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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尼采的锤子》读书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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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尼采的锤子》,这是一本带有作者观点的哲学史,而不是如书名所言似乎只讲尼采。作者通过对每个哲学家的叙述,说明每一哲学家的所进行哲学思考的主要思维工具是什么,通过阐述其观点来说明优点,又通过作者的反驳提出其缺点。一本好的哲学史的确应该这么写。这样的哲学史不仅是帮助读者概括和总结一哲学家的主要思想,也是对读者思维的训练,通过正和反两面,通过述和批两面使读者辩证、批判性地吸收每一哲学家的思想,而不是盲目的崇拜。这是优良的传统,也是我们国内哲学史所缺乏的。但是这样的书也有缺点,对哲学家的思想的叙述的过度浓缩只会使初学者不知所云,更可能并不知道作者的主题,故这样的书对初学者可能有一定的知识难度,即缺乏起码或基础性的了解。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值得读的书,我在这里将其文字输入,献给大家。

泰勒斯的井—— 一滴水中的世界

1999年夏天,美国康奈尔大学发表一份研究报告,研究人员认为,爱情事实上是一种由化学成分所引起的疯狂举动,这种情况会一直持续到身体对这些化学成分产生免疫力为止;而通常到产生免疫力之前这段时间蛮长的,足以让两个人从相遇相爱而结婚生子。这是一个基于所谓“还原论”原则的例子,还原论的原则是任何事物只要简化为组成元素即可被理解,任何复杂而较大规模的程序只要从较简单的角度切入也是如此(而在前例中,即爱情可以还原为化学成分的活动——编者)。不过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理论是还原论的极端应用,前者把人类的经验过度还原到“性”,后者则是过度还原到“经济”层面。第一位还原主义哲学家——同时也是众所公认的第一位西方哲学家——是希腊人泰勒斯。泰勒斯认为,世上的一切,不管是金属、山脉、气体,还是人类,皆可还原到单一属性——水的属性。然而,如果简单化是还原法的唯一目的,那么现今的许多还原都将失败。既然还原法就是简单化,便永远存在过度简化的危险。因此,哪些部分真正被还原、哪些部分仅代表还原法所具有的解释能力,个中差异便值得留意。人类经由两种方式增进对事物的理解:收集事物发现新的现象,之后将这些现象置于还原解释的简化作用之下。但有时在对已获得的证据充分还原后,又出现了新的资料给先前的还原结论带来疑问,要求我们重新检视所有的现象。为了了解常见的自然变化过程,例如水为何会在沸腾时蒸发,就必须求助于这个世界构成系统中“较低”层次且不为我们所熟悉的事物,比如质子与电子,想来似乎有点矛盾。如果说人类一向面对的“较高”层级的事物——不管是云层、咖啡杯还是我们的眼泪,反而都是一场幻觉,未免有点奇怪(这里是说,要知道云层等的运动及构造我们必须了解到我们看不见的微小方面,那么似乎我们看到的都是幻觉——编者)。当科学还原论者声称人类“只不过是一堆原子”时,其立场离“视一切为虚幻”仅有危险的一步之遥。越是极端的还原法,越是需要说明它如何与人类日常概念相结合,否则很难让人相信我们和还原论者所谈论的是同一事物。当然,经由还原后从下一层角度加以理解,往往对事物会有更进一步的掌握。虽然还原论有其实际用途,但运用在日常生活中却常常表现出愤世嫉俗。例如,还原论者说,某人捐款给慈善机构又自愿花时间当义工,也“只”是出于自利的动机;或者像公司行号所推展的一些计划,表面上是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福利,其最终目的“只”为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这样说起来,如果宣传公司这样做只是出于基督徒式的仁慈也符合还原论者的观点,因为要成为还原论者,只需用另一个更基本的东西来解释某件事,或者用另一个单一事物来解释多数事件即可。还原主义若只能被理解成这样,那就太无辜了。但话说回来,要找到一种东西解释力如此之强且不能有害,也的确是难上加难。

普罗泰哥拉和猪——人是万物的尺度吗?

有些道德专家认为,之所以找不到使人权普及的万灵丹,原因在于没有任何普遍价值可以适用于每种文化里的每个人。相反的,他们主张任何道德系统都自成一格,一切行为对错只能依特定文化体系而定。这种学说称为“相对主义”。人称相对主义之父的是生于色雷斯的普罗泰哥拉。普罗泰哥拉最有名的主张是那句“人是万物的尺度”,意即,除了人所察觉到的部分外,真理并不存在。此观点的基础在于,世上没有事物是可以依其自身而确认其本质的;相反的,事物是借由与其他事物的互动来获得其本质。没有任何事物就“是”某件东西,每件事物都处于一种“变成”某物的过程,而“变成”某物的过程就是与其他事物发生关联的过程。如果我觉得风热而你觉得风冷,那么风便同时对我而言为热,而对而言为冷。这并不是说风同时是特的又是冷的,因为温度并不存在于风本身,而只存在于风与感觉风冷或热的人之间的关系中。既然事物只经由被某人知觉的方式而获得其具体本质,那么我知觉某物的方式便永远不能说是错的。事物的本质无法反驳我,因为没有我的知觉便永远不能说是错的。事物的本质无法反驳我,因为没有我的知觉便没有事物的本质;同样的,其他人的证据也无法反驳我,因为他们的知觉和我自己的知觉没有关系。普罗泰哥拉因而断定,知觉不可能有错,而且所有错误的信念事实上都不可能存在。关于这一点,在柏拉图对话录“泰提特斯”篇中,苏格拉底追问普罗泰哥拉为何只停留在“所有人类的意见都应一视同仁”上,这对其他生物(例如猪)而言不是不公平吗?为何猪的意见不能和人的意见一样站得住脚呢?普罗泰哥拉回答说:只要猪也有能力产生自己的意见,它们完全有权享有自己的意见。不幸的是,这样一来似乎意味着,普罗泰哥拉的学生付了一大笔钱受教的“意见”,居然并不比猪的意见来得高明。但是我们要反问的是,身体不舒服时,医生对于如何让我们康复所做的判断,通常比我们自己的意见更值得信赖,这是因为医生的诊断比我们的看法更有可能是真的。而且,如果有一观点是“相对主义并不正确”,按照普罗泰哥拉的标准,这一观点亦可成立,如果这一观点成立,那他的相对主义观点又如何站得住脚?

