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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语录:小米加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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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写诗就是把灵魂拿出来给人看。

    我梦见和李白喝酒的次数,远远多于梦见搂着缪斯跳舞,但是我从来也没有去过唐朝。

完美的诗篇宛若潘多拉的裸体,有人要惊叫,有人会静默,但同样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样的尤物不属于你,也不属于诗歌。

    除了诗歌和女人,我还热爱每一朵为我盛开的花,尤其是桃花。所以我有一个很响亮的网名:桃花岛主。江湖上,一说到岛主,大家就知道黄药师退休了,闲居在世外。现在轮到另一个岛主开始行走了,他使用的武功是桃花瓣。

     当你把春天的窗轻轻打开,你是否看见我云起云落的世界?

    “没有言语,没有约定,只凭月亮作证:在生死之间,你是我唯一的爱人!”我忘了这样的诗篇要写给谁了。

    有一网友,名曰“一头驴两个大”,某牛逼社区结识的铁杆子。这位70后酷爱旅游,至今单身,口袋里一有几个钱,便脚痒心痒,非要天南地北做驴子去。加上身材矮小,而且头大屁股大,于是号称“一头驴两个大”。拿自己的短处天天自我嘲弄,并非人人都做得到。

    有趣的诗比有意思的诗更可口,前者是汇源果汁,后者是压缩饼干。

    诗人的差事不在于描摹世界、复述生活,而在于重构世界、再造生活。

    归根结底,诗歌是一种浪漫主义哲学,基于此,诗歌无所不能。

    一切关于幸福的比喻都是苍白的,无力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才子们都是俗人,随行就市,该抛头颅抛头颅,该洒热血洒热血。同理,当缩头则缩头,当做王八则做王八。也就是说,全世界到处都是才子,也到处都是混混。

    风流不是拿来说的,而是从骨子里放射出来的。
    男人在爱情面前往往表现得混蛋,要么无赖,要么泼皮,要么背叛。当爱成为一种负累,当爱成为一种要挟,男人们唯恐挥之不去。如此这般,不是风流,而是混账,不是唐伯虎,而是唐壁虎。
    唉,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一个不风流的诗人,对诗歌的悟性是有限的。和尚也风流,但他只会念经。嫖客也风流,但他只识得在床上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或垂死一般地呻吟。
    无他,诗人的风流是少年的风流,是指点江山,是金钩铁马,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俗世太乱,太喧嚣,太造作,因此令我们厌恶,无处可逃,于是借助内心给自己一个可能的世界。我认为,诗歌的主要功能就在于此,给活着的灵魂一个家,一个春天。

    诗人就是矫情,矫春花秋月何时了之情,矫大江东去浪淘尽之情,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之情,矫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之情。
    有情可矫,譬如有酒可喝,有茶可饮,有花可赏,有美人可拥,有人民币可使,岂不快哉?就看我们怎么矫情。
    身处浮世,总有梦想。心中有情,总想表达。就这个意义上来说,做诗人真好,自得,自在。

    诗,到底给了我们什么?答案是:一份宁静。

    真正朴素的诗,实际上暗示着对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全球化写作的反动。(小引语)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模仿,也不可替代,这正是诗歌的根本。

    诗歌要的就是真感情、真感觉、真趣味、真境界。

    在一首好诗面前,我经常表现得不知所措,勉强说出的话全都是多余的。好比硬挤出来的牙膏,怎么刷也刷不白原本就很白的牙齿。欣赏美人之时,务必安静,怀揣着一颗崇敬的心。对待诗,对待诗人,如果功利心切,只会自寻烦恼。

    我看见的流水多半是黑色的,我看见的阳光多半是透明的。我走过的路多半是唯一的,我遇见的人多半是陌生的。而我写下的诗篇,多半是似曾相识的。

    十七岁那年,我差点去新疆流浪。如果那样,我满脸尘土去到一个哈萨克姑娘家门口时,她正在喂她的小白马呢,还是在唱一首名叫《燕子》的歌?我的出现,将给谁带去一个粉墨江南?如果我从此一直呆在阿尔泰或者石河子,我会在哪条路上邂逅一个名叫麦朵的女诗人呢?
    一切都无法改变,十七岁的我遵从命运的安排,进了大学门,接受了本来属于我或根本与我无关的全部生活,包括我的今天。

    天天无所事事。然某哥们要我轮值管理他创建的“碧海蓝天”部落时,我总爱托词说没空。我不知道这是一种虚伪呢,还是缺乏一种诚信。每每如此,哥们就知道我肯定有空,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贴公告说:
桃花岛主下月轮值,要走桃花运的找他,犯桃花劫的找他,喝咖啡喝腻了想喝桃花茶、王老吉、蒙汗药的,找他……
       还好,到底是一个掩饰不住的人。
    否则藏得好好的,连自己都找不到自己,那就麻烦大了去。

