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876|回复: 3

西安市是不是把警车用错了地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28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                    牛

    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告  从2009年五一假期起,西安市在全年29个公共假日内,向来自全国的自驾游车队提供免费警车引路服务,详情请登录西安市旅游局官方网站......。(5月26日  《大河报》)

   这是一条刊登在《大河报》第一版显眼位置的通告,不知道它是新闻还是广告?新闻也好广告也罢,我就不多说什么了。总之看了这一通告后,对于西安市的这一做法我对它也无可非议,政府能为当地的经济发展采取一些措施也是必要的。而我今天想说的是,西安市为自驾游车队提供免费引路服务,为什么非要动用警车呢?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权利也太大了吧?又是谁给了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这样的权利?是不是西安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调的也太宽了一点?警车是一种特殊车辆,它是用来维护社会治安的,是来处置社会上的突发事件,是来用于打击犯罪分子的,如今西安市把它用在这方面我看就有点不妥了。媒体时常报道说,什么什么地方又发生了治安事件,案件没有及时破获,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不是常常抱怨说:‘破案时会遇到诸多的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的警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话吗。既然是有限了,我们的政府为什么不把有限的东西用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去呀?如今你们何必要来摆这个谱呀。最后笔者还想说的是,西安市向来自全国的自驾游车队提供免费警车引路服务,平时是不是什么车队想要提供警车引路服务,拿出足够数量的钱也可以呀?我想可能会是的,要不他们为什么在通告中特别提出是“免费”呢。在说了,我们的政府部门动不动就用警车引路,这样会扰民不说,群众也会有意见的,政府的形象也会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的。

   为外地游客搞好服务是我们政府部门应该做的事情,政府还可以利用其它的一些措施。如:旅游旺季时,在主要的交通路口设立临时性针对自驾游车队的引路服务站点,利用社会车辆来我们他们引路不也是一种可行性的方案吗,何必非要动用警车来引路呢;在说了,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来做引路服务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案,既体现了西安人的素养也体现了当地政府以及市民的良好形象。这样做即不会扰民,也不会影响到政府的形象。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发表于 2010-10-28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偏颇,警车是维护自驾游车队的秩序,两种说法:
一、自驾游车队毕竟不是一般的面积占据,道路的人身安全按交通法必须是公安部门裁定。能听志愿者的驾驶员有几人?很现实的,你若开车便知道,交警毕竟是一种特殊的执行者标志。
二、越是旅游旺季越容易濒发事故,交警的事先介入有助于预防和适时处理。
这是从正面受益来看的。
如果存在浪费警力之说,我想比之更多的“大干部”下来基层而动用人力物力的宏大场面来说,这样的为民服务倒是更符合群众心意。个见,不涉及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8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地方安排的警力是有他们的特殊性的
只要不影响正常工作,又能抽调得出警力的
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这样的协调机构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0-2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木姐姐的说法,西安的交通 那个堵,就算警车也不见得能开道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5-6-16 19: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