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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虎年迎兔年大抒情】《飘红岭的野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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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她还在人间,我就用人间最苍白的口癖向她遥问一声:你好!如果她已经在异界了,她可能摒弃了人间语言和记忆,那么,我的问候以及问候以后的话就作为对她的纪念吧!反正在这旧年和新年的缝隙间需要一些感觉的碎片来充填,何况我也不想把这些碎片总保持在变成语言的前状态。今天我不再屏蔽来自外部的任何激发,让曾经的情感再度汹涌。
        室内灯光羸弱黯淡,就像我此刻的心情。窗帘外嘤咛淅沥,是清风乱撞的声响吧。肯定不是月光流动的颤音或雪花飞舞的乐声,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练就扑捉这些天籁的耳力。再说我今晚确实也不想去烦劳这些风花雪月了,即使文人骚客还没有榨干它们的魅力,它们也早已勾不起我的萝莉情结了,对于今天的我,它们甚至已经失去了御姐资质。知道吗,她是我今天精神的唯一。即便不是阴阳相隔,生死殊途,此刻也是天各一方、音信杳然了。思念是残念也好怨念也罢,复制曾经的鲜活,销我寂寥的永夜,夫复何求!此刻,我的精神在她引领下暴走,走回从前,走回布吉——我和她曾经的地方。她是最容易让我回到从前的人。
        说不清那第一次的相识,也没有刻意记忆。因为每次想起都感觉我们相识很久很久,似乎是在前生。总感觉我和她的生命有一种天然的联系,这种联系似是异性之间,又超乎男女之上,遇到她,我的生命激活了。她22岁生日那天,在飘红岭的山坳里酒杯相碰时,我说,感谢1977.5.13!这是上帝送她来这个世界的日子。她诡秘地说,感谢1917.5.13 ! 当时我晕菜,她说,汗了吧,这是圣母玛利亚显现的日子。我大笑,笑声惊起了飘红岭的一群山鸟,洒一路笑飞过山岗。
        飘红岭是离我的工作地只有几百米之遥一座山岭,郁郁葱葱,幽静秀美。其实不知道它真正的名字,或许它根本就没有名字,全世界只有我俩管它叫飘红岭,为何叫飘红岭我不说,不说的愿因也不说。岭中有平坦的山坳,坳中生长着繁茂的树木、粗壮的芦苇,还有各种野花。闲暇时我信步走入坳中,她有时就会从一棵树后或一丛芦苇中走出来,手握一束野菊遮住脸,像一个山妖似的轻盈地向我走过来。那束野菊在我脸前晃动,两张脸被一束野菊花隔着,被淡淡的清香萦绕着。每当这时我并不是只有嗅觉在工作,其他感觉器官也异常活跃。我窃想,只要她不把花拿开,只要隔着一束花的距离,我还是能够掌控自己的。如果她把这束花拿开,即使保持这种站立距离,我稍一前倾,柔软的嘴唇就会触及到那张比花还艳丽的俏脸——我无法企及的美,我是移开呢还是勇敢向前呢?晃动半晌,她还是把那束野菊拿开了,幸好是后退一步把那束花高高扬起的,她也终于将那笑声“扑哧”一下绽放出来了。
        我问她,山坳里到处都是野花,为何总拿一束野菊在我面前晃?她说,这种植物虽没有华贵雍容,但也没有萎颓之气,虽然命很贱,却极其顽强,不管怎样恶劣的环境都可以随处发展壮大自己的生命。她指着一片粗壮的芦苇丛中的一株野菊说,你看,前几天它才从地里冒出来,极其纤细孱弱,可现在它已经枝繁叶茂。在这强势的芦苇丛中挤出了一片天地,它周围粗壮的芦苇都不得不向外倾斜,给它腾出势场来让它发展。我看着这株野菊,顿生几分敬意,我也是个软弱的人,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后丛林时代既没气场也无势场,听了她这番话心中也唤起了几缕抗争的英雄气概。就在我走思的时候,她又幽幽地说,她喜欢野菊,喜欢野菊的精神,还因为它命很贱,就给自己起了个它的名字。我看着她,她眸子里浮着一丝淡淡的哀愁,但很美,一种清纯自然的美,毫无骄娇之气,这样的美很容易从眼睛切换到心里来。我总感觉玫瑰、牡丹、海棠的美太过妖艳,给人虚假感,只能媚眼,很难接应到心里来。只饲养眼球的美是一种低俗的美,可能第一眼美女就如这些花吧。而她确实与野菊相得益彰。我说,她叫野菊,那我就叫芦苇。她脸上浮起了一抹霞晕,就像一块羊脂玉上炫彩的晕泽。
        或许是因为刚走出大学校门,或许天生,她有着清风白水似的纯真。这种纯真会把环境、人以及情景辉映得非常清澈和通透,因此情景中的人都会感觉清爽和灵动。如果在交互中你有所保留或心存瑕丝,你自己都会感觉俗不可耐甚至龌龊。一次,她手里依然拿着一束野菊,哼着歌从树后闪了出来,旁边芦苇丛中惊出一只山鸡,或许不是山鸡,反正是一只较大的鸟。这只鸟说来奇怪,飞起不远就落下,然后在地上奔跑。我追过去,追了很远,就差几步之遥时它扬起翅膀飞走了。我背着手返回,她迎上来围着我转了一圈,然后问,鸟呢?我说,我抓到后摸摸太瘦,于是就放飞了。她说,你真是的,至少拿回来让我看看玩玩再放呀!那惋惜的表情似乎有几大车的遗憾,把我逗得眼泪都笑了出来。我把一束非常鲜艳的野花递向她,当然里面也有一株野菊。她望着我含笑接过,说,有什么用意吗?我说,心在花里呢!她说,那不成了花心了吗?我含笑不语。她敛容,目向远天。远天虽有云在飘,却显得非常空溟。
        那天我们说了很多话。说童年的天真,说成长的快乐和忧伤,说人生的困惑与迷茫。后来她说,命途多舛,人世无常,一个人只要健健康康活到老,平平淡淡过一生也是成功的人生了。我说,是呀,在这个纷扰的人世,谁也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如果一个人能健康到老,平顺一生,临终前肯定会像一个小偷一辈子没被捉到过似的窃窃私喜。她笑了笑,说,如果那一天来临,她希望死在海边。面朝大海,只要心爱的人守着自己,春暖花开与否倒是无所谓了。我玩笑说,人说含笑九泉,她却要含笑大海。真到了那一天,我可能很难担当在海边守护她的光荣任务,因为女人的寿命都比男人长,更何况我比她大,我肯定要比……。说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这个话题太沉重了,于是戛然而止,向她望去,她已经泪流满面。我不知所错地望着她,她擦擦眼泪,挤出一丝笑容,说:我说过你是我心爱的人了吗!她的语气比眼神更加清幽。
        没过几天,公司派我到海南工作。我约她在飘红岭告别。这次是我先到的,是我从芦苇丛中走出来,拿着一束野菊在两张脸之间晃动的。很快我就把那束花撤掉了,没有了那束野菊阻隔的两双眼睛顿时进入了应激状态,软风悄悄地停住了脚步,夕照的柔光似乎做好了让两个影子印合的准备,一双燕子在头顶上欢呼嬉戏。半晌,还是对视着,我感受到了她急促的呼吸,我也似乎听到了自己体内情绪膨胀的声音。但我还是没有前倾,她也没有前倾。我没有前倾不是因为我是君子,她没有前倾不是因为我不是君子。就像两个雪人对面站着,就这样冷着,不要热,一热,那片狼藉无法收拾。
        俩人同时爆发出来的笑化解了局面,情绪转湍急为平缓于俄顷之间。她说,给你唱支歌吧,于是她唱起了“牵手”,声音有些凄婉,但很悦耳,感觉有清爽的泉水流过心田。她说再给你跳支舞吧,于是似一只轻盈活泼的梅花鹿在山坳中蹦跳起来,最是那鹿回头动作,飒爽矫健,英姿勃发。让我永蜃于心,再也无法删除或覆盖了。
          我走了。离开了那个让我留恋的城市,去了海南。我和她经常有书信和电话往来,关怀问候,倾诉抒怀,谈天说地,其中也不乏思念和期盼。相互间的只言片语都会慰愁抚忧,钩沉忆往,这已经成了生活,不,是生命的必须。
          突然间,我们失去了联系,电话不通,一封封给她的信被原样退回。突兀的匿迹,是不是意味着过了缘分的档期,难道这份情感到了杀青的时刻?就是啃光指甲,那份失落和隐痛也无法消解。因工作又走不开,不能去发祥地探究情结。失落走不出内心,那份隐痛也只好让它痛在原地。就在纠结将到终结的时候,我收到了她的来信。
芦苇:
          记得我说过的那句话吗?“如果那一天来临,我希望死在海边”。 其实,我离那一天为时不远了,别不信,这是真的。我的家族有红斑狼疮遗传史,家族中获得这种遗传的人都没活过三十岁,我就是不幸的获得者。
          我不悲伤,你也不要为我悲伤,很久以前我已经接受了这种事实,到现在更能坦然面对了。我没爱过,原因是不敢爱。因为我知道幸福可以平方,而痛苦应该开方。拉着别人赴难,会把我目前仅有的一点点可怜的快乐弄丢的。你能懂吗?
         对于你,我不知道是不是爱。但你让我体验到了从未体验过的甜蜜,这感觉足以慰藉我暂短的一生了。或许因为前世的不善,我始终似坐在螃蟹壳中的法海,凄寂面壁。是你从蟹壳中把我唤出,而今我不得不回到蟹壳中去了。
         芦苇,不要悲伤,真的,不要。你只是不小心路过我,淘气地推开了我尘封已久的门,可能让你的手指沾染了灰尘,可你知道吗?你留在我心上的烙印,我会带到来生。我知道,你我今生,不是没缘,因为不便,我们都是。记住,来生要注意一个手捧一束野菊的女孩,她在那个时空等你。
   
