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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兴中的“诗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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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赵兴中的”诗江湖“
文/蒋登科


在重庆诗坛上,赵兴中也许不是同龄人中最有影响的诗人,但他属于实力派,虽然他的作品并不算很多。他从1982年开始写诗,时间已经超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在接近三十年的时间里,他只出版了四本诗集《寂寞的纯》(1992、《木偶心中的秘密》(2003)、《十年江湖夜雨灯》(2004)和《小镇书》(2008)。列出这几本诗集的名字和出版时间,是因为我发现他的每一本诗集都在变化着,从虚到实,从大到小,最终落脚到自己的身边人、身边事,于世俗之中发现美,于平凡之中表达奇。这也许是他在多年摸索之后才找到的属于他自己的运行轨迹。

    兴中是学数学的,后来又教数学,按理应该是属于逻辑思维很强的那种人。但和他接触之后,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善于把握形象和思想的人,尤其是对于美,他有着特别的感悟和敏锐,哪怕一点点能够触动他心灵的人与事,他都可以绘声绘色地给你描述出来,让你沉浸其中。他曾经讲过他在一个小镇上的生活,他接触的那些人,经历的那些事,无论是酒馆里的豪饮,还是与“黑道”的较量,确实给人一种置身“绿林”之感,但那又是事实,使人觉得他对于生活的体验是深厚、细腻而且独特的。也许正是这些来自平凡现实、来自底层的体验,奠定了他最终成为诗人的人格基础。他无法摆脱对生命的思考,无法放弃对美的渴望,更无法改变“绿林”好汉般耿直、义气的秉性。这样说,并不是要证明赵兴中是个高蹈的诗人,恰好相反,他是那样关注平常和普通的事物,在最世俗、最平常也最为常人忽略的地方发现和表达诗意。

    赵兴中的诗,我总是想到“江湖”这个词。人们对于“江湖”的理解有很多,其基本意思是与官方、主流相对的“民间社会”,是广阔逍遥的适性之处,有时也指是非纷扰之地。人们常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内涵是指身处特定环境中,因顾及周遭人事的压力,常常做出一些并非出于自己意愿的事情。按理说,诗属于精神性的艺术,追求独特的境界,与“江湖”难以挂钩。但在赵兴中的诗中,我们确实体会到他的身处、他的体验、他的思索有点类似于“江湖”之人,带给我们一个形形色色的人间浮绘,一个特殊的诗世界。

    不过,赵兴中的“江湖”和“身不由己”的“江湖”不完全一样。他可以在自己的“江湖”中体会到真正的幸福,豪气,生命和梦想。他能够游刃有余地找到自己所渴望的东西,表达自己希望表达的情感与思想。

    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体会赵兴中诗歌的“江湖”意蕴。

    其一是特立独行的秉性。无论是行事还是写诗,赵兴中都不愿意随波逐流,更不人云亦云。他曾写过一篇文章《我和我的胡子相亲相爱》是说他和他的胡子的故事。年纪轻轻就留着一大把胡子,似乎和当下人们的审美习惯不很合拍,而且曾给他带来许多尴尬和麻烦,但他就是喜欢,一直坚持了几十年,仍然坚持着。他也有一首同名的诗,读过之后才发现,胡子在他那里已经是他生命的一种象征或者意象,“它遮住我的脸/让我偷着乐不害臊”,“它和我的皮肤相亲相爱/让我仰泳时海藻一样散开”。这就是他的个性,特立独行,但不自以为是。

在诗歌创作中,兴中也往往超越常识之外,书写人们意想不到的题材,表达常识之外的诗意。《赞美桃花时的迟疑》、《江湖》之类的作品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桃花在许多诗人笔下都是被赞美的对象,“人面桃花相映红”嘛,而兴中却对此表现出了“迟疑”。这体现了他与别人的不同:思维的不同,感受方式的不同。“江湖”是很少有人作为诗的题材来使用的,而兴中用了,而且写出了自己的味道:“我在梦中,误入江湖/拦截圣旨,违背道德的意志/在星星布阵的夜晚/我留下马匹在山上/我登高望远/我看见江湖没有边界/而每座山林都隐藏着英雄”,这是写自己,也是写历史,个中滋味,只有诗人自己明白。

