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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堕胎等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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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要:堕胎是人类最大的罪恶。试管婴儿、干细胞研究违背人类伦理。
  关键词:堕胎、人性、生命
  ……
  一、哪里才是生命的起点?
  当精仔与卵细胞结合成一个细胞,分别来自父体、母体的两段DNA缠绕成新的DNA开始,一个新的生命就已经诞生。这个新生命不是父亲的生命,也不是母亲的生命,更不是父母生命中的附属品,而一个是可以生长成为儿童、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的一个独立个体。每一个生命都授命于“天”。(这里的“天”可以根据各人的需要替换成“神”、“上帝”、“真主”、“菩萨”、“梵”、“老天爷”、“大自然”等等词语。)父母只不过是生命诞生过程中的载体而已。
  由受精之时开始,一个新生命的旅程已经开始!
  ……
  二、未出世的幼小生命的生存权
  “阻止胎儿出生,就是提前的杀人犯,在杀死已出生的生命,或尚未出世而加以杀害,其间区别甚小,将要成人的,已经是人。”——戴都良(Tertullien)
  我国有很多专家、学者也关心堕胎这一社会现象,但是也只是关怀堕胎的“妈妈”,关注堕胎对妇女身体的危害性,这方面的文章有很多,网络上一搜索,铺天盖地的。但是关心那未见过一缕阳光的小生命的少之又少。
  今天我们可以在电视、网络或是其他媒体看到很多双亲虐待亲儿子女的报道,大部分人会义愤填膺,公认那是一种人性中的丑陋行为。但是对人流则很多人会默许,无痛人流的广告充斥在大街小巷、电视里、网络上。难道小宝宝们没出世,大家看不到他们可爱的身影,于是就不认为他们有生存于世间的权力吗?
  谁给父母堕胎的权力?未出世的小宝宝不是父母生命中的一个可有可无的玩偶,而是“上天”赐给父母的最珍贵的礼物。(这里的“上天”可以根据各人的需要替换成“神”、“上帝”、“真主”、“菩萨”、“梵”、“老天爷”、“大自然”等等词语。)
  每当看到为了赚几百块而扼杀一个小生命的黑心医院所做的商业广告,笔者的心都很痛,我们生活在怎么一个国度里?我们处身的世界是人间世,还是地狱?
  当金属在母体内将小宝宝身首分离的时候,当不知名的药物在残害着小宝宝的四肢、肺腑的时候,“父亲”、“母亲”你们良心能安吗?
  也许在更多的钞票、更好的婚姻等这些选择面前,一个小生命实在是不足道也。也许为了不让生活的秩序不被这一“意外”打扰,牺牲一个小生命非常的合算。也许为了不给家庭增加经济负担,这个可有可无的小生命谁又会去在乎呢?也许为了家族的荣誉、为了“父母”的社会地位,那小生命应该为自己的牺牲表示荣幸?!
  生命与生活的不幸比较起来,哪个更重要?
  父母究竟是婴儿最大的依赖,还是一个噩梦?
  一个小生命,没见过一缕阳光,他来到世间是因为父母不负责任的幸行为,他被迫离开世间更是双亲的亲手扼杀!
  ……
  三、把堕胎的罪恶和犯错之人区别对待
  很多“父亲”在决定堕胎之后,会产生负罪感,懊恼、悔恨、沮丧、忧虑、伤心、无助、失眠、做恶梦、产生失落感等等状况都可能发生,即使当时没有,在性情、人生观逐渐成熟了之后也会有。有的“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宝就被“拿”掉了,这种情况更加可怜。
  而“母亲”不仅有上述的严重心理问题,而且人流、药物堕胎对女性健康的损伤都非常大,并且有千分之一的机率会在人流手术中失去生命。人流还很可能造成不孕,或增加以后流产的机率。
  怎么解决这一问题?
  “无明”是罪恶之始,罪恶之源。首先是知识的补充,从生物学、伦理学的角度,认识到堕胎是一种错误的行为,认识到堕胎是对胎儿、对“母亲”极大的不公平。
  罪恶是丑陋的,但犯错误的人是很多是客观环境使然。经过宗教上的忏悔,通过对知识的学习人们可以洗涤心中的罪,重新成为一个纯洁的人。对错事感到由衷的惭愧和忏悔,是向善的重要一步。请不要为过去的错误而使内疚的情绪过分困扰你。所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真正”放下“了,真心忏悔了,也就是悟了。
  避孕,对于解决堕胎这一社会问题,虽然不是绝对有效的方法,也是相对最有效的方法。笔者并不打算进行节制欲望的说教,那是于事无益的,人类欲望力量的强大是超出主观意识的想像的。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圣徒”、都是“大德高僧”。
  请远离堕胎,只进行负责的幸行为,采取必要的避孕手段!每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四、计划生育与生命权
  我国古代就有很多蔑视生命的传统。各种古怪的打胎药、各种离奇的堕胎方法;饥荒年,穷人们普遍性的易子而食;各地普遍的溺女婴习俗。现在又得加上一样,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笔者也赞同。各地都有官方对二胎妇女打堕胎针或其他什么方法堕胎的记录。可以说这政策出发点是很好的,具体执行的时候很多手段令人发指。究竟国库收入的增加和生命权哪个更重要?
  生命是人类最大的权利。人们幸福感、财富的增加,国家和民族的强大难道就可以超越人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了吗?社会或政府,也不能为了让“一些人”过得更好,从而剥夺“另一些人”生存的权利。
  ……
  五、试管婴儿、干细胞技术、克隆人
  当卵细胞受精开始,一个新的生命就已经诞生了。这是笔者的观点,所以试管婴儿、干细胞技术、克隆人很不道德,因为在这些事情的过程里会有很多胚胎被人为的抛弃,这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西特勒用工业流水线、用毒气室集体收割生命也不过如此而已。只不过一种是看见的罪恶,大家都谴责;另一种是没看见或假装没看见的罪恶,或自私的、或事不关己的选择无视。
  有时候,笔者对“人性”充满了悲观。究竟是人类充满了罪恶?还是笔者的部分思想过于理想化了?
  ……
  六、结语
  堕胎是一种罪恶,但是犯罪的人类仍然可以得以救赎。方法是宣传正确的生命观,促进避孕措施,对那些或合法、或非法的堕胎渠道进行整治。目标的理想结局是做到:不为了让“父母”过得更好,从而剥夺小生命生存的权利。
  有一个日剧《14岁的妈妈》,讲述了志田未来主演的女中学生顶住种种社会压力坚持孩子生下来的故事,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剧情挺感动的,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
  参考文献:
  《天主教对堕胎的声明》(保禄六世)
  《佛教反对堕胎的现代意义》(释恒强)
  《塔木德》
  《圣经》
        ……
        (2009)
发表于 2010-8-21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人流,社会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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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口泛滥成灾,和洪灾也没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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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可怜那些已成人而被谋杀的孩子,可这又是谁的错误与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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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性的随便,导致爱的不负责任,这些又该有谁来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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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小生命,没见过一缕阳光,他来到世间是因为父母不负责任的性行为,他被迫离开世间更是双亲的亲手扼杀!”

