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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观点】多情不在红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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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木子美征婚与外教泡妞


        听说,美丽的、可爱的、具有较高性爱鉴赏能力的木子美小姐征婚了。我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朋友,一位娱乐记者兴奋的说,终于又有人从良了。我当即打断她的话语,严肃地说:“人家又不是妓女,你怎么能说她从良呢?”她张了张嘴唇,想反驳的时候,我又接着说:“木子美是睡过很多男人,但这也没有什么,毕竟是我们男人首先让她失望了,无论在感情还是性爱上面都亏欠了她。”我的这位美丽可爱的娱记朋友笑了笑,什么话都不说了。

        我并不是从这位娱记朋友嘴里得到木子美从良的消息,实际上,我记得今年年初的时候,木子美小姐出过一个FLASH作品,名字好像就是“从良”,那时我就有预感,这女人终于领悟了,在阅尽人间春色,品遍世间男人后,她究竟是要醒悟的。我相信,当任何一个女人到了木子美的年龄,都会是想要一个家,而不是简单的上床下床,也不是天亮说再见。

        所以,这个消息首先是木子美自己透露的,光凭这点,我就觉得自己会是名优秀的娱记。当然,如果我真是娱记,即使在听闻这么个风声后,也不可能会去采访木子美,谁叫她说要采访,先上床的话呢?我是不会与陌生人说话,也是不会与陌生人上床的。我曾经在《不要迷我》这篇文章中说过“我不消费,就没有人能从我口袋里掏出钱来”,用在这里也挺合适的。

        当然,在从我的娱记朋友口中得知这消息后,我首先去宋祖德的博客去看,结果只看见这人讲刘亦菲是人妖;我再去王晓峰的博客看,发现他依然停止不了喃喃自语;最后我决定去南孟静北奶猪的两大娱记博客里看,结果就从孟静的博客里看到木子美委托征婚的消息,那消息大概是一个礼拜前发的。

        一个礼拜,按理来说应该在网上十分火爆了,在还没有看各大门户网站前,我就开始批评我那娱记朋友:“你咋新闻敏感这低,我要是老总绝对开了你!”我那娱记朋友满脸委屈的说:“我一天到晚围着超女转,木子美那条线不是我负责的。”我也不与她争论了,在百度上搜索,发现消息竟然是成片成片的出现,看来我还是后知后觉。

        看新闻,说木小姐的追求者已经有数十个,且不乏大款帅哥;昨日看新闻,说木小姐的追求者已达数千名,各个阶层都有;我就在想,我写这个文字的时候,木小姐的追求者会不会上万……照此推算下去,全世界男人追求木小姐的日子不远了。

        但是我觉得木子美小姐不会看上这些人的,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这位一向以评价男人性能力为荣的女人,绝对不会看上那些凡间的男人,尽管中国人的性福指数还不错。但是,据我对木子美文字的了解进而推测她对性伙伴的要求,中国男人她可能一个都看不上眼。也许,某些有钱有势的除外。但是,有钱有势的男人又会真的看上木子美么?

        所以,我以为,现在可能只有一个人能够符合木子美的潜在要求,那就是据说是上海某学校专门以勾搭女学生为主的洋老师了。据说,这么洋老师强大威猛,且勾引水平非同一般。从有夫之妇到纯情少女,无一不被他征服。而这位洋老师对中国女人征服的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他非凡的性能力。

        现在网上对这位老师炒得非常厉害,我也曾去光顾过他的博客,洋老师果然很洋,全是英文。我试着翻译了一下,发现这位老师确实以能得到中国女人的肉体为荣,以能辱骂中国男人的精神为荣,以维护日本侵略为荣,以成为败类和禽兽为荣,却没有什么可以可耻的,也没有什么忏悔的表情和精神。