         我顾不上流泪,急切地查找有关红斑狼疮的资料。红斑狼疮:遗传性免疫系统血液病,发病年龄不定,不传染。治愈率极低。
         第二天我急急忙忙返回了布吉。她的电话仍然停机,动用所有可能的渠道找她,结果如大海捞针,没有了一点踪迹。最后,所能做的只是等待,等待着那个手捧野菊的女孩再度显现。
         我的心长满了记忆的荒草,结满陈年了冰霜。坐在飘红岭的山坳里,我想,她可能真是个山妖,来人间只是随喜一番而已。
发表于 2011-1-1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刘长风朋友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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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语言很丰富。很美的缘,很痛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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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芦苇,不要悲伤,真的,不要。你只是不小心路过我,淘气地推开了我尘封已久的门,可能让你的手指沾染了灰尘,可你知道吗?你留在我心上的烙印,我会带到来生。我知道,你我今生,不是没缘,因为不便,我们都是。记住,来生要注意一个手捧一束野菊的女孩,她在那个时空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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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悲伤,你也不要为我悲伤,很久以前我已经接受了这种事实,到现在更能坦然面对了。我没爱过,原因是不敢爱。因为我知道幸福可以平方,而痛苦应该开方。拉着别人赴难,会把我目前仅有的一点点可怜的快乐弄丢的。你能懂吗?


