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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穗经典诗歌点评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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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德尔•贝里:土地的栖居者和家园的守护神
——赏析温德尔•贝里《宁静的野生世界》

宁静的野生世界

温德尔•贝里(美国)


我对尘世日渐失望
夜间
最轻微的声音
也会把我惊醒
我为自己和孩子们的生活担忧

我在林中彳亍,
水鸟在湖面上展示自己的美丽
苍鹭给孩子们喂食。
我走进宁静的野生世界
它们不以悲伤增添生命的负担

我走进前面平静的湖水。
在我的上方,白天隐藏的群星
正闪耀着光芒,这时
我在仁慈的大地上休息,自由自在。


一首经典的诗歌里,一定有作者呕心沥血藏匿的火焰。而这火焰就是火种,有时你并不一定,能在第一和第二遍的阅读中,就能寻找得到。我爱这《宁静的野生世界》,我爱温德尔•贝里,爱他的坦白和仁慈,爱他的虔诚和担当。尽管我不知道,是何缘由,让他对尘世日渐的失望,但作为一个父亲,他是一个合格、慈祥和细腻的长辈。

1934年8月5日,温德尔•贝里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亨利郡附近的一个乡村,这也是他祖辈们生活和务农的地方。在他的骨子里,有着一种对土地与生俱来的亲近感。因为我想,他被誉为美国当代杰出的生态文学作家和生态思想家。这样的盛誉,并非空穴来风。美国作家华莱士•斯特格纳,曾这样高度地评价贝里:“不管称他为诗人、散文家或者是小说家,我都很难说出哪一个更贴切。因为在这三个领域里,他均达到了很高水准。”

贝里曾先后在肯塔基大学和斯坦福大学学习,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来又任教于纽约大学和肯塔基大学。1965年,贝里携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回到出生地亨利郡附近乡村定居。年过七旬的贝里现在依旧住在肯塔基的乡下,用最传统的耕种方式务农,他拒绝使用电脑、电视等一切现代设备。

贝里永久定居乡村的选择和他与众不同独特的生态思想是分不开的。处所(Place)意识与家园(Home)意识是贝里生态观的核心所在,处所意识贯穿了贝里许多作品的始终。了解了贝里的出生、生平和思想意识等,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作者的作品。领会他诗歌中,想要彰显家园意识和诗歌能指。

《宁静的野生世界》,正是贝里生态作品中优秀的一篇,他以一个“担当”者的姿态,也就是父亲的姿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前面五句,让我看到了一颗善良、敏感、颤栗、细致的灵魂。这是“润物细无声”父爱,是人间的大爱。

我爱温德尔•贝里,并非毫无缘由,有时你喜欢上一个人,很简单,那就是他诚实、晶莹的文字打动了你。你无需真得和文章或诗歌的作者见面,只要透过他的文字,你就能找到他藏匿的火焰。这种精神的火种,就是文明的承接。就是在细细的阅读中,无声地传递,无形地燃烧,连绵成炽热的世界的精神家园。

这首诗歌的题目是《宁静的野生世界》,所以作者从第六句开始,才真正地触及题目。正因为心里有担忧,有心事,所以贝里夜间,才会因为一点点细碎的声音,就惊醒了。而惊醒之后,他的担忧还在加剧,他无法入眠。这才会走出自己的小屋,去林中漫步。接下来的五句诗歌,是贝里给我们展现的野生世界的温馨画面。

无论是水鸟在湖面上展示自己的美丽,还是苍鹭给孩子们喂食的画面,这都是贝里平时,积累的观察画面,是这一刻他在夜色中的遥想,而不是真实的画面。当然这是我的一种猜测,因为作者在诗歌中,所表现的此刻时间,应该是在深夜。他给我们展现这些画面的缘由,是因为作者的内心,已经从一种不安的、担忧的喧嚣,转向了一种湖水的宁静和安详。这些感受,是作者自身的修养,是自然宁静的启迪,是头顶星光的昭示。他从动物们安详的姿态里,体悟“我走进宁静的野生世界/它们不以悲伤增添生命的负担”。很多时候,一些人生道理,是说说容易,做到难啊。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生命的进程中,领悟生命的真谛。

这首诗歌,最精彩的部分,就在于诗歌的最后四句。我不知道,作者的原诗,是如何的结构,我是根据自己的阅读感觉,和内在的气息停顿,将此诗分成了三段。也就是前五句一段,中间五句一段,最后四句一段。虽然诗歌中,有两个排比式样的“我走进”,但是在这里,根据语调和意思的内蕴,我觉得可以截开,分在两段里。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阅读和分析方式,并不作为一种标准。

我发现几乎所有伟大的诗人,都深爱着头顶上空白天隐匿的群星。也就是康德所说的人世间最该敬畏的事物之一“天上的星空”。在我的理解里,这头顶的星空,就是宇宙的象征,是无穷尽的未知,是我们该敬畏的自然盛景。而诗人们喜欢用到这样的意象,则暗示着一种浩渺的胸怀,一种探寻未知的追求姿态。如果说作者,开篇的姿态是烦躁不安、忧虑深重的,那么结束时的姿态,却是安详踏实、自由自在的。这样转变,是从浮躁走向宁静的一种渐悟。这非常附合题目的暗喻和启迪,这也是自然赐予贝里的精神抚慰和一种家园的安宁。

这头顶的星空和自然界的安详,仿佛神谕,让一颗人世间骚动的灵魂,皈依自由自在“仁慈的大地”。在这短短十四句诗行里,我还读到一种近似于宗教气质的圣洁和无边的祥和。应该说贝里不仅仅是一位田园生态诗人,一个忠实于土地的农民诗人,更是一位皈依宗教信仰、返璞归真的传统诗人。有人曾说《宁静的野生世界》这首诗歌,正好体现了《圣经》马太福音6章的几个章节。

我在这里也列出这些资料,让大家在我解读的基础上,更好地理解此诗。

耶酥教导他的门徒说:“你们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马太福音第6章第26节)
耶酥又说:“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你们需要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马太福音6章31——32节)
耶酥说的天父就是上帝。贝里的诗《宁静的野生世界》正体现了《圣经》中这几节经文的思想。

其实即便不参照这些资料,我们依然能够感受到贝里内心宁静的火苗,那蓝色安详的火种。这首诗作里,与自然和谐相守的姿态,和贝里在他的散文集《吊脚楼》(The Long-Legged House)中,所提出的问题:“人类将如何归属于大地?”,有着殊路同归的认识归途,和顽固的家园意识。那就是要做土地的栖居者,灵魂家园的看守者。

温德尔•贝里以他近50年的创作和身体力行的定居,向世人表明:人,是可以通过在某个处所长久栖居和深入的了解,来最终实现归属于某一处所的事实。贝里曾说过:“尽管大部分美国作家——甚至我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美国作家都是漂泊者,我依然是一名处所者。”我由衷地佩服贝里,在这个人人向往“远方”,背弃故土,寻求精神依托的时代。他是唯一精神使者,土地的栖居者和家园的守护神。


2010年9月6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7 15:2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德尔•贝里其他三首诗歌的赏析

优雅


温德尔•贝里(美国)

  
今天清晨,林子里格外绚丽。
红色、金色、绿色的叶子
洒落在大地上,有些正在
飞舞,有些仍挂在空中。
色彩斑斓,婀娜多姿, 
把它所在的那个地方带入永恒。
这里无须匆忙,也没有停滞。

看,它确实在寻找自我,
根在土壤里高傲地穿行。
看,它没有一丝困惑,
这就是它的全部,完美无缺的
姿态。以相同的姿态,或跑步,
或行走。静下来,静下来。
它进入你的体内,路线是那样清晰。


穗穗点评:诗歌的题目《优雅》,本是一种姿态。这里贝里,是用来形容他看到的自然之景,林中的树叶。毫无疑问,能欣赏到叶子的飞舞,这个时节一定是秋天。

让我们跟随作者的镜头语言,去看看贝里眼中的秋天吧,美国肯塔基州亨利郡的乡村风景。林中的绚丽,是由“红色、金色、绿色的叶子”组成的秋天的色彩乐队和舞蹈队。这些叶子神采各异,好像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般。在作者的眼里,秋天林中的叶子,都是优雅的人间尤物,它们遵循着自然的规律,不叹息自己的飘零,不匆忙,不停滞,而是优雅地舞蹈,去向它们该去的永恒之地。

诗歌的前七句,就是这样一种优雅的心态。所谓明心见性,作者无时无刻不在自然的怀抱里,汲取养料,感受安详,将自己的心镜擦拭明亮,不染尘埃。

我喜欢阅读温德尔•贝里的诗句,喜欢他文字里透露的安详气息。这是一种可以治愈焦渴和烦躁等现在病症的良药。我觉得读他的诗句,可以抚慰不安、窃窃的灵魂。

我又根据自己的喜好,将贝里的此诗,分成了两节。前七句和后七句诗歌,都可自成一体。如果说前七句诗歌,是描绘风中的秋叶,那千姿百态的风姿和安详的陨落。那么后七句诗歌,就是进一步的探寻和烘托,这种优雅姿态的缘由。这其实就是诗人,自我心境在物象上的返照。

看树叶在风中寻找自我,它们的根也在土壤里高傲地穿行。看树叶安详地等候命运的安排和差遣,没有一丝困惑和不满,以完美的姿态,也就是优雅的姿态,“或跑步,或行走。静下来,静下来。/它进入你的体内,路线是那样清晰。”我要说贝里,是造景造境的高手。他完全把秋叶拟人化了,让树叶拥有了人类的姿态。可是某一刻,它又突然静止,回到了植物的静态中去了。它就是这样进入了贝里或我们的体内。一些树叶的脉络和纹路清晰可见。这一刻,我们分不清树叶是肉体,还是肉体是树叶,物我难分,似幻似真。总之贝里,用他独特的人生领悟,给我们展现了一首特殊的诗歌《优雅》。我们没有理由不喜欢这样的心灵之作。




