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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灵犀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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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问好,关注中~~~
发表于 2005-12-31 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问好!
发表于 2006-1-18 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喜欢余光中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2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向各位问好,祝新年快乐,事事如意。我从2005/07/24 10:23pm发贴后就没顶这个主贴了,居然有2006/01/17 09:04pm的回帖...不知是怎样找到此贴的...佩服啊。
我并无什么见地...汗颜,还是老老实实做我搬运的工作吧。 
                      《谁是大诗人?》
                                   余光中
            
    每隔二十年至三十年,似乎就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这并不是说了好玩的,带点奢侈意味的问题:譬如到底是谁命长或者结果是谁中头奖等等。这是一个十分有趣,我说,也是十分严肃的问题,因为,文学史该怎么写,以及某些次要的问题,例如诗的形式曾经历了怎样的变化等,都和这问题有极密切的关系。一个大诗人的地位确定后,其他的优秀诗人,便可以在和他相对的关系及比较下,寻求各自的评价,且呈现一种史的透视。一个大诗人的代表性确定后,我们便可以从他的身上,看出他的时代怎样感受,怎样用运文字,怎样运用文字去表现那种感受。
    我说每隔二十年至三十年,因为在变化剧烈的现代,似乎每隔那么一代,诗人的感性便显示出本质上的差异,足以产生那一代的新诗。如是,叶芝之后有艾略特,艾略特之后有奥登,奥登之后有四十岁一代的少壮作者,如洛威尔(Robert Lowell),如威尔伯(Richard Wilbur),如金斯堡(Allen Ginsberg)。情形当然不尽如此,以美国文学史而言,从惠特曼逝世到桑德堡和弗罗斯特开始发表作品为止的二十多年间,似乎并未出现什么大诗人。罗宾孙(E.A.Robinson)是否真正的大诗人,仍是一个见仁见智的悬案。一个大诗人的地位,应该是公认的,至少接近公认,亦即批评家和同行作者接近一致的推崇。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对一个大诗人也许不是由衷地喜爱,可是我们无法否认他作品的分量。例如艾略特中年以后变得保守起来,许多批评家尽管反对他的政治或宗教的立场,却无法不重视他的创作和批评,即使对他攻击最力的犹太籍作家夏皮罗(Karl Shapiro),也只有承认他的地位。欣赏和批评是两回事:前者接近主观的好恶,不必太负责任;后者接近客观的判断,是要对读者对历史负责任的。在中国古典诗人中,我个人对李贺甚为偏爱,可是充其量只能承认他是次要诗人(minor poet)中的奇峰,不能说他凌驾于主脉杜甫之上。在近代英诗里,我对豪斯曼是一见倾心的;他的许多悲凉而潇洒的句子,我自然而然就记住了。然而我只能说他是一个次要诗人,其分量尚不能与叶芝相比。
    伟大是一种品质,一种不腐烂的成熟,不幼稚的新鲜,既厚实,又精美,既深刻,又自然。它是一种整体的饱满感,不易分割也不容分析。要为伟大提供一个客观的标准,其困难,就像要称一称西藏高原有几吨重一样。
  
