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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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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启事

2008年1月,一场50年不遇的特大冰雪肆虐南中国,波及全国。
电力告急,交通告急,生活告急······
不惧天灾,雪寒怎比人情暖;无畏万难,冰封难敌正道雄!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破冰融雪······
战天斗地的暖流,融化了冰雪,迎来了春天,也留下了一幕幕悲壮的场景、一曲曲撼人的战歌。
冰雪已经过去,记忆永不忘却,大雪有痕,真情永驻。
为了谱就这壮丽的篇章,为了一种不能忘却的纪念,
今日女报/女性在线爱心发动,中国作协和全国妇联真情携手,共同举办“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系列活动,
提起你神来之笔,打开你心灵之门,那人,那事,逐一还原,
刻下永不磨灭的印记,留下永驻心间的真情;
在故事飞成的雪片里,我们回眸冰天雪地的难忘片刻,
在人物凝成的冰挂里,我们定格抗冰救灾的感动瞬间;
与每个故事中的人物倾谈,与每个人物中的故事对望,都将是一次刻骨铭心的心灵对接,情感交融和自我净化。
来吧,拿起您的笔,您写下的每一个字,记录的每一个故事,推荐的每一个人物,我们定将珍藏于心。


一、征文时间:2008年 2月22日—3月18日。
二、投稿方式
1、在线投稿
本次征文主要投稿方式为在线自由投稿,读者、网友登陆女性在线“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专栏(网址:www.ladyonline.net),下载“征文参与登记表”,请按人物/事件分别存放,然后上传至女性在线。每人(或ID)不限投稿数量,可以多次投稿(同篇稿件不能重复发表)。
作者务必在文后附上本人的联系方式,最好在文后附上文中主人公联系方式。
2,电话爆料
为方便读者参与,除网络参与外,读者可以拨打征文专用电话0731-2333650,将你所知的真人真事线索告知我们,我们将派专人进行记录并采访。

三,征文要求
A、应征作品以2008年初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发生的“冰雪灾难”和“抗冰救灾”为背景,作品反映事件发生时间为2008年1月至现在。
B应征作品要以“大雪有痕”为主题,以情感为主线,反映真人真事,讲述受灾之“痕”、破冰之“痕”,格调积极向上,反映人们众志成城、抗冰救灾的时代精神。
C作品有感染力,具有感动的故事情节,充满人性、人情美。
D作品鼓励原创,也可以推荐报刊及其他媒体上刊播的感人故事;也可以在征求原作者同意的基础上对已有作品进行适当改写改编。如推荐作品获奖,推荐者与原创作者共同获奖,奖金按3:7进行分配。
E应征作品不限体裁,要求文笔优美流畅,真实可信,生动感人,以每篇/首1500字左右为宜,每篇/首字数最多不超过5000字,组织方将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和处置权。


评选奖项设置及奖励:
综合奖
1、“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最佳真情故事奖”(一篇)
奖励:颁发证书,奖金6800元/篇。
2、“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最佳真情人物奖”(一篇)
奖励:颁发证书,奖金6800元/篇。
3“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十佳真情故事奖”(十篇)
奖励:颁发证书;奖金2800元/篇。
4“大雪有痕”全国大型真情征文“十佳真情人物奖”(十篇)
奖励:颁发证书;奖金2800元/篇。

单项奖
1、最佳人气奖:1名(由网络得票数最高者获得)
奖励:颁发证书,奖金3800元
2、优秀作品奖(最终评定的第11名至30名获奖者)
奖励:颁发证书,奖金380元

其他奖励
获奖作品将在今日女报/女性在线上进行刊登,在《读者》杂志上进行“定向文摘”,特别优秀的作品将推荐到中国作协和全国妇联所属相应权威刊物进行发表。相关获奖者和故事原型人物可参与征文颁奖暨音乐朗诵会等相关活动。湖南卫视“真情”栏目将对部分获奖作品拍摄电视短片等。




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办)
《今日女报》/女性在线(承办)

2008.2.20




朋友们支持我哦!http://www.ladyonline.net/

[ 本帖最后由 登山 于 2008-2-20 02:59 编辑 ]
发表于 2008-2-1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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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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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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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将此贴顶置三天。以绿色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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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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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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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0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该怎么支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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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正好咱昨天有一个,一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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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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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4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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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5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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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惯例,非诗歌报网站举办和协办的诗歌散文类活动,一般不在诗歌报论坛版内挂顶,这样的活动,我个人认为,最终的结局,往往不是当初预料的那么让人开心。

算了,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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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文原本不是我置顶的,大家也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因为我的本意是想给论坛的写手提供机会,别无他意。谢谢小鱼儿提醒,今后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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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鱼儿 于 2008-3-3 17:47 发表
按惯例,非诗歌报网站举办和协办的诗歌散文类活动,一般不在诗歌报论坛版内挂顶,这样的活动,我个人认为,最终的结局,往往不是当初预料的那么让人开心。

算了,不说了。


这篇是我置顶的。看来,我还需要再学习一下论坛的相关规定。所以,论坛对我做出任何处理我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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