断裂

温德尔•贝里(美国)


我以前是否具有清晰的思维能力
就像那在结了冰的河上流动的浅水?
现在,河里的水冲破冰层涌上来,
我明白了,我过去对光的思考
它是黑暗的一部分。


穗穗点评:拿到一首诗歌的题目,你就会首先琢磨,这个题目到底要呈现什么样丰富的内涵,而随后阅读或解读的诗歌,是否能最好地阐述诗题的所指和能指。

温德尔•贝里的诗,我已经不再陌生。这首《断裂》是他的思想短制。他通过结冰的河流,和河流里的破冰的水,来展现一种思想的断层。这样的断裂,就好似他开头的诘问:我以前是否具有清晰的思维能力?但是作者一上来的提问,并不是断裂的结果,而是他自我解决的一种途径。诗歌最后的结尾,已经回答这一提问。那就是“我过去对光的思考,它是黑暗的一部分”

若思考本身,就是黑暗的一部分,我们如何能在不断的思考中,形成思维的断层,也就是某一个时刻,顿悟的断裂。河水冲破冰层,向上的涌动。这当然是我揣摩的诗意。我遇见温德尔•贝里,第一眼就喜欢上他的诗句,因为他总是用各种客观事实,给我们展现虚无思想和虚渺思绪的内质。



多年的渴望

温德尔•贝里(美国)

  
当年我是一个终于长大成人的
小伙子,我比幼年时长大了许多!
我是一棵树,一棵高大的树,但
还没有长到预期的高度。
我会努力达到那个高度。
三十多年的积累,
我达到了我不曾意料的高度。
现在我向下长,越来越矮小
成为小草中的一员。


穗穗点评:温德尔•贝里,他《多年的渴望》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然后,他又俯身,甘愿成为“孺子牛”般的小草。我在想,作者总是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自然的万物中去比拟人生的。《多年的渴望》这一诗作中,作者的成长过程,就好像一个大树的成材过程。作者在诗歌中,从幼年到成年,就是一棵树,一棵向往高大、健壮、成年的树,而且渴望长到自己期盼的高度。于是作者说:“我会努力达到那个高度。/三十年多年的积累”,于是他就真的长到了意想不到的高度,成为了参天大树。

如果说作者到这里,就结束叙述和感慨,我想这首诗歌,是不值得称颂和流传的。恰恰是这样的时候,作者选择了方向生长。那就是向下长,越来越矮小,最后,他成为小草中的一员。

我一直怀疑,温德尔•贝里,他就是一位时光的魔术师(呵呵,这个词是借用了汤养宗师兄的),你看他在“多年的渴望”,将自己渴望变成了实践的事实,其实他多年来也的确是身体力行的实践着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坚守住精神的土地和灵魂的家园。他是土地的栖居者,也是家园的守护神。在这里我依然要如此的称呼他,他和自然的一切都息息相关,你拒绝机器时代的喧嚣,而将精神寄托于踏实的泥土。而他隐居乡下的姿态里,从来不是一个把自己置身事外、逍遥人世的隐居者,而是看护家园文化,驻守土地文明的最虔诚的守护者。


2010年9月6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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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罗伯特•弗罗斯特两首诗作赏析

内心的荒原,自己的荒野

——解读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诗作里的乡土情结和精神密码


弗罗斯特的两首诗作


雪夜驻足林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我深深知道这片树林的主人,
虽然他的家远在那边的山村。
他不曾料到我竟在这里停马,
只为观赏那树林的瑞雪纷纷。
我的小马驹似乎有点诧异:
为何停留在荒芜村舍之地。
这边广茂的林,那边冰冻的湖,
一年中最黑的夜晚,夜黑如漆。
小马驹摇摇颈上的铃铛,送来声响,
好像在问我是否出现了什么异常,
四周俱寂,只有微风和雪花在飞扬。
静谧的树林如此可爱、深邃和幽暗,
我虽向往,但我得恪守我的诺言,
临睡前仍然征途漫漫,
路迢途远岂敢酣眠。



荒野

罗伯特•弗罗斯特(美国)


夜色渐渐降临,瑞雪纷飞,
在一片一望无际的原野,
大地银装素裹,被皑皑的雪笼罩,
只剩些杂草与树根裸露着。
在旁边的树林丛中,
所有的小生灵都躲在巢穴里冬眠。
可我无心去浏览,也无意去欣赏,
只有那寂寞出其不意地包围了我。
使我感到周围的寂寞挥之不去,
会变得强烈还是淡然,
伴随苍白无力的雪,
我停止思维,无以言表。
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
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
在更贴近自家门前,
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



内心的荒原,有时就是“自己的荒野”。这里面有双重的隐喻和叩问。这也是一个古老的和生存、思考有关的哲学命题。我是通过解读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这两首诗作,开始这样的哲学思考和精神之旅的。

我把弗罗斯特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几乎当成一首诗歌来阅读和解读它们。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描绘美丽乡野的风景诗作。在我们阅读一首诗歌之前,若有条件,就一定要对作者的出生、阅历、从事的职业等等做一番彻底的调查。这会影响到你是否能对一首诗歌,做出准确的判断、理解和价值赏析。你也会在资料的调查进行中,情难自禁地爱上了调查的对象——诗作者和他文字背后,隐秘的内心世界。我想,我就是其中的一员吧。

文字就是密码,诗歌就是电文。我们阅读诗歌,就是解读密码的全过程,我们阅读者、欣赏者或者批判者,就是解读诗歌电文的最前线的谍报人员。一首诗作,赏析的好坏,全在我们的一念中……

有绿色田园诗人之称的,一位“自己苦恼,也让他人苦恼”的,聪明睿智、质朴像泥的农民“老才子”——罗伯特•弗罗斯特,他出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美国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是20世纪美国文坛上,一位风格独具的诗人,他与同时代的一些主流诗人诗风醺然不同。弗罗斯特的诗歌,大多以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为背景。他喜欢用质朴的语言,清新的笔调,描绘乡野的自然景色,普通百姓、劳动人民那些朴实无华的生活场景。他通过泥土本色的诗句,展现一个“新英格兰农民诗人”内心返璞归真的原始气质。

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两首诗作中来吧,只有了解了一个诗人的语言风格,擅长的题材,我们才能更好地领会其诗作的魅力所在。弗罗斯特在这两首诗歌里,依然是以描写乡村生活和自然景色的为主线。他把自己的位置和视角,一直摆的很对,他就是农民的儿子,一个和自然无比亲近,时时不忘赞美自然的乡土诗人。要解读他的诗歌,就要首先了解作者骨子里浓郁的乡土情结。

大家看,他的《荒野》和《雪夜驻足林》,仍以描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乡野风光森林、荒野为主题,两首诗歌,都给我们展现了乡村冬夜的雪景,一个是作者在自家的门前,观察荒野雪景,由此想到自己的荒野,是令人恐惧的事情;一个是某个雪夜,作者驻足森林,所想、所看,所思。对于弗罗斯特的诗歌,我的阅读体会是,这是一个渐悟的过程,你可以从最初的期望,感受到失望,然后再逐渐理解,最后是恍然大悟。这个理解过程,或许是很多人对一些优秀诗作、文章的真实体会。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十分流畅自然,一点也不晦涩,他在叙述事物的过程中,始终是一个冷静、木讷、诚实,从不油嘴滑舌的智者。质朴的语言,蕴含泥土的深邃,直白的叙述中,藏满冷静的思索。他代表着一个平凡而特殊的群体,是农人整体智慧的象征融合,是本色的、自然的、毫不造作的自然主义现代派诗作。如果非要给他一个光彩标签的话,我认为他就是自然主义诗人,农民的“形象代言人”。

我们不要小瞧了农民的智慧,一些哲学理念,如果和本质的生活,完全脱离开阐述,就都是空洞的理念文字和教条思想。

众口难调,我想说,阅读诗歌的喜好,也好像吃饭的口味和癖好一般。喜欢辛辣、诡异、神秘作品的某些读者或诗人,也就是口味偏重的诗人读者,他们第一眼阅读弗罗斯特,一定不会觉得十分兴奋或特别喜欢的。因为他的诗歌真的就像泥土一般,黑不溜秋,毫不起眼,你稍微不注意,就会一目带过,从你的视线里消失。弗罗斯特的诗歌,表面似乎浅显直白,初读一遍,你好像已经全部明了。

他的诗作描绘的对象,多为日常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事物,缺乏让人眼前一亮的特殊性和典型性。但是别慌,正是因为常见的事物,我们往往会忽视这些事物背后的内涵所指。《雪夜驻足林》,最关键的旨意,就是在这个“一年中最黑的夜晚”,作者突然明白了,自己的职责,那就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条路漫漫人生求索的长征路,让作者无法安眠,所以才在夜深人静的雪夜,驻足在作者向往的“可爱、深邃和幽暗”的静谧森林里。

而《荒野》,从字面上,我们就能感受到袭人的寂寞,这如雪花,四处纷飞的寂寞,因夜色的降临,更加的深重、幽暗了。这里的“雪”其意象里,包含了极其复杂的情绪混合体。它不仅是轻扬的,也是阴寒的。它不仅代表着某种人力无法实现的苍白和无力,也代表着面前的景色——人迹罕见,和内心的荒芜空荡。我要赞叹作者的姿态,那就是尽管他感受到了季节的荒凉和阴冷。所追求的某种精神领域的局限性,让他随后堕入的虚无和虚妄之念。比如面对这样的雪景,作者“停止思维,无以言表”。但在这矛盾异常的时刻,作者依然用决绝的“荒野”,而且是自己的荒原,将军,将自己的军!所以作者结尾,点题、总结发言,并感慨:“我并不会被空所吓倒,/在荒芜人烟的星球上,/在更贴近自家门前/我用自己的荒野令自己畏惧”。他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忧郁气质,仿佛孤独思考的本身一般。他的忧郁,表现在诗歌里,就是一种无畏的自我追问和探寻。他并不回避内心的矛盾两重律和虚无感。