    [color=#DC143C]名声和荣誉,应该是最不可靠的标准。骚塞(Robert Southey)和斯温伯恩在当时皆有大诗人之誉;布朗宁夫人生前的盛名淹没了她的丈夫。有些诗人要死后才见阳光,如霍普金斯,如布莱克,如狄更生,像狄更生,二十世纪初的美国文坛刚发现她时,曾有批评家说,她是萨福以来最伟大的女诗人。这种判断,现在看来,似乎有点早熟了。荣誉必然更不可靠。从德莱顿起,英国历届的桂冠诗人凡十五位,其中有十位连次要诗人都算不上,即使是英国文学的学生,也没有听过他们的名字。
    [color=#DC143C]多产也不能算一个标准,尽管天才的创造力应该比常人旺盛。某种程度的多产仍是必须的,可是那并不意味着数量的庞大,因为三千篇雷同的作品,在分量上还不及三篇风格各殊的佳构。重复是没有意义的。以艾略特为例,他的全部诗产量不过四千行,还不及中世纪的一篇叙事诗,然而在这有限的篇幅之中,他呈现了有机的发展和变异的风格,且对后来的作者发生很深的影响。
    [color=#DC143C]影响力似乎也是一个标准。一个大诗人不但左右一代风尚,抑且泽被后世。可是我们也有少数例子,说明有些大诗人虽然受到普遍和恒久的仰慕,但不一定就成为刻意摹仿的对象。李白似乎是这样一位大诗人。柯尔律治和布莱克似乎也是同类。在现代诗中,似乎也不乏这样独来独往的大师,弗罗斯特便是一个好例子。这样的区分自然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不过,在普通的情形下,大诗人,尤其是提供创作方法且启示新感性的大家,一定拥有大量的效颦作者,是不容否认的。一篇模拟的作品,在间接的意义上,等于一张选票,一张投向伟大的选票。
    这就引到[color=#DC143C]独创性(originality)的问题上来了。伟大的作家是否具有最高度的独创性呢?理论上说来,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是所谓独创性,原是一种很微妙的品质,细细分析起来,是有不同的品种的。大致上,如果一位诗人的形式优于他思想和感情的内涵,则他的形式显得分外突出,他的独创性便一目了然。在另一方面,形式上某种程度的稚拙,很容易衬托出思想上的独创性。前者可以肯明斯(E.E.Cummings)为例。后者可以史悌芬·克莱恩(Stephen Crane)为例。肯明斯的感情和主题实在是颇为“传统”的,甚且非常伊丽莎白,他别出心裁的形式因此更加垄断了读者的注意。相反地,史悌芬·克莱恩的形式相当笨拙,但他的思想却因此加倍地突出。我们可以说,两位诗人的独创性,都是在形式和内容不太平衡的对比中产生的印象。
    这种分析,显然不适用于莎士比亚。在古典诗中,形式和内容是平衡的,至少比在现代诗中要平衡得多,结果留给读者的印象是:自然。自然,是现代诗中较为罕见的美德之一。自然,在乍见之下似乎不像独创,事实上它是甚为高级的独创。我们常听批评家说:莎士比亚兼容并包,但不太富独创性。不错,莎士比亚不是一个独创的思想家,他的哲学相当通俗;他的诗剧的情节往往是借来的;在无韵体和十四行的体裁上,他已有马罗和斯宾塞可以借鉴。可是他能推陈出新,点铁成金,起死回生,不管那是谁的铁或谁的尸。把已有的化成未有的,从已知的创作未知的,这种吸收,选择,重加组织的综合力,要说里面没有独创性,是很勉强的。此外,例如彭斯(Robert Burns),无论在主题和体裁上,都不见得有什么创新之处,但是透过他的文字所表现的感情是那样的真,那样的强烈,我们面对它的时候,油然产生一种无憾的整体的饱满感。而感情上的真(genuine)也是一种[color=#DC143C]originality(独有,原有,不假借,非剽窃之义)。因此,面对彭斯、拜伦等的作品时,我们最深刻的感觉,不是独创性,而是强烈性(intensity)。我想,某些集大成的后期作家,如丁尼生,如周邦彦,皆是这种情形。
    另一种可能的标准,是[color=#DC143C]普遍性。所谓普遍性,我认为可作二解:第一是雅俗共赏,第二是异地同感,也就是放诸四海而皆准之意。雅俗共赏能否成为伟大的标准之一,似乎颇成问题。有些大诗人,如李白,如苏轼,如莎士比亚及乔叟,比较易为读者所接受,虽然欣赏的深浅因人而异。另有一些大诗人,或因文字深奥,或因想像独特,或因处理手法别出心裁,或因博学而耽于用典,在本质上不易为“软性的读者”所征服,遂有“难懂”的恶名。例如李商隐,多恩,布朗宁,便无法做到雅俗共赏,甚至雅人之中亦有不表欣赏者。像元好问,琼森,丁尼生等,自身也是诗人,当然称得上是雅人,尚且不能尽赏,何况一般读者?弗罗斯特和艾略特,并为现代大诗人;弗罗斯特雅俗共赏,艾略特既雅士也承认难懂。有时同属一人作品,读者的反映却互异。《兵车行》应是雅俗共赏的,《秋兴八首》就不尽然了。
