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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囹圄围困 于 2009-8-10 01:05 发表 呵呵
原帖由 雪烨 于 2009-8-10 01:14 发表 支持,支持! 希望说到做到,先把我多发那贴删了吧,我看着闹眼睛,害羞呢。
原帖由 雪烨 于 2009-8-10 01:22 发表 我觉得啊,删封贴的权限还是应该正常发放给所有版主,这是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的权限;要说担心什么,不如更多相信版主们,多立些条款请版主们自觉遵守,要比限制他们的权限更来得有自信,也合理得多。 不过我只是 ...
原帖由 雪烨 于 2009-8-10 01:31 发表 嗯,可我要是没用两个名字在一贴里回文,应该还是可以的。 所以我打算先用段日子这个名字~
原帖由 雪烨 于 2009-8-10 01:32 发表 其实我觉得删除的东西应该找技术员,似乎是可以恢复的。 从前我听某论坛头头提过,只是不知道这里可不可以?
原帖由 囹圄围困 于 2009-8-10 01:34 发表 繁文缛节,可有可无吧~
原帖由 囹圄围困 于 2009-8-10 01:39 发表 呵呵,那我去别处发帖就是乐~
原帖由 雪烨 于 2009-8-10 01:40 发表 你拿朋友来压人/我反对,我抗争,但我服从。 换名字去~ 那我下边换名字跟,还是干脆不跟呢?又怕自己憋不住~
原帖由 囹圄围困 于 2009-8-10 01:52 发表 渴望权力的女人不多哒~
原帖由 囹圄围困 于 2009-8-10 02:03 发表 你也说乐,你所做的,是在浪费时间~ 你所说的责任感,并不可信~ 很简单,你说的搂着老公和宝宝也是你的责任,而且比论坛里的这点儿责任大很多哦~ 为人妻,为人母,不尽职尽责,却跑到网上厮混,很不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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