    我玩开心网快一年了吧。我最喜欢玩种菜了,种很多很多菜,种很多很多花,种很多很多的何首乌、人参、灵芝。我却不爱准时去割菜、采花、采药,而是等好友们天天来偷,顺便来看看我,抛给我一个媚眼,捏一捏我鼻子,踢一踢我的屁股,电一电我的心脏,又或者送我一两样礼物,一两句问贺。跟从未见过面的哥们,则喜欢彼此恭维,说一些露骨的话。
    久而久之,练就了一门闷骚功夫,一门忽悠功夫。
    有时候,诗歌也挽救不了我的颓废,我需要更猛烈的毒药,将我的快乐拔高到极点,然后从最高处把我摔下来。
    只有疼痛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还活着。
    这样,我就开心啦。嗯哼。

    李建明说:你站在阳台上吹风,风很暖和,刚好把你吹熟。这句诗我读了若干遍,我一边揣测那女人是谁,一边想怎样把自己变成那阵风。嗯,诗就应该这么读。

    对于晦涩的诗篇,我表示厌恶。却从不拒绝下半身、垃圾派诗人的作品,因为他们的表达并不作态。低,只是一种姿态,而不是他们的品质。
    这个时代太需要崇高了,但我所看到那些高于我的事物,总是虚假得令我无法接受。对于一个婊子的贞节牌坊,我只有冷冷的笑。而对于一个婊子的不幸遭遇,我却禁不住长吁短叹,甚至要见义勇为。
    真实,一首诗的命脉。

    我只是一个行走在路上的人。
    有些地方,我回不去。有些地方,我不能到达。有些地方,根本不存在。

    当我对一切都无动于衷的时候,我不读诗,不喝酒,不亲近女人。
    只想嚎叫,想象自己是北方的狼。只想杀人,回到古代,身陷江湖,杀一切可杀之人,杀一切该杀之人。只想出家,做和尚,念经,超度自己。
    这就叫犯贱,叫作孽,叫欠揍,叫无可奈何。
    叫惘然。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多不如意。我不想说。也无话可说。

初来东莞时,大家都叫我“靓仔”。可如今,即使一个三十几岁的少妇,都敢见了我叫“阿叔”。我有那么老吗?
我真想告诉所有的少女和少妇们,其实我仍可以风流倜傥的。

月光落地的声音,格桑花听见了。阳光走路的声音,雪山听得清。卓玛,我的卓玛!我要珍藏你的心跳,我要写下我的诗篇。
然而,我在哪里?
然而,你在何方?
然而,卓玛是谁?

关于诗作的修改,我是这么看的:
一首诗写下来,隔个三五天仍不想改动一字,那一定是心血之作了。隔个三五年仍不愿改动一字,其必将成为经典。如果垂死之际,竟还能够一字一句地吟诵出来,必属传世之作无疑。
袁枚说:“诗不可不改,不可多改。”在他看来,诗篇完成后不改,则难免浮躁不安,改得太多,则失了趣味。
改与不改,诗人之难事也,苦差也。

诗如其人。但人品或与诗无关。有怎样的生活、怎样的性情,就有怎样的诗篇。故《随园诗话》云:“凡作诗者,各有身份,亦各有心胸。”

写诗有两难,其一曰真,其一曰雅。
真,真情实意,情真意切。“有性情而后真,否则敷衍成文也。”雅,即淡雅,即有趣。这里需要有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即所谓厚积而薄发,否则就容易粗制,容易媚俗。
李白斗酒诗百篇,东坡嬉笑怒骂皆文章,性情所致也。

此刻,我正被酷暑热得晕头,热得脑袋一片空白,澳大利亚那边的网友却告诉我,那边正是冬季。“寰球同此炎凉”,事实并非如此啊。

人有多种活法,各奔前程。有人好居庙堂之高,有人愿处江湖之远。但平安、快乐是人人都需要的,幸福、吉祥是人人都追求的。
诗也一样,有多种形态,多种特质,多种品相,多种格调,多种韵味,多种情趣。佛家云:万佛归宗。任何风格、任何流派,但凡写下诗篇,不可丧失诗心,不能没有诗意。

没有沧桑感的历史,迟早要被时间湮没。

有屁不放,憋死你!

