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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草风起

与我共一把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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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慨很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都是我们所向往的.......
问好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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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放 于 2007-1-21 14:19 发表
文章从一件小奖品说起,谈古论今,说人道己,借一把双人伞下的不同人的不同表现,多方面议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观念,看得出是有感而发。金樽兄所言不重形式,也算是一种婉转的说法了。现在的人,我想有 ...

好久没见你哦。放假了吧?你说得没错,邀月的也懂,爱最重要的是实质,但体现的是生活,我也是在提醒你们这些粗心的男人哈,做好小事了,可以得到更爱呢。哈哈。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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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1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周飞雪 于 2007-1-21 14:54 发表
感慨很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都是我们所向往的.......
问好落草!

谢谢飞雪来读!说起容易,做起来需要细腻的。爱不仅是不离婚就够了,还应该令对方温暖开心,所以才是向往。是吧?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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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草风起 于 2007-1-21 11:34 发表

哎呀,歉疚歉疚,快起来,坐地上冷呢。要不,你坐姐姐房间去,那有沙发的,再沏杯热热的茶给你,如何?你的结尾句还真是好呢,可把阴霾扫光。谢谢来读了!

——不谢,读到姐姐的美文是一种享受呢,很有教益。应该是妹妹给姐姐奉茶才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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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不错的文章!开头很吸引人!!中间更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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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细读之后,倒是不想说什么了。能说的,姐姐于文中皆已说透。
共一把伞,共一方明媚!
祝福并问候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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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用一把伞,看题目就吸引人了。
读完这篇和他们的跟贴,我才确定落雪是柔女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愿相信这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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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王美兰 于 2007-1-22 09:18 发表

——不谢,读到姐姐的美文是一种享受呢,很有教益。应该是妹妹给姐姐奉茶才对^_^

姐姐的客人,自是不能怠慢的。再谢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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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轩雨抚梦 于 2007-1-22 16:01 发表
个人认为不错的文章!开头很吸引人!!中间更见智!

谢谢你的来读和赏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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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山依依 于 2007-1-22 18:14 发表
细读之后,倒是不想说什么了。能说的,姐姐于文中皆已说透。
共一把伞,共一方明媚!
祝福并问候姐姐:))

谢谢妹妹不辞辛苦再来!共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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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3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韵雅 于 2007-1-22 19:10 发表
共用一把伞,看题目就吸引人了。
读完这篇和他们的跟贴,我才确定落雪是柔女子:)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愿相信这神话

呵呵,要常被人以为是‘为寇“之人了。你相信的不是神话,也有现实。祝福你的就不是神话!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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