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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广告人的血泪史
文/囚雪
一.
“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是的,很多年前,我是一个广告人,现在还是。
一个出色的广告人,他的状态应该是这样的:即便熬几个通宵,回头还能坐在KFC,翘着二郎腿,看街上的美眉。我很向往这样的生活。也一直在努力着。
2001年,我到了广州,这个让我做梦都想的城市。当我第一次看见中信大楼的时候,那么高的楼,被埋在雨雾中,写就了一首情诗:“夜雨湿了霓虹,你湿了我的梦,我读不懂你。”,我把诗小心的珍藏,后来送给了我喜欢的第一个女人。
又是一个雨天,我和她一起下班,我没有带伞,正好她有,于是我就钻进她的伞下。那天的雨很疯狂,于是我也有点疯狂,我把手搭在了她的肩上,一直到车站。后来我送了她玫瑰花,说了我爱你,但她只是说好感动。她的手被别人牵了,那个人在她一次晕车后,买了一瓶开胃的药放在她手里,她说她接到药比那花更感动。随着感情的流逝,这份工作也岌岌可危。这是一个临时的项目,做完了,大家都得走人。她真的也走了,而我继续着我的找工作生涯。
那时,我和同事合租了一间房,房子很小,只能放两张床。没有应聘的时候,我就躺在床上看广州日报,特别喜欢看“每日闲情”,里面有很美的文字。
很快,我又找到了第二份工作,但很快,又被炒了。原因,没有原因。我仔细回忆整个过程,那天应聘的考试,我表现的很好。那是设计一个音乐CD的封面,我设计了崔健的第三只眼,画面有一只眼睛,发出耀眼的光,背景是暗红的黑,很有摇滚的味道。没想到三天后,要滚的居然是我。我拿着150块,穿过天河体育中心,那一带美丽的建筑群,是不是,要我说拜拜?
和广州说再见,和那个站牌“广州——虎门”说再见,那红色的字体灼伤我的眼睛,我很想哭的感觉。毛主席不是说农村包围城市吗?嗯,总有一天,我会杀回来的。
待续,广告之后,马上回来
[ 本帖最后由 囚雪 于 2009-5-22 12:06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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