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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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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选在一个阳光灿烂的礼拜天,我们的单调休闲屋终于正式开张营业了。
看来我们提前所作的广告没有白费心机。开业当天,花园里不少在家休息的居民纷纷闻风而至,小小的休闲屋从早到晚都宾客满座。我们这帮兄弟姐妹自然忙个不亦乐乎。多亏阿媚带来几位同学帮忙,否则还真应付不过去。
接下来半个月,单调休闲屋的生意持续火爆。尤其是晚上,更是夜夜客满,每天的营业额近千元。我、木子和石头再也难得去寻欢作乐,业余时间几乎全泡在休闲屋里,但劳累之余却倍感充实,尤其每天打烊时清点当天的收入,更是乐不可支。
阿媚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也坚持每天下课后一起来帮我们做兼职服务小姐。说是勤工俭学,但又不肯要一分钱报酬。
一天晚上打烊后,阿媚没有象平时一样马上回学校提出让我请她喝酒。我推托说太晚了,她说夜深人静两人对饮才有味道,小同等人也推波助澜,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什么今宵有酒今宵醉,良宵一刻值千金,随后便一个个神色暧昧的消失了,把我和阿媚干晾在休闲屋里。木子临走时还附在我耳边说:“兄弟美色当前可别心慈手软,宁可错杀一千,不要放掉一个。
灯红酒绿的休闲屋里只剩下我和阿媚面面相对,我不由有些手足无措,向来洒脱开放的阿媚也有些拘谨。音响正在播放着EoyLES的嘶哑歌声:“Somedays to remember , Somedays to forget。”我突然想起了久违的阳阳,想起了我们重逢当夜在酒吧里追忆往昔的情景,也许,有些日子可以忘记,有些事情却无法忘记。
“嗨,萧哥,你怎么了?神情恍惚的!”阿媚突然发问。
“没什么,我在梦游。”
“想那么多干吗,累不累呀你?”阿媚半拥半推地拉我到一张情侣吧台边坐下,端来两大杯扎啤之后,坐在我对面,仿佛要一眼把我看穿似的盯着我:“说真的,有时候我觉得我们是同类,有时候发觉你和我们不一样。”
“有那些不一样?”
“说不上,我只是感觉你表面上虽然很放得开,心里面却似乎很多事情放不下。”
“是吗?”我不由心中一动,别看这小丫头平时大大咧咧的,还挺敏感呢,于是我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举起酒杯,“你就别瞎猜了,什么时候变的疑神疑鬼的啦,喝酒!”
阿媚端过酒杯与我碰了碰,便大口大口地一口气干了下去,我只好硬起头皮同她干杯了。
“OK!”阿媚立马又给我们倒满酒,高举酒杯一字一句的说:“今晚你我不醉不归。”
“好,不醉不归!”面对阿媚波光流溢的双眼,酒不醉人人自醉,看来我今夜不醉也得醉。
一杯又一杯扎啤干下去之后,我和阿媚渐渐得都有了几分醉意,话也越来越多。迷迷糊糊中,我梦呓一般向阿媚讲述了自己与阳阳的故事。
阿媚一边啜饮着啤酒一边注视着我,静静地听完我的诉说,幽幽地叹息道:“哎!——我早就看出你心里有事,多情总被无情恼,何苦呢?”
“是啊,我知道如今这年头,谁把感情这东西看得太真,一准吃亏,虚情假意才不会受伤,可我宁愿狠狠地受一回伤,伤得越深越好,不是说吃亏是福吗?”