        大概现在网上最火的就是这位洋老师,各位看客对老师的言行也是褒贬不一。先说褒的,自然是有人佩服他的泡妞手段和性能力,也有人佩服这位老师敢把他的禽兽丑闻放到网上去,还有人佩服的是,聘请这位老师的学校还真有眼光,这位老师还真隐藏得深;再说贬的,有人贬斥中国男人确实无能,有人贬斥中国女人追求的价值观错误,有人贬斥我们的生活质量确实十分差……

        而实际上,不论网上的闲人们如何评价,我只在旁边做个看客也没有意思,心里一直在想着如何制止禽兽老师的禽兽行为。想了半天,终于来了一个万全之策:那就是让洋老师和木子美配对。木子美对性生活的要求那么高,洋老师又精力旺盛;木子美泼辣敢为,洋老师阴险狠毒;木子美人尽可夫,洋老师人尽可妻,这两个人配对,不说要多般配有多般配,按照婚姻学的理论,一个外向的配一个内向的人是最合适的了,这样既有主外的又有主内的。但是,我希望的是,实际情况是因为洋老师改不了偷腥的毛病,结果被木子美公诸于众,所以到最后洋老师被绳之以法,这大概是最好最完美的结局了。

        但是我转念一想,这样的结局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当我们这个时代越来越沉迷满足自己欲望的时候,即使洋老师像过街老鼠一样被人人喊打,可是会不会又有另外一个洋老师或教授对国人产生更多的威胁力,让更多的妇女受到伤害呢?我们在追求自我精彩的时候,往往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或者得到的最后只有孤芳自赏,或许得到了就是一瞬间的快感,当我们忘记未来,那真正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时候,也许,这个民族就没有什么前途了。也许,个个都成为了木子美之流。

        我就想起了富士康事件,当我们的两位勇于揭露真相的记者被困于官司中的时候,就连网上那些无聊的看客们都发出了正义的呼声,可是,我们富士康的员工却缄默了;当我们在网上声讨禽兽洋外教的时候,那些曾与洋外教上床的女人们却缄默了……就是这样的时代,这样的人们,人人都只想着要当木子美,要出名,到最后,我们失去了的恐怕不只是尊严,还有更多的东西。

(2006年7月)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31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天价厕所为谁造?


       我们农村里的茅坑,大多是比较简陋的,一口大缸,上面架着两根木头,再为这口缸搭了个茅草屋,人就可以蹲了,我外婆家的就是这样子;我家的稍微好点,厕所是用砖头和水泥砌的,还有灯照着,晚上不至于踏进去讨晦气;农村里有楼房的,就加了瓷砖,还有水管,直通到另一处靠近菜园的大坑里;到了城里,放眼望去,大多卫生间里都是马桶……这些厕所,从不要钱就可以修,到几十百来块钱,到装修得好的数千块,也大多是一个模样,还不是一个坑。我听说会享受生活的人,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厨房,同时要有一个好的卫生间,那么我到现在还是不会享受生活。

       人们对生活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这表现在已经出名的木子美身上,她靠出卖性欲获得了名气,现在就想嫁作他人妇;也表现在被追杀的洋外教身上,他在获得大量的性后,开始写博客辱骂中国人,想挣点名气。不过这两个人是简单的停留在性爱上,那还只是人类七情六欲的一部分,还不代表完整的欲望。真正的生活中,性只占了极少数,而吃喝拉撒,工作学习占去了生命的全部。就拿拉来说,厕所的变化和不同就代表了人类欲望的升级。

       昨天我就看了这样一则报道,说在北京中关村广场出现了价值80万的防弹公厕。该厕所为美国9•11事件后的产物,是作为反恐措施一部分所生产的系列公共安全产品,全重15吨,普通的TNT炸药即使在内部引爆,也不威胁外部物体安全。据说公众的态度是目前对它敬而远之。

       人类真是伟大,因为有欲望才有进步。早先《圣经》里面说,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那大概是人类最初的最大的欲望了,有光就可以看见一切,认清楚一切;现在,人们说,要有防弹厕所,那就有了防弹厕所,还是80万的。我在长沙,不能亲自去体会,但我感觉,大多数去过的人,在里面大便,大概就好像是在一堆钱上大便一样的感觉。

       我查这篇报道,最后还是没有查到这厕所是谁建的,是政府还是个人?也没有查到这厕所究竟建来做什么?进这个厕所要多少钱?这些统统也不在我这里叙说范围内。我所要说的是,能上这厕所的究竟是什么人?