活在戏里的人,没有一个是自在的。弄不好还到处受伤,而伤害自己的人不是别人,是受害者自己。
戏是虚的,尽管很美,很扣人心弦。
看戏可以,但不要去尝试演戏。人的一生不是一场演出,而只是一部剧本。

人要学会自己开解自己。阿Q不讨人喜欢,但很多时候你就是一个阿Q。在生活中失败的人,往往是一个精神胜利者。

不要让我看见圆月,否则,我会想念她的。我会暗自伤怀,一语不发。

指甲剪了,它还要长。花儿谢了,它还要开。青春去了,它不再回来。

“在我心灵的深处,开着一朵玫瑰。我用生命的泉水,把她灌溉栽培。”
玫瑰,我开始学诗时最喜欢的一个词。那年月,我还没见过什么玫瑰,我以为初夏间盛开在家乡路旁、河边、山脚下的金樱子,就是玫瑰,野生的玫瑰,野玫瑰。
那年月,我还是一个乡村少年,开始体味一种至今说不出来的忧愁。

我曾经独自走在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古栈道上。
那是夏日的一个下午。一路上,微风吹过山林,蝉鸣阵阵,流水淙淙。直到黄昏时刻,蝙蝠们四处飞舞,才到达我要去的村庄。我的恋人一直在村口等我,站在一棵香樟树下。

小时候经常听大人讲仙女的故事。
仙女们都很漂亮,我想都想不出来的漂亮。她们都很善良,又贤惠,又能干,而且比我的母亲还更加温柔体贴。我曾想,我一定要找一个仙女做我的老婆,我要和她一起长生不老。
一天,一场雷阵雨过后,天空亮出一道绚丽的彩虹。我和小伙伴们在河边一个开阔地上放牛。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看彩虹的时候,我却发现远处山顶上云雾缭绕,一群衣袂飘飘的仙女在那里翩翩起舞。
我看得发呆了。
突然,小伙伴们大声叫喊说:牛偷吃庄稼了,快去赶牛吧!
当我把牛赶回河边草地,再看那远山时,我的仙女不见了,山顶上什么也没有了。我不禁嚎啕大哭起来。小伙伴们莫名其妙,闻声到来的母亲也问不出一个所以然。
我忘了那年我几岁。但我清楚记得,那是我第一次无法按捺的伤心。

人世中,沉默是最好的抗争。月光下,沉默是最好的思念。

人类自取灭亡,这是宿命。

你的眼里能揉进几粒沙子?
别告诉我你不可以。世俗的眼睛能把一块石头揉进去。有人说这便是对世界、对他人的宽容了,也有人说这是麻木,是世故,是圆滑,是中庸。
从咿呀学语到长出胡子、长出乳房再到两鬓苍白,这其中,首先是一个建立价值的过程,然后又是一个取消价值的过程。

白塔,位于赣州西郊的一座塔。
我迄今为止没弄明白,那到底是一座镇压着另一个白娘子的塔呀,还是什么报恩塔、祈福塔、法身塔、文昌塔。我根本就从来也没有打算去弄明白它。
我只记得白塔附近有一个农场。1986年秋天,我和中文系84(1)班全体同学奉命去那里劳动一周。我的劳动任务是每天拔一筐草,然后拿去池塘喂鱼。这样的劳动实在清闲。因此,我就去了一回白塔。但见里面脏兮兮的,就没敢爬上去,只在四周转了转,伸长脖子向塔顶望了望,就又跑去赣江边,看大江北去,波澜不惊……
没想到,就在这次劳动结束的前一天,白塔跳下来一个政教系女生,姓熊,当场死亡。据说是日益感觉前途渺茫,因而神经失常。这消息给我们快乐的劳动蒙上一层阴影。
从此,白塔便被封了起来,再也没有人上去过。

总有一天,时光也要变得衰老。
那一天,山还是青的,水还是绿的,天还是蓝的,花朵还是盛开的,道路还是不断向前延伸的。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都不会改变。
陈旧了的只是墙上的钟,怀中的表。步履蹒跚的,只是想知道时间的人,错过了时间的人,对时间无可奈何的人。

一首诗,使你原本要遗忘的东西记忆得更加深刻。

存在有两种可能,一种可以用手触摸,另一种只在空中飘浮。

这是一个不需要诗歌的时代。诗人的命运只有一种,那就是落寞。所谓“湿人”,所谓“屎人”,诸如此类的恶名,无非是想作贱一下诗人。
然而一根葱始终是一根葱,而不会是一块翡翠。一块翡翠始终是一块翡翠,而不会是一根葱。

诗人所能拯救的,只有自己。可以温暖的,却不止一个。
诗人一天一天写下诗篇,不是因为他们有更高贵的精神,不是,他们有一颗更强大的内心,刀枪不入,九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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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某菜市场。一猪肉摊档前。
我问:排骨多少钱一斤?摊主答:十六。我又问:能不能少一点?摊主问:你买多少?我答:就一根。摊主说:那就少你五毛。
这样的时刻,我从皮肤到骨髓都没有诗意。摊主更不知道,他面对的竟是一个诗人。

本少爷说:“并非所有的爱情都能长久,并非所有的爱都能付诸行动。”这八闽风流才子还说:“我少年时代多少的喜欢与爱,死于不敢表白。”这样说话的人是性情中人,是女孩、姑娘、少妇无不喜欢的人。

