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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独立诗人面对自己无风的旗帜——读默白诗集《风在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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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左岸
  
  有人认为诗人拥有二条生命,一个是自然生命,另一个是诗歌组成的生命,我推崇这个结论。前者属于白日,白天的生命是有形的,他必须融入社会和生活中去,接受物质的碰撞与纠结;后者唯有在夜晚醒来,夜晚的生命是看不见的,他不需佩戴假面具,他极具个性,无所不能,小到在一粒灰尘上寻找往昔的岁月,大到在无穷无尽的宇宙空间自由翱翔,他会将白昼掩饰的自我找回来,会在自己的诗歌中毫无顾忌地哭泣,他会开一个人的独唱团,与故人交谈,同鬼魅伴行,心理学家说夜晚时刻的生命最妩媚,他的伤口像鲜花一样绽放。
  
  我说第二条生命不但未被污染而且不会消亡,有普希金的诗为证:
  
  
  
  不,我不会完全死亡—
  我的灵魂在遗留下的诗歌当中,
  将比我的骨灰活得更久长和逃避了腐朽灭亡—
  我将永远光荣不朽,直到还只有
  一个诗人活在这月光下的世界上。
  
  ——《纪念碑》
  
  
  
  由此看来人一生能有二条命,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当万籁寂静,大地酣睡,诗人独自咀嚼自己灵魂出窍的超感体验,其出神入化的美妙无法形容,非物质的东西将引领你抵达更高层次。
  
  毋庸讳言,上述的诸多臆想我是在阅读大连实力派诗人默白的新诗集《风在远方》之后的一次心灵升华获得的。
  
  诗人在自序中袒露自己喜欢带来黑暗的夜晚,他的诗具备黑色的神秘与简洁,《秋夜思》一诗的向度即是如此展开的:“我隐隐感觉/你离我越来越近,也离我越来越远”,一切似乎都隐去一切似乎又都近在眼前,一根针在子夜的舞蹈诗人可以辨别它的喜怒哀乐,甚至听到不速之客轻柔造访的脚步声,这首诗以爱情为元素,它隐喻的是所有的事物都是一种意识流,“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博尔赫斯语),佛说:“万法唯心”是也,心是一切原发地,也是所有故事的始作俑者。
  
  《午夜正好》是验证诗人对深夜描摹最精彩的诗之一。此诗从事物两个面去铺设,例如:“午夜也有清醒的花木鸟虫,以及爱情,但午夜/没有结果”,“风在高处,渐渐冷起来/归途上的人,渐渐走近/你不要害怕”又是一个对物象的“正负衬托”,一扬一抑,跌宕起伏,九曲连坏,使诗摇弋生姿中抵达客观与主观的矛盾统一,一波三折的效果焉能不打动读者。另外他向读者抖开的这些视觉、味觉、听觉上的反应是通过一个个意象来递进的:“星星的牙齿,陆续脱落/特别是在今天/无所依靠”,“静原本是很深的,你不要害怕它的诱人/或许走进去/你会爱上”,设身处地的姗姗诱导使我们在流畅的音乐节奏中甘心情愿与诗人一起高蹈午夜。午夜是最优秀的,它等待你的发现:“只要你推开窗户/它就会醒来开门”,让你走进童话般的世界里。这是一首通过浪漫主义色彩的覆盖,为人们排除忧郁、萎缩竖立追求自由、勇敢的建筑,我从这首诗里体会艾默生的感慨:“美的光辉……那就是从艺术作品所放射的人的性格的光辉”所具有的魅力。
  
  作为一个真正的诗人,他是每个夜晚的守护神:“我没有睡,一直醒在那张白纸的上面”(《冬天的早晨醒来》)直到黎明从他充满血丝的眼球中升起,默白就是这样一位自觉的诗人,他用诗向我们呈现“你不用喊/它会在明天的风中赶到”(《咏春的树》)这样一种虚怀若谷的笃定境界。所以才向我们坦露出“如果天要亮了/就只留下过去,让他们悄悄来过,再悄悄离开”(《沉没》)的本质情愫。
  