       从厕所所处的地方来说,在首都,首都是什么地方?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我一个朋友告诉我,在北京,你就压根看不到没有钱的!为什么呢?因为没有钱的人要不住郊区,要不就在单位上班加班;再从厕所所处的方位来说,在中关村,中关村是什么地方?是我们的高科技基地,是我们的电脑基地,我们的IT巨星都或多或少与这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这里差不多集中了我们国家不一定是最有钱却是最会烧钱的人。所以呢,天价厕所必定是为这些人所造。

       天价厕所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部分对生活质量要求很高的人的需求,可是大家都敬而远之,那是怎么回事呢?我觉得最主要的原因不在于厕所的价格,而在于厕所的感觉。你说到哪里上厕所最轻松,最惬意啊?当然是家里。所以,在中关村有家的人不会来这里。那么,很多人都会在中关村上班,但是基本上这些公司还是有厕所的,很多的厕所都修得十分豪华,其惬意程度与在蹲家里一样。

       那么,能进这天价厕所消费一把的无非就是那些过客,比如说到这里买电脑的人,比如说到中关村求职的人,比如说到北京来参观的人,姑且不论进这个厕所要多少钱,我们一切在理想状态下进行,但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人山人海的中关村,是不是那么多人来了不管大小的便意,都能到这厕所里上厕所呢?可想而知,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这天价厕所到后来恐怕就会成为摆设,也许有那么几个想尝鲜的人进去,可他们出来的时候也会承受不起公众的眼神,那眼神里面嫉妒是一小部分,大部分是鄙视了。那么,这天价厕所唯一可以利用的或许是那些涂鸦一族了,能在这里涂鸦恐怕是他们最大的心愿。

       目的不明确,或许与这个厕所的内容有关。我们就说它最大的卖点是防弹,这防弹究竟是为谁放的?没有一个富翁会考虑到在这里上厕所不被人暗算的好处,富翁们都会到自己喜欢的地方去进卫生间,或许是家里,或许是别人家里。那么,它能承受普通TNT炸药的爆炸又能代表什么呢?等TNT真的在里面爆炸,那里面上厕所的人其实也死掉了,那这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或许,会有红外扫描等先进设备,但这进厕所还要经过那么多检查,或许已经拉在裤子里了。

       所以,这天价厕所就显得那么不合时宜,像木子美征婚和教授滥交一样不合时宜。于是我就从这里面总结到一点,那就是有些生活质量大可不必去追求,只要我们活得自在,管它大便时是蹲坑还是蹲马桶,拉出来了,比什么都舒服。
(2006年8月)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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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摩菲定律


       2004年的时候,我曾经独自在常德一处山上住过7天,我妄图在这七天里去参悟人生,读懂社会。虽然那确实有所收获,却还不能达到禅的境地。当时我还是报社的实习生,那7天最终还是决定让我留在报社。2006年的时候,我也曾花了3天时间来考虑我的未来,以及我是否真要放弃现在的一切,结果不用我说,我真的把在报社辛苦建立的关系和荣耀还有地位全部放弃,来到长沙重新开始。

       有人到现在还说我很傻,有人也对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不管是怎么说我,他们始终不明白我究竟想做什么?实际上,当我离开报社4个月后,回头想想过去的决定,我依然没有丝毫后悔过。我这个人并无多少长处,来到报社,是希望能用我的笔去实现拯救苍生的愿望;而离开报社,是因为对新闻的集体失语的一种失望,当然,这其中还掺杂着想跳出去来实现和美少女在一起的梦想。