我想我喜欢这两首诗歌,而不厌其烦、翻来覆去地解说弗罗斯特的诗歌语言特点,及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可想而知,这位诗人,为何在其有生之年和之后,都能倍受美国人民的喜爱和爱戴。1874年出生的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他的诗歌朴实无华,耐人寻味,具有自然主义风格,传统价值观的理念认知,并富有一种返璞归真的哲学意味的寻根情致。

有人说:它诗歌中透露出逃避现实,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现实的无穷韵味,这里的“逃”和“面对”,当然是相对而言的。这种特点,大家可以在《荒原》里,看直接醒目地读到。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可以说我们的祖先,乃至我们都是农民和农民的后代。我的感觉,弗罗斯特的诗歌,必然会获得中国大多数诗人和读者的喜爱。我们可以在他的诗歌中,找到一种久违的极其熟悉的情怀和景致。比如中国古代田园派诗人的那些代表作,它们都是以传统文化为基础,以自然风景为题材,以平易的生活场景为主旋律,以百姓的民俗民风为诗歌土壤。

他从来不曾离开,尽管他已经去世,但他泥土的骸骨,精神的诗作,永远都和我们的锄头连在一起。但愿我们也能像他那样淳朴、自然。他曾说:现实派有两类,“一类是拿着满是泥土的土豆给人看,以示其货真价实;另一类则满足于刷洗干净的土豆”。在他看来,“艺术对于生活的作用,就在于把脏土豆刷洗干净、去其皮、显其身”,透过他的言论,我可以简练成两句真理,那就是:“去伪存真、净化生活”。

从弗罗斯特的诗歌叙说风格来观赏,大家,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十四行体和传统诗歌,曾对他的影响。所以弗罗斯特又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思是说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犬齿交错的交替时期。在当时的美国,他与艾赂特,同是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之一。他的著名诗集,有很多,这里,我就粗略地,记录一些:《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去的溪流》(1928)、《又一片牧场》(1936)等。1949年,他出版了《诗歌全集》,以后仍有新作陆续发表中。


附录:诗人小资料

1)弗罗斯特,R•(Robert Frost 1874-1963)

诗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做过校长与新闻记者,在他11岁时逝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肄业2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末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与《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他的诗名日盛,于1924、1931、1937、1943年4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的诗往往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必要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

2)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美国西部的旧金山。他11岁丧父,后随母亲迁居东北部的新英格兰。此后,他就与那块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


2010年9月2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1: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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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力量》里有不安矛盾的灵魂,颤栗的身体

诗歌的身体,力量的隐喻
——赏析德瑞克•沃尔科特诗歌《力量》里不安的灵魂和颤栗的身体


力量

德瑞克•沃尔科特(圣卢西亚)(西川译)


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

我羡慕这暴力;
爱情是铁。我羡慕

碎浪和岩石之间的野蛮的交易。
它们之间互相理解

我甚至可以理解
奔跑的狮与惊惧的雌鹿之间的约定,
她眼中含着某种对恐怖的默许

我将永远不能理解的
是这只野兽,他写下这一切
并且自诩为生命的核心。


说自己是被“两种血液所毒害”的沃尔科特,生于西印度群岛的圣卢西亚。它位于北美洲南端,是加勒比海地区一座小岛,是一个风光迷人却“没有民族”、“没有历史”、“没有书籍”的地方。

沃尔科特曾在美国任教。出版诗集和剧本各二十余种。他的许多剧本曾在伦敦和纽约上演。主要诗集《海难余生》、《海葡萄》、《星苹果王国》、《幸运的旅客》、《仲夏》,长诗《另一生》、《荷马》等。199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沃尔科特曾说,他度过了“精神分裂的童年时代”,过着双重分裂的生活:“诗的内部生活和行为与方言的外部生活”。作为在殖民地长大的混血儿,他的“精神分裂”是终其一生的。他的血统和文化互相排斥,在黑人与白人、臣民与宗主、加勒比本土与西方文明之间来回晃荡,时常是“二元对立”,这种矛盾和分裂性,在他的创作主题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

在他早期的诗作《远离非洲》中,沃尔科特直白地说出自己——身心,都处于种族与文化混战中,身不由己,矛盾重重。

交代完这些背景资料,我想,我们就不会对他和他的诗歌,感觉到陌生了。我的诗友鹰之,曾在一片文章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他说:诗歌鉴赏,要从认识一首诗的“身体性”开始!这让我想到诗人写诗时的状态和感受,也就是诗人叶慈所说的“身体在思想”。那么,他们两者之间无形地契合了,相遇了。如写作者——诗人,阅读者——评论员,他们之间就有了无形的桥梁,那就是“身体”可触摸的实体因素。

解读这首《力量》的诗作,或许也可从认识这首诗歌的“身体性”出发。“生命将不断把草叶砸进土里。”,这第一句里的动词“砸”,十分有力,我们很快就能触摸到作者,给我们提供的直观画面和力道。好像,真有一双粗壮的手臂,正在蛮力地不停打桩,将生命的草叶纷纷砸入黝黑的泥土深处......

这接下来的句子,更漂亮迷人:“我羡慕这暴力;/爱情是铁。我羡慕”。爱情是铁,这是多么暴力,又充满力量,下坠的,让人迷恋的、玩味的比喻。我们几乎可以跟随着作者的诗句,来到他提供的任意方位和角色。

无论是两个他曾进一步诠释“力量”所在的排比——所谓的“理解”,还是他最后转身,阐述的不可理解的野兽,都充满着作用和反作用力、猎人和猎物之间的矛盾统一性。所谓天道循环。这里——作者的身体,果然在思想。而我们读者,阅读中,也能不停地触摸到作者~~隐藏在文字背后的身体。

在我看来,诗中的“野兽”,或许就是作者自身的象征。如此理解,我们就能明白被誉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布罗斯基语)的沃尔科特,他内心的孤独矛盾,及其反射出的与当地生活习俗的某种不协之音。

在诗歌中,他既是力量的见证者、旁观者,同时又是身在其中的“碎浪和岩石”、“奔跑的狮与惊惧的雌鹿”它们中的任何一方。这种矛盾冲突,即对立,又妥协,是统一性的认知和自我发觉的存在。以生命核心自居的野兽,其实就是沃尔科特!他的诗,总是具有巨大的启发性。

诗歌也是魔镜,我们能透过文字的水银,照见沃尔科特无比矛盾的心理背景,这是他的身世,以及多文化传统的熏染,所造就的神奇的却精神分裂的大脑。正是带着流散族群气质,混血的沃尔科特,给我们留下许多极为优秀的作品。

譬如,他的叙事长诗《奥梅洛斯》是沃尔科特的代表作,长达三百多页,分六十四章。作品借鉴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框架,气势宏大地叙述了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和风情,描绘了加勒比地区广阔的社会生活图景,也反映了加勒比人民在向人类文明迈进过程中的命运和所遇到的挑战。这部作品被称为“加勒比的庄严史诗”,沃尔科特也因而也被誉为“当代荷马”。


2010年8月27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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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赏析雷蒙德•卡佛的《透过树枝》和沃尔科特的《海滩余生》

透过美国的“树枝”,看中国桥下的“流水”
——赏析雷蒙德•卡佛诗歌《透过树枝》里时间的感慨“逝者如斯夫”


透过树枝


雷蒙德•卡佛(美国)


顺着窗子向下,在露台上,几只乱蓬蓬的
小鸟聚集在食槽边。相同的鸟儿,我想,
每天都来吃食,吵嚷。时间是,时间是,
它们叫着,相互挤撞。叫的几乎就是时间,是的。
天空整天阴暗,风从西边来,
不停地吹……把你的手伸给我一会儿。握在
我的手上。对了,就是这样。紧紧握住。时间就是我们
以为时间就在我们身边。时间是,时间是,
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


穗穗点评:读了三遍这首诗歌,我好像看见~~~那细碎的阳光,如小鸟一般,叽叽喳喳地从枝桠间纷纷落下,落在我想象的露台上。原来,时间,时间就是这样逝去的。这首诗歌,忍不住,让人想到孔夫子在河边的叹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雷蒙德•卡佛曾言:“用普通但准确的语言,去写普通的事物,并赋予这些普通的事物,以广阔而惊人的力量,这是可以做到的。写一句表面上看起来无伤大雅的寒暄,并随之传递给读者冷彻骨髓的寒意,这是可以做到的”,卡佛是这样写的,并且身体力行。

你看这诗多么有趣,将“时间和鸟儿”,将“时间和我们”,两个名词并置,放在同一位,它们可以,互为替代,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时间旋窝或陷阱。你一不防备,就被他的精神指导,带入了诗歌的黑洞里,找不到方向,出不来了。那些乱蓬蓬的鸟儿叫着,叫着,我们的眼睛啊、视野啊,请放开些,——“透过树枝”,向着远方……


2010年8月27日作



一只漂木的启迪,一次灵魂的航行
——赏析沃尔科特诗歌的《海滩余生》的精神向度和丰厚的艺术内核

海滩余生 (飞白译)


德瑞克•沃尔科特(圣卢西亚)


