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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行,是择马还是择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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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兴趣索然,是近期自己的心态。而最好的几个朋友相约咖啡屋小坐也一再找些理由来搪塞和推掉。

这周六,友电话说:友小坐并不是仅为一见而见之,有的人经常见而无所得,而偶尔一见,有的人相坐小语即有心得。现在本人就有大心得,对与错应该如何判断,得与失应该如何放下,前者强调的是方法与策略,后者是心态的正确对待,自己确实是有一些想法的。故请你来小坐之,共语之。

于是再赴之。一友谈到:在迷迷糊糊里我们取得成功,然后找到一个事后分析而得到的结论,其实这归纳的结论与事实上的成功相差甚远。曾经以为自己发现了一个独门武器,可以玩得刀光剑影而水泼不进。但困惑的是,为什么这样的武器依然不会让人像孙子兵所言:守则立于不败之地,攻则立于可胜之时?面对错误与失败时,我在不断的反醒着,何为所求,亦何为不必求?

一友应道:按风浩荡曾戏言写文字最基本的就是三段论: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将这三段论融汇于心,熟稔于心,自会存妙处。自己坚持文字总结已经近一年时间,将每天的功课做到简单之极,已经就像一篇模式相同的公文啦,这时反感觉到收获越来越大。事情取得成功,往往就是把事情弄简单想简单,把简单的事情坚持做下去做到位,并且不断的做好。这样的才是真正的成功。不然,为什么香港大享李嘉诚文化并不高,经商的一些理论也并不高明,但他却稳如磐石,在风风雨雨的商业战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并不断发展壮大呢。其实说穿了,只是千变万化里他感受到最基本的东西,然后牢牢的抓住不放松。坚持,然后简单的重复,就收到效果。可能对别人来说,这太笨拙,太简单,就像兔子认为跑步对它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特别又是与乌龟一起比赛,那更是小儿科啦。于是兔子不好好的在跑道上跑,反绕起迷踪步法,在树林里以一梦行千里,简单的事情弄复杂以为是艺术,其实倒是那乌龟一步二步三四步,步步在坚持,步步在继续,不偏不倚的做简单的事情,到了最后胜过兔子。

一友回应道:骑马找马,是世间俗语。放在这里来理解,其实就是树立了大方向制定了大策略。人若远行而志图高远,那自然要找马,特别是千里马。其实先去找千里马就是一大错误。不要认为自己是伯乐,更不要认为自己火眼金眼是孙悟空,一眼神上去就能看到好与坏,对与错。而应该去找马群。马是群居动物,肯定宝马在马群里当中。所以多方打听多方寻觅是马群而不能是千里马。马群是一个大范围,而千里马仿佛是大海捞的针一般的小目标。寻大范围相对是容易的,而去找那根针则太困难啦。即使这针是天上掉的大馅饼,给你拣到了,那你只是迷糊里得到的,你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你的成功的独门武器所得。就像你守到一株树得到了撞晕的兔子,就不要指望以后还会得到兔子一样的。如果你认为眼光不济,在一马群里分不出哪一匹是千里马,也没有关系,至少你随便坐上一匹,也可以行到好远的地方。

这友滔滔不绝,说的话让我猛然的大醒悟之。好道理,好道理。于是在咖啡屋喝茶之余,叫上服务生端上啤酒,斟上,而撞杯痛饮之。

这友继续说道:所以,先找到马群,这比找到千里马要容易。如果提高眼神的分辨能力,进到马群而再找到千里马,那就是大艺术啦。说大艺术,实际上是很简单的,你说是不是。有的人认为自己是伯乐,一眼就找到千里马,对马群根本不考虑,那说个实话,可能你没有找到千里马,找到的是一头驴。你左研究右分析认为这是一匹好良驹,温顺有耐力,虽然没有马跑得快,至少跑的时间很长。其实这里面就有大问题:骑驴当成骑马,以为快一步慢一步也能到远方去。最后你会发现,其实这驴一直在走,或一路小跑,但是围着磨打转转。累得它满身大汗,可还是在原地不动。

我的个乖乖,一时间把我听到大为吃惊。这道理说得太对啦。听着听着,我不停的点头。

友续说道:马群跑起来,那千里马就会跑在最前面,这时你找来就容易多了。如果马群不跑,那就要视它们是一窝驴。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只有跑起来才算。

