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3905|回复: 7

诗歌不应被亵渎,版主不应再沉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29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有所谓的伟大的诗人小郑,写出肮脏的下流的所谓的诗歌,实在叫人看不下去!这是我国公众的宣传报刊和论坛所不允许的,也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
     诗歌不应被亵渎,版主不应再沉默!对此应采取一些措施。

[ 本帖最后由 天夫飘发 于 2008-10-29 18:10 编辑 ]
发表于 2008-10-3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诗歌不能这样被糟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0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下沉这个人的很多帖子。此人不好好写诗歌,总说些涓狂的话,真是无聊。劝他好好写字,不要胡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温经天 于 2008-10-30 14:00 发表
我已经下沉这个人的很多帖子。此人不好好写诗歌,总说些涓狂的话,真是无聊。劝他好好写字,不要胡闹


同感!版主辛苦了    问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31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需要管理员出来解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诗人小郑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8-11-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4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消停一些!

触及违反规定的,一律封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1-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手起刀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2-24 02: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