“你真傻,不过傻的挺可爱,我就喜欢你这般傻劲。”阿媚边说边举起酒杯:“来,继续喝。”
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开始不胜酒力。喝着喝着,阿媚突然滑下秋千椅,躺倒在地毯上,手中端着的大半杯酒都洒在她怀里了。
我赶紧站起来,摇摇晃晃地俯下身子想扶起阿媚。
阿媚媚眼如丝,伸出双臂蛇一般缠绕着我,花瓣一般盛开的双唇吐出火辣辣的芬芳气息飘过我的脸颊。我竭尽全力想拉起她,可却力不从心的跌倒在她身上,阿媚紧紧地抱住我,嘴唇如同觅食的鱼儿游过我的额头、眼睛、鼻子,死死地吸着我的双唇,润滑的舌头灵活的跳跃舞动,撩拨着我的每一根神经和每一个细胞。
我感觉自己的思维完全停滞了,身体由内到外整个在燃烧,出自本能的反应,我开始允吸着阿媚的舌头,并用自己的身躯把她覆盖。
不知不觉中,我们相互剥尽了对方的衣衫。
当我用力进入阿媚体内的那一瞬间,她不知是呻吟还是叹息的叫声,让我的心猛烈的颤了一下。
渐渐地,我们完整的融合了,就象一只狂风巨浪中激荡的小舟,在一次又一次的冲撞中不断上升又不断坠落,感觉如同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来回。
风平浪静之后,阿媚依然紧紧地抱着我,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轻轻飞扬,满脸沉醉的神情。
注视着她娇媚的面庞,我心中溢满柔情,同时又有几分慌乱,一点点苏醒过来的理智使我面对眼前的阿媚和刚发生的一切十分茫然。
以前,我不止一次经历过异性的诱惑和青春的萌动,可我总能保持足够的清醒在最后关头来个急刹车,我并非禁欲主义者,也不受虚伪的伦理所束缚,只是难以接受时下风行的所谓无爱之性。
我始终认为,灵与肉的结合才是性爱的最高境界,纯粹肉体的交融只能叫性交而不能叫作爱。对曾拨动过我心弦的阳阳,我梦想过与她心手相牵融为一体共同步入性爱的天堂,但对阿媚我从未产生非份之想,虽然她的性感和热烈很令人欣赏。然而,刚才所体验的一切让我迷醉,难道我潜意识里也爱着她?还是酒精的作用?……
“抱紧我!”阿媚突然在我怀里喃喃道,唤回了我纷乱的思绪。
“对不起,我……”我抱紧她,吻了一下她的耳垂,在她耳边低声说,可没等我说完,阿媚已扳过我的脸,一口咬住了我的嘴。
长长的吻几乎快使我窒息了,彼此分开之后,我知道自己再也不需要说什么,阿媚则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傻瓜!”
“我可不傻只是有点笨罢了。”
“岂止有点儿笨,简直笨得不可救药。”阿媚依然满脸阳光灿烂:“你刚刚想说什么来着?”
“我……”
“你是不是想说你不是故意的,你会负责任之类。我的傻哥哥,你也太看轻妹子我了。从头到尾都明摆着是我在引诱你,怎么会反过来怪你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
“嗨,你真没意思!没完没了的解释什么呀?没错,我不是性解放的信徒,这么做是因为本姑娘喜欢你。但我也明白你心里已容不下我,无所谓啦,不要你看轻妹子我就成。”
“怎么会呢?”我由衷地说:“其实你真的挺可爱!”
“是吗?” 阿媚毫不在乎的神情顿时消失了,脸上居然焕发出了娇羞之态:“我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情人节你送我的那支红玫瑰,是我第一次收到男孩送的玫瑰花。”
“哦,不过,我可不是第一次给女孩子送花哟。”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嫁给你。”
“你这么厉害,想嫁给我也不敢要呀!”
“坏家伙,就知道欺负妹子我。”阿媚噘起小嘴,故作恼羞成怒地伸手胳肢我,抓得我一阵发痒,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么一闹。我们之间的气氛越来越轻松了,仿佛都已忘记了发生过的一切。但我十分清楚,谁也不会真的忘记。
开业之初的火爆过后,我们单调休闲屋的生意日渐平稳了。虽然偶尔忙起来,我和木子、石头们仍要帮忙,但已不必把业余的时间全耗在里面。不过,经过这一段忙碌而充实的日子,我们对蹦迪泡吧之类活动已失去了兴趣。木子一反常态,不再象一只四处觅食的饿狼一样随时随地的猎艳,倒象一只忠诚的哈巴狗跟在小芳屁股后面大献殷勤。我呢,下班后也懒得到处闲逛,宁愿泡在休闲屋里边帮小同打理生意边忙里偷闲上上网,品品酒,聊聊天。
石头依然夜猫子一般昼伏夜出晚出早归,做着策动疯狂的迪厅DJ。这天周末早晨小同去了休闲屋,我和木子还在睡梦中,下班回来的石头吃了火药一般把房门擂得震天响。“哥们,别睡了,都他妈给我穿好衣服爬起来!”
