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4256|回复: 33

[转贴] 逼良为娼 良不得不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19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巴东县洗脚女工邓玉娇,面对图谋不轨的淫官,愤起反抗,杀死一人、重创一人。邓女的反抗获得内地网民一面倒的同情和支持,有网民更惊叹「烈女玉娇,手刃淫官」。



话说事发当日,巴东野三关镇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外出用餐,酒足饭饱之馀,移师镇上梦幻城逍遥,看见正在休息室洗衣服的邓玉娇,要求提供特殊服务。玉娇表明身份,坚称卖艺不卖身。三淫官闻言老羞成怒,邓贵大竟取出一大叠纸币,掷向玉娇脸上,恶狠狠地说:「怕我们没钱吗?」然后上前两次将玉娇按于梳化上,欲霸王硬上弓。玉娇宁死不从,奋力反抗,探身取出利刀,一刀封喉,邓贵大当场毙命,另一恶官则受重伤。邓玉娇其后向公安局自首。
古有乐羊子之妻自缢拒贼,以死护节,流芳千古;今有烈女玉娇手刃淫官,以一敌三,宁为玉碎,不作瓦全,忠贞壮烈,惊震天下。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玉娇姑娘实在不输男儿郎。
当今社会,淫官姦幼女、商贾买春、明星卖淫,笑贫不笑娼之丑恶现象层出不穷。诸多女性或畏于权势,逆来顺受,陷入泥淖,难以自拔;或慑于暴力,垂泪以从,使凶燄暴长;更有惑于金钱,贪图享受者,自堕娼门,为虎作伥,令世风日下。和谐社会徒有虚名
惟邓玉娇虽家境贫穷,却自尊自强,铁骨铮铮,宁可昂首死,不愿苟且活。她虽为一介弱女子,却不为权势所侮,不为金钱所诱,面对强暴,奋起反抗,激浊扬清,拨乱反正,令贪墨好色之徒、奢靡咸湿之辈胆战心惊;而忠贞义节之士、洁身自爱之人则击节叫好。小人为之惊骇,君子为之惊叹:邓玉娇堪称女中豪杰,不愧为巾帼英雄!










牛刀:中国社会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


社会各界写了一封致公安部的公开信,要求立即无罪开释巴东烈女邓玉娇,有理有据,本人完全支持,并诚恳的希望法律界同仁和我的朋友秦宾大律师、我的私人法律助理孔亚楼律师一同来关注这起案件。如果有必要,我们将以公益行为,为邓玉娇作无罪辩护。

邓玉娇现在状况怎样,我们还没有得到确切的消息。除了新闻报道,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我们也还没有得到,因此,邓玉娇是否能够无罪开释,也还是前途未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界的努力将是很有价值的。

这起事件的起因,有一些公开报道。5月10日晚上,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等三名官员,到当地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要正在休息室洗衣的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还拿出一沓钱拍打邓玉娇的头,炫燿说你怕我们没钱么。邓玉娇表示,自己不提供特殊服务,但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她于是抓起沙发边的修脚刀刺向对方,结果邓贵大被刺中动脉及肺部,伤重死亡。

简单的看,如果被刺死的是普通嫖客,恐怕邓玉娇不仅早已开释,说不准还会授予什么见义勇为的称号给以表彰,可是,邓玉娇刺死的是政府公务人员,这就麻烦了。尽管法律上并没有说,公务人员有什么特权,但事实上是,受贿2000万的只是判了个无期,受贿几十万的可能免于起诉,于法不依的个案比比皆是。再说,如果无罪开释邓玉娇,那么,公务人员再也不敢去夜场,公务人员不敢去夜场,那么多色情场所都要关门,弄得不好,事关GDP保八啊。

再说,我的律师提醒我,法律只认同司法机关的调查,新闻报道不能作为邓玉娇是否可以得到无罪开释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将是至关重要的。种种猜想,虽不确切,却于理有据。中国的事情,往往会出现很多悖论,比方说,你明明知道房价太高了,却不得已非要去买,因为你买不到便宜的,地方贪官把所有购买便宜房的通道都堵死,你只能去买高价房。一句话:逼的。

邓玉娇挥起修脚刀,其实也是逼的。她不这么做,面对的就是三个贪官的凌辱。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把邓玉娇说成抑郁症患者,那就是在交易中语言不和引起的纠纷,从而否定三官员轮奸或者强奸。在轮奸、强奸、语言不和三个层次,巴东县公安局试图推到最后的性交易,暗示说,由于邓玉娇有抑郁症,三个官员语言不妥,造成邓玉娇主动攻击,从而抹煞三个官员意图强奸或轮奸的真相。