该骂的就是这些没良心的男女。

[ 本帖最后由 妙妙 于 2010-8-21 07: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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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父亲”在决定堕胎之后,会产生负罪感,懊恼、悔恨、沮丧、忧虑、伤心、无助、失眠、做恶梦、产生失落感等等状况都可能发生,即使当时没有,在性情、人生观逐渐成熟了之后也会有。有的“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宝宝就被“拿”掉了,这种情况更加可怜。

太抬举了吧?我看到很多人,做人流若无其事!

[ 本帖最后由 妙妙 于 2010-8-21 07: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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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一种行为成为习惯,谁能阻挡这种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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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而“母亲”不仅有上述的严重心理问题,而且人流、药物堕胎对女性健康的损伤都非常大,并且有千分之一的机率会在人流手术中失去生命。人流还很可能造成不孕,或增加以后流产的机率。

这个是百分之百。我楼下一个女孩,结婚后好不容易怀孕,又莫名其妙地自己掉了孩子。现在二年都足了,再没有怀孕过。怨谁?自己婚前贱呗!

我说:这是人流的后遗症。
而她婆婆还天天盼宝宝,看到我的二周岁多的孩子,总说:我们的活着,能和你女儿玩了。


[ 本帖最后由 妙妙 于 2010-8-21 07: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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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避孕,对于解决堕胎这一社会问题,虽然不是绝对有效的方法,也是相对最有效的方法。笔者并不打算进行节制欲望的说教,那是于事无益的,人类欲望力量的强大是超出主观意识的想像的。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圣徒”、都是“大德高僧”。
  请远离堕胎,只进行负责的幸行为,采取必要的避孕手段!每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个,大多数人会听进去。你把“性行为”写成“幸行为”是故意的吗?
当然你也不要失望,很多人不喜欢用安全帽。只顾自己爽,这才是人性的动物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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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是人类最大的权利。人们幸福感、财富的增加,国家和民族的强大难道就可以超越人最基本的权利——生命权了吗?社会或政府,也不能为了让“一些人”过得更好,从而剥夺“另一些人”生存的权利。

如此说来,我前些日子去扶贫的兰考是最人道的。每家都有二、三、四、五个不等的孩子。一个考上北京工商大学的女孩子对我说:她前面已有哥姐,怀了她母亲说生下来,好歹又是一条命。
我就纳闷:孩子那么,不穷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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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六、结语

  堕胎是一种罪恶,但是犯罪的人类仍然可以得以救赎。方法是宣传正确的生命观,促进避孕措施,对那些或合法、或非法的堕胎渠道进行整治。目标的理想结局是做到:不为了让“父母”过得更好,从而剥夺小生命生存的权利。
  有一个日剧《14岁的妈妈》,讲述了志田未来主演的女中学生顶住种种社会压力坚持孩子生下来的故事,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剧情挺感动的,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

感动,有用吗?现代人都麻木了。自己都养不活,何以对孩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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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1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热血沸腾,可又无能为力。我自己是结扎了,很想再要个男宝宝,这个遗憾也许要留待来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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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妙姐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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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中国政府对网络的河蟹政策。
“性行为”三个字在有的地方会被河蟹。
所以我改了。

改天要写一篇抨击这种愚民政策的文章。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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