因此当阳阳突然一改暧昧的态度,明确表示不可能接受我时,我在十分不甘心的同时竟有几分如释重负的感觉。阳阳提出分手的当夜,我说不出心头是什么滋味,既茫然若失又倍感轻松,吻别之后,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孤独,但我真的只想一个人走走,便关掉了手机和传呼,让所有人都遗忘我让我忘掉一切吧,眼前晃过一张张陌生冷漠又似曾相识的面孔,其中有没有我旧日或未来的朋友?

    “先生您好!”耳边突然响起一声亲切的问候,紧接着眼前出现了一簇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买支花,送给心爱的人”。花丛中掩映着卖花少女靓丽甜蜜的笑脸令人陶醉,可我缺少卖花的心情只好喃喃低语:“对不起,我不需要买花”。“怎么会不需要呢?今天是情人节呀!”卖花少女依然笑意甜甜地诱导着我。

“情人节?”我茫然四顾这才发觉身旁来来往往的大多是对对手捧鲜花的情侣,可刚失恋的我并没有情人,情人节与我又有什么干系?卖花少女听过我的解释却笑得更甜了:“先生失恋了就更应该买支花啦,看见中意的单身小姐就给她,不挺好吗?”

     我不由被女孩的奇思胡想逗乐了,掏出十块钱买下支红玫瑰,继续在涌动的人群中随波逐流。情人节无疑是一个温情脉脉的美好日子,可刚刚失恋的我手握红玫瑰却不知想走向何方又该把手中的鲜花送给谁。

在狂热追求阳阳的半年间,为了讨她欢心我几乎三天两头就给她送花,并且想方设法营造浪漫气氛制作精彩节目,事实上,我挺烦送花调情烛光晚餐之类作秀。在我看来只要真心相爱压根就无需刻意经营所谓的浪漫,两人在一起默默相对心手相牵就是一种浪漫的感觉。

     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手中这支并不代表爱情的玫瑰该属于谁呢?这时候只要有一位似曾相识的女孩出现在我眼前,我一定会把花献给她,然而,身旁川流不息的红男绿女几乎没有人注意我和我手中这支不知为谁开放的玫瑰,今夜我才发觉自己认识的女孩虽不算少,却男女之交淡如水,不仅没有真正的情人而且也没有所谓的红颜知己。

    随波逐流茫然回顾,此刻的我就象一位梦游症患者,游荡在衡山路——著名的迪厅,酒吧,茶坊一条街。两旁高大的梧桐树影斑驳,树荫下霓虹闪烁,突然,我发现左前方一棵树下,一位黑发飘扬白衣如雪的妙龄女郎正痴痴地站立着,似乎在充满希望又近乎绝望地守望着什么,我心中一动,慢慢走过去轻声唤道:“嗨,小姐!”连唤数声女孩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转过身正想走开却忽听女孩发问:“你想干什么?”声音娇柔慵懒十分动听。

   “没什么!”我赶紧回转身把花递到她面前:“我只不过想送朵花给你”

   “是吗?”女孩没有接我送的花,反而冷笑着问我:“什么意思?”笑靥如花,笑意却如冰。“没意思。”我缩回伸出的手,大声说。

    “对,没意思!”女孩低下头低声喃喃:“生活没意思工作没意思,恋爱没意思失恋也没意思。”随后她又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我:“你没意思我没意思,我们凑到一起会有意思吗?”

    “同样没意思!”我的确觉得自己挺无聊的,随手把花插在上衣口袋里,扬长而去。

    不知不觉中,我又来到了“精灵”迪厅门口。石头他们此刻无疑正在里面狂欢,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除了尽情发泄还能作些什么呢?手握玫瑰我犹豫了三秒钟,便闯了进去,屋内舞影憧憧乐声滔滔,依稀能听出正播放的舞曲是迈克杰弗逊的《昨日》——“NO LOVE NO LOVE,ONLY THE  OXEN ON  THE  WEST”(没有爱情没有爱情,只有西部的牛群)。

    在这喧闹放纵的气氛中,我如同触电一般踏着疯狂的舞步,卷入了涌动的肉体森林中,也许由于今天是情人节吧,舞厅里明显比平时多了许多成双结队的男女,不少情人长久地拥抱或亲吻着并伴随乐曲下意识地扭动。

    双手紧握玫瑰花高高举起,我紧闭双眼剧烈地晃头扭腰摆臀,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速度去放纵自我,渐渐地思维越来越单调激情越来越兴奋生活的压力失恋的痛苦全都远去了,我只希望自己永远处于这种半颠狂的状态中不再清醒,

    突然,身边响起一阵女声尖叫:“一二三四谁爱谁?”随后是几个男声齐:“五六七八我爱你!”女声又叫:“一二三四你爱我,五六七八爱什么?”男声高喊:“宝贝宝贝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

睁开双眼询声望去,我才发现发出阵阵叫声的正是阿媚与石头一伙,于是便舞了过去。

   “嗨,萧哥!”阿媚最先看见我,一伸手猛地把我拽到了她面前:“红玫瑰?送给谁?”

    “给你!”我边喊边把花塞到她手中。

    “耶——”阿媚随手把花插在了胸前,紧贴着我的身子,更加狂劲地舞动着。屋顶的旋转灯射出短促而尖锐的光束,扫射着她秀气而苍白的脸;她淡黄色的披发如上足劲的钟摆快速地东西摆动令人眩目;从她低开的领口里看去深深的乳沟插着一支鲜红的玫瑰,在白晰的肌肤映衬和迷幻的灯光照射下恍然如梦。总之我感觉她此时就象一位媚人的女妖在引诱我步入一个狂乱的境界。在这挡不住的诱惑面前,我既眩晕又冲动,浑身的血管几欲爆裂,唯有更加强劲地贴近阿媚疯狂共舞。石头他们则手拉手围绕我们跳着旋转的舞步,整个迪厅似乎都在随着我们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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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2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迪厅3

我居住的新世纪花园位于城乡结合部,靠近外环线。但距离地铁口不远且社区里定点发班车,交通倒便利。由于社区定位主要是面向白领阶层,在社区环境建设上颇下了一番功夫,所以生活配套设施十分齐全,银行、邮局、超市、球馆、酒楼应有尽有,尤其美容院更是遍地开花。能够混上白领,无论男女好歹也算成功人士,自然很在乎形象和脸面,而且白领人士的工作压力都较大,闲暇时间洗头按摩放松放松也是少不了的。我和石头等人虽然只是白领中的末流角色,但均属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贵族”,又有着父辈们所不具备的超前消费理念,难免经常光顾社区里的各种娱乐场所。往往蹦迪到午夜两三点钟回来后,还要去吃顿宵夜或洗洗头,顺便同服务小姐或洗头小姐调调情什么的。