人类依生长环境或所处文化背景的差异,对于是非善恶的判断也不尽相同。在爱尔兰,即使孕妇的姓名危在旦夕,堕胎仍被认为是一种罪恶;但到了中国,因为控制人口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堕胎被视为道德义务。于是结论很容易变成:道德责任依人类所处的特定社会而定。很多人之所以宣扬对不同文化应保持无条件宽容,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想法。然而,很多不同道德体系的存在,并无法证明这种立场是对的,因为“宽容”也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其正确与否亦取决于文化差异。一旦我们推定还存在一个超越此标准的理论,便等于承认世界上种种个别文化之上,还存在着更高的判断准则。同样这种主张也包含自我矛盾的成分在内,因为像纳粹这种文化,我们并无法对其保持宽容态度。

西方社会所讲的文化宽容或许相当美好,但如果只能容忍与自己文化差异不大的别种文化,谈文化宽容似乎显得空洞而毫无意义。然而,如果主张一切文化同样合理,等于在概念上否定了任何一种道德进步的可能。欧洲人在500年前曾以道德的名义,彼此把对方烧死在火刑柱上。对于这样一种恶行,我们会毫不犹豫地加以谴责。如果今天世界上某个角落的文化再度流行这类习俗,我们的反应会有所不同吗?我们之所以对这种恶行加以谴责,是基于我们有对所有有思想、有感情的生命来说何者为善的观念;虽然世界各地的文化婆有分歧,但仍不应该忘记所有文化皆有很多部分相同。例如,很难找到一种文化将滥杀幼童视为善。无论何时,只要两种文化彼此交会并讨论道德观,那么他们的共同点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这两种不同文化的道德体系不具任何共同之处,道德对话根本无从开始。同样地,我们回到普罗泰哥拉关于风热与冷的问题,如果没有彼此承认的温度度数来判定风或水是冷或热,也永远不可能产生异议。

普罗泰哥拉认为任何人的想法都不能与别人协调一致,因为其中的内涵差异相当大。不过他却没有先到,这样一来,人类甚至无法相互沟通,因为沟通需要以共同点为基础。

芝诺和乌龟——归谬法的使用

芝诺想要证明世界所呈现的多样性不过是一种幻觉,“现实”是由永恒不变的“唯一”所组成(确切来说,他想证明世界不是“运动”,而是“静止”的——编者)。为了抨击人们习以为常的时空观念,他先假设这种观念为真,再不断加以推演至各种矛盾的地步。芝诺一生共留下40个悖论(即互相矛盾的论题),大部分已散失,但其中有三个悖论困扰了哲学家和数学家长达2500年之久。以阿喀琉斯与乌龟赛跑为例,为抵达终点,阿喀琉斯首先要跑完全部路程的一半,之后又必须跑完所剩距离的一半,而最后的那四分之一又可以分成两半,不断细分下去,看来永无止境。所以为抵达最后那一点,阿喀琉斯必须经过无数个一般。既然每个一半都有一些长度,要经过也需要花些时间(无论时间多短),若要跑完全程,势必花上无限的时间。但也不知幸或不幸,阿喀琉斯其实根本不必担心要跑到何年何月,因为根据同样的原理,他永远不可能起跑。

幸运的是,我们可以利用公元前5世纪时,芝诺与同时代哲学家所没有的数学工具,来避开这类困境。现在大家都知道,如果一段距离由无限个有限部分所组成,这段距离本身必然为无限的假设,根本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建构一个数列从二分之一加四分之一加八分之一,一直不断往下累加,大部分数学家都会承认最后总合为一,而非无限。因此,在空间中无限细分没有什么不可能。同样地,要于有限时间穿越赛跑场地的无限部分也没什么不可能。

芝诺对于归谬法的使用算是相当充分且全面的,因为他从一组信念出发,进而从逻辑上推衍出了各种不可能出现的状况。不过要合理使用归谬法,也不是一定得使用悖论才行。归谬法之所以有效,大部分取决于一些大家皆认同的可笑想法。极端状况下才会产生的荒谬现象,是否可用来抨击一般情况下视为真实的信念?这个问题对各种归谬法而言都同样重要。例如,许多人相信偶尔使用大麻并无大碍,反毒法等于侵犯个人自由。而反毒团体一贯的说法是:如果法律允许人民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社会便会因而瓦解。这个说法或许没错,但社会瓦解这个结果却和偶尔抽抽大麻相去甚远。日常生活中,过于极端的论点通常容易为人诟病,归谬法也因此较不具有说服力。大多数情况下,龟谬法越极端,结论越不易为人所重视。总归一句话,归谬法若要成立,必须正反两方都同意哪些结论“无法令人接受”;既然如此,对于主张将不易上瘾的毒品合法化的人来说,归谬法大概永远无法说服他们。

苏格拉底的探问——借由询问发现真理

令政治家高兴,却让哲学家懊恼的是——只要不经过理性推论,无论任何事都可以轻易说服普罗大众。对活在公元前5世纪的贵族来说,没有什么娱乐比聆听伟大演说家的辩论更吸引人了。为了参与当时的民主政体,在专业辩士门下锻炼修辞之术,是年轻贵族教育必要的一环。今天的政治阶层摒弃了传统教育的优点,仅将辩论技巧加以保留,实在令人相当遗憾。目前统治英国的工党会在举办特训的周末,将想要成为竞选助选者的人送到某处,让他们学习如何避免回答过于直接的问题。进阶联系中包括一项面对面的测验,应试者只需回答“何谓时间?”这个问题。如果他就这一话题可以持续谈论15分钟而回避掉答案,他就可晋级下一轮。这群伪善者虽然可以随心所欲地联系说话技巧,但碰到苏格拉底可就遭殃了,因为他可说是发现,或重新发现禁锢辩士之锁的人。他关心的不是别人“可能”怎么想,而是他们的真正想法是什么。哲学的目的在于提升心灵层次,而不只是锻炼形而上学的思考能力。每个有思想的人,经常会自问其行动目的、动机为何,甚至包括背后有哪些信念支持。苏格拉底进行的这种询问会导出一种最为普遍的真理——它可以被称为“较为整体的认识”。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自问我们自己的整个世界观的基础为何,对实际的人生帮助其实不大。对自我与人生方向的掌握是一种渐进的过程,生命中任何改变也都立基于过去的种种经验。但另一方面,苏格拉底方法立基的论点在于:真实无误的世界观不应该会有他所发现的矛盾。若是理论前后能完全一致,那么就等于找到了真理。或许我们已不再相信只有一种“正确的”世界观,而且大多数人也认为,各类信念间之所以存在某种程度的不一致性,这并不意味着无知,而表明世界并不必然存在绝对真理。然而,如果我参加面试是为了应聘一份保险公司的工作,但我个人却喜欢披头散发或穿鼻环舌环,要符合一致性的要求便是说,要么彻底改头换面,不然就另谋高就。

柏拉图的洞穴——类比和寓言的使用

1998年,美国司法部对微软公司提起诉讼,他们认为微软决定在新的Windows98 PC机操作系统中加入互联网浏览器,违反了反垄断法。在1997年11月10日的《华尔街日报》上,微软首席执行官比尔.盖茨使用了一个被广泛报道的比喻,说明为何微软公司不应被强制移除浏览器功能。他说:“我不相信《纽约时报》会允许报摊撕掉自己的商业版,只因为报摊想卖掉更多的《华尔街日报》;我也不相信福特公司会让汽车经销用丰田的发动机换掉福特的发动机。”比尔盖茨的类比乍听之下很公平,其实未必经得起事实的检验。这种将两件事错误相比的简单比喻有时很容易引人掉入陷阱,单是听起来合理当然无法保证其为真。因此,西方哲学传统(更不用说司法制度)一直强调逻辑论证的重要性大于类比法,认为类比仅能扮演辅助说明的角色。换言之,经由逻辑和手边事实即可加以充分证明的事情,并不需要使用类比法。

