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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山

[公告] 再次重申!请一线斑竹用好权限!!!(加了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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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再重审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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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17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穗穗 于 2007-8-17 12:59 发表
呵呵,多给新人机会,只是也不要冷了老版主和会员的心。

红山好,支持你的措施,只是论坛有时的“水”,不能太清,所谓水至清则无鱼。

呵呵我也要指定一人,帮我一起置顶~~因为有时我不能每天在线。我想让 ...

行,我知道了。

一项措施,都是为了指对某些不合理的现象,当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就算了。但过份了,就要稍加限制。

问好穗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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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7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个极好的决定.支持.领导们发东西,最好用个马甲试试.其实谁也不知道我的马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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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7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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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我喜欢这样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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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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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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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山 于 2007-8-17 14:02 发表

行,我知道了。

一项措施,都是为了指对某些不合理的现象,当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就算了。但过份了,就要稍加限制。

问好穗穗


两个高人对话,论坛嘛就这样,红山大人不必较真.我虽然只写了六个多月的诗,但却发现啊论坛啊很有意思,特别是纸刊选稿基地的论坛,如果初选由板主挑选,那就真的是只认人不认诗了,试想想,纸刊容量有限,把你陌生人推荐了,我等亲朋好友的诗哪还有那么机会!

所以红山兄大不必当真,既然请人家打扫地盘,就让人家尽情擦洗吧! 如果真的看不下去,管家要那多干嘛!星星李拜天,大地鲁荒都亲下论坛自个选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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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炉子 于 2007-8-17 16:05 发表
这是个极好的决定.支持.领导们发东西,最好用个马甲试试.其实谁也不知道我的马甲.呵呵.


真是妙计一条啊!!!

假身份证,不犯法。可以假死一次,看看别人如何恸哭你,如何歌颂你。

炉子大兄,你今后打算不打算把你的马甲坦白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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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俺在某个坛子里,也有过类似的建议,建议所有在坛子有职务的人员发主题帖时,用马甲出现。这样才客观,而且会员们也会觉得公正,可惜没推行开,嘿嘿。毕竟版主们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况且就算本版版主们都用马甲发自己的作品,外坛版主却不一定来这里也会用马甲,所以人情仍然免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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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8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良心上的事情,真正的诗人是有良心的,千万堤防,一不小心作了委诗人,亏的是自己的名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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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领导开会分派权力进来唐突了~~~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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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为贵!   整顿是好事!,总感觉有点火药味!   问好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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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是啊,评说最好不要互相忽悠。那样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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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9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言∶—、斑主间不能亮红加精,好,公正公平公开,但给主管者加大了劳动量,也增加了上线率,这就要求主管多关注区斑主的作品,不要让区斑的作品冷落了。二、对斑主外的作品,要相信斑主的识别力,加红推精的权力应该有,且有二至三个斑主推,主管应酌操作,不要不闻不问。三、斑主权限条理化重申,好让大伙明白,最好弄个《区斑主守则》,可减总斑劳动强度。四、说得不对听总斑的!

[ 本帖最后由 贵州周雁翔 于 2007-8-18 23: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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