    某天周末,头天晚上蹦迪到凌晨的我们一直睡到中午12点才起床,胡乱洗漱了一番,便打电话叫社区里的新亚大包送来四份外买快餐,常给我们送外卖的服务生是一个秀气腼腆的女孩子,带着几分学生气和农村少女的纯朴,很容易害羞,这个年代会害羞的女孩太难得一见了,因而石头和小同总爱逗逗她。我也挺爱看这位小萍姑娘羞涩时脸色微红低头不语的样子,但如果石头两人言辞出格我便会看不下去而加以阻止。

吃过不知是早餐还是午餐的快餐,小同提议大伙儿去新开张的淑女屋美发美容院洗头,以醒脑提神并见识一下那儿的淑女们。

    美容院的生意显然称不上太阳底下的事业,白天特别是中午一般都冷清。我们闯进淑女屋时,里面一个客人也没有,悠闲的洗发小姐们初看上去倒还名符其实,装扮和举止颇有几分淑女作派。看来淑女屋的老板娘在特色二字上挺下了一番心思,屋内的装饰不象普通美容院那样力求富丽堂皇,反而用布艺,书柜,家庭式酒吧吧台以及随意放置的洋娃娃之类绒毛玩具营造出一份温馨气氛。小姐们的衣着也不象一般发廊妹那样性感,更没有浓妆艳抹,一律黑发披肩短袜长裙淡妆浅笑,似乎真是一群温柔娴淑的小家碧玉。

     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们一边享受着洗发小姐的服务,一边同她们套磁。

     为我洗头的小姐眉清目秀娇小可爱,一看就知道来自江南水乡。我便试探着问她:“小姐,是江浙一带的吧?”

     “先生看人真准”小姐甜甜笑道:“我是江苏扬州人。”

    “自古扬州出美女,难怪小姐这么漂亮,敢问贵姓芳名?”

    “我才算不上什么美女呢,再说自古红颜多薄命,美女又有什么好?名字只是个符号,您就叫我小芳吧。”

     没想到这小丫头还挺多愁善感,我不由收敛了几分,不再继续油腔滑调了,石头,小同和木子却与小姐们谈笑风生,似乎都已经上道,

    洗完头回去交流成果,果然除我之外均有收获,石头弄到了小姐的呼机号码;小同给小姐留了名片,木子更厉害,业已与小姐相约晚上去唱卡拉OK。

    木子这小子在我所见的台湾人当中,算得上靓仔。一副典型的南方人面孔,架着金丝边树脂眼镜,配上高桃身材,颇有几分风流倜傥。他名义上是随父母来大陆求学,实际上都是为逃避兵役。因此,虽然他在附近一所大学挂了个名,但学业似乎只是副业,正业则是吃喝玩乐。并且这小子百分之百继承了三民主义所提倡的“博爱”精神,每见到一个稍具姿色的大陆女孩,他都会在三秒钟之内就产生爱慕之情。

     这年头,我们不少可爱的女同胞改革开放得十分彻底,为引进外资而一心委身于老外,要不就盼着为港台亲人献身。木子虽无一般台湾老板的百万身价,却也堪称年少而多金,大陆小妹自然趋之若婺。这小子泡妞的信条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无疑来者不拒。我和石头,小同每当木子吹嘘自己搞定了多少大陆妹时,只能酸溜溜地笑话他说如果台湾新生代都象他这么好色,我们干脆招收一批美女组成“娘子军”去和平统一台湾。

     当晚,木子彻夜不归,第二天早晨回来便蒙头大睡。我们一看就知道,这小子的风流帐上又添了一笔。

   淑女难觅,虽然“淑女屋”里不过是一群徒有其表的假淑女,但毕竟聊胜于无。此后,我们四人便成了“淑女屋”的常客,一来二去与那帮“淑女”们混得烂熟并且我们还隔三差五地轮流带她们去蹦迪,唱歌或喝酒。唯独第一次为我洗头的小芳,从不陪我们出去玩乐,无论我们谁出面邀请她,她都不给面子,可正因为如此,我们反而对她更感兴趣了,甚至还产生了几分敬意。尤其是木子,竟然破天荒地为她神魂颠倒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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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迪厅4

石头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一天蹦迪回来后突然表示打算辞去现在还算过得去的工作,条槽到一家名叫“炸弹”的迪吧当DJ。我们都不是那种“一棵树上吊死的人”,信奉“狗急了跳墙,人急了跳槽”,而且都喜欢蹦迪,但却难以支持石头的计划。毕竟迪厅是个特殊场所,供人们在此摘掉面具发泄放纵。疯狂过后,我们还得回到现实生活中,放着好端端的小白领不干去迪吧当DJ,未免过火了吧。况且石头曾对我们讲过,他以前的老本行就是服务娱乐业,干腻了才跳到现在就职的公司任总经理秘书的。干得好好的,怎么又想重操旧业了呢?
    “给私人老板当秘书,说好听点算白领,实质上不过是老板的一条狗罢了!”而对我们的疑问,石头愤愤不已地说:“就我那位暴发户老板,他妈的什麽时候把老子当人看过,在他手下混饭整天就向走钢丝一样,太累。”
    “换家公司不就得了,犯不着一家伙蹦到迪吧里去呀!”
    “天下乌鸦一般黑,咱这种没啥专长的小白领,到哪儿都难有出头之日,干脆回迪吧上班图个痛快,让我彻底疯狂吧!”
    石头说跳就跳,几天后便开始了昼伏夜出与太阳公公作息完全相反的迪厅DJ生活。
    迪厅里的DJ在一般人看来也许没有电视电台主持人高雅,但做起来并不简单,既要有乐感和表演天分,又要善于调动气氛,迪厅里火辣辣的氛围有一半靠DJ策动,DJ的工作职责就是把握全场,调动大家的情绪,把狂欢的气氛推向一个个高潮。石头跳到“炸弹”迪吧不久,带回一叠优惠卷派送给我们,让我们去帮他捧场。
    “炸弹”迪吧在迪厅云集的衡山路上并不起眼,但前卫气息很浓,整体风格有别于上海一般迪厅刻意的精致,而接近于北京三里屯迪厅的粗糙和随意。未经涂抹粉饰的混凝土墙面,粗 犷的原木壁饰和梁柱,以及简单朴实的木质桌椅,自然而清新。舞池面积不大,不足一百平米,屋顶上的旋转灯周围点缀着许多反光体做的月亮、太阳、星星状灯饰,迷眼的灯光,劲爆的舞曲,拥挤的Dancer大都是酷哥辣妹型的小男生小女生,全场气氛真象快爆炸了一般。
    我和小同、木子溶入“炸弹”的火爆气氛中之后,小同与木子立马两眼放光很快卷进了激荡的人群里,我则挤到舞池边上一张位置较高的吧台旁坐下要了一杯扎啤,边喝边借着低暗的灯光观赏着整个迪吧的环境和舞池里的Dancer。
    当我扫视过全场,石头也发现了我。他站在最高最醒目的位置,一手拿麦克风又蹦又跳又喊又叫,看见我时便举起空着的手向我挥了挥。我亦举起酒杯向他示意。石头身旁还有一位身材性感打扮惹火,上着黑色小背心下穿牛仔超短裙的领舞小姐,正在十分投入地旋转翻飞。也许是看花眼了,我竟然觉得有些眼熟似乎在哪儿见过。为了看清她被飘洒的长发忽而遮挡忽而暴露的面容,我涌进Dancer当中边舞动边向领舞台靠了过去。
领舞女郎一次又一次扬起涂抹得五彩缤纷的脸,很难辩清本来面目,可我依然感觉似曾相识,只是想不起在何时何地见过她。

