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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单义·复义·误义·无义——略谈现代诗歌的意义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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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3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乐思蜀在 2005/09/16 03:11pm 第 2 次编辑]

单义·复义·误义·无义
——略谈现代诗歌的意义走向

信息革命和新经济时代在推进思想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写作无用论的飞速膨胀,传统的意义观正倍受奚落和鄙夷。现在来谈意义问题,看起来多少有些不合时宜。但我发现,尽管现在很少人提及诗歌的意义,至少从现有文本看,意义并没有即将退出诗歌的迹象。因此我认为,在当前,重新探讨诗歌的意义、确立意义在诗歌中的地位和作用,或许比研究诗歌的方法论更为迫切和紧要。以下就单从意义的角度谈谈本人的一些看法。

一、单义
单义的诗作在诗歌史上是极为普遍的。写景的诗,借物抒怀言志的诗,就事论事的诗,自古就得到一贯的传承。翻开《诗经》、《唐诗三百首》等典籍可以发现,意义比较单一的作品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诗歌原本就是人们抒发情怀的产物,所以古诗中思亲、思家国、感怀人事、描绘自然美景、借物言志之类的内容较多,也是很正常的。回观中国文学史,我们也会发现,古时候诗歌以外的各类文本,也大都有一以贯之的意义归一倾向。
文学发展到现代,意义单一的作品也屡见不鲜。如风靡一时的杨朔散文,当今流行于市面的大量感悟人生的文章,一些励志短文等。诗作也不少。如:

路经坟场/看见磷火闪烁/朋友说,这是/骨头在发光/是不是/每个人的骨头里/都有一盏/高贵的灯/许多人屈辱地/活了一辈子/死后,才把灯点亮(朱剑:《磷火》)

这首诗思路清晰,语言通达易解,由磷火想到骨头里的灯,想到悲哀的人生,发人深省,堪称佳作。其它如伊沙的《口罩》、马铃薯兄弟的《一个中国父亲》、祁国的《自由》、管庆云的《三盏灯》、高星的《更高》、小海的《悼念》等,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

二、复义
随着现代人生存条件的变化,社会的复杂化,人们的思维与审美情趣已不满足于简单的归一。在各种思潮的影响下,很多人冲破了一贯的思维模式,开始弘扬写作的自由。因此,现代诗歌更注重意义的多向挖掘,从而导致了文本的多重意义,可称之为复义。复义可从几种途径发生。
一是通过诗歌的散文化和随笔化。如李亚伟的《中文系》,于坚的《尚义街六号》、路也《她们》、谭克修的《海南六日游》、汤养宗的《纸张》等作品。这些作品的意义似乎难以集中在一块,让人形成统一的印象,而是充分地打散、拆解,利用缓慢的叙述,让词句在行进的过程中发酵产生各种衍义。所以我称之为分散的复义。
二是通过意象或朦胧化的笔法促进意义的复杂化。顾名思义,意象是为了表达意义而设的,它是诗人用来表达某些意思而使用的工具,但这一工具并不是机械的,统一的,一贯不变的,因此在被使用在文本的过程中,它本身就会产生多重而含糊的意义,从而导致整个作品的意义延伸和拓展。如:

水中有炸弹/过河不容易。//可她是女孩/是女的。//仰面,打水/安慰炸弹。(余怒:《相对而言》)

要理解这首诗,必须注意水、炸弹、过河、女孩、是女的、仰面、打水、安慰炸弹等词语和组合,并要注意诗的题目:相对而言。一首短诗中包含有这么多有意指的词语,每个词语都包含了多重意义,词语间又形成多种组合关系,再加上阅读者个人思维习惯、理解力的差异和局限,要达到确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倒多少有些符合“诗无达诂”的古训)。意象在现代诗中已得到比较普遍的运用,只不过意象运用方式、程度有所不同。这一类作品大都需要细致的阅读,才能找到进入的钥匙。
三是本文自身的可塑性。现在我们已经基本认可了表达与理解的必然距离,亦即“所言非所闻”。通俗地说,你说这样,但别人并不理解成这样,他们会把你所说的意思塑造(理解)成他们认为的样子,甚至可能与你所说(或想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语言的这一功能被很多人发现并被一些诗人利用。如:

沈阳南站的上空/盘旋着成群的鸟/卖报纸的说/那是乌鸦/乌鸦救过皇太极的命/是大清的神鸟//我正仰望满天的乌鸦/它们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雨冲刷得一干二净/可骤雨初停/它们又不知从哪里飞出来/重新占据了天空(大路朝天:《沈阳是个有很多乌鸦的城市》)

