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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换偶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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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也说换偶的是非

曾经看过性学家李银河女士的一篇文章,是关于换偶的问题。她是从男女平等方面和是否触犯法律方面为出发点来看待这个问题的。她认为如果是从这两个方面来看这个问题的话,那么换偶就没有问题的。起码对于夫妻两个人来说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而且又是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所以换偶是没有错的,不牵涉道德问题,也没有触犯法律。而如果是一方在搞外遇,那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带有欺骗的成分,所以就存在着道德问题的。因为她认为包二奶只是男人受惠,而女人是吃亏的,又是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换偶的话,是在双方共同认同下,女人也受惠了,所以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发生的,它就应该是合法的。
现在对于这件事是对还是错,我就不加评论了。我只是想从心理的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认为换偶会产生很多后遗症的。在换偶中还会是有很多问题存在的,特别是女人,因为大部分女人还是不能把情感和性分得很彻底。在一般的女人眼里,如果没有一点情感基础的性,应该是很肮脏的,像是一场纯粹的肉体交易。那么如果有一定情感基础的话,女人在跟一个男人有了性以后,会对这个男人产生依赖,也有可能会对这个男人产生依恋的情愫,如果把握不好,就会导致情感出轨了,那么换偶的结果,就有可能导致两个婚姻的解体。
现在的换偶好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完全不认识的情况下,目的很明确,就是为性,一点情感都不讲。那么这样的性会有美感吗?而且这样的换偶,更需要的是运气。如果运气好,还能碰上彼此欣赏的对象,那么这样的性有可能会产生一些美感。如果运气不好,碰上了不是很欣赏的人,甚至是不喜欢的人。又或者是有一方觉得满意,而另一方觉得不满意,那么另一方为了对方而委屈自己,岂不是很痛苦。那么这样的性交易不就成了一种刑罚,特别是女人,这样的感觉应该是跟卖淫的感觉没有区别吧,只是没有收费而已。比如重庆的一对夫妻,男的是心理学硕士,他们的第一次就是,他太太不喜欢对方的男人,但是他太太为了迁就老公而勉强接受,回家后抱着他老公痛哭一场,至今还在后悔那一次的活动,那一点阴影也再也抹不掉了。
还有一种,是叫夫妻交友吧,说几个家庭先以交友方式开始,慢慢的培养感情,如果大家有了感情,也有这种意向和需要了,再交换。我听了还是觉得有点玄乎,那像是大家是在先互相恋爱,如果两对夫妻刚好对上了眼,那还好说。如果只有其中的妻子对对方的老公有好感,而另一方的妻子没有呢,那又该如何解决呢?还有,虽然这种性是有感情基础了,但是感情不是自来水龙头,一开就有,想开大点就开大点,想开小点就可以开小点,然后想关掉就可以关掉的。感情是最不理智的,也是无法掌控的,如果好感变大了,更会产生占有欲的。万一感情泛滥开来,就会像爆了的水管,那么到时又应该如何去收拾呢。
不管是那一种方式的换偶,它的隐患是永远存在的,它的后遗症也会越来越严重的,特别是有子女的夫妻,会给孩子带来多大深远的影响,现在还是无法定论,但是影响肯定会有的,会给孩子带来错乱感的。特别是有很多参加完了换偶活动的男女回家后,只要看到自己的孩子,他们自己本身就会产生一种愧疚之情,因为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还是会觉得换偶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那么他们将来又能否再做到在孩子面前坦坦荡荡呢?而孩子们是不是就应该成为父母实现隐秘的快乐之路上的牺牲品呢?
还有的夫妻在参加完换偶活动之后,双方都会觉得十分后悔的,因为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所以潜意识里那一种肮脏感就会冒头了,还有是因为缺乏情感基础。尤其是女方会更后悔,认为自己的清白从此断送了。那么在这样的心理状况下,产生的情绪肯定会对以后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因为这件事而导致互相之间的埋怨,或成为了将来吵架的一个痛处,彼此用来互相指责,那么这个影响就是很深远的了。
所以说换偶并不是那么单纯的,也不是那对夫妻多适合的,然后又都能坦然处之的。因此,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后悔一辈子。如果真的要去换偶,那么就要有一定的心理素质,也就是说,能把性跟情感完全分开。更进一步说,也就是能超越人的情感,能完全脱离人的情感而只有性,那么就可以考虑换偶了。但是如果只有性而没有了情感的人,还能是一个完整的人吗?还能有作为人的优越感吗?



                                            2006-12-4
发表于 2006-12-4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不好说,凭各人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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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4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是有违公序良俗。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具有理智和人性,少了一些兽性。楼主提出来说,还是可以警醒一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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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手枪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12-5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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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不可思议,问候楼主,谢谢你带来一篇值得大家争议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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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人活腻了,请俺杀了他,还预付了俺银子,签了合同。俺是个诚信的人,认真地完成了这个合同,遂了他的愿。
--全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而且又是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不知犯不犯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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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对夫妻换偶,其中的一方觉得不满意,吃了亏,怎么办?按公平交易原则,吃亏的一方须用金钱弥补。这样,换淫就变成买(卖淫)了。
换偶的实质是买(卖)淫,不是理论家理论一番后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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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红尘匆匆过客 于 2006-12-4 22:29 发表
这种事,不好说,凭各人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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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5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草风起 于 2006-12-4 23:08 发表
这还是有违公序良俗。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具有理智和人性,少了一些兽性。楼主提出来说,还是可以警醒一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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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5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蓝色手枪 于 2006-12-5 01:32 发表
换偶...就是小日本的援助交际吧..

不用讨论,那是无耻的....

嗯,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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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牧歌悠扬 于 2006-12-5 11:31 发表
觉得不可思议,问候楼主,谢谢你带来一篇值得大家争议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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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清风冀 于 2006-12-5 11:40 发表
有个人活腻了,请俺杀了他,还预付了俺银子,签了合同。俺是个诚信的人,认真地完成了这个合同,遂了他的愿。
--全是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而且又是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不知犯不犯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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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清风冀 于 2006-12-5 11:48 发表
两对夫妻换偶,其中的一方觉得不满意,吃了亏,怎么办?按公平交易原则,吃亏的一方须用金钱弥补。这样,换淫就变成买(卖淫)了。
换偶的实质是买(卖)淫,不是理论家理论一番后可以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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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讨论还是有好处的。众口一词就失去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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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5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放 于 2006-12-5 16:23 发表
多讨论还是有好处的。众口一词就失去意义了。

嗯。
草的颜色是绿的,俺们也拿它出来讨论一翻,大家千万别千篇一律地说“绿”哦免的众口一词失去意义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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