    石头辞职不久,小同也步其后尘炒了老板的鱿鱼。并且他的这次行动,得到了我们的一致支持。
    两个月前,与小同就职于同一家公司的女友突然对他提出分手。为此,小同还痛苦了半个多月。失恋虽然令他伤心,但并未伤多深,恢复得也挺快。然而,最近他刚平复的伤口又被狠狠地撕裂了-------原来女友和他分手是因为老板的引诱,分手之后就投入老板的怀抱成了老板的情人。这一切对于小同来说,无疑是莫大的侮辱。尤其是公司同仁的同情和耻笑,更让他难以忍受,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辞职,他可谓别无选择。
    和石头一样,小同辞职后再也不想替别人打工受别人的鸟气。而且,他还咬牙切齿地发誓要自己当老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如今这年头,发财梦人人都会做,但终究美梦难圆。小同虽一心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发财致富奔小康,可谈何容易?先不说很难把握投资方向,就算眼前有一条现成的康庄大道也无资可投。他本人大学毕业三年来,收入虽不太低,但吃喝玩乐之余所剩无几,银行户头上不过三五万,我和石头的个人资产亦只是可怜兮兮的“万元户”;木子至今尚属“寄生一族”。把我们的总资产集中起来,不足十万,开家小吃店还马马虎虎,然而猴年马月才能实现发财梦?小同的胃口大着呢!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可我们四个自作聪明的家伙商讨了三天三夜,也没能想出一个好点子。我提议大伙凑钱让小同操盘去炒股,石头担心血本无归,石头提议大量买进福利彩票,木子说中奖系数太小弄不好钞票全变成废纸…………
一番论证,我们仍拿不出可行性方案,但却达成共识:一口吃不成胖子,再发财心切也只能一切从实际出发。
    最终,花园商务娱乐区一家小酒店张贴的转让启事引起了我们的兴趣。经过实地考察,小同提出把酒店盘过来,开一家集网吧、酒吧、书吧为一体的休闲屋,并获一致通过。心动不如行动,我们都是敢做敢为的主儿,拿定主意后马上就付诸行动了,小同、我和石头全部倾囊而出,木子也找老妈赞助了两万元入股,前期资金基本到位。
    筹备开张休闲屋的这段时间,我们无不一改过去散漫与挥霍的不良习气,进化为勤俭节约的优秀青年。资金紧缺,自然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
    付过转让费,交清半年租金,办完营业手续,我们手头几个钱纷纷从指缝间溜走了,剩下的虽然不够装修费用。人靠衣服马靠鞍,现代社会包装尤其重要。我们的休闲屋要想有特色,装修无疑要有个性,而且还要少花钱。
    店铺总面积总共只有一百多个平方,实在有限。为了扩展空间,我们掘地三尺加高纵深之后,搭建了一间木制结构的小阁楼,大约四五十平米。外侧是栏杆和楼梯,里侧依墙修建了一张弧形原木长台,兼备电脑台和吧台的功能,摆上我们四部个人电脑还真象那么回事。中间是一张小圆桌,网虫们上网累了可以聚过来品酒交流。阁楼下面即商铺比较幽暗,干脆布置成情侣幽会的场所:双人吧台,秋千椅,绿地毯,墙面爬满逼真的青腾。外半部没有小阁楼的分割,让人感觉敞亮,便作为书吧兼酒吧;靠墙是两张仿红木书柜,书柜上方悬挂着几幅放大的经典油画,小周还特意从西安弄来几套仿制兵马俑唐三彩之类假文物点缀在书刊之间,中间是一只橡木大酒桶,桶边摆放着一张环形吧台,墙顶上悬着一大圈式样各异的空酒瓶,在灯光照耀下五光十色琳琅满目。
    我们不仅在休闲屋的装修上破费了一番心思,而且绞尽脑汁取了个看似平淡实则另类的名字——单调休闲屋。
    正式开张营业之前,我们先在社区的闭路电视里连续播了一周广告,同时印制了千余份精美的宣传单塞进了各家各户的信箱中。我们的宣传标语是:纷繁的现代生活,难觅简单的快乐!暮然回首,单调休闲屋,让您透明地消费,给您单纯的享受!
     小同理所当然充当单调休闲屋的老板,而且他以前学过调酒还可兼任调酒师,我们三位股东虽各有差事,但业余亦可做做服务生,此外,至少应招收四五位服务小姐,一时半会还真难找到合适的人选,木子出主意去“淑女屋”挖人,并透露小芳曾表示很想改行。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我们只好让他试试。这小子虽然不负众望,十分顺利地把小芳和另外三位小姐从“淑女屋”挖过来。
     万事俱备,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有一段日子没有去寻欢作乐了,于是又蠢蠢欲动。小同拿出一副老板气概,宣布周末晚上由他请我们单调休闲屋全体股东和员工去“精灵”迪吧彻夜狂欢。
    周末,我们刚踏进“精灵”迪厅,阿媚便冲出舞池对我嚷嚷道,“嗨,萧哥,半个多月不见,你们忙什么去啦?”
   “忙着泡妞呗!”我笑嘻嘻地回答。
   “哦”,阿媚瞥了小芳四人几眼,靠近我耳边神秘兮兮地问:“老实交代,你们怎么诱骗这些乖乖女的?”
   “你大哥才没这么厉害呢!”我懒得同他胡扯下去,干脆拉她坐到一张台子边,把我们开休闲屋的过程讲给她听了。
“太棒了!”阿媚听完,顿时欢呼雀跃:“到时候我一准带同学去给你们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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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午夜迪厅
第二章: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第三章: 我们同居吧
第四章: 网上情人
第五章: 流浪的小狗
第六章: 披着狼皮的羊
第七章: 回家的路有多长
尾  声: 最后的狂欢节
后 记: 其实我并不“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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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后记:其实我并不“酷”