所以,社会各界致信公安部,其实也是逼的。但是,有一点不是逼的,那就是这三个贪官,去找特殊服务,绝对不是逼的,而是完全的自愿,甚至是强烈的要求。官员的腐化堕落,都是因为来钱容易,他们掏出一沓钞票拍着邓玉娇的头,那也不是逼的。习水的贪官去奸淫幼女,温州的贪官去私分房产,还有杭州苏州的贪官在开发商那里受贿,统统都不是逼的。官啊,你们为什么非要逼一个弱女子,用一把修脚刀来自卫呢?

其实,我也不知道,社会各界的努力是否有效,因为我们搞不清楚在这种腐化堕落的社会,还会有多少邓玉娇?我们搞不清楚,我们需要用什么来保护邓玉娇?我们搞不清楚,还会出多少邓玉娇?我们可以说,中国社会用正义来保护一个被欺凌的女孩,可是,在贪官的眼里,正义、良知还有法律,又值多少钱?

但是,努力是必须的。这不是正义与非正义的问题,而是普通民众对贪官的挑战,著名博客杨恒均说:你一个弱女子,竟然用一只修脚刀,给了我深刻的启蒙教育,你告诉我,在一个几乎都失去了理智的社会里,在面对尊严、自由和身体受到侮辱和伤害的时候,一只修脚刀,很可能比我的笔、我的电脑和我的博客更具有启蒙意义!难道就靠这个保护邓玉娇?

[ 本帖最后由 蓝色手枪 于 2009-5-19 19:5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下令把邓玉娇捆在精神病院的床上?

新闻背景:
  2009年5月16日晚9:30,邓玉娇朋友到恩施州忧抚医院见到邓玉娇,发现邓玉娇四肢用绷带绑在床上,面无表情。问她现在怎么样,她回答:他们打我,要我说自己得了抑郁症,这样可以免于死刑,也给政府出路。问及其它话题,她只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我就不明白了,是谁是谁下令把邓玉娇捆在精神病院的床上?医院有什么权利捆绑无罪的人?况且即使有抑郁症,这和正当防卫并不矛盾。更不能当精神病看!崔永元有抑郁症,那么他就会主动袭击别人吗?
  约束性保护?好一个约束性保护呀?人都被捆绑起来了,咋就又变成约束性保护了呢!真是名词天天有,今天格外新。
  一个弱女子遇到这样的状况精神能支撑吗?如此下去会把一个正常女子逼成疯子,如果真如此,这将是我们社会最大的悲哀!
  想问一下:受伤的官员被抓了吗?对他进行约束性保护了吗?依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正在发生的暴力强奸等犯罪,行为人为了制止其侵害,可以无限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倘若邓玉娇的案子能认定为是邓贵大强奸所引发,则邓玉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而不必等待法院认定。因此,警方称邓玉娇患有抑郁症,大有转移网民和媒体视线的嫌疑。而强行将其捆在精神病院的病床上更有非法拘禁之嫌。
  邓玉娇已被送入精神病院强制检查或治疗。以后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不敢去想。一个保护自己身体的女孩,最终很有可能或因故意杀人(巴东县公安局拘捕理由)判罪入狱,或因真的成了精神病人而被剥夺自由!
  一般而言,“忧郁症”不会严重到“完全丧失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行为人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从案发后邓主动投案等情况看也可印证。院方却对邓进行严格的“约束性保护”———手脚被捆在床上,强制输液,这种行为是否必要?是谁命令医生这样做的?
  邓玉娇只有21岁,在遭此人生大变之后,精神状况必定受到极大的刺激,难以平静,有些言行混乱和精神失常本是常理和病理之中。现在的邓玉娇理应得到家人和社会的安抚,然而却被限制行动捆绑“隔离”起来。捆绑“隔离”之下的邓玉娇,难见媒体甚至难见父母,精神状况必然会进一步滑坡。让人很担心在被羞辱欺凌、刃血突变和捆绑限行的三重刺激下,一个仅仅21岁的弱小姑娘,会否真的精神失常,成了真正的精神病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9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此案正在调查取证阶段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5-19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邓玉娇案,妇联怎么没声音?
文/西地兰
 
  写下这个标题,我就感觉特别燥心。
  邓玉娇案影响恶劣,各界反响极大。本来作为号称女同胞“娘家”,女同胞“后台”的妇联介入邓玉娇案是义不容辞,职责所在。但事过时日,烈女邓玉娇已“感染”上精神病,入住精神病院的状况下。各媒体上仍未听闻妇联的声音。奇怪得很!
 
