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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感觉挪移>>
题记:对左岸的诗《九月结束时请再叫醒我》的第三次考量
黎巴嫩三诗人环坐在一碗美酒的桌旁,一诗人说道:“我似乎用我的第三只眼,看到这美酒馥郁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就像一群飞鸟翩跹于一片迷人的林间。” 第二位诗人昂起头:“通过我的内耳,我已听到这些轻雾般的鸟儿在吟唱,那悠扬的歌声沁入我的心扉,正如玫瑰用花瓣包住采蜜的蜂儿”。 第三位诗人闭起眼睛,双手上伸:“啊,我用手触摸到了,我感觉到它们的翅膀,恰似一个酣睡的仙女,轻轻对着我的手指呼气。”
这就是通感现象。著名作家钱钟书先生说过,“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舌、鼻、身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线……”。心理学认为,人类有机体分析器系统是相互联系的,大脑皮层中诸多的感觉神经兴奋点是相互作用的。当某一客观刺激物作用于某一分析器从而触动某一兴奋点时,由于兴奋强度和兴奋区域的关系,也可能引起其他相关联的兴奋点的兴奋,形成一种感觉引起其他感觉的联觉现象,即所谓的通感。
马上就说正题,那么,左岸的这首诗给予我们的是什么印象呢?这样吧,我们先来分析这首诗的结构。这首诗的首尾两端,实际是诗中的主人公已躺在玻璃棺材里了,而中间的内容,你说是主人公的自言自语也行,说是主人公的独白更可。--就这么简单,不过这也真是体现了诗歌讲究的是圆这个本质。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诗人就是从这个简单的结构中所敞现出来的强大,所敞现出来的精妙绝伦,所敞现出来的匪夷所思。我们知道,所谓通感,无非就是个别词句引起我们的感觉挪移,譬如说“你笑得很甜”,这就是通感。“甜”是用来形容味道的,这里却用形容味觉的词来形容视觉。再譬如说"红杏枝头春意闹"的闹字--可这都是单个儿词句讶?君见过大段大段的描写特别是整首诗引起的感觉转移吗?
左岸的这首诗就是,说了半天,左岸的这首诗就是。君是否再想想,你从哪里看到过戓经历过这种感觉挪移--特别是诗歌方面?沒有吧!这里引用我的诗思语录吧:"他写出来了,我们才知道.他不写出来.我们怎能大谈而特谈.人们大多是事后诸葛,恍然大悟后还要渺视一番."想想我们身边有无这样的人。他们沒有本事,他们还要显示,以展现他们的存在和伟大。可他们偏偏碰上的是我:具有这样的特质,沒办法。也就是说,无论你具有何等高位,我不仰慕你,你沒办法我,我还敢批评你,不然,我怎么还能成为我?(注释1)--哈,好像是特为这个事准备的。
还是言归正传吧--我们在前边说了,这首诗的中间内容是言说式的独白(大家是不是再温习温习这首诗),我们看到的是,诗中主人公躺在玻璃棺材里的沉痛(现实生活中絶对沒有这样的事吧),好,大家温习完了吧?
但给我的心理反应或感觉挪移是(这个感觉挪移非常的強烈,以至于有五六天的时间我考虑是否须要再写一篇感受,就是这篇),不管是否是我的主观,只是我有这种感受,别的欣赏者根本是另一回事,我不管,我只管我自己的独特领悟,如若沒有这个领悟,别人谁也不会写这篇文章,是吧?
我的心理感受是:一个思想者或者是精神分裂症患者,游走在夜晚的街道上,时而慢,时而快。昏黄的路灯一会儿把他的影子拉长,一会儿把他的影子拉短,时不时还从口袋里摸出小酒瓶,呡一嘴,夜渐渐深了,心里却唱着一首哀伤的歌--
我可怜的挑毛病者,你们是一群白痴,还自以为不可侵犯。
这就是奇妙的通感现象!这就是整一首诗所表现出来的联觉现象。
这样的诗写,是不是难度诗写?假设说,你沒有深厚的生活积淀与思考,这首诗的结构你也想象不出来,哦,我可怜的两只眼睛啊!
你能写得出来吗?
别走,还有下篇--(难度写作之四)
注释1:<<我的诗评观与感言>>
附左岸的诗:
《九月结束时请再叫醒我》
左岸
忘记写遗嘱,我的没入无人知道
我因第一次听见我低眉的声音
这心酸的快感
终于能一人独享。止不住朝自己敬礼
多少年了,一再被变异的生活
阉割,我甚至想不起来我曾经热爱的车床
那为一首歌献出的贞操
是否就是一代人最初的口型
不要责怪自残者
有多少人正在练习枪口对准自己的感觉
走在大街上
一抬手就会碰见一个假寡妇
但不会影响我要探究
什么离我的心脏最近。所以我决心逃进
一副玻璃棺材里。以安静地平躺着
从那么多
参观者的表情上,找到羞愧
九月结束时请再叫醒我
我需要耐心等待下一个冒名顶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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