在这篇小说里,我写了一群介于主流和非主流之间的另类青年。在某些人看来,他们的生活很“酷”,也许,还会有人因此推断我这个作者必定象书中的“我”一样是个“酷哥”。
说出来你别不相信,其实我并不“酷”。
甭以那种眼神看着我,我可不是诚心“蒙”你。
真的!现实生活中的我事实上打小就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好孩子,从来不敢真正去放纵自己,虽然偶尔也会“灵魂出窍”,走走神儿。
自小,大人就说我们是“幸福的一代”。的确,我们七十年代出生的这批人,在物质生活上没吃过什么苦,文化生活也不象上辈人那样贫乏。但我总感觉在精神上,我们是“压抑的一代”。我们成长在一个充满竞争和规矩的年代,青春的能量只能在规定的界线内释放,我们生于八十年代的弟弟妹妹们更是如此。我们没有经历过爷爷辈“革命万岁”的热血时代,亦没有父辈们“造反有理”的狂热青春期;甚至没有哥哥辈“改革先锋”的火热年华。我们只能按步就班地上学上班,承受着升学和就业的巨大压力及物欲横流的诱惑,承受着“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青春,原本就是叛逆的!
所以我们蹦迪、泡吧、上网、扮酷……但偶尔“出轨”之后,我们仍然会自觉不自觉地回到正常轨道,融入主流社会。
在时尚流行的潮流中,我们同样被淹没了个性,无法真正诠释“酷”的含义。
因此,我们想“酷”也酷不起来。
真实的我,也许有着作品中“我”的影子,却不可能完全拥有那样的生活。当然,对于一个作者而言,生活的经验和感受既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
我这篇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原型,但都不止一个原型。其中一位看过初稿之后曾对我说:“你怎么把我写得面目全非了?”我答道:“因为我写的是你,又不是你。”
的确,比如现实生活中的我,生活方式总体来说相对传统,喜爱琴棋诗画胜过各种现代娱乐。
其实我并不“酷”,让你失望了,只要这本书不会也让你失望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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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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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读了你的后记,能来心情写一些文字,这个冬天也算彼此取暖了。贴完,我会跟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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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午夜迪厅1

看来是个长篇了。只能每天读一节,感觉挺不错的。语言干净,动作到位。我也喜欢蹦迪,所以即使不在舞池,也能明白你写的:
“是吗?我还以为你永不言累呢?”女孩边说边踏着舞步向我这一角靠过来。到了桌旁,随手操过我刚喝过一半的啤酒,嘟嘟地灌了两口,身子依然随着强劲的旋律扭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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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妙妙 的帖子