  显然,各位还要我多费口舌,整个夹叙夹议啥的,罗列需要妇联介入的理由。那我就想问,一万个够不够?还需要理由么?是不需要罗列了,但帖子已经开篇。那就再侃几句。
   
  邓玉娇案和那畜牲东西有关,我又是个直爽人。难免说得些粗口,望各位见谅。从理论上讲我也还是算个文明人。
   
  首先,为中国女人默哀并悲哀!羸弱如西施,勾践贿赂夫差的性供品;美艳如昭君,大汉对匈奴性贿赂的和亲牌;多才如貂蝉,董卓玩物,政治下的逼良为娼;杨玉环供父子取乐。
   
  更多的普通女子,罄洛阳纸难书其悲惨人生。如今世风日下,贞节牌坊这一封建糟粕,任由世人践踏。中国男人历来习惯提上裤子,即感叹女人不守妇道。却从来不善于管理胯下阳物。每天裤裆里摇晃个东西,大有随时弹出的架势。
   
  诚然,很多人在为一口饭,一份订单,一张批条,一份鸡肋似的工作,宽衣解带,玉体横陈。任由男人们的精液横流。招商局素来在酒桌上谈判,在洗浴中心达成协议。招商局干部在修脚刀下死,也算落叶归根,功德圆满。
    
  案情已经很清晰明朗。干部提出特殊要求,遭拒绝,干部用人民币抽打邓,引发扭打!第二次将邓玉娇按在沙发上,邓玉娇才抽刀自卫。按照相关司法解释,此案没有作案动机的预谋,没有作案工具的准备。现场在对方两男人对一弱女子,这个力量悬殊的状况下。邓玉娇所采取的防卫措施,典型的正当防卫!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作为一个最普通的公民,唯有期待最终结果。
  邓玉娇案,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以点示面!某些人道德底线的溃烂,强权横行,对弱者尊严的践踏,对法律藐视程度可见一斑。邓玉娇案,我们希望听到妇联的声音。为了后来可能的邓玉娇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9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杀,杀少了,让畜生们有今生没来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9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了吧!有血性的老枪,牛刀?是否是天涯的那个牛刀!我很佩服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借用了这位屠夫的博客,支援所有存良知的中国人站出来

追风的土匪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fsrwg

与网友谈谈激情与理性,与恩施州谈谈和谐社会共建!(2009-05-19 06:28:43)   
   昨天有不认识的网友打电话给屠夫,说要来这里关心邓玉娇,这是一片好意,是一种激情,可屠夫为什么反对呢?因为没有理性的激情是愚蠢的表现!现在屠夫配合律师在一步步把事件真相逐步还原,逐渐让事件摊在阳光下。屠夫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屠夫凭自己的激情和理性,赢得了邓玉娇家属信任,赢得了医院的信任,赢得了律师团的尊重,赢得了全国网民们的认可!屠夫干这件事情,在猫眼看人最早的那个帖子里已经说明了,所以屠夫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所受到的压力常人无法理解,一开始我就知道有人会拿钱说事,所以屠夫有智慧,在筹足一万元路费的时候就要求停止打钱,这就避免了那些有心人士的操弄。再接下来做家属思想工作的压力不是你们常人能做到的,要让她们从排斥,警惕,顾虑,担心,害怕,走到对我接受,信任,佩服,放心,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是不可想像的一种痛苦煎熬,屠夫在做她们思想工作时,流下了几次愤怒,心酸,无奈的热泪,几天的不眠不休,每天大部分时间在崇山峻岭间奔波,当地帮忙带路的小伙子都为我流下了泪,他无法理解一个人可以为了信念这样糟蹋自己灵魂和身体。最后我的努力换来的就是让整个案件走向网友们所认可的方向,就是让那些有良知的律师来帮他们,屠夫做到超出了当时来的承诺,但屠夫可以做得更好,那就是用我们的激情和理性一起加入到整个案件中去,用我们网民的力量来帮助恩施州走向阳光,走向和谐。用正确的行动去唤醒更多网民的觉悟,大家用理性和激情把阳光照进整个案件中去,让事实还原,让网民和律师,让网民和政府,有一个良好的互动机制,良好的沟通渠道,一起促进国家法制化建设,一起构建和谐社会!只要我们有理性,有智慧,有激情,可以把一件很好处理的案件简单化,那就是把案情摊在阳光下,让所有的人看到真相,让所有人信服!而你们的网民代表超级低俗屠夫正在做这件事,凭屠夫在猫眼那杀猪手艺已经让猫友们有信心了,加上这次事件的表现,完全有能力做到!你们从女神的家属对我信任的眼神里,从女神对屠夫的眼里难道没看到吗?你们继续用理性和激情给我力量支持,而不是给我添乱,你们如果还爱我们的女神,你如果还信任屠夫,那就当一回孙子吧!让屠夫来做一回发声筒吧!我们只为了女神能早日得到自由!请不要用愚蠢的行动,脑残的言论来伤害女神和正在营救女神的屠夫!如果是这样,你们就是全体网民的公敌!是网络历史上的最可耻的罪人!你们就是中国最著名的脑瘫患者!