    异地同感,在理论上应该是一个可用的标准,因为人性相通,大诗人应该是国际性的。拜伦在十九世纪的影响,遍及全欧,且远达俄国。惠特曼,波德莱尔,艾略特的影响,也是超越国界的。不过,诗是一种文字的艺术,必须借文以传,但文字是有国界的。因此,一个诗人在国外的命运,往往要仰赖翻译。大致上说来,诗的意象比较可译,而诗的节奏具有倔强的民族性,对翻译的抗拒力甚大。所以,很奇怪的现象是:平易的弗罗斯特经过翻译后损失惨重,结果往往味如嚼蜡;艰奥的艾略特变成另一种文字后,依然意象富足,占尽便宜。同样地,以音色与节奏取胜的作者,如弥尔顿,爱伦坡,史云朋,在中文翻译里,都受尽委屈。中国古典诗人在英美文坛的待遇,也荣辱不当。白居易的诗介绍得最多,俨然与李白分庭抗礼,声誉远在杜甫之上。打开英美出版的任何世界文学辞典,几乎都可以看见李白的名字,杜甫则绝少出现。
    [color=#DC143C]持久性是一个相当可靠的标准。时间不杰作愈磨愈亮,把劣作愈磨愈损。事实上,真正的杰作非但历久不灭,抑且因后代的作品不断引用它,影射它,学习它,而愈益光大,像滚雪球一样,例如十七世纪的读者读到马韦尔(Andrew Marvell)的名句:
    但是啊在背后我时时惊闻
    时间的飞车迫近的驶声
充其量只能作平面的欣赏。现在的读者重读这两行时,那感觉,便因三百年的消逝加上艾略特,麦克利什,海明威曾加以运用的联想,而显得立体化起来。不过,持久性并不等于持续性,因为即使是大诗人的盛名,也有暂衰甚且中断的现象。例如十八世纪便以为莎士比亚粗野不文,而浪漫诗人在二十世纪中叶以前也受到冷落。例如艾略特的批评,便忽视了惠特曼,贬低了弥尔顿,而推崇多恩。可见一个诗人,不但生前成败难定,即身后的神龛也常常要搬家的。持久性的标准还有一个不便,那就是,不能持以衡量当代的作者。
    最后,我们似乎应该考虑考虑[color=#DC143C]博大性和深度。这似乎更接近问题的核心了。我所以把这个标准留待最后来讨论,或者可以说,我的不太愿意涉及这个标准,是因为博大性或深度是相当抽象的名词,既难说明,又难指证,更难客观地鉴定其程度。我们没有办法“证明”莎士比亚的博大性超过马罗,或者叶芝比豪斯曼更有深度。我们似乎又得回到前述的“整体的饱满感”,说那是浑然沛然而不可分割的。理论上说来,一个大诗人必然具备充分的博大性和深度,但此二者在一个大诗人身上组合的比例,可以因人而异。我们似乎可以这么说:博大性是指诗人对人生的接触面,包括他在生活上吸收,感受,容纳的广度;深度则是指他在这样的范围内对人生作过什么程度的思考因而达到什么程度的了解。这样看来,似乎有些大诗人较偏于博大性,有些大诗人较偏于深度。现代诗人,由于和社会比较隔绝,大半倾向深度的开掘,例如里尔克,例如艾略特和瓦莱里。惠特曼和晚年的叶芝应该是例外。我们发现,古代的若干大诗人比较偏于博大性,例如乔叟。而辉映百代的诗宗,如杜甫与莎士比亚,则似乎兼有博大与深邃,达到横阔与纵深的平衡。
    ……
(.........后有长文若干,恕难一一打出...逃工的分割线..................................)
    ……
    这就引上伟大的另一标准了,那便是“[color=#DC143C]超越性”。超越性应该是大诗人的一个必要条件。一个大诗人一生的创作过程,好象一个跳栏选手超越一连串的高栏,而最后一栏往往最高。任何大诗人都始于摹仿,可是他不会长久安于做一名学徒。于是他面临第一个高栏,那便是超越他的老师。这一栏跳不过,他便命定要在一片伟大的阴影里生锈以终了。跳过了这一栏,便找到了自己,也就是说,他成熟了。不过他接着便会面临另一个危机,那便是,他不久就把这一季的成熟嚼食殆尽,眼看就要露出果核。于是,第二个高栏在他面前升起。如果他跳不过去,他便命定要不断地抄袭自己,吐出一粒又一粒雷同的果核。如果他终于跳过去了,那便证明他已经能超越自己。可以说,伟大已经在那一边欢迎他了。
    一个大诗人,从摹仿到成熟,从成熟到蜕变到风格的几经推陈出新,像杜甫,像莎士比亚和叶芝那样,必须不断超越,超越古人,超越时人,超越自己,事实上,每一篇杰作都是一次超越,否则修改与重写便没有意义。而超越自己是最为困难的。我想,目前诗坛的暂时沉寂,正暗示某些成熟的作者已面临蜕变的挑战。因为,只有能超越自己的作者,才会被提名成为大诗人的候选人。
                                       
