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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尘冰

长篇小说《沉入喧嚣》(第四届胡风文学奖唯一一等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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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冰尘好,先顶一下了。
最近正忙所以不能抽身来读。闲下来我会拜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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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来续,我只能一本本读。要不然,读了你别的小说,会串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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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呼麦天籁 的帖子

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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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妙妙 的帖子

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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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我们同居吧

我曾对石头等人开玩笑说我们的宿舍是单身汉之家,石头却说单身汉怎么会有家呢?
四个大男人住在一起,的确找不到家的感觉,而且容易让人误认为是同性恋。
事实上,我们都是很正常很健康充满欲望的棒小伙。只不过我们虽渴望来自异性的爱抚,却又害怕女孩子真正介入自己的日常生活。
然而,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
有一天,石头突然提出要搬出去和艾米同居,他说主要是为了保护艾米使她不受伤害。
石头搬走不久,木子居然也在花园另租了一室一厅,同小芳住到了一起。象他这样的风流种子,竟能收下心来和一个女孩建立稳定的同居关系,实在令我和小同很吃惊。同样,似乎挺传统的小芳答应与木子同居也是一个谜,不知道木子家伙采用了什么手段。
当然,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我十分意外。
一天晚上,小同把艾丽丝带回来住了一夜。隔几天,又来了,接下来次数越来越频繁。
我想他们很快也会正式同居,果然不出半个月,小同就对我宣布了这个事实。
看来,一新新同居时代到来了。
而我,依然是孤家寡人。
记得狂热追求阳阳时,我曾试探着暗示如果她能接受我,可以先同居,但她每次都假装糊涂或故意岔开话题。
其实,我并未真正考虑过要与任何一个女孩子同居。所以,若阳阳果真答应的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会坦然面对。
对于同居,我一半是神往一半是恐惧。
没有夏娃的时候,亚当深感孤独,上帝便抽出他的肋骨创造了夏娃,亚当从此不再寂寞。可正是由于夏娃经受不住蛇的诱惑偷食禁果,他们才双双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
一个被男人所爱的女人,可能是他的天堂也可能是他的地狱。
选择同居生活,我会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呢?
只要两心相依,即使下地狱也在所不辞。可果真如此,地狱也会是天堂。
如今,石头他们一个接一个踏上了同居之路,我是否也该步其后尘呢?
当我对阿媚诉说自己这些杂乱的思绪时,她始终温柔地注视着我,就象一位慈爱的长辈看着迷失的孩子。听完之后,她沉默片刻,轻轻地说:“要不,我也搬过来住吧?”
“你……”我知道自己应该表示出惊喜,可我实在惊而不喜。因为我对阿媚讲这些,并非成心引诱她与我同居,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人倾泻而已。
“别想得太多嘛!”阿媚嫣然一笑:“同居并不一定要沾上柴米油盐,我们不需要承诺不负担责任,合则聚不合则分,OK?!”
我依然犹豫,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犹豫。照理我应当喜出望外一口答应才对,禁锢已久的单身贵族面对一位如花似玉的时尚女孩主动投怀送抱而且无任何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也许正因为一切来得太轻松太随意,我虽自觉艳福不浅却难以潇洒自如地接受。自从与阿媚发生过关系以来,我们一直小心翼翼地回避着一些敏感的问题。她和我都已预感到我们之间注定不会有结果,可……
我的再三犹豫显然伤害了阿媚的自尊心,她的脸色渐渐变得难看了,眼里还滚动着泪珠。
的确,身为女孩,就算再洒脱也不可能对一切都毫不在乎,尤其主动提出与一个男人同居却得不到回答,无疑很难一笑了之。
看着阿媚受伤的样子,我不由既心软又心动,终于握起她低垂的手:“你打算什么时候搬家,我找小同一起去帮你。”
“坏家伙!”阿媚挣脱我的手,粉拳出击在我的胸口敲打了几下,又被我一把拉住拥在怀中,我在她身边轻轻地说:“妹妹,钥匙在我的口袋里,跟我回家吧!”
“对,我们回家。”阿媚紧紧地抱住我。闭上双眼喃喃道。
此刻的阿媚完全没有了平时的狂野,如同一只温驯的小白兔,让人十分怜爱。可我却感觉自己体内潜伏的野性在发散,令我蠢蠢欲动。我开始捧起阿媚娇柔的脸庞,轻轻地亲吻着。渐渐地,欲望越来越疯狂,我的吻越来越急越来越重,就象一只吞食猎物的饿狼一样狠狠地噬吻着阿媚每一寸坦露的肌肤……阿媚一边呻吟一边颤抖着褪掉了我的衣衫,她的白色小背心和迷你裙也被我不知不觉中撕扯掉了。我们互相坦露着、亲吻着、抚爱着、交溶着,在一次又一次剧烈冲撞中共同创造了一次又一次潮起潮落,直至双方都精疲力尽。

石头和木子搬走了,艾丽丝和阿媚住了进来。我们的宿舍不再溢满雄性荷尔蒙,也开始有了女人的气息。但我依然找不到家的感觉,因为我们过的只是同居生活,而并非家庭生活。
艾丽丝不愧来自浪漫之都,虽然我们的四人之“家”缺少柴米油盐酱醋茶,可由于她的存在却颇富浪漫色彩。客厅给她布置得象一间小型艺术沙龙,从兵马佣到维纳斯、从仕女画到蒙娜丽沙、从中国书法到西方印象派,东西合璧应有尽有,虽然这些玩意儿混杂在一起有些不伦不类,不过可以看出艾丽丝小姐颇有几分艺术修养,搭配得还算凑合,至少看上去不太扎眼。她和小同的卧室则装饰得如同安徒生笔下的公主闺房,但我知道小同一定没有成为青蛙王子的感觉。这小子向来懒散,住得越随意越舒服总把房间弄得狗窝一般还说什么这样随心所欲才够爽。艾丽丝能瞧上他,也真挺让人奇怪的,据小同本人讲,他最初原无非份之想,只不过对艾丽丝吹嘘了一番西安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捎带吼了几句秦腔。谁知艾丽丝竟在迷恋上兵马俑唐三彩的同时也对他产生了莫大兴趣。
至于我和阿媚的卧室,则给阿媚弄得十分前卫。席梦思直接铺在地板上,麦当娜崔健猫王等巨星贴在天花板上俯瞰全局,牛头马面之类骨饰在墙壁上到处张牙舞爪……
每天晚上,我们都在艾丽丝播放的缠绵小夜曲伴奏下做受、入睡;每天早晨,又几乎都是阿媚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把我吵醒。
我们四人平常很少在一起吃饭,但偶尔也聚聚餐。高兴时,大家还各显神通每人做几碟小菜,我的看家本领是凉拌茶,小同是西北风味,阿媚则会烧几种甜腻腻的上海本帮菜,艾丽丝当然只会做法国菜了。
    艾丽丝还能拉一手漂亮的小提琴,经常在华灯初上时演奏一曲,听得我们如痴如醉,她最擅长的曲子居然是《梁祝》,的确堪称地道的“中国通”。在她的熏陶下,小同也变得越来越懂浪漫讲品味了,整天油头粉面一副没落绅士的派头,每次与艾丽丝分开时都要深情款款地吻别回家时则先献上一支鲜花。拿阿媚的话讲完全失去了无产阶级的本色,整个小资情调。
    阿媚依旧白天上课夜晚陪酒,不过夜班时间比以前大大缩短了。心情不错或烦恼时,我们会一起去蹦迪或泡吧,但大多数夜晚我们都是在卧室里疯狂地做爱。
    据说如今离婚率逐年上升,而离婚的原因有80%以上是由于性生活不和谐。看来,性爱是夫妻生活中最重要的润滑剂。正所谓饮食男女,亦如孔夫子老人家所言:“食色者,性也。”可我总觉得有爱无性固然会导致夫妻失和,有性无爱的婚姻更不道德。不过,现代人既可为爱结合,也可把婚姻变成一种交易,性与爱常常是相互背离的。在我眼里,为某种目的而委身下嫁的女人与出卖肉体的妓女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前者是批发后者是零售,    前者披了一层婚姻遮羞布后者纯粹是赤裸裸的交易。
    我和阿媚的性生活可谓水乳交溶十分完美,但我们之间并无婚约,甚至连情人也谈不上。我们之间的情感说不清道不白,但我们深知彼此并非同路人总有一天会在茫茫人海中走散。所以,我们在一起时从不考虑或谈论明天会怎样,而只想轻轻松松地享受每一天。
    石头曾说过他对感情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可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无论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都可遇而不可求。有多少人在蓦然回首时,敢说自己真正地曾经拥有过?自以为得而复失的人,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得到。也许只有不奢求拥有,才不会感到失落。但我还是希望:石头和艾米能够相互拥有。
    木子和小芳,小同和艾丽丝的明天又会怎样呢?
    我和阿媚的同居生活单纯而快乐,没有柴米油盐的烦琐也没有相濡以沫的温馨。我们彼此都需要对方,却又无法完全靠近,正因为我们在一起毫无责任和压力,一切都轻飘飘的似乎随时都会飞走,就象生活在半空中一样。
    每次做爱的过程中,阿媚总会梦呓一般说一大堆不着边际的废话,结束之后我问她说了些什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在一次高潮来临的时刻,她突然尖叫了一声:“我要飞啦!”隔壁的艾丽丝和小同被吓了一跳,小同还为此而早泄了。
    我问过小同与艾丽丝的感觉如何,他总笑而不答。有天晚上阿媚和艾丽丝都不在我们俩对饮了几瓶啤酒,小同醉熏熏地扒掉短袖衬衣指着身上一道道的齿痕告诉我这些都是艾丽丝昨晚给他留下的印记。
    看着他的遍体鳞伤,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看似温文尔雅浪漫多情的艾丽丝竟会是一位虐待狂?!
    千真万确。小同满嘴喷洒着酒气告诉我,每次做爱之前,艾丽丝都会一小口一小口地咬遍他赤裸的身体,然后要求他极其温柔地亲吻她的裸体……
    “痛疼难忍的时候,我真想大喊大叫,但我一直咬紧牙关忍受着。”小同说这句话时,满脸痛苦不堪的神情。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和她拜拜呢?”
    “我对艾丽丝提过分手,可她说她已经真心实意地爱上我了,还说等她修完学业后要带我去法国。”
    “那么你至少也得警告她不要再发狂呀。”
    “我是发过几次脾气,艾丽丝也表示道歉了可她总也控制不住自己。”
    “你就这样忍受下去?”
    “为了出国……”小同苦笑道:“不忍住又该怎么办?”
    “你真的很想出国?”
    “想!做梦都想。不出国镀镀金,我他妈何时才会有出头之日?!”
    “休闲屋的生意不是还不错吗?”
    “嗨,就靠挣这几个小钱,我一辈子也不可能在那臭婊子面前抬起头来。”
     没想到前任女友给小同造成的伤害会如此之深,更没想到以前豪爽坚强的小同会因爱生恨变成了这样子。
    爱的反面应该是什么?
    记得一位作家说爱的反义词并非“恨”,而是遗忘。因此,当我们为爱受伤之后,完全没有要怨天尤人,相反却必须尽快学会遗忘。只有从昔日的伤口里走出来,我们才会脱变才会无怨无悔地活下去。尤其是在人群越来越拥挤人情越来越淡薄的现代社会,出没于钢筋水泥丛林中的现代人更要象野兽那样,学会在受伤后自己舔净伤口继续投入下一场争斗。
    喝完酒之后,小同又拉我去“炸弹”迪吧蹦了个通宵。我发现领舞台上的石头和艾米似乎比以前多了几分默契,相互配合得挥洒自如。小同整夜都在不停地跳着叫着,我却难以投入进去。有人在迪厅里发泄,有人在迪厅中忘却,有人在迪厅里迷醉,也有人在迪厅里沉思或惊醒。
      