    请大家不要没事乱打屠夫电话骚扰,我都在路上,在一个三角地区来回跑动,一趟山路下来都要五六小时,时间和电池是我的命根子,你们要关心我就看看这博客,留个言!以后所有案件之外的发言以屠夫博客为准!有关案件之内的以两位律师发言为准,未经屠夫认可的都是谣言!请大家谨记!不要轻信任何弱智的谣言,比如屠夫跑到火星泡妞,比如屠夫卷走猫友一万多路费去找布兰妮,比如屠夫屁股长莲花,比如屠夫以前做鸭,比如屠夫是双性恋,比如屠夫是张柏芝初恋男友等等等!哈哈!



    屠夫在这里几天感受到了这里人民的朴实,这里人民的善良,感受到了恩施州经济的繁荣,感受到了祖国的伟大,感受到了以胡温为中心的党中央的英明!感受到了恩施州反腐的决心,虽然目前这案件出来给恩施州抹黑,但我相信恩施州领导有智慧,有决心,有能力处理好这件事!只要让阳光照进原本简单的案件中去,一切真相都会出来的。所有用拖,盖,骗,改,拒绝阳光的做法都是不理性的,都是经不起考验的,都是会被全国网民唾弃的,都是违背胡主席提出的和谐社会的理念,都是给整个国家,中央,给湖北省抹黑的行为!一定会激起广大网民的愤怒!只有让正义彰显,只有让真相还原,只有让阳光照进整个案件,只有让广大网民参与监督,这样才有一个好的结局,才能让全国百姓信服,才能符合胡主席的和谐社会理念!把这个案件做为中国法制建设中的榜样!把这案件做为和谐社会建设一个榜样,把这案件做为网络理性参与法制建设的典范!把这案件做为恩施州政府转变目前不利困境一个契机!全国网民等着你们英明的选择,等着你们选择阳光,等着你们选择正义,等着你们智慧的判断!我们需要你们从人文关怀,人道主义出发,让那个全国网民都在揪心的女神早日走向正常的生活!



选择好了吗?还要考虑吗?屠夫虽然是文盲,但我也是会选择最有利的阳光方案解决!

恩施州政府,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相信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求谁来置顶,悬挂各大论坛

为什么妇联没有站出来,同为妇女身,这种痛,难道难于领悟吗,我鄙视你,枉费代表全天下作为女人代言的妇联,今天南方日报还在报道说,已经定了邓玉娇故意杀人罪,我们这些身为远方的人们,那泪不停地流,这还是世道吗,中国,你让我们作为您的子女感到羞耻,请还我们生存的权力,让我们永远骄傲作您的子女,请还我们的姐妹邓玉娇一个公平的权力,生命的尊严,不要在让我们哭泣,为不知的明天怎样去活。

永远支援屠夫,替我们扫尽世间的嶙峋和狰狞,给活着一份名份,那就是尊严。

广东的所有有良知的人们高撑双手,不得到给出完美的答复,我们的呐喊一天就不停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还有下一次,会是谁无辜送葬,踢上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奶奶的。处级以上干部全拉出来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杀一个,有漏网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鱼过江湖 于 2009-5-20 01:12 发表
他奶奶的。处级以上干部全拉出来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杀一个,有漏网的

为良知联手,还世人活着的尊严,对那些鸟养的杀无赦,顶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权社会,女人不从就当去死吧,为这些姐妹哭下,现实生活真的很残忍,法律目前是保护强势的,也是背离了法律的灵魂,这个阶层的人物道德感尽失。

[ 本帖最后由 周飞雪 于 2009-5-20 09:09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枪正式发飚了。。
请问,你泡过几个洗脚MM??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既没有保护弱势群体的组织也没有保护手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20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枪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5-1-16 10:5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