然而,类比法最大的好处不只是帮助理解而已。“类比”这个字(analoy/analogia)原来的意思是指同样比率或比例。用类比法说明事件时,我们虽然拿两个不同物件或过程来互相比较,但它们却拥有某种共同结构、形式或其他特征。用这种方式将两者加以联接后,我们会先从第一件事物引申出某种特性,再经由两件事物所共有的其他特点,推断出第二件事物也同样拥有此一特性。例如,英国哲学家兼英国国教教士威廉.佩利(1743--1805)便利用自然界所展现的美和秩序吸引众人目光,试图证明上帝存在:自然界如此繁复,一切应出自一位设计者之手。佩利论证的核心便是著名的手表类比:如果你在海滩上发现一支手表,绝不会把它当成是被海水冲上岸的某种奇怪小圆石,因为没有一种手表可以自然形成,你会推断它必然由一种表匠所制造。既然整个自然界的过程也展现出同样复杂和精确的特性,便也隐含设计者的存在。佩利的类比的确引人注目,反对者无不加以严肃回应。无可否认地,谁都可以将手表外壳打开,找出刻在上面的“瑞士制造”文字,但自然界中却没有可立即识别的天国标记。

柏拉图利用洞穴比喻描述人类和真实世界的关系,这个比喻是西方哲学史上相当著名的一个类比。柏拉图希望摒弃对于日常事物的一般信念,将其地位降为只和完美的知识相类似,但铺陈此观点最为生动的洞穴寓言,本身却是一种类比,这未免有点说不通。虽然看似自相矛盾,但我们不要忘了,一个好比喻的价值不在于它能提供多少证明力量,而在于是否能指出真理的大概方向。利用类比法,柏拉图的洞穴带领大家从众所皆知之地走向另一片未知的领域,柏拉图更希望那是不需要使用类比的境界。伽利略将望远镜对准木星时,找到了木星的卫星,并发现一个天体可以绕着另一个天体运行,即使另一个天体并非宇宙中心。他用类比法推论地球本身可能也是如此。虽然此说在当时被大众视为无稽,但其论点对今天了解太阳系仍然功不可没。

然而,人类视为理所当然之事,自然界却未必如此认为,这也是为何类比论证经常失败的原因。我们不可能把每个水果都当成美味可口的,以至于吃到有毒的果实。因此,类比可以提供未来探究自然世界真理的方向,而非证明真相本身。

亚里士多德的目标——生命的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从天体运行一直到人类行为,都可以派上用场的见解是——目的论。一物的本质——无论是橡树子或人类——皆紧紧和其目标或最终目的相联结。一物的最终目的赋予其本质,而本质又驱使该物朝其目标前进。例如,橡树子的目标便是成为橡树,而我们唯有透过橡树子未来可能变成的东西,才能了解橡树子。此外,尽管栽种橡树子的水和突然与栽种其他种子的相同,橡树子也只会长成橡树,绝不会变成枫树或苹果树。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正是橡树子的构造决定了它的目标。人类也有其最终目的,一旦了解真相,我们便更有能力达到目标。虽然雕像的最终目的须借助雕刻家释放其潜能才能实现,但自然界中的事物本身即包含实现其潜能的原动力。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都包含一个“最终目的”,并因为这个目的而千姿百态,即使是火焰和石头也都有其最终目的。目的论这种宣称宇宙万物皆有其目的的说法,对当代的进化论生物学家而言,犹如眼中钉一般。早在达尔文和孟德尔之前,物理学领域的科学家便已扬弃了目的论,转而寻找动力因素即作用于事件之前,并使事件发生的原因。例如,石头之所以滚落向地面,是由于地心引力对其作用的结果。然而,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思想并没有如乍看之下面临被全面推翻的命运。在生物学中,要了解眼睛与其他器官的构造与作用,必须先知道其用途为何才行。最重要的是,无论眼睛是为了观看或者只是具备观看能力,若否定其天生功能,它们当然就变得一无是处。一个长期囚禁在黑暗洞穴中的人,一旦被释放,双眼将无法在阳下看清事物;同样地,如果他只靠一些液体维生,牙齿最后将会变弱而脱落。

卢克莱修的矛——假设的运用与范围

卢克莱修曾设想一种试验,可借此判断宇宙为有限或无限,而无须对整个宇宙进行探索。他问道:假设宇宙有边际,那么如果有人到达了真正的尽头,然后将矛用力投掷出去,会发生什么事?只有两种情况:矛不是继续往前飞,就是被弹回来。不管哪一种情况,都表示宇宙边际之外仍有东西存在——不是某种物体挡住了矛的路线,就是有更多空间让矛可以穿过去。因此,卢克莱修断定空间不会有边界,它必定为无限。卢克莱修进行的是一种思想实验,和科学家所从事的实验不同,它是在头脑里用脑运作而非实验室。思想实验,或者说假设性方案,其运作过程相当类似:先将重要变量加以隔离,然后观察当一因素改变而其他因素未改变时,会发生什么事。

在杰克.勒蒙的喜剧《宝树下》(1963)中,萝苹和大卫即将成为夫妇,却开始怀疑他们结合后是否能长长久久。由于不确定他们是否真心相爱,于是待嫁新娘想到一个简单方法来解决心中疑问:禁欲一段时间,看看能否继续维持关系。这里的实验原则是根据一项断言:真爱可战胜一切,包括分床在内。但房东勒蒙(新郎不知道他垂涎萝苹的美色)在剧中向大卫提供克制性欲之道。最后,勒蒙的阴谋得逞了。这对恋人开始争吵,到了分手的边缘。这样的结果并非严正了他们先前的一律;反而应该说,这样的实验背后隐藏着一个陷阱。要看看两人是否真心相爱,尝试一段时间的同居可能还比较有用。

一般人常会觉得真爱定能克服情况的改变(编者:我记得一新闻说一女孩考验少年是否爱他,要其跳入水中,结果少年溺水身亡),要对这一种想法进行实验,很难拿捏得恰到好处,稍一不慎便会弄得面目全非。这种问题对哲学家而言是极其相关的,因为处理普遍性与一般性概念正是他们的家常便饭。任何主张或理论若要加以普遍化,必须通过任何特殊情况的考验。

这种假想的实验,有一部分问题在于:要分辨可变因素止于何处,或者我们所实验概念的基本属性是什么,往往相当困难。很多时候,两者并无清楚的分界。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旦我们开始思索与情感有关之事,很容易就会忘记原本的出发点。对某人的爱成为假设性实验的对象时,人往往不易察觉焦点已从爱情身上转移到想象情境之中,但当我们的感情与假设情况矛盾时,便会错认情感已接受过公平的考验。如果窃贼打不开锁而将整扇门打破,于是你去指责打造“牢不可破”之锁的人显然没有道理;同样地,我们不该将概念混淆,将一个概念加入到别的概念的争斗中去。