    在一次做爱的高潮过后,阿媚躺在我怀中仰望着天花板说她的22岁生日快到了,问我打算怎样为她庆祝。
    少女是正在开放的花朵,生日时理当绽放一回。虽然我毫无思想准备,但一经阿媚提醒便马上聚中精神绞尽脑汁为她设计庆典。
    很多人过生日都喜欢大摆生日宴会闹腾一番。可我总觉得生日只是个人节日,只需三五知己共同庆贺而不必过于热闹。最好是与自己心爱的人相依相伴,感觉再好不过。因此,我先后为阿媚提出了两人烛光晚餐、朋友小聚或搞一个小型Porty等方案,但都无一幸免地被她一票否决。
    最后,阿媚表明了她的计划——举行一个假面舞会,让所有朋友都尽情狂欢。
    我不能不赞同阿媚的奇思妙想,难得有人会为自己设计如此浪漫而个性的生日。但,这也正说明了我们之间的差异。阿媚喜欢在喧嚣中舞蹈,我却习惯在喧嚣的果核里寻找安宁;阿媚喜欢通过狂欢来放纵自己,我却难以面对狂欢之后曲终人散灯火阑珊的失落;阿媚总想发泄得淋漓尽致,我却认为只有进入孤独的纵深才能学会平衡和遗忘;阿媚喜欢去迪厅或酒吧寻找另一个自我;我身处迪厅或酒吧时心灵常在空旷处漫游;阿媚从不担心自己的位置和归宿,我却经常迷失去向和来路……
    经过商讨,假面舞会的场所定在“炸弹”迪吧。石头和艾米出面谈判,我们终于以最优惠价把“炸弹”包了一整夜。
    舞会之前,我们撤去了迪吧里所有的座位,吧台上堆满了食物和饮料。
    朋友们陆陆续续地到来,在《Rose,Rose,I love you》的甜美乐曲中轻松随意地吃着自助餐。大家到齐之后,开始吃生日蛋糕,阿媚在祝福声中吹灭生日蜡烛,即宣布假面舞会正式开始。
    一片黑暗里,一阵忙乱,大家都戴上了自带的面具。随着疾风暴雨一般的乐声响起,舞池里的彩灯亮了,点点光斑雨点似的淋撒在众人身上。一张张奇形怪状的假面在五彩灯光照射下给人一种光怪陆离之感。
    根据事先的要求,跳舞时无论谁戴怎样的面具就应发出什么样的叫声,戴狗面具就得学狗叫戴马面具就得学马鸣。因此,当大家跳得如痴如醉之际,迪厅里“鬼哭狼嚎”热闹非凡,反正大家的真实面孔都隐藏在假面里,正好尽情发泄尽情狂欢,跳得再疯叫得再狂也不会有人干涉有人笑话有人惊异,甚至没有人知道你到底是谁。
    有人说如今是贴面时代,虽然人人都标榜个性和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不得不戴着厚重的面具。因此,夜深人静时摘下面具独自面对真实的自我,往往感到寂寞无助。难怪阿媚要举办假面舞会,在这样的舞蹈中没有身份的限制没有规矩的约束,人人都可以在假面掩护下充分暴露自己的真实性情。
    不过,如果是我过生日决不会弄得这么闹腾,而只想与自己最心爱的人共度良宵。
    我戴的是一只苍狼面具,可我并没有发出狼的嚎叫。因为我明白自己只是一只迷途的羔羊,绝对叫不出狼的沧桑与悲凉。
    伴随着越来越激烈的摇滚乐,舞池犹如沸泉,越来越兴奋的人群象沸腾的泡沫不亭地跳跃,你撩我我碰你,恶狼和绵羊面对面狐狸和兔子背靠背老虎和斑马肩并肩猫和老鼠手拉手……一切都滑稽又生动,我不由觉得阿媚实在是一个天生的行为艺术家。
    借着幽暗而迷幻的灯光,我努力搜寻着阿媚的身影。虽然她肯定戴着面具,但我相信自己还是能够认出她。
    最终,我瞄准了一只裂着三瓣嘴傻笑的“大白兔”,挤过去给她一个“狼吻”,大声喊道:“生日快乐!”
    “大白兔”重重地点点头,把三瓣嘴凑到我耳边:“谢谢!”
果然是阿媚。