                                                  一九六六年十二月。
[br][br]-=-=-=-=- 以下内容由 灵犀 时添加 -=-=-=-=-
晕,居然固顶了。太意外了。
哦,不要忘了正题,补充一个小细节:
叶芝的第二个时期,自觉时期,大约始于一九0八年,当时他虽已成为爱尔兰闻名的诗人与剧作家,但仍未找到真正的自我。作品的产量已达二十部左右,而真正的代表作尚未动笔......好典故啊。
发表于 2006-1-28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学习 学习你这种学习的态度~~
 楼主| 发表于 2006-3-1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再抄一段:
奥登在他的《短诗选》的序文里说:我想每一位作者都会看出,他自己过去的作品可分为四类。第一类纯粹是垃圾,他很懊悔怎么会写出这些东西来;第二类他最感到痛苦,他有很好的概念,但因能力不及或过于性急,以致无法有所成就;第三类他虽不讨厌,但它们缺少重要性;这一类作品,无可避免地要成为任何集子的重要分量,因为,如果他仅仅收入第四类那些让他老老实实感激在心的诗,那么,他的集子就会薄得令人沮丧。
 楼主| 发表于 2006-5-5 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感兴趣事物的个人看法

      一首小诗的翻译尝试:
    A Drinking Song
                    W. B. Yeats
Wine comes in at the mouth
And love comes in at the eye;
That’s all we know for truth
Before we grow and die.
I lift the glass to my mouth,
I look at you, and I sigh.
这首诗其实很不错,仅就诗意和韵律而言。
诗眼在个人以为就原诗而言,是wine-mouth-l lift the glass to my mouth
                            love-eye-I look at you
的这一组对应。翻译过来的难处,个人以为是词组come in即到达之意。
爱情来临,临于眼睛,这是很妙的文笔,但上下文结合起来,又要形式相似,极难,极难。
我自己试翻的:
以嘴唇饮美酒
用眸子饮爱情
谁深晓这一切
谁就可以安息
我倾尽我的美酒
我看着你:叹息。
               
附从网上查的几个译本:
酒 歌
      陳黎 張芬齡  譯
酒從唇間進,
愛從眼波起;
吾人老死前,
惟知此真理。
我舉杯就唇,
我看你,我嘆息。
另有一个不知何作者的版本:
启唇饮美酒,
爱意眸间流。
生前共真义,
身后复何求。
举杯观君容,
太息黄昏后。

《诗生活·翻译诗刊》创刊号
●五色花Spectra
⊙叶芝W.B.Yeats:ADrinkingSong《酒歌》(BlueD、张祈、学诗译诗、ayiia)
可惜找不到了。页面无法找到。
又,李立玮的版本:
《饮酒歌》
酒入唇,
爱入眼;
那是我们的真理,
在老去和死去之前;
我举杯唇边,
看着你,轻叹。[br][br]-=-=-=-=- 以下内容由 灵犀 时添加 -=-=-=-=-
呵呵,版本1.01
《饮酒歌》
以嘴唇饮美酒
用眸子饮爱情
谁深晓这一切
谁就可以安息
唇边是我的美酒
眼旁是你:我太息。
 楼主| 发表于 2006-6-1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向六一献礼,译诗一首:

Emily Dickinson (1830–86).  Complete Poems.  1924.

Part Two: Nature

XCVII


TO make a prairie it takes a clover and one bee,—  
One clover, and a bee,  
And revery.  
The revery alone will do  
If bees are few.         

创造一个大草原,需要一茎三叶草,一只小蜜蜂
一茎三叶草,一只小蜜蜂
还要一点想象力
只有想象也可以
没有蜜蜂没关系
     2006.6.1,版本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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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些感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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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2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出于兴趣而不是学术嘛。向斑竹问好。

今天看见一首诗,比较喜欢,就弄过来了:

trees
joyce kilmer

菊叶斯·基尔默

i think that i shall never see
a poem lovely as a tree.

a tree whose hungry mouth is prest
againsr the earth's sweet flowing breast;

a tree that looks at God all day,
and lifts her leafy arms to pray;

a tree that may in summer wear
a nest of robins in her hair;

upon whose bosom snow has lain;
who intimately lives with rain.

poems are made by fools like me,
but only God can make a tree.


在网上找的两个翻译:
我想,永远不会看到一首诗,
可爱的如同一株树一样。

一株树,他的饥渴的嘴
吮吸着大地的甘露。

一株树,他整日望着天
高擎着叶臂,祈祷无语。

一株树,夏天在他的发间
会有知更鸟砌巢居住。

一株树,白雪躺在他胸上,
他和雨是亲密的伴侣。

诗是我辈愚人所吟,
树只有上帝才能赋。



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看到
象一棵树那样优美的诗篇;
树那饥渴的嘴唇紧紧贴住
大地乳汁甘美的胸脯;
它整天仰望着上帝
举起枝叶繁茂的手臂祈祷;
它那茂密如发的枝叶里
夏天会筑起知更鸟的安乐窝;
雪花飘落在它怀里
它同雨水亲密无间。
诗歌出自我等愚人之手
而树却是造化的天工。

我手上还有黄绍鑫先生的另一个版本:

我不曾想到我能寻觅,
像树那样可爱的诗句:
树饥饿时,它的嘴会紧紧吮吸
大地流出的甜美乳汁;
树整天都望着上帝,
举起叶臂,虔诚祷祈;
夏季到来,树也乐意
让知更鸟在它发里栖息;
白雪堆上她的胸际,
和雨露同眠同起;
像我这样的愚人可以做诗
但创造一颗树只有上帝。

以及我试译的,版本1.00:

我想我永无望见到
一首诗,能可爱得与树相媲
树,她贪婪的嘴唇紧紧地
把大地甜美丰盈的乳房吮吸
树,整日地注视着上帝
且祈祷,举着她多叶的手臂
树,会簪上一窝知更鸟
在她的发间,当夏日来临
雪依在她的胸上
雨是她亲密的侣伴
是我这样的愚人在写诗
在创造树的,却只能是上帝
               200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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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3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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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诗坛顽童肯明斯》
                                余光中