奥卡姆的剃刀——简单性的优点

奥卡姆有一种“剃刀”法则深受现代科学家和一般人的喜爱,那就是:如果有两种对立理论可以同时解释一已知现象,较为简单的那个会略胜一筹。

由于可以解释任何一组事实的可能假设无穷无尽,如果没有特别的限制,先检验最简单的假设可以省下许多时间。例如,某人再三推辞和你约会,可能是因为过去六个月以来都很忙,或是因为太紧张而不敢见你,也或许是因为你提议的约会地点不够吸引人。然而,最简单的解释——也是遇到这种情况时一般人的假设,就是那个人对你没兴趣。

还有一种情况争议性更大,使得奥卡姆剃刀不再是基本原则而已。例如,行为主义哲学家主张,人类的一言一行皆无须通过意欲、渴望、感觉等心理经验来加以解释,若没有这些东西,要说明人的行为反而简单得多。奥卡牧剃刀这一剃特别无情,心理经验就因此立刻烟消云散。结果,行为主义者被指责为“假性麻醉”,因为他们实际上等于否定了意识的存在。最顽固的行为主义者面对指责仍洋洋得意,而稍微温和的行为主义者则主张,意识(无论意指为何)在解释人类行为上并没有什么作用。因此,对于那些“在必要之外仍然增多”的存在,不一定非用剃刀将其摒弃不可,剃刀在这里就像刀片一样,只是将这些存在切割后分开,放置适当位置而已。例如,进化论者认为,进化已足以解释人类的存在,引进上帝概念只是多余的。他们同时也声明,其主张并非为了否认上帝存在,而是认为,虽然上帝可能存在,但在人类的创造中并没有扮演直接的角色。将上帝降格是否能安抚信徒不得而知,不过一旦使用剃刀,便不能保证信徒对上帝这种新地位的反感程度,不会低于将上帝完全摒弃的情况。

如果是仅想除去解释性理论中可有可无的元素,即那些对解释现象派不上用场的元素,必须小心使用奥卡牧剃刀,以免反而用剃刀剃掉了原本要说明的现象。另外必须注意的是,奥卡牧原则隐含了“其他一切条件均相同”这个前提。解释力强弱不分伯仲时,最简单的解释才会胜过较复杂的解释。如果后者的解释力比前者更强,我们会宁愿选择后者。奥卡牧并未将简单性凌驾于一切之上,他只是认为,若两种解释都同样适当说明某一现象,则可依简单与否来加以选择。

培根的鸡——预言未来

利用过去有限的例子来归结一种规则,然后可以适用于未来可能发现的“所有”例子,这种方法称为“归纳法”。当人类思维从特殊跳至普遍,从已经验之事跳至未经验之事时,归纳法便派上用场。严格来说,归纳法无法真正证明任何事物。无论我们观察过多少次某种情况下会发生某件事,都无法绝对肯定同一件事在每次出现该情况时都会发生。第一个详细论述归纳法的人是近代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培根方法的优点在于,它所立足的世界我们既看得见又摸得着,也不会对各种事物的起源凭空冥想。不过此方法有一个问题:如果培根所言无误,在达成范围较大的理论之前,先从小范围的普遍化着手,那么这项工作可能冗长乏味而令人厌烦。世上各样理论的论据何其繁多,起点在哪里,终点又在哪里,实在令人无所适从。单单一项自然律,或许人类终其一生,都无法观察到足够证据来加以证明。一味盲目的观察是不够的,科学同时需要假设——一种理性直观,来指引研究方向这些假设乃源自科学家的想象,不单来自周遭的现实世界。直到19世纪,以及达尔文于加拉巴哥群岛上进行研究之时,科学界才运用培根这种严谨而实在的方法,取得各项丰硕成果。虽然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方法有其缺点,但人类日常生活仍经常依赖归纳法:例如咖啡加糖时,我们会期待它变甜而不是变酸。此一信念根深蒂固。如果有天早晨咖啡喝起来怪归的,我们会以为把糖误加成盐,而不会认为是糖让咖啡变甜的能力一夜之间改变了。

如果对生死观寻根探源,便会发现,人类对自然统一性有一种盲目的信念,而很自然地假定其为真。只有心智失常的人才不相信自然统一性。作为一种在习惯支配下的生物,人们相信习惯似乎也是理性的表现。有些原则无法用逻辑加以证明,但必须相信才能活下去。例如,我们相信从高楼跳下去会致命,因为过去一向如此。如果期待未来和过去相似,并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逻辑,那么期待未来和过去不相似当然也不合逻辑。

笛卡尔的恶魔——怀疑的限制

要怀疑自己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因为怀疑者必须先存在才能加以怀疑。不幸的是,笛卡尔并未从此基础成功地重建知识体系。他坚称“自我思想活动”是真实的,因为此观念“既清晰又明白”,但他对于如何定义是什么让观念清晰明白却相当含糊。笛卡尔的意思似乎是说,有些观念其真实性如此明显,必然是由于上帝将其放进人类心灵中所致,而且上帝不会欺骗我们。例如,我们可以确定物质必有大小,三角形永远有三个角等等,没有大小的物质,以及没有三个角的三角形,是无法想象的。但假如上帝要将这类“清晰明白的观念”写进人类心中,必先证明上帝存在。对于这一点笛卡尔则认为,正如三角形观念里包含了其具备三角形一样,上帝的观念本身便证明了其必然存在。这和众所周知的“本体论论证”有异曲同工之妙,它的推论基础在于:如果设想上帝不存在,那么所设想的对象便不是上帝,而是次于上帝的东西,因为对完美之物而言,“不存在”是一种很大的不完美。假如要认真设想一位全知全能的不朽永存者,也必须同时设想其必然存在,此论点可谓既清晰又明白。本体论证因许多理由而遭到驳斥,其中一点是,此完美之物非仅限于上帝不可。假如,若设想有一个完美之人,如此他的特性中也应该包含“存在”,但这并不表示这个完美之人就因而存货于世上某处。即使抛开此问题不谈,笛卡尔的论证也是一种循环论证,因为人类清晰明白的知觉乃系于所谓的上帝,而上帝观念本身却又系于清晰明白的知觉。

怀疑不仅需要基础,而且这个据以怀疑其他事物的基础本身不能同时被怀疑,换言之,如果对怀疑加以怀疑,等于什么都没有怀疑。无论怀疑任何事,必有某件事无法同时被怀疑。合理的怀疑不能是全面性的。这大大限制了恶魔欺骗人类之能。

恶魔若要欺骗我们,必须处于某一真实世界,而一旦揭开知觉之幕,此真实世界必能为人所辨识并加以承认。然而,若要区分真假世界,确定不移的知识体系便不可或缺。笛卡尔设想的恶魔世界里,既不会有毕加索的真迹,也不会有餐厅老板或顾客把帐单算对这类事情发生。然而即便如此,真迹或正确帐单这类事物依然存在,只不过它们出现时我们可能无法认出罢了。这类真实事物必然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否则根本不存在错误判断背后的正确答案。一旦否定了正确的的可能性,谈论恶魔及其所处的真实世界便毫无意义。