       我喋喋不休的说我的过去,却还没有说到正题上。实际上,今天我要说的正题和我的经历、我的现在的梦想有很大的关系。摩菲定律,或许很多人都不了解,那么让我来解释一下:亦称莫非定律、莫非定理、或墨菲定理,摩菲定律是指任何你觉得它可能会出错的事, 它就真的会出错。引申为所有的程序都有缺陷,或是若缺陷有很多个可能性,则它必然会朝往令情况最坏的方向发展。

       我这么干巴巴的讲出定义,大多数人或许还是无法明白其真正内涵。那么还是拿我的记者生涯作为例子。比如说我刚进报社那会,每次要进行大型采访,比如说中国◎常德诗人节,我总是在采访之前慌慌张张的,采访的时候总担心自己会出错,结果就真的出错了。不管我怎么准备充分,在采访中我总会出那么一点小差错。这就是摩菲定律最初的意思。

       当然,一个定律不可能就这么简单,要是这么简单,那这就只是名人名言,而不是被很多西方人引为一生必备的定律了。摩菲定律的中心理论是:一、会出错的事,一定出错;二、每当一切顺利就会出错;三、要是一切看来顺利,一定是哪儿疏忽了;四、情况要是糟得无以复加,还有更糟的事;五、一般人面临危机而只有几条路可走时,大半就会挑上最差的路走。

       其实,不管摩菲定律的这个理论还是那个理论,我把它衍生成两句话:首先是做任何事情要有充分准备,要考虑到结果,并做好最坏的打算;其次是做任何事情首先是要努力,需要全情投入,不管事情进行中间有多糟糕,都必须要坚持。这些,是我无论在大学还是在做记者时坚持的。

       我在报社做了一年的实习记者,做了半年的见习记者,这让我痛恨报社那种不懂得招揽人才的呆板制度。但是,因为我一开始就在报社实习,因为一开始就被人肯定,我便发誓一定要进报社,做一名堂堂正正的记者。这就是我的坚持。我以为,按照摩菲定律,坚持是第一要务,如果你一开始就认为会失败,那么你便不能坚持;如果你失败了,那么你一定不能再去坚持。

       其实,今天我谈摩菲定律,是给我几个好朋友说点事情。我的几个朋友,最近活得挺累的。有人因为恋爱失败、有人因为事业失败,凡此种种,各有不一。但我以为,她或者他失败的原因,绝大多数还是在于他们刚开始不能坚持。而现在活得累的原因,就在于失败后继续去坚持。

       今天就这么乱说一通,也不在乎我有多少逻辑,也不在乎我那么朋友们能否明白我文字以外的含义。因为我说这些话时已经带着目的性,并且坚信大家都明白我的目的。最后我再说说摩菲定律的推广应用:智慧在于何时避免完美;能笑就笑,明天会更糟;永远要留有解释的机会以应付出错;成功往往在人后发生,失败却众目睽睽;看起来简单的其实难,看起来难的根本就是不可能。
(2006年9月)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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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中国怎么不能输?


◎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在报社的时候曾经做过专题,缘起是正月初八的版面没有头条,我临时写了一篇《过年的符号》,接而想到了要做专题,就直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们周刊全年的策划。我做的是前三期,《关注我们的传统节日与传统文化》系列,后面报社记者还陆续做过孟姜女、常德文鼓系列的。

       当我接触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是在市文化馆。这个文化馆很冷清。走遍三层楼,就只看见馆长。馆长是早已相熟的人。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滔滔不绝,但就是没有什么措施。文化馆是没有钱的单位,偶尔开办声乐或者其他培训班,得的钱又当作福利发了。我又苛求馆长谈什么保护呢?

       我了解到,那些民间老艺人也应当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是,在我的了解中,对这些人的保护太少了。有的老艺人,没有子嗣,却也没有任何福利待遇,连五保户都不是。我去一个村里采访的时候,村支书还理直气壮的说,他当时到处献艺,不知道赚了多少钱,我凭什么给他五保户资格。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将要灭绝或死去的文化,而是我们几千年的文化继承。很多时候,我们继承的是被压抑的金钱欲望,和无穷尽的经商行为。谁叫中国从古至今只有当官的发了财,重农抑商让我们没了保护文化的智商呢?