    人们常说,创新是艺术的生命。但是,没有人能够准确地说出究竟什么才叫创新,怎样才能够创新。我个人觉得,用简单的话说,所谓创新就是追求一种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的艺术效果。兴中在诗歌探索之路似乎就是按照这个路子走过来的。这也许和他特立独行的本性有关。他总是生活在别人的想象之外,感觉之外。他的诗也是。当你正在关注和思考他在某一时段的创作时,他马上又给你抛出了一个新的东西,使你对他刮目相看,甚至难以捉摸。他一直在实验着。《小镇书》的《自序》中有一段话也许可以概括他的这种追索:“毫无疑问,中国的市场经济拓展了诗人视野的开阔,诗歌写作的广度和深度,对于每一个写作者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适合我的做法是从单一的抒情写作向着谨慎夹入叙事因素的写作转变,扩大文本容量,使得从日常生活经验出发的诗歌元素,有望直抵人类最现实荒诞境况的可能性进一步得到了验证。”他是个敢于挑战的诗人,只要自己认定的方向,他就要去试验。别人放弃了的,他可以坚持;别人坚持的,他往往又敢于放弃。所以,赵兴中一直给人新鲜的感觉,只要是爱诗的人,都可能无可选择地去跟随他的思路,寻思他的实验,走进一个独特的诗意世界。

    其二是浓郁的民间情怀。在赵兴中的诗中,我们很难找到几首以宏大叙事的方式来创作的诗,即使像《小知识分子》这样的大题目,写的也是他自己和身边的人与事:“在喧哗的人群中,小知识分子/是寻找安宁的智者/解读社会的良心/在喑哑的时代/他们又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小知识分子,你必然是清高的/你的善良和美德,贯穿/在良知和道义的真实里/你必须清高,而且有骨气/否则你不配称为小知识分子/小知识分子,大人格,小得失/你一生操守的格致/是中国五千年锤炼至铮的骨气”,把一个很大而且抽象的题材写得让人可以轻松接受,是因为诗人融入了自己的生命体验,融入了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不过,这样的题材在赵兴中的诗歌中是极少的。

    小处着眼,关怀民间是赵兴中诗歌的基本取向。我们很难把兴中诗歌的主题进行条分缕析的概括,他的诗涉及的话题太多,每个话题中都有他新奇的感悟。但我们必须肯定他在题材上的民间性追求。兴中是一个有梦想的诗人,但他不是一个高蹈的诗人。他的绝大多数作品都是取自身边的人与事,取自小人物与小事件。这一方面是诗人尊重自己人生体验的体现——他反对空洞,另一方面也是他艺术探索的一个策略——他追求与众不同的艺术效果。尤其是《小镇书》中的作品,几乎都是诗人生历程上的一个个足印,他以诗的方式把它们转化成历史、现实和生命的构成元素,并从中发现奇迹,提升品质,寻找价值。林莽在为诗集写的序言中说:“他对一个小镇的政治、生活以及人和琐事的记录,给我们展现了世俗而鲜活的现代底层生活的现场。他的笔下不是批判,也不是个人主观臆想的赞美与抒情,它们是独具灵魂的诗歌之作。他的笔法大多是调侃与诙谐的,这种清淡的心态,正体现了诗人不是站在等同的或是对立的立足点上,而是高于生活现实的俯视与客观认知后的关照。”他注意到了兴中诗歌的题材与写作姿态。

    这些作品新鲜,因为诗人的体验本就与他人不同,再加上他为这些人、事赋予了独特的诗的韵味,自然就无法被其他任何作品所取代。《一饮而尽》、《感谢》、《约会》、《小镇书》、《错误》、《中药铺》、《老爱人》、《自画像:1987》、《清明》等等都是值得一读的作品。之所以列出一长串题目,是因为这些作品都自成一体,难以截取其中之一行、一节来说明问题,不深入其中,我们很难领会作品之妙处。

试举《老爱人》:



    一对老爱人手握手睡下

    已无心亲吻,抚摸,说情话

    怕在梦中走岔,他和她甚至

    长夜里,比赛说废话



    手握住手,安静地睡下

    手心上的血脉,降温了

    他和她,从枯燥乏味的身体中

    把心灵之约抽干,相互取暖



    黑夜里,老爱人不失眠

    手握紧手睡下,像两棵歪脖老树

    根盘绕,枝绕缠,合力睁开眼

    看时间之磨,推出黎明的灿烂



这首诗真实得令人吃惊。俗语说,少时爱人老来伴。兴中写的这对“老爱人”其实只剩下了“伴”的生命元素,但他们仍然相依相随,相扶相持,延续着年轻时候的爱,甚至还憧憬着“黎明的灿烂”。这不仅仅是某一对“老爱人”的人生的体验,而是揭示了人生的一种必然规律,由“个别”升华为“普遍”。作品具有一定的叙述性,诗人的感情不是直接诉说出来的,而是在叙述过程中暗示出来的。这样的诗,整体性很强,一环扣一环,难以截取其中的部分进行解读。