    阿媚过完生日不久,有一天艾丽丝忽然大发雅兴,宣布要请我们大家吃法国大餐,并且由她亲自下厨。她还建议我们的单调休闲屋歇业半天,供自家人聚会。
虽然为了这次聚餐要损失休闲屋半天的收入,但世上本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况且是久享盛名的法国大餐呢?再说我们也不忍扫了艾丽丝小姐的雅兴,自然都欣欣然接受了她的盛情。
就在艾丽丝打扮得象中国厨娘忙里忙外之际,木子和小芳,石头和艾米先后结伴而至。艾米一到就嚷嚷:“艾丽丝姐姐,我来给你打下手吧。”
“不用”,艾丽丝边忙边回答:“你就等着坐享其成好了,我可不想让你分功。”
等到艾丽丝开始上菜时,我们早已饥肠漉漉急不可待。
最先上桌的是开胃甜点,很快被一扫而空,不过我只随便尝尝,因为我向来吃不惯甜得发腻的食品,正如我不喜欢听甜蜜蜜的流行歌。
随后上的菜同样提不起我的胃口,甜甜酸酸的各种沙拉,半生半熟血淋淋的煎牛排,麻酥酥的咖喱肉,软绵绵的奶酪……而且我也很不习惯使用餐刀和叉子,面对满桌不对胃口的盛宴不知从何下手,虽然肚子饿得咕咕叫却每道菜均浅尝堪止。
不过,艾丽丝准备的正宗法国白兰地和干红还不错。小同和石头边吃边喝边赞不绝口,艾米和小芳也交口称颂艾丽丝的手艺挺地道。事实上,我们谁都没吃过正宗法式菜肴,鬼才尝得出艾丽丝做的菜地不地道呢。
干吃干喝太没劲,石头提议大家轮流讲笑话助兴,谁讲的笑话不能引人发笑就罚酒一杯。
如此一来,气氛果然更活跃了,欢声笑语不断,不象吃西餐倒象大排档。
最初大家讲的笑话还比较规矩,渐渐地就开始带色了,并且互相开涮起来。
木子连讲几个笑话都没把大家逗乐,小同逼着他罚了几杯酒,他满脸红光满嘴酒气又开讲了:话说小同在陕西住的是窑洞,全家人睡一张大炕。一个月色朦胧的夏夜,小同躺在炕上发现自己的蚊帐破了一个洞,一只蚊子正在洞眼里飞进飞出。于是他便随着蚊子的运动说着“进、出、进、出……”突然他爹在旁边大叫一声:“龟儿子,老子不要你指挥!”原来,小同的爹娘正在做爱呢。
听过木子的笑话,我们无不心领神会大笑不止,就连艾丽丝也听懂了,笑得花枝乱颤。
小同当然不甘心吃哑巴亏,等大家笑完之后接口讲道:话说木子回台湾后应征入伍,并娶了个女兵做老婆,新婚之夜,女兵向他忏悔说自己已经被长官占有过不是处女了,木子当即跳下床向躺在床上的女兵“啪”地敬了个标准的军礼,嘴里还叫着:“请允许我向长官战斗过的地方致敬!”
石头被挑起了兴致,也自告奋勇讲了起来:文革时期,我们老家有一对新婚夫妇天天晚上都如胶似漆,并且叫床叫得很响。他们隔壁正好住着一位光棍汉,自然受不了这种声音,便找村干部解决问题。村干部只好私下里要求小两口晚上不要叫得太大声,可小两口表示实在无法克制,村干部想想也是,无奈地道:“那好,以后你们真忍不住了就改喊革命口号吧。”于是,这对新婚夫妻从此每晚做爱到高潮时就大喊着“造反有理革命万岁——万岁……”
这下子,大伙儿笑得更狂放了。阿媚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振臂高呼“万岁”,艾米一手捂嘴直乐一手敲打着石头,小芳一边捧腹大笑一边直往木子怀里钻,艾丽丝则笑着举起酒杯:“太有意思了,来,让我们为万岁干杯!”
碰杯之后,他们又一致要求我来一个更精彩的。我只得搜肠刮肚地抛出了一段:有一位红杏出墙的女人在家里与情夫幽会,偷情的过程中还不断埋怨自己的丈夫又傻又笨什么都不懂。这时候,突然回家的丈夫打开房门发现床上的一对男女不由瞠目结舌,愣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们在干,干什么呀?!”女人没有理睬丈夫,却对情夫说:“你听听,他是不是真够笨的,居然连我们在干什么都不知道。”
在大伙儿开怀大笑之际,我提高声音问道:“你们说,我们又在干什么呢?”
笑声嘎然而止,大家不由面面相对。
沉默片刻,阿媚满不在乎地说:“我们能干什么,找刺激呗!”
“没错”,艾米接口道:“这就叫没事偷着乐。”
“我看纯粹是穷开心。”小同在一旁发言。
“甭管是穷开心还是富开心,只要开心就好。”石头举杯道:“来,今朝有酒今朝醉,接着喝!”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又喝了近两个小时,终于曲终人散。小同醉得人事不知,艾丽丝忙着照顾他;艾米也醉得站都站不稳却口口声声说“我没醉”不让石头扶她;小芳则倒在木子怀中醉熏熏地喊着“我要回家”。唯独我和阿媚双双都保持清醒,当仁不让地收拾残局。
    面对着杯盘狼藉的画面,我不由怅然若失。一只只盛着残酒的高脚杯在灯光下冷清而慵懒,散发着末代贵族似的气息,与午夜孤灯交相辉映的杯杯残酒,融入了我们每个人悲欢交集的心情,会不会更醉人?
阿媚边整理边责怪我讲笑话之后不该发问破坏气氛,我说我并非故意只是不知怎的感觉没意思了。
什么有意思没意思的?阿媚不以为然地说凡事想多了想透了都没意思谁活着真正有意思呢只要看开了什么都无所谓我看你压根就是吃饱了撑的。

    在我们的同居生活中,阿媚偶尔会半是发嗲半开玩笑地喊我“老公”,但我从不肯叫她“老婆”,我总觉得这个称呼太不适合她了,就算叫出口也如同讽刺。
的确,阿媚这样野性十足活力四射的时尚女孩,也许可以做一个很棒的情人或朋友,却完全不适合居家过日子的角色,至少目前的状态下如此。有时候我甚至想如果我们真正组成一个小家,必定会三天两头大吵大闹。
我是一个宜静宜动的人,比较讲究生活的品味和情调,但又不刻意强求更不屑于疲于奔命地追风赶潮,烦闷无聊时我会找点刺激,可更多的时候我相信平平淡淡才是真。还有我坚持个性但并不张扬,始终认为只有内心空虚的人才会借助外物夸张地表现自己,被流行风所席卷的人其实最没个性,时下十分流行“非常”一词,人人都想鹤立鸡群卓尔不凡,少男少女们更是以“酷”为时髦。可自命不凡并非真正的超凡脱俗,所谓个性也不仅仅是表面上的标新立异独立特行。
然而,阿媚坚持反对我的“谬论”,一口咬定雅皮士文化的核心就是“酷”,个性必须从内到外,只有时刻关注流行动态才能走在时尚的前沿。因此,她总喜欢挟持我去参与一些我毫不感冒乃至有些反感的活动。刚刚她又不知从那儿得到消息说一家时尚网站将在“新人类”生活广场举办一个“酷哥VS辣妹”的什么活动并极力鼓动我们一起参加,我自认并非“酷哥”,根本不想去凑这种热闹。但经不住阿媚的软缠硬磨,是终我还是勉强答应了。
这次所谓“酷哥VS辣妹”的活动号称上海首次HIP-HOP之夜。“HIP-HOP”是一个新兴的音乐流派的类别,代表一种雅皮文化。类如NEWSKOOL,NEWPOPZN等。而HIP-HOP文化不仅包括音乐、舞蹈,还包括DJ,RAP,前卫美术和独特的服饰装扮等内容。尤其是在新世纪来临之际,HIP-HOP已发展为一种新兴生活行为方式的代名词。
    “酷哥VS辣妹”活动的具体内容就是用音乐、舞蹈、服装和行为来演绎HIP-HOP文化。因而阿媚报名之后,便挖空心思地设计我们参赛的项目和细节,反正越另类越能表现HIP-HOP。
最终,阿媚异想天开地为她和我分别设计了两种风格独特的出场造型。她自己身着印染棉布肚兜配荧光牛仔短裤,裸露在外的肌肤全部涂上一层人造“小麦褐”,头发编成一根根细细的非洲辫,初看上去就象一个来自热带的混血儿;我的前胸被她画了一条腾云驾雾的巨龙,后背给画上一只张牙舞爪的猛虎,再穿上印满各种图案的大板裤,整个一副不良少年的形象。此外,阿媚还编了一支黑人舞蹈与中国武术结合的双人舞以及选了一首软摇滚风格的对唱歌曲天天拉着我排练。我三番五次想“罢工”,却又经不住她的软硬兼施,最后念她用心良苦,干脆努力配合一回。
终于熬到了活动进行的日子,我们吃过晚饭准时来到“新人类”生活广场。果然酷哥辣妹云集,几百平米的会馆里塞满了身着各类奇装异服打扮怪异的年轻人。空军防风镜,民族花样的头巾,宽松的T恤拖沓的板裤,耳环臂环墨镜,滑板车溜冰鞋,染发烫发板寸光头麦穗头,令人目不暇接。不过,阿媚和我的造型依然十分引人注目。
活动开始了,种种酷爆的音乐和舞蹈以及表演你方唱罢我登场,掌声喝彩声尖叫声不断。阿媚越看越有信心,一个劲地鼓动我力争技压群雄一举夺魁,我也兴奋不已准备拿奖,虽然我对活动本身不太感冒,但据说冠军奖奖品是两部时尚WAP手机,难免对我有几分吸引力。
当我们踏着音乐节拍迈着舞步上台亮出设计好的造型时,立刻引起了场内一片尖叫声。接下来,我们独具匠心的歌舞也使得观众们如痴如醉反响不凡,头一次面对这种场面,我既有点儿紧张又不禁飘飘然,也不知是那根神经出了毛病,竟在表演和展示快结束时接连犯了几个明显错误,招来一阵倒彩,阿媚当时气急败坏地朝我直瞪眼,却又无可奈何。
由于我关键时刻的失误,我们不仅没能如愿以偿拿到冠军奖,就连前三名也未进入。阿媚失望至极,一改往日凡事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态度,下台后就开始数落我排练不认真表演不专心让她的心血付诸东流,直到活动结束回家的路上还在喋喋不休。我自认理亏,只好耐着性子听她的训斥,但见她没完没了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口说:“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你还有完没完?”
“一场游戏?!”阿媚顿时火上浇油:“你没看见我有多么用心吗?原来你把我们之间的一切只不过当成一场游戏。”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面对阿媚的上纲上线,我虽感到委屈但为避免加深误会仍不得不耐心解释。
阿媚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不再同我争吵而对我不理不睬,我也懒得再说什么。
一路无语,回家后我们依然保持沉默,草草洗濑一番使躺在床上各自想着心事。
第二天起来,阿媚对我恢复了常态,可我却感觉彼此之间似乎有了一层若有若无的隔膜。
不久,因为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事我们大吵了一架。表面原因是我一天下班回家顺便买了几斤自己爱吃的酸葡萄,却忘了阿媚只喜欢吃甜味水果,阿媚很不高兴,由此展开话头埋怨我自私自利从来都一点儿也不关心她,我自然认为她小题大作,结果话不投机演变成了一场口头官司。