    美国现代诗坛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彼德·潘(Peter Pan),从一九二三年起就不曾长大过,可是虽然永长不大,现在却已死了。他的名字也挺帅的,横着写,而且是小写,你看过就不会忘记。那就是e.e.cummings。
    爵士时代的几个代言人,现在都死得差不多了。海明威是一个。格什温(George Gershwin)是一个。詹姆斯·狄恩是一个。现在轮到了肯明斯。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一副满是矛盾的性格——他们都是看来洒脱,但很伤感,都有几分浪子的味道,都满不在乎似的,神经兮兮的,落落寡合的,而且呢,都出奇的忧郁,忧郁得令人传染。就是这么一批人。
    肯明斯似乎永远长不大,正如艾略特似乎永远没年轻过——艾略特一写诗就是一个老头子,至少是一个未老先衰的青年,从《普鲁夫洛克的恋歌》起,他就一直老气横秋的。肯明斯似乎一直没有玩够,也没有爱够。我不是说他没有成熟,我是说他一直看年轻,经老。在这方面,他令我们想起了另一位伟大的青年诗人——来自王子之国威尔斯的现代诗王子狄伦·托马斯。比较起来,托马斯豪放些,深厚些,肯明斯飘逸些,尖新些。托马斯像刀意饱酣的版画,肯明斯像线条伶俐的几何构图。批评家曾经把现代雕塑的考德尔(Alexander Calder)来比拟现代诗的肯明斯。考德尔那种心机玲珑的活动雕塑(mobiles)也的确有点儿像肯明斯的富于弹性的精巧的诗句。两者都是七宝楼台,五云掩映,耐人赏玩。
    事实上,肯明斯的诗和现代艺术确有密切的关系。像布莱克、罗赛蒂、叶芝、科克托一样,他也是诗画两栖的天才。他生前一直希望别人知道他“是”(而非“也是”)一位画家,且数度举行个展。他的全名是爱德华·艾斯特林·肯明斯(Edward Estlin Cummings,1894-1962)。他的生日是十月十四日。他的家庭背景很好,父亲是哈佛大学英文系的讲师,其后成为有名的牧师,而小肯明斯也就出生在哈佛的校址,麻省的剑桥。一九一六年,他获得哈佛的文学硕士学位,不久就随诺顿·哈吉士野战救护队去法国服役。一位新闻检查官误认他有通敌嫌疑,害他在法国一个拘留站(肯明斯直截了当管它叫“集中营”)中监禁了三个月。这次不愉快的经验后来成为他的小说《巨室》(The Enormous Room)的题材。从那拘留站释放出来,肯明斯立即自动加入美国的陆军,正式作战。第一次大战之后,他去巴黎学画,之后他一直往返于巴黎和纽约之间,做一个职业的画家,同时也渐渐成为一位顶尖儿的现代诗人。一九二五年,他得到“日晷仪”文学奖。一九五四年,哈佛母校聘请这位老校友回去,主持有名的“诺顿讲座”(Charles Eliot Norton Lectures at Harvard)。这个讲座在学术界的地位很高,大作曲家斯特拉文斯基和考普兰都曾经主持过。
    多才的肯明斯曾经出版过一册很绝的画集,叫做CIOPW。原来这五个大写字母正代表集中的五种作品——C代表碳笔画(Charcoal),I代表钢笔画(Ink),O代表油画(Oil),P代表铅笔画(Pencil),W代表水彩画(Watercolor)。兼为画家的肯明斯,他的诗之受到现代画的影响,是必然的。现代艺术最重要的运动之一,毕加索和布拉克倡导的立体主义,将一切物体分解为最基本的几何图形,在同一平面上加以艺术的重新组合,使它们成为新的现实。这种艺术形式的革命,在现代诗中,经阿波利奈尔的努力,传给了美国的麦克利什、雷克斯罗斯(Rexroth)和肯明斯。在现代诗中“立体主义”指各殊的意象和叙述,以貌若混乱而实经思考的方式,呈现于读者之前,使其形成一篇连贯的作品。诗人运用这种方式,将经验分解为许多原素而重新组合之,正如画家将物体分解一样。
    肯明斯则更进一步,大胆地将诗的外在形式也“立体化”了。我把他叫做“排版术的风景画家”(typograhical landscape painter),或是“文字的走索者”(verbal acrobat)。顽童之名,盖由此而来。在此方面,他的形式是与众不同,独出机杼的。例如他把译为“我”的I写成i,又把传统诗每行首字的大写改成小写,起初曾使批评界哗然。事实上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在中国诗里,“我”字本就无所谓大写不大写。我们也从不将“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中的“孔”字和“五”字大写。其次,在这种“立体派”的作风下,肯明斯复把文字的拼法自由组合或分解,使他们负担新的美感使命,而加强文字的表现力和句法的弹性。例如他把mankind改成manunkind。把神枪手连发五弹的动作连缀成onetwothreefourfive,以加强快速的感觉。把most people连缀成mostpeople,以代表那些乡愿式的“众人”。下面一个例子,最能代表他这方面的风格。原意该是Phonograph is running down,phonograph stops。(唱机要停了,唱机停止。)结果被他改写成:
                 pho
nographisrunn
ingd o w,n      phonograph
                 stopS。
这种形式,看起来不顺眼,但是读起来效果很强,多读几遍,便会习惯的。读者请原谅我不得不直接引用英文,因为翻译是不可能的。
    又例如在《春天像一只也许的手》(spring is like a perhaps hand)中,他将同样的字句,时而置于括弧内,时而置于括弧外,时而一行排尽,时而拆为两行,时而略加变更次序,造成一个变动不已的效果,令人想起立体主义绘画中的阴阳交叠之趣。
    其次,肯明斯往往打破文法的惯例和标点的规则,以增进表现的力量。他往往变易文字的词类,为了加强感觉,例如在“或人住在一个很那个的镇上”(anyone lived in a pretty how town)之中,便有很多这样的手法:
       anyone lived in a pretty how town
     (with up so floating many bells down)
       spring summer autumn winter
       he sang his didn`t and he danced his did。