作者煞有介事地说了一通乌鸦,他是不是真说乌鸦呢?每个人都可以产生这样那样的想象,每个人想象的结果都有可能不同。作者还可以说,除了乌鸦,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我注意到很多杰出诗人如赵丽华、杨黎、何小竹等都巧妙地运用了语言的这一功能。这一类诗歌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顾左右而言他。这就是说,作者想表达的跟诗句表面上的意思可以联系较少。又因它们语言的平易,理解字面意思非常简单,很容易让人略过其背后隐藏着的意义。所以这一类作品对阅读者的要求并不低。

三、误义
前面说到了所言非说闻。诗人在一首诗中想表达的东西与阅读者大脑中领会的东西有时接近,但有时却大相径庭。诗歌发展到现在,应该很少有人会计较一首诗被误读的情况,因为实践证明误读确实是难以避免的,而且在很多时候,误读还有它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使一个作品的意义得到增值。
从另一方面看,现代写作与以往已有很大的不同,它越来越强调阅读者的作用。文本因阅读产生意义,抛开阅读,文本就失效(至少是部分失效)了。从这一点上说,阅读者本身就是写作者。他们通过阅读文本,使文本产生更为奇妙的理解,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作。而误读是阅读的洐生物,是阅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余怒曾说:“利用人们的误解、误读,可以使本义受到侵害从而溃散。”他在写作上也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当然,余怒所指的误义是针对词语而言的,而我所说的误义是面向整个作品。但有一点,既然我们接受对词语的误读,也就难以拒绝对作品的误读。
当然,一旦我们接受了误读,承认了读者的再创造,就不存在误与不误的问题,误义这一说法就自然消解了。我们完全可以将误义归纳到单义或复义里面。

四、无义
有很长一段时间,一些人在拚命鼓吹写作虚无论,弘扬“橡皮”诗风,并不断强调写作的无意义即无思想。但到目前为止,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真正无意义的东西。其实,就算纯粹为了发泄情绪,写写景物,描写日常生活,写作的意义也是切实存在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一个人不断地说些于已于人无意义的话,与疯子何异?韩东说的“诗到语言为止”和非非的“诗从语言开始”似乎是跟意义唱反调,但事实上他们早就认同了意义的必然性。因为语言最初就是为了表达意义而生的。语言用得好可以激发人的思维,创造出的多重意义,达到更为奇妙的效果。但语言一旦脱离意义而存在,无异于自取灭亡。我认为时下部分诗人所说的无意义,实际上是个相对的概念。他们努力在探索一种途径,它能表达某些不太明确的含义,让意义在文本上趋于相对的无形,达到“有无之间,若有若无”的效果。试读:

家家户户的炊烟/升起来/现在是做饭的时间/如果还有哪一家的屋顶/没有炊烟/那是主人在地里/或者出门去了远方/如果他们在家里/而没有做饭/他们在干什么呢/现在是做饭的时间(吉木狼格:《做饭》)

这首诗里头,“现在是做饭的时间”一句被强调,作者力图把文本的意思压缩在这个主题中,不使其外溢,反而营造出让读者的猜测、想象的巨大空间。作者所表达的东西,当然不会仅限于做饭这个主题。
应该承认,这种写法相当怪异,难以为很多人所理解。如杨黎的《萝卜》,只是说了买萝卜,切萝卜,烧萝卜,结果只吃了几口,就吃胀了肚皮。赵丽华的《中华大街》,一个女人在中华大街上独自行走时的感觉:“中华大街变得史无前例的开阔”。何小竹的《马和马栅》,讲的是月光照着马栅,投影到马栅里的马身上,使它像一匹斑马。这一类作品有一个共同特征,看上去似乎在强调什么,当你着力去看的时候,它又开始产生飘移,让你看不真切。
无义的写作无非是强调作者的“逃离”,即作者尽量置身于作品之外,让文本本身来说话。所以从本质上讲,它仍是有意义的写作,只不过是作者提供一个框框,让读者自己凭想像去填充其中的意思,寻求其中的深意而已。从这个角度说,所谓无义,其实只不过是单义或复义表达中的一种形式或者倾向而已,同样也不需要单独列为一类。