饥饿的眼睛贪婪地吞吃海景,只为一叶
美味的帆。

海平线把它穿上无限的线。

行动滋生狂乱。我躺着,
驾驶着装上肋木的一片椰影,
生怕增多我自己的脚印。

吹着沙,薄如烟,
腻烦了,移动一下它的沙丘。
浪潮像孩子似的厌倦了它的城堡。

咸的绿藤和黄的喇叭花,
一个网缓缓移过空无。
空无一物:充塞白蛉子头脑的愤怒。

老人的乐趣:
早晨,沉思的后撤,想着
枯叶,自然的安排。

阳光下,狗粪
结了硬壳,发白如珊瑚。

我们结束于土,开始于土。
在我们的内脏里创世。

细听,我就能听见珊瑚虫在营建,
两个海浪击出一片静默。
掐开一只海虱,我使雷霆爆裂。

像神一样,我歼灭神性、艺术
和自我,我抛弃
已死的隐喻:杏树的叶形心。

成熟的脑烂得像个黄核桃
孵出它
乱糟糟的海虱、白蛉和蛆,

那个绿酒瓶的福音,被沙塞死了。
贴着标签,船的残骸,
握紧的漂木苍白而带着钉,如一只人手。


穗穗点评:一个诗人最优秀的品质之一,就是诗歌语言所释放的能量。被誉为“今日英语文学中最好的诗人”的沃尔科特,他的诗歌语言,呈现向内诘问,向外发散的魅力。好似作用力和反作用力迸发的光芒。在他的笔下,一切有情,一切也无情,如同人的良心和品德。

这篇《海滩余生》,充满着多种艺术手法和意象能指。开篇,从主观镜头出发,用作者的“眼睛”替代了人的整体,灵魂的渴望。人类面对海洋,渴望出航,寻求未知领域,影射人生不懈的精神追求,好似一次又一次的航海,企图征服精神之海。但题目“海滩余生”某种意义上,已经暗示了一种结果。这带着悲剧性的命名,从一开始就奠定了追求过程和结果的小悲调。

即便是如此,并不妨碍作者继续行动,于是他用一片不动声色的“椰影”,继续替代他的思想之旅,这不是一次真的出海航行,而是作者用意念进行的一次精神之旅。由此才有后面无数的感慨丛生。

作者是多么的可爱,像个沙滩上嬉闹的顽童,吹着细沙,腻烦了,移动沙丘,看浪潮像兴奋的孩子,推倒了自己一手建起的城堡。这些小细节的描绘,拓展了诗歌的意趣。有趣的是,作者后面的画面展示,他并没有停留在一颗童心光顾的幼稚行径,而是继续淘洗内心的矿石,于是,他的眼睛,又看到了“咸的绿藤和黄的喇叭花”。“咸”字,是味觉的感官,作者用于修饰沙滩上看见的植物绿藤,这实在是一种绝妙的通感手法。而且合情合理,符合海边出现的植被景象。

随后,由“网移向空无”“白蛉的愤怒”,引出了作者老人的思索。这里已经将时间的跨度展现。好似看幻灯片,通过一两个关联的画面,转到戏剧的下一幕场景去。全诗的结构,是层层推进的,其中情绪作为主线,用各种目所能及的画面,展示《海滩余生》的旨意。这首诗歌,行进到“老人乐趣”,也就是第六节开始,全诗,正式进入了诗歌的华彩章节。这优美、激扬、跳跃且睿智的音符,组成了全诗高潮身后悲壮的主旋律。

作者的思绪,始终扣紧着海滩景色。“沉思的后撤,想着/枯叶,自然的安排。”这里就将沉思的状态,暗喻成海浪的姿态,至于留下的“枯叶”,这里象征着思想的残羹,无数不成品的凌乱小泥偶,就听凭自然的安排吧。这是多么惬意、达观的念想啊!

我们再看看作者,打岔和干预的本领吧,跟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了阳光下发白、结壳,像珊瑚的狗粪堆。最初读到这句,我还在疑惑,为什么作者的思绪,要转到这一画面上去呢?如果我们接着往下阅读,我们就能明白作者的苦心了。沃尔科特实在是一个借物说话,借景造境的高手。“我们结束于土,开始于土。在我们的内脏里创世。”。这一小段是作者的内心私语,是他看到一些景象后,思考的结晶体,哲学意义的探索结论最诗性的佳句表达。

我非常喜欢这一节经典且精彩的领悟。“在内脏里创世”,只此一句领悟,可想沃尔科特其人,是一个多么具有灵气、思维敏捷的诗人。这之后,作者继续他的精神之旅。他没有停留在表层的思索,而是继续借用“珊瑚”意象说话,引出海浪和海虱,两者所营造“静默”和“爆裂”瞬间的隐形对比,动静相宜,虚实相间。此时的作者,的确化身为神,他用上帝的姿态歼灭神性、艺术和自我,并抛弃那已死的隐喻:杏树的叶形心。

我想说最后两节,所呈现的混乱、颓废、萎靡的状态,犹如“恶之花”,犹如垃圾场地到处泛滥的铜绿、腥臭和不堪,这正是作者精神之旅的尽头,海滩余生的惨败画面。也是他内心矛盾、思想残骸的浮世绘。

我无意于谴责,作者结尾的颓废灰调。一个忠实于自己内心思考的诗人,最有魅力的一点,也在于他的诚实姿态,他诚实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不堪,一种理想破灭的覆灭感。解读完这首诗歌,我也有劫后余生的庆幸。这个我未曾谋面,或许终生都不会相识,但已经成为我熟稔的老朋友——沃尔科特,实在是不够哥们,也不厚道。他将我解读的喜悦,领悟的快感,全部消解了,定格在一个极为疼痛骇人的意象上。这个视觉焦点,就是那“一块带着钉子苍白的漂木”,这一刻,仿佛带钉的漂木,一只人手,就是我——沉迷于阅读、思考或反省的那只右手了……


2010年9月2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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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诗选“迷你"点评部分

距离

默温(W。S。Merwin) 美国

当你想起距离
你想起
我们是不朽的

你想起它们是从我们出发的
所有的距离
都是从我们出发的
没有一个死去,没有一个被忘记

世界上各地都有母兽
仰天躺着
想起海

穗穗点评:这不朽在于“想象的距离”——要多远就有多远。这诗空灵、开阔、有力!


穗穗的补评:

本来这的确就是微型小侧面的点评,极其浓缩地简评。但是因钓雪斋主的质疑,所以我就来打个大补丁。呵呵,这样的话,这个解读,已经不是一个小点或线了,而是一个面。若可以这样也是不错。我说阅读和评论本身,可以双向,形成互动。

我把他质疑的“母兽”意象的选择,自己的这个解读,随便也贴来,给大家点批。

好的,可以,当然这是我的解读和认识,未必对。供你参考!

母兽,这个意象,我第一次阅读到的时候,也在想或琢磨,作者为什么用到了“母兽”,而不说“公兽”,或别的什么确定的动物呢?!想归想,读了N遍后,我终于领悟了其中的妙。你只要把这首诗歌,再读上几遍,就会发现,母兽这个意象的确用得好啊!它让我想到天地之始,宇宙混沌的状态。老子的道德经其六说过:“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他的意思无非说宇宙初始、天地的元始,是阴性的,好似生育万物的神母,乃是天地之根。玄牝里的“牝”其实,就是指女性的生殖器。此处的翻译是:谷道中真炁不脱,才能成为化生大道的母体。化生大道母体的门户,就是天根和地根。任其真息往来,缠缠绵绵,若有若无,不可刻意求之。“守中”的目的在于使“谷神不死”,自我之所以能够孕育真朴,全赖此火候。

我之所以提到老子,不是想解说道德经的某一个白话译意。而是想说,一切精神的门户,恰恰在于其包容的母性特征,就像大地一般,具有“厚德载物”的本质。

那么你就不难理解,作者用到了“母兽”这一喻体,来代表一种人类的精神实质,并且和后面出现的“海洋”意象,自然呼应。海洋和大地一般,也是母亲的代名词,象征的最直接所指。

我们再回头看看作者吧,你看他写得多么有趣而坦荡:世界各地都有母兽,仰面躺着,想起海。说他有趣,因为他用了“母兽”,并且肯定地说世界上各地都有,也就是说世界上各地都有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文明的根脉;说他坦荡,是因为仰面躺着的姿态,还有“母兽”想到的海。这都是一种精神映射的物象和场景。

我想,谁能第一个写出这样大气开阔又耐人寻味的句子,谁就是真正的诗人啊。



冰河上的脚印

默温(W。S。Merwin) 美国

一年四季
风从峡谷里吹出来
磨亮万物
脚印就冻在那里,永远
向上指进寒冷
与我今天的脚印相似

昨夜,有人
在烛光上走动,走动
匆匆地赶着
痛苦之路
很久以后,我才听见那回声
与我的联在一起,消失

我凝望山坡,寻找一块黑斑
最近在这里
我的双手像盲人
在熔蜡上移动
终于,一个接着一个
他们走进自己的季节
我的骨骼面面相对,试图想起
一个问题

当我观望时,万物静止
但这里,幽黑的树林
是一场大战的墓地
我转过身
听见越来越多的名字
离开树皮,向北飞去


穗穗点评:从一个“小我”出发,从一双冰冻的脚印出发,作者看到死亡、墓地、战争等诸多人世悲苦......


