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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直隶

[公告] 举报 紫穗穗同学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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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挪用了他人的作品,将修改建立在他人作品基础上,将思维建立于他人已经创作后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完全创新有别于原作品,不是抄袭是什么?

如果没有前篇之雪,你的修改从何而来?

抄袭是可耻的,为抄袭打掩护则是卑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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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穗穗一念,修改了一下原作品,目的,是让大家看看,与原作相比,这样是不是更合适一些。只是一种文字交流的方式。没有任何占为己有的想法。真的好心,没想到造成“严重”后果。其实,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只是个别人故意炒作。
世上有这样“抄袭”的吗?不要说穗穗这样水平的人,不屑于抄袭,就是我这样低水平的人,也不屑于抄袭那篇文字。

就此打住吧,不要在说什么了。

[ 本帖最后由 水边青艾 于 2009-12-12 11: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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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人修改,也该提前注释原作者属于谁,再为修改既彰显善意,又不失维护原创;我也说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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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就是原作者指明要妙妙找穗穗评他的作品。这是一个连贯的过程。看过前后贴的人,都知道,还要说明吗?正如,我这篇回复。谁都能看出是回复楼上的。还要我特此注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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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水边青艾,再问好烈火的轻云。说心里话,你们的名字都是一首好诗的题目,我看了都喜欢。

感谢水边青艾,也感谢烈火的轻云。我已经不想去辩解什么了,就到此为止吧。人生,本来就是赤条条的来去无牵挂啊,还需要如此计较吗?!

握两位,不如~~~一笑释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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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与你没有恩仇,本就萍水相逢,既无恶意,也无好感;从主楼开始,有了一丝恶感,从此而见,也就顿然冰融。
问好,认识你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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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水边青艾,本就没对他说话,只是阐述我的态度而已,也就不存在什么握手。也不想同他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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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09-12-12 12:04 发表
我与你没有恩仇,本就萍水相逢,既无恶意,也无好感;从主楼开始,有了一丝恶感,从此而见,也就顿然冰融。
问好,认识你很高兴!


呵呵,有时直言,的确让人讨厌了,以后我会更注意方式,毕竟作为版主,要更宽容些。我只是不想人误解我的本意。握!!事不辩不明。人不交锋,反而难坦开心扉。再握!!奉上好茶,给你和水边青艾。

冷水和鲜花,我们的生活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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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穗穗 于 2009-12-12 12:07 发表


呵呵,有时直言,的确让人讨厌了,以后我会更注意方式,毕竟作为版主,要更宽容些。我只是不想人误解我的本意。握!!事不辩不明。人不交锋,反而难坦开心扉。再握!!奉上好茶,给你和水边青艾。

冷水和鲜花 ...


从前我写字,不知加上原创二字,就有友人吟草阁每每代为编辑,更为讲解原创与转载的含义,时久,就自然谨守。更有旧友桑阳,每每说道做人与做文道理,更挺身于公道;从此得知,也便时以行之,尝为公平道也。
我此次只是就事论事,一路看来也知得了你的态度;彼此明白最好,你我本无个人之私,但文道亦如人道,稍不谨慎,就有祸端,还是仔细为是。
也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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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空,就用你们俩人的名字,写两首去。好久没有写网名趣事。:))想06年才来诗歌报时的快意时光。看来要温故释浓情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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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我作过记者、编辑和主编。
当然知道什么是抄袭。不会那么粗心的。多谢你的提醒。

所以才会常手痒,自作多情地给别人改文字。有时因此得罪人,有时因此交得一生友

以后还是要引以为戒。呵呵这个特点是缺点也是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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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烈火的轻云 于 2009-12-12 12:07 发表
对于水边青艾,本就没对他说话,只是阐述我的态度而已,也就不存在什么握手。也不想同他握手。


呵呵,那就让我尴尬一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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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来,吟草阁教了我原创与转载,桑阳教了我人文,润笔教了我做人,亦君给了我阳光,狼嚎荒野给了我走下去的勇气,从入网络起到今天,一直在学写字,学做人,虽然走到今天依然死性不改,大道两旁颇多故事之,岂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矣。
嘿嘿,罗嗦一句,人人皆有可学之处,取我所取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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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水边青艾 于 2009-12-12 12:19 发表


呵呵,那就让我尴尬一回好了。

还是我小器,握手吧, 但只是私人交情,我可是不改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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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紫穗穗 于 2009-12-12 12:18 发表
呵呵,我作过记者、编辑和主编。
当然知道什么是抄袭。不会那么粗心的。多谢你的提醒。

所以才会常手痒,自作多情地给别人改文字。有时因此得罪人,有时因此交得一生友

以后还是要引以为戒。呵呵这个特点是缺 ...


嘿嘿,我教过小孩子,连小学老师也算不上;以后多在底层生活工作。
一直也没人教俺写诗歌,自己也不敢学,见这有散文,也就附庸风雅,没事也好偷偷去读诗歌,饱饱馋虫。
代人修改原是善意诚恳有助人之心,下回多一小注,交友岂不更为便利~
问好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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