  我们说好诗歌都是陌生的亲人,它是我们从没谋面但一直期待有一天从远方归来的感觉,读默白的诗就有这种距离感,距离会产生美,尤其诗歌需要一种遥远的回忆与模糊的幸福;默白很好地运用了这种“情感转移”的敏感神经,唤起读者的普遍经验;他为诗集取名“风在远方”即是此意。这是他诗歌追求的方针大略,为诗歌写作奠定基调和找到倾泻他全部思想感情的喷发出口以及覆盖他灵魂的强大背景。
  
  法国诗人兰波说过“生活在远方”,我理解应该是异域的生活体验与诗歌所拉开的距离形成的新人类栖息地,“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南拳妈妈歌曲《牡丹江》)那样一种追忆与怀念的心绪(牡丹江应为诗人的出生地不远),才会有“我们在远方写作”(巴勒斯坦诗人萨义德语)为文学创作给予了崭新的命名。
  
  风和远方组成的意象在默白的诗里反复出现,为他的诗作涂上未知的神秘、辽远的清畅那样一种色调。
  
  “伤高怀远”是我国古典诗词盛行的意境之一,它的美学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地植入诗人的骨髓里去,成为历代诗人写作的法宝。从默白的诗里就可触摸到这种感觉:“曲曲折折的路,带走唯一的远方/每一次经过,每一个人/透过时间的玻璃,看/不同的风景,”(《四月的路》),对生命感叹、对命运的差异以平静几乎零度的情感凸显,这也是默白诗歌的魅力之一;你再读:“过往的,都在远去的脚印里/而我有的,就是——走路”(《挥手》),人生就是不间断地走路,无始无终,失去的会变为可爱,明天的诱惑使你无法抗拒,客观的写作是震撼读者的“先进武器”。
  
  如果说所有的精彩都在远方,那么风就是忠实的信使。风在默白的笔下变幻着各种角色,不是“微风,吹,自由/草侧身,不走”(《我有路过的风》),简约,明净,机敏的短句,就是“收完了玉米,也收完了风”(《冬天的村庄》)这样引领人遐想,再不就是风的秋天“在皮肤的呼吸里,不断地凉,不断地清晰”(《风从北方来》),一种朗阔的气息扑面未来,诗人并不遮掩秋风的肃杀,他直面“像注定的命运,落叶飘了下来/意味着,一切离开了盛开”(同上)的自然规律,反而得出“都会/在风的前面,却在时间的身后/悄然消失”(同上)心若止水的平静;得失两由之,而循环是生命不灭的赞歌,德国诗人诺瓦利斯对此作了形象的比喻,他说:“哲学原就是怀着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心有灵犀一点通,两位诗人随所处年代不同,境界却是如出一辙。
  
  伤感里揉进期待,忧郁中溢出明朗,是默白的诗具有回旋曲一样的蜿蜒起伏之美。我们不妨抄录他的《秋风不再停》一诗:
  
  
  
  幸福是幸福的过去,快乐有快乐的未来
  你不能左右,秋风
  会飘起长发
  不停吹来
  
  思念让水更瘦
  蓝天让云更白
  
  刚刚离开的,不仅有一场凉过的雨
  也有落叶。像爱一样,一起成长,又各自
  分开
  怀念,不再面对面
  
  不再面对面,就
  一直吹
  挤满所有的缝隙。天就更蓝了
  九月,就更远了
  
  读罢,我们不能不为诗人水彩画一样的晴朗景象所痴迷,他仍然采用“左右”或两级的写法:“思念让水更瘦/蓝天让云更白”,“也有落叶。像爱一样,一起成长,又各自/分开/怀念,不再面对面”,非得弄疼你的软肋不可,当然他对读者百转千肠的目的达到,就会抛出自己“树的方向是由风决定,但人的方向是由自己决定”的哲思。于是让风“一直吹/挤满所有的缝隙。天就更蓝了/九月,就更远了”读到这里,仰视大自然给予的馈赠,谁人不心胸豁然开朗,做深呼吸呢;所有历经之后的坦然或者对自己一笑是首先感染自己,就像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说的:“我写作只是为了增加自身的美”,然后再是别的。
  
