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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南昌:妻在宾馆偷情 夫在隔壁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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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1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妻子与网友在宾馆偷情 丈夫为报复在隔壁嫖娼

2007-05-21 13:16:40 大江网-信息日报   

    信息日报5月21日报道 19日17时许,南昌公安处吉安火车站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火车站附近的一宾馆有人卖淫嫖娼,于是铁警立即前往该宾馆进行突击检查。现场一名嫖娼男子被逮后,竟不慌不忙地称,隔壁房间还有一名卖淫女。
   
    为此,警方连忙来到隔壁客房,一女子慌张地打开门,忙说和房内男子是男女朋友关系,并非卖淫嫖娼。而之前被逮住的男子突然指着该女子称她就是卖淫女,而该女子一见他也立即说不出话来。为此,铁警将这对男女带往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过民警盘查,该男子叫吴某,他指认的女子姓黄。经审讯,两人竟是夫妻。据吴某交代,日前,他在家中意外发现妻子的手机中有一些肉麻的短信,都是一名叫做“绿叶”的网友发来的,还约妻子19日下午去火车站一宾馆的516号房约会。
   
    吴某对此十分气愤,想到要借机报复。所以,当日妻子借故出门后,他也立即找了一名按摩女,带到妻子约会的宾馆,并住进了其隔壁的518房。本来是打算完事后,打个电话叫妻子过来羞辱一番,没想到却被铁警当场逮住。
发表于 2007-5-22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见不易,祝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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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讽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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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枝蓝杏出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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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蓝杏爬墙,还是红杏出墙,一句话,好聚好散,报复或羞辱都是没必要。呵呵,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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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别人对你不好,就怕有人对你太好。

也是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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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大理,听导游金花介绍,白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但婚姻却大多靠的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所以有情人未必生死相守。对此,白族人有了人性化的通融做法,在三月三情人节三天时间里,有情人可以不避诲地相见相守以解相思之苦。对此,白族人不以为过,就是情人双方之妻(或夫)或其家人亦不以为过而宽容之。。
如果天下之人皆有白族人之大度胸怀,这个世界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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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啥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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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清风冀 于 2007-5-28 09:12 发表
在大理,听导游金花介绍,白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但婚姻却大多靠的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所以有情人未必生死相守。对此,白族人有了人性化的通融做法,在三月三情人节三天时间里,有情人可以不避诲地相见相守以解相 ...


马上改入白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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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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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6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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