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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具体分析一下中国散文尊用的主要内容,则又表现出了以下两点特色:
一是以“善”为散文之大用。我们知道,一切文学作品都要讲究真、善、美的统一,但从东西方的审美传统来看,西方好像偏重在美与真的结合,中国则更为注意美与善的统一,而且又以善为最先。譬如我们仅从造字的角度来分析“美”,就不难发现“美”是从属于“善”的。许慎《说文解字》云:“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在许慎看来,美与善同义,美的含义包含在善之中。事实上,这种美善相兼的思想早在孔子那里就已有明确体现。在《论语·八佾》中有这样几句记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据郑玄注,《韶》是颂舜的乐曲,舜以尧的禅让而得天下,并以文德致太平,故孔子称赞《韶》美,骨子里头就是推崇舜之德政。而《武》则是歌颂周武王以武功平天下的乐章,其曲虽美,但内容上不符合孔子主张的仁政,故《武》是美而不善。这就是说,文艺作品既要讲美更要讲善,而且善是放在第一位的。中国散文美学中的尊用传统,实际上也就是这种美善相兼、以善为先思想的反映。
二是强调散文的教化作用。如前所述,中国散文发端于实用,起初是直接用之于占卜或史官的记言记事的,散文的这一实用性质到后来则上升到教化功能,政治教化成了散文的最大实用。甚至有人认为散文应“以立意为本,不以解文为宗。”[2]把散文看成是“不朽之盛事,经国之大业”[3]。散文的政治教化作用已成了压倒一切的审美标准,对散文的艺术美则降到了次要的位置,这倒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另一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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