五、义的选择
一个写作者必然要面对意义的选择。单义和复义,可以说都有各自的特点。误义和无义是写作中的派生,前文也说了它们可以归到单义和复义里头。当然,由于它们在技法上的独特性和创新性,用这些名称对某一类型的写作进行分类归纳,也未尝不可。
总的来说,单义的特点是有如单刀直入,着力集中,因而易读,易理解,给人印象深,感觉强烈,但它往往时效较短,不利于重复阅读。复义的特点是不易理解,难以形成一时间的深刻印象,有如慢刀切割,逐步深入,着力散,但耐咀嚼,感觉持久。其实这只是个大致的倾向,时常也有例外情况发生。比如有些单义诗给人切入到人的心灵深处,引发了持久的疼痛,给人回味、联想的东西也很多,再次阅读时仍给人至深的感受。有些复义诗倒因为着力太散,难以给人留下较深的印象,再读倒显出了浅薄感。
单义和复义仅取决于诗人的写作习惯,题材等,尚无法判定孰优孰劣。况且,所谓单义无非是表面上比较集中地表达一个主题,复义也只是表达多重乃至零散的意思,其间的界限也很不清晰。读者可以从意思单一的作挖掘新的含义,也能将看似繁复的文本化为简单来领会要旨。如,一些散文化和随笔化的诗中的复义完全可以当作描述性的语句来读,因此将它们归为单义亦无不可。此外,单义和复义,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读者的水准,理解力等,本来就不绝对。单就复义写作而言,诗人在创作中仍面临选择:是让读者在阅读时即产生复义,还是让读者在阅读后的思考中产生复义。还有一些由此产生的问题,如我们能在何种程度上容忍误义的产生等,还有待探讨。

六、义的回归或超越
“深刻的意义”曾一度成为文学的标准,受到至高的推崇。但现在,我们越来越注意到,过于注重意义对文学的损害是非常之大的,这成了很多诗人逃避意义的理由。尽管语言最初是为了表达意义而生,文学也无时不在表达意义,但意义并不是文学唯一标杆。诗本质上的特征是感慨,是为表达情怀而生的,不应成为意义的附庸。所以我们应该很容易理解为什么真正打动人的会是一些浅显而意义单一的作品。马铃薯兄弟在《一个中国父亲》里,通过一小段生活场景,描述了一个“坏爸爸”和一个无助的中国儿童之间,那种割不断的血肉亲情。郑玲的《当我有一天》,把爱还归于日常的关切:“看看很冷的深夜/你是否仍将脚趾/露在被窝外面。”乐思蜀的《距离》仅两行字,“姐姐在父亲的灵前不停地哭/淡淡袅袅的青烟把他们隔开”,生死的距离,亲情之痛,似乎不忍用更多的言语表达。在此,我还想推荐大家读一读这样的诗:

雪中,远处传来一声/夜航船的鸣笛//村前,有人倾心在听/窗前灯火里/抱着孩子/母亲抚拍的节奏/渐渐的慢了下来(谢君:《雪夜》)

似乎不应用意义来衡量这样的诗作。它使我想起“僧敲月下门”,想起“鸟鸣山更幽”,想起“野渡无人舟自横”,那种纯粹忘我的对自然的观照。它显然不同于当今绝大多数诗人们乐此不疲的提升式写作,给诗歌带来了一股清新之气。通过回归传统,回归自然,诗歌再一次跟人的直觉如此紧密地联系起来,进入了忘我的境界,达到了真正的超越。当然,从另一角度我们仍可以说,这样的诗歌也是有意义的,甚至可以说,它的指向是单一的。它只是用了绘画式的呈现,唤醒了阅读者的自然知觉。它的意义仅仅在于对自然的感知、呈现。或许正是由于它的单一,才成就了纯粹的美。
如此说来,衡量诗的成功与否或许不在意义的层面上,也不在所谓高水平的技巧上。写诗毕竟不是走钢丝玩杂技,诗人的情怀应该是也永远是第一位的。可贵的是,有很多诗人已经试着从传统的意义说中逃离出来,开始表达诗歌最真实最自然的感受,创造出诸多杰出的作品。

不管人们如何评判目前中国诗歌的现状,至少有一点是值得认可的,诗歌的表达已日趋多样,诗人的个性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弘扬。因此在一些问题上,归一论始终是不可取的,它会导致我们的创作僵化,千篇一律,毫无生气。在创作过程中,我想一个诗人对意义的理想态度或许应该是这样的:不刻意追求,不刻意逃避,以情带意,轻重得宜。

200507300741

作者乐思蜀,本名徐永健,男,浙江省松阳县人,生于1969年1月。丽水市作家协会会员。出入于各知名文学网,现为十余家诗歌论坛驻站诗人,第三条道路、平民等诗歌论坛版主,日诗歌评论,兰雪文苑文学编辑。有散文、杂文、评论、诗歌作品百余篇散见于公开报刊及民间刊物。
通联:浙江省松阳县种子公司(323400)徐永健
电邮:lesisel@163.com,lesisel@tom.com
办公室电话:0578-807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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