以前的作品,多指教,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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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3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选在一个阳光灿烂的礼拜天,我们的单调休闲屋终于正式开张营业了。
看来我们提前所作的广告没有白费心机。开业当天,花园里不少在家休息的居民纷纷闻风而至,小小的休闲屋从早到晚都宾客满座。我们这帮兄弟姐妹自然忙个不亦乐乎。多亏阿媚带来几位同学帮忙,否则还真应付不过去。
接下来半个月,单调休闲屋的生意持续火爆。尤其是晚上,更是夜夜客满,每天的营业额近千元。我、木子和石头再也难得去寻欢作乐,业余时间几乎全泡在休闲屋里,但劳累之余却倍感充实,尤其每天打烊时清点当天的收入,更是乐不可支。
阿媚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也坚持每天下课后一起来帮我们做兼职服务小姐。说是勤工俭学,但又不肯要一分钱报酬。
一天晚上打烊后,阿媚没有象平时一样马上回学校提出让我请她喝酒。我推托说太晚了,她说夜深人静两人对饮才有味道,小同等人也推波助澜,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什么今宵有酒今宵醉,良宵一刻值千金,随后便一个个神色暧昧的消失了,把我和阿媚干晾在休闲屋里。木子临走时还附在我耳边说:“兄弟美色当前可别心慈手软,宁可错杀一千,不要放掉一个。
灯红酒绿的休闲屋里只剩下我和阿媚面面相对,我不由有些手足无措,向来洒脱开放的阿媚也有些拘谨。音响正在播放着EoyLES的嘶哑歌声:“Somedays  to  remember , Somedays  to  forget。”我突然想起了久违的阳阳,想起了我们重逢当夜在酒吧里追忆往昔的情景,也许,有些日子可以忘记,有些事情却无法忘记。
“嗨,萧哥,你怎么了?神情恍惚的!”阿媚突然发问。
“没什么,我在梦游。”
“想那么多干吗,累不累呀你?”阿媚半拥半推地拉我到一张情侣吧台边坐下,端来两大杯扎啤之后,坐在我对面,仿佛要一眼把我看穿似的盯着我:“说真的,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是同类,有时候发觉你和我们不一样。”
“有那些不一样?”
“说不上,我只是感觉你表面上虽然很放得开,心里面却似乎很多事情放不下。”
“是吗?”我不由心中一动,别看这小丫头平时大大咧咧的,还挺敏感呢,于是我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举起酒杯,“你就别瞎猜了,什么时候变的疑神疑鬼的啦,喝酒!”
阿媚端过酒杯与我碰了碰,便大口大口地一口气干了下去,我只好硬起头皮同她干杯了。
“OK!”阿媚立马又给我们倒满酒,高举酒杯一字一句的说:“今晚你我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面对阿媚波光流溢的双眼,酒不醉人人自醉,看来我今夜不醉也得醉。
一杯又一杯扎啤干下去之后,我和阿媚渐渐得都有了几分醉意,话也越来越多。迷迷糊糊中,我梦呓一般向阿媚讲述了自己与阳阳的故事。
阿媚一边啜饮着啤酒一边注视着我,静静地听完我的诉说,幽幽地叹息道:“哎!——我早就看出你心里有事,多情总被无情恼,何苦呢?”
“是啊,我知道如今这年头,谁把感情这东西看得太真,一准吃亏,虚情假意才不会受伤,可我宁愿狠狠地受一回伤,伤得越深越好,不是说吃亏是福吗?”
“你真傻,不过傻的挺可爱,我就喜欢你这般傻劲。”阿媚边说边举起酒杯:“来,继续喝。”
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开始不胜酒力。喝着喝着,阿媚突然滑下秋千椅,躺倒在地毯上,手中端着的大半杯酒都洒在她怀里了。
我赶紧站起来,摇摇晃晃地俯下身子想扶起阿媚。
阿媚媚眼如丝,伸出双臂蛇一般缠绕着我,花瓣一般盛开的双唇吐出火辣辣的芬芳气息飘过我的脸颊。我竭尽全力想拉起她,可却力不从心的跌倒在她身上,阿媚紧紧地抱住我,嘴唇如同觅食的鱼儿游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死死地吸着我的双唇,润滑的舌头灵活的跳跃舞动,撩拨着我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个细胞。
我感觉自己的思维完全停滞了,身体由内到外整个在燃烧,出自本能的反应,我开始允吸着阿媚的舌头,并用自己的身躯把她覆盖。
不知不觉中,我们相互剥尽了对方的衣衫。
当我用力进入阿媚体内的那一瞬间,她不知是呻吟还是叹息的叫声,让我的心猛烈的颤了一下。
渐渐地,我们完整的融合了,就象一只狂风巨浪中激荡的小舟,在一次又一次的冲撞中不断上升又不断坠落,感觉如同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来回。
风平浪静之后,阿媚依然紧紧地抱着我,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轻轻飞扬,满脸沉醉的神情。
注视着她娇媚的面庞,我心中溢满柔情,同时又有几分慌乱,一点点苏醒过来的理智使我面对眼前的阿媚和刚发生的一切十分茫然。
以前,我不止一次经历过异性的诱惑和青春的萌动,可我总能保持足够的清醒在最后关头来个急刹车,我并非禁欲主义者,也不受虚伪的伦理所束缚,只是难以接受时下风行的所谓无爱之性。
我始终认为,灵与肉的结合才是性爱的最高境界,纯粹肉体的交融只能叫性交而不能叫作爱。对曾拨动过我心弦的阳阳,我梦想过与她心手相牵融为一体共同步入性爱的天堂,但对阿媚我从未产生非份之想,虽然她的性感和热烈很令人欣赏。然而,刚才所体验的一切让我迷醉,难道我潜意识里也爱着她?还是酒精的作用?……
“抱紧我!”阿媚突然在我怀里喃喃道,唤回了我纷乱的思绪。
“对不起,我……”我抱紧她,吻了一下她的耳垂,在她耳边低声说,可没等我说完,阿媚已扳过我的脸,一口咬住了我的嘴。
长长的吻几乎快使我窒息了,彼此分开之后,我知道自己再也不需要说什么,阿媚则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傻瓜!”
“我可不傻只是有点笨罢了。”
“岂止有点儿笨,简直笨得不可救药。”阿媚依然满脸阳光灿烂:“你刚刚想说什么来着?”
“我……”
“你是不是想说你不是故意的,你会负责任之类。我的傻哥哥,你也太看轻妹子我了。从头到尾都明摆着是我在引诱你,怎么会反过来怪你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
“嗨,你真没意思!没完没了的解释什么呀?没错,我不是性解放的信徒,这么做是因为本姑娘喜欢你。但我也明白你心里已容不下我,无所谓啦,不要你看轻妹子我就成。”
“怎么会呢?”我由衷地说:“其实你真的挺可爱!”
“是吗?” 阿媚毫不在乎的神情顿时消失了,脸上居然焕发出了娇羞之态:“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情人节你送我的那支红玫瑰,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送的玫瑰花。”
“哦,不过,我可不是第一次给女孩子送花哟。”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嫁给你。”
“你这么厉害,想嫁给我也不敢要呀!”
“坏家伙,就知道欺负妹子我。”阿媚噘起小嘴,故作恼羞成怒地伸手胳肢我,抓得我一阵发痒,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么一闹。我们之间的气氛越来越轻松了,仿佛都已忘记了发生过的一切。但我十分清楚,谁也不会真的忘记。