恶魔对人类所隐藏的真实世界,其“真实性”好比与梦境对比的“真实性”一般。恶魔控制下的受害者,和那些有时在梦里“醒来”,却发现原来自己在做梦(此时仍在梦中)的人,处境相当类似。如果我梦见我在做梦,即使在梦里从梦中醒来,也仍然未摆脱睡梦状态。那么我如何分辨是“真的”在做梦,或者只是“梦见”在做梦?更进一步,即使做梦时自己问自己这个问题,也不会有什么差别,因为一切都在梦里发生。当我在做梦时,无论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都在梦中发生,任何意识都不会是不是“真实的”。如果梦里一切想法均无法穿透到真实世界而判断其为真或假,清醒时的一切想法如果均是恶魔欺骗我们的结果,那么清醒时的想法也无法判断其为真为假。我们的思想将无法真正地指向真实,真实的隐秘世界只有欺骗我们的人知道。对此“真实世界”而言,人类一切想法都不可能是错的,因为那些想法和真实世界无关,也永远不可能有关。

总之,任何一项怀疑(认为其可能为真实或非谣传)都预设了背后有一个值得相信的基础,如果我们相信自己有能力揭穿骗局,也应同样对美善之路充满信心。

休谟的叉子——如何串起荒谬

自以为聪明的人最喜欢的娱乐便是性格研究。这种流行的性格学认为,你可以从一个人的穿着方式、握手姿态、因何而笑,或是遇到紧急事件时的反应,来判断他的“真实性格”(在中国则有“三岁看老”、“字如其人”等等——编者)。不管这行为多么微不足道,比如点香烟的姿势或折叠手帕的方式,总有人声称可以由此看出此人的人生轨迹。对这些说法的信心是盲目的且常常被误用,而要是认为通晓此道即代表具有智慧也相当可笑。那些宣称以此法即可“认识他人”之人,认识的其实不过是一些虚构的东西罢了。要建构人类性格这门科学之所以前途暗淡,原因不只在于——正如哲学家麦金泰尔所指出的——人类一方面希望自己可以看透他人的行为,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别人看透自己。依靠他的说法,每一个个体之所以对他人而言显得难以理解,原因在于某个更深层的理由——这个理由所带来的冲击远大于前述的人类行为模式,那就是:“任何事物只能证明自身,无法进一步证明其他事物。”一个人如何处理危机只是显出了他如何处理危机,如何折叠手帕也只是显示如何折叠手帕,仅此而已。苏格兰哲学家休谟便以此种观点为其哲学思想基础。休谟相信科学有能力理解世界,但不认为这种理解可以发现事物之间任何逻辑上必然的关联性。虽然苹果从树上落下,打破了树下睡觉的人的前额,但我们不能因而证明第一个事件“必然”是第二个事件的原因。休谟认为,必然性仅存在于数学和几何学的世界,一旦涉及感官对象,一切皆为偶然,任何其他的说法均为不适当的推论。休谟的结论是:人类一般对于必然性的信念根本不是由推论而来,而只是一种不断观察到某一事件紧跟着另一事件发生所养成的习惯。

里德的常识——显明的哲学

思想家若探讨显而易见的事物,恐怕很难名留青史。这话听来虽有点讽刺,但有些哲学家却偏偏打破常规,主张日常生活中一些有用的直观,在说明存在这类大问题上亦不遑多让。第一位为常识挺身辩护的大师是苏格兰哲学家托马斯.里德。1752年,里德在阿伯丁的国王学院教授哲学,并开始重建休谟一手粉碎的常识信念。里德经常要求学生凭直觉探究真理。他认为我们人类的本性让我们不得不持有这些常识信念,个人尽管可以对直觉加以否定,但势必在心理上引起一番挣扎。休谟在构建怀疑论思想时正经历精神崩溃,这有利于理德的观点,与让人精神崩溃的观点相比,让人神智健全的思想更可信。如果一切直觉皆愚蠢得无可救药,人类根本活不到今天。如果人类祖先抱持怀疑论的思想,在看到饥饿的狮子时,先停下来确定这头野兽的客观存在,而不是拔腿就跑,下场如何当然可想而知。但是遗憾的是,甲地的“常识性”观点到了乙地可能完全变质。特定时空背景下的特定文化习俗,往往形成了当地特有的“常识”,和普遍人性反而关联不大。对西非国家赤道几内亚的未开化的芳族而言,把敌人当晚餐吃掉便能获得其精神与体力,根本就是基本常识。常识也可能随时代而改变。人类历史曾充斥许多错误的常识,如昆虫由内脏尘埃所产生,人类身体经不起以蒸汽机所产生的速度运动,或者世界是位于宇宙中心的扁平圆盘等等。里德的观点的有力之处并不在于证明一般常识观念如何可靠,而在于逼迫反对常识之人拿出反对证据。里德的苦口婆心至少提醒我们,如果要与常识信念背道而驰,最好能确保背弃直觉后的收获有一定的价值。里德也提议当常识以外的解释明显比直觉证据更能让人信服时,应当摒弃常识。

卢梭的契约——向虚构和幻想学习

事实上人类最重要的理论虚构的历史进展和追求科学真理一样,都是不断艰苦努力的结果。例如法国哲学家卢梭建构了“社会契约理论”,将公民与政府的权利义务加以结合。在这种体制下,个人放弃部分自由——如将全部所得归为己有的权利,以换取国家所提供的其他利益,例如警方对其财产安全的保护。他在1762年所完成的名著《社会契约论》里,呼吁重新起草这份契约。他开篇就说:“人类生而自由,但却处处受制。”他认为,在一个较好的社会里,人民不再胆怯地屈服于法律,而是欣然放弃原本为所欲为的权利来交换真正的自由。这种真正的自由是指人们按照自己加诸自身的法律,而不是按照权利制定的法律,开展生活。然而,这并非某个人个人意志的结果——因为每个人的个人意志可能相互冲突,而是全体人民以社会名义所呈现的“普遍”意志。普遍意志旨在为多数人某福利,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因此偶尔会违反某个人的个人意志。人民在参与过程中放弃的权利并不值得难过,因为不加约束的自由实际上只会导致强者的统治——这点正是卢梭希望撕毁原有的社会契约后,能加以消除的。虽然这份新共和政体的社会契约和过去一样,不过是人为的虚构产物,但只要“签名人”同意,又能增进全体人民福祉,这份契约便具有合法性。任何政府若无法保证此种自由,将形同毁约并丧失其统治权。卢梭这种观点很适合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便好比市民和统治者双方共同制订的法定契约。

