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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悼念陈超——河北王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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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悼念陈超
河北王克金

上午10时许,因索书事宜,我接通了一位廊坊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的电话,惊悉陈超离世!不胜沉痛!
陈超,终年56岁!
在2000年10月河北作协举办的诗歌座谈会上,我们初次相见。会议休息之余,我与几位诗友与陈超合影留念。在以后河北诗歌艺委会举办的端午诗会上,我们又得以陆续见面。想来至今,我与陈超相识已超越十余载,虽无深谈,但也算彼此相知。
2008年10月,在我集结出版的《王克金的诗》一书中,我把陈超曾对我诗歌的简评与苗雨时、张学梦、郁葱、祁胜勇、李南、东篱、唐小米、梁彦玲、恩慈等诗评家和诗人对我诗歌的评介,辑录一起,代为序言。
今把陈超的评语简录于此,以示悼念之深切!
陈超:————
“在我印象中,王克金的诗是生存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的诗。
    他写出了自己的生存和生命的体验,但是又尽量避免过度的私语化倾向,使自己的诗得以与有教养的读者达成愉快的对话和沟通。
    他的一些诗是智性和感性的很好融会,故读起来软、硬适度;还有一些作品感性更强些,但又有足够的可供读者联想的空间,类似于现代“禅”风。
在许多人弃诗而去的时候,王克金始终坚持一种严肃的写作,值得赞赏。”
另:几年前,据我同学告诉我,他的孩子在河北师大上大学期间,陈超在课堂上论及一些当下诗歌时,曾谈到我的诗。现在想起这件事,他的离世,更让我唏嘘!
愿,陈超安息!!!
——2014年10月31日21时50分(星期五)
王克金于廊坊金玉堂

附:——
著名诗歌评论家 河北师大文学院教授陈超跳楼自杀
    2014年10月31日文讯网独家报道:上午,微信朋友圈内一条消息震动诗坛:著名诗歌评论家、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陈超今天凌晨(2014年10月31日)跳楼去世。

诗歌评论家陈超(文讯网资料图)
2014年10月31日文讯网独家报道:著名诗歌评论家、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陈超于今天凌晨跳楼去世。陈超自杀的消息引起诗歌界巨大震动,截止到文讯网发稿前,陈超自杀原因尚未得到进一步证实。
陈超,1958年10月生于太原市,1982年执教于河北师大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新诗评论》编委。北京大学新诗研究所特聘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燕山大学人文学院、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兼职教授。河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2007年4—5月,应纽约大学东亚系和比较文学系弗里曼讲席邀请赴美讲学。在美期间,还应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东亚系邀请,进行学术交流和双语诗歌朗诵。曾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文学评论家奖等奖项。
陈超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文学,现代诗学,现代西方哲学。
主讲课程:
1、中国当代文学
2、现代诗学
3、中国先锋诗歌研究
4、现代西方哲学
5、中外诗歌佳作细读
主要研究论著:
1、《生命诗学论稿》,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2、《中国探索诗鉴赏辞典》,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3、《20世纪中国探索诗鉴赏》上下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4、《当代外国诗歌佳作导读》上下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5、《打开诗的漂流瓶——现代诗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6、《中国先锋诗歌论》,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
7、《游荡者说——论诗与思》,山东文艺出版社,2007年版
8、《辩难与沉默》(合著),作家出版社,2008年版
9、《最新先锋诗论选》(编著),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10、《中国当代诗选》上下(编著),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11、《以梦为马——新生代诗卷》(编著),北京师大出版社,1993年版
专业研究论文:
1、《重铸诗歌的历史想象力》,《文艺研究》2006年5期。
2、《必要的分界:诗歌批评与文学史写作》,《文艺研究》2009年12期。
3、《X小组和‘太阳纵队’》,《当代作家评论》2007年6期。
4、《翟永明论》,《文艺争鸣》2008年6期。
5、《海子论》,《文艺争鸣》2007年10期。
6、《北岛论》,《文艺争鸣》2007年8期。
7、《食指论》,《新华文摘》2007年17期。
8、《从‘纯于一’到‘杂于一’:西川论》,《山花》2007年4期。
9、《通向传统的个人暗道》,《人民文学》2009年5期(诗专号)。
10、《先锋‘流行诗’的写作误区》,《诗刊》2004年6期。
11、《对当下诗歌非历史化倾向的批判》,《新华文摘》2009年18期。
12、《融会的诗学和特殊的记忆》,《当代作家评论》2007年6期。
13、《精确的幻想》,《当代作家评论》2009年4期。
14、《对有效性和活力的追寻》,《当代作家评论》2008年3期。
15、《反诗与“返诗”》,《南方文坛》,2007年3期。
16、《现代诗的结构意识》,《诗刊》,2004年7—8期,连载。
17、《30年新潮诗歌》,《新华文摘》2010年19期
18、《击空明兮溯流光:外国文学与我的青年时代》,《世界文学》2011年5期
19、《蓝皮笔记本:论诗与思》,《钟山》2012年1期
20、《我眼中的今日中国诗歌》,《诗刊》2012年3期
21、《警惕媒介语言对诗性的蹊跷消解》,《北京文学》2012年3期
承担科研课题:
1、河北省十一五重大社科基金项目 :河北文学通史•当代卷主编
2、河北省教委社科项目:新时期文学艺术流变史
获奖情况:
1、《打开诗的漂流瓶》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2005年)
2、《中国探索诗鉴赏》获中国作协第六届“庄重文文学奖”(1993年)
3、《中国先锋诗歌论》获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文学评论家奖(2008年)
4、《生命诗学论稿》获第五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1995年)
5、《无端泪涌》获第十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2003年)
6、《诗艺与交谈》获《作家》诗歌奖(2000年)
7、《X小组与太阳纵队》获《当代作家评论》年度优秀论文奖(2007年)
8、《反诗与“返诗”》获《南方文坛》,年度优秀论文奖(2007年)
9、《打开诗的漂流瓶》获第十一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2009年)
10、 2009年获河北省教委、人事厅“河北省优秀教师”称号
11、1994年获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十佳青年作家”称号
12、2011年获混语版《世界诗人》颁发“首届中国当代诗歌奖•批评家奖”
13、2011年获中国桂冠诗歌奖评委会“首届中国桂冠诗歌奖(2000—2010)”
发表于 2014-10-31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存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唏嘘,陈先生最后选择的却是“死亡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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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陈超先生之死,是当代诗歌理论界的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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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0-31 22:42 发表
“生存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唏嘘,陈先生最后选择的却是“死亡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