开业之初的火爆过后,我们单调休闲屋的生意日渐平稳了。虽然偶尔忙起来,我和木子、石头们仍要帮忙,但已不必把业余的时间全耗在里面。不过,经过这一段忙碌而充实的日子,我们对蹦迪泡吧之类活动已失去了兴趣。木子一反常态,不再象一只四处觅食的饿狼一样随时随地的猎艳,倒象一只忠诚的哈巴狗跟在小芳屁股后面大献殷勤。我呢,下班后也懒得到处闲逛,宁愿泡在休闲屋里边帮小同打理生意边忙里偷闲上上网,品品酒,聊聊天。
石头依然夜猫子一般昼伏夜出晚出早归,做着策动疯狂的迪厅DJ。这天周末早晨小同去了休闲屋,我和木子还在睡梦中,下班回来的石头吃了火药一般把房门擂得震天响。“哥们,别睡了,都他妈给我穿好衣服爬起来!”
这小子,明明带了钥匙却这样胡闹,不是成心打扰我们的好梦吗?我和木子连外衣也没套上。就气冲冲地跳下床打开门,准备用拳头教会他什么叫文明礼貌。
然而,房门开处,我们的拳头都自动收回了。
原来,嘻皮笑脸的石头身旁还婷婷站立着一位黑发披肩眉目如画身着纯白棉长裙的俏佳人。
木子看得两眼发直,我更是目瞪口呆,眼前这位女孩,竟然是情人节那天我在衡山路上碰见的那位白衣女子。
“真是没出息,看见美女就发呆,我说哥们,还不赶快去把狗皮套上!”石头对我们要了一通威风,又转过头对女孩说:“别见怪,我这帮兄弟就是这副德性。其实和我一样都是好人。”
我和木子穿好衣服出来后,石头已把女孩领到客厅落座。木子一屁股坐在女孩对面,嚷嚷道:“好你个又臭又硬的石头,什么时候找了这么靓的女朋友,怎么一点风也没露过?”
“你们不是都见过她吗?” 石头满脸坏笑:“这位靓女就是我们迪吧里的领舞小姐,艾米。”
“什么?”木子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
难怪那天晚上在“炸弹”迪吧,我总觉得领舞女郎似曾相识,没想到,一个人可以有反差如此强烈的两种形象。
接下来,石头又向艾米介绍了我和木子。
艾米微笑着向我们点点头:“小石经常对我提起你们,早就想过来看看。”
“艾米小姐,我可是第三次见到你了。”我故作神秘地笑道。
“不会吧?”艾米惊讶地说:“我怎么没有印象?”
“给你一点提示:情人节、衡山路、梧桐树、红玫瑰。”
“嗬,是你?那天莫名奇妙要送给我花的人!”艾米果然一点就通。石头和木子却在一旁越听越糊涂,忍不住连连追问我们究竟唱的那出戏,我和艾米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对他们描述了那天晚上的情景。
“对了,萧大哥,你那天干吗要送我花呢?”随后,艾米又好奇地问我。
“都是失恋惹的祸!”我把自己与阳阳分手,买花,送花的过程讲了一遍,反问艾米:“当时你是不是把我看成街头求爱者了?”
“差不多。”艾米笑道:“我还以为你居心不良,把我当作接街头夜莺了呢!”
“艾米,情人节晚上你没有上班吗?怎么一个人流落街头?”石头插问道。
“都怪那个该死的的土财主庄老板,干包工头挣了几个臭钱就他妈的烧包。年龄都赶上我老爸,还要跟年轻人混在一起蹦迪开洋荤,恶心死了。情人节那天我刚上班,他就派人送来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说什么请我共度良宵,到香格里拉吃烛光晚餐。我实在烦不过,就推脱说要去会男朋友,提前下班了。离开迪吧后心情不佳,一个人在街上呆了一阵。”
“当时,如果我在就好了,准让那小子吃不了兜着走。”石头慷慨激昂,摆出一副护花使者的架子。
“别吹了!”一直插不上嘴的木子终于找到了发言的机会:“正如小同所言,这年头有钱就是大爷,就你小子一穷二白,凭什么和人家斗。”
“你!”石头猛不丁被敲打了一下,不由吹胡子瞪眼,
“好了好了,”我一看形势不妙,赶紧转移话题:“今天周末,小同肯定忙的不亦乐乎,我们也去帮一把,走吧。”
“我也去!”艾米兴致勃勃:“去见识一下你们的休闲屋,看看是不是有小石吹的那样棒。”
我们来到休闲屋,果然座无虚席生意兴隆,小芳等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手忙脚乱,小同却坐在一位金发碧眼的洋妞对面眉开眼笑地穷侃。见到我们,小同停止谈笑,摆出一副绅士风度向我们介绍:“这位是艾丽丝小姐,法国留学生。”随后又把我们向艾丽丝介绍了一番。
听过这位洋妞的芳名,我不由想起了钢琴王子里查德演奏的名曲《致艾丽丝》。不过,眼前这位艾丽丝还算美丽动人,勉强值得让人为她写几首情诗唱几首情歌。
“你们好!”我正在浮想翩翩,艾丽丝眨闪着波光荡漾的蓝眼睛,操着一口令我们简直愧为中国人的地道的普通话说:“我也有一个中国名字,叫爱华就是爱中华的意思。”
“哦,那么我们是姐妹了,艾米笑道。
“你是我的姐妹,你是我的妹妹。”艾丽丝闻言,居然有板有眼里哼了一句张惠妹的《姐妹》。
没想到艾丽丝如此“中国味”,我几乎怀疑她是不是中国妹子染黄秀发把眼珠涂蓝外加换肤术从而以假乱真。如今满街“假洋妞”,乍一看还真难现庐山真面目。不过,我睁大眼睛审视了足足两分钟,也没看出半点破锭。
就在我审视爱丽丝的同时,石头等人已你一言我一语地和她侃得热火朝天。通过旁听,我对爱丽丝的故事有了一些零碎的了解,大概就是一个生在梦幻之都巴黎的Girl,曾祖参加过火烧圆明园的八国联军,祖父和爸爸都到中国当过外交官。从小,她就对神秘的东方古国产生了许多浪漫幻想,尤其是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更令她神往不已,并且,老爸还教会了她一口流利的中国话。大学毕业后,她终于得偿夙愿,飞到遥远的中国留学,专门攻读东西方比较文化。
“爱华姐姐,你这么喜欢我们中国,干脆找个如意郎君嫁掉的了。我这四位大哥,是不是都OK顶呱呱?”爱丽丝刚讲完,艾米就打趣道。
“那得骑马看唱本——走着瞧!”爱丽丝说出一句不伦不类的歇后语顿时把我们都逗乐了。

年少轻狂的日子总在不知不觉中消逝,我们“四大金刚”由于越来越难得一道去寻欢作乐,各人的心似乎日趋平和。小同从早到晚忙于生意,木子有空就与小芳腻在一块,阿媚依旧经常过来陪陪我,石头也隔三差五地领着艾米来凑热闹。
阿媚与艾米一见如故十分投缘,我觉得她们两人的确有许多共同点,不过艾米要复杂一些,有时候我甚至感到她就象一道很难猜透的迷,让人总想揭穿谜底。
直到有一天我们聚会时,艾米喝了不少酒,在半梦半醒之间透漏了她的身份和故事,我才明白她为什么会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双面夏娃。”

