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查看: 8279|回复: 23

关于诗歌定义的一点想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23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歌应该分为形式和内容
当然,只有有了内容,形式才会有其生命力
没有内容就没有形式
但同样,形式只是为了诗歌这个概念更形象,更可知,更可感,因此形式也就构成诗歌的一部份,因此他是不可缺的.而且是很重要.韵脚可以说是诗歌形式最重要的一部份,失去他,诗歌就丢掉了样子,失去了他应有的美感!
因此,在读一篇诗作时,我们不但要吸收其内容,其形式也值得借鉴的.诗歌的意象的处理,诗歌的思想性,诗歌的哲理性,诗歌的技巧性,都要作深入反思.我有一种感觉,任何民族的诗歌都是由歌发展而来.任何民族的诗歌首先强调的是压韵.
这样下结论有点武断,因为,我也知道有些名诗,没有很强韵脚.那可能是他们语言自身的局限性.但作为中国的诗歌压韵了几千年,这样的文字,我认为韵脚只是为诗歌增加力量,更有节奏,绝对不会损害诗歌的表达.
同样的道理,韵脚是为诗人心灵表达服务的,是为了更好呈现诗里面的内容
因此韵脚又不能成为评价诗的唯一的标准,不能成为死的规则
所以诗,诗首先依靠韵脚,增强诗歌内在的美感
当你的诗意发展,有时韵脚影响你的诗路,或者,你感觉不用韵脚会更好时,这样不采取韵脚也是可以的.
如果诗歌中没有一点韵脚的影子,个人认为,你在诗歌方面的认识存在误区.你拒绝诗歌另外一种美的形式,这是不可取的,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因此,学诗,懂点韵脚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运用一点是最好的.


发表于 2007-12-26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个我赞同。说的有道理。 不像某些人在胡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9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无形而吞没一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韵脚只是诗歌形式的一种.现代诗歌和旧体诗歌的不同是: 表现现代生活和精神状态的内容. 旧体诗歌主要是表现农业社会文明的内容.所以从这点出发,决定了韵脚的不合时宜.我们可以多从诗歌的结构,气韵上探索形式的创新,不必拘泥于韵脚这单一的形式表现方式 仅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有形而巍然不动
水无形而吞没一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诗歌是靠一种气韵,这是内在的,是一种流畅美,当然节奏美亦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3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

评一首诗的优劣,往往是它的核,既品质,而不是穿了什么华丽的外衣.
有了健康的体魄,而不是病弱的呻吟,再穿漂亮的外衣不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2-27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字只有两种,一是以表达思想为主的文,一是以抒发情感为主的诗,也就是人类要么说,要么唱的语言输出。文和诗的区别在于,诗能歌之,写诗还是应该押韵的好,不押韵就应书写成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2-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写的东西还是喜欢用韵脚的:

感觉有一种回旋的律音更能表达词意。

生动且情感的注入,似乎诗同歌相近,没有韵脚不太通情达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现代的新诗而言,这不是关键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3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现代的新诗而言,这不是关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3-13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求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6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但这个论题的提出是很有意义的。

诗歌的形式美要不要,诗歌的音律美要不要,诗歌的节奏感和可唱性要不要,或者应置于现代诗歌的何等地位,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7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所给出的诗的定义

诗:分行的文字,能咏物言志。
(好的歌词也是诗,但歌词不能独立存在。——拒绝就此话题展开)

[ 本帖最后由 xiaxiao 于 2012-3-17 16:3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2-24 21:5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