       Women and men (both little and small)
       cared for anyone not at all
       they sowed their isn`t they reaped their same
       sun moon star rain
此处的“或人”(anyone)当然可以视为任何小镇上的小人物。“春夏秋冬”连写在一起,当然是指“一年到头”的意思。“他唱他的不曾,他舞他的曾经”,是非常有趣的创造。“不曾”令人难忘,故唱之;“曾经”令人自豪,故舞之。而此地的“不曾”和“曾经”在英文文法中,原来都是助动词,但均被用作名词,就加倍耐人寻味,且因挣脱文法的枷锁,而给人一种自由、新鲜的感觉。第二段中的isn't也是同工的异曲。“日月星雨”应该是指“无论昼夜或晴雨”。全诗一共九段,给人的感觉是淡淡的悲哀和空寂,因为一切都是抽象的。
    乔伊斯和斯泰因女士在小说中大量运用的意识流技巧,肯明斯在诗中亦曾采用,有时也相当成功。例如上面所举“或人住在一个很那个的镇上”的第一段中,with up so floating many bells down一行,实际上只是意识流的排列次序,正规的散文次序应该是with so many bells floating up (and)down。可是前者远比后者能够表现铃铛上下浮动时那种错综迷乱的味道。
    肯明斯的作品,除了前面提起过的大战小说《巨室》和画集CIOPW外,还有诗集Tulips and Chimneys(1923),XLI Poems(1925),is 5(1926),ViVa(1931),No Thanks(1935),1×1(1944)等多种。此外,他尚有剧本《他》(him,1927),芭蕾剧《汤姆》(Tom,1935),及寓意剧《圣诞老人》(Santa Claus:A Morality,1946)。
    大致上说来,肯明斯的诗所以能那么吸引读者,是由于他那种特殊而天真的个人主义,和他那种独创的崭新的表现方式。前者使他勇于强调个人的自由和尊贵,到了童稚可爱的程度。在僵硬了的现代社会中,这种作风尤其受到个别读者的热烈欢迎。他曾说,政客只是“一个屁股,什么都骑在上面,除了人。”(an arse upon/Which everything has sat except a man.)后者使他成为一个毁誉参半的诗人;许多读者看不顺眼的,正是另一些读者喜欢得入迷的排版上的“怪”。事实上,“看不顺眼”的排版方式,往往可以“听得入耳”,因为那种方式原是便于诵读,不是便于阅览的。
    这些“怪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抒情诗,或咏爱情,或咏自然。另一类是讽刺诗,或抒发轻松的机智,或作严厉的攻击。后者反映美国的现实,比较有区域性,不易为外国读者欣赏。前者精美柔丽,轻若夏日空中的游丝,巧若精灵设计的建筑,真是裁云缝雾,无中生有,匪夷所思。春天和爱情是这类诗中的两大主题。春天死了,还有春天。情人死了,还有情人。歌颂春天和爱情的诗,其感染性普遍而持久,所以能令外国读者和后世读者也怦然心动。肯明斯的情诗,写起来飘飘然,翩翩然,轻似无力,细似无痕,透明而且抽象,可是,真奇怪,却能直扣心灵,感染性非常强烈。一旦读者征服了形式上的怪诞,他将会不由自主地再三低吟那些催眠的诗句,且感到解开密码后豁然开朗的喜悦。对于肯明斯,生命是一连串渐渐展露的发现,“恒是那美丽的答案,问一个更美丽的问题。”对于他,爱情是无上的神恩,是“奇妙的一乘一”。在《我从未旅行过的地方》(somewhere i have never travelled)一诗中,有下面的两段,可以代表这类诗的风格:
    你至轻的一瞥,很容易将我开放
    虽然我关闭自己,如紧握手指
    你恒一瓣瓣解开我,如春天解开
  (以巧妙神秘的触觉)她第一朵蔷薇