听到这里,我更是有沐在风中的感觉。不由得饮着啤酒,而让红,先由我的脸,再漫延到全身去。好思想,好策略,好一个简单的确立而把简单的事情做好的想法啊。这次赴会,是我近期大收获矣。

[ 本帖最后由 风浩荡 于 2009-7-13 11:25 编辑 ]
发表于 2009-7-1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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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茜草竖耳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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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3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刚才自己设了套的,这回自己倒先绊上了。那么,这文字,茜草且呈上一些自己的拙见:
先说这题目,用二选一式问句,很容易引发阅读者往下读的兴趣。这一招,满分过关!
其二,主文。作者提到自己曾有个很精妙的“三段论”一说,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这与茜草平日工作所运用的思维模式不谋而合。在此帖里,茜草试着努力去寻找到这样一根清晰的线。如果按照题目的本义理解,无疑是一篇议论文字或类似的杂谈。然通篇看下来,发现作者行文多为记述或转述,并适时添加自己的感想,是一篇典型的记叙文。茜草且认为,这样的转述在节奏上不如议论文来得更直观明了,行文所表述的多为友人的观点,不知不觉中冲淡了文章的立意。如果作者所要表达的,是与友人相聚的益处及所见所闻所感,那么,茜草觉得,这题目便有待相榷了。如改成《周末,与友小聚有感》等诸如此类的标题,也许更为贴切。故曰:此招,有迷魂阵之嫌,茜草愿闻其详。
其三,纳闷的地方:作者缘何热爱这样半文不白的写法呢?如小坐之、大收藏矣等穿插在字里行间,让人有喝凉水时被噎着的错觉。哈哈,茜草直言,风兄勿怪哦:)
最后,必须肯定的是,友人所呈现的观点让人耳目一新,而作者幽默诙庇的文笔与虚怀若谷的心态更是让茜草饮羡与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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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一谢谢进来阅读本贴的文友。特别是春夜文友,提出如此中肯的意见自然是我要心领的事情。

按你的一二三,进行交流之。

一,你这是表扬我,我就不多说啦。

二,所谓的三段论,不是我提出来的,应该是喜欢文字的人基本上就了解到的。而这样的模块,如果熟稔在心,那么对写作公文特别有好处。但我在文字里引用这个写文字的三段论,实际上是一种发挥,即通过这样的思维训练,对处理事情,特别是决策层面是大有好处,不会造成胡子眉毛一把抓的杂乱来。而之所以多为友人的观点,也是用一种随笔的方式,或者是用道听途说的形式,不强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故有议论文的想法,但不用议论文当中,特别是立论文的写法。毕竟就自己的观点是不愿煞有其事堂而皇之言辞正确的写来。选用这个题目,就是突出在漫谈里而所获得的真正主题。友几位小坐,可能是实际上生活里发生的,也可能是我虚构当中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选取友人几位闲聊,是以对白的方式写东西。毕竟总是用独白沉思的法子写,就有些沉闷啦。

三,你所说的,那只能说明我与你的阅读与写作的文字用语的习惯不同。对文言文我是很喜欢的,但我还是较为注意的,例如过于文言的句法,过于生涩的字尽量不用。并且我也会注意,文言文的一些字或词也是偶尔一用,不会常用在一篇文字里。并且我也相信,不论喜欢不喜欢我这样的按你所说的文白拌合的写法,但是会读得懂的。再往下说,自己在阅读当中,特别是读到一些老前辈们,或我所喜欢的文字大师们也是爱这样的用,并且比我更厉害。我挺喜欢读这样的风格的文字。所以说,这是我的阅读与受影响之后的习惯。而你,其实就在回贴里也用了一些文言句子,例如:“此招,有迷魂阵之嫌,茜草愿闻其详。”“茜草直言,风兄勿怪”。倒认为,现代白话文,走得太快,偶尔的回顾,揣度学习古人的用法,对现代白话文是只有好处而无坏处的。若你喜欢现代白话文,按照现代白话文的什么主谓宾定补状等相关句法的规律或规定来写,会深深的感觉到这些规律或规定在有些情况是很不适合中国汉字的排列组合的特点的。要知道这些文字规范,是向西方语言的规范学来的。学的好处是使中国汉字的书写更加严谨细致周密,不好的地方,这些规范有些水土不服。

如果喝凉水,能把你噎着,那也不失有趣的事情。

祝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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