《私窥》:“是谁人把奴的窗来舔破,眉儿来眼儿去,暗送秋波。俺怎肯把你的恩情负?欲要搂抱你,只为人眼多。我看我的乖亲也,乖亲又看着我。”
《调情》:“娇滴滴玉人儿,我十分在意,恨不得一碗水吞你在肚里。日日想,日日捱,终须不济。大着胆,上前亲个嘴。谢天谢地,他也不推辞。早知你不推辞也,何待今日方如此。”
明末清初文学大家冯梦龙编纂、整理有江南民歌集多部,其一曰《挂枝儿》(又名《童痴一弄》),所写男女私情,几近放肆,却不秽亵。今抄录其中情歌二首,可见其恋情热烈而曲折深细。没想到当时的闺阁生活,是那般生动,那般富有情趣。
俗云:色胆包天。非也,情胆大如天也。情字当头,所向披靡,是为情性。

夏夜,一泡在浴缸里就想睡觉,就想做梦,梦见自己是唐明皇,或杨贵妃。
奇了怪了,我为什么不梦见自个儿是李白?是王之涣?骨子里,我仍旧是一个俗人,只能这么解释了。

公元前492年,孔老夫子已经60岁,仍坐着一辆破马车一路颠簸周游列国。
在前往郑国途中,老夫子竟与他的学生走散。他独自站在郭城的东门外,等候学生前来寻找。
一个郑人对子贡说,东门外站着一个老头,脑门有点像大禹,脖子则像皋陶,肩膀则像子产,腰以下比大禹短了三寸,上半身倒有点圣人的样子,下半身却像一条丧家狗。
子贡找到孔子后,把那郑人的话原原本本讲给孔子听,孔子不以为然。说:一个人的形象并不重要,但他说我像一条丧家狗,却真的说得很对,很对。
嗨,圣贤也曾如此落魄,何况凡夫俗子。
学者李零说:任何怀抱理想,在现实世界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都是丧家狗。

这样的夜晚,除了诗歌、音乐,我是一个惘然的人。我的心没有方向。

河北诗人白玉汤时不时想着她的爱人,一会儿徒留伤感,一会儿就又添了白发。在诗中,她写道:“我决心/永世不再相见”。男人多半没有这么决绝。藕断丝连的多是小米这样的人,真没劲。

我本是一个天生的左撇子。我父亲是左撇子,我弟弟也是。记得我家的柴刀、镰刀、篾刀(父亲曾是一个手艺极好的篾匠)等等,凡是有左右之分的,一律有左手使用的,也有右手使用的。在我六岁以前,我家只有母亲一人惯用右手。
鉴于我家左撇子成堆,我外婆、我舅舅越看越不顺眼,总是唠叨个不停。在他们看来,左撇子与大逆不道无异。来到我家他们还有所顾忌,毕竟是做客。可去到外婆家、舅舅家却不同,声色俱厉。六岁那年去外婆家,外婆见我仍用左手拿筷子,就喝令不改用右手就不准吃饭。我弟弟立即改用右手,我一气跑了出去,躲在一个柴堆里,让大家找得焦头烂额。
父亲和弟弟都渐渐改用了右手,家里新添工具时再也没有左撇子的份了。
我五岁读小学一年级,写字用左手。数学老师每见我用左手写字,便用戒尺打我的手心,狠狠地打。打到我二年级时,终于只用右手写字了。数学老师很有成就感,我却恨死他了,直到他死了,我才原谅他。
但吃饭之类,我至今只会用左手。当人家发现我是一个左撇子的时候,多半会问,写字也用左手吗?我只能照实回答:不是。
从小我就开始学会妥协,却也学会坚持,甚至变得固执。

曾经8人一桌吃饭,竟有5人是左撇子。
那是1995年夏天,6月或7月,在赣州市服装公司总经理设的午宴上。于是,我、赵老总、他手下一个科长以及两个客商,五个左撇子狠狠地干杯,狠狠地吃菜,都说这是人生第一次。
或许也是唯一的一次吧。

既是成功的茶叶商人又是作家的任晓雯,在“博客大巴”个人首页公告栏上留言说:“如果我很久没更新,说明我在写长篇;如果我没有写长篇,说明我琐事缠身; 如果我没琐事缠身,说明我正享受挥霍生命的奢侈。”
据说她也曾经是一个“愤青”,现在则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忙于推广自己的茶叶品牌,另一方面仍不放弃写作。多元的社会,给了她更多的可能性。

有人恨贾宝玉身在福中不知福,竟要出家当和尚去。贾宝玉十分委屈,反问:“你以为我整天泡在女人堆里很爽么?”

