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和梅花一直开着
——读邬云的诗
王建锋/文
对于诗人来说,每一个词语和声音,每一种段落和动作,每一丝光亮与眼神,每一只飞鸟,每一片夕阳,每一条河流都是他自己的。他们从这些人和细小的事物中慢慢站立、淘洗、反观,怀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风一般的姿态雨一般的情绪与它们慢慢地,反反复复地厮磨。于是说,爱成了诗人与所有人和事物最内在本真的关照方式。读邬云的诗,更加坚定我这样一种古典但却是朴素的认识。邬云的诗绝对不是一座华丽绚烂的花园,让你看到春天般的万紫千红;也不纯然是一片荒凉空旷的田野,让你领会秋天般的肃杀悠远,但这些诗又分明酌取了春天和秋天,还略微带着一点夏天的气质,最后大概是坐在冬天平静洁白的水面,怀想自己所有的往事。邬云的诗像一张张细细编织的网,带着许多柔软而稠密的心事,显得绵绵不尽;又像一个个自我生成的古堡,藏着许多原初的拒绝被询问的故事,显得自在单纯。从这两种意义,我认为邬云的诗是一种内敛的诗。
而诗歌本身是敞开的,它依靠词语言说。因而我的看法可能是一种僭越。不管是否如此,由于对邬云诗歌中所有人和事物的亲密,我愿意坚持这种看法,并且认为邬云的诗完全对应着19世纪的气质。你可以从中找到古典的秩序,也可以看出浪漫主义的色彩,还能读出写实主义的逼真和细节。而更加重要的,我认为,在邬云的所有诗歌的背后,树立了一个隐在的主人公,这个主人公有点像米勒《牧羊女》中那位略略低头背向一片羊群的女孩。不过不同的是,如果诗人自己是这位主人公,她应该是面朝向她的羊群,她的孩子,并且她面对的也不纯然是米勒那稠密得似乎是永远也化不开的暮色。
邬云的诗多写于离开家乡后的时空,带着对家乡的记忆,轻轻体现出由乡村到城市,又由城市到乡村的互动,在二者之间摇摆、互证和相互寻找;而给邬云诗歌最大最深影响的,不是城市经验,而是乡村生活。她的诗歌之大部分似乎都在追忆、怀念那一方令人心动的被绵绵大别山包围着的如同莲花宝座般的小镇。小镇的自然、风土、人情在诗中弥漫得如一幅幅诗意盎然的图画。弥陀这个名字,肯定没有经传历史,也没有登上中国地图。它在整个中国的历史、文化和地域上都找不到自己的身份,但却是诗人全部内心生活的源泉。弥陀在她的血脉和生命中不比任何一个地方逊色:“三月的弥陀/彩虹化作了栈桥/打细花洋伞的村姑走过/背青竹背篓的汉子走过// 花伞掩不住羞涩的笑/背篓背不起相思的鸟// 三月的弥陀/随便哪一座山都是竖琴/轻轻一弹就倾注绿意/随便哪条溪都是长笛/轻轻一吹即一片葱绿//……山是你的山水是你的水/你可以循月声而来/可以驾虹霓而来/可以尽情敞怀/可任树木生长/任山风抚爱”,这是一种古典的秩序和情韵,完全能够让你沉浸、激动于其中。我们从中可以读出徐志摩的“康桥”和戴望舒的“雨巷”,也还似乎能读到王维的闲淡和苏轼的诗情。实际上,在这首诗诞生的时候,弥陀还是基本封闭的。它要通过三个小时的汽车环环绕绕盘出大山、到达县城,再通过两个小时的汽车到达安庆,才能接近长江。因此,长江的水浇灌不到它,中国整个的地脉和文气控制不了它。上个世纪80——90年代之交,弥陀的儿女几乎是披着中国古代以至现代文人一贯披着的爱情幻象般的蓑衣按照太阳每天指示的时钟背靠着青山手携着溪水劳作耕息,守护着自己的心灵幸福。正是要读懂这种乡村生活的自在性,你才会读懂邬云诗中频频向你献出的花、鸟、田野、麦浪、阳光、云朵、青山、溪水和河流等等。在诗里,阳光是纯粹的阳光河流是唱歌的河流;鸟有鸟的语言云有云的心事;割麦是生存的途径野花是爱情的象征。
大别山的绵延隔开了山内的时间与山外的时间,使得山内的时间几近于“停滞”,也就是说山内所履行的是一种前现代的时间模式,这种模式就是四季,就是轮回,就是白昼与黑夜的交替秩序。人和时间完全同步,并同时间的节奏一同忧思。时间对人没有压迫,这样对于山内来说,时间是可有可无的,一切时间性的东西都会空间化。懂得这一点,你就懂得在邬云的诗中,空间性的意象远远多于对时间的感觉。而她表达的时间感觉也是传统一以贯之的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在清晨睁开眼读书生活在夜晚安闲时偶尔会怀念相思;是在春天会感物伤春在秋天会多愁善感;人与时间的同步性使得邬云的诗歌质地一部分显现为纯然自在的土地性,她在自然地书写一个淳朴、自在的田园,“乡村的周围 古井和栅栏/小道上永远走不出家园的族人/ 她赤足跑过的童年历历在目/艰难的回首/纳鞋的母亲坐在回忆深处”(《苍茫时光》),“老家很平静地蹲在山坡上/那是老祖父戴着老花眼镜的形象/温馨的目光铺展着一条归乡之路// 有一种叫乡情的植物/ 缠绕在他身边 生生息息/老祖父是非往事 谈论古今/ 天井和晒场/ 乡音生长旺盛”《老家》。