  大家都知道,所有的文学艺术这要靠一点一滴来完成,细微的东西将决定成败;德国画家保罗•克利曾不无感慨地说“请用一根线条去散步”,线条既是一幅画的基础又是一幅画成功的关键,诗歌也是一样,对线条的天才运用,我们可以看到一首诗弹性的皮肤,接受它投过来的新鲜目光,甚至触摸到它奔驰的血肉;所有打击人感情的、生动无比的东西皆由此而来。素描在诗歌的表现上可以解释为白描,用美术术语来说,就是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凸显无数线条孕育的灵性。默白的诗就具备这种特征,无论是《乡村腊月》里“浪漫的白雪/那一片无声的,叫做纯洁/她的温暖/轻松地笼罩着乡村辽阔的原野”,“只见一户人家,躲在树林的后面/它卑微而羞涩/我深深地看了一眼/它仅仅透露出一柱炊烟”以及:“在大雪面前,我并没有说/今年比去年更高,今年比去年更繁茂”(《冬天的白杨树》),诗人动用几乎是黑白的线条,质朴地描述,自然,本色,诗人完全融化在里面,成为一部分,例如“有一群鸟,落下,惊起晚霞/而我,喜欢不动”,“夏日,水流不止/风吹起又落去,失去忧伤”,都有挥之不去的田园情操在莫名涌动,这种几乎零度的抒情更能撬开读者蒙尘已久的记忆,唤起纯净的美好,他从侧面反映了诗人的诗学观点,尽量客观,将诗的温度一再降低,以期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所说的“消极力”,在不动声色的推进中完成自己的主张。
  
  默白在《落叶多么平静》一诗里以质朴疏离的着色万木霜天的秋景:“顺着枝头下来/在果实以后,悄无声息地跟随/你,不再与风招手”,“落叶/多么平静/多么平静/平静的一生/消失了,不再悲哀”,写落叶的归宿平静、超度,毫无泣麟悲凤之慨,也不存在惜月怜蝶之苦,我行我素;切莫小看花草,它们自有洞天,佛语常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小小的生命,高尚的境界,这首诗通过叶片“一岁一枯黄”告诉我们生命是有限的,死亡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诗人也就在对大自然的不断调换镜头里完成了他自己的人生观:“风景是灵魂的一种状态”(瑞士作家阿米埃尔《私人日记》)。
  
  一位世界级的著名作家有过经典的说法:“一个成熟的作家至少有两枚以上的印章”。
  
  我注意到默白诗集里有为数不少的诗篇,风格偏于抒情,其实诗歌的本质是抒情性,而节奏是诗歌的生命。抒情是每个时代不可缺少的重头戏,他也是诗人向大众敞开心胸的最直接方式,读者能在瞬间与诗歌文本产生共鸣可谓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在这方面,十八、九世纪的许多大诗人的杰出诗歌给我们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和效仿的源泉,当我们阅读默白的《听雨落下来》之后,不仅想到博尔赫斯的《雨》,我们不妨比较一下:
  
  
  
  整个春天和今天的意义就是
  落下的雨,雨中
  水晶的花,开了,又落了
  天暗下来,不停地暗
  
  急切的飘落,滑过枝头,不是鸟,是碎
  一地的碎,哗哗流淌
  不是寂寞就是忧伤
  流淌,流淌
  成汪洋
  
  如果忘记五谷,还有什么期待
  还有什么花
  在涟漪上,生长
  当然是雨花,当然是
  
  当然还有它的果实,在上空
  当然还有等待
  此时听苏曼的歌声
  漫过所有一切
  
  ——默白《听雨落下来》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幕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博尔赫斯《雨》(陈东飙陈子弘译)
  
  应该说这二首诗刻画的雨景都相当精彩,赋有轻音乐感的节奏,语言简朴流畅,一路读下来,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它的魔力在于外景的雨与内在的个人感情很和谐地融入到一起,前者更多地将蔑视生物链上的微小生命予抱以尊重,后者以爱为轴心则向我们拉开了追忆的帷幕;一个呈现蓝调的忧伤,一个充满斑斓的温馨。
  
  这样的犹如蓬勃的枝条,无论分叉至何方,它的外扩力量是强大的,它是以新生和向高洁出发的;由此,我想到斯蒂文斯的一句话:“一个人在摈弃了对上帝的信仰之后,诗就是取代这一信仰的拯救人生的实体。”
  
