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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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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5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常听到一些问题,诗歌是为你自己而写,还是为他人而写。好像为自己而写是没有道德的,为他人而写就是高尚的。这个“为他人”的写作是不是为“阅读者”而写作,为阅读而写作。难道审美首先就是为了有意获得普遍的赞同,而赢得鲜花?在那种策略化的写作态度下,掩藏着什么?而实际上,我们将受到审美怎样的处罚。
        现在道德加进来讨论,非常好,我们看看道德是什么。
        道德无非就是好的,还是坏的;真的还是假的;善的还是恶的。于是,我们的“好”从哪里来呢?善作为一种行动的结果判断,对自己好的就是好的,对自己坏的就是坏的。我们看到这个“好”,在生命的“本原机制”中,其最初和服务他人有什么联系?
        为什么过去说“人之初”性本善。事实上有多少人理解“人之初”的意思。“人之初”是人的意识觉醒,比旧石器时代还要古老的“人”。那时的“道德”是个体觉得的对自己的“好”,所以中国神话的上古之“德”,不是后来的社会道德,而是“人”生存能力和空间的开拓性,即智慧和力量。
        真是什么,真也是判断,即“判断”对“被判断物”的符合。它同样是个体对行动结果的判断意识,而判断的真就意味着个体,从中收益于确证。于是真和好获得联系,真的就是对个体善的。反之,假会导致个体行动的错,而带来个体的损失,为不好,为不善和恶的。
       现在我们知道道德的原来面目,那么“爱他人”是怎么被演化出来的呢?其实“爱他物”也是一种先验机制,其表现为人的“需要”。爱的实现,是“他物”和“本己需要”的符合性。但是“他人一定是爱自己”的假设,就绝对是一种荒谬,就好比所有的物质对生命都是有益的荒谬。必须加以强调的是,“爱他人”与“爱自己”都是人的本能,只有两者统一了,符合本己的需要才是爱的“真值”。   


     一、本原的“爱他人”是一种“共通感”。

        共通感在美学上也叫“同情感”,这个同情感不是怜悯。当一个人从外物中,获得“外物”对他的好,就建立其命运的共通性,而进入“爱外物”。我们看到这个“爱他人”首先是个体感到“外物”对自己的“亲己性”,也就是爱他人首先是人的亲己。比如母亲对孩子的爱,被孩子“爱自己”的机制(生存本能)所默认,于是孩子爱母亲。
       “爱他人”的诗歌首先表现为“他人”对自己的理解,进而爱起来。
       现在回答诗歌交流,不能“爱他人”的事情。如果在批评中,连作者的文本究竟在说些什么都不清楚,就胡乱给出一些批评意见,这“爱”确实是很没有说服力。于是,就总也爱不起来,自我的个性者还在走自己的路,文学批评总是在失效。

        二、泛爱的博爱是“爱世界”。

        大爱者的典型分子是情感狂热的人。大爱的能量很大,也就是冲动基因很强。当冲动不能在外界,满足或找到它施加的对象,在生存本能的指引下,把一部分或全部力比多(冲动能量),回撤补偿给“爱自己”。
        因为能量需要稀释,冲动通过艺术想像的机制,寻求满足。
        能量的大其联想性也大。如果说想象是图景,其实还不了解想象的本原机制。想象首先是关联性,这个关联性在概念表现为,“概念与概念”或者“概念和艺术物象”之间的逻辑推理和勾连。而概念是一种理念,在思想的跋涉中,最高的绝对理念是“自然、宇宙、世界、神”等各种变形,所有这些都是“无限性”。
        凡大爱者在稀释能量的时候,都必须通过“无限感”来获得满足。这个无限感就是人和世界的共通感,是审美的最高境界,即天人合一,物我共通,无我之境。当想象是图景的时候,大爱者的“空间”,即澄明之域,是异常开阔和完整的。
        因为能量灌注很大,释放时其需要的空间也相应大。
        “爱世界”就是“爱所有”,而“他人”也是世界组成,被含括其中。但大爱者因为“爱所有”,其对“异己性”的事物失去了保护机制。所以凡是大爱者最容易受到“他人”的伤害,比如耶稣和孔子。因为“爱所有”带有盲目性,是一种最大美的情绪催眠,而容易对“异己性”迂腐起来。孔子就是这样被嘲笑的,其弟子的“酸儒”也是如此,抱着爱世界,“死谏者”被皇帝杀头不再少数。
        如果我们说“大爱”就是“爱他人”,这种单纯性的道德观,在思想上其内部构成是非常贫困的。