宋江终于等到被招安的那一天,内心狂欢着,却恋恋不舍梁山泊的湖光山色。在忠义堂最后一次办公会议上,宋江问堂下弟兄:“我们走后,梁山怎么办?”
不知当年梁山108好汉答案如何。

张飞临死,毫无牵挂。
突然,他从病榻上坐了起来,大声喝道:“谁偷走了我的长矛?”

瞿秋白在福建武平由于叛徒出卖而被捕。无论老蒋怎样许以高官厚禄,又或者严刑拷打,他始终坚信一个共产主义者的理想,绝不背叛革命。英勇就义前,在赠给狱医陈炎冰的一幅照片上,瞿秋白写着这么两句话:“如果人有灵魂的话,何必要这个躯壳!但是,如果没有的话,这个躯壳又有什么用处?”

英国自由党领袖劳埃德•乔治(1863-1945)在一次演讲中,某女权运动家突然愤怒而起,说:“你若是我丈夫,我必定给你服毒。”于1916年12月7日出任英国首相的劳氏立即回应,说:“我若是你丈夫,我必定把毒吃了。”
这便是男人的决绝。生又何妨,死又何妨?

我需要适量的酒精来洗我的伤口,同时浇灭我心底的火焰。

我犯贱了,准备找一个女人来恨我,最好恨死我,恨到海枯石烂。
但我知道,这样一个女人还不存在。即使将来也不会存在。

诗如真理,常常无法捉摸。真理如诗,越说越不清楚。
有时候,真理是一种公然的欺骗,而诗恰恰可以给人们最大的安慰。问题是,人人都需要安慰吗?有人选择了愤怒,有人选择了对抗,其斗争的结果是,新的真理又诞生了。至于诗人写下的诗篇,你触摸它,它就闪光,你吟诵它,它就为你栩栩如生。

男人是女人的药罐子,女人是男人的药根子。
在家里,女人一不开心,就喜欢犯病,等男人把罐子打开,看里面到底有没有另一个女人,或者一只狐狸。
而男人的失意,男人的落寞,男人的悲苦,只有女人是最好的药,而且药到病除,前提是,这个女人务必是自己最爱的人,或者绝世的美人。

立秋这样的日子,不适合品读诗歌,更不适合吟诗作赋北窗里。秋风就要来了,喉咙将变得干燥。趁树叶尚未飘落枝头,喝上几杯吧,对着家人也可,对着不圆的月亮也可。
当然,对这生死兄弟更好,对着身边的美人更好。
醉与不醉,随其自然吧。

[ 本帖最后由 小米阿哥 于 2013-5-13 16: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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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钢铁和水泥包裹的屋子里,声声入耳的黄鹂的鸟鸣恍若隔世。

大河奔涌,沿着自己的方向去寻找大海。小鸟飞呀飞,掠过天空,落入山林,回到自己的鸟巢。行走在路上的人,偶尔抬头,仰望故乡的月亮,脚步越来越坚定。
而我,什么也不是。
我只欣赏可能的风景,或者成为风景的一部分。

写诗如独饮。浅尝即止者,既入世也出世,既现实也浪漫;酩酊大醉者,迟早要被自己的才华湮没;和影子干杯者,他的心永不迷失;举杯浇愁者,他的悲伤和落寞如被自己点燃的火焰,越烧越旺。

对于不喝酒的人,酒不可能是麻醉剂。同样,对于一个麻木者,诗并非兴奋剂。

诗是一种极致的美,但它常常以更低的姿态触及尘世,就像一个流落民间的王子或公主,生存是一种权利,却并非唯一的选择。

赣南诗人温永琪说:“为诗者,贵有率真之本性。”这话我爱听。一个人要是天生喜欢伪饰,那么,写诗对于他就不仅仅是一件苦差了,而是硬将自己套上十字架。

诗的个性化不在于文本,而在于诗人的本性。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成长历程,不同的情感,不同的气质,不同的职业,甚至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地域,都促使每一个诗人按照自己的宿命去生活,去散发光芒,因而写下属于自己的诗篇。

诗歌中所谓语感,就是通过语言对意象、意境、意识、情感、情性、情趣等直接而有效的感悟。舒畅的语感令人愉悦,反之,枯涩的语感令人沮丧。平实、形象而有节奏的表达,是诗人要修炼的第一项基本功。

感谢所有伤害过我的人。
感谢她们让我在失败中得以成长。感谢她们的菊花,我找到了我的骨头。感谢她们的刀,我学会了缝补伤口。

徐红说:“我的心脏是女人的心脏。”这是诗人的一种自在,也是一种个性。女人是水,纯净,柔美,细腻,活力,敏锐。也许,还有更多不可见的部分。

尹丽川说:“写作是一种生活习惯。有时还很受用。”把写诗当成自己生活的一部分,这样的诗人数不胜数,并且不管受用不受用,都永不言弃。若对待自己的爱人、恋人、家人,也能像对待诗一样坚贞,这世界是否会变得更美好一些呢?

