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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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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9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这个贴子最后由见闻在 2004/04/16 08:14am 第 5 次编辑]

鉴于某论坛有人发表诋毁诗歌报丛书为假书的言论,并删除了我在该论坛的一些不利于他们的跟贴和封了我的发言权(该坛封掉我的发言权,并将我的后来的多个跟贴删除,然后用一些恶毒的语言攻击人,正说明其做贼心虚,在网络上随意封人的行为本身就是无耻的行为),特此声明如下:
诗歌报丛书是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全程操作,主编与出版社签定有国家规范的出版合同,从编审到印刷都按照出版规范进行的,诗歌报丛书每一本版权页上都有一个“中国版本图书馆数据CIP核字”号,每一个号都是不一样的,对应着每一本书,因此凡对此书真实性有疑问者都可以以各种渠道去查核。
而凡是我们丛书的作者对于有人诋毁你的书是假的话,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回击,出版社已经明确了态度,因为这也是对出版社的一种诋毁,他们不能坐视不理。因为我以及丛书作者与出版社的关系只是著作权人的关系。即我主编了大家的书送交出版社,出版社认为符合出版要求提供了出版机会。这与某些人编完了向出版社买来书号自行印刷的书商式的操作行为有本质的区别!
凡关心诗歌报正义之士对那些别有用心的诋毁他人以行自己不可告人目的者应予以坚决的打击!我相信那些跳梁小丑终究会暴露其本来面目!

由于诋毁诗歌报丛书为假书者举证说我们的丛书之所以假,是因为书号后面没有后缀号(即图书分类和分类流水号),为此我要求新疆人民出版社传真了一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发布的“关于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期刊社送检出版物使用条码情况的通知”里面有明确取消在书号后面接印图书分类和分类流水号之规定(我将该通知打印后专门贴出供参考,见以下链接贴)。这也充分说明那个污蔑我们的论坛某些人的卑鄙心态,以及他们请来论战的所谓出版界人士也只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之徒。

http://www.zmcode.com/bbs/cgi-bin/topic.cgi?forum=16&topic=389&sho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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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支持见闻兄,请还诗人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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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9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大哥,是哪个论坛?我去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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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0 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支持!
对于恶意中伤者大家要群起而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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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0 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为什么诋毁?
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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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0 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蚊子,说是哪个论坛,我带人去修理他们。不方便就发短信给我,并告之你的仇家姓名。我不信扁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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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0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看了,一定是有误会,见闻兄别生气,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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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1 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下面引用由在水之灵2004/04/09 09:42pm 发表的内容:
蚊子,说是哪个论坛,我带人去修理他们。不方便就发短信给我,并告之你的仇家姓名。我不信扁不死他。:))))))))
要不要拎两把菜刀啊
说实话。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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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13 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看了见闻这帖子,很震惊!确实有人别有用心了!
但是见闻,身正不怕影子歪。别人歪,那就让别人继续歪下去好了,他们歪到了极点,也就没气了。
对了,你邮寄你的诗集,我今天收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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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4-29 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浊者自浊,清者自清。
见闻兄,不理他的,写自己的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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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7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这样的狗东西,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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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8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见闻,说说那个论坛,我们过去跟他们说道理,不相信还没有公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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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大哥别生气,我们大家都知道你为出书搭钱搭精力搭时间,他们那是眼红诗歌报别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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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2 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贱蚊,不要搭理他们,对了,以后要出诗集,可以找你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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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6-13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事实说话!

:)
喝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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