艾米是知青子女,随着插队到新疆的父母在那片广阔土地上生长了整整十八年,高中毕业后,她以几分之差,没能如父母所愿考回上海读大学。父母失望之余,求亲靠友终于把她的户口办回了上海。  回到名义上的故乡,艾米没有自己的家,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寄住在叔叔家中,住在临时搭建的阁楼里,她看到的上海只是一些狭窄的弄堂,老旧的房屋和灰暗的街灯,一切都与电影电视里的大都市形象炯异,艾米不由困惑了,这就是父母日夜期盼叶落归根,自己也曾梦寐以求的大上海吗?叔叔家的人似乎也对她缺少亲人的热情,冷淡得使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多余人。
无所事事的日子,艾米就自己买了张上海地图,一个人经常随便地搭上一辆公共汽车,漫无目的地到处走走。她看到了外滩的东方明珠电视塔高大的钟楼,看到了南京路上的霓虹灯闪烁,游人如织;看到了淮海路的高雅气派和美丽橱窗;看到了城隍庙的热闹景象……然而她眼前的这一切无不离她那么遥远,她无法把自己溶进去。
于是艾米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我开始生活在上海的土地上了,可我的上海在那里?
叔叔家里有一个与艾米年龄相当的堂妹,还在上大学,平时对艾米总是不理不睬,某一天却突然来了兴致,要带她出去见见世面。堂妹先带艾米到华亭路买了几套时尚便宜的奇装异服,换下了她“老土”的行头,后来又领着她去衡山路蹦迪。
头一次去迪吧,震耳欲聋的音乐令艾米头晕脑涨,看着迷离的灯光把舞池里拥挤的人群脸上涂抹成各种颜色,人们随意而疯狂地扭着叫着,没有由来地激奋不已,烟雾弥漫酒气升腾……她只觉手足无措,又有一种融入人群的欲望和冲动。
在堂妹的鼓舞下,艾米终于半推半就地被涌入了人群中,伴随着音乐的节奏,她下意识地疯狂摇摆,竟然毫不生硬而且有一种发泄的快感。
从此,艾米经常随堂妹或者独自到迪厅狂欢,一次又一次地放纵自己。只有在蹦迪的狂欢气氛中,她才能找到自己作为上海小姐的感觉。由于艾米身材不错,从小又学过新疆舞蹈,身上潜伏着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孩所少有的狂野气质。很快,她就成了迪吧“明星”,引起迪吧老板的注意,提出聘请她当领舞小姐。艾米当时正愁找不到工作,况且蹦迪本就是她最大的爱好,自然爽快地接受了聘请。
艾米知道,领舞小姐吃的不过是青春饭,放纵的青春只会流逝得更快。她无法预知自己的未来,可她希望自己能够把握未来。她还知道夜夜泡在迪厅里狂欢的人群中,非常容易迷失自我,但她并不想被这里的人群和气氛所淹没。因此,艾米上班时尽管浓妆艳抹衣着前卫,下班后却立即洗尽铅华恢复清纯本色。
叔叔一家人都极力反对艾米干领舞小姐,觉得丢他们的面子,说什么只有外来妹才会从事这种职业。艾米给说烦了,干脆搬出来自己租了间十几平方的小屋高唱苏慧伦的“一个人住”。
迪吧是一个鱼龙混杂的特殊场所,领舞小姐的身份又容易让人产生暧昧联想。艾米虽然面对想入非非的客人时从不假以辞色,但形形色色的骚扰依然不断。有几个大款赤裸裸地提出想包她,让她开个价;也有人当场甩去一叠钞票,要求与她一夜风流。还有一次,一位不明身份的客人,传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句:“只爱你一次,一万元。”
直面这一切,艾米一直在坚持,尽管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坚持又在坚持什么,她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伴随着艾米断断续续的诉说和一曲荡气回肠的萨克斯风,我们或碰杯或独饮,渐渐都醉意朦胧。当我醉倒之前,隐隐约约听见艾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户口簿上写着我是上海人,可我觉得新疆大草原才是我真正的故乡。”
      
一天下班回来,木子嬉皮笑脸地拿给我一封信:“哥们,什么时候泡了个扬州妹子?。
扬州妹子?我接过信一看,寄信人一栏里写着“扬州小萍”。但我从没去过扬州,更不认识什么小萍哪?
满腹狐疑地拆开信,抖出一页洁白的信笺,一目十行看完我才明白:原来此小萍即新亚大包里常给我们送外卖的那位小姑娘,不过她给我写信时已回到扬州老家去了。她在信中写道:“萧尘大哥……给你们送外卖时,我每次都很少说话,但我感到你们虽然是白领和大学生,却没有丝毫瞧不起我这个乡下来的送饭小丫头。尤其是你对我十分友善亲切,就象大哥一样……其实,我也很想很想上大学,可是去年高考落榜了,只好随姐姐来上海打工。因为家里经济不太景气,我打算边打工挣钱边复习功课……今年又快开学了,我也挣了些钱 ,不够的学费姐姐说她会负担。所以,我又回到学校读复习班,明年我想报考上海的复旦或同济,希望下次见到你们时,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还希望我们以后会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
生活真奇妙!我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能给小萍留下如此美好的印象,简直受之有愧。
“这小丫头好单纯。”在我旁边看过信的木子大发感慨:“说真的,我觉得有不少大陆女孩子真挺可爱的。”
“当然啦。我故意岔开话题:“你的小芳不就挺可爱吗?前几年还有一首流行歌名叫小芳的。”
“是吗?”木子顿时兴趣盎然:“能不能唱给我听听?”
“没问题。”我随口唱了起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唱着唱着,我似乎朦朦胧胧地看见一个清纯如水的“小芳”正款款走来……是啊,在忙碌而喧嚣的现代生活中,我们都渴望生命中遇到一位“小芳”这样的好姑娘,面对美女如云时尚女孩另类女孩白领丽人粉领佳人争奇斗艳的场景,我们每个人依然珍藏着自己心目中的“小芳”形象。
自我陶醉地唱完之后,半天听不到木子的反应,回头一看才发现他犯傻一般愣在哪儿目视窗外眼神空蒙,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记得一位长辈曾对我说:“你们这一代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浮气燥,一点儿也耐不住寂寞。”当时我很不服气:少年心事当拿云,年轻人谁又自甘寂寞呢?上了点年纪的人老爱说什么平平淡淡才是真不见得都是真心话,不过是由于一把老骨头再也经不起折腾只好借此聊以自慰罢了。
然而,仅仅几年时间过去,并未经历过多少风雨的我竟沾染了几许风尘,经常有一种曾经沧海的感觉,不只是在感情方面。
每天穿梭于繁华的街道拥挤的人群,出没在钢筋水泥丛林中,周旋在纷乱复杂的人际关系之间,工作忙碌而琐碎,生活紧张而乏味。日复一日,从浮躁到烦躁,从孤傲到孤独,总想从从容容地面对一切,却始终无法做到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尤其是漫漫长夜更是寂寞难耐,上网或堡电话粥都是只为打发时间,偶尔心情不错时,一杯清茶一本好书一曲音乐边足以释放身心的疲惫,可这样的心境太难得。因而,原来追求充实崇尚安宁的我在前段日子失恋后才会迷恋上蹦迪和泡吧。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际,去灯火闪烁色彩缤纷的迪厅或酒吧上一泡,既是一种消遣更是一种发泄。一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男人无疑算不上好男人;一个酒色才气毫不沾边的男人,则很难说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大学时代,一位才貌双全的校花有一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你这家伙各方面都还不错,但却有一点致命的缺憾。”
我连忙追问她本人有何不足之处以便尽快改进,“校花”的回答却令我哭笑不得,她居然认为烟酒不沾不近女色便是我最大的缺点。这可是我一向引以为荣的良好习惯哪!
“校花”看出我的不以为然,进而解释道:“男人嘛,不能有太多恶习,但沾染一点所谓的不良习气反而更具魅力,当然不可陷得太深。要不怎么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反正日后你会明白的。”
踏上社会一混两年,我不知不觉中学会了抽烟喝酒蹦迪泡吧。以及追逐风月。不知道当年的“校花”如今身在何方?见到有所进化的我又会怎样?
毕业晚会之后,我和同学中的几个哥们姐们在校门口的一家小酒馆聚餐,把酒话别又哭又笑且歌且舞闹了个通宵。当时我还不大喝酒,结果众人皆醉我独醒,“校花”也醉得一塌糊涂,抱着我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通醉话,而且吐了我一身,最后还靠在我身上睡着了。第二天早晨醒来后,我问她知不知道自己醉酒后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她都茫茫然一问三不知。不过,她倒是主动把我给她弄脏的衣服洗净了。
上班两年来,我一直挺怀念大学时代的小酒馆,亲切温馨又随意。虽然工作后我有机会出席一些相对正式的酒会,也常去酒吧泡时间。但那种完全彻底放松自己的感觉,再也找不着。
上海人玩酒吧,多少有些昔日“十里洋场”的香火遗传,总想营造出几分高雅之气。其实酒吧在欧美等国就象中国的大排档或小茶坊一样,纯属平民化的休闲场所。
理论上,酒吧是餐饮业,可承载的不仅仅是吃喝这么简单的事情。正如一位诗人写道:“酒水的海洋里/漂浮着灵魂的船帆。“
头一次随一位同事去泡吧。酒吧的名字好象是叫“西部牛仔”,风格十分欧美化,很有些西部风情,刚进去时我颇感新鲜又难免有些不适应,以至傻乎乎地问同事:“酒吧里这么喧闹,休哪门子闲哪?”
同事笑着说:“这你就不懂了,酒吧本来就是一个无病呻吟的去处,喝的就是吵,泡的就是闹。要安静,你得去茶楼。”
虽然差点出丑卖乖,但我很快就喜欢上了“西部牛仔”里的气氛:灯光昏暗的酒吧间,烟雾弥漫人声鼎沸,行酒令、摇筛子、掷飞标,打牌、看西部片……客人们无论干什么都非常随便。偶尔还有哪位喝醉了,酒气熏天醉话满口地摇晃着走过身边……架子鼓、萨克斯、电吉它,小号等乐器交绘出的音乐声中,男女歌手时吼着歇斯底里的西部摇滚。时而唱起低沉缠绵的抒情歌曲……但人们并不在意歌手唱什么,音乐和歌声只是烘托气氛,以助人们喝酒谈话娱乐的兴致。
习惯泡吧以后,我更喜欢一个人找一间酒吧要一杯啤酒独自啜饮。一来消费不高,二来觉得别人打扰。说来也怪,我有时去泡吧或蹦迪,并非放纵自己,而是在喧闹当中感觉一份特别的宁静。
的确,有些时候,周围的环境越寂静,你的心情越浮躁:周围的环境越闹腾,你的心情反而越安宁。至少,我常有这样的体会。
     