◎韩国来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说韩国在成功申报端午祭之后,又拟将中医改为韩医申报世界遗产。

        又说韩国申的不是韩医,而是一本医书。

        再说中国其实早就开始为中医申遗了,只是一直没有成功。

        最后才知道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传说,有七个省申遗。

        韩国申报端午祭成功,让中国人的脸好好的红了一把。按理来说我们应该奋起直追,让韩国人的脸也红上一把。但是,韩国这个申一本中医的书,却让中国人愤怒了。
        自己国家不珍惜,连别人国家珍惜都不允许了。

        想想看,每年端午节我们都在上班,每年端午节我们除了吃就是吃。中国人,总把一件合家团圆的事情变得要么复杂化,比如天价粽子事件;要么变得简单化,过节就是打牌,过节就是无聊?

        如今上医院看病,早已没有了望、闻、问、切,验血验尿拍片做CT倒是来得快些。中医正日渐退出大众的视野。

        我们不相信中医,保护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历史上的中韩关系◎
        中华文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日本、韩国、朝鲜和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所以这些国家在中医、时令、姓氏、宗教等方面与中国有相应的共存文化。

        公元前109年,中国派使节涉何到朝鲜王国,游说国王卫右渠取消独立,归附中国。卫右渠拒绝,但礼貌的派人员送涉何回国。在清川江附近,涉何将护送人员杀死,并报告当时汉朝皇帝刘彻说他杀死了朝鲜大将。涉何后被委任为辽东民兵预备役总司令。卫右渠知道后,立马派兵杀涉何,中朝第一次战争爆发。前108年,中国第一支远征军强渡清川江,并攻下平壤,卫右渠也被自己部下杀死,朝鲜王国灭亡。中国在朝鲜半岛北部(韩国区域)设立了四个大市,并管理了400多年。

        唐朝后期,高丽独立。在元朝之前,中朝边界大致是由鸭绿江口开始,一直向正东,直到日本海。如今朝鲜的咸镜南北两道、两江道、慈江道,在辽、金时期即属于中国。这一边界划分,可以追述到唐朝征高丽时期。历经变迁,一直延续到金朝末年。大蒙古国时期,窝阔台和贵由大汗先后入侵高丽,高丽国王高宗和大臣贵族于1232年逃出开城,迁都江华岛。后又于1233年将平壤百姓迁入江华岛避难。之后蒙古大汗蒙哥下令高丽国王迁出江华岛。后来,元朝已经领有朝鲜半岛的北部,高丽只拥有半岛中南部。

        之后在明清时期,中国几次派远征军协助朝鲜平定叛乱,抵御外敌入侵。到近现代,更有军事史上有名的抗美援朝。可以说,朝鲜半岛一直依附在中国旁边,深受汉文化的洗礼。

◎中国怎么不能输?◎
        输,很正常。因为我们不重视。可同样是输,可以是奋起直追,也可以是一蹶不振。

        中国真可以说不么?但中国很多时候说不起不!

        我们不能像中国足球队对待比赛那样,我们要像中国乒乓球队对待每一次失败那样。

        可喜的是,自去年中国端午祭申遗的失败到今天韩国正式启动中医申遗,虽然对国人打击颇大,但令人可喜的是政府已开始在这方面有所触动并行动起来。今年6月10日成为我国的首个文化遗产日;中秋节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就在前段时间,全国上下进行了隆重的祭孔大典。
好像我们真的开始保护了。

        但真正效果如何?也许只有博物馆知道,也许只有文化馆清楚,也许民众都只是猜测。
(2006年11月)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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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我也说说陈晓旭