    自从有过一次激烈争吵之后,我和阿媚之间的隔膜越来越深,虽然事后彼此道过歉相互之间甚至比以前更加礼让,但总有些貌合神离的感觉。最明显的是我们做爱的频率越来越低而且越来越不和谐,阿媚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还经常夜不归宿。
让我隐隐有些不安的是,有时阿媚很晚回来倒头便睡且鼾声如雷,第二天早晨起床后稍加洗濑又变得容光焕发光彩照人。要知道以前她临睡前总要听听音乐或看看书,否则就会失眠。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的生活习性怎么会说变就变呢?
也许正如阿媚所言,我对她实在关心得太少了,在我看来象她这样前卫的女孩压根不需要来自男人的关怀,可事实上没有一个女孩子会完全拒绝异性的呵护。尤其是当她为自己喜欢的人无条件付出时,表面上虽然什么都不在乎内心深处却渴望着对方能对自己好一点更好一点。我明知阿媚其实挺在乎我,可从来都不曾真正关爱她迁就她,难道仅仅是粗心所至吗?我一直自认并非不负责任的男人,但在阿媚面前我为什么总有意无意地逃避种种责任?
当初我全心全意地追求阳阳时,也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就算只有付出没有回报亦无怨无悔,可在发觉她毫不珍惜我付出的真情之后,我却无法保持心理平衡了。的确,虚情假意只是一种游戏,谁都可以毫不在乎。但真正的感情投入可以只要付出不求回报,却并非毫无价值可以不加珍惜。
换个角度想想,阿媚现在的感觉无疑类似我当初。如果真是这样,我该怎么办?
小同和艾丽丝也都发觉了我与阿媚之间的异常,一再追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总说没什么。这天晚上阿媚又迟迟未归,我、小同及艾丽丝聚在客厅里看电视,正播放的是一部刑侦反毒加言情的肥皂剧。剧情挺煽情却缺少真实感,因而我们看得不太投入。
看着看着,当播放到一个纯情少女被毒贩子拉下水的情节时,艾丽丝突想起什么似的扭过头对我说:“萧,有一件事情我想有必要提醒你一下。”
“什么事?”我懒洋洋地问道,
“前些天,阿媚问我能不能帮她向我们认识的老外推销摇头丸,她还说只要三百元人民币一颗。”
“摇头丸?!”我顿时象被钉子扎了一下,猛地跳了起来。
“Yes!”艾丽丝十分肯定地点点头:“所以,我想她正需要你的帮助。”
“我知道。”嘴上虽然这样说,我心里却一片茫然,没想到事态会如此严重。
阿媚到午夜两点左右才满身酒气回来,而我一直躺在床上边想心思边等着她。我觉得自己应该找她谈谈,却又不知如何开口。
    当阿媚象往常一样睡到我身边后,我试探着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身体,希望点燃她的激情,有人说性是男女之间的润滑剂,也许我们做爱之后再交流起来会轻松些吧。
然而,阿媚没有领会我的暗示,反而不耐烦地拨开我的手,醉眼朦胧地嘟哝道:“别烦我,我困着呢”。
看来今晚没戏,我只好双手抱头睁大双眼仰望着天花板思考着别的对策。
第二天深夜,左等右等阿媚依然没回来。我觉得这么老被动等待也不是办法,干脆主动出击打的赶到“yesterday”酒吧。
刚进门,我就一眼发现了阿媚,她正倚在二楼临近廊杆的一张吧台旁,风情万种地举起高脚杯与一位大腹便便衣冠楚楚的客人喝交杯酒,同桌的另几位客人则围着他们喝采助兴。
此刻,音箱里飘出一首似曾相识的老歌:“我不愿意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不想让你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我的心顿时被什么给触痛了,不顾一切地冲上楼,一把拽开与阿媚纠缠不休的老家伙,拉起阿媚的手:“走!跟我回家。”
“回家?!”阿媚用力挣脱我的手,冷笑道:“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让我跟你走?”
“我……”我不由愣了。是啊,凭什么我让她走,她就得跟我走。
醒过神来,我才发现不少客人在围观,心头涌起一股无名之火,冲着四周恶狠狠地吼道:“看什么看?谁没见过谁呀!”
客人们纷纷散开了,被我拖开的老家伙却招来了服务生想把我轰出去。我正准备大闹一场,不料阿媚竟挽住我的手向那帮家伙又是道歉又是解释,说什么我是她男朋友一切纯属误会等等。随后,她又附在我耳边温柔地说:“傻瓜,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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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妙妙 的帖子

我这本书出版有几年来,销量也还可以.发到这里是抛砖引玉,配合征稿.

[ 本帖最后由 尘冰 于 2009-11-25 08: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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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5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妙妙 的帖子

好的,你发个地址到我邮箱:chenbin136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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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二章,足足二个小时来阅读,时尚、前卫的风格转换的角度,每个人都有难言的苦涩与心动。小说,最能表达的是长篇,也是试金石来验证才华。
人物的发展,悬念吊胃口。多再续些吧,我下载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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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5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尘冰 于 2009-11-23 09:22 发表
石头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一天蹦迪回来后突然表示打算辞去现在还算过得去的工作,条槽到一家名叫“炸弹”的迪吧当DJ。我们都不是那种“一棵树上吊死的人”,信奉“狗急了跳墙,人急了跳槽”,而且都喜欢蹦迪,但却难以 ...

胡风文学奖一等奖是非同寻常的奖项.文章很有功力,时有幽默的言词闪烁..迪斯科其实很阳光的,比舞厅关了灯的慢舞要干净许多,现代人工作节奏太快,蹦迪可以放松一下,我没有进过迪厅,现在隨小说导游逛了趟迪厅,还有创业的艰辛,书中人物很饱满,应是有非常丰厚的生活,加上才气自然会生产出得奖的美文.,继,续连載,看的人会递增上升的.另,4,午夜迪厅有两个错字:第一行"跳槽"误为"条嘈",第六行"就像"误为"就向",改一下,无伤大雅的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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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6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尘冰 于 2009-11-23 14:42 发表
选在一个阳光灿烂的礼拜天,我们的单调休闲屋终于正式开张营业了。
看来我们提前所作的广告没有白费心机。开业当天,花园里不少在家休息的居民纷纷闻风而至,小小的休闲屋从早到晚都宾客满座。我们这帮兄弟姐妹自然 ...

没有妙妙那么认真地读两个小时,约用半小时读二,三章,第三章是从后往前读,平淡的文字就会飞过去,不过我还是认真读了,写到性,觉得恰到好处,长篇小说写到这水平不容易,质量致密,没有水分,但觉得把蚊子的进出和作爱的进出联系起来似乎不恰当,因为其运动速度和频率相差太大,另,蚊子飞行目标一是光亮,二是人体的诱惑,在坟帐的洞里来囬穿梭不现实,因此比喻不可笑.亇见,但疵不掩睱, .明六点半起床赶校车上班.就此刹车.远握

[ 本帖最后由 杨望远 于 2009-11-26 00: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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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妙妙 的帖子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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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杨望远 的帖子

谢谢指正!这是原稿打字的失误,出书时都校对改过.我的小说的确是有生活基础的,不是闭门造车.

[ 本帖最后由 尘冰 于 2009-11-26 0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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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5# 杨望远 的帖子

你说得有理,我是引用了朋友讲的笑话,没想到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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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网上情人