然而对卢梭而言,虚构的社会契约并不是到此为止,因为他相信普遍意志未必可靠。卢梭认为,大多数人并不聪明,而需要一位贤明的领导者来指引他们了解自己真正的利益所在。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卢梭的思想在这里发生了重大转变。在卢梭的思想中,人民如果不能完全顺应自然,就得完全顺服国家。卢梭接着说,为了效率起见,也为了利用民众对其“真正”本性的服从,统治者宣称其君权为神授,也有可能是最佳选择。当然,今天虽然大部分人都不是傻瓜,但是统治者还是在宣称一种类似君权神授的理念。政治人物喜欢说他们是人民的公仆,人民则经由民主机制委托他们执行民意。即使受到舆论攻击,这些政治家仍披上民主外衣,伪装得有模有样。不过到了下一次选举,选民即有机会裁决统治者是否破坏了契约。

卢梭本人可说是个伪善者,但若因伪善而剥夺一个人教导别人的资格,人类的知识将无法传承。虽然他所主张的平等主义伦理观—— 一个人应“将自身一切权力移交给集体”——有助长纳粹主义及斯大林主义之嫌,但社会契约的准合法地位也预示了民主政体的到来。但如果我们照搬他的理论,卢梭思想里所隐藏的危险就成了现实。社会契约若仅作为一种为达目的(确保自由)而想象出来的方便手段,人类历史上许多苦难或许可因而避免。然而,太多革命家却把社会契约本身当成目的——或许他们相信人们的确想要完全顺服于权力之下。的确,社会契约这种想法强而有力、充满诱惑,令人难以自拔。要化解困境,除了更加关注现实外,还应该把我们的虚构当作虚构来尊崇——感谢它为我们所做的,而不苛求它从来没有承诺的。

康德的眼镜——将人类置于宇宙中心

经验主义者宣称,任何先天知识皆毫无意义,但康德所认定的先天知识却大不相同,因为人类可能运用了不同的方法来处理经验。

康德推论事物的真正本质不可知。感官媒介的作用意味着,我们永远无法了解物体被知觉以前的“本体”,而只能认识经过“人化”了的版本。知识虽源自感官对外在对象一系列的处理过程,但也伴随着感官先天上的限制。从康德的角度看,人类这种生物天生就戴着有色眼镜,知识因而必须受到扭曲,但不能拿来当作我们习惯于将事物表象视为真实的借口(如休谟的因果理论)。

[ 本帖最后由 静仔 于 2012-8-10 22:0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边沁的计算——以数学为道德指导原则

根据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和《今日美国报》在1995年10月3号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有56%的美国人相信辛普森谋杀前妻妮可和她的朋友高德曼。然而,陪审团却宣判他“无罪”,成为轰动一时的社会案件。无论辛普森有罪与否,若判决有罪很可能引发抗议性的街头暴动。为避免造成无辜死亡,只要辛普森“不再犯罪”,或者宣判无罪才是最佳解决方案。现在假设有另外一种情况:在陪审团即将宣判的前夕,出现了足以排除任何合理的怀疑、能将定辛普森定罪的证据。然而,就在陪审团准备投票时,团员获悉一旦辛普森的罪名成立,将有一群武装狂热分子(不是指洛杉矶警局)会在洛杉矶发动暴力攻击活动。陪审团虽然有责任依据真相作出判决,但他们难道没有责任在能力范围内避免无辜民众的死伤吗?面对这种道德上的两难,答案恐怕要看不顾后果而坚持“对”的事否值得;换言之,一切取决于道德本身是否就是目的,或者道德只是让世界变得更好的一种手段。大体来说,功利主义伦理学主张后者。对功利主义者而言,陪审团所面对的困境其实不难解决,因为这只是数学问题,只要稍加计算便知道,宣判辛普森无罪来避开可能的后续灾难,比起判他有罪而引发流血事件要好得多。

第一个功利主义者是边沁。边沁认为,政府立法和个人行动都需要进行“快乐计算”,它们所产生的快乐或痛苦,由承受结果的人数来加以量化并累加。但是没有人会认为预测道德在奖励产生的结果会是容易的。由于这种计算法范围过大、变数无穷,若要从道德情境中稍加喘息,几乎不太可能。不管你现在做什么,道德上都有可能是错的,因为就在这个时候永远有个第三世界的孤儿正等着你捐赠事物给他。再举例言之,如果你送丈夫一件生日礼物,他心里原本认为你是因为爱他才送他礼物。如果你告诉他“送你礼物会让整体社会的利益最大化”,他大概觉得你“不太正常”。再入例子二:如果政府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对地震灾民提供援助,结果可能导致更多不必要的伤亡,因此此时该做的是第一时间运送救济物资,而不是想问题。因温暖的感情而采取行动的结果,若比冷静计算还要好,功利主义者便会说:行动者如果进一步细想,便会发现只要计算速度够快,仍会采取同样行动,只是当时没想罢了。功利主义便是用这种方式避开大部分的抨击。另一个较大问题是:好与坏无法客观地加以量化,故功利主义计算法所希望的功利总数永远难以正确估算。例如,东西被偷的痛,如果用其他痛苦来衡量究竟该值多少?指头断掉的痛苦的一半?还是被虫咬的痛苦的一百倍?

英国哲学家伯纳德.威廉斯曾在他的《功利主义:赞成与反对》一书中。设计了一项思想实验来解释这些道德难题。想象一下你在某个没有什么人权概念的国家旅行,中途经过一个丛林中的村庄,刚好看到一群行刑队正瞄准十个惊吓不已的农夫。队长看待了你,因为担心外地人目睹这一切而迟迟没有下令开火,于是你问队长到底怎么回事。他说村民涉嫌藏匿已下令追捕的反对党领袖,但至今仍不肯透露该名领袖的藏身之处,于是他认为射杀其中十个村民或许能收杀鸡儆猴之效,进而逼其他村民就范。他还说这并非什么新鲜事,不过既然你来到本地作客,可以特别为你破例一次(不杀十个——编者),只要你答应亲自处决其中一个村民,他便饶恕其他九个村民的性命。但他也保证,如果你想充当英雄冒险救人,行刑队会立刻将你射杀,而村民当然也难逃一死。现在,你无端卷入纠纷,还被要求谋杀别人。这是个艰难的道德抉择,但功利主义计算法却可以“轻松”解决。由于死一个人比死十个人所造成的痛苦要少,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射杀那个无辜的村民,而且你被要求这样做;如果不这样做,还要遭受道德上的谴责。或许情况非你所愿时,要你为十个村民的性命负责似乎不太公平,因为当时的情况并不是你造成的。但功利主义者会再强调一次:碰到这种事只是运气太差,并不表示你无须负责。威廉斯的例子也让人不得不承认,生命其实是可以衡量轻重的,如果予以否认,功利主义只要一直不断把人数往上加(指要你杀的人数——编者),我们终会在某一点放弃坚持,并接受“不可取人性命”绝非绝对的道德标准。同时,我们也等于承认了不同个体的痛苦和快乐,毕竟是可以互相抵消的。然而,要完全摆脱绝对的道德准则并没有那么容易。