请再说一遍我爱你

伊丽莎白•勃朗宁(英国)

说了一遍,请再对我说一遍,
说“我爱你!”即使那样一遍遍重复,
你会把它看成一支“布谷鸟的歌曲”;
记着,在那青山和绿林间,
那山谷和田野中,如果她缺少了那串布谷鸟的音节,
纵使清新的春天 披着全身绿装降临,
也不算完美无缺,
爱,四周那么黑暗,耳边只听见
惊悸的心声,处于那痛苦的不安之中,
我嚷道:“再说一遍:我爱你!”
谁会嫌星星太多,每颗星星都在太空中转动;
谁会嫌鲜花太多,每一朵鲜花都洋溢着春意。
说你爱我,你爱我,一声声敲着银钟!
只是要记住,还得用灵魂爱我,在默默里。


穗穗点评:勃朗宁夫人是幸福的,不然她不会写下十四行情诗的诗集。这样的诗是让灵魂在爱着,也是让灵魂在听着。一切的自然都是爱的景色,一切的声响都是爱的天籁。


礼物

米沃什(波兰)

如此幸福的一天
雾一早就散了,我在花园里干活
蜂鸟停在忍冬花上
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
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
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忘记
想到故我今我同为一人并不使我难为情
在我身上没有痛苦
直起腰来,我望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穗穗点评:心态决定人生,而人生的礼物是什么呢?作者已经精彩地回答了:“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要知道这样的胸襟和见识,是需要经历后舍得时,才能领悟的人生境界。“蓝色的大海和帆影”就是他——人生理想和信念的比对物,意象传递的所指。


南方

博尔赫斯(阿根廷)

从你的一个庭院,观看
古老的星星;
从阴影里的长凳,
观看
这些布散的小小亮点;
我的无知还没有学会叫出它们的名字,
也不会排成星座;
只感到水的回旋
在幽秘的水池;
只感到茉莉和忍冬的香味,
沉睡的鸟儿的宁静,
门厅的弯拱,湿气
——这些事物,也许,就是诗。


穗穗点评:个人极喜这首诗。想起了我的一生,或许“仅仅是诗”,那么在这里“我的一生”就是他感受到那些香味、气息和种种物象。“南方”变成庭院,所以说作者的心,要多大就有多大。我读到是自己的灵魂在其中热爱的浮现。因为我们都爱着——这平凡的一切。


时代

伦奈特•司图亚特•托马斯(威尔士)

这样的时代,智者并不沉默,
只是被无尽的嘈杂声
窒息了。于是退避于
那些无人阅读的书。

两位策士的话
得到公众倾听。一位日夜不停地
喊:“买!”另一位更有见地,
他说:“卖,卖掉你们的宁静。”


穗穗点评:这是寓言式的哲理诗。作者极为幽默,他说智者被时代的喧哗窒息,因此退避书屋。其实是影射真正的智者,是在暗处博览群书的沉默者。策士是指善长筹谋、献策的游说之人,或许通过他们的对话,揭示了真理本身——从来不在喧哗处。


回到自我

巴勃罗•聂鲁达(智利)

有一个人回到自我,像回到一间
有铁钉和裂缝的老屋,是的
回到厌倦了自我的自我,
彷佛厌倦一套千疮百孔的破旧衣服,
企图裸身行走于雨中,
有一个人想让洁净的水,自然的风
淋透全身,却只再度
回到自我的坑井,
那古老、琐屑的困惑:
我真的存在吗?知道该说什么,
该付,该欠或该发现什么吗?
——彷佛我有多重要
以致世界连同其植物之名,
在它四周黑墙的竞技场里,
除了接纳我或不接纳我别无选择。


穗穗点评:“自我”,是人生道路上一个永恒并随时出现的哲学命题。你即便不懂哲学或诗歌,你也会时常在迷惑或痛苦之时,询问自己:我是谁?从何来,去何方。能用诗歌的方式,来写“回到自我”的一个过程,作者这首诗歌无疑是成功、丰满的。结局是:除了接纳或不接纳“此时此刻的我”,人生别无他路可走。


冬晨

奥拉夫•H•豪格(挪威)

当我在这个早晨醒来,窗玻璃已经结霜,
而我发热于一场美梦。
火炉从它欣赏过的一块木材中
彻夜倾倒出温暖。


穗穗点评:一个小小的场景,却将人生最深刻的道理揭示出:在寒冷的日子里,我们依然有梦,熊熊地燃烧着,让我们看到希望的火炉,好似卖火柴小女孩擦亮的“美好人生”。这诗更深刻的意义还在于,他并未停留在这个表层的认识,而是看到了希望的火炉里“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都是其中的好木材”。


2010年8月20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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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里尔克的经典诗歌《秋日》和《豹》的简评

秋日

里尔克(奥地利)


主啊,是时候了。夏天盛极一时。
把你的阴影置于日晷上,
让风吹过牧场。

让枝头最后的果实饱满;
再给两天南方的好天气,
催它们成熟,把
最后的甘甜压进浓酒。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
就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
在林荫路上不停地
徘徊,落叶纷飞。


穗穗点评:我看过《秋日》翻译的九个版本,这个是北岛的。我个人也最欣赏北岛,还有冯至先生翻译的版本。或许只有诗人,才更适合翻译诗人的作品。这首经典的作品,即便再过百年千年,依旧会是经典。
全诗是推进式的阶梯结构。解析此诗的评论太多了,我对这首诗歌的感觉就是:你就不停地读吧、读吧、读吧。直到你的唇齿间真的感觉了甜、香、糯的气息,还有那金黄的落叶,从你的灵魂的窗口悄然飘落……
“谁此时没有房子,就不必建造,谁此时孤独,就永远孤独”这是诗人的名句,也概括了里尔克一生的寻找与漂泊。




——在巴黎动物园

里尔克(奥地利)


它的目光被那走不完的铁栏
缠得这般疲倦,什么也不能收留。
它好象只有千条的铁栏杆,
千条的铁栏后便没有宇宙。

强韧的脚步迈着柔软的步容,
步容在这极小的圈中旋转,
仿佛力之舞围绕着一个中心,
在中心一个伟大的意志昏眩。

只有时眼帘无声地撩起。——
于是有一幅图像侵入,
通过四肢紧张的静寂——
在心中化为乌有。


穗穗点评:此诗发表于1903年,后收入《新诗集》。是“咏物诗”的代表作,堪称里尔克最负盛名的佳作。“豹”这一形象,是和作者本人的心境合而为一的。豹的灵魂、知觉,也是人的灵魂和际遇。记得袁可嘉曾将里尔克的创作方法归入“思想知觉化”
奥古斯特•施塔尔对本诗曾有一句评语:“自然的生活空间的丧失或者对它的威胁是世纪更替时的一个重要题目。”其实本诗,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在探索人生意义时,极度迷惘、仿徨和苦闷的心情。”
(对他的许多诗歌,我都极为喜欢和了解,所以我就多啰嗦了几句。早期阅读他的诗歌,曾对自己的写作,有过影响和启迪。)



2010年8月20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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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勃莱的《潜鸟的鸣叫》和奥利弗的《黑水塘》简评

潜鸟的鸣叫

罗伯特•勃莱(美国)
            
从远远的无遮的湖泊中心
潜鸟的鸣叫升起来。
那是拥有很少东西的人的呼喊。


穗穗点评:勃莱的代表作。他曾说:“贫穷能够听到风声也是好的。”这浅鸟的鸣叫无疑就是穷人的呼喊。他以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把我们的视角带向了最底层的人民,那被漠视的最低贱的群体。这首诗歌极短,但是视野却极为开阔。几乎所有的好诗,其意境的呈现,都具备这样平原地貌的特质!


黑水塘

玛丽•奥利弗(美)


雨下了一夜之后
黑水塘翻腾的水安静下来。
我掬了一捧水。慢慢
饮下。它的味道
像石头,叶子,火。它把寒冷
灌进我的身体,惊醒了骨头。我听见他们
在我身体深处,窃窃私语
哦,这转瞬即逝的美妙之物
究竟是什么?


穗穗点评:我在想这“黑水塘”里究竟有什么呢?值得作者俯下身体,掬起一捧水,来品尝?显然这黑水塘,不仅仅是黑水塘,它实际上是人生的参照物或命运的喻体吧。于是作者品出了其中千百滋味。关键是她物化了这些滋味:石头、叶子、火。让滋味有了形体,或许这就是特质本身。

再有结尾的妙悟:用寒冷,唤醒内在的良知。并且让自我无穷分裂,成为议论的群体。转瞬既失的美妙之物——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大家各自去找吧。因为每个人的答案绝不相同。所谓你在意什么,就会失去什么!!



2010年8月21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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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加里、休斯、斯威尔和阿赫玛托娃四首诗歌的赏析

禅寺春夜


加里.斯奈德(美国)


八年前的这个五月

我们深夜漫步在俄勒冈
一个果园的樱花下。
那时,我想要的一切
早已忘记,只有你除外。
在这夜色里
在故都的花园中
我感到幽灵的颤动
我记得你冰凉的胴体
在夏日的衣裙下裸露。


穗穗点评:这个禅宗信徒、环保主义者、BG代表人物之一,有着众多头衔的美国诗人加里.斯奈德,2003年当选美国诗人学院院士,先后出版了十六卷诗文集。他的《龟岛》获得了1975年度普利策诗歌奖。斯奈德是“垮掉派”目前少数硕果仅存的诗人,也是这个流派中诗歌成就最大的诗人。
之所以要说明他是一个禅宗信徒,你就可以明白此题题目的所指和美妙内涵。多么含蓄的诗作,简练、清爽,却蕴含着巨大时空的跨度。而那隐藏着樱花夜色内,微微颤栗的灵魂,让作者已经忘记了人生,此时此刻还需索求什么。那幽灵的颤动——美好,冰凉,“短暂”地永恒,定格在八年前那个五月的花香里......