这小子,明明带了钥匙却这样胡闹,不是成心打扰我们的好梦吗?我和木子连外衣也没套上。就气冲冲地跳下床打开门,准备用拳头教会他什么叫文明礼貌。
然而,房门开处,我们的拳头都自动收回了。
原来,嘻皮笑脸的石头身旁还婷婷站立着一位黑发披肩眉目如画身着纯白棉长裙的俏佳人。
木子看得两眼发直,我更是目瞪口呆,眼前这位女孩,竟然是情人节那天我在衡山路上碰见的那位白衣女子。
“真是没出息,看见美女就发呆,我说哥们,还不赶快去把狗皮套上!”石头对我们要了一通威风,又转过头对女孩说:“别见怪,我这帮兄弟就是这副德性。其实和我一样都是好人。”
我和木子穿好衣服出来后,石头已把女孩领到客厅落座。木子一屁股坐在女孩对面,嚷嚷道:“好你个又臭又硬的石头,什么时候找了这么靓的女朋友,怎么一点风也没露过?”
“你们不是都见过她吗?” 石头满脸坏笑:“这位靓女就是我们迪吧里的领舞小姐,艾米。”
“什么?”木子惊讶得半天合不拢嘴。
难怪那天晚上在“炸弹”迪吧,我总觉得领舞女郎似曾相识,没想到,一个人可以有反差如此强烈的两种形象。
接下来,石头又向艾米介绍了我和木子。
艾米微笑着向我们点点头:“小石经常对我提起你们,早就想过来看看。”
“艾米小姐,我可是第三次见到你了。”我故作神秘地笑道。
“不会吧?”艾米惊讶地说:“我怎么没有印象?”
“给你一点提示:情人节、衡山路、梧桐树、红玫瑰。”
“嗬,是你?那天莫名奇妙要送给我花的人!”艾米果然一点就通。石头和木子却在一旁越听越糊涂,忍不住连连追问我们究竟唱的那出戏,我和艾米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对他们描述了那天晚上的情景。
“对了,萧大哥,你那天干吗要送我花呢?”随后,艾米又好奇地问我。
“都是失恋惹的祸!”我把自己与阳阳分手,买花,送花的过程讲了一遍,反问艾米:“当时你是不是把我看成街头求爱者了?”
“差不多。”艾米笑道:“我还以为你居心不良,把我当作接街头夜莺了呢!”
“艾米,情人节晚上你没有上班吗?怎么一个人流落街头?”石头插问道。
“都怪那个该死的的土财主庄老板,干包工头挣了几个臭钱就他妈的烧包。年龄都赶上我老爸,还要跟年轻人混在一起蹦迪开洋荤,恶心死了。情人节那天我刚上班,他就派人送来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说什么请我共度良宵,到香格里拉吃烛光晚餐。我实在烦不过,就推脱说要去会男朋友,提前下班了。离开迪吧后心情不佳,一个人在街上呆了一阵。”
“当时,如果我在就好了,准让那小子吃不了兜着走。”石头慷慨激昂,摆出一副护花使者的架子。
“别吹了!”一直插不上嘴的木子终于找到了发言的机会:“正如小同所言,这年头有钱就是大爷,就你小子一穷二白,凭什么和人家斗。”
“你!”石头猛不丁被敲打了一下,不由吹胡子瞪眼,
“好了好了,”我一看形势不妙,赶紧转移话题:“今天周末,小同肯定忙的不亦乐乎,我们也去帮一把,走吧。”
“我也去!”艾米兴致勃勃:“去见识一下你们的休闲屋,看看是不是有小石吹的那样棒。”
我们来到休闲屋,果然座无虚席生意兴隆,小芳等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手忙脚乱,小同却坐在一位金发碧眼的洋妞对面眉开眼笑地穷侃。见到我们,小同停止谈笑,摆出一副绅士风度向我们介绍:“这位是艾丽丝小姐,法国留学生。”随后又把我们向艾丽丝介绍了一番。
