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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个人的“诗歌报.南北对抗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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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出差在外,路过女儿所在的大学(她学的是英语语言文学),昨晚我与她吃完晚饭后就打开电脑,不禁哈哈大笑,女儿说:“老汉,你发啥子神经哟”,我说:“我平生第一次参加诗歌比赛,居然没有进入第二轮,你不觉得好笑吗?”女儿说:“这有什么好笑的,我们班上的同学都说你们现在这些写诗的人脑壳有毛病,有毛病的人做出任何事情都不奇怪”。我当时吃惊不小,没想到我那从来就大大咧咧的女儿,说出这么奇怪而又好像有那么一丁点道理的话来。看来我的女儿已长大了,看来我该服老了。人老了本不该写诗,只宜晒晒太阳、说说笑话。不过说笑话对我并不容易,荤笑话么?我不愿说;政治笑话么?我不敢说。正当苦思冥想找不到笑料,忽然眼前一亮,这次对抗赛不正可说说吗?我敢打赌,找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出一套比赛规则,如果比这次比赛规则更差劲的话,我愿将我“方”姓的头去掉,从此姓“万”,作为砍我真头的替代。
      搞笑之一。我把规则重读了一遍,并没规定某些人可直接进入第二轮,这好比《星光大道》的毕福剑或《我爱记歌词》的华少、朱丹,在总决赛中突然宣布:“我是主持人,我直接进入总决赛”。我并不反对某些人直接进入第二轮,我们的国家主席和总理尚可等额选举,但那是写入了法律的,而那法律又是我们的人民代表百分之百举手通过的,而人民代表又是组织提名、我们这些人民从讲政治的高度画圈通过的。所以只要规则中写明哪些人可以直接进入决赛,甚至规定哪个人是不战而胜的挑战王,其余的人只能造声势都是可以的。
      搞笑之二。南区的赛题规定14行,如果是指“十四行诗”,那是外国人的东西,对音节数、轻重音安排和押韵方式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且同为“十四行诗”有名国家的意大利、英国、法国这三个国家,对音节数、轻重音安排和押韵方式却有较大的不同,所以出题时要标明是写哪个国家的“十四行诗”才准确。如果是要求写14个分行的句子,我不知道这样的机械有何意义。请看看那些参赛的作品,有的打肿脸充胖子,把一行诗写得老长老长,有的又削足适履,把本可一行的强分成三四个字一行的几个短行。相较之下,北区规定在“25”行以下就近情理得多。我看第一轮从题目上南区就输给北区了,干脆大度的认输算了,回去好好把第二轮的题目整好了,再来报仇雪恨不迟,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
     搞笑之三。有一个参赛选手说,“我那诗虽然只有12行,但可以分成14行”,有一个管理员说,“既然可以分成14行,那就准许进入第二轮”。这样精妙绝伦的话恐怕连《世说新语》中也找不到!这好比模特比赛,条件是“女,身高175厘米以上”,一个170厘米的男选手去报名,说“我可以穿5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同时去做变性手术”,主办方爽快答应:“好,同意参赛”。相较而言,赵本山的“不差钱”就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了。
      搞笑之四。公布参赛作品号码时又公布作者姓名,这样的用意何在呢?让我想起了“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的著名古笑话。
      搞笑之五。参赛选手可以投票,这就像期末考试学生自己给自己评分,拿回家去哄家长开心,所以我也幽默一下给自己投了一票。有位版主先生曾豪迈地宣称诗歌报有10万会员(我颇怀疑),难道就找不到10来个自己不参赛又愿当评委的人么?
        一个小小的比赛,随意地就挑出这么多搞笑之处,看来我们的诗人只配写写诗罢了,哪怕就是管一个区区的生产队也会搞得乱糟糟的。诗人毛大爷虽然晚年把一个中国弄得无法收拾,但那毕竟是诺大的一个国家;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据说也写诗,不过他治理国家的成绩大概也能得个五六十分;例外的是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好像出过诗集,他治理国家的成绩却可以得个七八十分。还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智利诗人聂鲁达有一年差点就选上总统了,但不知获奖级别最高的诗人如果管理一国之事又是什么状况。更有趣的是智利的强盗,有一次绑架了聂鲁达,正准备枪杀他时,他说,“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吗?”强盗们说,“讲来听听”,他说,“我是聂鲁达”,他们问“是写诗的聂鲁达吗?”他说“是的”,那伙强盗面如土色,赶紧给他松绑、赔不是、送回家,他们认为诗人是人类和社会的良心,枪杀“良心”会坠入地狱永不超生。要是我们的诗人被强盗绑架了,自报家门说自己是某某诗人,恐怕强盗们先是仰天大笑,继之以“呸呸呸”连吐三泡口水,因为我们的强盗没有人家有道,因为我们的诗人几乎不知道良心是何物了。
      电视剧《官场现形记》的主题歌好像有这么几句,“银子是个好东西。当官好,当官好,当官能挣大元宝”。难道因为赛赢了要奖励一些虚拟的银子,就让我们的诗人们如此利令智昏?果真如此的话,我应该为我们现在诗歌的衰谢、诗人的锐减而鸣炮庆贺,不然,我们依法治国的目标就永无实现之日,我们的国民素质就永无提高之时。
      为了不再让我那美学老师骂我混帐东西,我决定不参加以后的南北对抗赛;为了不再给我的诗歌生涯增添污点,我决定从此不再参加诗歌报的任何比赛。

[ 本帖最后由 方悄 于 2009-6-13 00:40 编辑 ]
发表于 2009-3-1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许多搞笑的,总之,因为看到搞笑,趁机笑一笑,年轻一下下,也很不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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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人,呵呵,诗人。。。不要高看了这个称谓。不要让身边的人知道你写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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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听夜雨 于 2009-3-19 14:20 发表
还有许多搞笑的,总之,因为看到搞笑,趁机笑一笑,年轻一下下,也很不错嘛。

是的。“大肚能容,容天下难容之事;开口便笑,笑世间可笑之人。”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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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听夜雨 于 2009-3-19 14:25 发表
诗人,呵呵,诗人。。。不要高看了这个称谓。不要让身边的人知道你写诗。呵呵。。。

你就不能写在一条吗?让我这懒人又要多回复一次。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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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老方哥哥你可太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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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9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浑圆的天空 于 2009-3-19 14:29 发表
哈哈哈,老方哥哥你可太可爱了

谢谢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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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方悄 于 2009-3-19 14:31 发表

谢谢你的“爱"。

哈哈,你整的人家肚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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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笑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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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把你的文字转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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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票帖应该只显示作品排号,不应该显示作者名字,这个在弄投票帖时就感觉出不合适了~下面活动时这一规则是否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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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作k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3-19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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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你能为这个帖子红一下,请允许 我仰视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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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霜儿 于 2009-3-19 16:55 发表
投票帖应该只显示作品排号,不应该显示作者名字,这个在弄投票帖时就感觉出不合适了~下面活动时这一规则是否改改?


规则。大家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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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错误总是难免的,不断改进吧,也看到了不少好的作品,至于名次决赛什么的不必在意哈.谢方兄指出,大家相互勉励,相互改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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