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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某女大学生的签订的包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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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感情,不影响各自的学习,工作和家庭,甲乙双方经过再三思考,特制定一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一套,要求至少是一房一厅,位置应在乙方所读的大学附近,房租水电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费用和礼物.除非甲方愿意主动赠送;

3.乙方在其大学毕业前即包养期间内(从2005年到2008年7月前)不得谈恋爱找男朋友,更不得与除甲方以外其他任何男人上床,一经发现,甲方将坚决停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以前所有费用;

4.甲方要求乙方至少每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陪侍甲方,若甲方因工作关系,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在不耽误乙方学习前提下,乙方也有义务陪侍甲方;

5.甲乙双方在三年内仅仅为男女朋友关系,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生小孩,故乙方可要求甲方主动采取避孕措施,如有意外,甲方应承担流产医药费营养费.(费用实报实销);

6.本协议内容为绝对隐私,本协议只有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协议望甲方乙方共同遵守,彼此也理应相互照顾,怜惜,体贴,理解.


甲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乙方:***(签名)2005年4月25日
发表于 2007-4-25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个报纸上刚看到..挺好..就是价格高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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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说不能边读书边赚钱——主要是要懂得利用自身的优势。每个人都有权力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此话对于女性尤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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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5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自给自足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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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倒~~如今什么都签协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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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绝密的东西,老家伙怎么搞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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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5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

一个月30天,每天24小时,也就是每小时约等于13.89,

呵呵,大学生,比坐台小姐,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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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味书生 于 2007-4-25 23:49 发表
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

一个月30天,每天24小时,也就是每小时约等于13.89,

呵呵,大学生,比坐台小姐,差远了!!

数学学的真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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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马她雨 于 2007-4-26 00:00 发表

数学学的真好 呵呵

那当然,我三岁的时候就知道1+1在什么情况下,等于3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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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味书生 于 2007-4-26 00:16 发表

那当然,我三岁的时候就知道1+1在什么情况下,等于3了…………

估计是在娘胎里偷听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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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赚不到这么多钱...这种好事不是我这种打工仔所能猜得出的...

不管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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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6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味书生 于 2007-4-25 23:49 发表
每月支付乙方生活费.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

一个月30天,每天24小时,也就是每小时约等于13.89,

呵呵,大学生,比坐台小姐,差远了!!



按亲密接触的次数计算,则不便宜了。兰州那边的才20块钱一次啊,10000块能多少次了?

一个月就当了万元户,还是蛮享受的。我辛苦打工一个月才得其4分之一啊。我去做鸭子算了,可惜没这个资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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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越来越变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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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不想当这种人,就要不议论别人的事,更不要拿自己去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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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糖豆子 于 2007-4-26 10:44 发表
如果不想当这种人,就要不议论别人的事,更不要拿自己去比较。。。

支持。。问题是俺想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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