听过这位洋妞的芳名,我不由想起了钢琴王子里查德演奏的名曲《致艾丽丝》。不过,眼前这位艾丽丝还算美丽动人,勉强值得让人为她写几首情诗唱几首情歌。
“你们好!”我正在浮想翩翩,艾丽丝眨闪着波光荡漾的蓝眼睛,操着一口令我们简直愧为中国人的地道的普通话说:“我也有一个中国名字,叫爱华就是爱中华的意思。”
“哦,那么我们是姐妹了,艾米笑道。
“你是我的姐妹,你是我的妹妹。”艾丽丝闻言,居然有板有眼里哼了一句张惠妹的《姐妹》。
没想到艾丽丝如此“中国味”,我几乎怀疑她是不是中国妹子染黄秀发把眼珠涂蓝外加换肤术从而以假乱真。如今满街“假洋妞”,乍一看还真难现庐山真面目。不过,我睁大眼睛审视了足足两分钟,也没看出半点破锭。
就在我审视爱丽丝的同时,石头等人已你一言我一语地和她侃得热火朝天。通过旁听,我对爱丽丝的故事有了一些零碎的了解,大概就是一个生在梦幻之都巴黎的Girl,曾祖参加过火烧圆明园的八国联军,祖父和爸爸都到中国当过外交官。从小,她就对神秘的东方古国产生了许多浪漫幻想,尤其是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更令她神往不已,并且,老爸还教会了她一口流利的中国话。大学毕业后,她终于得偿夙愿,飞到遥远的中国留学,专门攻读东西方比较文化。
“爱华姐姐,你这么喜欢我们中国,干脆找个如意郎君嫁掉的了。我这四位大哥,是不是都OK顶呱呱?”爱丽丝刚讲完,艾米就打趣道。
“那得骑马看唱本——走着瞧!”爱丽丝说出一句不伦不类的歇后语顿时把我们都逗乐了。
年少轻狂的日子总在不知不觉中消逝,我们“四大金刚”由于越来越难得一道去寻欢作乐,各人的心似乎日趋平和。小同从早到晚忙于生意,木子有空就与小芳腻在一块,阿媚依旧经常过来陪陪我,石头也隔三差五地领着艾米来凑热闹。
阿媚与艾米一见如故十分投缘,我觉得她们两人的确有许多共同点,不过艾米要复杂一些,有时候我甚至感到她就象一道很难猜透的迷,让人总想揭穿谜底。
直到有一天我们聚会时,艾米喝了不少酒,在半梦半醒之间透漏了她的身份和故事,我才明白她为什么会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双面夏娃。”
艾米是知青子女,随着插队到新疆的父母在那片广阔土地上生长了整整十八年,高中毕业后,她以几分之差,没能如父母所愿考回上海读大学。父母失望之余,求亲靠友终于把她的户口办回了上海。 回到名义上的故乡,艾米没有自己的家,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只能寄住在叔叔家中,住在临时搭建的阁楼里,她看到的上海只是一些狭窄的弄堂,老旧的房屋和灰暗的街灯,一切都与电影电视里的大都市形象炯异,艾米不由困惑了,这就是父母日夜期盼叶落归根,自己也曾梦寐以求的大上海吗?叔叔家的人似乎也对她缺少亲人的热情,冷淡得使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多余人。
无所事事的日子,艾米就自己买了张上海地图,一个人经常随便地搭上一辆公共汽车,漫无目的地到处走走。她看到了外滩的东方明珠电视塔高大的钟楼,看到了南京路上的霓虹灯闪烁,游人如织;看到了淮海路的高雅气派和美丽橱窗;看到了城隍庙的热闹景象……然而她眼前的这一切无不离她那么遥远,她无法把自己溶进去。
于是艾米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我开始生活在上海的土地上了,可我的上海在那里?
