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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觐缪斯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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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9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朝觐缪斯的流浪者                              ——读李拜天诗集《深夜与词语交谈》

    和拜天结识于网络,虽未曾谋面,但通过QQ、博客等媒介观其诗闻其言,算有了初步的了解。本月初收见他的诗集《深夜与词语交谈》,可由于业务缠身,迟至今日始得拜读。时值春夜,捧读在手,其诗中所诉所寄的情愫、穿跨时空的言语以及主观认识所折射出的审美特质和哲学深度,都让我有了一种与诗人灵魂共舞的冲动,于是不得不敲打键盘一吐为快了。
    拜天的诗集仅从名字上就可感受到,在万籁俱寂的深夜,一个游走的灵魂在鲜为人知的驿道上与词语进行着推心置腹地交谈。他内心始终沉淀着忧郁和愤慨,也许从别人那里得不到慰藉,也许他的语言会造成对某些人的伤害,因此只有面对那些作为意象符号的词语才能传达对缪斯的崇拜和内心能量的释放。
    高更的传世杰作《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所表达的意义是我们人类存在的一个永恒主题,这也是诗歌所面临的永恒的主题。我们在“诗意地栖居”的同时是否也在思考这个问题?那么我们怎样才能找出答案?虽然至今它仍然困扰着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但它却仿佛前方飘动的一面旗帜,始终支撑着诗人们虔诚的追求的脚步,哪怕以生命为代价。拜天的诗里就流动着这种孜孜不倦、上下求索的人文精神。
    为了能够早日朝觐心中的女神----缪斯,他于2002年从开封出发,辗转于黑夜和绝望之间,北京、廊坊、许昌、安阳、石家庄都留下了诗人的脚印,最后在成都这个四季分明、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的“天府之国”定居下来。人在旅途,就好像一枚飘零的落叶,饱经风霜、世态炎凉均唤出了诗人与现实相对立的梦境世界:“当我的呼吸和你的呼吸接近距离逐渐消解我/感到了世界的沦陷天地的丧失梦中闯入/无人的荒岛迎面走来/一位倾国倾城的女子”这个女子何尝不是诗人精神理想的化身?在这条朝觐缪斯之路上,诗人忍受着背井离乡、颠沛流离的痛苦,体验着人生漂泊的冷暖。海德格尔说:“故乡最玄奥,最美丽之处恰恰在于对这种本源的接近,决非其他。所以,唯有在故乡才可亲近本源,这乃是命中注定的。正因为如此,那些被迫舍弃与本源的接近而离开故乡的人,总是感到那么惆怅悔恨。”所以诗人在《空空的房间》里春花绽放般地一瓣一瓣展开他的思乡之情:“家乡开始模糊/诗歌开始模糊/此时我看到了潦草的远方/在窗外消逝/连眼前的清晰也开始模糊”家乡的麦苗、村庄、童年记忆中没膝的大雪……无不让诗人泪眼朦胧,而物欲横流、风靡浮华的现实背景又不允许诗人停留在自我的小圈子里的,他必须悲壮地走出去,义无反顾地走出家园, “在吟咏中去摸索隐去的神的踪迹”(海德格尔语),并以缪斯的眼泪或微笑来拯救自己,只有缪斯的手中那把“神秘的钥匙”才可以开启诗人的生命之门。没有亲身经历过流浪的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体味到其艰辛的处境。在这里,诗人的流浪绝非杰克·凯鲁亚克笔下“垮掉的一代”式的漫无目的,以填充灵魂深处空洞的流浪。诗人的目标是明确的,诗人情感与理性的融汇点是清晰的,缪斯在诗人的精神世界里就是一座高山,只有登上山顶,才可抵达神祇,才能在“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的命题下完成对生命与精神的超越。诗人是这样表述他自由超越的愿望的:“或许我会乘坐卫星/或许我会潜入海底/或许我会变成一尾鱼在水中游动/或许我会变成一只羊在狼群中走动/或许我会变成一个字、一个词/一墨的形式出现在纸上/变成一阵风在字、词的建筑中/刮来刮去”如此自然成熟的诗句,在整个诗集里可谓信手拈来,它脱离了晦涩难懂的隐喻构成,展示了诗歌的本真,张力和弹性令读者在其朴素的表达中获得思想重塑的体认。