        三八节的时候,陈晓旭的丈夫郝彤正式在深圳某精舍剃度,法号开诚。此前,陈晓旭也在长春出家,法号妙真。

        明星出家并不是什么大新闻,可林黛玉的扮演者陈晓旭出家却成为了整个春节最大的新闻。这让我好生疑惑,虽然前有唱《青藏高原》的歌手李娜出家,倒也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排场。如今陈晓旭出家,怎么媒体关注度不亚于王菲生孩子呢?仔细分析下来,就感到一阵恐怖:王菲和陈晓旭都有钱,媒体现在也都在朝钱看了。基本上算是谁有钱我就报道谁的氛围了。我们不妨想一下,倘若陈晓旭在拍完红楼梦时,嫁入普通百姓家,在任何节目中都没有露面,现在仍然是突入空门,我们的媒体会有这么热心吗?

        让我们从媒体回到人物本身。陈晓旭出家的事情,本来是属于一个中国公民正常的权利,到如今却显得有些被扩大化的感觉。我在看新闻的时候,就觉得大家对于这个事情,除了惋惜之外,还有一点点抵抗的味道。这些抵抗不是来源于陈晓旭本身,而是来自她所扮演的角色。陈晓旭当年扮演的林黛玉,有一点任性,有一点温柔,有一点小脾气,有一点文化,不仅在当时是亿万观众的爱恋,到如今也是很多年轻人的择偶首选。再加上前不久还有重拍红楼的选秀活动。这些个都被陈晓旭这么一闹腾,红尘滚滚,种种因果就这样展现出来了。我们不由得去感叹俗世中的一些恶俗了。

        可此事中间最让人想不通的是,陈晓旭放着好好的财产、公司、名誉、地位不要,为什么非要出家?我也不想来辨佛理。若是一辨,恐怕经我之嘴说出来的有些东西就变得俗气了。比如说陈晓旭为什么不能把所有的钱在出家之前全部捐出来做慈善,而是捐了一座庙?再比如说陈晓旭既然下决心要做尼姑,那为什么在丈夫剃度的时候过来观礼?再比如说陈晓旭和丈夫为什么能避开情欲修炼佛法?

        很多疑惑堆在心里,一时半会还真解不了。就说爱情吧。出家人当然不能持有这样的欲念,但出家之前的爱情呢?怎么能说没有就没有的。按照开诚师父说的,爱情转化为了其他的东西。佛教是相信因果的。前世的因必然能带来今世的果,难道陈晓旭夫妇的前世爱情也只是半拉子工程么?

        陈晓旭、李娜者选择了远离灯红酒绿、悲欢离合、尔虞我诈、凡俗尘世,是否就真的看破了红尘,自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世人皆浊我独清”呢?剃度后的陈晓旭已不再接手公司管理工作,她接下来将“云游四海,潜心修佛。”那么,她的钱从何而来,还不是依靠自己公司提供经济支撑?佛照样也修,生意照常也做!

        实际上,我们不是不相信什么,而是这个世界给我们看到的已经不足以让我们相信什么。一看到陈晓旭出家,我想到的还是那些开着轿车拿着手机随处可见的和尚们。
(2007年3月)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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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钉子户,钉上钉子不要动


        一栋二层小楼,孤零零的立在一个大坑中。这样的镜头,在很多时候被当作战争片的镜头,最近看美剧《超能英雄》的时候,当核爆炸后,就有这样的场景。可我今天要说的不是美剧,是在中国重庆的真实场景。

        这栋小楼,处在重庆一个正开发的楼盘中央,它的周围,是早已挖空的地基。这栋房子在重庆已经颇具名气,只是到如今才被看到。我看到的帖子名字是这样命名的《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经核实,这是重庆市的住宅小区“正升百老汇”楼盘工地。该楼盘的代理销售商伟联地产销售公司的售楼小姐称,这是“百老汇”的二期工程,一期已销售完毕,那栋小楼是“钉子户”不肯搬迁留下来的。二期工程正在挖地基,情形就如人们在图片中看到的那样。