  凡是好的难忘的诗,它的共同特性就是诗的品质非常优秀,它是一般人们修行不到的非常向往的偶像,与它们(诗歌)零距离接触,就会获得思想境界上的提升,使你在他们的诗歌里找到自己的影子,像久别重逢的亲人那样激动不已。
  
  再看波兰诗人切斯瓦夫•米沃与文中的中国诗人默白在诗的品质方面有相同之处。虽然角度大相径庭,但,九九归一。诗中所隐喻的人性的惰性之美却是遥相呼应,这种暧昧的“模糊性”袒露,散发着原木的芳香,它的迟钝反映反而更能激发读者的同情,从而实现了诗的价值,读者走向舞台中心,诗人在台下鼓掌。诗人的隐去才是最终的目的。请读原作:
  
  
  
  黎明时我向窗外了望,
  见棵年轻的苹果树沐着曙光。
  
  又一个黎明我望着窗外,
  苹果树已经是果实累累。
  
  可能过去了许多岁月,
  睡梦里出现过什么,我再也记不起。
  
  
  
  ——《窗》切斯瓦夫•米沃什(陈敬容译)
  
  
  
  
  
  夏日,水流不止
  风吹起又落去,失去忧伤
  
  花只有最后一朵,人间的事
  迟了,实际上还是迟了
  
  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
  他走在时间前面
  还是后面
  
  
  
  ——《疑问》默白
  
  我想这二首诗的品质在于艾略特的一个著名的主张:“诗人要将内心的情绪转化为一种‘客观对应物’”。
  
  郭沫若说:“节奏之于诗,是她的外形,也是她的生命。”
  
  诗的节奏如易经,本是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六十四卦的韵律流转,如高山流水,不一而足。
  
  庄子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阴阳是宇宙合法化的具体化身。换句话说,宇宙就是节奏的结合、分离、再结合。人类的全部宇宙观都是从对原始节奏的直觉中来的。
  
  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是阴阳;对于希伯来人来说就是二重节奏;对于玛雅人来说是三重节奏。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节奏。
  
  节奏是人类面对生活的自发态度,它并不游离于我们之外:节奏就是我们本身,它就是为表现我们而存在的。它体现了具体的时间性,表现了不可重负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节奏就形象和含义。
  
  长期以来,节奏形式在人类的思想表述中无处不在。
  
  节奏是诗的核心。没有节奏,一首诗就不可能存在。诗人写诗首先就是找到诗的节奏。这种节奏必须是语言的节奏、周围生活的节奏及诗人内心情感的节奏完全吻合的临界点。
  
  诗的作用就在于重新创造时间,过去成了一个流入现在的未来。世俗历法中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包容在诗的现实之中。
  
  诗歌之所以具备如此神奇的功能,就是因为节奏的周而复始的循环。
  
  我们欣喜地看到诗人默白在勤奋的写作中,属于自己的诗的节奏已初见倪端,你像《街角》一诗,就很有说服力,我们借此再重温一下:
  
  
  
  快乐的人和孤独的人走在一起
  匆忙的人和悠闲的人走在一起
  老人和孩子,男人和女人,走在一起
  树影班驳,夕阳西下
  生活,拖着他们,一路奔波
  像一条河流
  
  如果有一条黄狗
  如果有一处烧烤店
  如果有几张老旧的桌椅
  如果再有几杯冰凉的啤酒
  不动声色地挽留,不动声色地变换节奏
  
  告诉你,你也会停下
  坐下来,看着天黑
  
  
  
  意识流式的叙述,自然客体的描摹,使这首诗不但朗朗上口,而且在行云流水般的乐感中享受到黄昏带来的恬静与快乐,他平易亲和的气氛怎能不使你停下劳顿的脚步,加入到一起,谈天说地,莞尔披一身市井图再回家。
  
  卞之琳认为“节奏就是一定间隔里的某种重复”。
  
  梁宗岱在评述瓦雷里时说:“艺术的生命是节奏,正如脉搏是宇宙的生命一样。哲学诗的成功少,而抒情诗的造就多,正因为大多数哲学诗人不能像抒情诗人之捉住情绪的脉搏一般捉住智慧的节奏。”
  