    我们经常在探讨文学或者诗歌的地域特色,其实赵兴中的诗就是独具地域特色的。他的诗与他所生活的地区甚至一个小镇的历史、风情、文化紧密相关。我不敢说他的作品最终能够像沈从文的“边城”系列那样使一个小镇成为世人关注的地方,但我敢说,兴中的作品是独特的,别人所难以取代的。而且在这种独特之中,诗人不是哗众取宠,而是真正书写了一些关于历史、文化、现实、未来的思考,使你愿意去接近它们,并最终受到它们的感染,引发新的思索。

    其三是温暖的平民意识。由民间情怀引发的是诗人的平民意识。关于诗是贵族的还是平民的这个问题,在五四时期就开始讨论,一直到现在也还没达成共识。我以为,就精神价值来讲,诗是贵族的。即使是在很世俗的语境和对象中,诗人仍然可以发现和坚持艺术的高贵与尊严。不过,诗人的姿态可以是平民化的,他不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而是以怜爱、同情、欣赏之心去关怀那些细小的事物,关怀处在底层的人。

    兴中是一个具有平民意识的诗人,他向往宁静,他为所有令他记忆的人与事感动,他还从别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甚至存有一点遁世的隐逸思想。他曾在一篇题为《平凡的幸福通向哪里》的文章中说:“时代的喧嚣,正是寂寞的开始。窗台上的水仙,凭着一些雨水,给人渴慕或启示。而市场经济既是进步的阶梯,也是人们堕落的由头或依据。没有读者的图书馆,随处可见的腐败,庞大的社会,隐藏了世界全部的秘密。……我渴望有一天,雪下得很好,我推开窗户就喊,儿子陪爸爸妈妈滚雪球去,这纯洁的雪多么适宜我们平凡的幸福啊!我们要向它的深处修一条小径,去听一听花香中的鸟语,去朗诵古诗和童话的余韵,偶尔也幻想一下,晨雾中有神仙中的亲戚,为我们布达灵魂安宁的声音……”这完全是一种典型的田园式的追求,是那么平常,但又是那么高雅别致。所以他才写下了《我想写首诗打动我的乡村》、《乡村诗人》、《下岗以后回乡下种块地》等试图远离烦嚣尘世的作品。

    艺术永远都是梦想的。诗人无法真正离开他生活的环境,也无法离开他所熟悉的人。他的作品中充满对平民生活的全方位观照,也充满关怀和同情,即使是调侃,即使是讽刺,那也是善意的。林莽说:“他的诗中有意无意地透露着一个文化人对中国文化传统的展示和热爱”,这其实也是他对他所了解的那些普通人的热爱。

    平民意识绝不是低俗的同义语,而是一种低姿态。它可以使诗篇显得亲切,切近大多数普通读者。在《小镇书》里,他对小镇上世俗生活的模写,就渗透着诗人对小镇历史、小镇上的人、事和一个时代的关怀与反思,尤其是揭示了生命之丰富,人性之美丑。一句话,是揭示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生场景。

    在表达这种平民意识的时候,诗人主要采用了客观化的艺术手段,他叙述事件和人物,自己却隐藏在诗的背后,这样的好处是避免了空洞和说教,留给读者更大的阅读空间。但诗人的叙述是经过选择的,其间蕴涵着他的思考和判断,他对普通人的关怀,对一些不正常现象的思考,体现出诗人的善良与正直,也体现诗人特有的艺术机智。他的《酒窝》是这样写的:



    它不是五官,它是庶民

    它不巴结你,也不奴颜我

    它有学问,她是秘密的花朵

    它隐藏,它开着,但不枯萎

    它害羞,喜欢在五官中和

    但它不看眼的眼色,不仰鼻的鼻息

    酒窝的窝,不是耳窝的窝,你一开口

    说小乳房,它就笑了



    如果要谈这首诗的意义,恐怕谈不出什么。我们要说的是诗人的机智,他把一个很平常的现象写得那样活灵活现,生气盎然。首先是利用一连串的比喻,说明“酒窝”的外在特征和蕴涵的特性。其次是妙用文字,机趣地把“五官”之“官”与“官员”之“官”进行对比,于是有“庶民”的对应。“庶民”说明它很平常,很普通,但“不巴结”、“不奴颜”、“不看眼色”、“不仰鼻息”的特征又揭示出它不普通的品性;同时利用了拆字方式,揭示“酒窝”和“耳窝”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包含和泄露人的情感秘密的一个花朵,于是有了诗的最后一句“说小乳房,它就笑了”。作品显得机智、风趣,读后使人会心一笑。

    赵兴中建构的诗“江湖”当然不是真正的“江湖”,但也可以说是一个“江湖”的缩影。由于他借用了自己特有的经历,融入了特殊的文化和感情,使他的诗很难甚至无法被模仿,创造了独特的“这一个”,因此值得关注。