从“yesterday”回来后,出乎我意料的是阿媚不仅没有责怪我的鲁莽反而对我异乎寻常的热情。刚进门,我正准备向她道歉,她却不等我开口就用火热的双唇封住了我的嘴。
长长的吻几乎令人窒息,同时又让人疯狂。我们渐渐地相互燃烧起来……
“你真的一点儿也不怪我吗?”平静下来之后我忍不住问猫咪一样伏在我怀中的阿媚。
“你呀,真有点象自己讲的笑话中那个丈夫一样,又傻又笨什么都不懂。”阿媚轻轻咬了我一口,敲打着我的胸膛说:“你今天的表现棒极了,其实我就喜欢你这样子。”
“为什么?”我不由迷惑不解。
“因为你这样很有男人味,而且表明你是在乎我的。虽然我对你说过不需要你负任何责任,但并不等于你可以不在乎我。”
“就这么简单?”
“说白了,所有事情都挺简单,除非人为地复杂化。”
当晚,我和阿媚彻夜未眠,谈了很多很多,不过我并未提起关于摇头丸的问题,虽然我几次想提但最终还是克制住了。
也许,过段时间再提更好。
关系缓和之后,我与阿媚的同居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状态。可我却有一种预感:我们之间潜伏着一座活火山,说不清什么时候就会再次爆发。
有时我会莫名其妙地设想:假如和我同居的并非阿媚而是阳阳,又会怎样呢?
事实上,我早已对阳阳不抱一丝幻想,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摆脱不了这个问题的困扰。
我是一个理性与感性各半的人,正如大学时代一位同学所言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得比较完美。阿媚显然感性大大地大于理性,因而常常浪漫得过了头。至于阳阳,作为正当妙龄的女孩子绝对理性有余感性不足,心计之深曾让我这个大男人惭愧不已。
所以,无论阿媚还是阳阳都并非最适合我的另一半。就算把阿媚换成阳阳,我们的同居生活依然会危机四伏。
怎样才能改变目前这种状态呢?
首先应当调整我自己的心态,也许我有必要通过另外的途径来寻找寄托或以别的方式来充实自己,关健是要找准突破口。
对于喝酒蹦迪泡吧之类,我已没有多大兴趣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明显办不到。
就在这时,小同对我说休闲屋里的小网吧近来生意日渐火爆,他抽不开身小芳等人又不懂电脑,想让我每天下班后去照看两个小时。
都说如今是网络时代,“网虫”一族越来越人丁兴旺,我以前也偶尔上网查查资料浏览信息,但从不光顾聊天室更不会交所谓的网友,因此尚未成“虫”。尤其是休闲屋开张后,我们的个人电脑都给网吧征用了,我更难得上网一游,不过,既然小同忙不过来我理当去帮一把,况且正好借此打发时间。
与我一个办公室的同事马克是一只百分之百的网虫,有事没事总要上网溜溜就连上班时间也常常偷偷上网还老是借口加班蒙混单位里的上网费。他最痴迷的是网络聊天,依恋程度比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感激我总帮他打“掩护”同时也想拉我下水,这小子屡屡引诱我上网聊天并极力描述其中的好处,诸如什么可以神侃胡吹可以泡美眉交网友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等等。但我继承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无论他怎样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始终不为所动。在我看来,所谓网络聊天室纯粹是一群无聊透顶的家伙没话找话聊的废话垃圾桶,可偏偏就有那么多“虫子”在里面觅食实在令人费解。不过,就算真是垃圾桶里也能淘出些好玩意,我便抱着这种心态闯进了一间情感聊天室。
我们休闲屋里的小网吧虽不起眼,但既能上网聊天又可品酒交流,因而吸引了不少有泡吧嗜好的网虫。照看小网吧一段时间,开始见识了网虫百态并感受到网络聊天室的魅力所在,我也日渐迷上了上网。
刚进入网络聊天室,我颇有些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看着大伙儿聊得热火朝天都不知从何插嘴,尤其是一个个千奇百怪的网名和汉语英文符号混杂的网络语言更让我傻了眼。
于是我只好不耻下问求教马克,这小子见我终于回心转意自投罗“网”,在欢呼“网虫”一族又添丁进口之余对我进行了一番强化培训传授了几招网上聊天的常用技巧。
首先,务必取上一个又“cool”又怪异的网名。马克告诉我说他的网名叫马克思n世,我看看他的大脑门和满脸胳腮胡说以前没发现你还真有点儿象马克思呢。
马克接着手把手地教导我认识了一些网络符号,如:-)是笑脸;-)是抛媚眼:-0等于“哇!”,-)等于“嘘!”……他还告诉我在网上英文单词一般只用第一个字母大写代表,如BF指boy friend。
学以致用,初步掌握了上网CHAT的常识,我便理论联系实际开始三天两头出入各种网上聊天室。
虽然马克告诉我在聊天室里就算你是一条狗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但刚开始我还是处于观望状态很少发言,即使对别人的大放厥词看不顺眼也隐而不发。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我决定主动出击了。名不酷则言不通我耗费了几亿脑细胞终于为自己敲定了一个网名——浪子。然后,便在各种聊天室五花八门的BBS上贴出:“我是浪子,不回头前面是岸回头身后还是岸,GGDDJJMM们说我该不该回头?!”
反响果然十分热烈。
有人语重心长地劝我“浪子回头金不换”有人大义凛然地让我“不到彼岸不回头”有人大彻大悟地指明“此岸彼岸都是岸”还有人嬉皮笑脸地高唱“浪子你大胆地往前走哇!”……
最让我心动的留言只有聊聊数语:“浪子,回家吧!”署名是“阳光女孩”。
不知道这位阳光女孩是不是真正的女儿身,马克告诉我网虫都喜欢在网上性别大反串,千娇百媚的网名背后十有八九是大老爷们。反正甭管她(他)是男是女,就冲这句留言我都有心继续搭腔,于是我又对她(他)发问:
“我也想回家,可回家的路是向前还是向后?”
“前方一个家,后面一个家,就看你想回哪个家了。”
“那么,向前或向后,回家的路各自有多长呢?”
“心中有家处处有家,回家的路有多长,你自己用心去量一量。”
“可我是浪子,没心没肺的浪子。”
“浪子也有心,只不过你的心许久不见太阳,有些受潮了。”
“是吗?请你给我一点阳光,把我潮湿的心烧干吧!”
“不是我小气,我怕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
“别,就算你真给我个笑脸我也决不会当爱情,因为,我没心情。”
“当然,这年头谁还有闲心谈情说爱。”
“所以说,我只好做一个无家可归的浪子罗。”
阳光女孩还没来得及接腔,一位叫作“夜游神”的家伙插道:“做浪子挺不错啊,无牵无挂自由自在。”
“真要能做到无牵无挂,就不会做浪子了。”阳光女孩反驳道。
“不做浪子做什么?”夜游神追问。
“做和尚!:一)”
我不由乐了,看来这位阳光女孩还真有点小聪明。太精明的女孩子让人敬而远之,太笨的女孩子令人倒胃口,有点小聪明的女孩子才最可爱。因而对于阳光女孩,我开始产生了兴趣。不过“放长线才能钓大鱼”,既然网已撒出也不必着急收网,趁着夜游神与她(他)唇枪积舌战之际,我悄悄地下线了。
接下来两个晚上,我上网后进入聊天室没有以浪子的名义贴贴子灌水,但密切关注着阳光女孩的动态,发现她(他)居然是聊天室里的活跃分子,芳踪随处可觅而且伶牙利齿,引得包括夜游神在内的人多网虫围绕在她(他)的石榴裙下纠缠不休。
第三天晚上我终于露面了。
当时阳光女孩正与夜游神大谈特谈一个滥掉牙的老话题——关于爱的选择,应该选择我爱的还是选择爱我的。阳光女孩认为与其嫁个我爱的不如嫁个爱我的;夜游神则一口咬定要选就选我爱的。
“Hi,两位别吵了,浪子来也!”
我趁隙插进去之后,他仍果然停止了争论。阳光女孩立马把矛头转向我:“该死的浪子,我正纳闷你怎么只露一次头就消失了呢。”
“我这叫神龙见首不见尾。”
“本姑娘看你至多是条小毛虫,这两天又去哪儿流浪了?”
“,-)别尖叫,我出家了,在少林寺当和尚。”
“少林寺能收你这种酒肉和尚?”
“放下屠刀尚能立地成佛,况且我不过是一个回头浪子。”
“佛门广大,不渡无缘之人,你小子一看就没佛缘。”夜游神不甘寂寞地插道。
“非也,我佛慈悲,普渡众生。”
“打住,臭浪子,谁要和你谈经论法?”阳光女孩突然发嗔:“都怪你打断了我们的话题。”
“好吧,都是我的错,咱们继续谈情说爱。”我嬉皮笑脸地打出一个“;一)”:“其实你们刚才争论的问题太小儿科了。”
“:-0,天才儿童,你说个答案吧。”
“说白了,男人首选我爱的,女人首选爱我的,正所谓男女有别嘛。”
夜游神毫不犹豫地打出四个字:“坚决反对!”
阳光女孩却沉默片刻,才敲出一行字:“也许,真是这么回事。”
随后,我们便展开了一场三国论战,结果是二比一:阳光女孩基本和我统一了意见,夜游神却死不悔改。

阿媚一天晚上回来后,兴冲冲地告诉我说她学校里刚建成了局域网,学生上网特方便也特便宜。我问她喜不喜欢上网聊天,她说偶尔为之。我又问她交没交过网友她说没兴趣,因为她觉得网友太虚幻弄不好就浪费感情。
阿媚反问我这段时间帮小同照应小网吧有没有经常上网,我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上网聊聊天也挺有意思。她又问我的网名是什么,我说暂时保密。阿媚笑道那么我的网名也不告诉你没准我们会在网上以另外一种身份相识呢。
网络这东西还真魅力无穷,上网聊天更是不试不知道一试真奇妙。化身为“浪子”的我网缘越来越佳,好友栏上的名字也越来越多。其中最铁的当然是阳光女孩了。夜游神次之,因为这家伙上网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聊起天来也阴阳怪气,虽个性十足却让人难以亲近。
不过,我与阳光女孩几乎夜夜网上相会,但尚未搞请她(他)的真实性别。照目前的形势发展下去,我们很有可能上演一场网恋。虽然我绝对无意把网恋演变成现实生活中的爱情悲喜剧,可我也决不想来一出同性恋即使是在网上。因而一次与阳光女孩聊得正热乎时,我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丫头,做我小妹怎么样?”
“别叫我丫头,我可是20多岁的大姑娘了,做MM也没门,谁知道你是GG还是DD。”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不由暗自得意,趁火打铁:“大姑娘,有BF吗?”
这次,她开始有所警觉了:“你得先坦白从宽,有GF吗?”
“女士优先嘛!”
“男女平等,还是你先请。”
“好了,咱不谈这个,甭管你是否名花有主,我也不想聚你做老婆,至多做个情人吧。”
“想也别想,做你的春秋大梦去。”
“别那么绝情嘛,不就是做个网上情人吗?也不用动真格的。”
“你不怕我的骑士找你决斗?!”
“好哇,就让他上网来找我斗吧,浪子斗智不斗勇。”
“黑马王子来也!”夜游神不知那个角落突然冒了出来:“还有谁参与决斗,报上名来!”
居然一呼百应,涌出了大批报名者。
“:-0”我故作大惊失色。“这么多情敌呀!”
“怕了?”阳光女孩明显洋洋自得:“要不要挂免战牌?”
“who怕who呀?”我摆出一副英雄气慨:“为搏佳人青睐,不惜浴血网上,谁先来受死?!”
经过一场激烈的混战,我终于力克群雄。
在众多网友的拥戴下,阳光女孩半推半就地成了我的网上情人。
就象安徒生童话《白雪公主》结尾描写的那样:从此,公主和王子生活在一起,过上了幸福的日子。我和阳光女孩虽然远离彼此的现实生活,却开始了一段网上情缘,共建起了虚拟的美好家园。
的确,此后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准时在网上相约,而且经常开“小窗”避开别人聊天,相互之间的称呼也日渐亲密。她喊我老情人,我喊她小宝贝。