叔叔家里有一个与艾米年龄相当的堂妹,还在上大学,平时对艾米总是不理不睬,某一天却突然来了兴致,要带她出去见见世面。堂妹先带艾米到华亭路买了几套时尚便宜的奇装异服,换下了她“老土”的行头,后来又领着她去衡山路蹦迪。
头一次去迪吧,震耳欲聋的音乐令艾米头晕脑涨,看着迷离的灯光把舞池里拥挤的人群脸上涂抹成各种颜色,人们随意而疯狂地扭着叫着,没有由来地激奋不已,烟雾弥漫酒气升腾……她只觉手足无措,又有一种融入人群的欲望和冲动。
在堂妹的鼓舞下,艾米终于半推半就地被涌入了人群中,伴随着音乐的节奏,她下意识地疯狂摇摆,竟然毫不生硬而且有一种发泄的快感。
从此,艾米经常随堂妹或者独自到迪厅狂欢,一次又一次地放纵自己。只有在蹦迪的狂欢气氛中,她才能找到自己作为上海小姐的感觉。由于艾米身材不错,从小又学过新疆舞蹈,身上潜伏着土生土长的上海女孩所少有的狂野气质。很快,她就成了迪吧“明星”,引起迪吧老板的注意,提出聘请她当领舞小姐。艾米当时正愁找不到工作,况且蹦迪本就是她最大的爱好,自然爽快地接受了聘请。
艾米知道,领舞小姐吃的不过是青春饭,放纵的青春只会流逝得更快。她无法预知自己的未来,可她希望自己能够把握未来。她还知道夜夜泡在迪厅里狂欢的人群中,非常容易迷失自我,但她并不想被这里的人群和气氛所淹没。因此,艾米上班时尽管浓妆艳抹衣着前卫,下班后却立即洗尽铅华恢复清纯本色。
叔叔一家人都极力反对艾米干领舞小姐,觉得丢他们的面子,说什么只有外来妹才会从事这种职业。艾米给说烦了,干脆搬出来自己租了间十几平方的小屋高唱苏慧伦的“一个人住”。
迪吧是一个鱼龙混杂的特殊场所,领舞小姐的身份又容易让人产生暧昧联想。艾米虽然面对想入非非的客人时从不假以辞色,但形形色色的骚扰依然不断。有几个大款赤裸裸地提出想包她,让她开个价;也有人当场甩去一叠钞票,要求与她一夜风流。还有一次,一位不明身份的客人,传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句:“只爱你一次,一万元。”
直面这一切,艾米一直在坚持,尽管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坚持又在坚持什么,她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
伴随着艾米断断续续的诉说和一曲荡气回肠的萨克斯风,我们或碰杯或独饮,渐渐都醉意朦胧。当我醉倒之前,隐隐约约听见艾米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户口簿上写着我是上海人,可我觉得新疆大草原才是我真正的故乡。”
一天下班回来,木子嬉皮笑脸地拿给我一封信:“哥们,什么时候泡了个扬州妹子?。
扬州妹子?我接过信一看,寄信人一栏里写着“扬州小萍”。但我从没去过扬州,更不认识什么小萍哪?
满腹狐疑地拆开信,抖出一页洁白的信笺,一目十行看完我才明白:原来此小萍即新亚大包里常给我们送外卖的那位小姑娘,不过她给我写信时已回到扬州老家去了。她在信中写道:“萧尘大哥……给你们送外卖时,我每次都很少说话,但我感到你们虽然是白领和大学生,却没有丝毫瞧不起我这个乡下来的送饭小丫头。尤其是你对我十分友善亲切,就象大哥一样……其实,我也很想很想上大学,可是去年高考落榜了,只好随姐姐来上海打工。因为家里经济不太景气,我打算边打工挣钱边复习功课……今年又快开学了,我也挣了些钱 ,不够的学费姐姐说她会负担。所以,我又回到学校读复习班,明年我想报考上海的复旦或同济,希望下次见到你们时,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还希望我们以后会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
生活真奇妙!我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能给小萍留下如此美好的印象,简直受之有愧。
“这小丫头好单纯。”在我旁边看过信的木子大发感慨:“说真的,我觉得有不少大陆女孩子真挺可爱的。”
“当然啦。我故意岔开话题:“你的小芳不就挺可爱吗?前几年还有一首流行歌名叫小芳的。”
“是吗?”木子顿时兴趣盎然:“能不能唱给我听听?”
