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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文贼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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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讨文贼檄


    文者,相貌端庄,间架匀称,发声文雅,脱俗出群。
    文章,秀口珠玑,清风俊逸,华彩飞扬,彪炳古今。
    文学,集天地自然之灵气孕育,显丰盈心灵甜美,将真善美的故事彰显,是古今中外精神的盛宴。衣袂飘飞,倾城国色,知书达礼,智慧充溢。文的丛林是文学、文的本真是文化、文的极致是文明。她是一切人间美好的聚集,她是仰望里的不可亵渎不可企及。
    贼者,面目可憎,铜臭暴力,声音刺耳,粗鄙下贱。
    是朗朗乾坤下的黑暗,是正义公理的反面,窃他人的血汗中饱私囊,偷他人智慧不可一世的嚣张。即使冠冕堂皇难免露出市侩真相,即使他人不知也难免自己把自己看轻。灵魂中时刻有一抹暗影,生命永远不得从容。怀揣着一枚定时炸弹,明白自己终将难逃雪亮的目光。贼者,是过街老鼠,在物质精神的极度卑贱里惶惶。
    为文则不可为贼,盖因文和贼水火不相容。一个是大家闺秀,一个是市井地痞。难以想象二者结合是什么景象!贼仰望文,是羡慕其高贵和风骨。贼窃取文,是希图文学的高雅装点自己的堂皇。殊不知,这就像是刘姥姥摆起了黛玉的姿态,徒增笑柄;这就像猴子带上人的王冠,难登大雅之堂。真正的粗鄙还有贾平凹的“大俗即大雅”的安慰,实实在在的世俗风情也无所谓褒贬。可是用别人的文字粉饰自我,则如同一向扮清纯的阿娇,面目暴露了就显得格外不可原谅。因为文学不容亵渎,文明不容践踏,文贼格外可耻,为人当诫之。
    但是,网络文坛人鬼参半,纵横数载屡屡中招。偶有文友云:汝改网名乎?曰否。即云某某论坛有你做之文,趋之果然。顿觉急火攻心热血沸腾,目瞪口呆手足若中风。自然少不了唇枪舌剑,结局多大胜而还。盖因,贼者见不得光。贼心先自露怯。此ID一封,完事大吉。换个论坛换了马甲照样大摇大摆隳突东西。移花接木乾坤挪移,凌波微步深谙太极。你进我退,再卷土重袭。于是,网海熙熙,混杂龙鱼。洋洋得意,撞骗美眉。武侠小说刚写十几章,竟然惊闻某处已经续完了几十集。故友人谆谆教曰:千万别发好东西。
    写在文档,的确稳当。写成发表才可净赚VIP
    于是乎恍然大悟。无怪乎网上少好文,好东西人人藏的深。文章是文人精气神,为贼气所熏确实恼人。看友博客都有警告博文,不禁勾起旧伤敷衍成文。孔乙己云:读书人的事曰窃不曰偷。附庸风雅可喜,到底格调低沉。长此人如霉菌,晦暗身心。因此奉劝梁上诸君,请自尊自重,切莫贻害于人。

[ 本帖最后由 依米花 于 2008-9-23 18:35 编辑 ]
发表于 2008-9-23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哲理的文字
问好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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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3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贼可鄙,檄文文辞犀利,比喻巧妙,被窃之人愤怒、无奈情态跃然纸上。
窃他人之珍爱——真正爱花之人不折花,呵呵,无论如何,都是不可原谅的。

问米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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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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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学,集天地自然之灵气孕育,显丰盈心灵甜美,将真善美的故事彰显,是古今中外精神的盛宴。衣袂飘飞,倾城国色,知书达礼,智慧充溢。
文的丛林是文学、文的本真是文化、文的极致是文明。她是一切人间美好的聚集,她是仰望里的不可亵渎不可企及。
让那些恶和贼们汗颜吧,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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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6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米花的文字好犀利,有理有节,也切中要害。

真才实学才为人所敬重,窃文以图虚荣只能

是自欺欺人,遭人唾弃。

问好米花,好久不见,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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