说起这首,比较起来,我更喜欢他的《龟岛》诗集里的《松树冠》一诗。如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一读。




水怎样开始演奏


特德.休斯(英国)

水想活着
它走向太阳它又哭着回来
水想活着
它走向树木它们燃烧它又哭着回来
它们腐朽了它哭着回来
水想活着
它走向鲜花鲜花皱皱巴巴它又哭着回来
它想活着
它走进子宫它碰见血
它哭着回来
它走进子宫它碰见刀子
它哭着回来
它走进子宫它碰见蛆虫和腐烂
它哭着回来 它想去死

它走向时间它穿过石头的门
它哭着回来
它穿越所有的空间去寻找空虚
它哭着回来 它想去死

直到不留下一声哭泣
它在万物的底部躺下
彻底疲惫 彻底干净


穗穗点评:彻底干净,彻底疲惫。哭完了,没有留下哭的水迹。水或许可以这样演奏完“它的一生”。那么人能否呢?
水的六次走向,其实算是八次走向,因为其中的两次走向是同一物的“子宫”,在我看来,那是最原始的母体——混沌之初的状态。作者,用水的脚步,叩问一切,自然、母体(初始状态的宇宙)时间、空间。这就无形地构建了一个多维的诗意空间。而这所有的走向,都是以“哭”的主旋律,回转串联起来的。于是就完成了题目的意旨“水怎样开始演奏”
万物中,水是最具灵性和音乐性的。这水~~最终疲惫了,也彻底干净了。它在最低处,死去。不留下一点可供寻觅的哭泣。
这让人全身都疼的诗句,如水一般,居然找不到原始的骨骼。



我洗衬衫

斯威尔(波兰)


最后一次我洗衬衫
为死去的父亲。
衬衫带着汗味,我自
童年起就记得这汗味,
这许多年
我洗他的衬衫和内衣
我把它们在工作室的
铁灶上烘干,
他喜好不用熨就把它们穿上。


世界上所有的身体里,
动物的,人的,
只有一个流着这样的汗。
我深吸一口,
最后一次。洗涤这衬衫
将把它销毁,
永远。
现在
只有他的画作比他活得久,
它们带着油漆的味道。


穗穗点评:洗衬衫,不是最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通过这一事件,抒写了作者内心的缅怀之情。这衬衫上唯一的味道,是父亲的。但是它也即将消失了,因为作者需要洗净“衬衫”,然后销毁。所有的怀念,已经不在汗味的气息刺激,所带来的记忆画面,而是变成了父亲的画作,那带着时光永恒气息的油漆味。
某种意义上,这爱和思念,已经升华成了活着的意义本身,暗含着某种艺术的传承。这是我猜测的诗歌能指。希望是误读的分支。



离别

阿赫玛托娃(俄罗斯)


一条暮色里的倾斜的路
呈现在我的面前。
昨天,恋人就在央求:
“不要把我忘记。”
而现在,只有阵阵的山风,
只有牧人的喝嚷,
只有激动的雪松
伫立在净洁的泉水旁。


穗穗点评:阿赫玛托娃总是信手拈来,浑然天成。她善于随性取物,借喻内心的情感。此诗是:“不说别离,甚说别离。”一条暮色中倾斜的路,代表了离别的千言万语。或许这离别里,还暗含着更深的寓意,所以作者才会回忆起昨日恋人临别时的殷切嘱托——不要把我忘记。嗯,想起了一首中国的老歌~~《知道不知道》

曲径通幽的表达。这个有着“俄罗斯诗歌的月亮”之称的安娜•阿赫玛托娃,她俨然是一个写情的高手。这个“敢于在平凡简单中寻找伟大”的女子,始终是爱情的百灵鸟,执着的歌者。她的诗以短诗见长,充满人文精神。每篇都是平中见奇。如:常景见奇思,常物见奇意,常事见奇情,常语见奇趣……



2010年8月21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2: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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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雷蒙德•卡佛的《窗》和默温的《又一个梦》诗歌的赏析



雷蒙德•卡佛(美国)


昨夜,一场风暴袭来,毁坏了
电路。我从窗子
向外望,树木半隐半明。
低垂着,覆上了白霜。广袤的宁静
笼罩着乡野。
我向来深知。但在那一刻
我感觉到,我这一生从未许过
虚妄的承诺,也未做过
逾矩之事。我的内心
尚且纯净。后来那天早上,
当然,电路重新接通。
太阳从云层后步出,
融化了白霜。
万物和从前一样。

穗穗点评:我要说此诗,无论题目的意旨,还是内容的铺述,都是一次灵魂的自我检阅。风暴、短路后的黑暗景致。他们都指向了一种不幸事件的浓缩。坏时光里,作者想到回顾这一生。于是这样的灵魂检阅,无疑是成功和纯净。

这扇灵魂之窗,必须时时开启。这样才能让太阳新生,万物恢复原形。




又一个梦

默温(美国)

我踏上了山中落叶缤纷的小路
我渐渐看不清了,然后我完全消失
群峰之上是夏天



穗穗点评:默温的诗歌语言,给人感觉总是很松散,但弥漫着神秘的气息和自然的抒情格调。他善于捕捉平常趣味里的不寻常。具有开放、洗炼的形式,深邃而广远的想象,并通向一个隐蔽的世界。
他的诗,和许多经典的诗歌一般,都适合反复阅读,意思层层渗透。此诗,也是他的经典代表作。我称之为“不说之说”。不说梦境,甚说梦境。并且突出了题目的“又”字。

第一句,画面中的我,本身就给人梦的感觉,接着。这个“我”看不清,于是消失了。这是多么有趣的陈述——好似一个旁观者,看着另一个我消失了。他最精彩的一句,就是结尾,我称之“画龙点睛”之句。
诗歌的转身很漂亮、简洁。“群峰之上是夏天”——这是第一个梦的所指,另一梦的所在。他把我们的视野,带向了多么开阔的地带。这诗,中间省略了“我”是如何登上峰顶的,就是山中的小路,然后我消失了,接着这个“我”再次在峰顶出现,一点也不唐突。

自然而然。作者的匠心啊!!别看这三句,其中始终有关联。既开阔,又连绵,好似“群峰”。我们读好诗,犹如喝鱼片粥,要小口小口地喝,慢慢地品味它的鲜美,就一定能体悟诗歌其中的妙处。



2010年8月23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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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加里•斯奈德的诗歌《松树的树冠》里的空灵之境

加里的佛性,禅意的“松树冠”
——穗穗赏析加里•斯奈德的诗歌《松树的树冠》里的空灵之境


松树的树冠

加里•斯奈德(美国)


蓝色的夜
有霜雾,天空中
明月朗照。
松树的树冠
弯成霜一般蓝,淡淡地
没入天空,霜,星光。
靴子的吱嘎声。
兔的足迹,鹿的足迹
我们知道什么。

穗穗点评:这首诗歌,就是我前面想向大家推荐的《松树冠》,因为喜欢,我就打破最初“迷你”诗评的本意,不再是简单地点评,而是将我内心所有的感觉,毫无保留和隐私地倾泄给大家吧。

这首诗作,也是加里•斯奈德自己颇为得意的作品。此诗所展现的景象,会让我联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典诗词,它们所描绘的场景。比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的小令。(全诗五句28字,语言凝炼,容量巨大,寥寥数笔就勾画出一幅悲绪四溢的游子思归图。)还有寒山的《吾心似秋月》,我的记性不好,但我至今还能背诵寒山的这首禅诗:“吾心似秋月,碧潭清皎洁。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之所以要背诵这首禅诗,是想让大家参照着这首古诗,和作者的原诗相比较一番。大家就会发现,它们居然殊路同归。最后的意境和诗境,好似不同的溪流,却汇聚到同一条江湖。正所谓不谋而合。

一首好诗的共同特点,不外乎开阔、空灵且舒畅、神秘。如佛家的禅境、道家的内丹修炼和儒家的格物致知。

斯奈德是学东方语言学的,他参加垮掉派的期间,曾翻译过寒山诗,并在日本出家为僧三年。因此,从这首诗歌中,你就能透过语言,看到这样浸入的痕迹和密码。他十分喜欢中国的古诗,尤其对禅宗研习深邃。这就让他的诗歌,无时无刻,不在崇尚自然、表现自然,在自然的氛围里表现诗情诗意。也让他的作品,与其他垮掉派诗人张杨的特性,形成隔离。有着极为明显的差别,那就是“内敛”的特质。

司徒空的《二十四诗品》里其二的诗歌风格:冲淡之质——“素处以默,妙机其微……” 可以概括斯奈德的整体诗风。他的诗更接近于事物的本色,并以此来“对抗我们时代的失衡、紊乱及愚昧无知”。

分析完他诗歌的总体风格,我想大家就能很好地享用这首妙诗了吧。前七行诗,他给我们展现了一副和谐、精美且朦胧、虚渺的冬夜场景,这用淡淡水墨水彩,所勾描的唯美画面里,自然飘溢着一种中国古典诗词的韵味。那就是——虚实相间、动静相契的冲淡意境。

我想说,此诗的结尾,才是点睛妙笔——“我们知道什么”,一切空灵之境和自然之美的呈现,面对这些天地之间的无言大美,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人类,的确是什么也不知道。

全诗含蓄,凝练,深刻。读完的诸多感觉,也如佛性一般自然,是不可言说,是无语可以描绘和摹状的。


2010年8月24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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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拉斯的《十月的罂粟》两个翻译版本的比较和赏析

由一首《十月的罂粟》,想到普拉斯......
——从一首诗歌的“罂粟丛”中,走向普拉斯破碎疯狂的心灵世界


普拉斯的《十月的罂粟》,我手上有两个版本。如下:


十月的罂粟花(经典诗歌库提供的版本)

西尔维娅•普拉斯(美国)


今晨的云霞也做不出这么漂亮的裙子,
救护车里的女人也没有
她红色的心穿过大褂,怪怕人地开花——
一件礼物,爱情的礼物 完全是不请自来,
来自

苍白的,火苗闪闪地
点着了一氧化碳的天空,来自
礼帽下呆滞的眼睛。

哦上帝,我是什么人
能使这些迟来的嘴张口大喊,
在凝霜的森林,在矢车菊的清晨?