“没问题。”我随口唱了起来:“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唱着唱着,我似乎朦朦胧胧地看见一个清纯如水的“小芳”正款款走来……是啊,在忙碌而喧嚣的现代生活中,我们都渴望生命中遇到一位“小芳”这样的好姑娘,面对美女如云时尚女孩另类女孩白领丽人粉领佳人争奇斗艳的场景,我们每个人依然珍藏着自己心目中的“小芳”形象。
自我陶醉地唱完之后,半天听不到木子的反应,回头一看才发现他犯傻一般愣在哪儿目视窗外眼神空蒙,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记得一位长辈曾对我说:“你们这一代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浮气燥,一点儿也耐不住寂寞。”当时我很不服气:少年心事当拿云,年轻人谁又自甘寂寞呢?上了点年纪的人老爱说什么平平淡淡才是真不见得都是真心话,不过是由于一把老骨头再也经不起折腾只好借此聊以自慰罢了。
然而,仅仅几年时间过去,并未经历过多少风雨的我竟沾染了几许风尘,经常有一种曾经沧海的感觉,不只是在感情方面。
每天穿梭于繁华的街道拥挤的人群,出没在钢筋水泥丛林中,周旋在纷乱复杂的人际关系之间,工作忙碌而琐碎,生活紧张而乏味。日复一日,从浮躁到烦躁,从孤傲到孤独,总想从从容容地面对一切,却始终无法做到心如止水波澜不惊。尤其是漫漫长夜更是寂寞难耐,上网或堡电话粥都是只为打发时间,偶尔心情不错时,一杯清茶一本好书一曲音乐边足以释放身心的疲惫,可这样的心境太难得。因而,原来追求充实崇尚安宁的我在前段日子失恋后才会迷恋上蹦迪和泡吧。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之际,去灯火闪烁色彩缤纷的迪厅或酒吧上一泡,既是一种消遣更是一种发泄。一个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男人无疑算不上好男人;一个酒色才气毫不沾边的男人,则很难说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大学时代,一位才貌双全的校花有一次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我说:“你这家伙各方面都还不错,但却有一点致命的缺憾。”
我连忙追问她本人有何不足之处以便尽快改进,“校花”的回答却令我哭笑不得,她居然认为烟酒不沾不近女色便是我最大的缺点。这可是我一向引以为荣的良好习惯哪!
“校花”看出我的不以为然,进而解释道:“男人嘛,不能有太多恶习,但沾染一点所谓的不良习气反而更具魅力,当然不可陷得太深。要不怎么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呢?反正日后你会明白的。”
踏上社会一混两年,我不知不觉中学会了抽烟喝酒蹦迪泡吧。以及追逐风月。不知道当年的“校花”如今身在何方?见到有所进化的我又会怎样?
毕业晚会之后,我和同学中的几个哥们姐们在校门口的一家小酒馆聚餐,把酒话别又哭又笑且歌且舞闹了个通宵。当时我还不大喝酒,结果众人皆醉我独醒,“校花”也醉得一塌糊涂,抱着我语无伦次地说了一大通醉话,而且吐了我一身,最后还靠在我身上睡着了。第二天早晨醒来后,我问她知不知道自己醉酒后说了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她都茫茫然一问三不知。不过,她倒是主动把我给她弄脏的衣服洗净了。
上班两年来,我一直挺怀念大学时代的小酒馆,亲切温馨又随意。虽然工作后我有机会出席一些相对正式的酒会,也常去酒吧泡时间。但那种完全彻底放松自己的感觉,再也找不着。
上海人玩酒吧,多少有些昔日“十里洋场”的香火遗传,总想营造出几分高雅之气。其实酒吧在欧美等国就象中国的大排档或小茶坊一样,纯属平民化的休闲场所。
理论上,酒吧是餐饮业,可承载的不仅仅是吃喝这么简单的事情。正如一位诗人写道:“酒水的海洋里/漂浮着灵魂的船帆。“
头一次随一位同事去泡吧。酒吧的名字好象是叫“西部牛仔”,风格十分欧美化,很有些西部风情,刚进去时我颇感新鲜又难免有些不适应,以至傻乎乎地问同事:“酒吧里这么喧闹,休哪门子闲哪?”
