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报》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常见问题回答论坛建设基本法案《诗歌报月刊》在线阅读
楼主: 见闻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2-14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为我们擦亮了眼。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4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其实,如果能真出版,当然是诗人们的愿望;如果不能,电子诗集不也可以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4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见闻兄的提醒很重要。请找正规的出版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3-28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5-1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这个贴子最后由见闻在 2005/06/19 05:44pm 第 1 次编辑]

现在国家对丛书类出版查处力度大了,大家要注意这种出版形式!


海峡文艺出版社违规出版被处罚
2005-05-12

近日,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对海峡文艺出版社的违规出版行为进行处罚。海峡文艺出版社在出版“海峡钓鱼”文丛过程中,存在一号多用问题。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关于重申禁止中国标准书号“一号多用”规定的通知》规定,经研究决定:海峡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海峡钓鱼”文丛,余书全部销毁。事故责任人进行深刻检查,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核减海峡文艺出版社今年书号使用量。


此外,作家出书喜欢找国家级知名出版社,这也给一些牟利者某种启示,所以时下出的一些诗文集以中国文联出版社、作家出版社被冒用的为多。看下面这则出版社的声明,大家应该有所体会。

严正声明
近一时期,我社不断接到来信或电话,反映社会上有人打着帮助作家出版社组稿的名义,向作者收取费用出书。同时,我社还发现有人盗用作家出版社的名义和书号非法出书,严重侵害了我社的合法权益。
在此, 我社严正声明:作家出版社从未委托过社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代为组稿、从事出版业务等。作家出版社出版图书前都要和作者签订正式的出版合同。敬请广大作者注意。作家出版社对任何盗用我社名义、书号的行为,保留进行法律追究的权利。

作家出版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5-30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同志们啊,要小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6-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无奈,我也想出,质量还好,但看这么多评论,有点泄气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1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所以说文化产业不好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7 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真不好办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7-24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出书最好通过作协,这样该不会有假。我第一本诗集是上虞市作协帮忙出的,当时我只出了一半价五千元,另外一半是文联攒助每位作者的。谁都知道上虞是著名导演谢晋的故乡,对文人很重视。第二本也是通过可靠的正规出版,花钱也顶多一万。不过审稿有些错字,我对这书也就不怎么满意。正规化出版业应是印刷清晰,书好正点,文字、排版都无错者。望正确选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7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作协也不一定可靠,小地方作协的路子,跟普通作者路子是差不多的。记得原来有某市文联出书,一年下来出了数10本,都用香港书号呢。
现在世道变了,如果畅销书被盗版,盗版比正版印得还漂亮。
两本书摆一块,人家经常会拿着正版的说“这本肯定是盗版”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出书遭遇假书号湘西一作者获赔13万多

日期:2005-10-13 来源:新华网
  湘西女作者彭延慧(笔名炎慧)出书遭遇假书号,3年八上法庭的侵权纠纷案日前告一段落,日前该院已经审结此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彭延慧经济损失112404元和精神损失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刘维和惟楚公司违背与彭延慧的约定,利用刘维为中国文联出版社《渌水文丛》组稿的机会,将本应交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开花的女人》混入《渌水文丛》,假冒书号和CIP数据号,非法出版发行《开花的女人》一书,致使该书成为非法出版物,严重侵犯了彭延慧就《开花的女人》一书依法享有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长沙市天心区井岗印刷厂在明知其受中国文联出版社委托印刷《渌水文丛》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印刷《开花的女人》一书,其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法院判决:刘维、湖南惟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刊登公告向彭延慧赔礼道歉;赔偿彭延慧经济损失112404元(含印刷、交通等费用);赔偿彭延慧精神损失2万元;长沙市天心区井岗印刷厂对刘维、湖南惟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清偿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记者 李广军 李柯帆)

(能告赢并获赔真是万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5-11-10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为什么非要出书呢,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2-8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近日经查一些朋友赠送的自费出版的集子100多本,竟然没几本是真号,有些印刷得很漂亮的,也是假的,实在触目惊心。
请一些出过书的朋友也自查一下,看能否告这些出版中介机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2-8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重温此文:对自费出书的一点忠告

我手上有一些朋友的书,查CIP发现很多是假号,我的号到是真的,却把作者弄错了,把我书中给我写评论的作为附录的作家当做第一作者,不知道是哪个登记资料数据的,还弄成两个作者。丛书的其他的作者CIP都没错。
想想花钱弄些假书号,再怎么心里舒坦不起来。
当初我出书的时候,很多人觉得贵了,但是我要的是真的书号,却不料在登记资料数据的时候出了这样的离谱错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诗歌报 ( 沪ICP备05009012号-2沪公网安备31011702001156号

GMT+8, 2024-11-23 12:1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