2009年7月底,垃圾派诗人在华山“论剑”。一日,管党生在街上遇到一个络腮胡子老长老长的挑夫,便情不自禁向他致敬。没想到挑夫却向管党生要钱。管党生正要尴尬之际,垃圾派新盟主小招给了络腮胡子10元钱,于是事了。
下次,管党生老哥还向人力车夫之类致敬吗?
如果是你,你还向一个流浪者或者无产者致敬吗?

诗人管上喜欢一个人独饮,任醉生梦死,无人觉察。又,做爱时从不开窗,怕春光外泄。又,抽过的烟屁股从不丢弃,以便嘈杂响起时用来塞耳朵。管上说,我如此这般,与性格有关。要我说,这些都跟他的性情有关。

我现在没有任何信仰,这是我一切痛苦的根源。

还有什么比沉默更具力量?
它让你觉醒,让你的灵魂走向更深刻的孤独。它波澜不惊,心照不宣。它尘埃落定,心领神会。
无言时刻,心生一切。

在结构主义大师、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米歇尔•福柯的一次访谈中,他说:“我小时候生活在法国外省的小资产阶级环境中,我们不得不同家里的客人进行各种谈话,这令我感觉苦不堪言。我常常纳闷,人为什么非得说话不可呢?沉默也许是同别人交往时更有趣的手段。”
据说,福柯可以和他的朋友面对面静坐整个下午,以享受在沉默中出现的友谊,甚至爱情。
在福柯看来,沉默就是不使用语言的说话。

古罗马时期,凡征战凯旋归来的将军都要得到长老们(执政者)的列队欢迎。然而,一路上,每个将军身旁都坐着一个讨厌的耳语者,他总是反复地只说一句话:“一切荣华富贵皆过眼云烟。”

哪个女人会得到我最后的爱情?哪条路将耗尽我整整一生?

一个女人并非为了美丽而活着。同理,如果一首诗只是为了文本的不朽,为了狗屁文学史或越来越恶心的诺贝尔文学奖,那么,见鬼去吧。
生命的存在不可抗拒。
诗,因其心灵所生,故无限精彩。

唵嘛呢叭咪吽。
此乃六字大明咒。佛家认为,不断诵念“唵嘛呢叭咪吽”,可去除贪、瞋、痴、傲慢、嫉妒以及吝啬这六种烦恼,可不堕入六道轮回,可往生净土而得正果。
在我看来,只要心如莲花,一切无限的可能便呈现眼前。同时,世间万象,人生百态,不过是转瞬即逝。

我至今仍经常梦见自己在天上飞。我怀疑我的前生是一只鸟。不知道是黄鹂,还是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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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中年男人的迷惘是什么?一只跑不赢乌龟的兔子吗?一段人鬼未了情?还是没有方向的航行,丢失在路上的羔羊?

我的快乐是瞬间的,正如我的绝望一样短暂。正如我对一个女人的爱,我再也不说地久天长之类的傻话了。

灰太狼总是对那几只吃不到的羊,说:记住,我还会回来的哦!
然而,回来或不回来都是徒劳,因为吃不到羊是灰太狼的宿命。

好诗是有标准的。其一,情感真挚。其二,意象生动。其三,语感丰富。其四,诗句简洁。但并非所有的好诗,都非得写成这样。但凡传世之作,往往妙不可言。

9月的我不属于我自己。我游离于我的肉体,与过去的我不告而别。我在别人的故事里存在,或者仅仅活在亲朋好友的闲言碎语中。
我不会急着去寻找自己的。让他晃悠一阵吧。当他比我更疲惫了,他或许就主动回到我的躯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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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对所有事物都感到厌倦。看着桃花开,并不像过去那样惊喜,并不走上前去。开始不读诗,不谈论诗,不写诗,几乎忘记自己是一个诗人。虽然至今未名,却曾经执着过。我知道,现在还不是放弃它的时候。
我需找到一种向上的力量。仍要热爱这人间,这人世,这命运中的一切。
就像一场病,终将痊愈。

从中国图书网购得折价书二十余本,今日送到。林语堂、周作人、梁实秋等散文若干,于坚、李亚伟等诗文若干,《容斋随笔》、蒙田随笔、日本随笔等若干,民国旧闻若干。这些该是治疗我倦慵症的药了。
让内心静下来。在暗夜中,为自己点亮一盏灯。

清明。朋友们都写诗了,都追思先祖了,都找到了自己的来历,都喝了断魂的酒。我,只能在心中默念死去的亲人,与故乡隔着万水千山。

朵渔,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9年度诗人。恭喜!读他的《高启武传》,叙事简洁,情感隐忍,将个人际遇与历史命运相缝合,因此摘取2009诗坛桂冠,实至名归!

