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6041|回复: 27

严重声明,关于我在蝴蝶的回帖一事郑重声明

 关闭 [复制链接]
学写诗歌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3-8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3-8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很有必要
因为误会是可以澄清的
皮鞋相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蝴蝶姑娘快来看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写诗歌是无心之过
蝴蝶应该在线
表个态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是天蝎蝴蝶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3-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湿湿的风一吹而过,春暖花开。多好多好!

大家都来大厅发诗哈~~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祝大家在大厅玩的开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写诗歌很真诚,他的诗歌,我也读过。是个要求上进的诗人。当然也在学习阶段,对于失误,我们每人都会有的。原谅无意的错,也是诗人的宽容。其实我也没有与学写交往过,我们只是相互的诗友,我只是前几天才来诗歌报。我在这说句公道话:原谅无意之错,生活海阔天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心之失,大家都理解了,好事。这个帖子也完成了使命,一会儿转移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正当的诗人是不会这么做的,我想是误会!天下大白

[ 本帖最后由 一缕悠香 于 2011-3-8 15:52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误会,大家握手。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误会,说开了就罢了。蝴蝶也谅解了,翻开新的一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好,都是为了心中那个字,我想能够互相谅解,大家都不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心之失,虽恶不罚!欣赏您的坦诚!问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我是天蝎蝴蝶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3-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3-8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我是天蝎蝴蝶 于 2011-3-8 20:14 发表
细读声明,发现学写诗歌的语言前后矛盾,有逻辑错误:

以下括号中为学写诗歌的原话:
(当时我以为小白使用了说明权限,所以呢,我就随便找个帖子回复了一下,我想试试看回别人的帖子可以吗?所以就一个手在键盘 ...

蝴蝶回复的很给力!
“做为一个诗人,要惜字如金。要尊重别人。”这句话很好!
不管他是无心还是有意,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他已经道过歉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我在这里支持一下蝴蝶,因为你写出了一个诗人该具备的道德良知。
希望大家在这里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2-24 00:1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