    诗人是充满激情的,甚至有时还带点偏激的行为。我想这也正是诗人天真无邪的可爱之处。麻木不仁构成不了诗人对人类的处境、命运的关注与感动。伟大诗人诗歌的核心品质也常常建立在强悍的鞭挞构图上,体现着诗歌本体意义上的严肃性和现实性。如何通过艺术物质媒介来表现自身的创作冲动和批判力量,无疑是我们认识审美规律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需要思考的问题。在拜天的诗集里我们可以从中领略到诗人赋予了文字刀斧般的光芒,这是人性、命运与现实的冲击,是对腐朽势力的庄严审判!《一把生锈的斧头》中诗人充满了激愤:“我捡起斧头/高高举起向老屋/劈下去/劈下去”又如这两句“到哪去找一柄长剑/把邪恶劈碎/把时空劈碎”诗人的心迹同样坦露无疑,在《我看到了疯子的喊声》这首诗中,诗人更是用夸张的手法极力突出这种主体的力量:“现在我要让地球消失/太阳消失  所有的所有消失/时间  空间  物质  想象/我狂奔  狂奔/在罪恶没有醒来之前”这不由使我想起郭沫若《天狗》里“我把月来吞了,我把日来吞了,我把一切的星球吞了,我把宇宙来吞了。我便是我了!”的诗句。在这里,两位诗人的精神脉络是相通的,都是在愤怒中找到了灵魂的出口,然后与整个大自然,整个社会融为了一体。这里的“疯子”可以说是二十一世纪的狂飙突进之精神。
    诗人又是悲天悯人的。《乞丐》这首诗就通过“吃百家饭而百病缠身/穿千人衣才衣冠不整/遭尽白眼始看破红尘/不被逼无耐/谁肯为五粒米折腰”的乞丐形象来抒发诗人对“整个社会的仁慈/连那个小小的硬盘都无法装满”的无限感叹。亚当.斯密认为:同情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在当下这个名利权威的时代,人的同情心也逐渐随着真诚的流逝而淡化,人与人之间好像都是维系在功利主义的链条上。而与此格格不入的却是诗人依然守节如玉的心灵。一个人其最基本的品质就是善良,这样他才会对任何生命有一种感动。我们在诗人富于回味的诗行里就能体验到他对冷酷现实的敏锐洞察力和温柔善良的恻隐之情。人生如梦,真假难辨。现代的人们似乎更加务实,他们自诩看破红尘,大彻大悟,其实他们所“领悟”的东西果真是生活的本色吗?将强盗骗子看成恩人,把假恶丑当作真善美的还是大有人在的,而我在拜天的诗集里却找到了诗人独具慧眼的注脚,他以一句振聋发聩的“我宁愿相信那是假的”一语道破了世间的一切假象!继而诗人又掷地有声地抛出了:“一切都是假的/维纳斯的断臂特只不过是/一次作秀的表演”。在诗人眼里,除非缪斯是真实自然的存在,所有笼罩神圣光环的对象都不过是人工斧凿的产物,乐山大佛也只不过是徒有一个和尚外表的石头罢了。是啊!一次次的流浪,经受了无数的痛苦磨难的历练之后,诗人的目光愈加坚毅愈加澄明了。
    总之,在拜天的诗集里,我们看不到故作的豪言壮语,也不见无病呻吟的矫饰,一切都是那么真诚而纯粹,忧郁和达观,同情和激情的融合构成了一个真正的诗人。他的每一行文字都宛若黑夜里的一烛火,在比黑夜更深的灵魂深处,以贴近生命的土地、顶礼膜拜缪斯的姿式,照亮别人照亮自己,并绽放出艺术的奇葩,香飘四溢……



                                            2008.4.18夜
发表于 2008-4-20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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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2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佳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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