        什么是“钉子户”?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拆迁纠纷,常把那些无视政府要求,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人称之为钉子户。而钉子户不是一种人性化的称呼,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还涉嫌侵权。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钉子户”实际上就是勇于抵抗房地产滥开发的先遣兵。在这个国家,不少房地产商都拿着政府的规定当令箭,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低价购进地皮,高价出售房产。而少有的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便被冠着带污辱性的名字“钉子户”。

        就以拆迁为例,在闹得沸沸扬扬的嘉禾强制拆迁案中,被县政府视为“钉子户”,不惜动用警力拘捕或予以开除公职者,其实都是守法良民,他们按照《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却被当成打击对象,饱受屈辱;在沈阳市和平区野蛮拆迁事件中,在停水断电情况下被围困于危楼中27天的“钉子户”,也没有一家是在无理取闹,他们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钉”在被铲车、推土机拆得不成样的危楼里,是因为一旦走出去,赖以安身的家就被毁了,失去了最起码的生存依靠。

        这就是那些被经常鄙视着的钉子户。不过重庆的钉子户就不算是可怜:听说这栋房子原属于杨家坪房管所,按道理是公房,历史原因租给私人住。租住者跟开发商要价2000万元,否则不搬。他们家有些背景,开发商不敢动,于是造成了现在的“奇观”。屋里空荡荡的,没家具,也没见过里面有人,挖成那个样子,人根本没法进去。要价2000万,那也实在是高了点,再加上凭关系背景留着房子,也不算是好“钉子户”。
但是,在房地产上面,我还是很支持这样的钉子户的。房地产开发的暴利与拆迁户得到的廉价补偿,形成了巨大的利益反差,而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就是最大获利者。一些地方政府违反《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随意侵犯群众财产权,不妥善安置好拆迁户就进行掠夺式的野蛮拆迁,反说群众“钉子户”,不仅是对群众的污蔑,更为自己的野蛮行为披上了遮羞布。

        前不久,听说不准再叫钉子户,可是,不叫钉子户,我们在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就不会去野蛮了么?看着房价越来越贵,空房率越来越高的时候,钉子户们的举动,应该是给房地产开发商们以警醒的。
(2007年3月)

(七)谁来捍卫权利?


        重庆最牛的钉子户终于要被拔去了。那些个房地产开发商一定是眉开眼笑。在《物权法(草案)》颁布三天后在法院强制拆除令实施后,这一风景或将不再,但对这一司空见惯的现象的思考却不会停止。

        理由很简单,这一现象背后的实质是权利的交换,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基础。在过去的近60年里,私人权利转化为公共权利,公共权利又逐步转化为私人权利。权利的交换成就了市场经济,提高了国民福利。

        可是,在这个权利的交换中,只要户主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她就有不交换的权利。如果是私人权利之间的交换,她可以任意要价,对方如果不同意,交换便不应该进行。开发商的错误便在于没有遵守这一基本的交换原则。

        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之所以备受世人关注,就在于这部法律规定了私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中第四十二条还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因此,“《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著名法学家梁慧星语)尽管该法还有6个多月才正式实施生效,但其立法精神仍然可以在今天作为公民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盾牌。从这个意义上讲,重庆“钉子户”一案堪称解读《物权法》最鲜活的范例,对于树立《物权法》的权威更是不可多得的范例。如何妥当处理该案,即是对政府智慧的考验,同时也将对稳定人们对《物权法》的信心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

        那么,当法院宣判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考虑到这些呢?还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或者协商方法?法律日趋完善的今天,大力提倡确保公民依法行使权利的今天,已经出现了“史上最牛钉子户”并钉了这么久,何必急于一时强制执行?!

