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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北京城管被小贩杀死后,小贩律师的精彩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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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城管被小贩杀死后,小贩律师的精彩辩解!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被生活所迫,从事这样一份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向各位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的绝境,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
发表于 2007-4-1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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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总是不对。

其实在目前的体制下没有限制小贩,而是限制那些耍小聪明,偷税漏税的小贩。比如市场里、摊档里的小贩不是经营得好好的吗?

“但他始终善良纯朴,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他没有偷盗没有抢劫,没有以伤害他人的方式生存。‘’“

这话也过于美化他了,所谓走卒贩卖者,目的是为了赚钱,并非为人民服务,而且连正常的摊档费也不愿意出,走街串巷,随地抛洒下一些垃圾,素质绝对不能说高到哪里去的。这样的人,也难免要用潲水油、管道水之类的东西对付他所制作的食物了,这不是伤害是什么?


我对城管之粗暴固然也愤然,但我觉得为一辆三轮车就要人一命实在更让人气愤!我们城市禁电动车,被警察没收的电动车不知多少,如果发生车主杀警察事件,大家会同情谁?要知道在禁电动车的日子里,警察所没收的电动车比城管没收的三轮车不知多多少倍了?是不是觉得这些车主有钱买得起电动车不在乎那么点钱?也还没影响生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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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也是在工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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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城管也不是强势群体,也多为农民工进城性质的。与警察比,地位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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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看到几次城管大人们在马路上的嚣张做派,你就不同情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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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扣电动自行车时更嚣张,拦下来抢过去往小货车上一丢,开张白条给你,就不再理睬你了。拿白条领回车,要罚500,否则就别要你的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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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买过小贩卖的青菜,熟食是绝对不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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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命该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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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写过同情小贩,骂城管的诗,但但小贩杀人绝对是不可容忍的。现在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杀人了还一边倒,还不用死,就是那个滥杀无辜的邱兴华,都有人为他叫屈,要求免死,这是什么世道?还有没有基本的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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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以前看过了。我站在小贩的律师这一边。律师所要的是唤起同情心而不是鼓励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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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人的事,有时实在是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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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兄把我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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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0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是乱世,再踢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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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贩已经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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