在这个田园里,谁都像亲人,而亲人至亲。她书写、回忆亲人的诗句尤其感人:“一队又一队的雁阵/从母亲头顶/横空而过/麦黄时节/坡上的麦子 黄了/而今夜 下弦月”(《母亲》);“如今你脊背生满植物/河流闪亮祖母的面目深藏难辨//六角头巾挂满水珠/田野骚动/祖母的右手紧握左手/很虔诚的样子/诱我涌出多年的泪水//深夜 怀念祖母/老屋的西窗一片潮湿”(《深夜 怀念祖母》)。邬云在写到乡情和亲人时语言变得非常朴实而清晰,丝毫不紊乱。在这一份乡土性中,一方面是没有工业、商业文明污染的纯净和快乐,比如:“绿林、白云和蝴蝶/在牛背上生存/所有生物快乐无比/庄稼们轮流坐庄”《麦浪》;另一方面又显现了土地本有的沉重和黯然,比如:“老家就这样朴实/一如新鲜的粮食 纯朴而清新/这刻骨铭心的滋味/喂养了不尽的乡愁”《老家》;“从此我沦为苦吟的诗人/以蜷缩床角的仙姿/细细割裂那呛人的泥土气息”《小阁楼》;我把邬云这一类情绪统称为“对于土地的乡愁”。对于邬云来说,我想这两种情感都是同一种质地,这便是水的质地:“抚摸一滴水的过程多么纯粹/远离一滴水的过程多么纯粹”(《深处》)。
邬云的乡土性持守着纯粹的本质,这种纯粹本质至少表现为两个向度,一是对于诗歌本身的尊敬和持守,二是对于诗意生存的构想和追恋。在邬云的诗中,你看不到人工的机巧和所谓的技巧。如果有快乐,那是自然的快乐,比如春天开始;如果有忧郁,那是自然的暗淡,比如秋天降临;如果有思念,那是自然赋予我们的情感;如果有杂音,那是因为土地本身还有不和谐;如果有爱恋,那是阳光、花朵和月亮告诉我们的,我们被光照过,所以爱会在心中萌发、起飞。所以,对于诗歌本身的尊敬和持守,对于诗意生存的构想和追恋于诗人自己,不是自觉的、有意的和造作的,只是从面貌上,她的诗显现为这样两条方向。邬云有许多诗句表达着前一种意向:“似乎只有不会唱歌的我/需要语言 需要诗歌/需要体验无歌的寂寞/因为我本身就是一首诗/且为一个人而作”(《我不是歌》),这是诗歌在自我挺立并自动抵抗喧哗和流行的伪歌唱;“我又重新回到边缘/回到我熟悉的诗歌”(《边缘》);“该怎样歌唱/在向日葵的光芒中我怀念诗歌和家园/我用手和嗓音呼唤阅读/让歌唱洞穿三种时间”(《阅读情结》)。关于后一种意向,是邬云诗歌中尤其珍贵的部分。她以“为你拨动第一声”来为第一部诗集命名,那是她想讲出自己心中的“高山流水”在呼唤千载难逢的“知音”。她诗集的第一辑全部因爱而生为爱而写,这些诗歌怀着绵密的情思踩着洁白的底色欲说还休,既羞涩又开放,既胆怯又热烈,既自持又坦诚:“在和你的对视中/我就要在语言的急促呼吸里窒息/我两手空空/羞愧难当”《梦得紧急时》;“今夜 我的诗献给谁/我的古堡为你而生”《今夜,红英献诗》;“所有的语言都成为渺小的装饰品/所有的歌声都附在没有水的黄昏”(《蝉》)。我发现在这一辑诗中,有着太多的音符,所有音符的跌宕起伏构成了一首首动听、委婉又曲折的歌。
这些音符有它的限定。一是因为空间被青山阻隔,这里面时间的实际性状是前现代的、古典的、或曰中世纪式的,也就是说这一方空间之内的时间性状不同于中国的“90年代”,更远离了世界时间在90年代的“后现代性”。二是因为邬云在写作这些诗时的“心理时间”决定了这一方地域内的时间性状在诗歌中呈现为密码,呈现为十月与诗歌联姻:“这是十月诗歌的季节/在爱情沉闷的日子里 时间/ 象一支绿色的音乐/从我们的顿悟间流失/我因此回到黄昏/……这是十月 诗歌的纪念日/在你留下的寂静的屋子里/我躺在河流的边缘/怀念你的温柔 我最辉煌的一天/在你留下的彼岸”(《边缘》)。这些诗句读来让我们感觉自己仿佛从纷纭混乱的日常奔忙回到了安定、温暖的家。由于对于内心家园的坚持和对纯净乡土的守望,邬云的写作没有参与到中国新时期诗歌擂台上最臭名昭著的“易代易主”而保持着自己的一以贯之的“自为自主”;她以一个初恋少女般的纯净的心怀和眼光解读并见证了她真实生活过的可能是中国大地上最后留存的乡村岁月。她把一个乡村的物质匮乏凝练成为精神上的丰盈。相对于中国诗坛上频频更替的高谈阔论,邬云持守的是内心家园内的浅唱低吟。