事实上,网恋不仅虚幻,而且也不见得比现实中的恋情更纯洁。网虫一族可谓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甚至有个别心理变态者。每个聊天室虽然都有专门的“斑竹”随时监控着聊天的内容,但网络号称“眼球经济”,没有哪家网站舍得把好不容易吸引过来的“眼球”扔在地上当灯泡踩,因此“斑竹”的管理大都非常宽松难得删除聊天内容的不良成份。不少聊天内容纯系情绪发泄或是一些十分无聊的话题,极尽引诱之能事的话语泛滥成灾,乃至还有许多不堪入目的污言秽语。
也许,你在网上热恋的情人,现实中可以做你的叔叔或阿姨;也许,你在网上迷恋着的梦中天使,生活与你同为男儿身或同为女儿身。马克就曾有过类似经历,所见一再教导我对于网恋务必抱着一种玩游戏的心态,切切不可当真,否则很有可能被“网”住。
网络和网恋是虚幻的,网费却是现实的。
当你沉迷于网络聊天室中,与网友打情骂俏胡缠乱侃时,金钱正随着时间在悄悄流失。有几个通宵达旦流连于我们小网吧的网虫,估计每个月都有几百大毛枉费在网上,而且播种时间和金钱收获的网恋十分廉价,为你随时都可以与一个不知是男是女是老是小的人在网上相识,网恋、分手,再进行下一次网上恋曲。
应该说,我是抱着理性目的上网聊天的,在上网过程中也更加深了对网上交友的理性认识。然而,在与阳光女孩的网恋游戏中我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之间还是对她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如一张看不见的丝网若有若无挥之不散。每天晚上我都忍不住通过指尖与健盘的碰撞在网上传递着淡淡的情意。因为彼此毫不了解反而多了一份神秘感,创造出了广阔的想象空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想象力已越来越贫乏了。因而在与所谓的网上情人无所顾忌地相互交流之际,我总不断猜想着她的容颜,年龄和身份,并且我已不再怀疑她的性别。但我决不会刻意去探究她的一切,也许保持这份朦胧感觉才能守住这份网络情缘,我不想找出一个自己不愿意接受的迷底。
阳光女孩可能和我有着相同的想法,同样绝口不提有关自己和我的私人问题,更没有发出过下网相识的任何信息。一次聊天时,她给我传来一则颇有意思的上网童谣——
“你拍一,我拍一,都说上网很飘逸;
你拍二,我拍二,有事就发E-mail;
你拍三,我拍三,没事也别去聊天,
你拍四,我拍四,上网确是苦差事;
你拍五,我拍五,速度慢得太离谱;
你拍六,我拍六,网民不得都优秀;
你拍七,我拍七,网上还要多学习;
你拍八,我拍八,网恋就象雾中花;
你拍九,我拍九,网上见了皆朋友,
你拍十,我拍十,相逢何必曾相识。”
由这则童谣,我们东扯西拉谈网络谈生活谈爱情读文学谈个没完没了。对于时下风头正健的网络文学,她认为可谓一场文学革命我却觉得所谓网络文学不过是网友们自娱自乐的文学卡拉OK,虽然在语言上有所创新但与传统文学并无本质区别,总体水准甚至差距很大。我们因此争论不休,阳光女孩渐渐理拙辞穷,眼看就要输了这场文字官司,竟耍赖骂出一连串“老古董、死脑筋、不开窍、二百五、十三点……”
堂堂男子汉大豆腐岂能容人如此污篾,我立马打出一行大字:“鬼丫头,气死我也!!!”
这丫头却不依不饶:“臭小子,自找气受。”
“我要向网虫兄弟姐妹们控诉你对我光辉形象的严重损害。”
“就算你声泪俱下也没人会搭理。”
“那我就喝一曲苏三起解。”
“好男不和女斗,你还是省点劲吧。”
“别忘了我并非好男,只是浪子噢。”
“好了,浪子情人,回头吧!现在女孩子喜欢的可都是新好男人。”
“是吗?”我不由再一次想起了阳阳,在她面前我始终委屈求全,百分之百地按照时下的新好男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然而……
“Hi,怎么半天没动静?掉线了还是中风了?”
回过神来,发现屏幕上的追问,我突然生出一股怨气,狠狠敲道:“狗屁新好男人,去TMD!”
阳光女孩的确是一个鬼精灵的丫头,惊诧之余很快回话:“我说老情人,你是不是受过什刺激?!”
“一言难尽呀!”我突然有一种倾诉的冲动:“SEC…(等一会),发首词给你,让你读读本人的伤心事。”随后,我把自己与阳阳分手后胡谄的一首《江城子》输了出去——“九年沉醉相思梦,人难醒,梦难圆。千言万语,把酒唱不完。风雨过后长声叹,情更重,酒渐淡。山盟海誓随风飘,爱也难,恨也难。雨过天晴,梦醒肠未断。相逢一笑了情缘,心成灰,泪已干。”
“嗬,还有那么点味道嘛,不过太凄惨了。是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能不能说说你的悲痛恋爱中?”
“当然,但是有一个条件,我讲过之后你也得谈谈你的故事。”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于是乎,我添油加醋又言词简洁地敲打了一遍自己的初恋和失恋经过,自然没有提及阳阳的姓名,而且也不见得多么悲痛似乎只是在讲别人的事儿。真奇怪当初我怎么会伤心欲绝痛不欲生,看来时间堪为治愈一切心灵创伤的良药。没准再过一段日子,我此刻的伤感将会被麻木所替代。
不过,阳光女孩倒是有几分感动:“哎,真没想到你居然这般痴情,那个女孩子也太不懂得珍惜了!”
“往事如风,痴心只是难懂。对了,该你了。”
“我的故事和你还有点大同小异呢。”
“不会吧?你可别蒙我!”
“真的,我以前认识的一个男孩子也花言巧语地说暗恋了我好几年,鬼才相信他。”
“你应该给他机会嘛。”
“谁说我没给,只怪他自己没把握,经不住考验。”
“你们这帮丫头,为什么总要再三考验别人?”
“真金不怕火炼,这年头花心男人太多,我们当然得多长个心眼。”
“其实,感情往往是经受不起考验的。”
“也许,你说的有点道理。”
正当我们侃得忘乎所以,我的手机不识时务他叫唤起来。不耐烦地接通手机,刚喂了一声耳边便响起阿媚的声音:“死虫子,还不回来休息,明天不上班啦?”
我看看显示屏右下角的时间,这才发觉已是深夜三点的,只好恋恋不舍地打出“BRB,Cu”(我要走了,再见),匆忙下线了。

