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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少女被逼卖淫,求救时嘱咐“千万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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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河南郑州《都市频道》就报道了这样一个怪事,两名因找工作而被困河南中牟县一家洗浴中心被强迫从事卖淫的两名襄樊籍的少女,却在准备自救的过程中一再向朋友发短信提示“千万别报警”!
   
    原来,一位女性郑州市民日前向《都市频道》反映,称自己有两位以前在超市工作的姐妹这两天不断地向自己发求救短信,声称自己被困在中牟县一家洗浴中心,并且被强制卖淫,现已不堪忍受准备自杀......开始这位市民还以为是开玩笑,光天化日之下怎会发生此事,并没有在意,后来在姐妹不断发来的短信中似乎查觉到了一丝的不祥,便按照朋友的嘱咐没有马上报警,而是向《都市频道》进行了反映。
   
    《都市频道》根据线索安排了两名男性记者和报道组组织调查营救,让人大感意外的是,这家洗浴中心竟然和县公安局平行相距不到二十米的距离。记者感到后以“嫖客”的身份找到了这两名襄樊籍的“报案人”,经过缜密安排,一人在洗浴中心“包夜”以保护报案人,一名记者离开去县公安局报案,本想万无一失,然而,意外却发生了。
   
    当报案记者来到二十米远的县公安局报案时,却得到了公安民警以“归基层派出所管辖”的推诿,无奈,记者以案情重大和人地生疏为由请县公安局人员配合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当地派出所,岂料,赶到有管辖权的派出所时偌大一个派出所竟然空无一人,根本没有人值班!此事,记者又收到了一条紧急情况。
   
    留守在洗浴中心的另一名记者在向报案记者发来短信,称洗浴中心开始转移“小姐”,似乎已经有人透露了消息。报案记者在肯求无果的情况下,请求陪同的县公安局警员特事特办,迅速营救。然而,县公安局警察却面无表情,无动于衷,还在发“越权”执法而拒绝施救。此时,留守记者不断发来急电催促,多数人员转移,事情重大!最后,报案记者向公安亮明了身份,要求配合营救,可是公安人员拒不同意,无耐,报案记者决定采取措施亲自营救,记者组冲进了洗浴中心顺利(可能是记者座当地警车来的缘故)地营救了被困长达数十天的报案人,而当地民警此时正偌无其事地在一旁观赏,不采取任何措施。
   
    一个小时后,县公安局的大队民警赶到了,而洗浴中心主要负责人却早已逃之夭夭.............
   
    经记者初步询问,十天内两名报案人(被害人)中“接客”最少的共“接客”35人,月经期间被强制服用“妈富隆”的避孕药物,身心备受摧残!让人震惊和后怕的是,好在记者凭借经验采取了“先入为主”的营救方案,如果真要是“有困难找警察”,有危险打110,那么,这两名女孩的命运可能就是另外一个结果了。
   
    以上是2007年5月24日河南《都市频道》新闻纪实节目的情节摘要。
发表于 2007-5-2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警察总在警笛的长鸣中来到,电视电影中也是如此,我一直在想,犯罪的听到响声不就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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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南出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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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了?老家伙告诉我你哪里的人,我一定给你列举一系列你省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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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9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家伙是意大利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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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0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公安,不能让嫖客无淫可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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