功利主义的目的不仅在于避免不幸和伤害,还要积极增进幸福才行。不过,一旦大家用不同方式来定义功用,特别是有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时,问题就来了。例如,有个多达500人的三K党分会,很想用传统方式庆祝周年庆。他们希望最好能把某个人以私刑处死,不过由于他们所在州的法律允许死刑,若他们滥用了私刑,那么他们将被处死。于是他们采取了折中方案,只是找个无辜的人,把他浑身涂满柏油并黏上羽毛。事后他们告诉法庭,这样做带给大家难以形容的满足和快乐,让他们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值得。根据边沁的快乐计算法,他们这样的说辞可以成立。整体而言,500个共犯的快乐很容易超过一个受害者的痛苦,若站在功利主义立场,无可否认,此项罪行的确值得。然而,真正认同这种逻辑的人大概寥寥无几。

看来绝对的道德则必须存在于价值体系中。当我们考虑行为的后果时,行为本身的道德本质便内在于产生的结果当中。例如,对你的伴侣撒谎来隐瞒外遇的真相或许会让对方快乐,但这样一来只会让关系更加恶化(编者:功利主义大概会说,“更加恶化”才是长久来看的,眼前的“快乐”是短暂的,我们自然要从长远的快乐来看,而非眼前的快乐)。体育比赛时用药物来打破世界纪录,只要不被揭穿,会让你闻名于世,而且某种意义上,也让你快乐。然而,如果你永远忘不了自己是一个骗子,这种名气就不值得获取了。在道德计算中,诚实、尊重人权这类道德,必须和快乐、幸福一并计算,因为牺牲了道德上的自尊,我们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

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冲突中发现真理

虽然黑格尔的著作出了名的坚涩难懂,但由于他最重要的观念并不难掌握,因此其学说仍深具影响力。他的辩证法本质上并不困难,可以用来诠释个人经验,也可以用来说明国家历史,它是以人类生活不同领域中都能发现的对立或内在冲突为基础的。比如,正题:有个年轻的新民第一次上战场,当他靠近前线时,一听到抢炮声便惊慌失措。就在他神经面临崩溃之际,一股羞愧感涌上心头压住了恐惧,结果“反题”出现:他变得鲁莽轻率。他发狂搬从掩蔽处冲出来,盲目地向敌人发动攻击。如果他能侥幸逃过一劫,事后以经验为师认真反省,即可走向“合题”——胆小与鲁莽的中间道路,简单说就是“勇气”:一种能够沉着面对危险,并冷静思考前进与隐蔽时机的能力。

尼采的锤子——打破偶像

尼采认为我们所发现的真相绝对不是这个世界的本质,而是个人的真相意志强(will to truth)(也译为“求真意志”——编者)加给它的,因为这个世界本质上是混乱无序的。人类理解世界的体系不过是哲学家们的意志的纪念碑。这样的系统不是依逻辑而建构,反而更像是一种艺术创造。既然像上帝爱万物这样的虚妄观点能在痛苦的现实中为世人带来安慰的话,那么科学家无条件地选择偏好“真理”而不是“虚妄”只不过是一种道德上的偏见而已。它甚至是一种自我毁灭的偏见,以为在尼采认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对独立于我们的知觉的“真实”世界的信念,转向内部并否定了自身赖以存在的基础。这个过程从柏拉图就开始了。正如尼采所言,所谓“真实”世界本是“无用而多余”的。尼采并不担心他用来攻击其他哲学家的方法,会被拿来攻击他自己的哲学观点,他对和别的哲学家进行逻辑辩论可说是毫无兴趣。因为他认为,创造与毁灭真理的能力,高于辨别真理的神秘能力。于是尼采的思想便高于其他对手的思想,根本无须与他们争辩。他打造了一把“锤子”,用于哲学思考。他用它来试探各种“偶像”。在尼采看来,当我们寻找真理的意志的体现伪装成世界的客观真理时,观念就变成了“偶像”。这种态度不仅是一种自欺,同时也侮辱了人类塑造真理的创造性驱动力,这样等于拿贬低自我来换取挂念的地位提升。

另外,尼采表示:“我并非职责存在的不幸与痛苦,而是对于生命可能有朝一日,会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不幸、更加充满痛苦怀抱着希望。”以此种方式肯定生命实在相当奇怪。尼采教我们面对困境绝不可屈服,而他对于困难的大力颂扬更像是与敌人合作,而不是反对或击败它们。就算是“躲藏”到崇高的道德领域,也比像尼采一样宣称道德在深渊难寻好得多。如果危机本身是一种恶,谈“克服”它便没有意义。即使苦难是用来“锤炼”我们的,一般人大概会认为唯有解决困难才会觉得高兴。阅读尼采作品时,我们须诚实地自问:自己真的会以痛苦为乐吗?禁欲主义或“对人生抱积极的态度”或许让人变得高贵,但没有理由认为强烈地反抗命运不能达到同样的目的。这并不是说遭遇挫折时抱怨发牢骚,或是否定尼采对人性的指责就是高贵,而是说,虽然我们必须接受逆境,随遇而安,但不一定非得喜欢它不可。如果你因车祸失去双腿,学习面对伤残后的生活的确值得赞赏,但那仅仅对你来说是如此,当然不会要你去感谢撞断你双腿的醉酒司机。尽管你可以天天笑脸迎人,绝不因残废的打击而灰心丧志,但并不表示你不能抱怨,更不用说控告肇事者了。我们完全可以决定如何面对事实,但事实一旦发生,其前因后果显然往往与个人的态度无关。尼采式的妄自尊大和其他各种疯狂性格一样,对人类处境实在助益不大。

在告诉我们一切逆境都可以转化为对我们有利的时候,尼采本人陷入了一个由强者而非大众创造的虚构观点(盖指其“超人”学说——编者)。在生命旅途上,失败者往往遇事推卸自己的责任,将自身失败过度归咎于运气太差(尼采相信,罪犯经过审判的过程就会相信法律并没有比他道德多少,而罪犯也只会承认自己的下场是因为运气不佳而已——编者),这点尼采是对的。不过他并没有承认,那些成功之人乐意认为成功是他们应得的,而很自然地低估了运气对他们的成功所起的作用。反对认为人们只要把握机会就能成功,这只不过是强大而富有者为缓和内心的罪恶感而采取的观点而已。而这绝对不适用于那些拥有大房子和跑车的高薪阶级。对他们来说,相比第三世界工资微薄的工人表示真切的同情,更适合他们内心的想法是认为这些工人只要努力就能改善自身的境遇,或者他们的子孙后代将从他们的努力中获益。这类人事实上一直在人群中穿梭往来,告诉人们他们的苦难将在天堂中得到解救。如果基督教信仰是一种道德上的奴役,那么这种枷锁便是由“超人”灌输给奴隶的,而不是奴隶们自己建造的。既然尼采说上帝“已死”,而我们也不再无条件地相信天国,那么一切便都改变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尼采告诉世人,悲剧没那么可怕,因为终究是可以克服的。因此,尼采完全没有打破偶像,只是帮助维持现状。导致人类自我压迫的最大源头才刚粉碎,结果尼采又造了一个新的——不是向灾难和困境屈服,而是让我们与其合作。