自从有了网上情人后,我与阿媚的交流越来越少。而她也似乎对我的热情在不断地降温,我们依然会拥抱,亲吻和做爱,当我抚摸着她冰凉的肌肤时,她总会似笑非笑地注视着我。也许,再炽烈的感情之火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退烧直至烟飞灰灭吧。
有时我夜深人静之际从网吧回来,阿媚已经熟睡。她在睡梦中的样子异常恬静和甜美,表情纯洁无辜得象婴儿一般。这时我便磨砺得日益坚硬的心便会变得柔软起来,好几次还想到关于摇头丸的事情但又觉得阿媚不可能会真的同毒品沾边。因此,我并未直接询问她,而是向艾丽丝打听阿媚有没有再次对她提过推销摇头丸,艾丽丝说没有我也就释然了。
木子天天来休闲屋接小芳下班,两个人都满脸幸福,有一次我私下里问木子同居生活感觉如何,他说挺不错啊小芳温柔体贴让他既充实又温馨。这小子还告诉我说小芳在遇到他以前居然是处女着实很令他感动。我笑话他自命新新人类竟还有处女情结,他却认真地说什么其实再放任自流的男人也梦想自己的另一半完全纯洁无瑕,我说那么你是真心对待小芳的啦他说当然可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给她一个圆满的结局,我说小芳的确是个好姑娘无论如何你决不能对不起她,他说自己心中有数。
石头和艾米偶尔也会过看看我们,看上去“小两口”挺美满甜甜蜜蜜夫唱妇随。但石头好象有几分作戏,我为此追问过他是否有什么事瞒着我们,他却总说没什么。
在与阳光女孩聊天时,我隐隐约约地讲述了一些小同,木子和石头的故事。她听过之后断言说他们这几对都很难有结果,我问为什么她说不知道只是凭直觉。我又问那么你预感我们之间会怎样呢?她说我们不是有君子协定不谈这个吗?我说我并非想打破游戏规则只不过想证实一下你的直觉准不准。她迟疑了片刻说你我注定只能是陌路人,我说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任何事情都会有一个结果或是你正想要的或是你害怕发生的或是无言的结局,她说不错所以我们都可以忘记过去却无法逃避未来。
一次聊天的过程中,阳光女孩突然转移话题说对了你上次填的那首词有点功底你写情书吗?我说你是不是想让我给你写情书可我连朋友来信都懒得回,我还是直接对你说“I love you”吧。她恼道谁和你耍贫嘴我只是觉得你文字基础蛮好写情书肯定挺煽情。我说那当然我以前写的情书连自个儿都感动不已唯独不能感动抒情对象。她叹道以前追求我的那个男孩给我写过不少情书读起来倒是十分感人但我总怀疑其中有几分诚意。我说你多虑了其实我们男孩真要写情书一般都很诚恳否则谁愿主动把白纸黑字的证据留给对方。她说这倒也是不过正如一首歌唱的“开始是真的后来就慢慢变成假的”……
的确,学生时代的我也曾是拜倒在缪斯石榴裙下的文学青年,虽不能说妙笔生花却也能下笔千言。但我难得给女孩写情书除了阴阳之外,疯狂追求她的那阵子我为她写过几封火热赤诚的情书,简直恨不得把心掏出来交给她。
至今回想起来,那些酸言辣语犹让我羞愧。时过境迁,所有海誓山盟都如同过眼烟会充满反讽。可当时,我实在没有半点虚情假意。我真的很奇怪,当初自己怎么会象高烧发热的病人一样发出如许梦呓。记得我曾对阳阳再三表白一生只爱她一个人,也许她会认为我背信弃义谎话连篇,但那时候,这些绝对都是真心话。所以说,热恋中的男女所谓发自内心的誓言往往连自己也把握不住。
因此,同阳阳分手之后我就发誓再也不轻易对任何女孩以承诺,也决不随便相信别人信誉旦旦的诺言。
一天上班时,一个十分意外的电话使我再也无法安心工作了。电话是阳阳的小姐妹红红打来的。红红与阳阳同事并和她共住一间宿舍,了解我追求阳阳的全过程及细节。她告诉我说阳阳刚辞职了,而且搬出去和一位离过婚的中年男人住到了一起。红红还为我抱屈地说这个男人大阳阳近十岁又其貌不扬不知道阳阳究竟图他哪一点,不过他来接阳阳时开着一辆私家车可能有几个钱。
听着红红的讲述,我虽够不上心如止水地却毫不震惊,唯有一丝淡淡的伤感。
阳阳曾经是我的梦中天使,在我心里的形象近乎完美。我们本不该重逢,距离产生美,彼此靠得太近反而破坏了最初的美好感觉。
期望越高,失望越大。也许,如果我一开始就用一颗平常必看待阳阳,我们之间就算不能相爱亦可友好相处,不至于相互伤害最终只能捂着各自的伤口形如陌路。
在追求阳阳时,我不仅苛求自己必须全身心地投入而且过于在乎她的情感回报。因此心态非常浮躁动不动就头脑发热毫无理智,相反阳阳却始终保持冷静不为所动。于是,我从满怀希望到不断失望再到彻底绝望,演绎了一场失败透顶的初恋。
有人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还有人说,失恋使人真正成熟;也有人说,恋爱就是不断受伤又不断愈合的过程,这些看似老掉牙的陈词旧调,事实上不无道理。
以后,我再也不会拥有初恋的那种激情和纯真。可正因为如此,我才会拥有实实在在的情感,我将是一个冷静而成熟的男人。

马克时常找我向他汇报上网的进展,还问我泡了几个MM,但我总是含糊其辞蒙混过关,一次给逼急了才隐隐约约地说自己只结识一位网上情人。这家伙立马眼放异彩,连连问我有没有下网约会感觉如何。我说我们有协议只在网上交流,他说该出手时就出手火候一到就应转移阵地只是网上无美女弄不好会遭遇“恐龙”或“变性人”。我说没准我那位偏偏就是美女呢,他说如今真正的美女都忙得不亦乐乎要么灯红酒绿要么花前月下谁还有闲情上网聊天。
我顿时无话可说。
于是晚上与阳光女孩聊天时,我试探着问她虽然我们约定不见面但是可不可以发一张玉照让我一睹芳容呢,她毫不犹豫地答曰想也别想。
好歹咱们也有情人之名,这点小小的请求也不能满足吗?
不要强人所难嘛我不想在网上暴露庐山真面目总不能胡乱拿一张别人的玉照来蒙你。
是不是你面目可憎羞于见人。
正好相反我是怕让网友们惊艳挤爆聊天室更怕勾起某些虫子的色心。
既然如此我更想大开眼界了。
你就趁早死了这条心吧实在要见识干脆用西施的画像替代好了。
要不咱公平交易本人先发张片子给你换取你的玉照一瞧。
我才懒得看你的浪子嘴脸呢。
你太小瞧我了本人虽不敢说貌比潘安却也不比宋玉差到哪儿去。
甭吹了,当心大风吹掉门牙。
我是实话实说。
就算你说得天花乱坠,我也不会上当,还是省点劲吧。
无论我怎么胡缠乱搅纠缠不休,阳光女孩始终不肯松口,最后我只好打消念头怏怏下线。
第二天上班,我向马克描述了自己败走麦城的经过及细节,马克听后当即断言你小子碰到“网妖”了。我说你可别危言耸听哥们可不是吓大的,他说你不要误会所谓“网妖”并不是人妖而是指网龄较长道行较深的“虫子”。
我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他说问题是你既非道更非魔。
我说但我天生就有灵性一点就通。
他说你以为你是谁贾宝玉啊。
我说别过奖我可没他那么娘娘腔,不过我们倒是有一个共同点,风流不下流。
他说甭臭美了,我劝你还是小心为妙,网上多风浪当心翻船。
我说多谢提醒我一定时刻保持革命警惕性不被“糖衣炮弹”打倒。
话虽这么讲但我心里却有点发虚,我向来嘴硬心软,否则也不会在与阳阳相处的过程中剪不断理还乱最终闹了个不欢而散。
无论如何,所谓的网上情人都只能是一种游戏,决不可当真。虽然不至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我再也不想瞎折腾了。
网恋虚幻而浪漫,也许正因为如此才“网”住了不少“情种”。可我的浪漫情怀在经过初恋的伤疼之后,业已丧失殆尽。如今的我即使要谈情说爱,也只会和选择一份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感情。
的确,我与阳阳的爱情故事要多浪漫有多浪漫,就连她本人亦如是说,可结果呢?
当然,阿媚和我之间同样缺乏现实性,所以我们共同生活彼此需要却无法面对未来。
其实,我并没有太高的奢望,只想挽住一份真实的情感。然而,在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的现代生活中把握这种感情太难。
小同在失恋时曾不无感慨地对我说,现在的女人既要现实基础又要浪漫情调,我们做男人的简直无所适从。
事实上,人归根到底还是现实性的动物,只不过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几分浪漫幻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加深,我们心中的浪漫色彩将会渐渐褪去。
因此,虽然网上情人的神秘面目对我充满诱惑,但我前思后想终究还是克制住了揭开她面纱的冲动。网络与现实也许只隔着薄纸一层,可捅破这层面纱很可能只会看到自己不愿见到的东西。
阳光女孩挺奇怪的,我不再追问她的真面目了她反而沉不住气,问我怎么这么快就想通了。我说很多问题只要找到症结一点就通。因为我深深体会过苦苦追求却得不到答案的悲哀,哀莫大于心死,我自然也便死心了。
是啊,哀莫大于心死。记得阳阳令我伤透心时,我就对她讲过这句话。