十月的罂粟(我手上的版本,翻译——赵琼、岛子)


即便是阳光里的云层,也难以制成这样的衣裙
也决非救护车里那个女人
穿透外衣的红色的心盛开沁人魂魄的惊异——

一件礼物,一件爱情的信物
却根本不为天空
所求

天空只有苍郁,炽热地
灼烧一氧化碳,也不为
礼帽下黯然失神的眼睛所祈求

哦,上帝,我正是
那些在落霜的森林里,在矢车菊催开的黎明中
迟迟张开喊叫着的嘴。


我由这首小诗,想到了其作者普拉斯。而说到西尔维娅•普拉斯,我就会想到她临死之前的场景,她那样果断从容,处理好一切事物,然后决绝地走,好似转身,不是扑向死亡,而仅仅是离开人群一小会儿那样从容、宁静。我的内心,每想到这一幕,都如同刀绞般,难过得写不下一字。

现在,我的手里,正好有一本她早期的诗集,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是美国自白派诗人代表中最有灵气、最具艺术才华也最年轻的一位。我十七岁时,阅读她。或许,那时我还不能真正地读懂她。想着她活得好好地,才三十出头,为何要让自己的死,成为艺术行为的一次真实实践呢?有必要用自己的生命殉情于诗歌或艺术吗?

这个女子让我隐疼,让我心口的疼年复一年的加重,那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创口。我知道,若干年后,我经历了生死起伏、大得大失之后,终于懂得了她。其实我和她离得很近很近,只有一步之遥。好似阴阳,有时只有一步。

在我看来她不仅仅是把死当成了艺术来实践了,而是她把诗意的唯美和完美实质,无条件地带入了生活。她的内心世界和精神世界,都太过完美主义了,所以她容不得——感情的背叛和爱情的消逝。于是她在诗歌里坦率地将个人隐私,家庭矛盾,内心创伤,自杀情绪等等,都通过诗歌载体传达出来。其实这是一个多么率性、真情、唯美、多愁的女子啊!好似人世间容不得的一朵变种的白莲花。

死是神秘的,赴死的念头和决心,也是神秘莫测的,这里我不想探讨她为何选择死的缘由。还是说说普拉斯的诗歌吧。

我少女时,喜欢她,二十年后,依然喜欢她。这喜欢的方式,已经变了。唯一不变的喜欢,就是喜欢她的诗歌语言。一个诗人的语言特徵,就是她的才情所指。若作者的诗歌语言空乏,则说明他的想象力空乏,我想一个没有丰富想象力的诗人,即便写上数十年,也是成不了好诗人、大诗人的。

普拉斯,这个个性羞怯的女子,却有着超一般的女性独有的敏感气质,有时如海妖般的阴冷,带着女巫阴森的超验感触。在诗歌里,她能把歇斯底里和创造性的行为杂糅在一起,成为有机的一体。她在自白派构筑的金字塔的顶端,粲然地伫立着,永远让我们为她诗歌里传递的神秘和精神膜拜着。她是诗歌墓志铭上一朵最绚烂的“金色的莲花”,谁也不能抹杀她短暂生命,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和光芒。普拉斯的诗歌是二十世纪的一个奇迹。

这首《十月的罂粟花》,实在不算是她最为优秀的作品。请大家有空读读她的《拉扎勒斯女士》(也有翻译成《拉撒路女士》)《高烧103度》、《话语》、《爹爹》、《巨神像》、《燃烧的女巫》等。我写下这些,只是想大家能够更多地了解她和她的身世背景。这样大家在阅读诗歌时,就能很好地进入,进入作者给我们营造的瑰丽诗境。

这首诗歌,本是经典诗歌库提供的,我不知道是谁翻译的,如果知道,我就会标注,而我原先阅读的是赵琼、岛子的版本。阅读的版本不同,展现的阅读风貌,也就不同。比较两首翻译作品,应该说我都喜欢。喜欢前者,因为它更贴紧我们的白话习惯,也似乎更贴紧诗歌中呈现的直白热忱的爱情。我喜欢后者,或许是原先的先入为主吧,那是我八十年代最早我阅读的版本。

比较两首诗歌的差异,经典诗歌库提供的这首译作,我感觉已经淡化了作者的原有语气,也就是语言和语气的力度稍稍减弱了。也即:将她精神的内质,也就是蓬勃抒情、内中鼓荡的疯狂性、巫魅之气的丧失或减弱。由此可见,翻译的人实在是太重要了。他们都加入了自己对诗人独特的理解和认识。尽管如此,通过这两首译作的对比,你依然能感受到普拉斯不可一世的才情才气。

我说过:每一首诗歌,都有作者的灵魂和精神的指纹,在其中隐现出没。你可以触摸到作者的心跳、血脉、神经和思维。这是一首充满激情,描绘一个女人正处在热恋状态的心情诗歌。一个昨夜发生过的甜蜜故事,带着隐秘的欢乐,不可言说的神秘气息。罂粟花是爱情的象征,这种美丽而包含毒性的植物,隐含着爱情的丰富性,它不仅美好、甜蜜,同样包含危险和代价。普拉斯,天才画家和诗人,8岁就发表了第一首诗歌和钢笔画,18岁发表小说和组诗,随后又出版了诗集。和张爱玲一样,这是一个成名极早、心气高傲且风姿卓越的女才子。

这样的句子,这样的宣誓“死/是一门艺术,和其它万事一样”,她最终实践了自己的诗句。她的诗作,总是有力地、率性地表现了她的生活,一些句子和诗歌,深刻地展现了她精神分裂的一种前兆,其中最大的痛苦,极度痛苦的来源,就是她不幸的婚姻。她的丈夫是美国著名的诗人特德•休斯。爱情的悲剧,导致普拉斯精神的极度痛苦、寂寞,最后终于精神分裂选择了死亡,而且是从容地赴死。她曾把一些悲恸和恐怖的体验,写进了她的小说和诗歌中。在她三十岁那年,她安排好一切,丢下两个孩子,然后吸煤气自杀了。

我在这里,已经不是在进行经典诗歌的“迷你”点评了,更不是仅仅从解读一首诗歌出发,去旅程那么简单,我已经忘记了我最初的本意,完全地牺牲了自己。我的身心,都毫无抵抗,或者说,根本不想抵抗,完全进入了她的世界,她的生活、她的经历,以及她的痛苦和她的诗歌里去了。我看过《苦涩的名声》传记作者——安妮•史蒂文森,她曾阐述自己撰写此传记的意图:“考虑到面临她的流星似陡升的名气,因而产生的种种误解中的一些问题,尽可能以客观事实的叙述来拨开笼罩在诗人身上的迷雾疑团,刻画初这位非凡的才女如何顽强地投入到诗歌创作中去,通过夹叙夹议富有传记意义的偶然事件和坚定不移的理想,以及远大抱负,栩栩如生地凸现出传主的真实风貌,”她还曾如此评价:“25年以后,我对普拉斯惊人的文学才华的崇敬丝毫没有降低,而我恰恰认识到短促的人生,不允许她趋向创作的成熟期。”

这位非凡的才女,把她短暂的一生,所有的光芒都顽强地投入到诗歌的创作中去了。我之所以感觉到内心的疼,也之所以如此爱她。因为那些疼痛和热爱,它们以敞开的创口存在多年。那就是我自己的诸多人生阅历,以及对诗歌怀抱的虔诚、忠贞、痴情等等的韧度和热度。这些也曾将我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过…….有诗友曾给我留言,说:穗穗啊,你不是北岛类的诗人,你是昌耀那样的诗人,你是用整个生命和光芒,呕心沥血地去呈现诗歌,而不是用笔墨。这样的评价,我是多么地害怕啊,因为“死”,那个烟头一般闪烁的念头,时时都在暗影里窥视着我美丽的面容……某个时刻,它总想带走我。

难道非得精神分裂,才能造就一些伟大的天才吗?比如梵高,比如普拉斯,比如卡夫卡,比如......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写完这些,我只想沉默、沉默。我已经不想再说一字。



附录诗人小资料

1)西尔维娅•普拉斯(1932 - 1963)简介

生于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就读于斯密斯学院和剑桥大学的纽纳姆学院,1956年和英国诗人特德•休斯结婚,后离异。1963年因精神失常,在伦敦自杀。诗集《巨人》、《阿丽尔》被认为是六十年代“自白派”诗歌的代表作,另有小说《钟形的坛子》,也描写自杀者的心理状态。普拉斯的诗歌是二十世纪的一个奇迹,它的意义正被愈来愈多的人认识。

2)西尔维亚•普拉斯(1932-1963)生平

美国自白派代表诗人之一。自幼便显露写作才华,八岁能诗,兼习小说与绘画,少女时代就开始发表作品,从中学时代起就是个成绩优异的学生。1955年在史密斯女子学院毕业后,获得奖学金去英国剑桥大学深造。在剑桥,她结识了当时已决定“献身于诗歌创作”的青年诗人特德•休斯(1930-1998)。他们闪电般地结婚,婚后一起去美国,俩人以教书、写作为生。1959年返回英国,在德文郡乡下购置了一座名叫“绿苑”的住宅。西尔维亚为休斯生下一女一男,但长期存在的精神疾患最终没有放过她。当得知休斯有了外遇,普拉斯终于在一个冬夜,丢下两个小孩,吸煤气自杀,死时刚过三十岁。她仿佛用自己的死,实践了她写下的诗句:“死/是一门艺术,和其它万事一样。”


2010年8月24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2: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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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克翰姆《第三奇迹》和扎加耶夫斯基《捍卫诗歌》两首诗歌的赏析

第三奇迹

爱德文•马克翰姆(美国)


“两件事,”康德说,“使我凝神静气地敬畏:
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
我知道一件事,更令人敬畏、更不为人知--
被掠夺的穷人长久、长久的忍耐心。


穗穗点评:康德老哥的确说过,这样深奥、动听的两件事,也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感。”,也是人一生该敬畏的两件事。

你看作者接着说出了第三个奇迹:那就是忍耐,而且是被掠夺的穷人长久、长久的忍耐心。
这题目,的确有讨巧的意味,但作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人文主义精神,也就是站出来,替底层的人民说说话,他说出弱势群体的共同特性:忍耐力。这就是奇迹,除了康德提出的两件事,再加上这个,就是第三件,第三奇迹了。

如果一个诗人,不懂人民疾苦,不为百姓说话,那他还写诗做什么呢?