同事笑着说:“这你就不懂了,酒吧本来就是一个无病呻吟的去处,喝的就是吵,泡的就是闹。要安静,你得去茶楼。”
虽然差点出丑卖乖,但我很快就喜欢上了“西部牛仔”里的气氛:灯光昏暗的酒吧间,烟雾弥漫人声鼎沸,行酒令、摇筛子、掷飞标,打牌、看西部片……客人们无论干什么都非常随便。偶尔还有哪位喝醉了,酒气熏天醉话满口地摇晃着走过身边……架子鼓、萨克斯、电吉它,小号等乐器交绘出的音乐声中,男女歌手时吼着歇斯底里的西部摇滚。时而唱起低沉缠绵的抒情歌曲……但人们并不在意歌手唱什么,音乐和歌声只是烘托气氛,以助人们喝酒谈话娱乐的兴致。
习惯泡吧以后,我更喜欢一个人找一间酒吧要一杯啤酒独自啜饮。一来消费不高,二来觉得别人打扰。说来也怪,我有时去泡吧或蹦迪,并非放纵自己,而是在喧闹当中感觉一份特别的宁静。
的确,有些时候,周围的环境越寂静,你的心情越浮躁:周围的环境越闹腾,你的心情反而越安宁。至少,我常有这样的体会。
一天晚上,为了谈成一笔业务,我特意请公司一位新客户去泡吧。客户说有一间叫“yesterday”的酒吧,颇有怀旧气息,也很适合谈话,于是我们便去了“yesterday”。
“yesterday”是一栋两层法式红色小洋楼,整个外观富于童话色彩。拱形门洞犹如一个缩小的凯旋门,厚木门上绘画着“yesterday”的字样。
走过门洞和回廊,眼前不由一亮,让人误以为步入了“罗马假日”里的社交场所。一楼是大厅,西洋乐队,欧式桌球,交谊舞池…… 无不洋溢着一股贵族气:二楼雕栏画栋,华灯高悬,暗香浮游,装潢华贵而典雅,丝绒帷幔,高背沙发,红木吧台,钢琴伴奏,格调不凡。
由于夜色初临,酒吧里客人还很少,既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但都在懒散地品酒听音乐,处于一种半醒半眠的状态。整个酒吧的气息温馨而松弛,我和客户来到二楼一张吧台旁坐下,点了两杯黑啤,边饮边欣赏着球型吊灯,手摇电话,还有墙上张贴着的梦露、赫本等昨日明星的老照片……
突然,一群散坐在栏杆旁的陪酒女郎牵引了我的视线。准确地说应该是其中一位身着黑色长裙,白暂的手臂垂在栏杆上,修长的手指间夹着香烟,看上去风情万种的女子。我只能看清她的侧面,却感觉非常面熟。
正当我努力在脑海中搜寻之际,黑衣女郎徐徐转过脸来,我不由大吃一惊,原来竟是阿媚。就在同时,阿媚也发现了我,站起身走了过来。
“妹子,你真不愧是千变女郎啊!”我给阿媚点了一杯啤酒,把她介绍给了我的那位客户,随后打趣地说。
“哥哥过奖了!” 阿媚笑着说:“我这也算勤工俭学吧,再说现代人嘛,应该适应各种角色转换。”
“言之有理。”客户在一旁接腔:“其实不少office小姐白天规规矩矩地在公司扮演着白领丽人的角色,下班之后便浓妆艳抹从事着伴舞,伴酒之类第二职业,既丰富了钱包又丰富了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同学大都有第二职业,这年头谁甘心做穷学生。”阿媚遇到知音,更加自得:“做人不应该被名份所累,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反而会活得更自在。”
看着他们谈笑风生,我突然有些困惑:现代人的身份的确很暧昧,总在不断转换,可我们什么时候应该清醒,什么时候又该沉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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