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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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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川上曰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2-24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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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有些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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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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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处理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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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只诛首恶,其他人就不管了。

那我明天也跟黑道大哥黄、赌、毒去。反正,只诛首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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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文章的最后,进行郑重的宣告:这次行动,只打击首恶分子,对于绝大多数被裹挟其中的老鼠们,只要投案自首,就既往不咎!谢谢合作。


抗拒从严,坦白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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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4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见到你,先问个好。
再看你的文字,太书生,太斯文,理由太多,不要在内心自我折腾,更不要以为老鼠胆子小,你以为张贴一张大字报就吓唬成功。
还是要动手要快,一,严惩,大的大砍,小的小捉。二,建立预防制度,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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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川上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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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川上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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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在川上曰 该用户已被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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