        如果房管局再耐心听取当事双方的意见,主动以智慧调解双方的矛盾、平衡双方的利益,有没有不用法律解决的可能?个人以为有可能,譬如在双方基本同意“还房方案”,能不能按照新旧建筑实际造价情况,让开发商少“索取”一点,让业主少补一点,相对合理双方都能接受。在开发商所有老板都签字盖章、业主签字认可后,及时而平静地拆除“钉子户”,岂不方方面面都摆平了?至少老板不签字盖章不妥,业主硬要照旧房面积还新房而又不适当补偿也不妥,房管局没有照这“方案”协调就申请法院执行拆除不妥。

        可是,不管我在这里说什么,终究这位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在今天倒了。随着法律越来越健全,公众得到的实际权利应该会越来越多了。期盼《物权法》能给我们这些祖国的明天们带来更多的实惠。
(2007年3月)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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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小偷也联盟


        看冯小刚的《天下无贼》时,觉得那些小偷实在太神奇了。这不单单表现在他们的技艺高超上,更让我惊讶的是小偷也是成群结队的。在我记忆中,见到过这样那样的团伙,入室盗窃团伙不计其数,但像《天下无贼》里面的群盗团伙倒是没有。

        今天看了这么一篇新闻,说西安出现了“西安小偷联盟”的网站。网站显示:“我们的宗旨是:偷富不偷穷,偷女不偷男!……”上面显示总帖数5;新会员:大盗;注册会员:8。

        年前看新闻,全国各地都出现了“见义勇为联盟”、“反扒窃联盟”之类的组织,还听说武汉的一个什么联盟把一个街头行窃的小偷给打死了。事情发展到什么程度,却一直没有后续。倒是这个小偷联盟的出现,让我意识到终于恶势力要反攻了。

        我在想着小偷联盟起来能做什么?是不是还要进行什么比赛之类的,决出一个小偷之王呢?最近做活动做得多,也想给小偷联盟来几个活动。一个是看谁偷的快;一个是看谁在规定时间偷的多;一个是看谁最会偷价值高的。也许还可以比较他们对高科技的运用能力……总之,比赛方法是很多的,就看谁本事过硬。

        混迹江湖这么多年,各种各样的事都算见识不少。而今这个社会却越来越让我看不清楚了。就像王朔,曾经一个坦荡无比的人,也会因为要出书变得龌龊起来;再比如说,前不久我看见的一个医生把暗恋对象的电话号码刺在腿上……再看今天公然出来露面叫嚣的小偷联盟。我心中不禁一阵悲戚。

        别看他们把自己说得跟侠盗“一枝梅”似的,什么“偷富不偷穷”,不过是往脸上贴金罢了。科学研究证明,富人的防盗能力比穷人高得多,毛贼会“舍易求难”?再说了,富人凭啥就该偷?什么“偷女不偷男”,更没出息,也很无耻,专挑弱势妇女下手,算什么能耐?好样你以“专偷壮男”为宗旨呀?什么“看病的人我不偷,乡下来的我不偷”,贼娃子的话要是能信,天下还有“谎言”二字吗?———他们不过是借着社会上对贫富悬殊、看病难、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的不满,给自己找粉擦脸罢了。
(2007年3月)

        会叫的狗不咬人,会偷的贼不嚷嚷。四处嚷嚷“我是小偷我怕谁”的,多半是一些无聊的社会帮闲。贼娃子搞联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闲人网民,利用手里的网络技术和当下的社会矛盾,打着“劫富济贫”的幌子给小偷壮行助威,摇旗呐喊。大家都能一笑了之也就罢了,可万一一些不懂事的小孩子以为时髦,闲来无事有了兴趣,纵身加入,努力钻研,那危害就大了。

[ 本帖最后由 黑子 于 2007-4-1 15: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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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坐下,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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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你真能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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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木子美想到洋教授,人的道德已顶破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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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粗粗过了一遍,感觉黑子嗅觉灵敏,手脚麻利,眼光。。。眼光那个黑毒。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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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黑的杂文更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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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尖锐
分析的也到位
为你的文笔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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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这样简洁明亮的文字叫好
应该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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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价厕所,无非是显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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