邬云的诗还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些城市的经验和信息,比如她会写到城市的高楼、大道和广告等等。她以一个守望者的角色来审视、反观和批评现代城市文明之弊。她写到一件摩登楼内的“男式衬衫”会想到它脱离了“文化”:“这样的领和袖/不能骑青牛西出函谷/也不能蓬头跣足批发行吟//……这样的摆式/不能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也不能微服私访体察民情”(《 一件男式衬衫》);“真正的向日葵死了/都市向日葵/在我心坎上撞击两下/就走了”(《都市的向日葵》),向日葵唤起的是淳朴的乡村经验,它表征着追逐阳光、蓬勃生长。——执着于土地才具有真魂,而这个都市里出现的“假象”,显然是失去灵魂的躯壳。她写进入城市上空的水鸟与机器的轰鸣对峙的尴尬,而提示对鸟之“精灵”的想念(《进入城市的水鸟》)。她对城市文明的审视和批评可以用她的一句诗来概括——“广告里滑倒多少少男少女”。这种单纯而朴实的语言蕴含的深意估计今天没有人会在意,因为现代人对包围自己的桎梏早已习惯和熟悉。在这样一种城市生活和乡村经验的相互牵扯之中,邬云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晕眩,而是更加深了她的“回归”意识。或者说,邬云的诗歌本在地内含着一种母性意识,而集中表现母性意识的,我认为是《鱼在八个月亮之间》,这是一首非常神秘的组诗,分八节,写得象征、抽象而没有痕迹,让人猜想。于是我只好猜想这是个一个生命从孕育到诞生的过程。鱼代表着生命的主体,月亮代表着母亲在八个月内所细细体会到的怀孕的希望、感受和幸福。从这首诗,我们可以看出邬云那很难被人读懂的内心细腻与博大,她可能没有张爱玲那样的华丽与贵族,但肯定具备三毛那样的绵密与柔软;她可能没有萨福那样的大胆与热烈,但肯定具有勃朗宁夫人那样的含蓄与温情。邬云表达的母性意识并不与男权和男性对抗,而是对于生命本身的尊重和开掘,是对于生命原始性、土地性的追寻和回归,她反复地写到家园和回归的意象:“我多么需要家乡的春水呵/一滴也行!在通往家园的路上/我已疲惫不堪”(《葵花的风扇》);“带着异乡人的心情回家/那么多的暮色使人忘记行程/而降临在地的冬天刚刚开始”(《另一次回家》)。而邬云更深的“回归”意识是指向历史和文化的原初性:“那是最初时光/那是最伟大的大同”(《万劫不复的时光》),是汉字最早造就文化的地方,(《汉字》)。
然而,这种原初是难得回去的。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努力回望。当现代人在自己的欲望洪流中失却自我,而最终不知所归之时,诗人告诉我们以常常回望的方式实现诗意栖居:“回忆冬天,回忆那个薄薄的冬天/一片孤寂的天空,紧紧贴着我,使我真实/……那时,你脸颊红晕,并渐臻完美/像梦中的玉米和诗歌,不可奢望/这一生的时光,静止或流动,清晰可见/因幸福而显得极度痛苦”(《回忆》),这个“回忆”中有神圣和期待,有河流和爱情,有闪烁的光芒、甜蜜的抚慰、纯粹的美。这种幸福洁净得像白雪一样覆盖。海德格尔晚期怀着深深的还乡情结,他在解读荷尔德林的诗时深情地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接近故乡就是接近万乐之源。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这种对本源的接近,绝非其他。……还乡就是返回与本源的亲近”。如果“此在”是不可动摇也无可奈何的“欠缺”,那回忆和还乡就是试图解救这一“欠缺”的最本己的也最可实行的方式,它朝向自己个体或集体的无意识实现打捞,不管捞起的是碎片还是整全,是金子还是树叶,是夕阳还是风声,都可以实现对于此在“欠缺”的某种缝合和弥补,而最终达到澄明与敞开。这条归家之路从冬天开始,抵达心灵,沿途开满了雪和梅花。当我们进入邬云的诗,雪的洁白和梅花的香气已然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口子,循此返回,我们读者也同样会找到归家的路。这样说来,邬云十多年来的诗为我们带来的,并不是焦灼慌乱的滚滚欲望与红尘,而是开满了雪与梅花的心事和道路。这是一条我们需要细细淘洗、体味才能读懂的心路。
(作者:王建锋,中国人民大学美学专业在读硕士。)
201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