        三、妥协的“为他人”写作,也是一种集体的情绪催眠和个体智力的退化。

        艺术的创造是多元化的创造,诗人各自呈现人生和个性的精彩。把事物圈起来,硬性地要求“为他人”写作,“为阅读”而写作,把诗歌捆绑在似是而非的道德上,究竟是什么事物。工人、农民和公务员的写作,各自有各自的价值观,如何“拉配郎”?
        美需要审美距离,一切人都为同一种审美观而书写,姑且说这种“为他人”的书写是不是一种策略化,其不用多久就陷入审美疲劳。物以类聚有一个限度,老实说我很害怕一个群体,害怕陷入一种价值观相同的人群中。因为陷入群体,就受到群体情绪的感染,而失去理性对本我的平衡力,变得狂欢起来,荒废时日。
        在一片欢乐中,个体智力的开拓性就受到催眠。更可笑的是,为了获得在群体的留守权,诗人放弃了自己的主见,把自己平均地分配给群体,而失去个性的菱角。个性的鲜花应该为自己佩带,诗人的荣誉是自己为自己争得,境界的生长是通过自己,并最先被自己感觉出来。
        那时,诗人在对自己的首肯中,而外面抛来的鲜花却让诗人陷入功利性,使行动变得优柔寡断,不那么果断了。名人是不好当的,所有名人都感觉到枷锁,体会最深。那时我们失去了自由,不得不虚假地道德起来,为别人所谓道德起来,而背后在哭泣,处处受制。
        还有什么智力可言,如果不符合公众的口味,不提供观众所需要的“程式化”写作,不提供虚假的道德,该怎么接近创造?诗人,当人们对你的意见不一,你最精彩。不要靠近赞美的海洋,它是艺术创造的侩子手。除非那是你感觉到的,自己对自己的实现。
        真正的诗人朋友不多,最大的朋友是他自己。在此以外他远离一切喧嚣的吹捧,也对群体的主张和规矩保持清醒。他最大地实现自己,扩张自己的世界,把思想的领地和艺术的形式,伸展到历史的边界。

        四、复杂化了的社会道德。

       社会道德既有本质性的好,也有本质性的虚伪,乃至邪恶。社会道德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得到阐述和展开的。我们在个体的本原机制上展开人的道德,永远只能是对个体的真、善和好。但是当我们把个体放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道德,作为社会道德就非常复杂了。

        1、道德的行动起始和结果。

        行动在个体的生命表现为生命的需要、求诉和冒险的冲动。一个小孩当他去尝试新的事物,是基于好奇或实际的所需。好奇本身就是需要。当他不知道行动的结果是什么,好与坏还需要以实际的行动结果为判断。
       人具有对经验的沿袭性,当得出一个好的经验,人高扬它;当得出一个不好的经验,人摒弃它。经验的沿袭性,不仅仅是在一个孤立个体中进行,而且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展开。
       比如,母亲对孩子的教导。母亲以自己的生活经验,教导孩子哪些是好的,哪些是不好的。孩子总是在违背母亲的教导,因为那些好的与坏的本身,没有以他自己的行动和结果为判断的基础。于是孩子和母亲的关系陡然紧张起来,这种情况很有趣,在孩子的成长当中,伴随着母亲经验教导的苦恼。对于孩子来说,很多鞭子就自然少不了。孩子是因为怕母亲不爱他,而被迫接受母亲的施教,但只要有机会,他就在违反母亲的纪律。
        我们看到,对个体的真、好和善,是以个体的行动需要为起点,以结果为判断的答案。没有经验的个体冲动,其又以代价的付出,来收获判断的果实。这个代价有时候很大,乃至生命,这是母亲不能承受的挫折。因此母亲也必然对孩子的行为施加影响,这是永远的悖论。长大了的孩子又以自己的经验,本能地沿袭过去母亲对他的做法,他不是学母亲,而是学他自己的教训。