捍卫诗歌

亚当•扎加耶夫斯基(波兰)


是的,捍卫诗歌,高贵的文体,等等,
但同样夏天的傍晚也在一个小镇,
那里花园飘香,猫安静地坐在
门前的台阶上,像中国的哲人。


穗穗点评:我已经读了不少外国的诗人作品,其中各个国家的都有,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就是许多获奖的作品,以及许多诗人,他们所写的诗歌里,都弥漫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中国气质,这里面借鉴了中国许多古诗的意境和禅意。他们或多或少地,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

你看这首诗歌,作者更直接、彻底地屈服于这种东方文明的博大和精深。他在诗歌中,直接提到花园台阶上安静坐着的猫,在花香里端坐着,就像是中国的哲人。

《捍卫诗歌》,这题目就是宣言。作者开头,好像是跟着题目,在议论这件伟大的事情。但是他一转身,就用一个意象群体,构建一幅宁静的夏日傍晚的水墨画,他用议论之后的比对,形象地说出捍卫的态度。“中国的哲人”所包括的衍生意不言而喻的。这样的结尾,新鲜、深邃,会让人经久难忘并回味。


2010年8月24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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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过雨,我看到了加里•斯奈德诗歌中逃匿的母马

穿过雨

加里•斯奈德(美国)


那匹母马伫立在田野里--
一棵大松树和一间厩棚,
然而它伫立在开阔地里
屁股迎着风,被溅湿。
我在四月试图抓住它
骑上裸背奔驰,
它蹶蹄,狂奔而去
后来在山岗上倒下的
桉树的荫影中
啃吃着新发的嫩苗。


穗穗点评:因为读过,我知道这个译本是董继平翻译的。我感觉他翻译的诗,似乎将作者的诗意,淡化了些。(有人曾对他的翻译,不放心)但是尽管是如此,我们还是能在诗人描绘的场景里,强烈地感受“雨”的诗情,乡野的风光。这是一场好雨,春天的丝雨。

这里面最关键的意象是“母马”,横穿了整首诗歌的内容,也给我们带来探寻其意义的渴望。是什么缘由,作者想在四月的春光里抓住它呢?“骑上裸背”,这说明这匹母马,是匹野马。我想作者,想表达的含义里,一定包含着驯服野性,心中的、他人的、动物的,三者都可解释。可是“它蹶蹄,狂奔而去”,在一处桉树的荫影里,快乐地啃吃新发的嫩苗。呵呵,我都可以想象,这母马是如何逃脱一种人为力量的驾驭,一路奔驰,然后快乐地在自然的场景里,在春雨如油的好时光里,自由自在地吃着新发的嫩草。这是多么惬意的一幅春光乡情图啊。

这就是诗歌谜语隐喻的第一层意思吧。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的领悟,我想一定有。我想这需要大家自己去领悟或参与。只想说,诗中的感觉,一定会在你人生某个阶段与你重逢或邂逅。记得那时,一定要重新读读斯奈德的这首《穿过雨》。

加里•斯奈德的诗,他的语言和句子,深受日本俳句的影响,所以有时读起来有着自然而然的叮咚作响的清透,很是爽净。


2010年8月26日作


[ 本帖最后由 紫穗穗 于 2010-9-6 12: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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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穗穗赏析:叶芝的名篇诗作《当你老了》

当你老了,当你老了......
——赏析叶芝的名篇诗作《当你老了》,那优雅经典的爱恋主旋律


当你老了


叶芝(爱尔兰)袁可嘉 译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过去的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年轻欢畅的时候,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的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光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


(当你老了的时候,你会做什么呢?提完问题后,我们还是回头看看叶芝的这首经典老诗吧。我遇见了自己喜欢的诗歌,我遇见了经典的老歌,我忍不住,要繁芜地点评,而不是迷你的简评,请大家原谅我这诗歌里的小爬虫,七星瓢虫的执着吧。)

当你老了,当你老了……有多少恋人,曾将叶芝的这首《当你老了》的小情诗,在爱人的耳轮边,翻来覆去的轻颂着、呢喃着、宣扬着。这首爱情诗写于1893年,叶芝当时年仅29岁。这首《当你老了》的诗歌,绝对是适合经久朗诵的好诗歌,它的韵律感极好。犹如经典老歌。

它那音色优美的主旋律,曾让许多诗人,爱不释手、心旷神怡……在幽暗的烛光下,在雪后的晌午,或在冬日的小屋里快乐地朗诵着。是的,未来,未来的我们,也就是一代又一代的新成长的诗人,他们还是会从时间的抽屉里,时光的灰尘里,藏书的高阁里,将它快乐地捡回,然后再用牙齿,咬着每一个芳香的文字,轻轻地吟诵着、沉醉着、回味着。

那美啊!从不过时。

只有爱着的人,才能懂爱着的心。那在热烈的单恋里无穷煎熬的忧伤灵魂,就是叶芝留下的首首情诗。里尔克曾说:“只有那种终极的爱,才能使人达到在无限中去爱一个人。”叶芝的这首情诗,以及他的一生爱情观,都体现了这句话最深刻的内涵和背景。

回头看看,将书翻到——叶芝写下这首诗歌的五年前。我们伟大的诗人,叶芝遇见了他一生最爱的女子,那个日子,是值得纪念的“1889年1月30日”,23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22岁,是一位驻爱尔兰英军上校的女儿。茅德•冈不仅美貌非凡,苗条动人,而且她还是爱尔兰民族独立的运动领导人之一。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也一往情深,叶芝曾这样描绘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

叶芝深深的爱恋着她,而茅德•冈对叶芝始终若即若离。1891年7月,叶芝误解了她在给自己的一封信的信息,以为她对自己做了爱情的暗示,立即兴冲冲的跑去第一次向茅德•冈求婚。她拒绝了,说她不能和他结婚,但希望和叶芝保持友谊。这之后,茅德•冈始终拒绝了叶芝的追求,而叶芝却为她神魂颠倒,不能自已,并一直怀有深切的爱慕,忠贞不渝地痴情等候着。后来茅德•冈嫁给了与她并肩战斗的麦克布莱德少校。二十三年后,也就是1916年,少校在斗争中去世。这时叶芝再次向茅德•冈求婚,依旧遭到拒绝。

叶芝对于茅德•冈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他写下许多献给茅德•冈的诗歌。

一个写下很多情诗的诗人。不外乎两种遭遇,一种是幸福的甜蜜,如勃朗宁夫人,一种是甜蜜的痛苦,如叶芝这般。正因为茅德•冈的一再拒绝,反而激发了叶芝充沛的创作灵感,他这多年来纠结的爱恋里,充斥着极其复杂的情绪:有宗教的虔诚,有深情的细语,有绝望的怨恨,许许多多爱和恨交织,就形成了一张巨大的情绪网。

除了《当你老了》,叶芝为茅德•冈写下的名篇还有:《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白鸟》、《和解》、《反对无价值的称赞》……

我们还是回到这首《当你老了》的诗歌里来吧。这是作者还在痴迷的爱情里,独自沉浸、独自徘徊时写下的经典诗歌。这诗,怎么看,都是让人欣喜和快慰的。全诗纯美、轻盈、舒缓。此诗以一个假设性的时间状语开头,打开了绚烂的人生画卷,这些阅读、这些回忆,全部,都是假设的,是虚拟的情景和人物的畅想曲。

在这些极为朴实、真情、光滑的诗句里,我们始终能感受到作者近乎宗教般虔诚的痴迷和爱恋。一种超验、神秘的气息,在词句的滑翔中慢慢晕染开,弥漫开。

我不想过多地解释此诗的内在涵义,只想说,当你的眼睛,看多了诡异的、新潮的、前卫的那些诗歌之后,回头再读它,你会发现朴实、真情、优雅,永远是硬道理。这样的阅读,始终让你口齿留香。他的诗歌语言含蓄质朴,诗歌情调优雅舒缓,叶芝在流动、飘逸的画面中,渗入一丝半点寡淡的似有似无的伤情,却让人在重复的阅读中,更加怜惜,感到词语的无华贴心,好似亲人的怜爱和疼惜。

这里没有火苗热烈的颤舞,没有口号宣泄的“底里”,只有平静、真挚、微带忧伤的倾诉: “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这样的爱情观,何其深刻脱俗,撼人心魂啊。我想象不出,那个“她”——茅德•冈,居然能如此理智地拒绝一个倾情一生爱她的爱人。但是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爱,是让被爱着的人,幸福到老。而爱着的人,不管结果如何,却是至死不悔。这个时候,我又一次,联想到——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恋。他们同样是至死不渝的。往下读吧,读吧,诗人柔情似水的诗句,还在引领我们,继续地遐思不已……

诗的结尾有一种接近“圣洁”的悲剧之美,犹如经过岁月沧桑的洗礼、过滤了复杂的情感,诗人的爱,正向着一种纯净、自省、无比空阔的崇高境界升华过度。好似一次贴近神性的旅行和开悟,又仿佛要把短暂的犹如“花火”的人生,这里面最绝美的爱恋,最绝望的绽放,融汇到自然泼墨般无垠的星空……


2010年8月26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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