肩周炎,我的职业病。坐骨神经痛,我的富贵病。想你,我的相思病。

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我的不自由。当我看凤凰卫视,每到敏感话题便被人屏蔽,我这才觉得被人当傻瓜了。治安、警察动不动就大声吆喝:“给我站住!”我这才觉得我还活在民国,还被白狗子们欺压。依然愤青的样子,写了一篇痛骂贪官的文章,贴到自己的新浪博客里,没过两分钟便被管理员删除了,我这才明白我不过是放了一个屁。而在咱可爱中国,老百姓不得放屁,必须忍着。

人的一生像一盒火柴,你只有经常和你钟爱的人、钟爱的工作互相擦拭,才能闪现耀眼的火光。很不幸,我这盒受潮了。所以我等待另一盒火柴的出现。

因为公众喜欢丑闻,所以舞台上下丑角不断。公众更喜欢别人的隐私,并美其名曰“知己知彼”,所以有了百战不殆的狗仔队。

所谓危险思想,就是老百姓的思想。所谓危险分子,就是在公众面前讲真话的人。

我们不缺面包,不缺美元,不缺浮华。我们缺正义的社会,缺正直的人,缺正确的生活方式。

41岁的海涅早已是德国爱情诗之王,却又是一个病入膏肓者,患有严重的脊髓炎。其时,海涅流落巴黎,穷困潦倒。一日,海涅来到罗浮宫,专程拜见他心中的爱神维纳斯。海涅竟然在公众面前躺倒在维纳斯神像下,先是静默仰视,继而嚎啕大哭起来。
一个一生都讴歌爱情的人,却是爱的失败者。被自己热恋的姑娘重重伤害过的海涅,一直逢场作戏,贻误自己的幸福,直到在巴黎与一个鞋店女工结为夫妇。年轻时,海涅曾说,若我的妻子读不懂我的诗歌,那么我一定选择与她分手。事实上,那个鞋店女工大字不识一个,从不读他的诗歌。与其说海涅容忍了她,不如说她收留了海涅。
见过维纳斯之后,海涅开始瘫痪在床,直到49岁病逝。整整八年,鞋店女工对海涅的照顾,无微不至。据说海涅生前最后的两首诗,都是献给这位鞋店女工的,尽管到死他也不认为这是自己的真爱。
维纳斯至善至美,却没有双臂。真爱美轮美奂,却并非人人都能得到爱神的眷恋。海涅之所以失态,没命地哭泣,莫非正是顿悟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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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怀念你,是为了更好地将你遗忘。

英国作家奥尔德斯•赫胥黎(1894—1963)的作品以优雅、风趣和悲观主义的讥讽著称。其诗作大多乏味得很,却也偶有佳句。如:创伤是致命的,然而却是我自己的。

博尔赫斯说,所有文学在一定时间内,都是虚幻的。我不懂虚幻的本质,但我知道,一切人生都仿佛过眼云烟。

博尔赫斯说他曾经读过一则中国神话,讲一个有灵通之手的画家,在纸上画了一个月亮,和挂在天上的月亮一样,也有阴晴圆缺,也是时消时长。
我找遍了都没能找到《神画》故事的原本。但在我们客家民间,却有类似的传说。而且上年纪的老人总是言之凿凿,叫你不得不信。
一说某年遇百年大旱,嘉应州(即今梅州)土地龟裂,庄稼枯黄。一天,突见一人在旷野中竖起丈八树桩一根,上面悬挂着一幅《降雨图》。结果真的连下七天大雨,万民欢腾。
又说某年正值秋收季节,却淫雨绵绵,连续半月不见晴天。眼看一垅一垅的稻子就要霉烂了,只见一鹤发童颜老者爬上高山之巅,悬起了《日挂中天图》,于是淫雨顿止,到处和风丽日,直至颗粒归仓。然而谁也不知那老者来自何方,又去了哪里。
时逢祖国西南大旱,真想拥有一幅传说中的《降雨图》。

奥斯卡•王尔德(1854-1900),与萧伯纳齐名的英国才子,唯美主义先锋,同性恋者的文化偶像。他游戏人生,玩弄自己的命运。在与昆斯贝理侯爵(王尔德同性爱人阿尔弗莱德•道格拉斯之父)的诉讼对决中被判有罪,在瑞丁和本顿维尔监狱服苦役两年。服刑期间,妻子康斯坦斯与两个孩子均改姓荷兰德,移居意大利,其上流社会、文学界的大多数朋友,则对他避之唯恐不及。
王尔德一生留下无数名言,最醒人耳目的一句是:我们都在阴沟里,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还有一句:一切艺术都是毫无用处的。
王尔德后来自我流放至巴黎。对纪德解释自己为什么自取其辱时,他说:我不过是想看看花园的另一边。