一天晚上,为了谈成一笔业务,我特意请公司一位新客户去泡吧。客户说有一间叫“yesterday”的酒吧,颇有怀旧气息,也很适合谈话,于是我们便去了“yesterday”。
“yesterday”是一栋两层法式红色小洋楼,整个外观富于童话色彩。拱形门洞犹如一个缩小的凯旋门,厚木门上绘画着“yesterday”的字样。
走过门洞和回廊,眼前不由一亮,让人误以为步入了“罗马假日”里的社交场所。一楼是大厅,西洋乐队,欧式桌球,交谊舞池…… 无不洋溢着一股贵族气:二楼雕栏画栋,华灯高悬,暗香浮游,装潢华贵而典雅,丝绒帷幔,高背沙发,红木吧台,钢琴伴奏,格调不凡。
由于夜色初临,酒吧里客人还很少,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但都在懒散地品酒听音乐,处于一种半醒半眠的状态。整个酒吧的气息温馨而松弛,我和客户来到二楼一张吧台旁坐下,点了两杯黑啤,边饮边欣赏着球型吊灯,手摇电话,还有墙上张贴着的梦露、赫本等昨日明星的老照片……
突然,一群散坐在栏杆旁的陪酒女郎牵引了我的视线。准确地说应该是其中一位身着黑色长裙,白暂的手臂垂在栏杆上,修长的手指间夹着香烟,看上去风情万种的女子。我只能看清她的侧面,却感觉非常面熟。
正当我努力在脑海中搜寻之际,黑衣女郎徐徐转过脸来,我不由大吃一惊,原来竟是阿媚。就在同时,阿媚也发现了我,站起身走了过来。
“妹子,你真不愧是千变女郎啊!”我给阿媚点了一杯啤酒,把她介绍给了我的那位客户,随后打趣地说。
“哥哥过奖了!” 阿媚笑着说:“我这也算勤工俭学吧,再说现代人嘛,应该适应各种角色转换。”
“言之有理。”客户在一旁接腔:“其实不少office小姐白天规规矩矩地在公司扮演着白领丽人的角色,下班之后便浓妆艳抹从事着伴舞,伴酒之类第二职业,既丰富了钱包又丰富了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同学大都有第二职业,这年头谁甘心做穷学生。”阿媚遇到知音,更加自得:“做人不应该被名份所累,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反而会活得更自在。”
看着他们谈笑风生,我突然有些困惑:现代人的身份的确很暧昧,总在不断转换,可我们什么时候应该清醒,什么时候又该沉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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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沉着的笔触,揭示一类人的生存现状。触及深度略感不够。门外乱说,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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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浑圆的天空 的帖子

谢谢,一本书的主题与深度要留到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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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尘冰 于 2009-11-24 08:47 发表
谢谢,一本书的主题与深度要留到最后一页

有同感。你的文字真的很不错,有质感时代气息浓厚。只是发这儿,你别指望一定有共鸣,太长是少有人阅读的。快餐文化,有谁会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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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有几个是读了才写评?这也是我不敢冒然评你的原因。但好歹,几节下来,有否功底是一目了然的。
快乐
我下载了去读,先红一个,不能委曲你哈
当然,你出版的书最好寄我一份,我想开个读书栏目,纸书与我阅读更轻松随意。

[ 本帖最后由 妙妙 于 2009-11-25 07: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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