        2、社会道德的一部分虚假性。

        现在孩子和母亲的关系,转变为好人和恶徒的关系。一个恶徒对某一行为的结果有过判断的经验,于是为了维护这一行动经验的私有性,以便他长期独自占有意识判断的果实,他为第二方编织了谎言。
       他会把好的,说成坏的;又把坏的,说成好的。如果这个恶徒是一个团伙,他把持了社会的统治权,那么他就为那些对于真相是后来者的人,设置认知上的混乱和误导。这种伎俩通常埋伏在教育中,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教育来洗脑,通过教育来剥夺对行动结果的判断权。
        中世纪的欧洲教会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乃至改革开放30年,西方在意识形态对我们所做的一切似是而非的误导,从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到东欧的颜色革命,都是这么回事。
        教会就是告知人的善,首先是爱他人,而牺牲自己。或者在没有取得行动的结果判断前,就告知佃农,“他人是爱你的”,你也就自然要爱他人,而且是必须的。这个先验的“爱他人”和“被他人爱”,成为了纪律要求被佃农遵守。于是“爱”的社会道德,成为了行动的枷锁,成为了对创造的枷锁。
        当人的行动权被剥夺,判断机制也被剥夺,对事物的认知权也被剥夺,最后连“爱自己的需要”也被剥夺。于是人陷入一种愚蠢的机制,一种彻头彻尾和野蛮的愚民政策。要想获得知识,必须通过教会的办学,教会通过教育和知识的垄断权,达到了他对意识判断果实的长期占有。在教会这个上帝的剽窃者之下,所有佃农生来就要做奴隶,苦役是上帝的安排,因为人杀死了上帝。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也是特权贵族对知识知情权的垄断。

        3、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社会道德。

        在当下的诗歌交流中,我们不排除多数交流是母亲和孩子的关系,但是也不能排除好人和恶徒的关系。于是唯一可以作为尺度的,就是诗人你自己觉得意见如何?
        诗歌首先是诗人自己的一种表达需要,而且要把事物的知情权交还给诗人自己!让她以自己的行动结果为判断,毕竟诗歌是精神的自由游戏。在所有的交流中,诗人的尺度只有他自己的主见,好或者不好,适合不适合,都必须通过他自己为自己的判断。所有评论者只能说,那是“我个人的意见”,不要侵夺作者的个人需要和判断的参与权。
        好的母亲是在一定程度上,让孩子以自己的行动结果,来提高他的认识力。文学评论只是告诉作者,我是怎么理解你的文本的,相左的意见要明确提出,那是评论者个人的经验。   
       我们这个时代的诗歌环境,远远离开了精神审美的本质,而投入到功利性当中。诗人忘记了诗首先是服务人自己的精神自由。写一首诗歌出来仿佛是为了别人的喝彩,被喝彩的才是好的,仿佛你当初写出来的愉快,就不是你自己对自己的喝彩。在这个商业化、名利化和技术制品化的社会,诗人保管好自己。  

       四、没有对自己的真,就没有创造。

        我们对“道德机制”作出了基本的澄清,现在说“道德的诗歌”,其创作本原机制更多是为自己,还是为他人呢?创造源于人对自己的亲己性,失去了对自己好,也同时失去了“真”。人对现实世界进行改造,就是创造,以符合人自己的生存需要。
        那种把诗歌强逼为“爱他人”,又异化于“为他人”而写,乃至为阅读而写作,在没有获得大爱的境界时,会不会成为一种虚假,一种虚情假意的策略。当诗歌不能被别人所理解,而孤独起来,其基本态度又是什么?至少有一样东西总在提醒我,不要背叛自己,对自己的背叛就是对自己的虚伪,就是对自己的犯罪。没有了我们对自己的真,就没有创造!
        渴望别人理解的诗歌交流,是基于审美是一种艺术者“假设的普遍性”。即在获得一种思想后,诗人会主观地假设别人能通达、理解和赞成。但作为“抽象的个体”是孤独的,我们的本己是孤独的,于是人需要对“假设的普遍性”进行确证。
        当别人不能通达就是确证的失败,由此带出交流和隔阂。如果我们对“确证”抱以策略化,即在策略化中,为了获得别人的确证而诗歌,我们就在很大程度和可能性中,背叛了自己。我们不爱自己,越来越觉得虚假,自己变得越来越讨厌自己。
   
        而事实上,确证早已经在发生。
        因为诗人的思想是从经验中得到的,不是从自我的现实生活中获得,就是在思想史中赢获启发。精神强大起来的诗人们,往往是自得和超然的,他自己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因为艺术是超功利的,一旦诗人离开有限功利的审美态度,就陷入美感的失效机制,而无法自由起来,真理的本质却正是自由。
        艺术不再那么可爱了。道不同不相与谋,境界同样如此。思想和审美品位的退化,也是对自己的背叛。但是“世界”在补偿诗人的孤独,从孤独中学会丰盈自我,从孤独中走向世界。世界的诗人,在永恒中停伫,感召于它而成就无限的美感。这是缪斯对诗人的最大奖赏。

[ 本帖最后由 石侃 于 2011-1-9 06: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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