  由此看来诗的节奏与细节有关,上述的诗就罗列不少市民俚俗生活的细节,就像电影中的蒙太奇被配上音乐那样和谐美妙。
  
  他的诗《栅栏》,也是别具特色,气韵流畅,律动滑亮,不信一睹为快:
  
  
  
  扶着阳光,扶着我,扶着
  委婉的牵牛花,不说话
  愿向上的日子,顺着梯子,不停止
  不藏匿
  
  茶色的阴影,一再静寂。爱,生动而清晰
  祈祷吧。绿,光阴,秘密
  我木质的心,感知暗涌的香,并看着你
  摇曳。奢侈
  看着灰麻雀、斑喜鹊和蓝色天空,多么的自由
  美丽
  
  可是,你多么的快!
  风,赶来,迅速地来,匆匆拂过
  晚霞。亲吻。别离
  无节制的雨
  
  哎——又一次,又一日,又一季
  
  
  
  我们说节奏的意义是统称,他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这首诗我们看到诗人站在原野越过栅栏释放自由心灵的全过程,色调多变,意象交错,充分体现了“它既有诗人的快感,又赋予读者期待和愉悦。这是因为诗歌的节奏富于变化,它的运动与诗人情感相融合,体现了诗歌的内在生命。而诗歌节奏通常表现在诗人对语言的运用中,其抑扬顿挫、一气流转以及停顿、复沓都使节奏产生美的效果。同时,不同的诗体及其表现也对诗美的表现有很大的作用。”
  
  总之,节奏应该是一个诗人的内功体现,一个好诗人的技术及对语言的运用,全在节奏中能看出来。这也正是绝大多数诗歌看起来很散的原因。
  
  所以说,一首诗的成功与否,看它的节奏就可以了,一个诗人境界的高低与否,也看看他诗歌节奏就可以了。
  
  我们再来看诗人默白的另一些很有咀嚼的诗篇:
  
  
  
  收完了玉米,也收完了风
  冬天的村庄,我冬天的村庄更冷更空
  我的村庄庸倦了
  我冬天的村庄睡着了
  它不收留一抹炊烟
  也不收留一朵云
  我的村庄抱紧金黄的粮仓
  我冬天的村庄盖上白雪的被子
  村庄啊,冬天里,你多么轻松
  你多么干净!
  
  
  
  ——《冬天的村庄》
  
  初读给读者的印象就是一副印象主义炭笔素描画,但是你再读几遍就会感觉它暗藏着一种情绪在涌动,它不但具备外在的旋律,更有内在的读不出的“音节”在作祟。这就使我们想起了意象派诗歌的一个重要理论,以节奏论为核心的诗歌音乐观,是意象派诗人紧紧抓住节奏这个诗歌音乐性的本质要素,提出以情绪节奏统领诗歌音乐节奏的自由诗理论,使诗歌外在节奏情感化和内在情感节奏化,并从体裁范畴提出了诗歌形式在情感表现上的独特机制。
  
  意象派的独具慧眼有别于单纯求诗歌外在音乐性的传统诗歌美学,从而对现代中西方诗歌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盛行不衰。
  
  我认为默白的这首诗除了追求绘画美和空间视觉效果和诗句本身带来的节奏,同时内在情绪的巧妙融入,正如哈代认为的:“诗歌是有节奏的感情宣泄。感情来自于自然,而节奏则可以通过艺术获得。”,从而推动了现代诗多方位,多角度。多空间的发展。
  
  文学创作自古以来有道说一定要做到“虎头猪肚豹尾”,这个规律,对诗歌尤显重要,它为一首诗的终极定调,是一首诗的心脏部位,或者说是灵魂出窍的隘口,读者会从诗的结尾体会文本的真实面目,进一步说,它给予读者留下思想空间,情感领地,是一首诗成败的关键。诗的结尾不是无端拔高,不是虚幻的提升,而是水到渠成的必然。一首诗的基调不一样,它的结尾运用技巧也尽不相同,有的以意象为结句,有的以叙述未结束,有的则以幽默讽刺为终点,有的是格言式的,有的是“拐角”特点,各式各样,不一而云。
  