    若是你要关闭我,则我和
    我的生命将合拢,很美地,很骤然地
    正如这朵花的心脏在幻想
    雪片啊小心翼翼地四面下降
    透过奇特的形式,透过那一些排版上的怪癖,透过那些令浅尝辄止的读者们望而却步的现代风貌,我们不难发现,尽管肯明斯是现代诗最出风头的前卫作家之一,他本质上仍是传统的,浪漫的,几乎到伤感的程度。事实上,许多现代作家的“硬汉姿态”只是他们温柔气质的掩饰。肯明斯的追随者虽多,他毕竟不是现代诗的主流。他不是一个深刻的思想家,他的接触面颇有限制,他的分量也不够重,可是他那天真可喜的个人主义,他那多彩多姿万花筒式的表现技巧,和他那种至精至纯的抒情风味,使他成为现代诗中一条美丽活泼的支流。读者翻开叶芝和艾略特的诗集,为了寻找智慧和深思,但是他为了喜悦和享受,翻开肯明斯的作品,就像他为了喜悦和享受,去凝望杜菲或米罗的画一样。肯明斯也有一些过分做作以至于沦为字谜的实验品,可是一位诗人,一生只要留下一两打完美无憾的杰作,也就够了。许多三流作者,只学到他缤纷的外貌,没有把握到他纯净如水透明如玻璃的抒情天才,浪费蓝墨水罢了。诗坛究竟不是动物园。动物园里不妨有几只同类的奇禽异兽,诗坛只能有一个肯明斯啊。
    顽童不再荡秋千了,秋千架空在那里。让我们吹奏所有的木管乐器,送他到童话的边境。
                                                    一九六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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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经验到文字
                        ——略述诗的综合性
                                        作者:余光中
    从公元前一直到二十世纪,诗人们不断尝试为诗下一个完美的定义。但无论如何尝试,那定义总似乎不够完美。此地我非但无意作完美定义的尝试,甚至也不想涉及定义。这件事,交给美学家或批评家去处理。现在,我只想从某种角度,对诗的创作过程,作一个解释。我认为:诗是以最经济最有效的文字,将主观的经验客观化的一种艺术。
    此地所谓“主观的经验”,是指未经分析与表现的,原封不动的纯个人的经验。要让别人(读者)分享这种经验而且在分享时还要感到真实无憾,恍若身受(即所谓美),就必须将它作有效的客观化,具体化,使之凝定持久;这样,不但时人,即使是后人,也可分享。“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我们从未去过桃花潭,也不是十二个世纪以前的李白,但是我们能够“分享”李白的经验,因为李白个人的经验,借文字的表现,已经凝定为超越时空的,客观化了的,普遍的经验了。诗人写诗,是将主观的经验变形为客观的文字。读者看诗,则反过来,将客观的文字“还原”为主观的经验。但是,由于每位读者的背景,修养,心境都不同,还原后的所谓“主观的经验”,已经分不出有多少是属于原作者,多少是属于读者的了。
    不过,经验和文字,就诗而言,都是综合体。我说经验,因为诗人在创作时所深切感受而要加以表现的那种东西,既非纯粹的感情,也非抽象的思想,更非孤绝的官能感觉,而是这三者在不同比例下的交融。例如贺知章七绝“少小离家老大回”一首,如果强为分析,则“久客回乡”属于思,“怅”和“怯”属于情,而一些可以捉摸的东西,例如无改的“乡音”,已衰的“鬓毛”,儿童的“笑”等等,则已属于感官的范围了。
    然而这一切在诗中都交融在一起,成为一个综合的经验,而不容分割。虽然不容分割,但不同的诗人往往强调其中某一成分,而形成某种风格。例如十八世纪的诗人们,便强调“知”的一面,而十九世纪的诗人们则强调“情”。分别古典和浪漫,这是因素之一。某些所谓颓废诗人,例如在作品中屡言脾脏(spleen)如何如何的道孙,则似乎过分耽于官能经验。由于古典每每流于说理,浪漫每每流于纵情,想要避免这些偏向的意象派诗人,遂主张在笼统的情、理之外,仅仅处理官能经验范围以内的事物。所谓“客观主义”(objectivism)的大师威廉斯,也抱持相似的见解。艾略特认为,一个诗人,仅仅处理“心”是不够的,他尚需省视自己的大脑皮层,神经系统,和消化神经纤维束。这倒令我想起,中国人情感的中枢似乎并不限于“心”。中国古典文学之中,不但有“伤心人”,抑且有“断肠人”,古诗更有“肠中车轮转”之说。
    凡成熟而优秀的作品,其经验之各种成分,必然交融无间,呈现高度之综合。在失败的作品里,我们往往发现这些成分呈现反常的比例。事实上,一篇作品中所表现的经验,分裂得让读者可以指认,何为理念何为情感的时候,必是失败之作无疑。例如许多哲理诗,往往有理无趣,既不能激起情感的共鸣,也不能予读者以真实感。许多宣传八股,始于概念亦终于概念,也属于这一类。此外如伤感主义的一任情绪泛滥,竟而淹没了思想甚或具象而精确的官能经验;以及意象主义的仅仅诉诸官能而不能令人动心或思索,都是有失综合之道。真正伟大的诗,必须诉诸读者的全生命(the whole being):官能,情感,思想,灵魂。论者谓邓约翰能“感觉一个意念”(feel a thought)。同样地,读杜甫的诗,我们所“经验”到的生命,就比读一篇汉赋,或是读一首邵雍的诗,繁富得多了。
