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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发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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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5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情,是人类最美好、最真挚、最伟大的感情,爱情可以使人增添动力得到升华,也可以让人冲昏头脑,走向极端。我“五一”期间回东北的老家,在我们那个县城发生了一对相爱的人徇情的故事,演绎了一首生命的悲歌。让人不胜吝惜,凄婉之声深深地嵌刻在那块不富饶的土地上。
         我们那个县城里有个房产管理所,在这个单位里,有个男孩姓王,家是乡下的,个字高高的,身子瘦瘦的,脸白净的,长的很端庄,不善言语;女孩姓张,家是县城的,个子很苗条,眼睛大大的,飘逸的长发,长的很好看,都是二十出头,女孩比男孩还要大一点。两个人在一起工作了两三年,朝暮相处,日久生情,一年前两个人相爱了,那么真挚,那么执着。小男孩买了个摩托车,每天接女孩上下班,单位的人都说是多么好的一对,都在默默地祝福他们。不知是何时,他们相爱的事被女孩的家人知道了,女孩的家人坚决反对,理由就是男孩的家境不好,大有门不当户不对之意。女孩的家就托人帮助给女孩介绍对象。可是女孩就爱这个男孩,男孩就爱这个女孩,她非他不嫁,他非她不娶,在一个月前就租了一间房子,时不时两个人在一起约会,享受的温馨和愉悦,他们感到很幸福、很快乐。五一放假男孩回乡下种地去了,女孩和男孩一天要通几次电话。正好这两天女孩家里看中了一个,准备5月9日定亲。女孩也急了,就给男孩打电话催他回来,最多的一天打了20多个电话,男孩就回到了县城。
         5月4日两家人以为两人私奔了,到处寻找,最后在一处出租房屋看见了男孩的摩托,才找见他们俩。当人们看到他们躺在床上的状态时,无不让人心痛,很多人的泪不住的流了下来。两个人盖了一床新的红色被子,据猜测可能就是结婚的意思。两个人穿戴整齐,女孩还化了妆,男孩和女孩相拥而卧,男孩搂着女孩,神态那样娴静,好象睡着一样。人们很难想象他们在放弃生命前的痛苦挣扎,很难再现他们在徇情而死的凄惨情景。枕头和被头泪水侵湿的痕迹表达了一切。显得那么无力、无助、无奈,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女孩的母亲伏在女儿的身上嚎啕大哭,悲痛欲绝,几次昏厥过去,边哭边说,都怨妈呀,妈不该干涉你呀。男孩的母亲抓住儿子的胳膊,身子不停的抖动,边哭边骂,你命不该绝呀,都是这个狐狸精给害的。悲切之声穿遍小院,凄惨的哭嚎散落到大街上。两家人开始只是埋怨,后来变成了沉默。他们为两个孩子重新穿戴,整理仪容。男孩的衣服最难穿,因为男孩的两个胳膊是搂抱状,尸体已经僵硬,没有办法,只好把衣服拆开来。那手势,既象拥抱爱情,又好似拥抱幸福,也似寻求希望,看了让人很是感动,那么悲壮。
        5月7日那天,是男孩和女孩出殡的日子。女孩的家人想把女孩的骨灰散到县城南面的一条河里,男孩的家人想把男孩的骨灰放到老家的祖坟里。人们跟他们两家人商量,孩子们生前没有如愿,死了就让他们在一起吧。两家人同意了,王家在公墓买了块墓地,把男孩和女孩火化了,装了两个骨灰盒葬在了一起,也算了却了男孩和女孩的心愿。
         男孩和女孩下葬时,天空飘起了蒙蒙细雨。人们把那床红被子一起烧掉,由于雨水的缘故,好长时间才点燃,那噼噼啪啪的响声,伴随着滴滴嗒嗒雨点,好象是在哭泣,在向人们诉说着什么,那么肃穆和圣洁。
         一对年轻稚嫩的生命消逝了,是脆弱的心理不堪生命之重,扼杀了他们的爱情,那床绵软的被子象招魂幡一样在空气中摇动由红变白,转眼化为灰烬,飘落到地上......
发表于 2006-12-15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是不该发生的悲剧。恒心写这篇文章的着眼点好,不赞反责更有警醒的作用,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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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消极、极端的追求方式。
但是对于某个特定环境特定的人来说,这样也许是他们唯一能够做的了。
责也罢,赞也罢,感动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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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 不该 该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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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真是让心碎悲痛,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女孩和男孩就去登记结婚又怎么样,谁能阻止?有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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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发生的悲剧,让人深思,不该 ,不该,是不该,孰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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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年轻稚嫩的生命消逝了,是脆弱的心理不堪生命之重,扼杀了他们的爱情"____这个着眼点确实不错,但觉得得再深化,使其更具悲剧色彩以撼动人心.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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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不该。是爱情之错,还是亲情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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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总觉得这个故事发生在现在实在是不应该。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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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之重,还是爱情至上啊,年轻人当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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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这两个人没出息罢了,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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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哭  也没必要用死来解决吧
唉  真的悲哀
家长们看看吧
孩子们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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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处在爱情边缘上的人,当他们的挣扎无济于事,惟有用死亡来回应所有的冷言冷语。

相爱的人,要怎样才能够逃离世俗的偏见?这样的悲剧让人感动,更多的却是悲哀。那些遭遇风雨仍然彼此执手的人是勇敢的,他们的爱是坚贞的。爱比生命重。可是人世间的情感不只爱情一种。为了爱情而死亡,解脱了,长厢斯守了,亲情何堪?

当各种事情之间产生矛盾的时候,是否该想想什么才最重要。如果你们的爱情坚贞,如果思虑一切后果后仍发现惟有死亡才能够解决,那好,你们远走高飞吧。

可是要知道,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至少在我的理性层面,决不赞成什么殉情。

男方母亲的话语让我感到悲哀。很难过。两家人为什么不调解呢?如果这种冲突无法调解,那就选择最优的方式啊。如果双方做出了最后的不得已的抉择,那么在故事的结尾就不该后悔,不该伤悲!

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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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该发生的悲剧终于发生了,悲壮!!!婚姻自由好,父母包办,过多干预,弊大于利。问好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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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6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问好!无谓的牺牲,悲哀的徇情.就是呀,让我心痛苦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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