令人永生难忘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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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刘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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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奇妙的一段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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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各位,只是胡乱抒情,有污慧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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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长风 于 2011-1-12 21:46 发表
多谢各位,只是胡乱抒情,有污慧目。

不能这样说吧?来了诗歌报,我们是真诚欢迎和给你留言的。朋友,这样称呼可以的吧?您的这番抒情发自肺腑,亦感深切,哪来的“有污慧目”之说?以后别这样的客套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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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在世,情缘难舍,对吧?
其实我们没有细细地摘录,其中这样的描写:“她喜欢野菊,喜欢野菊的精神,还因为它命很贱,就给自己起了个它的名字。我看着她,她眸子里浮着一丝淡淡的哀愁,但很美,一种清纯自然的美,毫无骄娇之气,这样的美很容易从眼睛切换到心里来。”很能震撼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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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整个故事有点蓝色生死恋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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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芙蓉提点。是故事,却也是一个百分之百真实的故事。“胡乱抒情”可能用词不当,但这请抒发出来自己并没有感觉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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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长风 于 2011-1-12 22:57 发表
多谢芙蓉提点。是故事,却也是一个百分之百真实的故事。“胡乱抒情”可能用词不当,但这请抒发出来自己并没有感觉轻松。

理解的。有时候读到这些,本人亦不知道说什么。
相信事实胜于雄辩,真情胜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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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刘长风 于 2011-1-12 21:46 发表
多谢各位,只是胡乱抒情,有污慧目。


刘兄谦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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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植物虽没有华贵雍容,但也没有萎颓之气,虽然命很贱,却极其顽强,不管怎样恶劣的环境都可以随处发展壮大自己的生命。

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样说的。

  大步迈向明天

  还年轻啊 无需回首往事

  为了不被呼啸的北风卷起

  向冰冻的双手呵口气

  让冻僵的身体温暖起来吧

  抱怨生存的艰辛痛苦之前

  想想野外的小花尽自己的力量生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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