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楼主: 千朔

讨论:重选挑战一周短诗行第一期之精华作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21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千朔 于 2011-7-21 12:37 发表

倘若我已卸任,我就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但既然我还任这份职务,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大家各尽其职这是本分,不管牽扯到谁的作品,活动当初就是设立好这个獎项,挑战者的管理者就应该兑现这个獎项,这是公平原则,也 ...

千千水水对每一个版友都很认真负责,对每一篇文字也很负责,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心存猛虎,微嗅玫瑰~
真诚地祝福千千水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鸣 于 2011-7-21 12:12 发表

哥哥不在意,我在意。这是个道理上的问题,而不是胸襟上的。我支持卷帘人的意见,让那些想告状的继续告状去。。。

我也支持卷帘人的意见,支持柳鸣的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华要看质量,如果这一期没有好作品,那就没必要评,精华数量上,最好不要有界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薛省堂 于 2011-7-21 13:06 发表
精华要看质量,如果这一期没有好作品,那就没必要评,精华数量上,最好不要有界定。

那就只给我一个吧,我觉得我的挺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卷帘人 于 2011-7-21 11:32 发表
我之前给嘉嘉推荐是这样说的:

从要求和诗意都符合的整体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以下几位,还是可以的,供参考:
廖孚嘉、千朔、坛子、柳鸣、风流唐伯虎、这里有阳光(第二篇再读读)、荆无涯

另:只有其中一篇 ...


记录下来~我的就免了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树苗 于 2011-7-21 11:36 发表
我个人认为已经没这个必要了,好像大家都挺在乎精华似的。只是,个别版主只盯着熟人或大牌的帖子,有点没意思。




这个我们要引以为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千朔 于 2011-7-21 12:37 发表

倘若我已卸任,我就不再讨论这个问题,但既然我还任这份职务,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大家各尽其职这是本分,不管牽扯到谁的作品,活动当初就是设立好这个獎项,挑战者的管理者就应该兑现这个獎项,这是公平原则,也 ...



恩。支持一下,我们向来都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柳鸣 于 2011-7-21 13:13 发表

那就只给我一个吧,我觉得我的挺好。

——我需要再读读你的作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薛省堂 于 2011-7-21 13:18 发表

——我需要再读读你的作品

感谢先!多提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推荐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7-21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薛省堂 于 2011-7-21 13:06 发表
精华要看质量,如果这一期没有好作品,那就没必要评,精华数量上,最好不要有界定。

精华数量本来就沒有限定,如果是推荐的,就看推荐数的多少来审核,如果是投票的就看比例,但大家多数是写手,作品也在水平里,可以推的,挑战也不会吝嗇滴

问好堂堂

PS:记得堂堂是评手,可有推荐的作品呢?还是认为用改用投票的好?

[ 本帖最后由 千朔 于 2011-7-21 17:48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读完,这期作品不少,先推荐几首.....
其它的读完再说。

荆无涯,鲁比,柳鸣,坛子

[ 本帖最后由 木中巷 于 2011-7-21 18:4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木中巷 于 2011-7-21 18:35 发表
还没读完,这期作品不少,先推荐几首.....
其它的读完再说。

荆无涯,鲁比,柳鸣,坛子



记录在案,大家继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直接这样推荐呀~那水水喊千做工,打第一期作品整理到第一个帖子上,不过~先下班回家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树苗 于 2011-7-21 12:54 发表

千千水水对每一个版友都很认真负责,对每一篇文字也很负责,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心存猛虎,微嗅玫瑰~
真诚地祝福千千水水。

谢谢树苗的祝福,水水喜欢收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1-23 19: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