    赵兴中在诗中所写的题材大多是我们熟悉的,因此要建构这样一个属于自己的诗“江湖”是很不容易的。诗人应该是是花了不小的工夫。其中有两点特别值得关注。

    其一,对诗的文体,赵兴中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他的诗大多为短章,不喜欢使用太长的诗句,诗句之间落差不大,有一定的内在旋律。他始终把诗当诗来写,而不是把它当散文、当小说,因此,即使具有一定的叙事因素,由于有音乐元素的加入,也不失诗的气质。他的叙述是不连贯的(连贯往往是散文、小说的任务),而是形成跳跃,形成意象、情绪之间的多种可能的联系,最终形成绵远的联想。他甚至建构了一些戏剧化的场景,将人生剧场转化到诗中,诗中的人、物、事仿佛是自己在演出,而诗人则像个旁观者似的成为转述者。《夜景》就采用了这种有效的艺术手段,“月亮悄悄爬起来,查看小镇上几个失眠的人”,这是典型的诗的表达方式:



    一个因为受贿,胆颤心惊

    一个因为失恋,落魄失魂

    一个准备铤而走险

    蝙蝠一样练习避开障碍和陷阱

    打麻将的人,一声高喊:“碰!”

    这清脆、短促、尖锐的撞击声

    惊扰了隔壁天堂庵尼姑的梦境



短短的几行诗,虚实结合,写出了不同人的心态,写出了小镇的众生相,而且是黑暗之中的众生相。

    其二是奇特的想象。兴中抒写的人与事在很多地方可能都存在,之所以能够受到喜爱,是因为他采用了新颖而独特的切入角度,于熟悉之中加入了陌生的发现,或者在陌生之中发现熟悉的情感体验。失恋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事情,写失恋的诗也很多,但兴中不落俗套,通过特别的方式来抒写,就显得非常别致新奇。试读他的《失恋者》:



    像刚写出一个错别字

    擦掉了笔画:横,竖、弯勾

    还留着擦的痕迹



    一个错别字又像一场病

    打击你的身体

    痛,又无从说起



    像少女暗恋中的痒

    羞于求医,痒

    又搔不着,一拖再拖

    错!错!错!



全诗不着“失恋”一词,而是通过与之接近的体验来暗喻,书写失恋者的痛苦,读后使人耳目一新。这属于诗人在熟悉中发现了陌生。

    他所写的小镇生活,对于外人来说大多是陌生的,于是他总是试图在陌生之中发现一些别人也可以接受也可能体验过的情感元素,以达成和读者的对话、交流。下面是诗人的《自画像:1987》写的是诗人自己的独特体验,是很私人化的。但诗人在书写私人化体验的同时,也写出了迷茫中的寻找,而这种寻找可能是很多人都熟悉的。



    没长出这一蓬飞扬的乱须时——

    显而易见的标志:灰,忧郁,散漫

    很想骑马,但在八塘不可能遇见

    一匹马和一块可以骑马的草场



    乡间的农人在劳动,野鸟在飞

    一条土公路,伸向葵花,雏菊,桑

    蚕,四月,水牛营造的意境。喜欢

    把自己揉皱,像一团纸,像一个

    补考的中学生,在车站向少女求爱



    向往江湖,遇见一只乌鸦,引为知己

    用红铅笔打勾,为五斗米折腰

    像一个痛经的寡妇,苍白的脸

    无人抚慰,光明的事在黑暗中做



    借酒浇愁,想做诗人真不容易

    但仍坚持做以下事:看蚂蚁搬家

    蜻蜓飞翔,坐气包车进城,读通宵电影

    坐三轮出城,陪蝴蝶寻欢



    我把这首诗引用在这里,是想说明一个诗人是如何将个人性和普视性结合在一起的,是如何在世俗之中发现和表达诗意的,是如何在陌生之中发现熟悉、走向读者的。而且,我也在诗中找到了诗人向往“江湖”的例证。他向往的“江湖”就是民间,就是底层社会。如果稍微留心就会发现,兴中的诗中尤其喜欢使用“乌鸦”这个意象,这也许是他既投入俗世又不愿完全融入俗世的体现,黑色的乌鸦,有着不一定黑的情怀。恰如顾城在《一代人》中所说的那样:“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在兴中那里,“乌鸦”也许别有深意。



    为兴中的诗说了不少好话,但这并不是说兴中的诗就是完美无缺的——在谈论艺术的时候,我不喜欢使用“完美”、“最好”、“最优秀”等表示极端效果的语词。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兴中找到了自己的路,值得高兴。这不是一条通往大诗人的路——大诗人的视野往往很开阔,经历的风雨和思考的问题在很多时候是全局性的。但这是一条精致且别致的路,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路。我对兴中的探索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期待他写出更多的具有特色的诗篇。
发表于 2009-5-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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