波普尔的玩偶——如何成为自己的最佳敌人

波普尔出生于维也纳,学生时期对马克思的观点,以及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等人的精神分析理论相当热衷。不过他在1919年上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课程后,对学问的兴趣也跟着发生转变。波普尔发现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思想中,完全缺乏爱因斯坦秉持的批判精神。前两人致力于证实自己的理论正确无误,而爱因斯坦却有勇气冒着被“证伪”(Falsification)的危险来建构假说。他发现,那些为自己的理论寻找证据之人,似乎永难摆脱证据不够的宿命。所以他的结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的标志不应该是其是否已被证实(因为这根本不可能),而应在于其能经得起严格的否证。如果一直没有发现黑天鹅,那么动物学家便可暂时将其理论视为正确。科学理论因此都是实验性的,在出现决定性的反证之前,它们才是正确的。虽然科学家对其理论最自豪之处在于其未出现反证,不过波普尔认为,像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这类不易被否定的“伪科学”反而更令人担心。例如占星术对未来的预测本质上就模棱两可,不管实际结果如何,都很难证明其为假。有个老掉牙的笑话是说,有个人去调查一个所谓的国际阴谋集团,当别人问他调查结果时,他回答:“什么都没发现,很抱歉,他们实在太狡猾了。”正如被迫害妄想症者清醒程度之所以受人怀疑,不在于其想法不真实,而在于其想法不具实质内容。比如一个男孩认为在其入睡后玩具会自己活动,按照波普尔的观点,如果玩具会移动的想法不具否证的可能性,那么我们便可以问:玩具若要活动,需包含哪些条件?不发出声音,相机或其他录影装置都无法捕捉到的活动,其实并非我们所理解的“活动”。同样的观点也可用来回答这样一个知名的哲学难题:如果森林里有棵树倒了,但无人听到它倒下来的声音,那么请问它倒下来时有发出声音吗?只要进一步加以追问,问题即可迎刃而解:如果没有人看到树倒下来,那么它倒下来的景象存在吗?如果没有人感觉到树倒下来,那么它倒下来时有对四周产生撞击吗?如果每个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我们很快便会怀疑树实际上究竟是如何倒下来的,毕竟树倒下来总会发出撞击声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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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的读书笔记,得花点时间好好看看。先问好!
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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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普尔发现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思想中,完全缺乏爱因斯坦秉持的批判精神。前两人致力于证实自己的理论正确无误,而爱因斯坦却有勇气冒着被“证伪”(Falsification)的危险来建构假说。他发现,那些为自己的理论寻找证据之人,似乎永难摆脱证据不够的宿命。所以他的结论是:一个科学的理论的标志不应该是其是否已被证实(因为这根本不可能),而应在于其能经得起严格的否证。如果一直没有发现黑天鹅,那么动物学家便可暂时将其理论视为正确。科学理论因此都是实验性的,在出现决定性的反证之前,它们才是正确的。


说得好呵,我不研究哲学。我朴素地认为,恩格思很伟大,他不但创造精神财富,还创造物质财富。当然爱因斯坦更伟大,日本人就因他的杰作而投降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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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浅出饶有趣味哲学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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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1999您(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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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些,可以慢慢读。虽然没有读完,但标题就令人感兴趣,

标题归纳得很漂亮,呵呵~

我原是看着帖子的题目鼠标滑下来看的,我在想摘抄摘抄,是你的复制粘贴呢,

还是看着书,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出来的。后来看你的篇首,知是后者。

这让我想到抄经书、练书法,

好文分享,而自己也在这敲字的过程中又消化了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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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 问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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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星星小倩 于 2012-8-10 21:30 发表
1999您(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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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些,可以慢慢读。虽然没有读完,但标题就令人感兴趣, ...


我本来也想直接把自己要表达的部分通过复制出来,但是我发现网上没有,于是就自己动手输入。里面比较动人的还是边沁的功利主义,主要探讨了伦理悖论问题,适合我们国人,因为我们比较注重伦理这一块。

我现在养成个习惯,就是把自己看过比较好的书给他整理编辑然后放在一起输入到电脑,再打印出来收集。这或许是我编辑康德哲学养成的习惯。有时候觉得再输入也是再阅读和整理,是不错的,但有时候又觉得是一项枯燥的工作。

1999夏天?什么意思?

[ 本帖最后由 静仔 于 2012-8-10 22: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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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福占 于 2012-8-10 21:49 发表
太长了 问好朋友


一次性看完是不大容易的。不过这是从一本书中摘选出来的,也算是精短的了,朋友若有兴趣,可以收藏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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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仔 于 2012-8-10 22:01 发表


我本来也想直接把自己要表达的部分通过复制出来,但是我发现网上没有,于是就自己动手输入。里面比较动人的还是边沁的功利主义,主要探讨了伦理悖论问题,适合我们国人,因为我们比较注重伦理这一块。

我现在 ...

“边沁的功利主义”以前倒是没有怎么看到过,改日来看:)

关于1999那一句,我是说,你把“年”误写成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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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望远 于 2012-8-10 17:26 发表
深入浅出饶有趣味哲学知识普及


的确,哲学需要普及,作者的文笔的确很吸引人,所以我把他打出来给大家。

马恩都太独裁,思想霸道,所以波普尔不喜欢,不过本书的作者以为波本人的性格又是霸道的,并不像他所提倡的证伪理论那么和蔼。

问好远叔。感谢远叔一直以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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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仔 于 2012-8-10 22:01 发表


我现在养成个习惯,就是把自己看过比较好的书给他整理编辑然后放在一起输入到电脑,再打印出来收集。这或许是我编辑康德哲学养成的习惯。有时候觉得再输入也是再阅读和整理,是不错的,但有时候又觉得是一项枯燥的工作。

这种心理很正常。我以前也有摘录喜欢的句子的习惯,

诗歌哲学不限,将一些闪光的话语或思想摘抄在一个小本子里,现在翻起来,

还是很有味道。只是也懒,好久没有看书,也好久没有再摘抄。

所以说,这一个习惯是需要付出勤奋的好习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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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星星小倩 于 2012-8-10 22:04 发表

“边沁的功利主义”以前倒是没有怎么看到过,改日来看:)

关于1999那一句,我是说,你把“年”误写成了“您” ...

恩,改日来看。

哦,我经常打错字。可自己又急于推广,所以就没有审稿,下次我一定查仔细了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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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仔 于 2012-8-10 22:07 发表

恩,改日来看。

哦,我经常打错字。可自己又急于推广,所以就没有审稿,下次我一定查仔细了再发。

呵呵,其实也没事的,并不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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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D 于 2012-8-10 15:06 发表
好长的读书笔记,得花点时间好好看看。先问好!
很佩服!

严格说不是笔记,笔记基本都是自己原创的,我只是把自己认为书中的精华部分摘选编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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