附议。
别的不多说了
问好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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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0-31 22:42 发表
“生存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唏嘘,陈先生最后选择的却是“死亡体验与话语挖掘同时到场”。

哈,过于调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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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想,死亡体验是不是一定就比生存体验伟光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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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教授与跳搂联系在一起

在中国

让大中小学生们
如何祭奠
让倘且饥寒着的乡野
如何哭泣
让诗人们
如何悼念?!


教授
你这一跳
将迷
留给解不开谜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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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不容易,可是活着多么美好!
每一天都充满责任和使命,充满爱和挂念……不是吗?
有比活着还正确的事吗?
陈超兄,不该啊!
希望早日看到死亡原因及相关真相!

[ 本帖最后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0-31 23: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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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不该相信
教授
跳下楼
我宁愿相信
他是不小心
失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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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可能是这个世上真正唯一的东西,最值得人珍惜和敬畏。
没有任何人可以找任何借口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哪怕他罪大恶极。现在不提倡死刑“斩立决”,就是体现法律对生命的尊重,这也是人最基本的权利。
别人不能剥夺的东西,自己更不能轻言放弃。
陈超先生何以如此自私?作出如此举动,实在令人难懂啊!

[ 本帖最后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0-31 23: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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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生在此世
是个谬误
死也要
死出真理

如果你是真理
那就以头颅撞击
地狱之鬼魅
而不轻易
跳下

让魔鬼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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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淋淋的悲痛
对麻木的社会神经
真如落叶
坠地

没有回响

我愿听见
真理的出击
即使
被对手刺倒
血泊,溅起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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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0-31 23:12 发表
生命可能是这个世上真正唯一的东西,最值得人珍惜和敬畏。
没有任何人可以找任何借口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哪怕他罪大恶极。现在不提倡死刑“斩立决”,就是体现法律对生命的尊重,这也是人最基本的权利。
别人不能剥 ...

我认为,你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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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0-31 22:56 发表
我在想,死亡体验是不是一定就比生存体验伟光正呢?

我觉得,跳楼应该是一种病态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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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克金 于 2014-10-31 23:57 发表

我觉得,跳楼应该是一种病态所造成。

恩,这样思考是理性的,也是对社会负责的;比“死去的,是有幸的死去;活着的,是不幸的活着”那句好听。
这生命在大自然中流露的习性是一样的,只是环境使然,产生的价值不一样,不能说谁就比谁了不起、高贵,人格始终是对等的。
以前有人高喊,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可能还有人听……
拿今天来想,一定有人会问:他是谁?凭什么这么NB?
我这样说的意思就是,一个人选择了错误的做法,我们可以原谅他的苦衷。但绝不能赞美、鼓励和误导:更不能以诗歌和诗人的名义!
他只能代表自己,以抛弃生命的名义!
他只能被钉在诗人和诗歌的耻辱柱上,而不是被某些人看不出是悲痛欲绝,还是欣喜若狂地四处炒作、大肆渲染。这其实是一种大不敬,既让死者的灵魂得不到安息;也让活着的人烦恼和厌恶。
在诗坛发表此类用屁股写出的文字,也应该被诗人和诗坛所狙杀,还诗人本真而可爱的模样!
诗人已经被糟蹋得不成人形了,诗歌已经比风尘女还沦落。想想,为什么会这样?我们为什么要这样?
答案虽然很多,但内部因素肯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内部有太多诗歌的怪胎、太多不过脑的思想和行为。
这里,多说了几句。也与以前那个许立志有关……
不到之处请多批评!

[ 本帖最后由 浮云如花 于 2014-11-1 0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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