    一家网站举办“心情故事”有奖征文,鉴于奖金还算丰厚我便以网名涂抹了一篇回忆初恋情怀的千字文参赛。通过E-mail把文章发走之后,我也就淡忘了这回事儿。
无心插柳柳成荫,没想到我居然中了个二等奖,奖金两千元。颁奖晚会于周五之夜在太阳城歌舞厅举行,据通知讲届时还将进行一项网虫才艺大比拼活动的总决赛。
大阳城是一家不算太大却颇具个性的综合类歌舞厅,隔三差五就会推出明星见面会歌迷交流会之类活动,而且还有一句十分响亮的宣传口号:都市生活、从太阳城开始。
下班后匆匆打的赶至太阳城,还好没有迟到。步入大厅顿觉眼睛一亮,其见帅哥靓妹酷歌辣妹济济一堂,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懒得往人堆里挤,我在角落里找了个空位坐下来东瞧西看大饱眼福。
忽然,一个熟悉的侧影映入了我的眼帘简直让我太跌眼镜,阿媚居然也在会场中部坐着,看样子似乎准备参与网虫才艺大比拼。对了,她虽算不上真正的网虫却也上网,又向来
喜欢抛头露面大出风头,这种活动怎么会少得了她呢?不过,这次征文我用的是网名,待会儿上台领奖岂不暴露了自己的“浪子”身份?还有这次网虫才艺比赛亦规定要以网名报名,不知道阿媚的网名是什么?
活动正式开始了。
才艺表演与征文颁奖穿插进行,有着稀奇古怪网名的网虫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劲歌狂舞轻歌曼舞琴棋书画吹拉弹唱各种精彩节目令人眼花缭乱。
颁奖奖项照惯例依次由低到高,反正颁发二等奖将近中场,我索性完全放松地欣赏着网虫们形形色色的表演与作秀。
正神迷五色,主持人宣布的一下个参赛者让我为之一惊——没想到与我结过几次网缘的“夜游神”竟也报名了,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很快这家伙就该自动揭开神秘面纱了。
然而,“夜游神”登台亮相时我更加目瞪口呆:我一直认为这家伙是大老爷们,可上台的却是一名妙龄女郎,关键在于她并非别人,偏偏就是阿媚。
不过,阿媚似乎尚未发现我,而在集中精力表演才艺。她的形象和节目反差极大可谓不伦不类却独具匠心,身着前卫的黑色闪光肚兜装,却用传统民族乐器二胡演绎了一曲缠绵悱则的《梁祝》,若非亲眼所见,我决不会相信走在时尚前沿的阿媚居然能拉一手动听的二胡,也许我们的肉体虽已完全靠近灵魂却依旧未能交溶,因而我越来越觉得她变幻莫测。在阿媚   眼里我又是怎样难以捉摸呢?呆会儿我上台领奖时她会不会惊讶?
颁发征文三等奖时,我再一次大吃一惊。获奖作者当中赫然有“阳光女孩”,而她的真面目则使我差点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虽然世界的确太小可我怎样也不能接受我的网上情人竟然是自己的初恋女友阳阳。
我不由怀疑自己是否陷入了一场游戏一样的梦境,但这一切却正在真实的发生着。
主持人服了兴奋剂一般用一种颤动的语调宣布阳光女孩获奖的文章题目是《绝口不提爱你》并且她还同时参加了才艺大比拼将为大家演唱一首同名歌曲张国荣的《绝口不提爱你》。
阳阳唱得很卖力也很投入或许还有些动情,眼睛里甚至泪光闪烁。可我无法感动,只觉得无论是网络还是现实都太荒谬了。
终于轮到我登台。
站在台上,面对台下众多观众,我的眼中却唯有阿媚和阳阳。此刻,我是以“浪子”的形象出现在她们眼前,她们无疑都象我刚才那样震惊不已。
在我亮相的那一瞬间,阿媚吃惊地睁大双眼张了张嘴,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愣愣地注视着我,嘴角还挂着一丝冷笑;阳阳明显更为惊讶,眼里写满问号半天合不拢嘴,呆呆地凝视着我。
活动结束以后曲终人散之际,我能感觉到阳阳仍然在注意着我,可我没有再看她一眼而是径直找到阿媚,不等她开口就拉起她的手大声说:“走吧,我们一起回家。”
回去的车上,阿媚面沉如水一言不发。我几次想对她解释些什么却不知该从何开口,后来横下一条心心想事已至此是祸躲不过大不了大吵一架。不料我刚说了句“别生气了,都是我的错”,阿媚便把脸转向我并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我。我说你有话就说有气就撒但是不要这样看我看得我心里发毛两腿打颤,她却双手捧腹哈哈大笑起来:“真他妈有意思,太好玩啦!”在她放肆的笑声感染下,我忽然感觉无比轻松也随之放声大笑,引得出租车司机莫名其妙地回头瞪了我们一眼,用上海话嘀咕了一句“神经病。”

当我发现阳光女孩居然是阳阳时,我们的网上情缘显然走到了尽头。
想必阳阳在发现我的真实身份时,同样会意识到这一点。
从头至尾,一切的一切就象是一场恶作剧。
事后,我扮演的浪子再也没有在网络聊天室里露面。偶尔有心上网聊天我便每次都另取一个化名。
阳光女孩似乎亦在网上消失了,但我能感觉到她和我一样,只不过换了网名。
对于我们的双双“失踪”,有些网友还迷惑不已,甚至在BBS上贴出了“寻人启事”,并议论我们究竟是“私奔”了还是退出了“江湖”,不过没多久就没人再关注这件小小的风波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每个网络聊天室里每天都会有老面孔流失新面孔出现。
在我们的小网吧里出没的“网虫”,大都是扮酷追风的年轻人,其中学生模样的居多。他们有的痴迷于上网聊天,有的热衷于电脑游戏,也有的只为浏览信息。但他们却有一个共同点:对网络中的一切均充满新鲜感,喜欢尝试和搜寻,而且热烈关注着聊天室里各种各样的话题。遇到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他们不仅上网参与还会互相交流。网上情缘彻底破灭以后,我上网的次数越来越少。闲来无事,便经常转悠着帮这些小“虫子”们出谋划策。
一天晚上,我转来转去偶然发现一对正在“热恋”的网上情侣竟同时在我们的网吧里上网,不由乐不可支。
于是我一会儿转到男孩身后一会儿转到女孩身后,看着他们相距咫尺却通过网络谈情说爱卿卿我我。
正当他们聊得热火朝天之际,我实在忍不住了,拍拍男孩的肩向他揭穿了真相并建议他直接找女孩谈谈免得浪费网费。
男孩刚开始不相信会有如此巧合,后来悄悄证实了一下却依然不肯接受我的建议,他说我们要的就是这份朦朦胧胧的感觉又不是真刀真枪地谈恋爱,正如我沉浸在美梦之中你却把我弄醒了,真没劲!
我顿时无话可说。
所谓网恋,原来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我又何必当真呢?不过,无论是美梦还是恶梦终归都是会醒的,与其夜长梦多不如及早清醒,反正迟早总要面对现实的。
小同与艾丽丝之间看上去一天比一天亲密,我问他是否对艾丽丝产生了真感情,他说自己也搞不清无所谓真情假意只要有机会出国就成。
我又问他还为失恋伤心吗?
他沉默片刻说伤口虽已愈合伤痕却难抹去,就把过去的一切当作一场恶梦吧。
梦醒了就好,我说。
学生时代的我十分爱好吟诗作画,工作后诗情画意一点点地被消磨了。
此刻,我的脑海中却浮现出了沉淀已久的诗句。当晚,我把这首诗输入电脑,用E-mail发给了阳光女孩也即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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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6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沉入喧器》告别“美女作家”的“非典型”小说

上海<新闻晨报>记者  贝黎虹            



    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由于成长经历恰好见证了剧烈变化的社会转型期,曾被广泛关注和讨论。而自“70后”作家成为文坛的一支生力军以来,卫慧等所谓“美女作家”以“宝贝”的姿态张扬着欲望的旗帜,被误读为这一代人的形象代表和精神代言人。

    其实,“70后”是最多元化的一代人,并且存在两极分化,生于1975年以前的在生活方式、思想状态上比较接近生于1960年后期的哥哥姐姐们;生于1975年以后的则向生于1980年的人靠拢,因为幸福而张狂,喜欢刺激但能把握尺度。

    “美女作家”的作品,很大程度上误导了人们对“70后”一代人的认识和理解,偏离了他们生活的本质。父辈们的物质梦想虽然都提前在生于“70年代”人身上实现了,但这一代人相对于生于“80年代”的弟弟妹妹们,又是被动地进入物质时代,并没有完全做好与狼共舞的准备。而且,成长于社会转型与改革开放时期的这一代人,理所当然地成为改革和转型的试验品,无疑会在碰撞中经历痛苦和迷茫,并非一味像“美女作家”宣扬的那样以物质为旗,一味独立特行,追求纯粹的享受。

    因此,作为生于“70年代”后期,经历非常丰富的男性作家,尘冰在认识到人们对“70年代”人的误读时,便决心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宣告“70后”对“美女作家”的告别。

    相对于号称“70后”代言人的“美女作家”而言,尘冰的《沉入喧器》自然是“70后作家”中的“非典型”小说。但他描写的小白领,外来妹,大学生等“70年代”人,比起“美女作家”笔下仿佛不食人间烟火,一味离经叛的单一“边缘人”群体,却更接近“70年代”人的生活本质,更能代表他们这一代的生存状态。可以说,不少生于“70年代”的读者,都会从书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书听 人物的许多生活场景,类如酒吧、迪厅、网络,比“美女作家”笔下的更富有烟火气息。

    总之,同为“70后”。尘冰与“美女作家”的分野,并非仅仅是所谓“帅哥”与“美女”的性别差异而体现在作品中的点点滴滴。

    回到作品本身,《沉入喧器》以世纪之交的大上海为背景,描写了一群“新上海人”的生活、工作感情经历,每一章都突出展示一种生活场景与矛盾冲突,语言和结构颇具可读性,情节十分抓人,毫不矫揉造作,完全能够吸引读者一口气读下去。作者的笔触始终深入浮华背后,一层层剥去喧器的外壳,揭示出生活的真相和思想的内核,令人在轻松阅读中若有所思。

    在喧闹嘈杂的文坛,在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书市,这部有着自己独特声音的小说,应该不会被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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