  威廉•卡洛斯•威廉斯的《红色手推车》最末一句“旁边有/几只白鸡”采用白描写法,说到罗伯特•勃莱《潜鸟的鸣叫》结句“潜鸟的鸣叫升起来。/那是拥有很少东西的人的呼喊。”是深层的遐想,“世界是一本巨大的张开的书/在一颗未知的舌头上朝我微笑。”则是费尔南多•佩索阿《我在我体内像一阵薄雾》布置的尾声,诡异奇特,再看看叶芝在《当你老了》的处理:“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拉大空间,抵达永恒,普拉斯《镜子》的结尾“一日近似一日的向她浮现,像一条可怕的鱼。”比喻新颖,过目不忘;“我要从这里炼成花的语言,/一路开放,回到家乡。”是陈先发《最高:—献给华莱士-斯蒂文斯》的最后描摹,形象鲜美亲切,“像这样幽蔽的天才/我只能悄悄将他原谅”是朵渔《最伟大的鸟能飞多高》一诗的收句,幽默而大度,等等,举不胜举。
  
  诗人默白在对诗的结尾处理有自己独到的落笔,他的诗往往采取二律背反的艺术效果,一扬一抑,正负两极的意识被撮合在一起,有冰火的刺激,还有情绪的折磨,例如“可以收藏,但,并不意味/爱,是事实的真相”,(《莫若初识时》),“它就要谢了。谢了,依然是/——爱”(《一朵小黄菊》),“我隐隐感觉/你离我越来越近,也离我越来越远”(《秋夜思》),“在镜子的内外,一切都是新的/一切都在结束中开始”(《秋之歌》),这种跌宕的反差,不但带来诗歌自身的品质,同时客观冷静地揭示了辩证唯物主义法则,亦就是常人所说的“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这一技巧,既符合现代人的心理承受力,又引诱人们对未知的渴求。
  
  他的诗时空感很强,“在大雪面前,我并没有说/今年比去年更高,今年比去年更繁茂”(《冬天的白杨树》),“而我,站在风中/时间再不回头”(《我有路过的风》),“让三月的暮钟敲响,来世里/轻轻躲过今生”(《离》),“他走在时间前面/还是后面?”(《疑问》),“我走来/而你,已然不在”(《千山万水》),“都已来过/也,都将去”(《曲叹》),“得到,其实,就是尽快/忘记”(《得失谈》),我一直坚持认为,诗人都是为未来写作。它的意思是一些不理解的甚至错误的东西,在将来都是对的。
  
  在这里我想到萨特说:“生活中的事件朝着一个方向进行。我们讲述的时候从反方向进行。看上去我们是从开始讲起……而事实上是从结局开始讲起。结局就在那里,无形在场,是它给了开始以华丽而重要的姿态。”,无疑默白心照不宣地默默履行,其收效斐然,
  
  默白的诗,还有一点令我称道的是,他写的诗都很短,不敷衍趋势,写到佳处戛然而止,令人回味无穷,他悟出了诗歌的真谛,诗不以长篇大论为佳,关键写出诗的灵肉,你像庞德写的《地铁车站》总共两行,却成传世为杰作。
  
  读罢默白的诗,心灵受到一次难得的洗礼,这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
  
  我要给他的第一本诗集写一点评论之类,他始终推辞,可见其心豁达,志存高远,我说留一点脚印吧,也是对自己走过的历史一个交代,人要善待自己。
  
  我的笔我做主,我很执拗,这印证了弗罗斯特说的,“人的个性的一半是地域性”,谁叫我是大连人呢,所以写了以上自己读默白诗集的感受,“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佛家思想永远是我们的护身符。
  
  默白和我说过,他对以前写的诗不满意,我想不是谦虚,而是一个优秀诗人所具有的品质,不断否定自己,不断突破自己,才能使诗歌立于不败之地。诗歌不是我们的宠物,它是太阳。
  
  我知道默白此时的“阴谋”——完全的“隐耐与活动”(托洛斯基语)是为了布鲁姆在他的名著《影响的焦虑——一种诗歌理论》中曾指出的——所有的强力诗人都有一种“弑父”情结。因为,艺术的超越逼迫他们在不断创新再创新,这是一种不断走向高度的血性。
  
  
发表于 2010-12-1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读这样的诗评,让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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