我少年时就开始有写诗的冲动。高二上学期,我写了一首《赣江行》,洋洋洒洒,有一两百行之多。写完,痛快淋漓,交给语文老师,请他指导指导。不料,他竟是一个完全不懂新诗的老头儿。他将诗稿退回给我的时候,坦诚对我说:我对新诗毫无研究,帮不了你,很抱歉。
面对一个老老实实的老夫子,我还能怎样呢?只好将诗稿藏起来,打算再也不写了。
高中毕业时,将一堆旧课本全扔了,那首诗大概就夹在其中一本书里。总之后来再也没有找到过它。怎么写的,忘了。但清楚记得豪言壮语一大堆,什么你奔腾吧,我的赣江,我是你的浪花,什么我年轻的河流啊,你潇洒的英姿,让我昂扬,让我奋发。尽管如此,怎掩饰得住那时内心的贫乏呢?
那个怯懦的少年,后来还是又写诗了,并且一度以诗人自居。

一个诗人,总是首先爱慕虚荣,直至多年后,语言才变得简洁起来,品性才谦逊起来,思想才独立起来,情感才隐秘起来。

语言的起源非理性,并具有魔幻性。博尔赫斯如是说。
他还认为诗歌要回归那古老的魔幻,没有定规,仿佛在暗中行走一样,既犹豫又大胆。

写诗是诗人与语言博弈的过程。在棋局中,诗人是棋盘,也是下棋的人,而灵动的诗句则是棋子。奇妙的是,你的对手正是你自己。一切语言因你而获得生命,而散发光辉,而触动读者。也因你而黯淡,而枯燥无味。
倾向抒情的诗,如象棋。侧重思辨的诗,如围棋。至于口水诗,与陆战棋差不多。至于晦涩难懂的诗,那是牛角棋。
生活中,我棋艺很差。说到写诗,更是当局者迷,往往举棋不定。

除了你挚爱的人,没有人可以让你哭泣,没有人可以在你内心给你伤害。

爱情到来的时候,我曾经躲避,或者逃跑。
一个女人的名字,我到处隐藏,尘封了二十余年,仍没能藏住,仍不时从我胸口跳出来,从我嘴里喊出来,从我手上写出来。
一个女人使我无所适从,使我内心疼痛。

每个瞬间、每样事物、每件事情,其本质都充满诗意。然而要通过语言来达到这种诗意的高度,却无人能及。

据我所知,一切文学皆从诗歌出发。然而当下所有语种的文学,诗歌都最为尴尬,最为困窘。诗歌还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呢?
博尔赫斯的答案是:其一,传达精确的事实,即艺术再现表象的世界,其二,像近在咫尺的大海一样给人震撼,即给人以内心触动。

为了从前的你,为了猜不透的你,为了费尽思量的你,为了已经永远失去的你,为了天堂之上的你,我将继续活在世上,为你写下诗篇,为你沉默,为你黯然神伤。

世界千变万化,唯爱情一成不变。

一首诗往往与梦境相似。在梦中,景象清晰,秩序完整,人物或隐或现,情感或喜或忧,事情跌宕起伏。然而一切转瞬即逝,随着梦醒而化为乌有。
所以,对一首诗的执着,既令人钦佩,也难免迂腐。

每个国家都存在所谓的知识分子写作、民间写作。博尔赫斯将知识分子诗作称为“文人诗”,认为抽象意念是其主体,趋于内心,形式自由。

有人以写诗当终生事业,有人将写诗当杂耍。有人爱诗歌甚于爱心上人,有人爱诗歌跟喜欢一件时装一样。对有些人,诗歌是她的一切;对有些人,诗歌根本就不存在。
要我说,诗歌不生不灭,广大圆满,无论你是不是它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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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长。得慢慢消化。
先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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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诗歌和女人,我还热爱每一朵为我盛开的花,尤其是桃花。所以我有一个很响亮的网名:桃花岛主。江湖上,一说到岛主,大家就知道黄药师退休了,闲居在世外。现在轮到另一个岛主开始行走了,他使用的武功是桃花瓣。



他使用的武功是桃花瓣。可以百战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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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歌不生不灭,广大圆满,无论你是不是它的信徒。


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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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7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危险思想,就是老百姓的思想。所谓危险分子,就是在公众面前讲真话的人。

我们不缺面包,不缺美元,不缺浮华。我们缺正义的社会,缺正直的人,缺正确的生活方式。

察见渊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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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2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杨望远 于 2013-5-17 22:45 发表
所谓危险思想,就是老百姓的思想。所谓危险分子,就是在公众面前讲真话的人。

我们不缺面包,不缺美元,不缺浮华。我们缺正义的社会,缺正直的人,缺正确的生活方式。

察见渊鱼


杨兄读得这么认真,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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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3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十分真诚,让我的阅读很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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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4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海鸥飞海上 于 2013-5-23 21:47 发表
写得十分真诚,让我的阅读很是享受。


谢谢海鸥兄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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