    经验之综合性,略如上述。使经验客观化的文字,也是综合的。文字的综合性具有三种成分:就是,形、声、义。此地所说的“形”,不是指字的形状,而是指文字所形成的意象,及意象所组成的意境。意象是片面的,显得鲜活而突出,意境是整体的,弥漫于全诗之中,也可以说,意象是表,意境是里。例如杜甫《秋兴》之七,意象非常鲜活。曰月虚机丝,曰风动鳞甲,曰菰米沉云而黑,曰莲房坠粉而红,曰鸟道之阻关塞,曰渔翁之流江湖,都是很美的意象;但这些意象相互反射的结果,形成了一种弥漫全诗的,极柔和极清丽极高雅的意境。
    新古典主义的诗宗蒲柏曾谓:“声之于义,当如回音”。(The sound must seem an echo to the sense.)蒲柏这句话说得很微妙。他的意思是说,如果把义当声,则原来的声(节奏、韵律)应该配合得天衣无缝,宛如回音。内行人想必明白,一首诗的意象和节奏,也就是说,一首诗的可视性和可听性,一首诗的空间面和时间面,都必在它的意义下配合无憾。说得更武断更深刻些,所谓意象和节奏,应该视为一首诗的第二义。我们甚至于可说,离开意象和节奏而谈意义,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那种情形下,所谓意义,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不是一种经验。我们说意象和节奏是第二义,因为两者可以不落言诠地暗示,甚或取代第一义。除了追求对照的效果外,我们不能想象,怎样用华丽的意象去组成一首朴素的诗,或是用铿锵的节奏去唤起悠远之感。
    意象是诗的绘画性,节奏是诗的音乐性,因此,以形式而言,诗也是一种综合的艺术。形与声不但要配合义,如响斯应,如影随形,成第二义,同时形与声之间也得交融成一片,成为经验客观化的存在。不过,这种交融是一种很微妙的艺术,即使高手,也往往对之束手。于是有人强调绘画性,趋向所谓图画诗,用中国的方块字搭积木游戏。有人追逐意象之铺张,作超现实主义之梦游,而困入意象之神牛迷宫(labyrinth)。其结果,往往严重地妨碍了节奏的延续性,令人不能卒读。另一方面,象征派诗人为了节奏之美,用字遣词,往往舍字而从音,且谓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法国神甫白瑞蒙更创“纯诗”之说,一任音律汩没意义,沦诗为悦耳的七宝楼台。
    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诗人的工具是文字,不是画笔或提琴。诗有绘画性,但诗不是图画;诗有音乐性,但诗不是音乐。诗的意象美和节奏美要依赖意义,也就是说,如此如此的意象,必须配有如此如此的意义,才算贴切,也才算美。节奏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亦然。我们有抽象画,也有纯粹音乐,但是不可能有放逐意义的纯粹诗。因为诗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艺术;诗是主观经验到客观形式的一个过渡,主观的经验是思想,情感,官能经验的综合,客观的形式是意象和节奏的综合,这两种综合复以文字为媒介而合为一体,因为文字一方面具有意义,另一方面又兼有绘画性和音乐性。我可以武断地说,愈是伟大的诗,其综合的程度也愈高。
                                                             一九六七年诗人节前夕

[ 本帖最后由 灵犀 于 2006-12-10 15: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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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几首诗歌,是你的作品吗?我感觉很好。适宜于少量尝试一下。握,灵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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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10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网友芦花的。就在这个论坛里看的,当时风头甚健,前段时间在一本诗选里也见过其名。
http://bbs.shigebao.com/search.p ... mp;searchsubmit=yes
这是我搜索的,感兴趣的话可以进去看看。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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